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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6] (688665)四方光电: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2-002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1,584,019 股,限售期自四方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方光电”)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 4,050,000 股,限售
期为 12 个月。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9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500,000 股,并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挂牌上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前总股本为 52,500,000 股,首次公
开发行 A 股后总股本为 7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5,612,646 股,
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79.446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4,387,354 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0.553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 653,627 股限售股
已于 2021 年 8 月 9 日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含战略配售股份),共涉及限售股股东 5 名,对应的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5,634,0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486%,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其中,战略配售股份 1,584,019 股,股东数量为 1 名;除战略配售
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4,050,000 股,股东数量为 4 名。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5,634,019 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2 年 2 月 9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含战略配售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一)相关股东作出的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上市流通的相关股东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有关承诺简要情况如下:
富诚海富资管-海通证券-富诚海富通四方光电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承诺:
四方光电专项资管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范崇东、江苏沃土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沃土五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沃土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镇江沃土一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合伙企业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之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人/本合伙企业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本合伙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总数,并符合监管规则的规定以及本人/本合伙企业已作出的各项承诺。
本人/本合伙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本人/本合伙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本合伙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但本人/本合伙企业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本人/本合伙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在本人/本合伙企业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本合伙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
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本合伙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本合伙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喻刚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之发行人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
的规定。
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
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
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四方光电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
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
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四方光电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
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海通证券对四方光电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5,634,019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8.0486%,具体如下: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1,584,019 股,限售期为 12 月。本
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4,050,000 股,限售期
为 12 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9 日。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 量(股) 股数量
本比例 (股)
1 富诚海富资管- 1,584,019 2.2629% 1,584,019 0
海通证券-富诚
海富通四方光电
1 号战略配售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江苏沃土股权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 南京沃土五号创 1,400,000 2.0000% 1,400,000 0
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3 范崇东 1,250,000 1.7857% 1,250,000 0
江苏沃土股权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4 镇江沃土一号基 1,100,000 1.5714% 1,100,000 0
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5 喻刚 300,000 0.4286% 300,000 0
合计 5,634,019 8.0486% 5,634,019 0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尾数不符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序号 限售股类型 限售期(月)
(股)
1 首发限售股 4,050,000 12
2 战略配售股份 1,584,019 12
合计 5,634,019 -
六、上网公告附件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
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0] (688665)四方光电: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2-001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营业
收入 53,500 万元到 55,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22,709.36 万元到 24,209.36 万元,同比增加 73.75%到 78.63%。
? 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500万元到18,5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9,052.53万元到10,052.53万元,同比增加107.16%到119.00%。
? 预计2021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6,800万元到17,8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8,718.53万元到9,718.53万元,同比增加107.88%到120.26%。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同比上升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3,500 万元到
55,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22,709.36 万元到 24,209.36万元,同比增加 73.75%到 78.63%。
(2)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500万元到18,5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9,052.53万元到10,052.53万元,同比增加107.16%到119.00%。
(3)预计2021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6,800万元到17,8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8,718.53万元到9,718.53万元,同比增加107.88%到120.26%。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上年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447.47 万元。
上年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081.47 万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2021 年度,公司坚持“1+3”发展战略,进一步夯实在民用空气品质气体传感器、车载传感器、气体分析仪器领域的现有优势,进一步提升超声波燃气表及其模块、高温传感器、医疗健康气体传感器等领域的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能力。
随着智能化、节能化成为主要消费趋势及双碳政策的逐步落地,公司下游应用领域市场需求旺盛,公司民用空气品质气体传感器、车载传感器、医疗健康气体传感器及外贸业务同比均保持较快增长,其中民用空气品质气体传感器下游应用领域从环境电器拓展到清洁电器、厨房电器、智慧楼宇等;车载传感器业务已实现量产,汽车舒适系统气体传感器项目定点同比保持增长,同时拓展到动力电池热失控监测传感器领域;冷媒泄露监测、燃气泄露监测等安全监控类气体传感器实现较快推进。
募投项目嘉善产业园主体工程完工,为超声波燃气表及其模块产能释放打下基础;高温传感器供应链与设备封装能力已得到检验,产品处于送样验证阶段;医疗健康气体传感器下游应用领域从呼吸机、制氧机拓展到麻醉机、监护仪、高流量氧疗仪等产品,形成较为完善的医疗健康气体传感器解决方案。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0 日
[2021-12-18] (688665)四方光电: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1-035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方光电”)及全资子公司湖北锐意自控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锐意”)自 2021 年 3 月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获得政府补助款项 23,266,489.30 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22,516,489.30 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 750,000.00 元。具体情况如下(单笔10 万元以下政府补助,合并计入其他补助):
补助金额
序号 收款单位 项目内容 (人民币/ 补助类型
元)
1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补贴 13,966,014.36 收益相关
2 上市奖励 5,000,000.00 收益相关
3 2021 年市级工业投资技改专项资金 750,000.00 资产相关
四方光电 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贴息 收益相关
4 及保费补贴 405,400.00
5 2020 年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 320,000.00 收益相关
6 武汉市纾困专项资金贷款贴息资金 253,266.67 收益相关
7 2021 年新经济政策奖补 216,000.00 收益相关
8 湖北锐意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 1,842,403.39 收益相关
9 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湖北专项 100,000.00 收益相关
10 - 其他补助 413,404.88 收益相关
合计 23,266,489.30 -
注:2021 年 10 月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获得政府补助款项 11,446,279.21 元,其中
预计计入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 1,901,891.66 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公司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 2021 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8 日
[2021-10-20] (688665)四方光电: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86元
每股净资产: 11.02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54%
营业总收入: 3.7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23亿元
[2021-10-12] (688665)四方光电: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1-034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1 年前三季度实现
营业收入 37,000 万元到 38,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
加 19,067.54 万元到 20,067.54 万元,同比增加 106.33%到 111.91%。
预计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000万元到
12,5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7,339.58万元到7,839.58万元,同比增加157.49%到168.22%。
预计2021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为11,500万元到12,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6,850.25万元到7,350.25万元,同比增加147.33%到158.08%。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同比上升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37,000 万
元到 38,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19,067.54 万元到20,067.54 万元,同比增加 106.33%到 111.91%。
(2)预计 2021 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2,000 万
元到 12,5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7,339.58 万元到7,839.58 万元,同比增加 157.49%到 168.22%。
(3)预计 2021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为 11,500 万元到 12,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6,850.25 万元到 7,350.25 万元,同比增加 147.33%到 158.08%。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上年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660.42 万元。
上年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649.75 万
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随着家电、汽车的智能化、节能化成为主要消费趋势,以及“碳达峰、碳中和”政策逐步深入,公司气体传感器及气体分析仪器产业下游市场需求进一步释放。依托气体传感技术平台及产品组合优势,叠加供应链管理、精益生产及精准营销等各项措施,公司业绩保持快速增长。其中第三季度,公司民用空气品质传感器、车载传感器、医疗健康气体传感器及外贸业务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1 年
前三季度报告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1 日
[2021-09-09] (688665)四方光电: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1-033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6 日(星期四)上午 11:00-12: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上证 e 访谈”
栏目(http://sns.sseinfo.com/)
投资者可在 2021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二)下午 17:00 前将需要了解的情
况和有关问题发送至公司邮箱 bod@gassensor.com.cn,本次说明会上公
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为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拟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星期四)上午 11:00-12:00 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 2021 年半年度
业绩说明会,与广大投资者就公司经营业绩和发展规划等事项进行充分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说明会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星期四)上午 11:00-12:00 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上证 e 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
三、参会人员
参加本次说明会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熊友辉先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王凤茹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会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星期四)上午 11:00-12:00 登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上证 e 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投资者可在 2021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二)下午 17:00 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
有关问题发送至公司邮箱 bod@gassensor.com.cn,本次说明会上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1628826
邮箱:bod@gassensor.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上证 e 访
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和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9 日
[2021-08-17] (688665)四方光电: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9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星期一)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3 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邬丽娅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1 年度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监事会全体成员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在 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0)。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
[2021-08-17] (688665)四方光电: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15元
每股净资产: 10.324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13%
营业总收入: 2.3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395.61万元
[2021-07-30] (688665)四方光电: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8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 653,627 股,限售期自四方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方光电”)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全部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9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500,000 股,并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挂牌上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前总股本为 52,500,000 股,首次公
开发行 A 股后总股本为 7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5,612,646 股,
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79.446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4,387,354 股,占本公
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0.5534%。具体详见公司 2021 年 2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389名,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参与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并中签的配售对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653,627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9338%。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
市流通股份数量653,627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1年8月9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各配售对象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经核查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四方光电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海通证券对四方光电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653,627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9338%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9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
号 股东名称 数量 占公司总股 通数量 股数量
(股) 本比例 (股) (股)
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1,687 0.0024% 1,687 0
企业年金计划
2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 1,687 0.0024% 1,687 0
司企业年金计划
3 华泰柏瑞创新升级混合型证 1,687 0.0024% 1,687 0
券投资基金
4 泰康资产强化回报混合型养 1,687 0.0024% 1,687 0
老金产品
5 泰康永泰(稳健成长组合) 1,687 0.0024% 1,687 0
企业年金集合计划
6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 1,687 0.0024% 1,687 0
年金计划
7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 1,687 0.0024% 1,687 0
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8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企 1,687 0.0024% 1,687 0
业年金计划
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 1,687 0.0024% 1,687 0
年金计划
10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1,687 0.0024% 1,687 0
分红型保险产品
11 天弘聚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 1,687 0.0024% 1,687 0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优质成长企业精选灵活
12 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1,687 0.0024% 1,687 0
基金
13 天弘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 1,687 0.0024% 1,687 0
券投资基金
14 天弘周期策略混合型证券投 1,687 0.0024% 1,687 0
资基金
15 东方欣益一年持有期偏债混 1,687 0.0024% 1,687 0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 嘉实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1,687 0.0024% 1,687 0
金
17 嘉实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 1,687 0.0024% 1,687 0
资基金
18 嘉实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投 1,687 0.0024% 1,687 0
资基金
19 嘉实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 1,687 0.0024% 1,687 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 嘉实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 1,687 0.0024% 1,687 0
资基金
21 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 1,687 0.0024% 1,687 0
证券投资基金
22 嘉实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 1,687 0.0024% 1,687 0
证券投资基金
23 嘉实成长增强灵活配置混合 1,687 0.0024% 1,687 0
型证券投资基金
24 嘉实前沿科技沪港深股票型 1,687 0.0024% 1,687 0
证券投资基金
25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三零三 1,687 0.0024% 1,687 0
组合
26 嘉实中证锐联基本面 50 交易 1,097 0.0016% 1,097 0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7 上海市叁号职业年金计划 1,687 0.0024% 1,687 0
28 山西省壹拾号职业年金计划 1,687 0.0024% 1,687 0
29 嘉实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 1,687 0.0024% 1,687 0
资基金
30 广东省肆号职业年金计划 1,687 0.0024% 1,687 0
31 嘉实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 1,687 0.0024% 1,687 0
资基金
32 国寿安保裕安混合型证券投 1,687 0.0024% 1,687 0
资基金
33 长城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 1,687 0.0024% 1,687 0
资基金
34 长城医疗保健混合型证券投 1,687 0.0024% 1,687 0
资基金
35 国寿安保稳寿混合型证券投 1,687 0.0024% 1,687 0
资基金
36 国寿安保核心产业灵活配置 1,687 0.0024% 1,687 0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7 景顺长城价值边际灵活配置 1,687 0.0024% 1,687 0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8 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 1,687 0.0024% 1,687 0
券投资基金
39 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 1,687 0.0024% 1,687 0
券投资基金
40 景顺长城消费精选混合型证 1,687 0.0024% 1,687 0
券投资基金
41 景顺长城环保优势股票型证 1,687 0.0024% 1,687 0
券投资基金
42 景顺长城品质投资混合型证 1,687 0.0024
[2021-07-03] (688665)四方光电: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7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1 年半年度实现营
业收入 23,000.00 万元到 24,0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
增加 12,440.04 万元到 13,440.04 万元,同比增加 117.80%到 127.27%。
预计2021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000.00万元到
7,3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4,665.34万元到4,965.34万元,同比增加199.83%到212.68%。
预计2021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6,500.00万元到6,8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4,010.20万元到4,310.20万元,同比增加161.07%到173.11%。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同比上升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3,000.00 万
元到 24,0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12,440.04 万元到 13,440.04 万元,同比增加 117.80%到 127.27%。
(2)预计2021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000.00万元到7,3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4,665.34万元到
4,965.34万元,同比增加199.83%到212.68%。
(3)预计2021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500.00万元到6,8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4,010.20
万元到4,310.20万元,同比增加161.07%到173.11%。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上年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34.66 万元。
上年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489.80 万
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2020 年上半年尤其是一季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 2021 年半年度业绩
对比基数相对较小。
2021 年上半年,公司坚持“1+3”发展战略,进一步夯实在民用空气品质传
感器、汽车舒适系统传感器、气体分析仪器领域的现有优势,进一步加强在超声波燃气表、发动机排放(O2/NOX)传感器、医疗健康气体传感器等领域的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能力;公司下游应用领域需求旺盛,促使粉尘传感器、CO2 气体传感器、医疗健康气体传感器订单增速明显。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1 年
半年度报告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 日
[2021-06-02] (688665)四方光电: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6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 0.43 元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6/8 2021/6/9 2021/6/9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1年5月17日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0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70,00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0,100,000.00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6/8 2021/6/9 2021/6/9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其余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武汉佑辉科技有限公司、武汉丝清源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智感科技有限公司、武汉聚优盈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盖森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3 元;持股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3 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其
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上述第(1)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即实际税负为 10%,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87 元。
(3)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有关规定,由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87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4)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有关规定,由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87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5)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申报缴纳,公司对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43 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1628826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 日
[2021-05-29] (688665)四方光电: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购买房产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5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购买房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方光电”)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购买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参加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的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园一路 5 号科梦除氨产业基地 1 栋1-5 层房产的司法变卖,申请以第二次拍卖的流拍价 7,024.3328 万元购买上述标的物。本次标的评估价格为人民币 10,975.52 万元,二次流拍价格为人民币7,024.3328 万元(公司需承担买卖双方交易过户税费及其他相关税费)。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购买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二、拟购买房产的进展情况
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以二拍流拍价人
民币 7,024.3328 万元购买上述标的物。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鄂 01 执
恢 94 号通知,认为公司的购买申请于法有据,应予准许。据此,公司应于 2021年5月31日前将人民币7,024.3328万元全额支付至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逾期未支付的,由公司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根据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鄂 01 执
恢 94 号通知的相关要求,将人民币 7,024.3328 万元全额支付至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2021 年 5 月 25 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0)鄂
01 执恢 94 号之二,解除对被执行人武汉科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上述标的物的查封;被执行人武汉科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上述标的物归公司所有,上述财产权自该裁定送达买受人四方光电时起转移;买受人四方光电可持该裁定到有关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成交确认书》,
并领取执行裁定书。买受人四方光电已向拍卖人支付全部购房款项,拍卖人已向买受人四方光电办妥标的物交接手续,并交付标的物。对标的物所涉相关税、费等费用由买受人四方光电自行承担;其他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四方光电自行承担。
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到有关机构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9 日
[2021-05-18] (688665)四方光电: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4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产业园凤凰园三路3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普通股股东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2,502,89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2,502,89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75.0041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5.004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熊友辉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王凤茹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52,502,89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52,502,89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52,502,89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52,502,89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52,502,89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52,502,89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52,502,89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52,502,89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9、 议案名称:关于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52,502,89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10、 议案名称:关于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52,502,89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11、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52,502,89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12、 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52,502,89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关于 2020 年度
7 利润分配方案 302,89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的议案
关于续聘 2021
8 年度外部审计 302,89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机构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
9 董事薪酬方案 302,89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公司及下
11 属全资子公司 302,89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相互提供
担保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投
12 项目新增实施 302,89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地点和变更实
施方式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7、议案 8、议案 9、议案 11、议案 12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
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汪志芳、闵鑫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2021-04-30] (688665)四方光电: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1-019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星期四)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3 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邬丽娅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未发现公司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房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
本次拟购买房产暨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率,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为取得上述房产支付总金额(包括房产价款、公司承担的税费等)的 60%,其余部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若股东大会未通过该议案,则全部由自有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2021-04-30] (688665)四方光电: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6元
每股净资产: 10.165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43%
营业总收入: 1.0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289.66万元
[2021-04-30] (688665)四方光电: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2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 年 5 月 17 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665 四方光电 2021/5/11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武汉佑辉科技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45%股份的股东武汉佑辉科技有限公司,在 2021 年 4 月 29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
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武汉佑辉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关
于向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提请增加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在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中增加《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
点和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变更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本议案需要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
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产业园凤凰园三路 3 号公司会议室(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 关于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5 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6 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7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8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
9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0 关于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申
11 √
请综合授信额度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变更实施方
12 √
式的议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 1-11 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2 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2021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7、议案 8、议案 9、议案 11、议案 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关于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 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 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 关于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
11
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变更实
12
施方式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4-30] (688665)四方光电: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3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1 日(星期二)上午 10:00-11:30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录播+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网络互动地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5 月 9 日下午 18:00 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发
送至公司邮箱 bod@gassensor.com.cn,说明会上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
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
资者的深入交流,便于广大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成果,公司拟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上午 10:00-11:30 召开“四方光电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欢
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就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
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星期二)上午 10:00-11:30 在上证
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视频录播+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
开。
三、参会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董事长、总经理熊友辉先生,董事、副总经理
刘志强先生,副总经理肖进华先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王凤茹女士。(如有
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会方式
1、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周二)上午 10:00-11:30 登录上证路演
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2、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5 月 9 日下午 18:00 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
发送至公司邮箱 bod@gassensor.com.cn,说明会上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1628826
邮箱:bod@gassensor.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2021-04-26] (688665)四方光电: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1-018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产业园凤凰园三路 3 号公司会议室(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5 月 17 日
至 2021 年 5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 关于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5 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6 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7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8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
9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0 关于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1 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申 √
请综合授信额度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7、议案 8、议案 9、议案 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665 四方光电 2021/5/1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
(三)股东及代理人可以在登记时间内现场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邮件的方式登记,需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复印件,信函或传真封面请标注“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传真
须在 2021 年 5 月 14 日 17:00 前送达,恕不接受以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登记时间
2021 年 5 月 14 日 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五)登记地点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产业园凤凰园三路 3 号公司 2 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产业园凤凰园三路 3 号
联系人:王凤茹
联系电话:027-81628826
传真号码:027-87401159
电子邮箱:bod@gassensor.com.cn
邮政编码:430205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关于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 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 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 关于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1 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
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
[2021-04-26] (688665)四方光电: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1-012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年4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邬丽娅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0 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
产经营需要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该方案履行了合法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该担保行为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发展所需,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2021-04-26] (688665)四方光电:202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61元
每股净资产: 4.222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5.09%
营业总收入: 3.0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8447.47万元
[2021-04-14] (688665)四方光电: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1-011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1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100.00万元到3,3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3,059.57万元到3,259.57万元,同比增加7567.57%到8062.26%。
? 预计2021年第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075.28万元到3,275.28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2,810.70万元到3,010.70万元,同比增加1062.33%到1137.92%。
? 公司后续将参照年度业绩预告的披露标准披露半年报和季度经营业绩情况。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同比上升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0,000.00
万元到 11,0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7,397.51万元到 8,397.51 万元,同比增加 284.25%到 322.67%。
(2)预计 2021 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100.00
万元到 3,3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3,059.57 万元到 3,259.57 万元,同比增加 7567.57%到 8062.26%。
(3)预计 2021 年第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3,075.28 万元到 3,275.28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
加 2,810.70 万元到 3,010.70 万元,同比增加 1062.33%到 1137.92%。
(4)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43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4.58 万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 年第一季度公司业绩情况低于往年平均水平,导致 2021 年第一季度对比基数较小。
伴随物联网的发展及居民生活品质的提高,空气品质传感器在智能家居市场的应用场景不断拓展,单一应用场景市场的增长带动上游气体传感器市场需求量的上升。在此背景下,公司积极开拓市场业务,粉尘传感器、CO2传感器订单得到较大幅度增长。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数据为准,公司后续将参照年度业绩预告的披露标准披露半年报和季度经营业绩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
[2021-03-27] (688665)四方光电: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65证券简称:四方光电公告编号:2021-009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北锐意自控系
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锐意”)自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3月25日
累计获得政府补助款项人民币14,677,812.17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
人民币14,442,412.17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235,400.00元。具
体情况如下(单笔100,000.00元以下政府补助,合并计入其他补助):
序号收款单位项目内容
补助金额
(人民币/元)
补助类型
1
四方光电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6,928,904.81收益相关
2武汉市东湖高新区上市分阶段奖励1,000,000.00收益相关
3
武汉市东湖高新区2020年数字经济政策
(互联网+、人工智能)奖励
749,400.00收益相关
4
武汉市东湖高新区“科技助力经济
2020”重点专项项目
500,000.00收益相关
5
武汉市东湖高新区2020年数字经济政策
(互联网+、人工智能)奖励补贴
499,600.00收益相关
62019年度国家、省级关键技术项目300,000.00收益相关
7
武汉市知识产权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
目
151,280.00收益相关
8
武汉市东湖高新区第二批疫情防控相关
企业电费补贴
126,943.86收益相关
9武汉市东湖高新区企业协作配套专项212,600.00资产相关
10
湖北锐意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3,093,383.50收益相关
11武汉市2020年企业技术创新项目500,000.00收益相关
122020年度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119,100.00收益相关
13武汉市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100,000.00收益相关
14-其他补助项目396,600.00-
合计14,677,812.17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助资金已经到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
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
处理以及公司损益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2021-03-18] (688665)四方光电: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16日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产业园凤凰园三路3号1号楼210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邬丽娅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金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金额的调整,其客观原因在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而做出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72.7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湖北锐意实施主体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嘉善四方实缴注册资本890.00万元及提供不超过22,000.00万元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湖北锐意提供不超过10,000.00万元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该事项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18日
[2021-02-27] (688665)四方光电:2020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1
证券代码:
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 2021 001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307,525,365.67
233,254,827.07
31.84
营业利润 100,697,347.43
71,
8 06,204.00 40.23
利润总额 97,030,361.60
72,984,365.41
32.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85,045,636.69
64,949,560.21
30.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83,229,956.67
57,076,069.38
45.82
基 本每股收益(元) 1.62
1.24
30.
6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42.68%
52.23%
下降
9.55 个
百分点
2
本报告期末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增减变动幅度(%)(%) 总总 资资 产产
362,221,336.65
362,221,336.65
238,763,939.21
238,763,939.21
51.71
51.71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有者权益
222,215,547.78
222,215,547.78
156,395,519.34
156,395,519.34
42.09
42.09 股股 本本
52,500,000.00
52,500,000.00
52,500,000.00
52,500,000.00
0.00
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者的每股净资产(元)(元)
4.23
4.23
2.98
2.98
41.95
41.95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上述数据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3.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07,525,365.67元,同比增长31.84%;营业利润为100,697,347.43元,同比增长40.23%;利润总额为97,030,361.60元,同比增长32.9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5,045,636.69元,同比增长30.9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3,229,956.67元,同比增长45.82%。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362,221,336.65元,比期初增长51.71%;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22,215,547.78元,比期初增长42.09%;2020年末股本为52,500,000.00元,同比未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 公司在停工近两个月的情况下,实现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31.84%。主要原因系复工后气体传感器产品的下游市场需求持续扩容及公司充分把握市场机遇,积极开发客户资源和维护合作伙伴关系,巩固并扩大了市场份额,在新客户需求和老客户新增需求的共同影响下,进一步推动了公司业务持续增长。
(二)主要指标变动原因
3
1、报告期内,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31.84%,主要为公司气体传感器业务主要客户需求量提升,公司销量增加,收入上涨。
2、营业利润同比增长40.23%、利润总额同比增长32.9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0.9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45.82%、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30.65%,主要是由于公司销售规模和营业收入持续增长所致。
3、总资产同比增长51.71%,主要是由于收入增加导致了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存货增长所致;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同比增长42.0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同比增长41.95%,主要是由于收入及利润增长所致。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2 月27日
[2021-02-08] (688665)四方光电:四方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21年2月9日
3、股票简称:四方光电,扩位简称:四方光电股份
4、股票代码:688665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70,000,000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7,500,000股
7、上市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02-04] (688665)四方光电:四方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5,959,115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75,972,665.95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7,885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232,844.05
(二)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9,073,152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267,930,178.56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829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24,480.37
(5)网下投资者缴纳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元):1,339,662.06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8,714股,包销金额为257,324.42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为0.05%。
2021年2月4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据保荐承销协议将余股包销资金、战略配售募集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和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2021-02-02] (688665)四方光电:四方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中签结果如下:
末尾位数中签号码
末“4”位数:9709,4709,2222
末“6”位数:486206,986206
末“7”位数:7090915,2090915
末“8”位数:01569899
凡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
[2021-02-01] (688665)四方光电:四方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1、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9,073,981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60.33%,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5,967,000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9.67%。
2、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3022193%。
[2021-01-28] (688665)四方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1、申购代码:787665
2、申购简称:四方申购
3、发行价格:29.53元/股
4、发行数量: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1,75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7,000万股。
5、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2021年1月29日
[2021-01-27] (688665)四方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1、网上路演时间:2021年1月28日(T-1日)14:00-17:00;
2、网上路演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
3、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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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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