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海德曼688577≈≈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2.02.25)
────────────────────────────────────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7日
2)02月25日(688577)浙海德曼:浙海德曼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5397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5元 ;股权登记日:2021-0
6-07;除权除息日:2021-06-08;红利发放日:2021-06-08;
机构调研:1)2021年03月05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12-31 净利润:7134.71万 同比增:34.02% 营业收入:5.34亿 同比增:30.10%
────────┬────┬────┬────┬────┬───────
主要指标(元) │21-12-31│21-09-30│21-06-30│21-03-31│20-12-31
每股收益 │ 1.3200│ 1.0600│ 0.7300│ 0.2900│ 1.2100
每股净资产 │ 15.0300│ 14.7479│ 14.4164│ 14.4661│ 14.190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 10.0756│ 10.0756│ 10.0756│ 10.0756
每股未分配利润 │ --│ 3.2544│ 2.9229│ 2.9726│ 2.6942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9.0600│ 7.2000│ 5.0100│ 1.9900│ 11.7600
────────┼────┼────┼────┼────┼───────
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12-31│21-09-30│21-06-30│21-03-31│20-12-31
每股收益 │ --│ 1.0601│ 0.7287│ 0.2855│ 0.9863
每股净资产 │ --│ 14.7479│ 14.4164│ 14.4661│ 14.1877
每股资本公积金 │ --│ 10.0756│ 10.0756│ 10.0756│ 10.0756
每股未分配利润 │ --│ 3.2544│ 2.9229│ 2.9726│ 2.6942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7.1885│ 5.0544│ 1.9738│ 6.9521
────────┴────┴─┬──┴────┴───┬┴───────
A 股简称:浙海德曼 代码:688577 │总股本(万):5397.17 │法人:高长泉
上市日期:2020-09-16 发行价:33.13│A 股 (万):1829.67 │总经理:白生文
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3567.5│行业:通用设备制造业
电话:0576-87371818 董秘:林素君│主营范围:数控车床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
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
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
2021年 │ 1.3200│ 1.0600│ 0.7300│ 0.2900
─────────┼─────┼─────┼─────┼────────
2020年 │ 1.2100│ 0.8600│ 0.7700│ 0.0300
─────────┼─────┼─────┼─────┼────────
2019年 │ 1.1300│ 0.6100│ 0.6500│ --
─────────┼─────┼─────┼─────┼────────
2018年 │ 1.4900│ --│ --│ --
─────────┼─────┼─────┼─────┼────────
2017年 │ 1.0000│ --│ 0.5300│ --
─────────┴─────┴─────┴─────┴────────
[2022-02-25](688577)浙海德曼:浙海德曼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2-002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的定期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534,117,265.07 410,550,923.38 30.10
营业利润 79,747,158.87 60,432,232.02 31.96
利润总额 79,828,001.40 60,224,989.42 32.5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71,347,071.54 53,234,682.88 34.02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60,161,155.18 46,577,887.93 29.16
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1.32 1.21 9.1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06% 11.76% 下降2.70个百分点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 资 产 1,285,117,571.36 1,048,060,187.74 22.62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 811,242,281.68 765,735,427.89 5.94
权益
股 本 53,971,720.00 53,971,720.00 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15.03 14.19 5.92
每股净资产(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3,411.7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0.10%;营
业利润 7,974.7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1.96%;利润总额 7,982.80 万元,较
上年同期增长 32.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7,134.7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4.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6,016.1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9.16%。
报告期内,高端机床下游市场需求旺盛,公司充分发挥品质、品牌及服务优势,市场开拓取得了重大突破,新增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战略客户,销售渠道进一步完善,高端机床销售收入显著增长;同时,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产品结构持续优化,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替代进口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实行精细化管理,生产效率进一步提升,高端数控车床产能持续增加;此外闲置资金管理等方面也为公司效益增长产生了积极影响,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如下: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 原因说明
幅度(%)
营业总收入 534,117,265.07 410,550,923.38 30.10 机床下游市场需
营业利润 79,747,158.87 60,432,232.02 31.96 求旺盛,高端机床
利润总额 79,828,001.40 60,224,989.42 32.55 销售收入显著增
长;产品核心竞争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71,347,071.54 53,234,682.88 34.02 力、生产效率提升
者的净利润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1-27](688577)浙海德曼:浙海德曼关于自愿披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对
浙江省2021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海德曼”)通过了浙江省2021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为:GR202133007963,有效期三年。
本次认定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起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目前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2021-12-14](688577)浙海德曼:浙海德曼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1-045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项目投资拟在玉环市大麦屿街道GCY065-0109地块,与现有普青厂区毗邻。本项目投资、实施是以竞买目标土地为前提,该事项具有不确定性,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本次签订的投资协议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仅是协议双方在目前条件下结合市场环境进行的合理预估,实际执行情况可能与预期存在差距,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安排将根据项目实施过程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的实施内容、实施进度与实施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续具体项目投资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该投资协议的签订,在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海德曼”、“公司”)于2021年 12月 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于现有普青厂区毗邻地块进行投资建设,预计新建四层标准厂房两栋、宿舍楼1栋。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项目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事项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玉环市人民政府大麦屿街道办事处 地址: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兴中路
公司与玉环市人民政府大麦屿街道办事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玉环市人民政府大麦屿街道办事处 乙方: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大麦屿街道GCY065-0109地块建设项目(暂定,以正式立项为准)
(三)项目内容:
该项目拟出让地块总用地面积约28.8224 亩,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50年(最终以招拍挂公告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预计新建四层标准厂房两栋、宿舍楼1栋(最终以经审批的规划建筑方案为准)。
(四)项目总投资
总投资约人民币2亿元,具体以实际投资额为准。
(五)项目选址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麦屿街道GCY065-0109地块,与现有普青厂区毗邻。目标地块精确位置及土地面积以公司和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六)项目建设期
本项目计划于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本次项目建设周期在36个月之内。
(七)各方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尽快竞得该工业用地,乙方需在12月16日前缴纳项目保证金850万元,该保证金于乙方竞得土地后90天内退还给乙方。如果乙方参与竞拍而未拍得土地,该保证金于土地招拍挂结束后30天日内退还给乙方;
2.甲方要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建设等审批手续,确保项目建设用地;
3.甲方将供水、供电、排污管网、道路等市政设施配套到该宗土地的红线范围外侧;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将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2.乙方自行承担宗地红线范围内的道路、管线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相关建设要求须符合国土部门控制性详细规划;
3.乙方负责向有关部门缴纳项目用水、用电等安装费用;
4.乙方应完成协议中的投资规模、开工时间、竣工时间。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开工和竣工,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内容规定进行处罚。
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约定,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及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说明和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现有普青厂区毗邻地块进行投资建设,能够将新地块一并纳入普青厂区,两者形成一个整体,将有利于完善公司的生产制造和物流布局,从而提升公司的生产效率和综合竞争实力。
五、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考虑到未来市场和经营情况的不确定性,本次投资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但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投资涉及的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需要通过挂牌出让方式进行,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投资涉及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以及实施进度尚存不确定性。后续具体项目投资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2021-11-17](688577)浙海德曼:浙海德曼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1-042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
普通股股东人数 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4,595,28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4,595,28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4.0989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4.098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高长泉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其中独立董事沈梦晖、宋齐婴、罗鄂湘以通
讯方式参会;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林素君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4,595,283 100 0 0 0 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2.01 关于选举高长泉 34,595,283 100 是
先生为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郭秀华 34,595,283 100 是
女士为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高兆春 34,595,283 100 是
先生为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2.04 关于选举白生文 34,595,283 100 是
先生为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3、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3.01 关于选举沈梦晖 34,595,283 100 是
先生为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3.02 关于选举罗鄂湘 34,595,283 100 是
女士为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3.03 关于选举宋齐婴 34,595,283 100 是
先生为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4、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4.01 关于选举何志光 34,595,283 100 是
先生为第三届监
事会非职工监事
的议案
4.02 关于选举黄理法 34,595,283 100 是
先生为第三届监
事会非职工监事
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使用部分 2,178 100 0 0 0 0
超额募集资金 ,375
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高长 2,178 100 0 0 0 0
泉先生为第三 ,375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郭秀 2,178 100 0 0 0 0
华女士为第三 ,375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高兆 2,178 100 0 0 0 0
春先生为第三 ,375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2.04 关于选举白生 2,178 100 0 0 0 0
文先生为第三 ,375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沈梦 2,178 100 0 0 0 0
晖先生为第三 ,375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罗鄂 2,178 100 0 0 0 0
湘女士为第三 ,375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3.03 关于选举宋齐 2,178 100 0 0 0 0
婴先生为第三 ,375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1、2、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孔瑾、汤明亮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浙海德曼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
[2021-11-17](688577)浙海德曼:浙海德曼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1-044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
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2021年 10 月 26日分别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
分别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等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2021 年 11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高长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高兆春先生为副董事长,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高长泉、高兆春先生简历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27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二、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为使公司董事会能够顺利、高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选举如下:
1、战略决策委员会:高长泉先生、高兆春先生、白生文先生、宋齐婴先生,其中主任委员为高长泉先生;
2、审计委员会:沈梦晖先生、高长泉先生、罗鄂湘女士,其中主任委员为沈梦晖先生;
3、提名委员会:罗鄂湘女士、高兆春先生、宋齐婴先生,其中主任委员为罗鄂湘女士;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罗鄂湘女士、高兆春先生、沈梦晖先生,其中主任委员为罗鄂湘女士。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沈梦晖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2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三、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公司职工代
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2021 年 11 月 16 日,
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何志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何
志光先生简历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2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聘任白生文
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雍树玮先生、葛建伟先生、张建林先生、林素君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何丽云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林素君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陈建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人员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董事会秘书林素君女士及证券事务代表陈建勇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林素君女士的任职资格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通过。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街道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6-87371818 邮箱:hdm@headman.cn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月 17 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白生文先生,196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机械制造工艺设备及自动化专业,本科毕业,高级工程师,2013年4月荣获台州市“500精英”称号。1986年7月至1999年12月,历任宁夏大河机床厂设计员、总工程师;2000年1月至2012年4月,任宁夏小巨人机床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6月至2015年10月,任浙江海德曼机床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5年11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雍树玮先生,197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交通大学机械专业本科学历,机械工程师。1999年2月至2009年10月,宁夏小巨人机床有限公司工作;2009年11月至2015年3月,浙江海德曼机床制造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8年1月,宁夏诚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任经理; 2018年2月起至今,历任公司生产总监、副总经理。
葛建伟先生,197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工程师。1999年9月至2011年5月,历任宁夏小巨人机床有限公司班长、科长、机加工厂副厂长;2011年6月至2015年10月,任海德曼有限副总经理; 2015年11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建林先生,197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工程师。1995年12月至2001年10月,任宁夏大河机床厂员工;2001年11月至2011年5月,任宁夏小巨人机床有限公司机加工厂科长;2011年6月至2015年10月,任海德曼有限副总经理; 2015年11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林素君女士, 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交通
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1992年9月至1994年6月,任玉环县沙门中学教师;1994年7月至1996年6月,于浙江广播电视学校后备干部班脱产学习;1996年7月至1999年6月,任玉环沙门镇人民政府科员;1999年7月至2011年5月,任浙江玉升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2011年6月至2015年10月,任海德曼有限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起至今,历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何丽云女士,197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为台州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1997年1月至2000年1月,任浙江利中实业有限公司总帐会计;2000年2月至2002年5月,任玉环龙
生水产制品有限公司成本会计;2002年6月至2005年4月,任玉环县普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主办会计;2005年5月至2014年1月,任台州佳先工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年1月至2014年1月,兼任芜湖佳先传动轴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2月至2015年10月,任海德曼有限财务部长; 2015年11月起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陈建勇先生, 197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财务会计
专业专科学历。1996年7月至2003年3月,浙江苏泊尔炊具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2003年4月至2009年12月,三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总裁助理; 2018年1月起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2021-11-17](688577)浙海德曼:浙海德曼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1-043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何志光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选举何志光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
[2021-10-27](688577)浙海德曼:浙海德曼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1-039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海德曼”或“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海
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
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
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高长泉先生、郭秀华女士、高
兆春先生、白生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沈梦晖先
生、罗鄂湘女士、宋齐婴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
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
程学习证明,其中沈梦晖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
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
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该等董
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何志光先生、黄理法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长泉先生,195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专科毕业。1983年3月至1985年5月,任玉环普青中学教师;1985年6月至1987年12月,任玉环陈屿中学教师;1988年1月至1995年2月,任玉环县琉泰贸易公司科长;1995年3月至2015年10月,历任浙江海德曼机床制造有限公司(玉环县华丰机床厂)经理、执行董事;自2015年11月起至今,任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获评浙江省“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现兼任子公司玉环通快执行董事兼经理、凹凸人监事、虎贲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高兴投资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职务。
高长泉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97.6733 万股,通过玉环虎贲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玉环高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80.25万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郭秀华女士,195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公司设立以来一直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为公司创始人和主要的经营管理人员。未取得正规学历文凭。1993年3月至2015年10月,历任浙江海德曼机床制造有限公司(玉环县华丰机床厂)执行董事、监事;自2015年11月起至今,任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兼任子公司上海海德曼监事,高兴投资监事。
郭秀华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60.428 万股,通过玉环高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1.78万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高兆春先生,198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2008年3月至2015年10月,任浙江海德曼机床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15年11月起至今,任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2019年9月开始兼任高端机床与智能制造工程中心主任。现兼任子公
司上海海德曼执行董事,凹凸人执行董事、经理。
高兆春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33.5895 万股,不存在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 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白生文先生,1964 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机械制造工艺
设备及自动化专业,本科毕业,高级工程师,2013年4月荣获台州市“500精英”称号。
1986 年7 月至1999 年12 月,历任宁夏大河机床厂设计员、总工程师;2000年1 月
至2012 年4 月,任宁夏小巨人机床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6 月至2015 年10 月,
任浙江海德曼机床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15 年11 月起至今,任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白生文先生通过玉环虎贲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玉环高兴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0.00万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沈梦晖先生,197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毕业,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荣获浙江上市公司协会授予的“2015年度浙江上市公司优秀董事会秘书”称号,入选杭州市会计人才库(资本市场领域)专家。2001年至2009年,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项目经理、高级经理;2010 年 3月起就职于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4月至2016年7月任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4月至今,历任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等职;2018年11月起至今,兼任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
沈梦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罗鄂湘女士,197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管理 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副教授。1998年9月至今,历任上海理工大 学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2018年11月起至今,任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罗鄂湘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宋齐婴先生,195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机械专业,专科毕业,高级工程师,全国铸造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全国锻压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科技部国家科技专家,中国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曾荣获“全国优秀设备工作者”称号。1986年至1995年,历任青海重型机床厂设备动力科副科长、科长兼书记,设备动力处处长兼设备大修理分厂厂长、书记,厂长助理、副厂长;1995年至2006年,任唐山重型机床厂厂长;2000年至2004年,兼任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6年至今,任中国机床工
具工业协会行业发展部项目主管;2018年11月起至今,任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宋齐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何志光先生,196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管理专业专科学历,工程师,公司监事会主席。1987年9月至2007年2月,历任浙江凯达机床制造有限公司工厂厂长、车间党支部书记;2007年3月至2015年10月,历任海德曼有限生产部经理、副总经理、装配工厂厂长;自2015年11月起至今,任公司生管部装配工厂厂长、监事会主席。
何志光先生通过玉环虎贲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玉环高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7.50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理法先生,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司监事。1993年2月至2015年10月,任海德曼有限副总经理;自2015年11月起至今,任公司监事、研发中心技术员。
黄理法先生通过玉环虎贲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玉环高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7.50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021-10-27](688577)浙海德曼:浙海德曼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1-038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 1,8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08 号)核准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5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33.13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4,725.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530.87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8,194.63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60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
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 项目备案文号 环评批复
额(万元) 金额(万元) 文号
高端数控机床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 玉环建
1 扩能建设项目 25,866.00 25,866.00 信息表(项目代码: 〔2019〕
2018-331021-34-03-084209-000) 25 号
高端数控机床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 玉环建
2 研发中心建设 3,247.00 3,247.00 信息表(项目代码: 〔2019〕
项目 2018-331021-34-03-097410-000) 24 号
补充流动资金
3 及偿还银行 3,000.00 3,000.00 - -
贷款
合计 32,113.00 32,113.00 - -
三、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2020 年 9 月 22 日,浙海德曼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超募资金 1,8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并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
对公司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无异议意见。2020 年
9 月 23 日,对于此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公司作了《浙江海德曼
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同时本着股东利益最大
化的原则,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超募
资金 1,8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6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二)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1 年 10 月 26 日,浙海德曼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超募资金 1,8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浙海德曼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2021-10-27](688577)浙海德曼:浙海德曼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1-037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6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何志光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
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2021-10-27](688577)浙海德曼:浙海德曼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1-040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 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
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阳春莲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由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 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0 月27 日
附件:
阳春莲女士简历
阳春莲,198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语言文学专业专科学历,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02年7月至2015年10月,任海德曼有限销售部区域经理;自2015年11月起至今,任公司销售部区域经理、职工代表监事。
阳春莲女士通过玉环高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00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1年03月05日
调研公司:中信建投证券
接待人:董事会秘书:林素君,证券事务代表:陈建勇,副董事长:高兆春
调研内容:1、问:疫情后机床行业高景气度的原因?
宏观政策带动景气度提高。首先是工程机械、问:重型汽车增长显著,拉动机床消费增长明显。其次是乘用车行业恢复性增长。尤其是环保相关政策促进汽车行业产品结构调整,对机床消费拉动明显。三是,制造业订单增长。受疫情影响,部分国外订单向中国集中,带动部分客户订单增长,促进机床消费。
2、问:目前排产情况:今年在手订单持续增多,今年开工很早,现在生产各个岗位都在加班加点满负荷生产。
3、问:产能弹性及影响因素、问:扩产进度如何?
1)目前老厂区主要受制于场地的制约,另外还有钣金生产体系配套的能力有限,今年待沙门工厂建设完毕,可以解决以上问题。
2)公司募投项目将于2021年9月前投产,未来产品主要有并行复合加工机系列、问:V系列立式数控车床、问:T系列二代机,另外还要开发其他一些重要机型。这些产品是公司实现再发展的基本支撑。目前这些产品中大部分已经完成了前期的样机试制及技术评价,进入了批量生产阶段。
4、问:和国际龙头差距,有无挑战高端产品的实力
海德曼在车床领域具备与国际龙头同台竞争的实力。主要表现在,已经掌握了核心技术,并且具备产品先进性基本要素;其次是,向客户提供个性化业务,尤其是海德曼的自动化成套解决方案优势明显;三是,售后服务优势明显。
5、问:十年更新改造大周期开启了吗?
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中国制造业高速发展,期间带动机床大幅度增长,尤其是进口设备占据优势。十多年后,这些设备进入了更新周期。此轮装备改造的显著特征是核心制造自主化,这必将带动基础装备国产化。此轮装备更新将带动国产装备进入高速发展阶段。
6、问:新能源车和传统燃油车相比,机床加工需求增加还是减少?
以新能源汽车为代表的新兴行业必将促进制造业基础装备市场新旧产能的替换,释放出巨大的机床需求潜力,而高端数控机床及自动化生产线则是需求的主力。此轮装备替换周期必将促进中国机床市场的产品需求结构和需求模式根本转变,机床产业新布局也出现新的特征,南方机床产业渐成气候。
7、问:公司的未来生产发展规划:
沙门基地(募投项目):沙门工厂的主导产品为T55‖-T65MS系列、问:T75及T85重型数控车床系列、问:V系列立式(车削)并行复合加工系列、问:Hi系列卧式(车削)并行复合加工系列、问:普青基地:以T25-T55系列全规格及对应的一体式自动化单元产品系列。
上海基地:上海工厂主要产品是自动化单元集成和交付。目前,公司自动化加工单元系列已经形成了独立产品,对应的制造体系已经建成。上海工厂将开展自动化产品的交流、问:交付,是公司自动化产品的生产和交付基地。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08-23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涨幅达到15%的前五只证券
涨幅:20.00 成交量:125.75万股 成交金额:8290.58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298.61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277.60 |-- |
|证券营业部 | |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北京宋庄路证券|274.83 |-- |
|营业部 |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东吴北路证券营|179.68 |-- |
|业部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北路证券营业|170.11 |-- |
|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吉安井冈山大道|-- |349.48 |
|证券营业部 | | |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证券营业部|-- |278.99 |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深圳彩田路证券|-- |274.08 |
|营业部 | |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北京宋庄路证券|-- |179.37 |
|营业部 | |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通潭大路证券营|-- |174.98 |
|业部 | |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