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华股份688571≈≈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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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14日
2)02月24日(688571)杭华股份: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快报
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32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1元 ;股权登记日:202
1-05-21;除权除息日:2021-05-24;红利发放日:2021-05-24;
●21-12-31 净利润:11291.36万 同比增:3.34% 营业收入:11.49亿 同比增: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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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12-31│21-09-30│21-06-30│21-03-31│20-12-31
每股收益 │ 0.3500│ 0.2600│ 0.1600│ 0.0700│ 0.4600
每股净资产 │ 4.3200│ 4.2209│ 4.1281│ 4.1639│ 4.090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 1.8493│ 1.8493│ 1.8493│ 1.8493
每股未分配利润 │ --│ 1.1968│ 1.1044│ 1.1211│ 1.050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8.4100│ 6.1700│ 3.9600│ 1.7200│ 12.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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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12-31│21-09-30│21-06-30│21-03-31│20-12-31
每股收益 │ --│ 0.2567│ 0.1643│ 0.0710│ 0.3415
每股净资产 │ --│ 4.2209│ 4.1281│ 4.1639│ 4.0936
每股资本公积金 │ --│ 1.8493│ 1.8493│ 1.8493│ 1.8493
每股未分配利润 │ --│ 1.1968│ 1.1044│ 1.1211│ 1.0501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6.0812│ 3.9809│ 1.7058│ 8.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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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杭华股份 代码:688571 │总股本(万):32000 │法人:邱克家
上市日期:2020-12-11 发行价:5.33│A 股 (万):18320.8 │总经理:三輪達也
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13679.2│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电话:0571-86721708 董秘:陈建新│主营范围:符合国家环保战略方向的节能环保
│型油墨产品及数码材料、功能材料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UV 油墨系列产品
│、胶印油墨系列产品和液体油墨系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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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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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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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0.3500│ 0.2600│ 0.1600│ 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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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4600│ 0.2900│ 0.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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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3800│ 0.2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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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28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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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32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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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4](688571)杭华股份: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1,148,662,209.11 987,054,125.21 16.37
营业利润 128,171,171.62 125,537,773.51 2.10
利润总额 127,862,024.69 124,925,599.35 2.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112,913,578.20 109,265,288.59 3.34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91,387,919.13 97,019,949.62 -5.81
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5 0.46 -23.9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41% 12.22% 减少 3.81 个百分点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 资 产 1,789,777,153.08 1,659,380,065.91 7.86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 1,381,426,693.34 1,309,952,782.85 5.46
权益
股 本 320,000,000 320,000,000 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4.32 4.09 5.62
每股净资产(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制,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虽然受到国内疫情持续反复以及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等不利影响,但公司通过采取各项有力措施,大力拓展市场、优化产品结构、加强成本费用管理,以及受益于子公司股权转让投资收益增加等有利因素支持,实现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较同期均保持增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1.49 亿元,同比增长16.37%;实现利润总额 1.28 亿元,同比增长 2.1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3 亿元,同比增长 3.34%;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分别下降 23.91%和减少 3.81 个百分点,主要因公司在 2020 年 12 月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相应的股本及所有者权益增加等影响。报告期末资产总额 17.90 亿元,较期初增长 7.8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3.81 亿元,较期初增长 5.46%。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准确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2-23]杭华股份(688571):杭华股份业绩快报2021年净利润同比增3.34%
▇证券时报
杭华股份(688571)2月23日晚间发布业绩快报,2021年营业收入为11.49亿元,同比增长16.37%;归母净利润1.13亿元,同比增长3.34%;基本每股收益0.35元。
[2022-01-07](688571)杭华股份: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 5 号大街(南)2 号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
普通股股东人数 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40,318,89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40,318,89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75.0996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5.099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克家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建新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财务负
责人王斌先生列席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陈晓纯女士、毛一帆先生
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133,110,89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40,318,89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40,318,89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40,318,89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 2022 年度日
1 常关联交易预计 318,89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1 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株式会社 T&K TOKA 已回避
表决;上述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1 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陈晓纯女士、毛一帆先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2021-12-22](688571)杭华股份: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0,410.00 万元。关联董事中間和彦先生、三輪達也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此次有关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相关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项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进行,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日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 格定价合理公允、程序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株式会 社 T&K TOKA 需回避表决。
(二)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年初 本 次 预 计
占 同 类 至2021年 占 同 类 金 额 与
关联交易 关联人 2022 年度 业 务 比 11 月 30 业 务 比 2021 年实
类别 预计金额 例(%) 日与关联 例(%) 际 发 生 金
人实际发 额 差 异 较
生金额 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 株式会社 T&K TOKA 6,000.00 9.40 5,111.84 8.01 业务需求
采购产品 浙江迪克东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500.00 0.78 33.68 0.05 增加
和商品 小计 6,500.00 10.18 5,145.52 8.06
向关联人 株式会社 T&K TOKA 6.00 0.00 10.63 0.00 /
采购设备 小计 6.00 0.00 10.63 0.00
株式会社 T&K TOKA 2,800.00 2.84 1,003.29 1.02
浙江迪克东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0.00 0.00 0.20 0.00
PT.CEMANI TOKA 960.00 0.97 1,007.45 1.02
向关联人 Korea Special Ink 110.00 0.11 113.35 0.11 业务需求
销售产品 Ind. Co., Ltd. 增加
和商品 TOKA(THAILAND)CO.,LTD. 4.00 0.00 3.07 0.00
Royal Dutch Printing 0.00 0.00 622.09 0.63
Ink Factories Van Son B.V.
小计 3,874.00 3.92 2,749.45 2.78
其他 株式会社 T&K TOKA 30.00 0.30 19.49 0.19 /
小计 30.00 0.30 19.49 0.19
合计 10,410.00 - 7,925.09 - -
注:“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数据总额。
(三)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 年 年 初 至 预计金额与实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21 年度 2021年11月30 际发生金额差
预计金额 日与关联人实 异较大的原因
际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 株式会社 T&K TOKA 8,700.00 5,111.84
产品和商品 浙江迪克东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1,300.00 33.68 注 1
小计 10,000.00 5,145.52
向关联人采购 株式会社 T&K TOKA 25.00 10.63 /
设备 小计 25.00 10.63
株式会社 T&K TOKA 1,500.00 1,003.29
浙江迪克东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0.00 0.20
PT.CEMANI TOKA 500.00 1,007.45
向关联人销售 Korea Special Ink 75.00 113.35
产品和商品 Ind. Co., Ltd. 注 2
TOKA(THAILAND)CO.,LTD. 4.00 3.07
Royal Dutch Printing 650.00 622.09
Ink Factories Van Son B.V.
小计 2,729.00 2,749.45
其他 株式会社 T&K TOKA 60.00 19.49 /
小计 60.00 19.49
合计 12,814.00 7,925.09 -
注 1:主要原因①因部分进口商品国产化替代所致;②2021 年度预计金额为全年数据,而实际发生金额统
计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30 日。
注 2:同一关联人株式会社 T&K TOKA 及其下属子公司浙江迪克东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PT.CEMANI TOKA、
Korea Special Ink Ind. Co., Ltd.、TOKA(THAILAND)CO.,LTD.、Royal Dutch Printing Ink Factories
Van Son B.V.,因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导致各单体相关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金额存在一定差异。此外,“本
年年初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与关联人实际发生金额”小幅超出“2021 年度预计金额”,按照公司《关联交
易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其超出预计金额部分属于公司总经理权限内批准实施且未达披露标准。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株式会社 T&K TOKA(以下简称“TOKA”)
英文名称:T&K TOKA CO.,LTD.
“TOKA”系于 1949 年(昭和 24 年)12
[2021-12-22](688571)杭华股份: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州杭华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华功材”)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财务部门人员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6,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58,938,264.1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7,461,735.8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4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
12月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64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华功材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华功材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财务部门人员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
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
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2021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专项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项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通知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12-22](688571)杭华股份: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公司使用最高额度在人民币30,000万元以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相关风险提示:虽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于2021年12月2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在人民币30,000万元以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财务部门人员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一、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更好地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在人民币30,000万元以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财务部门人员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在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加强对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风险的管控。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2021年12月2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在人民币30,000万元以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发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专项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对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通过稳健的资金增值来维护和提升公司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在人民币30,000万元以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所需及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在人民币30,000万元以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一)《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12-22](688571)杭华股份: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信息披露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事会议事示范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下表:
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规范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 第一条 为规范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 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制定本规则。 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七条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第七条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第三十五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 第三十五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 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
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会的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 ……
第四十四条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 第四十四条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
书负责,会议记录应记载以下内容: 书负责,会议记录应记载以下内容:
…… ……
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 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并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会 签名,并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 整。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出席的委托书及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 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及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
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 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
第五十条 本议事规则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第五十条 本议事规则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之日起开始实施,针对上市公司的特殊规定 之日起开始实施。
待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并上市后实施。
二、《信息披露制度》修订内容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二条 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 第二条 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
1.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 1.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
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信息披露的法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信息披露的法定
机构,董事会的全体成员为信息披露内容的 机构,董事会的全体成员为信息披露内容的责任人,并通过董事会秘书来履行这一责任。 责任人,并通过董事会秘书来履行这一责任。全体董事保证公开披露的文件内容没有虚 全体董事保证公开披露的文件内容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 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连带责任。未经董事会决议或董事长 证承担连带责任。未经董事会决议或董事会授权,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董事 董事长授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向公众发布、披露公司未经公开披露过的 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董事会向公众发
信息。 布、披露公司未经公开披露过的信息。
(新增一条,后续其他各条款序号顺延)
第七条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
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
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
相冲突,不得误导投资者。
公司自愿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自愿性信息披露应当遵守公平原则,保持信
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不得进行选择性
披露。
公司不得利用自愿披露的信息不当影响公司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不得利用自愿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性信息披露从事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定 第二十条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定
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 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为季度报告为定期报告,其他报告为临时报告。 定期报告,其他报告为临时报告。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生效。 过之日起生效。
三、《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
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五条 召开监事会会议,应至少提前十天 第五条 召开监事会会议,应至少提前十天
通知全体监事。通知方式包括专人送出、传 通知全体监事。通知方式包括专人送出、传
真或邮件方式。 真或邮件方式。
监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应提前二天通知 监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应提前二天通知
全体监事。 全体监事,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
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
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
作出说明。
第六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第六条 监事会书面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容:
(二)事由及议题;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二)事由及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四)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
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五)监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
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
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九条 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应当按照 第九条 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应当按照
下列程序办理: 下列程序办理:
(一)向监事会提交正式的书面提议书,提 (一)向监事会提交正式的书面提议书,提请监事会主席召集临时会议,并提出会议议 请监事会主席召集临时会议,并提出会议议
题。 题。
提议书应载明: 提议书应载明:
1、提议事由; 1、提议事由;
2、提出议案的具体内容; 2、提出议案的具体内容;
3、提案日期及提案人签名。 3、提案日期及提案人签名;
[2021-12-22](688571)杭华股份: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
邮件等)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下午在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林洁女士主持,应到监事 3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的交易原则,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项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行为,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对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通过稳健的资金增值来维护和提升公司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在人民币 30,000 万元以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程序,促使监事会和监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事会议事示范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12-22](688571)杭华股份: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 5 号大街(南)2 号杭华油
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6 日
至 2022 年 1 月 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 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
4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株式会社 T&K TOKA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571 杭华股份 2021/12/3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 5 号大街(南)2 号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函件上请注明“股
东大会”字样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5:00 前送达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请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 5 号大街(南)2 号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建新
联系电话:0571-86721708
联系传真:0571-88091576
电子邮箱:stock@hhink.com
邮政编码:310018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6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1-30](688571)杭华股份: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1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1
杭华油墨
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部分 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股东持有的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数量为107,208,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3.5025%。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13日(因2021年12月11日是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0月2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000万股,并于2020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32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47,321,41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2,678,585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3,321,415股限售股已于2021年6月11日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股东持有的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持有限售股共计107,208,0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33.5025%,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1年12月13日起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2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株式会社T&K TOKA(以下简称“TOKA”)作出如下承诺:
1、TOKA自杭华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TOKA直接和间接持有杭华股份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杭华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TOKA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TOKA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一)杭华股份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二)杭华股份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杭华股份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杭华股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
3
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07,208,000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13日(因2021年12月11日是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份数量(股)
持有限售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剩余限售股份数量(股)
1
株式会社T&K TOKA
107,208,000
33.5025
107,208,000
0
合计
107,208,000
33.5025
107,208,000
0
注:持有限售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首发限售股
107,208,000
12
合计
-
107,208,000
-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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