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辉龙688575≈≈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2.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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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9日
2)02月19日(688575)亚辉龙: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详见
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19年末期以总股本364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6元 ;股东大会审议日
:2020-04-06;
●21-12-31 净利润:20855.01万 同比增:-0.94% 营业收入:11.89亿 同比增: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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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12-31│21-09-30│21-06-30│21-03-31│20-12-31
每股收益 │ 0.5400│ 0.4100│ 0.2400│ 0.1000│ 0.5800
每股净资产 │ 3.7500│ 3.6148│ 3.4510│ 2.2100│ 2.110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 1.2681│ 1.2681│ 0.0364│ 0.0364
每股未分配利润 │ --│ 1.2546│ 1.0907│ 1.0737│ 0.9703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7.5400│ 14.2700│ 9.8200│ 4.7900│ 31.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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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12-31│21-09-30│21-06-30│21-03-31│20-12-31
每股收益 │ --│ 0.3826│ 0.2187│ 0.0858│ 0.4630
每股净资产 │ --│ 3.6148│ 3.4510│ 1.9884│ 1.8958
每股资本公积金 │ --│ 1.2681│ 1.2681│ 0.0327│ 0.0327
每股未分配利润 │ --│ 1.2546│ 1.0907│ 0.9650│ 0.8720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0.5840│ 6.3364│ 4.6771│ 27.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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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亚辉龙 代码:688575 │总股本(万):40500 │法人:宋永波
上市日期:2021-05-17 发行价:14.8│A 股 (万):3485 │总经理:宋永波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37015 │行业:医药制造业
电话:0755-84821649 董秘:庞世洪│主营范围:以化 学发光免疫分析法为主的体
│外诊断仪器及配套试剂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
│,及部分非自产医疗器械产品的代理销售业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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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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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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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0.5400│ 0.4100│ 0.2400│ 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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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5800│ 0.4100│ 0.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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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3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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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1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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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02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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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9](688575)亚辉龙: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2-022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为:GR202144201396,发证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3 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认定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届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起连续三年(即 2021-2023 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影响公司目前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9 日
[2022-02-19](688575)亚辉龙: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2-023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1年年度的定期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增减变动幅度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总收入 118,944.22 99,900.70 19.06
营业利润 23,574.67 24,656.70 -4.39
利润总额 23,520.65 24,150.25 -2.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20,855.01 21,053.25 -0.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扣除非经常性 18,470.10 18,752.70 -1.51
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4 0.58 -6.9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下降 13.63 个
益率 17.54% 31.17% 百分点
增减变动幅度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
总 资 产 210,845.49 132,342.23 59.32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
有者权益 152,014.80 76,779.15 97.99
股 本 40,500.00 36,400.00 11.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每股净资产 3.75 2.11 77.73
(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填列,最终结果以公
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8,944.22 万元,同比增长 19,043.52 万元,
增幅 19.06%。主要系国内经济全面复苏,仪器装机量及终端消耗逐步提升,自产化学发光产品国内业务收入 54,355.10 万元,同比增长 19,136.35 万元,增幅54.34%所致。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855.01 万元,同比下降 0.94%,
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1)海外新冠业务受市场竞争及产品销售结构变化影响,导致毛利率下降;(2)海外非新冠业务受疫情影响,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均有所下滑;(3)因持续加大研发力度及市场拓展资源投入,导致研发费用及销售费用增长较大。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金额为 210,845.49 万元,同比增长 59.32%;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152,014.80 万元,同比增长 97.99%。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末,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增幅较大,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所致;该原因同时导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有所下降。
三、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数据将在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9 日
[2022-02-19](688575)亚辉龙: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2-024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订单金额:价税合计为 5,000.00 万美元(未含运费及保险费),约
合人民币 31,671.50 万元;
本次订单生效时间:2022 年 2 月 18 日;
本次订单履行期限:公司于收到 MBL 预付款 30 天内完成交货;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订单的履行对公司 2022 年经营业绩产生积
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同时,本次订单的实施将对公司拓展海外市场尤其是日本市场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订单履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主要包括供应风险、物流运输风险、质量风险、应收账款回收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1、本次订单概况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辉龙”或“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收到株式会社医学生物学研究所(英文名为:Medical & Biological
Laboratories Co., Ltd.,以下简称“MBL”)发送的《Purchase Order》(以下简称“采购订单”或“本次订单”),根据采购订单约定,MBL 向公司增加采购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金额价税合计为 5,000.00 万美元(未含运费及保险费),约
合人民币 31,671.50 万元(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 2022 年 2
月 18 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1 美元= 6.3343 元人民币,下同)。
上述订单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范畴,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前次订单的履行进展情况
此前,公司已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收到 MBL 发送的价税合计为 5,294.17 万
美元(含运费及保险费)《Purchase Order》(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披
露的《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截至 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已收到该订单项下预付货款 15,261,762.50 美元,约合人民币
96,672,582.20 元,该订单正在按计划履行中。截至目前,公司累计收到 MBL 采购订单金额为 10,294.17 万美元(含本次订单)。
二、合同标的和交易对方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MBL 增加向公司采购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本次订单金额价税合计为 5,000.00 万美元(未含运费及保险费),约合人民币 31,671.50 万元。
(二)合同交易对方情况
1、企业名称:株式会社医学生物学研究所
2、法定代表人:山田公政
3、注册资本:448,293 万日元
4、成立日期:1969 年 8 月 23 日
5、住所或主要办公地点:日本东京
6、主营业务:主要从事体外诊断产品研发、生产、销售
7、控股股东:JSR 株式会社(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8、财务数据:因合同对方信息保密,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三)合同对方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合同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采购业务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金额(不含税) 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
2021 年(未经审计) 696.39 /注
2020 年 2,377.68 2.38
2019 年 44.52 0.05
注:因 2021 年营业收入尚未经审计,上表 2021 年交易金额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未能列
示。
三、合同主要条款
1、本次订单金额:5,000.00 万美元;
2、本次订单支付方式及支付进度安排:电汇或信用证,公司收到 MBL 预
付款 30 天内向 MBL 交付货物,MBL 自收到货物 30 天内支付剩余货款;
3、本次订单履行地点:日本境内(MBL 指定的交付地点);
4、本次订单履行期限:公司于收到 MBL 预付款 30 天内完成交货;
5、本次订单生效时间:2022 年 2 月 18 日;
6、违约责任:一方如出现重大违约或收到另一方书面通知后 90 天内没有纠正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7、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提交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解决。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订单的履行对公司 2022 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同时,本次订单的实施将对公司拓展海外市场尤其是日本市场产生积极影响。
(二)本次订单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次订单而对 MBL 形成依赖。
五、重大风险提示
1、供应风险:公司现阶段具备该订单生产能力,但如国内疫情发生重大变化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期交货,则可能导致公司交货违约,或合同终止并承担相关损失。
2、物流运输风险:如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导致无法按照合同及双方约定如期发货或送达,如严重影响货物交付,可能导致公司交货违约,或合同终止并承担相关损失。
3、质量风险:在大规模生产的情况下,个别产品有可能产生质量问题,引
发退货,甚至召回的风险,该风险可能导致买方退货、终止合同,公司将需承担相关损失。
4、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原则上公司在收到不少于 50%的预付款的情况下向
MBL 供货,尽管 MBL 为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JSR 株式会社旗下子公
司,拥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但由于合同金额较大,不排除存在一定的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9 日
[2022-02-19](688575)亚辉龙: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2022/02/19)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2-024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订单金额:价税合计为 5,000.00 万美元(未含运费及保险费),约
合人民币 31,671.50 万元;
本次订单生效时间:2022 年 2 月 18 日;
本次订单履行期限:公司于收到 MBL 预付款 30 天内完成交货;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订单的履行对公司 2022 年经营业绩产生积
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同时,本次订单的实施将对公司拓展海外市场尤其是日本市场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订单履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主要包括供应风险、物流运输风险、质量风险、应收账款回收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1、本次订单概况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辉龙”或“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收到株式会社医学生物学研究所(英文名为:Medical & Biological
Laboratories Co., Ltd.,以下简称“MBL”)发送的《Purchase Order》(以下简称“采购订单”或“本次订单”),根据采购订单约定,MBL 向公司增加采购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金额价税合计为 5,000.00 万美元(未含运费及保险费),约
合人民币 31,671.50 万元(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 2022 年 2
月 18 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1 美元= 6.3343 元人民币,下同)。
上述订单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范畴,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前次订单的履行进展情况
此前,公司已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收到 MBL 发送的价税合计为 5,294.17 万
美元(含运费及保险费)《Purchase Order》(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披
露的《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截至 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已收到该订单项下预付货款 15,261,762.50 美元,约合人民币
96,672,582.20 元,该订单正在按计划履行中。截至目前,公司累计收到 MBL 采购订单金额为 10,294.17 万美元(含本次订单)。
二、合同标的和交易对方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MBL 增加向公司采购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本次订单金额价税合计为 5,000.00 万美元(未含运费及保险费),约合人民币 31,671.50 万元。
(二)合同交易对方情况
1、企业名称:株式会社医学生物学研究所
2、法定代表人:山田公政
3、注册资本:448,293 万日元
4、成立日期:1969 年 8 月 23 日
5、住所或主要办公地点:日本东京
6、主营业务:主要从事体外诊断产品研发、生产、销售
7、控股股东:JSR 株式会社(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8、财务数据:因合同对方信息保密,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三)合同对方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合同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采购业务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金额(不含税) 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
2021 年(未经审计) 696.39 /注
2020 年 2,377.68 2.38
2019 年 44.52 0.05
注:因 2021 年营业收入尚未经审计,上表 2021 年交易金额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未能列
示。
三、合同主要条款
1、本次订单金额:5,000.00 万美元;
2、本次订单支付方式及支付进度安排:电汇或信用证,公司收到 MBL 预
付款 30 天内向 MBL 交付货物,MBL 自收到货物 30 天内支付剩余货款;
3、本次订单履行地点:日本境内(MBL 指定的交付地点);
4、本次订单履行期限:公司于收到 MBL 预付款 30 天内完成交货;
5、本次订单生效时间:2022 年 2 月 18 日;
6、违约责任:一方如出现重大违约或收到另一方书面通知后 90 天内没有纠正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7、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提交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解决。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订单的履行对公司 2022 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同时,本次订单的实施将对公司拓展海外市场尤其是日本市场产生积极影响。
(二)本次订单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次订单而对 MBL 形成依赖。
五、重大风险提示
1、供应风险:公司现阶段具备该订单生产能力,但如国内疫情发生重大变化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期交货,则可能导致公司交货违约,或合同终止并承担相关损失。
2、物流运输风险:如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导致无法按照合同及双方约定如期发货或送达,如严重影响货物交付,可能导致公司交货违约,或合同终止并承担相关损失。
3、质量风险:在大规模生产的情况下,个别产品有可能产生质量问题,引
发退货,甚至召回的风险,该风险可能导致买方退货、终止合同,公司将需承担相关损失。
4、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原则上公司在收到不少于 50%的预付款的情况下向
MBL 供货,尽管 MBL 为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JSR 株式会社旗下子公
司,拥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但由于合同金额较大,不排除存在一定的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9 日
[2022-02-17]亚辉龙(688575):亚辉龙携手希玛医疗向香港捐赠30万人份新冠抗原检测试剂
▇证券时报
2月16日,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希玛眼科医疗控股有限公司宣布共同捐出30万人份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通过慈善机构免费派发给香港急需检测的基层市民,深港携手共同抵御病毒侵袭。据悉,本次捐赠的30万人份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由亚辉龙自主研发生产。
[2022-02-14]亚辉龙(688575):亚辉龙斩获日本MBL 3.37亿元新冠试剂盒订单
▇证券时报
刚刚宣布合作伙伴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获批在日本销售,亚辉龙(688575)便火速在当地拿下超3亿元大单。
2月13日晚间,亚辉龙公告,株式会社医学生物学研究所(简称“MBL”)已于2月11日发送采购订单,拟向公司采购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金额价税合计5294.17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37亿元。前述合同若能悉数确认营业收入,将占2020年度亚辉龙整体营收的33.7%。二级市场方面,亚辉龙节后表现抢眼,自2月7日以来涨幅达38%。
斩获超3亿元订单
根据公告,亚辉龙新冠试剂盒产品在日本的推广采取与当地合作伙伴MBL共同推进的模式,以后者指定生产商身份进入市场。
2月10日,MBL指定亚辉龙生产的新冠抗原试剂盒产品取得日本PMDA(日本独立行政法人医药品医疗器械综合机构)认证,意味着相关产品可在日本地区销售,用于医用检测及居家自测。
销售许可落定后次日,即2月11日,MBL随即发来采购订单,拟向亚辉龙采购价税合计为5294.17万美元的新冠抗原试剂盒,折合人民币约为3.37亿元。数据显示,亚辉龙2020年度营收规模为10亿元,若前述合同履行,贡献的营收将超2020年营收三成。
MBL坐落于日本东京,主要从事体外诊断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此前与亚辉龙已有一定的合作基础,2019年~2021年向后者采购产品金额分别为44.52万元、2377.68万元、696.39万元。
按照合同约定,亚辉龙将在收到MBL预付款30天完成交货,后者自收到货物30天内支付剩余货款。公司表示,现阶段具备前述订单生产能力,订单履行将对2022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不过,在此前的公告中,亚辉龙也曾对公司产品在日本销售的风险进行提示,截至目前,已有多家企业同类试剂产品获得日本PMDA认证,市场竞争激烈,叠加疫情发展的不可预见性风险,对未来业绩的影响程度暂无法预测。
国际化步伐加速
作为国内领先的体外诊断产品提供商,亚辉龙主要产品为免疫诊断仪器及试剂,其中核心产品为化学发光仪器及配套试剂。从市场结构来看,公司海外起步较晚,目前境外销售占比不高,不过以新冠抗体产品研发生产为契机,亚辉龙在海外市场的影响力提升,国际化步伐持续加速。数据显示,亚辉龙2019年境外业务收入仅为4140.47万元,占整体营收比重仅为4.8%,2020年便迅速飙升至2亿元,占比达21.38%。其中,新冠检测相关产品当年海外销售收入达9056.7万元,几近贡献海外区域的半壁江山。
除却前述在日本获得认证及订单外,亚辉龙自主研发的新冠抗原家用自测OTC试剂盒还在去年12月获得欧盟CE认证,后续可在欧盟国家和认可欧盟CE认证的国家销售。目前,公司尚未发布在欧盟地区获得订单的公告。而在取得CE认证之前,公司相关产品已小批量通过绿色通道出口到部分欧洲、非洲、亚太地区国家。不过,欧盟市场的同类产品竞争亦十分激烈,国内热景生物、万孚生物、宝太生物均已占得市场先机取得EC认证,且均已实现销售,亚辉龙能否后来居上仍然有待考察。
除新冠检测产品外,亚辉龙其他产品在海外市场亦迎来进展。2021年10月23日,公司公告降钙素原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等14个化学发光试剂盒产品获得欧盟IVDR CE证书;12月16日,与美国合作伙伴Diazyme公司申请的iFlash 1800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和iFlash Total βhCG(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试剂盒通过了美国FDA审核,获准进入美国市场销售。
值得一提的是,受境外疫情及市场竞争加剧影响,上半年亚辉龙境外业务毛利率急速下降,其中新冠相关产品毛利率由94.50%下降至42.11%、非新冠境外业务毛利率由52.64%下降至32.03%,拖累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至55.3%,同比降4.04个百分点。
尽管境外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亚辉龙业绩表现依然稳健。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8.57亿元,同比增长20.9%。剔除新冠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72亿元,同比增长23%。
[2022-02-14](688575)亚辉龙: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2-021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订单金额:价税合计为 5,294.17 万美元(含运费及保险费);
本次订单生效时间:2022 年 2 月 11 日;
本次订单履行期限:公司于收到 MBL 预付款 30 天内完成交货;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订单的履行对公司 2022 年经营业绩产生积
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同时,本次订单的实施将对公司拓展海外市场尤其是日本市场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订单履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主要包括供应风险、物流运输风险、质量风险、应收账款回收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根据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辉龙”或“公司”)和株式会社医学生物学研究所(英文名为:Medical & Biological Laboratories Co.,
Ltd.,以下简称“MBL”)签订的《OEM 供应协议》,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收到 MBL 发送的《Purchase Order》(以下简称“采购订单”或“本次订单”)。根据采购订单约定,MBL 拟向公司采购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金额价税合计为 5,294.17 万美元(含运费及保险费),约合人民币 33,713.80 万元(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2022年2月11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1 美元= 6.3681 元人民币)。
上述订单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范畴,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合同标的和交易对方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MBL 向公司采购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订单金额价税合计为5,294.17 万美元(含运费及保险费),约合人民币 33,713.80 万元(中国人民银
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 2022 年2 月 11 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1 美
元= 6.3681 元人民币)。
(二)合同交易对方情况
1、企业名称:株式会社医学生物学研究所
2、法定代表人:山田公政
3、注册资本:448,293 万日元
4、成立日期:1969 年 8 月 23 日
5、住所或主要办公地点:日本东京
6、主营业务:主要从事体外诊断产品研发、生产、销售
7、控股股东:JSR 株式会社(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8、财务数据:因合同对方信息保密,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三)合同对方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合同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采购业务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金额(不含税) 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
2021 年(未经审计) 696.39 /注
2020 年 2,377.68 2.38
2019 年 44.52 0.05
注:因 2021 年营业收入尚未经审计及对外发布,上表 2021 年交易金额占当年营业收入
比例未能列示。
三、合同主要条款
1、本次订单金额:5,294.17 万美元;
2、本次订单支付方式及支付进度安排:电汇或信用证,公司收到 MBL 预
付款 30 天内向 MBL 交付货物,MBL 自收到货物 30 天内支付剩余货款;
3、本次订单履行地点:日本境内(MBL 指定的交付地点);
4、本次订单履行期限:公司于收到 MBL 预付款 30 天内完成交货;
5、本次订单生效时间:2022 年 2 月 11 日;
6、违约责任:一方如出现重大违约或收到另一方书面通知后 90 天内没有纠正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7、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提交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解决。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订单的履行对公司 2022 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同时,本次订单的实施将对公司拓展海外市场尤其是日本市场产生积极影响。
(二)本次订单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次订单而对 MBL 形成依赖。
五、重大风险提示
1、供应风险:公司现阶段具备该订单生产能力,但如国内疫情发生重大变化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期交货,则可能导致公司交货违约,或合同终止并承担相关损失。
2、物流运输风险:如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导致无法按照合同及双方约定如期发货或送达,如严重影响货物交付,可能导致公司交货违约,或合同终止并承担相关损失。
3、质量风险:在大规模生产的情况下,个别产品有可能产生质量问题,引发退货,甚至召回的风险,该风险可能导致买方退货、终止合同,公司将需承担相关损失。
4、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原则上公司在收到不少于 50%的预付款的情况下向
MBL 供货,尽管 MBL 为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JSR 株式会社旗下子公
司,拥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但由于合同金额较大,不排除存在一定的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4 日
[2022-02-11](688575)亚辉龙:关于自愿披露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获得日本PMDA认证指定供应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2-020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获得日本
PMDA认证指定供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日本合作伙伴株式会
社医学生物学研究所(英文名为:Medical & Biological Laboratories Co., Ltd.以
下简称“MBL”)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于北京时间 2022 年 2 月 10 日取得了
由日本 PMDA(中文译名:日本独立行政法人医药品医疗器械综合机构)签发的《体外诊断产品生产销售许可书》(即日本 PMDA 认证),本次认证的详细信息也已于同日在日本厚生劳动省官方网站公示。公司作为 MBL 该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的指定生产商,本产品获得日本 PMDA 认证后,将可在日本地区销售,可用于医用检测及居家自测,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本 PMDA 认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 申请人 证书编号 预期用途
GLINE-2019- 株式会社医学 30400EZX00 本产品旨在快速、定性检测人鼻拭子
nCoV Ag キット生物学研究所 012000 样本中的 SARS-CoV-2 抗原。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 MBL 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取得日本 PMDA 认证,公司作为 MBL 指定生
产商,代表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取得日本市场的供货资质,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日本市场,提升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检测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
公司作为 MBL 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的指定生产商,该产品未来在日本的销售业绩主要取决于 MBL 在日本的销售能力和订单情况。截至目前,已有多家企业同类试剂产品获得日本 PMDA 认证,市场竞争激烈,同时存在疫情发展的不可预见性风险,目前公司无法预测本事项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
[2022-02-10]亚辉龙(688575):亚辉龙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获日本PMDA认证指定供应
▇上海证券报
亚辉龙公告,公司的日本合作伙伴株式会社医学生物学研究所(简称“MBL”)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于2月10日取得了由日本PMDA签发的《体外诊断产品生产销售许可书》(即日本PMDA认证)。公司作为MBL该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的指定生产商,本产品获得日本PMDA认证后,将可在日本地区销售,可用于医用检测及居家自测。
[2022-02-08](688575)亚辉龙: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2-
017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2 年 2 月 7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63.30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40%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2 年 2 月 7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授
予价格 16.00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6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3.3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
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1 月 1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登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 年 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13)。
4、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
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
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5)。
5、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
授予日为 2022 年 2 月 7 日,以 16.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6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3.3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
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2 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激励计划获授权益的资格及相应权益份额,涉及公司拟向其授予的 2.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上述情况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65 名调整为 63 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由 165.80 万股调整为 163.30 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4.20 万
股调整为 36.70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2 月 7 日,并以
授予价格 16.00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6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3.30 万股限制性股票。
3、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激励
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2 月 7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骨干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2 月 7 日,并
以授予价格 16.00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6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3.30 万股限制性股
票。
(四)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2 年 2 月 7 日。
2、首次授予数量:163.30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40,500.00 万股的
0.40%。
3、首次授予人数:63 人。
4、首次授予价格:16.00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 自首次授予/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归属期 交易日至首次授予/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 5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 自首次授予/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归属期 交易日至首次授予/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 5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2-01-18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跌幅达到15%的前五只证券
跌幅:-16.46 成交量:951.22万股 成交金额:38198.17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2806.11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093.40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温岭万昌中路证券营|703.84 |-- |
|业部 | |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总部 |562.77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534.82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机构专用 |-- |4976.62 |
|机构专用 |-- |1082.53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温岭万昌中路证券营|-- |732.70 |
|业部 | | |
|机构专用 |-- |680.08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641.79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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