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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 (688578)艾力斯: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2-002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53,009.42 56.09 94,407.79
营业利润 2,182.81 -31,045.17 不适用
利润总额 1,827.46 -31,051.52 不适用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1,827.46 -31,051.52 不适用
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 -6,204.23 -35,736.15 不适用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4 -0.84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2% -25.33%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313,025.95 298,705.89 4.79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297,326.49 287,804.86 3.31
股本(股) 45,000.00 45,000.00 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 6.61 7.83 -15.62
净资产(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制,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3、以上增减变动幅度数据如有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内的主要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3,009.42 万元,同比增长 94,407.79%;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827.46 万元,同比扭亏为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204.23 万元,亏损大幅收窄。以上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甲磺酸伏美替尼片(商品名:艾弗沙)实现销售收入 2.36 亿元,以及确认伏美替尼海外授权交易的相关收入 2.94 亿元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313,025.95 万元,较期初增长 4.79%;归属于母公司
的所有者权益 297,326.49 万元,较期初增长 3.3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
净资产 6.61 元,较期初减少 15.62%,主要系公司 2021 年加权平均股份数较 2020
年增加所致。
2、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5.30 亿元,主要来自于伏美替尼的销售收入及海外授权交易的相关收入确认。伏美替尼自 2021 年 3 月获批上市销售,公司自主进行商业化及市场推广,与全国各地的优质经销商签订产品经销协议,通过优良的经销商网络将药品在其授权区域内配送至医院或者药店,并最终销售给患者,截
至报告期末共覆盖 30 个省市,近 800 家医院,约 250 家 DTP 药店。与此同时,
公司积极推进伏美替尼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及各地方商业保险目录,截至报告期
末,伏美替尼已成功纳入 47 个城市的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2021 年 12 月,
伏美替尼通过谈判方式被正式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伏美替尼全年实现销售收入 2.36 亿元,其于 2021 年 12 月纳入国家医保目
录并有较大幅度降价,公司产品在 12 月份有超过 90%的销量按医保后价格发货,同时,公司在年末对经销商的全部库存进行了差价补偿,导致伏美替尼第四季度销售收入较前有所下降,但销售数量环比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确认伏美替尼海外授权交易的相关收入合计 2.94 亿元。
(二)主要财务数据增减变动情况
1、报告期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 94,407.7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实现亏损大幅收窄,主要系报告期内伏美替尼获批上市销售,实现销售收入 2.36 亿元,以及伏美替尼实现海外权益授权,确认相关收入2.94 亿元。上年同期比较基数小,主要为兰索拉唑合作开发授权收入等 56.09 万元。
2、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基本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实现转正,主要原因同上,同时,公司本年度现金管理收益较 2020 年有较大幅度增长。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相关数据可能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2022-01-28] (688578)艾力斯: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2-01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98万元到2,031万元。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为-6,334万元到-6,001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公司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1,051.5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5,736.15万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伏美替尼获批上市,国内市场开始销售并实现快速增长;公司与 ArriVent 签署了海外授权协议,报告期内确认了海外授权业务的相关收入。
(二)非经营性收益增长比例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利用 IPO 募集资金中按计划在报告期内未使用的部分募集
资金以及流动资金滚动周转过程中的闲置部分资金进行现金理财,理财收益较2020年有较大幅度增长。
(三)上年同期收入较少
2020年,公司产品伏美替尼尚未获得上市批准,未产生销售收入;公司其余创新药产品处于研发阶段,未实现商业化。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仅为56.09万元,主要为合作开发兰索拉唑肠溶胶囊分享的收益。因此,上年度收入基数较小。
(四)其他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在研项目推进导致研发费用相应增长;伏美替尼于2021年获批,其商业化导致营销费用有较大增长。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业绩预计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2021-12-15] (688578)艾力斯: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1-029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力斯”)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 14.0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59 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7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4,57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3,254.96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42,986.71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1 月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投资新药研发项目的公告》及《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依生产经营需要,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编号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新药研发项目 90,762.09 90,762.09
2 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 55,597.56 49,797.55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2,727.06 12,727.06
4 信息化建设项目 2,786.00 2,786.00
5 药物研究分析检测中心项目 8,666.94 8,666.94
6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2,800.00 12,800.00
合计 183,339.65 177,539.64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
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4.0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 14.0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4.00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同意《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内容和审议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监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独立董事意见,保荐机构认为:艾力斯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同意艾力斯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八、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2-15] (688578)艾力斯: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1-028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庆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14.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决议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
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内容和审议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09] (688578)艾力斯: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披露关于甲磺酸伏美替尼片一线治疗适应证拟纳入优先审评程序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1-027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自愿披露关于甲磺酸伏美替尼片一线治疗适应证
拟纳入优先审评程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产品甲磺酸伏美替尼片(以下简称“伏美替尼”)拟用于“具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外显子 19 缺失突变(19DEL)或外显子 21 置换突变(21L858R)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以下简称“一线治疗适应证”)的药品上市许可申请近日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纳入拟优
先审评品种公示名单,公示期为 2021 年 12 月 8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
由于药品优先审评程序认定在公示期存在被提出异议的风险,且药品新增适应证上市申请尚需经过审评、药品临床试验现场检查和审批等环节,药品注册批件取得时间和结果均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 甲磺酸伏美替尼片
申请人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定适应症(或 具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外显子 19 缺失突变(19DEL)
主治功能) 或外显子 21 置换突变(21L858R)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
细胞肺癌(NSCLC)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
经审核,本申请符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国家药监局
拟优先审评的 关于发布<突破性治疗药物审评工作程序(试行)>等三个文
理由 件的公告》(2020 年第 82 号)有关要求,同意按优先审评范
围“(四)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的药品”纳入优先审评审
批程序。
二、药品其他相关情况
甲磺酸伏美替尼片是一种表皮生长因子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EGFR-TKI),为公司自主研发的 1 类新药,属于小分子靶向药,是目前公司的核心产品,用于
晚期 NSCLC 的治疗,其二线治疗适应证已于 2021 年 3 月获批上市。
伏美替尼用于一线治疗 EGFR 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 的 III
期临床研究已于近期达到主要研究终点,相比一代 EGFR-TKI 吉非替尼(易瑞沙)治疗对照组,伏美替尼治疗组显示了具有显著统计学意义和临床意义的 PFS
获益。2021 年 12 月 1 日,伏美替尼一线治疗适应证被 CDE 纳入突破性治疗品
种名单。
目前,伏美替尼已被写入多项最新权威指南,包括《中华医学会肿瘤分会肺癌临床诊疗指南(2021 版)》《IV 期原发性肺癌中国治疗指南(2021 年版)》《肺癌脑转移中国治疗指南(2021 年版)》《CSCO 非小细胞肺癌指南(2021 年版)》等,其差异化的临床优势获得了业内专家广泛认同。
三、风险提示
药品优先审评程序认定在公示期存在被提出异议的风险,且药品新增适应证上市申请尚需经过审评、药品临床试验现场检查和审批等环节,药品注册批件取得时间和结果均具有不确定性。拟纳入优先审评程序事项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2021-12-04] (688578)艾力斯: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披露关于甲磺酸伏美替尼片新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公告
1
证券代码:
688578 证券简称 :艾力斯 公告编号: 2021-026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自愿披露
关于 甲磺酸 伏美替尼 片
新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
(以下 简称 国家 医保局 网站于 2021年 12月 3日
发布的《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
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2021年) )>的通知》 (医保发 [2021]50号) 上海艾力斯
医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 简称 公司 的 产品 甲磺酸伏美替尼 片 (商 品名
艾弗沙 ””,以下 简称“伏美替尼” ”)通过了医保谈判,首次被纳入《 国家基本
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2021年) 》 (以下简称“国家医保目
录”) 。
具体情况
如下:
一、
药 品纳入医保 的 情况 说明
药品名称
甲磺酸伏美替尼片
药品
分类 蛋白激酶抑制剂
医保
支付管理 分类 乙类
适应证
限既往因表皮生长因子受体(
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 TKI)治
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并且经检验确认存在 EGFR T790M突
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 NSCLC 成人患者 的治
疗 。
协议有效期
2022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
二、
药品 基本情况
甲磺酸伏美替尼片
是一种表皮生长因子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 EGFR-TKI
为公司自主研发的 1类 新药,属于 小分子靶向药,是目前公司的核心产品,用于
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 2021年 3月, 伏美替尼的二线治疗适应证(即针对
2
既往经表皮生长因子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并且
既往经表皮生长因子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并且经检测确认存在经检测确认存在EGFR T790M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成人患者成人患者的治疗)的治疗)获批上市。获批上市。
伏美替尼
伏美替尼具有具有““双活性、高选择、强缩瘤、安全佳双活性、高选择、强缩瘤、安全佳””的特点。的特点。其其二线治疗关二线治疗关键注册临床研究(键注册临床研究(IIb期研究)结果期研究)结果已于已于2021年在国际学术期刊《柳叶刀呼吸医年在国际学术期刊《柳叶刀呼吸医学》(学》(The Lancet Respiratory Medicine)杂志发布,)杂志发布,研究结果研究结果显示显示伏美替尼伏美替尼治疗治疗EGFR T790M突变阳性局部晚期或突变阳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转移性NSCLC的的ORR((客观缓解率客观缓解率)为)为74.1%,, DCR((疾病控制率疾病控制率)为)为93.6%,,PFS((无进展生存期无进展生存期)为)为9.6个月个月;;腹泻和皮疹等腹泻和皮疹等EGFR-TKI常见的副反应发生率低常见的副反应发生率低。。伏美替尼治疗伏美替尼治疗EGFR T790M突变阳性局部突变阳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晚期或转移性NSCLC的的I-II期剂量扩展研究期剂量扩展研究CNS((中枢神经系统中枢神经系统))转移亚组转移亚组人人群群的分析结果的分析结果于于2021年年1月发表在月发表在WCLC((世界肺癌大会世界肺癌大会)上,)上,研究结果显示研究结果显示160mg剂量组的剂量组的CNS ORR达到达到84.6%,,CNS DCR达到达到100%,,CNS PFS达到达到19.3个月。个月。
目前,
目前,伏美替尼已被伏美替尼已被写入写入多项最新权威指南,包括《中华医学会肿瘤分会肺多项最新权威指南,包括《中华医学会肿瘤分会肺癌临床癌临床诊疗诊疗指南(指南(2021版)》版)》、、《《IV期原发性肺癌中国治疗指南(期原发性肺癌中国治疗指南(2021年年版)》版)》、、《肺癌脑转移中国治疗指南(《肺癌脑转移中国治疗指南(2021年年版)》版)》、、《《CSCO非小细胞肺癌非小细胞肺癌诊疗诊疗指南(指南(2021年版年版))》等》等,,其差异化的临床优势其差异化的临床优势获得获得了了业内专家广泛认同业内专家广泛认同。。
三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风险提示
1、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的影响
甲磺酸伏美替尼片
甲磺酸伏美替尼片被纳入被纳入国家国家医保医保目录目录体现了国家医保局对该药物的临床体现了国家医保局对该药物的临床价值、患者获益、创新程度等方面的认可价值、患者获益、创新程度等方面的认可,同时,谈判结果也,同时,谈判结果也鼓励了鼓励了中国中国本土创本土创新药企的研发新药企的研发积极性积极性。本次。本次甲磺酸伏美替尼片甲磺酸伏美替尼片纳入纳入国家国家医保医保目录目录有助于进一步提有助于进一步提高高国内肺癌国内肺癌患者患者对药物的对药物的可及性可及性、切实降低了患者的用药负担、、切实降低了患者的用药负担、扩大了国内肺癌扩大了国内肺癌患者的受益群体数量患者的受益群体数量;同时,也;同时,也有利于有利于扩扩展展伏美替尼伏美替尼的销售规模,的销售规模,提升公司的经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营业绩,对公司的长期经营发展具有积极影响对公司的长期经营发展具有积极影响。。公司将紧密配合推进医保政策落公司将紧密配合推进医保政策落地,加速地,加速伏美替尼伏美替尼进入各医院渠道,并持续与多方共同探索创新支付方式。进入各医院渠道,并持续与多方共同探索创新支付方式。
2、风险提示、风险提示
3
国家
国家医保医保目录目录将将于于2022年年1月月1日起正式执行,对公司日起正式执行,对公司2021年度年度经营经营业绩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产生重大影响。针对针对医保报销细则等相关信息,需以医保报销细则等相关信息,需以国家国家医保局等政府部门医保局等政府部门公示信息为准。公示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2021年年12月月4日日
[2021-11-25] (688578)艾力斯: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1-025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15,300,000 股,限售期为 12 个月,
占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力斯”或“公司”)总股本的 3.40%。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首发限售股数量为 101,774,998 股,
限售期为 12 个月,占公司总股本的 22.62%。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2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出具了《关于同意上海艾力
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5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90,000,000 股,并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45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81,547,8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4.7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8,452,1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2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的部分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账户数量为 18 个,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17,074,9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02%,其中,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为101,774,998股,战略配售股份为15,300,000
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起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的部分限售股,自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事项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所作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相关承诺如下:
(一)公司股东嘉兴唐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肆坊合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泽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汉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新建元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南京高科新浚成长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高科新创投资有限公司、平潭德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瑞凯嘉德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创合精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誉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所持公司股份锁定事宜作出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中信证券艾力斯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药控股有限公司、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科创板 2 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就所持公司股份锁定事宜作出承诺如下:
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经核查,认为:
1、艾力斯本次部分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2、艾力斯本次部分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的数量、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和股东承诺;
3、持有艾力斯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相关承诺;
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艾力斯与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艾力斯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17,074,9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02%。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15,300,000 股,限售期为 12 个月,
占公司总股本的 3.40%。
2、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首发限售股数量为 101,774,998 股,限售期为 12 个月,占公司总股本的 22.62%。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2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持有限售 剩余限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类型 持有限售股 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 售股数
号 数量 总股本比 通数量 量
例(%)
海南拾玉私募基金管
1 理有限公司-嘉兴唐 首发限售股 34,500,002 7.67 34,500,002 0
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注 1)
南通肆坊合供应链管
2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首发限售股 15,524,998 3.45 15,524,998 0
伙)
上海正心谷投资管理
3 有限公司-上海泽瑶 首发限售股 12,937,502 2.88 12,937,502 0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4 共青城汉仁股权投资 首发限售股 10,350,002 2.30 10,350,002 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 首发限售股 8,624,998 1.92 8,624,998 0
业(有限合伙)
苏州工业园区新建元
6 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 首发限售股 6,037,498 1.34 6,037,498 0
限合伙)
南京高科新浚成长一
7 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首发限售股 2,587,500 0.58 2,587,500 0
(有限合伙)
国投创合(杭州)创业
8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首发限售股 2,587,500 0.58 2,587,500 0
杭州创合精选创业投
持有限售 剩余限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类型 持有限售股 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 售股数
号 数量 总股本比 通数量 量
例(%)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9 北京瑞凯嘉德科技信 首发限售股 2,587,500 0.58 2,587,500 0
息咨询有限公司
10 平潭德诺投资合伙企 首发限售股 2,587,500 0.58 2,587,500 0
业(有限合伙)
11 南京高科新创投资有 首发限售股 1,724,999 0.38 1,724,999 0
限公司
上海潜龙誉瀚投资管
12 理有限公司-上海誉 首发限售股 1,724,999 0.38 1,724,999 0
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中信证券—招商银行
13 —中信证券艾力斯员 战略配售股 9,000,000 2.00 9,000,000 0
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
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4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 战略配售股 900,000 0.2 900,000 0
限公司
15 上药控股有限公司 战略配售股 900,000 0.2 900,000 0
16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 战略配售股 1,350,000 0.3 1,350,000 0
限公司
17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 战略配售股 1,350,000 0.3 1,350,000 0
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8 限公司—汇添富科创 战略配售股 1,800,000 0.4 1,800,000 0
板 2 年定期开放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117,074,998 26.02 117,074,998 0
注 1:深圳市拾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唐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变更企业名称为“海南拾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唐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 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的。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首发限售股 101,774,998
[2021-11-24] (688578)艾力斯: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披露关于甲磺酸伏美替尼片纳入拟突破性治疗品种公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1-024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自愿披露关于甲磺酸伏美替尼片纳入
拟突破性治疗品种公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纳入拟突破性治疗品种公示尚处于公示期,存在突破性治疗药物
程序公示期被提出异议的风险,此外,由于药品的研发周期长、审批
环节多,且商业化进程也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
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力斯”)核心产品甲磺酸伏美替尼片(商品名“艾弗沙”,以下简称“伏美替尼”)近日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药审中心”)纳入拟突破性治疗品
种公示名单,公示期为 2021 年 11 月 23 日—2021 年 11 月 30 日。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 甲磺酸伏美替尼片
受理号 CXHL2100184
药品类型 化药
注册分类 2.4
申请日期 2021 年 10 月 19 日
拟定适应证(或功 具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外显子 19 缺失或外显子 21(L858R)
能主治) 置换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人患者的
一线治疗。
经审核,本申请符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发
理由及依据 布<突破性治疗药物审评工作程序(试行)>等三个文件的公告》
(2020 年第 82 号),同意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
二、药品其他相关情况
甲磺酸伏美替尼片是一种表皮生长因子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EGFR-TKI),为公司自主研发的 1 类新药,属于小分子靶向药,是目前公司的核心产品,用于
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治疗。其二线治疗适应证已于 2021 年 3 月 3 日
获批上市;其用于一线治疗 EGFR 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 的全国多中心、随机对照、双盲的 III 期临床研究已达到主要研究终点,相比一代 EGFR-TKI 吉非替尼(易瑞沙)治疗对照组,伏美替尼治疗组显示了具有显著统计学意义和临床意义的 PFS 获益,相关研究数据将在后续国际学术大会上正式公布。
目前,伏美替尼已被写入多项最新权威指南,包括《中华医学会肿瘤分会肺癌临床诊疗指南(2021 版)》《IV 期原发性肺癌中国治疗指南(2021 年版)》《肺癌脑转移中国治疗指南(2021 年版)》《CSCO 非小细胞肺癌指南(2021 年版)》等,其差异化的临床优势获得了业内专家广泛认同。
公司预计,将于 2021 年底申报一线治疗新药上市申请(NDA),2022 年一
线治疗适应证获批。
三、风险提示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突破性治疗药物审评工作程序(试行)>等三个文件的公告》(2020 年第 82 号),药审中心对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的药物优先配置资源进行沟通交流,加强指导并促进药物研发。本次纳入拟突破性治疗品种公示尚处于公示期,存在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公示期被提出异议的风险,此外,由于药品的研发周期长、审批环节多,且商业化进程也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公司将积极推进上述研发项目,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对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4 日
[2021-10-30] (688578)艾力斯: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元
每股净资产: 6.821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65%
营业总收入: 4.8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35亿元
[2021-08-25] (688578)艾力斯: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1-022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庆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
下:
(1)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符
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
[2021-08-18] (688578)艾力斯: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1-021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时间:2021 年 8 月 26 日(周四)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以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周三)下午 17:00 前将有关问题通过
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allist.com.cn),公司将
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
司 2021 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周四)
下午 15:00-16:00 召开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1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26 日(周四)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杜锦豪先生;公司总经理牟艳萍女士;公司首席运营官兼财务负责人曾桂莲女士;公司董事会秘书李硕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周四)15:00-16:00 登录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进入业绩说明会专区,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为提高交流效率,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欢迎投资者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周三)下午 17:00 前将所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
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allist.com.cn)。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51371858
联系邮箱:ir@allist.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投 资 者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8 日
[2021-07-17] (688578)艾力斯: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1-020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7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 1227 号原能细胞产业园内3 号楼 1 楼会议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3
普通股股东人数 6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45,502,71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45,502,71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
54.5561
权数量的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
54.5561
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杜锦豪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11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现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李硕女士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与 ArriVent 就伏美替尼海外权益签署相关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45,097,664 99.8350 405,046 0.165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 数 (%)
关于与ArriVent就
伏美替尼海外权
1 益签署相关合作 1,872,662 82.2169 405,046 17.7831 0 0.0000
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已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 LAV AllistLimited、上海礼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礼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礼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礼瑞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军、孔非凡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7 日
[2021-07-01] (688578)艾力斯: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1-019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7 月 16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 1227 号原能细胞产业园内 3 号楼 1 楼会
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7 月 16 日
至 2021 年 7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与 ArriVent 就伏美替尼海外权益签署相
1 关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刊登《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LAVAllistLimited、上海礼颐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苏州礼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礼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礼瑞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578 艾力斯 2021/7/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 年 7 月 12 日(上午 9:30-11:00,下午 13:00-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 1227 号原能细胞产业园内 1 幢 2 楼会
议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以抵达公司或公司邮箱(ir@allist.com.cn)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邮件内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或扫描件,信封上
请注明“股东大会参会报名”字样,须在登记时间 2021 年 7 月 9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硕、王姝雯
联系电话:021-51371858
传真:021-51320233
电子邮箱:ir@allist.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7 月
16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与 ArriVent 就伏美替尼海外权益签
1 署相关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7-01] (688578)艾力斯: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ArriVent就伏美替尼海外权益签署相关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1-018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 ArriVent 就伏美替尼海外权益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
为拓展公司核心产品甲磺酸伏美替尼(以下简称“伏美替尼”)在海外市场的开发及商业化,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力斯”)拟与 ArriVent Biopharma Inc.,(以下简称“ArriVent”)签署《全球技术转让和授权协议》和《普通股认购协议》(以下合称“关联交易协议”),就伏美替尼在海外市场的开发及商业化达成整体合作。
公司拟授权 ArriVent 使用公司伏美替尼相关专利和专有技术,在除中国大陆、台湾、香港和澳门外的地区独家开发(包括研发、生产、进口、出口、使用、销售等)伏美替尼的权利,公司将获得 4,000 万美元的首付款,累计不超过 7.65亿美元的研发和销售里程碑款项(达到约定的研发或销售里程碑事件),销售提成费,以及 ArriVent 一定比例的股份,ArriVent 将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冯婷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包括境外投资,在交易过程中尚需商委、发改委、外汇管理局备案或审批。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预计将于 2021 年收到本次交易的首付款项 4,000 万美金,但是后续研发和
销售里程碑款项将在达到约定的研发或销售里程碑事件后方可取得,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风险提示:
(一)交易对方履约能力的风险
ArriVent 成立于 2021 年 4 月,目前已完成首轮融资,募集了数千万美元的
资金。ArriVent 首轮融资募集资金足够支付本次交易的首付款和前期研发费用;针对后续里程碑付款及销售提成,ArriVent 的后续履约能力取决于其业务发展、融资能力、产品商业化情况等因素。如果 ArriVent 的后续发展出现不顺利情况,将对其履行本次交易的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里程碑款项的风险
除首付款项 4,000 万美金外,本次交易设置了研发和销售里程碑款项,该等里程碑款项将在实现约定的里程碑事件后,由 ArriVent 向公司进行支付。该等里程碑事件的完成主要依赖于伏美替尼在海外市场的研发和销售情况,相关里程碑事件的达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存在无法取得研发和销售里程碑款项的风险。
(三)对公司未来业绩影响的风险
根据本次交易的相关约定,公司预计将于 2021 年收到本次交易的首付款项4,000 万美金。本次交易剩余的里程碑款项和销售提成的取得主要依赖于伏美替尼在海外市场的研发和销售情况,尚需一定时间进行逐步实现,且存在无法达成的风险。因此,本次交易存在对公司未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业绩影响的发生时间点不确定,以及对公司未来业绩造成大幅波动的风险。
(四)流程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包含境外投资,在交易过程中尚需商委、发改委、外汇管理局备案或审批,相关流程具有不确定性,前述不确定性可能会对本次交易产生不利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拓展公司核心产品伏美替尼在海外市场的开发及商业化,公司拟与ArriVent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全球技术转让和授权协议》和《普通股认购协议》,就伏美替尼在海外市场的开发及商业化达成整体合作。
公司拟授权 ArriVent 使用公司相关专利和专有技术,在除中国大陆、台湾、
香港和澳门外的地区独家开发(包括研发、生产、进口、出口、使用、销售等)伏美替尼的权利,公司将获得 4,000 万美元的首付款,累计不超过 7.65 亿美元的研发和销售里程碑款项(达到约定的研发或销售里程碑事件),销售提成费,以及 ArriVent 一定比例的股份,ArriVent 将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公司授权管理层办理在该合作事项下后续的各项协议签署、手续办理等执行工作。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 ArriVent 未发生过关联交易,公司与其他关联方未
发生过交易标的类别相同的关联交易。
ArriVent 是公司董事冯婷担任董事的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冯婷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包括境外投资,在交易过程中尚需商委、发改委、外汇管理局备案或审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ArriVent 是公司董事冯婷担任董事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ArriVent 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及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ArriVent 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ArriVent Biopharma Inc
成立时间 2021 年 4 月 15 日
注册地址 251 Little Falls Drive, City of Wilmington, County of Castle,
Delaware 19808, 美国
办公地址 18 Campus Blvd., Suite 100, Newtown Square, PA19073, 美国
HillhouseCapitalGroup、LillyAsiaVentures、OrbiMed、Octagon
主要股东 Capital Advisors、Boyu/Zoo Capital、Lyra Capital 等知名医药
投资机构管理的相关基金及 ArriVent 管理层
主营业务 专注于肿瘤领域小分子药物、生物制品及抗体药物的开发
ArriVent 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为 Zhengbin(Bing)Yao 博士,其在制药行业
具有广泛的研发及管理经验。他曾于 2018 年联合创立了 VielaBio 公司,并担任该公司的董事长及首席执行官,VielaBio(VIE.O)公司曾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
并于 2021 年被 HorizonTherapeutics 以约 30.5 亿美元的价格收购。此前,他曾在
基因泰克、Tanox、阿斯利康等知名药企担任研发及管理职务,并在呼吸、炎症及免疫肿瘤创新药物的研发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目前 ArriVent 已完成关键研发和管理团队的组建,相关人员具有海外知名药企的管理及研发经验,具备推进创新药物在海外注册上市的能力。
ArriVent 已完成首轮融资,其首轮融资所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本次交易对价、伏美替尼境外开发的研发费用及人员工资,目前尚未产生营业收入,目前账面资产主要为首轮融资所募集的现金。
本次交易涉及 ArriVent 的股份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ArriVent 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
根据关联交易协议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交易标的为伏美替尼在除中国大陆、台湾、香港和澳门以外地区的独家开发(包括研发、生产、进口、出口、使用、销售等)权利,该交易属于公司产品的对外授权,公司相应获得首付款、里程碑付款、销售提成及 ArriVent 一定比例的股份。
(二)许可产品的基本情况
伏美替尼是高选择性、不可逆第三代表皮生长因子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EGFR-TKI),为公司自主研发的 1 类小分子靶向药,表现出了良好的疗效及安全性,目前已获批用于 EGFR 突变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二线治疗,具有“双活性、
高选择、强缩瘤、安全佳”的特点。
根据发表在《柳叶刀·呼吸医学》的 IIb 期临床数据显示,患者的客观缓解率(ORR)达 74%,中位无进展生存期(mPFS)达 9.6 个月,疾病控制率(DCR)
达 94%;特别针对脑转移患者,在 WCLC2020 会议中披露的数据显示,在 IIa 期
剂量扩展研究的 160mg 亚组中,伏美替尼的 CNS(中枢神经系统)ORR 达到
84.6%,CNSmPFS 达 19.3 个月,CNSDCR 达 100%,显示出了伏美替尼的差异
化优势。
伏美替尼的二线治疗适应证(即针对既往经表皮生长因子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并且经检测确认存在 EGFR T790M 突变阳
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 成人患者的治疗)已于 2021 年 3 月 3 日由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批在国内上市;一线治疗适应证(即针对具有 EGFR 外显子 19缺失或外显子 21(L858R)置换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成人患者
的治疗)的 III 期临床试验已于 2019 年底在国内完成患者入组,预计将于 2021
年申报 NDA;辅助治疗适应证(针对接受根治性切除伴或不伴辅助化疗后的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突变阳性 II-IIIA 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治疗)已于2021
年 1 月在国内获批 IND,目前处于 III 期临床试验阶段;针对 20 外显子插入突变
适应证(即针对 EGFR 20 外显子插入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成人患者的治疗)目前已在国内开展 Ib 期临床研究。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主要架构采用生物医药行业授权合作交易所普遍采用的交易模式,本次交易完全由交易双方根据伏美替尼在海外市场的市场空间、开发计划、竞品情况等谈判确定,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首付款
ArriVent 将在协议生效日后,并取得公司开具的发票后 30 天内支付 4,000 万
美元首付款,首付款项不予抵扣或退回。
2、里程碑付款
在达到协议中约定的研发或销售里程碑事件后,ArriVent 将向公司支付相应研发和销售里程碑款项,累计不超过 7.65 亿美元。
3、销售提成
根据产品在授权区域的销售情况,ArriVent 将根据实际净销售额以协议约定的比例向公司支付销售提成,该比例范围区间为高个位数至两位数百分比。
4、股份认购
作为本次交易的一部分,鉴于公司向 ArriVent 授予了伏美替尼的相关权益,ArriVent 将向公司发行部分普通股股份,公司将以名义对价认购该等股份,ArriVent 将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5、履行期限
本协议自生效后,将持续有效至伏美替尼在相关国家的化合物和获批适应症专利到期、相关国家监管当局规定的独家授
[2021-06-22] (688578)艾力斯: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1-017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财务负责人辞职的相关情况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力斯”)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了公司财务负责人甘泉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甘泉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日前已完成了工作交接。辞去上述职务后,甘泉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财务副总监,负责公司财务部相关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甘泉先生通过上海艾耘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艾耘”)以及中信证券艾力斯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战配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中,上海艾耘直接持有公司 2.40%的股份,员工战配计划直接持有公司 2.00%的股份。甘泉先生通过直接持有上海艾耘 4.6296%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直接持有员工战配计划 1.55%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辞任财务负责人后,甘泉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甘泉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未出现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有意见分歧的情况,公司及董事会对甘泉先生任职期间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公司聘任首席运营官兼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根据《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经公司提名程序及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通过,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曾桂莲女士为公司首席运营官兼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曾桂莲女士为公司首席运营官兼财务负责人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经审查首席运营官兼财务负责人候选人曾桂莲女士的工作履历、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认为其具备出任公司首席运营官兼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曾桂莲女士担任公司首席运营官兼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曾桂莲女士的简历、持股情况及关联关系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三、公司聘任首席质量官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经公司提名程序及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通
过,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单华峰女士为公司首席质量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单华峰女士为公司首席质量官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经审查首席质量官候选人单华峰女士的工作履历、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认为其具备出任公司首席质量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单华峰女士担任公司首席质量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单华峰女士的简历、持股情况及关联关系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2 日
附件一
曾桂莲,女,1972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桂莲女士
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和复旦大学,研究生学历。曾桂莲女士于 2003 年 1 月至 2005
年 5 月,担任林肯电气(上海)有限公司中国区财务经理;2005 年 11 月至 2008
年 3 月,担任实用动力(上海)有限公司中国区财务总监;2010 年 6 月至 2011
年 6 月,担任斯博瑞安(中国)安全防护设备有限公司亚太区财务总监;2012 年
12 月至 2016 年 2 月,担任上海旅行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16 年
6 月至 2017 年 5 月,担任上海五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18 年 5 月
至 2020 年 5 月,担任北京忆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财务官;2020 年 5 月
至今,担任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
曾桂莲女士通过直接持有员工战配计划 1.92%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曾桂莲女士持有上海灵售营销策划中心 100%的股权。
附件二
单华峰,女,197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单华峰女士
毕业于佳木斯大学化学制药专业,获硕士学位。单华峰女士于 1995 年 8 月至 2002
年 8 月,担任北大医疗集团矿总医院制剂质控负责人、临床药师、执业药师/主
管药师;2002 年 8 月至 2017 年 7 月,担任黑龙江鸡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
监管部门负责人、国家药品检查官、黑龙江药品检查官;2017 年 7 月至 2020 年
3 月,担任国家药监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国家疫苗检查中心国家药品资深检查官/检查组长、副主任药师、盖茨全球基金项目中国成员;2020 年 5 月至今,担任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质量官。
单华峰女士通过直接持有员工战配计划 1.81%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单华峰女士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关系。
[2021-05-19] (688578)艾力斯: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1-015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 1227 号原能细胞产业园内3 号楼 1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24
普通股股东人数(人) 2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股) 288,659,53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股) 288,659,53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4.146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4.146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杜锦豪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11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现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李硕女士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股) (%) (股) (%) (股) (%)
普通股 288,657,830 99.9994 1,705 0.0006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股) (%) (股) (%) (股) (%)
普通股 288,657,830 99.9994 1,705 0.0006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股) (%) (股) (%) (股) (%)
普通股 288,657,830 99.9994 1,705 0.0006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股) (%) (股) (%) (股) (%)
普通股 288,657,830 99.9994 1,705 0.0006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股) (%) (股) (%) (股) (%)
普通股 288,657,830 99.9994 1,705 0.0006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股) (%) (股) (%) (股) (%)
普通股 288,657,830 99.9994 1,705 0.0006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股) (%) (股) (%) (股) (%)
普通股 45,432,828 99.9962 1,705 0.0038 0 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聘任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股) (%) (股) (%) (股) (%)
普通股 288,657,830 99.9994 1,705 0.0006 0 0.0000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投资新药研发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股) (%) (股) (%) (股) (%)
普通股 288,657,830 99.9994 1,705 0.0006 0 0.0000
10、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股) (%) (股) (%) (股) (%)
普通股 288,657,830 99.9994 1,705 0.0006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股)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股) (%) (股) (%)
关于公司 2020
6 年度利润分配 45,432,828 99.9962 1,705 0.0038 0 0.0000
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
7 事薪酬执行情 45,432,828 99.9962 1,705 0.0038 0 0.0000
况及 2021 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
案
关于公司聘任
8 2021 年度会计 45,432,828 99.9962 1,705 0.0038 0 0.0000
师事务所的议
案
关于公司部分
募投项目子项
目变更、金额
9 调整及使用部 45,432,828 99.9962 1,705 0.0038 0 0.0000
分超募资金补
充投资新药研
发项目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
10 超募资金永久 45,432,828 99.9962 1,705 0.0038 0 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6、7、8、9、10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021-05-15] (688578)艾力斯: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暨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1-014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度暨 2021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27 日(周四)下午 14:00-15:30
会议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方式:视频直播、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以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周五)下午 17:00 前将有关问题通过
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allist.com.cn),公司将
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进一步交流,公司拟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周四)下午 14:00-15:30 召开 2020 年度暨 2021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
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星期四)14:00-15:30 在上证路演
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视频直播、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
三、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杜锦豪先生;公司总经理牟艳萍女士;公司首席运营官曾桂莲女士;公司董事会秘书李硕女士;公司财务负责
人甘泉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周四)14:00-15:30 登录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为提高交流效率,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欢迎投资者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周五)下午 17:00 前将所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
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allist.com.cn)。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51371858
联系邮箱:ir@allist.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5 日
[2021-04-28] (688578)艾力斯: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1-006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力斯”)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
事,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杜锦豪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及《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和《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和《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慎履行职责,决策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根据 2020 年度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董事会的工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公司总经理带领全体员工围绕公司战略发展核心目标,根据既定的经营计划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并取得了积极成果。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本着公平、独立、客观的原则尽职尽责开展工作,监督、沟通、评估公司审计工
作。为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2020 年度的履职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拟定了《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公司所聘请的独立董事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履行职责,充分行使职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独立董事基于 2020年度的履职情况拟定了《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0 年审计报告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为保障和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
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
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均对本议案发表了相关
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包含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2021 年度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公司管理层对 2021 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按公司与其他客户交易的规则要求执行。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杜锦豪、祁菊、胡捷、
JEFFREYYANG GUO 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投资新药研发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投资新药研发项目,以加快公司创新药的研发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投资新药研发项目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结合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资本性支出计划和资金安排,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
[2021-04-28] (688578)艾力斯: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1-005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力斯”)第一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李庆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和《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和《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通过公司董事、监事 2020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投资新药研发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投资新药研发项目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投资新药研发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研发水平的提高,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投资新药研发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投资新药研发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2,8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2021-04-28] (688578)艾力斯: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1-012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 1227 号原能细胞产业园内 3 号楼 1 楼会
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5 月 18 日
至 2021 年 5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 关于公司《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5 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6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薪酬
7 √
方案的议案
8 关于公司聘任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使用部分超募
9 √
资金补充投资新药研发项目的议案
1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6、议案 7、议案 8、议案 9、议案 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杜锦豪、JEFFREY YANG GUO、JENNIFER GUO、上海乔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艾祥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 海艾耘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578 艾力斯 2021/5/1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30-11:00,下午 13:00-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 1227 号原能细胞产业园内 1 幢 2 楼会
议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的方式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
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参会报名”字样, 须在登记时间 2021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硕、王姝雯
联系电话:021-51371858
传真:021-51320233
电子邮箱:ir@allist.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 同 反 弃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号 意 对 权
1 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7
案
8 关于公司聘任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
9
投资新药研发项目的议案
1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2021-04-28] (688578)艾力斯: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元
每股净资产: 6.33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5%
营业总收入: 3676.77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44亿元
[2021-04-28] (688578)艾力斯:202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84元
每股净资产: 6.395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33%
营业总收入: 56.09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11亿元
[2021-03-04] (688578)艾力斯: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甲磺酸伏美替尼片药品注册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1-004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甲磺酸伏美替尼片药品注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 月 3 日从国家药
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网站查询获悉,公司提交的甲磺酸伏
美替尼片药品注册申请在国家药监局网站的办理状态已变更为“审批完毕-待制
证”阶段,并已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 甲磺酸伏美替尼片
剂型 片剂
规格 40mg
注册分类 化学药品 1 类
受理号 CXHS1900039 国
药品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 H20210008
甲磺酸伏美替尼片(以下简称“伏美替尼”)是一种表皮生长因子受体酪氨
酸激酶抑制剂(EGFR-TKI),为公司自主研发的 1 类小分子靶向药,是目前公司
的核心产品。伏美替尼属于高选择性、不可逆第三代 EGFR-TKI,主要用于表皮
生长因子受体(EGFR)敏感突变、EGFR T790M 耐药突变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
治疗。此次审批的适应证为“针对既往 EGFR-TKI 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
展、并且经检测确认存在 EGFR T790M 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
肺癌(NSCLC)成人患者的治疗”,即二线治疗适应证。伏美替尼此次药品注册
申请于 2019 年 11 月获得国家药监局受理,并纳入优先审评品种名单,现已处于
审批完毕(待制证)状态。
在伏美替尼二线治疗适应证审批完毕的同时,公司也在积极推进伏美替尼一
线治疗及术后辅助治疗领域的研发进度。公司针对伏美替尼一线治疗的研究,即
“针对具有 EGFR 外显子 19 缺失或外显子 21(L858R)置换突变的局部晚期或
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成人患者的治疗”的研究目前正处于 III 期临床试验阶段,
并已于 2019 年底完成患者入组;公司针对伏美替尼术后辅助治疗的研究,即“在
接受根治性切除伴或不伴辅助化疗后的 EGFR 突变阳性 II-IIIA 期非小细胞肺癌
患者中比较伏美替尼与安慰剂疗效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多中心
III 期研究”也已于近期获得临床试验批件,公司将尽快推进相关临床试验的工
作。
二、对公司的影响
伏美替尼为公司自主研发的 1 类新药,其二线治疗适应证上市申请完成审
批,标志着伏美替尼即将商业化,有利于提升公司 2021 年的销售收入。公司已
经组建了专业的商业化营销团队,后续将充分利用伏美替尼的临床优势,采取合
理的价格策略,制定专业、差异化的学术推广及产品营销策略,持续完善销售渠
道建设,并大力推动伏美替尼尽快纳入国家医保报销目录,让更多患者尽早受益。
三、风险提示
伏美替尼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销售渠道等诸多因素影响,
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根据后续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
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4 日
[2021-02-26] (688578)艾力斯: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1
证券代码:
688578 证券简称: 艾力斯 公告编号: 2021 00 3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 快报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56.0 9 62.97 10.9 3
营业利润 31 045.17 38,128.46 不适用
利润总额 31, 051.52 39,750.25 不适用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1, 051.52 39,750.25 不适用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
3 5 751.02 20,039.72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 0. 8 4 1.10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 33 57.78% 增加 32. 45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296,8 7 0 00 132,841.44 123. 4 8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287, 804.86 118,439.21 14 3.00
股本 45,000.00 36,000.00 25.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元) 6. 40 3.29 94. 40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制,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056.099万元万元,,为合作开发兰索拉唑肠溶胶囊分享的收益,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1,31,051.52051.52万元万元,净亏损同比,净亏损同比减少减少221.881.8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355,,751.02751.02万元万元,,扣非后扣非后净亏损同比净亏损同比增长增长78.4078.40%%。。报告期末,总资产报告期末,总资产296,8296,8770.000.00万元,同比增长万元,同比增长123.123.4488%%;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87,287,804.86804.86万元,同比增长万元,同比增长14143.003.00%%。。 报告期内亏损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亏损主要是由于公司核心产品伏美替尼尚待获批,尚未产生收入,此外,公司各项新药研发项目持续推进中,公司持续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且公司持续构建专业的销售团队、不断完善管理团队,导致公司存在大额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 2020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减少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减少,,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损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20192019年度一次性计入损益的股份支付费用较高,达年度一次性计入损益的股份支付费用较高,达到到2.012.01亿元,导致公司亿元,导致公司20192019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为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为--1.971.97亿元,亿元,在在20202020年度年度,,公公司收到大额政府补助司收到大额政府补助并并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取得收益,导致公收益,导致公司司20202020年度非经常性收益较高。年度非经常性收益较高。
(二)主要财务数据增减变动情况 2020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5,751.0235,751.02万万元,元,扣非后扣非后净亏损同比净亏损同比扩大扩大78.40%%,,主要系公司主要系公司持续保持较高研发投入,并为确保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构建了专业完善的销售团队,产生大量新增费用,且2019年度一次性计入损益的股份支付费用较高,达到2.01亿元,导致公司2019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为-1.97亿元,因此导致公司扣非后净亏损增长幅度较大。 20202020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5.33%,相较于去年同期的-57.78%增加32.45个百分点,2020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为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96,870.00万元,同比万元,同比增增长长123.123.4488%%,,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87,804.86万元,同比万元,同比增增长长14143.003.00%%,,归属于母公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为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为66..4040元,同比增元,同比增长长994.4.4040%%,,均系公司均系公司20202020年年1212月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9,000.009,000.00万股万股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融资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融资所致。所致。
三
三、风险提示、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本公告所载2020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3
计,相关数据可能与公司计,相关数据可能与公司2020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具体数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具体数据以据以公司公司2020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2021年年22月月2626日日
[2021-01-29] (688578)艾力斯: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1
证券代码:
6 88578 证券简称: 艾力斯 公告编号: 2 021 002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
1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预计 2020 年 年度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为 32,548 .29 万元
到 28,329 .07 万元, 与上年同期相比, 亏损减少 7,20 1.96 万 元到 11,421 .18 万元,
同比 亏损 减少 18 .12 到 2 8.73 。
(
2 2020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 预计为
37,886 .31 万元到 32,975 .12 万元之间,与上年同期相比, 亏损增加 12,935 .40 万
元到 17,84 6.59 万元,同比 亏损增加 6 4.55 到 89 .06 。
(三)
本次业绩预告 相关财务数据未经 注册会计师 审计 。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2019
年度 ,公司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为 39,750 25 万元 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 为 20, 0 39.72 万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一)公司业绩出现亏损的原因
公司
2 020 年度仍然处于亏损状态,主要原因如下:
2
1
1、、公司核心产品尚未产生收入公司核心产品尚未产生收入
2
2020020年,公司核心产品伏美替尼尚待获批,尚未产生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年,公司核心产品伏美替尼尚待获批,尚未产生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仅为少量合作开发兰索拉唑肠溶胶囊分享的收益。仅为少量合作开发兰索拉唑肠溶胶囊分享的收益。
2
2、、公司保持较高期间费用公司保持较高期间费用
为确保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公司
为确保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公司22020020年度持续年度持续保持较高保持较高研发投入,持研发投入,持续推进:续推进:11)伏美替尼各项临床研究工作,)伏美替尼各项临床研究工作,22))RRETET抑制剂、抑制剂、KKRASRAS抑制剂等临床抑制剂等临床前产品的研发工作。前产品的研发工作。
为确保伏美替尼商业化的顺利开展,公司
为确保伏美替尼商业化的顺利开展,公司22020020年度构建了专业完善的销售年度构建了专业完善的销售团队,目前已经建立了约团队,目前已经建立了约335050人的销售团队,因此导致大量新增销售费用。人的销售团队,因此导致大量新增销售费用。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于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于22020020年度持续加强、完善管理团队建设年度持续加强、完善管理团队建设,持,持续引进各级管理人才续引进各级管理人才,,因此公司因此公司22020020年度亦存在较大金额管理费用。年度亦存在较大金额管理费用。
综上所述,公司
综上所述,公司22020020年度预计出现净利润为负的情况。年度预计出现净利润为负的情况。
(二)
(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减少、亏损减少、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亏损增加的原因增加的原因
由
由于公司于公司22019019年度年度一次性计入损益的股份支付费用较高一次性计入损益的股份支付费用较高,达到,达到2.02.011亿元,亿元,导致公司导致公司22019019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为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为--11.97.97亿元,且亿元,且22020020年度公司收到年度公司收到大额政府大额政府补助和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补助和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导致公司,导致公司22020020年度非经常性收年度非经常性收益较高,综上,导致益较高,综上,导致22020020年度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减少、同时亏损减少、同时扣除非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增加。亏损增加。
四、风险提示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审计后的20202020年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2021年年11月月2299日日
[2021-01-12] (688578)艾力斯: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1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1-001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江苏艾力斯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
本次获批开展甲磺酸伏美替尼(以下简称“伏美替尼”)应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突变阳性的II-IIIA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术后辅助治疗的临床试验,具体为:在接受根治性切除伴或不伴辅助化疗后的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突变阳性II-IIIA 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比较伏美替尼与安慰剂疗效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多中心III 期研究。
由于创新药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等特点,药品从前期研发、临床试验获批、临床试验开展到药品获批的周期长、环节多,且其过程受到多种不确定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
甲磺酸伏美替尼片
剂型
片剂
规格
40mg
申请人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艾力斯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
在接受根治性切除伴或不伴辅助化疗后的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突变阳性II-IIIA 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比较伏美替尼与安慰剂疗效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多中心III 期研究
2
审批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1月3日受理的甲磺酸伏美替尼片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开展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通知书编号
2021LP00019
该次获批临床研究的主要研究目的为通过无病生存期(DFS)来评估伏美替尼对比安慰剂的疗效和安全性。本研究将纳入大约318例筛选合格的患者,按1:1随机分配接受伏美替尼或安慰剂治疗。在随机化之前,患者必须从手术中充分恢复,并完成标准的辅助化疗(如适用)。随机化后开始伏美替尼(80mg/天/次)或安慰剂的治疗,直到疾病复发、治疗终止或完成治疗。每个患者疗程最长为3年。
二、药品其余相关情况
伏美替尼是一种表皮生长因子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EGFR-TKI),为公司自主研发的 1 类小分子靶向药,是目前公司的核心在研产品,用于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
2019年11月,伏美替尼针对既往经表皮生长因子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EGFR-TKI) 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并且经检测确认存在 EGFR T790M 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 成人患者的治疗(二线治疗)的新药上市申请(NDA) 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目前已经完成临床试验现场检查及生产现场检查,正处于正常审批流程中,预计将于近期获批上市。伏美替尼针对具有 EGFR 外显子 19 缺失或外显子 21(L858R)置换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成人患者的治疗(一线治疗) 的研究正处于 III 期临床试验阶段,并已于2019年底完成患者入组。
术后辅助治疗是以外科手术为主的肺癌综合治疗的一部分,可以巩固手术治疗的成果。大约30%的NSCLC患者诊断时分期为I-IIIA,主要的治疗手段是手术切除。尽管接受根治性手术治疗的患者预后相对晚期患者较好,但单纯接受手术治疗的患者5年生存率仍然较低,从57% (IB期)到23% (IIIA期) 。既往术后辅助治疗的选择主要是辅助化疗,但是辅助化疗获益有限,而且有较多的毒副反应,严重降低患者的生活质量。目前,三代EGFR-TKI辅助治疗已证实可以为EGFR 突变阳性NSCLC 患者带来无疾病生存期(DFS)获益。
3
为提高伏美替尼的临床适用范围,公司将持续推进伏美替尼后续扩展适应证的临床研究,从而进一步提升伏美替尼在非小细胞肺癌治疗领域的竞争力。
三、风险提示
根据国家药品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药品在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后,需开展相关临床试验,并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方可生产上市,公司需持续支出相关临床试验费用,除此之外,该事项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创新药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等特点,药品从前期研发、临床试验获批、临床试验开展到药品获批的周期长、环节多,且其过程受到多种不确定因素影响,具体临床研究方案及研究周期将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开展上述研发项目,并及时对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2日
[2020-12-30] (688578)艾力斯: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1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0-004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力斯”)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4,798,151.8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59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7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4,57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3,254.9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2,986.7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1月25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1031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2
根据《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编号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新药研发项目
76,290.70
76,290.70
2
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
55,597.56
49,797.55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2,727.06
12,727.06
4
信息化建设项目
2,786.00
2,786.00
5
药物研究分析检测中心项目
8,666.94
8,666.94
合计
156,068.26
150,268.25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上述项目对募集资金需求总额,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如项目以公司自筹资金已经作了先期投资或将进行先期投资,公司将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该等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用于后续剩余投入。 本次拟置换募集资金事宜与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关内容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34,798,151.81元,公司拟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134,798,151.81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人民币元)
截至2020年12月9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金额
(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
拟置换金额
(人民币元)
1
新药研发项目
762,907,000.00
70,121,724.36
70,121,724.36
2
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
497,975,500.00
56,273,297.74
56,273,297.74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27,270,600.00
5,304,755.51
5,304,755.51
3
4
信息化建设项目
27,860,000.00
3,098,374.20
3,098,374.20
5
药物研究分析检测中心项目
86,669,400.00
-
-
合计
1,502,682,500.00
134,798,151.81
134,798,151.81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4,798,151.8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3315号)。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4,798,151.8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4,798,151.8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4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3315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经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三)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3315号),认为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第二部分所述编制基础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上海艾力斯截至2020年12月9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并且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
5
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2020-12-30] (688578)艾力斯: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1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0-006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59号),同意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力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73元,共计募集资金204,57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3,254.9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1月25日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2020)第103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新药研发项目
76,290.70
76,290.70
2
2
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
55,597.56
49,797.55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2,272.06
12,272.06
4
信息化建设项目
2,786.00
2,786.00
5
药物研究分析检测中心项目
8,666.94
8,666.94
合计
156,068.26
156,068.26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上述项目对募集资金需求总额,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如项目以公司自筹资金已经作了先期投资或将进行先期投资,公司将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该等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用于后续剩余投入。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药物研究分析检测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艾力斯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艾力斯”)。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计划将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30075418172,用于药物研究分析检测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中的募集资金8,666.94万元及相应利息向全资子公司江苏艾力斯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30个月,借款利率为市场基准同期贷款利率。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本次借款仅限用于“药物研究分析检测中心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开立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与江苏艾力斯、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相关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名称
江苏艾力斯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启东经济开发区华石路666号
法定代表人
杜锦豪
注册资本
24000万元人民币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81694525660H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
片剂(含抗肿瘤药)、硬胶囊剂(抗肿瘤药)制造、销售、原料药制造、销售(限分支经营)(按《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定范围、地址和期限经营),自有技术转让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09-09-17至2024-09-16
成立时间
2009-09-17
股东及股权结构
艾力斯持有江苏艾力斯100%股权 五、本次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江苏艾力斯提供借款系基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借款后,江苏艾力斯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有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次借款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与江苏艾力斯、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相关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七、本次提供借款履行的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2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30075418172,用于药物研究分析检测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中的募集资金8,666.94万元及相应利息向全资子公司江苏艾力斯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30个月,借款利率为市场基准同期贷款利率。本次借款用于“药物研究分
4
析检测中心项目”的实施,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开立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与江苏艾力斯、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相关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0年12月29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江苏艾力斯借款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江苏艾力斯提供借款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提供借款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上述募集资金使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监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独立董事意见,保荐机构认为:艾力斯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江苏艾力斯提供借款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
5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江苏艾力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八、备查文件
1、《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2020-12-30] (688578)艾力斯: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1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0-005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59号)核准同意,艾力斯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000.00万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6,000万元增加到45,000万元,公司总股本由36,000万股增加到45,000万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0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月修订)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公开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及2020年1月17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对《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将其名称变更为《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条款内容如下:
2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审核并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以下简称“首发”)人民币普通股【】万股, 于【】年【】月【】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审核并于2020年10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以下简称“首发”)人民币普通股9,000万股, 于2020年12月2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以下如无特别指明,均为人民币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0,000,000.00元(以下如无特别指明,均为人民币元)。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化学合成原料药及制剂、中药有效成分的提取物及制剂、生物工程药物的研究开发;自有技术转让,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化学合成原料药及制剂、中药有效成分的提取物及制剂、生物工程药物的研究开发; 自有技术转让,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药品委托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八条 股份总数为【】股,均为普通股, 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股份总数为450,000,000股,均为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二百零五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股票发行结束后对其相应条款进行调整或补充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生效实施,原章程同时废止。 本章程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公司预计2021年1月完成上述工商变更事项,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指定具体经办人员办理公司章程备案、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登记等事宜。修订后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刊载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2020-12-30] (688578)艾力斯: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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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0-003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力斯”)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4日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1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庆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4,798,151.8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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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江苏艾力斯借款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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