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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 (688561)奇安信:奇安信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2-002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的定期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增减变动幅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度(%)
营业总收入 581,083.34 416,117.41 39.64
营业利润 -55,558.22 -32,629.28 70.27
利润总额 -55,413.55 -34,300.58 61.5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55,235.17 -33,436.61 65.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8,167.81 -53,926.84 44.95
基本每股收益(元) -0.81 -0.54 50.7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61% -4.71% 降低 0.90 个
百分点
增减变动幅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度(%)
总 资 产 1,347,526.44 1,277,191.83 5.51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
益 989,806.09 1,000,766.62 -1.10
股 本 68,208.21 67,961.60 0.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
股净资产(元) 14.51 14.73 -1.45
注:1. 财政部于 2018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 2018[35]
号),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核算及编制报表,并调
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公司上年年末总资产为 1,242,431.91 万元。以上表格内本报告期初数为公司 2021 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后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2. 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制,但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
3. 以上增减变动幅度数据如有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581,083.3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9.64%;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5,235.17 万元,亏损较上年同期增加 65.19%。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总资产为 1,347,526.44 万元,较年初增长 5.51%;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 989,806.09 万元,较年初下降 1.10%。
2021 年,网络安全行业相关立法和政策密集出台,网络安全行业的潜在市场空间继续大幅增长。报告期内,公司贯彻“高质量发展”战略和“平台化”战略,核心产品竞争力持续提升,营业总收入增速近 40%,持续保持高速增长,同时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继续提升,费用营收占比持续下降,运营效率显著提升。
(二)主要指标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增速近 40%,持续保持高速增长。主要原因为:
一方面,公司持续推进“平台化”战略,使得核心产品竞争力大幅提升,推动核心产品的收入规模、毛利率均明显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产品(含云场景数据安全)竞争力和市占率快速提升,产品收入突破 11 亿元,同比增长率超过 50%;公司率先实现了态势感知产品的实战化,使得在该领域的市场地位持续领先,态势感知类产品收入突破 12 亿元,同比增长率近 30%;公司持续领跑终端安全(含云服务器和虚拟化终端防护)市场,市场份额持续排名第一,总收入突破 8 亿元,同比增长率超过 30%;在边界安全、安全服务与安全运营等业务领域收入均有较快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的国际化业务取得突破性进展,公司部分核心产品已具备国际竞争力,为公司的发展打开新的市场空间。
另一方面,网络安全行业相关立法和政策密集出台,为网络安全市场打开了巨大的成长空间,对网络安全产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监管环境更加注重对“实战化”防御效果的考核,驱动客户需求从“被动合规”向“主动合法”转变。
报告期内,公司在运营商、能源、医疗卫生行业的收入增长率均超 50%;政府、金融行业的收入增长率超过 30%。公司产品更具备实战化、体系化、协同联动防御能力,促进公司在金融、运营商、能源、医疗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行业客户以及政府客户的收入继续保持快速增长。
2、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及基本每股收益较 2020 年度变动幅度大于30%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独家承担了北京冬奥会的网络安全保障任务,报告期内提前进行研发投入,以奥运样板打造实战化体系和产品,最终实现网络安全保障“零事故”。公司通过圆满完成北京冬奥会网络安全保障任务,提前完成产品的平台化,并经过了国际级的实战检验。之后公司的实战化体系和平台级产品将以“零事故”的奥运网络安保单位为标杆,向政府、金融机构和大型企业集团等重要单位的应用场景推广。鉴于产品平台化基本完成,预计未来公司研发费用增幅将大幅下降。
(2)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2021年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和2020年公司因疫情社保减免的费用两项合计约影响 4.35 亿元。剔除上述因素,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亏损大幅收窄。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费用管控,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的营收占比较去年同期合计下降 6.37%。
三、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快报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但本公告所载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准确的
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2022-01-26] (688561)奇安信:奇安信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2-001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6.70 亿元到 58.20 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36.26%到 39.86%。
2、预计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0 亿元到-5.00 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亏损增加 49.54%到 79.44%。
3、预计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30 亿元到-7.30 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亏损增加 35.37%到 53.91%。
4、本次业绩预告情况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公司上年同期实现营业收入 41.61 亿元。
(二)公司上年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4 亿元。
(三)公司上年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39 亿元。
三、本期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持续高速增长,主要得益于两方面原因:
一方面,公司核心产品竞争力全面大幅提升。得益于公司持续推进研发平台战略,产品的标准化、模块化、组件化及性能全面提升,多款核心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持续领跑行业。
如基于大禹平台研发的新一代态势感知平台,实现了能力底座、业务操作、决策支持三层解耦和个性化组合使用,既避免了重复性研发,又能集中资源进行重点攻坚,从而进一步保持了公司在态势感知领域的领先地位。
公司产品在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实战化态势感知、云安全、终端安全、边界安全、安全服务与安全运营领域的技术竞争力持续领跑全行业,业务规模及增长率均处于业界领先地位,助力公司全年收入实现快速增长。
公司的国际化战略取得突破性进展,公司部分核心产品已初具国际竞争力,为公司的发展打开新的空间。
另一方面,公司业务增长受益于网络安全市场的深度变革。报告期内,《数据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行业立法相继出台,为网络安全市场打开了巨大的成长空间,对网络安全产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监管环境更加注重对“实战化”防御效果的考核,驱动客户需求从“被动合规”到“主动合法”转变。公司产品更具备实战化、
体系化、协同联动防御能力,促进公司在金融、运营商、能源、电力、医疗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行业客户以及政府客户的收入继续保持快速增长。
(二)净利润变动的主要原因
公司于 2020 年度推出员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员工股份支付费用较 2020 年度增加 2.56 亿元,对公司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产生了一定影响。剔除上述影响,公司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亏损较 2020 年度呈现收窄趋势。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1-12-29] (688561)奇安信:奇安信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1-045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安信”或“公司”)于 2021 年12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以邮件方式发送。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
主席韩洪伟召集和主持,应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公司主营业务亦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奇安信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1-043)。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9日
[2021-12-29] (688561)奇安信:奇安信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1-044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
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0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所必需的相关事宜,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因此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已经达成,公司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新增股份 2,466,124 股,上述股份
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
上市流通。本次归属使公司总股本从 679,616,000 股增加至 682,082,124 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682,082,124 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注册资
本变更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7,961.6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8,208.2124
万元。前款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万元。前款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法定货币。 的法定货币。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679,616,000 股,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682,082,124 股,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手续。
上述变更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29] (688561)奇安信:奇安信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1-043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增加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关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公允的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安信”或“公司”)于 2021 年12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 6,300.00 万元人民币,关联董事齐向东、姜军成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
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
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增加公司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本次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2021 年年初
关联交易 2021 年 此 次 新 2021 年 度 至11月30日 上 年 实 占同类 本 次 增
类别 关联人 度 原 预 增 预 计 预计金额合 与关联人累 际 发 生 业务比 加 预 计
计金额 金额 计 计已发生的 金额 例(%) 原因
交易金额
向关联人 蓝 信 移
购 买 商 动 ( 北 业务量
品、产品 京)科技 2,000.00 400.00 2,400.00 1,782.36 699.24 0.29 增加
及接受关 有 限 公
联人提供 司
的服务 小计 2,000.00 400.00 2,400.00 1,782.36 699.24 0.29 /
蓝 信 移
动 ( 北 业务量
京)科技 200.00 900.00 1,100.00 183.13 112.02 0.03 增加
有 限 公
向关联人 司
销 售 商 中 国 电
品、产品 子 信 息
及提供服 产 业 集
务 团 有 限 5,000.00 5,000.00 10,000.00 1,675.93 3,284.50 0.79 业务量
公 司 及 增加
其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小计 5,200.00 5,900.00 11,100.00 1,859.06 3,396.52 0.82 /
合计 / 7,200.00 6,300.00 13,500.00 3,641.42 4,095.76 / /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蓝信移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齐向东
注册资本:2,235.087696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 年 2 月 24 日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 30 号院 3 号楼 2 层 A-0337 房间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销售(含网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软件开发;应用软件服务;酒店管理;餐饮管理;电脑图文设计;影视策划;网页设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咨询除外);计算机系统服务;航空机票销售代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电子有限公司持有 37.6401%股权,北京新润惠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 16.7466%的股权,北京奇虎欣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14.2259%的股权,丁迎辉持有 11.1900%的股权,北京瑞智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 7.1429%
的股权,齐向东持有 5.4251%的股权(2021 年 1 月 5 日,齐向东分别同联通创新
创业(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谦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受让蓝信移动 1.1558%、0.0373%股份,但尚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上述比例未包含此部分)。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9,247.33
万元,净资产为 4,391.21 万元,2020 年营业收入为 4,258.49 万元,净利润为-
4,948.32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芮晓武
注册资本:1,848,225.199664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9 年 5 月 26 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甲 1 号楼 19 层
经营范围: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应用产品与应用系统、电子专用设备、配套产品、软件的科研、开发、设计、制造、产品配套销售;电子应用系统工程、建筑工程、通讯工程、水处理工程的总承包与组织管理;环保和节能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房地产开发、经营;汽车、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照像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服装的销售;承办展览;房屋修缮业务;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及转让;家用电器的维修和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国务院持有 100%股权。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3,496,59
亿元,净资产 1,097.97 亿元;2020 年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2,479.24 亿元,净利
润 4.07 亿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蓝信移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齐向东先生担任董事长的企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其为公司的关联方。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中国电子控制下的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采购商品、产品或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向关联人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服务,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
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因此上述关联交易是必要的。
(二)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
(三)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公司亦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增加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奇安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28] (688561)奇安信:奇安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1-042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 26 号院奇安信安全中心多功能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
普通股股东人数 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63,635,89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63,635,89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38.6516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8.6516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齐向东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马勒思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263,283,923 99.8665 351,973 0.1335 0 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龚牧龙、赵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10] (688561)奇安信:奇安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1-041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 26 号院奇安信安全中心多功能厅(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27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 √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相关文件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将在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奇安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561 奇安信 2021/12/1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新动力金融科技中心 7 层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邮件方式登记,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传真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动力金融科技中心 7 层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会议联系人:马勒思
邮编:100044
电话:010-56509199
传真:010-56509199
邮箱:ir@qianxin.com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27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2-08] (688561)奇安信:奇安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1-040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
分激励对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2,466,124 股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奇安信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2020-01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徐建军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0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
本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 年 11 月 1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奇安信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0-018)。
4、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奇安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
易的情形。2020 年 11 月 1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奇安信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0-019)。
5、2020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益的条件,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序号 姓名 职务 已获首次授予的限 本次归属数 本次归属数量占
制性股票数量(万 量(万股) 激励对象已获首
股) 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吴云坤 董事、总裁、 20.4080 5.1020 25.00%
核心技术人员
2 杨洪鹏 董事、副总裁 2.0408 0.5102 25.00%
3 刘红锦 财务总监 2.0408 0.5102 25.00%
4 何新飞 副总裁 7.1428 1.7857 25.00%
5 徐贵斌 副总裁、核心 8.1632 2.0408 25.00%
技术人员
6 左文建 副总裁、核心 5.6124 1.4031 25.00%
技术人员
7 马勒思 董事会秘书 2.0408 0.5102 25.00%
小计(7 人) 47.4488 11.8622 25.00%
二、核心技术人员
1 马江波 核心技术人员 5.6124 1.4031 25.00%
2 叶盛 核心技术人员 3.0612 0.7653 25.00%
3 吉艳敏 核心技术人员 1.0204 0.2551 25.00%
4 刘岩 核心技术人员 5.6124 1.4031 25.00%
5 刘浩 核心技术人员 5.6124 1.4031 25.00%
6 吴勇义 核心技术人员 3.0612 0.7653 25.00%
7 顾永翔 核心技术人员 2.0408 0.5102 25.00%
8 樊俊诚 核心技术人员 1.0204 0.2551 25.00%
9 汤迪斌 核心技术人员 1.0204 0.2551 25.00%
小计(9 人) 28.0616 7.0154 25.00%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910.9392 227.7348 25.00%
(948 人)
合计 986.4496 246.6124 25.00%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于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964 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1 年 12 月 13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466,124 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限售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本总数 679,616,000 2,466,124 682,082,124
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出具了《奇
安 信 科 技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1 年 11 月 23 日 验 资 报 告 》
(XYZH/2021BJAA120496),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
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11 月 23 日止,
公司已收到 964 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股
[2021-11-24] (688561)奇安信:奇安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1-037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部分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46.6124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首次授予数量:1,085.8548 万股
(3)首次授予价格:49.00 元/股
(4)首次授予激励人数:1,147 人
(5)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5%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5%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5%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
第四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5%
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8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在 2020 年-
2023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 25%;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首次授予的限 不低于 55%;
制性股票 第三个归属期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 90%;
第四个归属期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 135%。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S”、“A”、“B+”、“B”、“B-”五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评价标准 S、A、B+、B B-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奇安信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2020-01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徐建军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0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
对本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 年 11 月 1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奇安信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0-018)。
(4)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奇安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
易的情形。2020 年 11 月 1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奇安信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0-019)。
(5)2020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益的条件,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限制性股
票剩余数量
2020 年 11 月 23 日 49.00 元/股 1,085.8548 万股 1,147 人 271.4637 万股
2021 年 11 月 16 日 49.00 元/股 271.4637 万股 796 人 0
(三)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本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符
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246.6124 万股。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964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
日为 2020 年 11 月 23 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1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2 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2021-11-24] (688561)奇安信:奇安信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1-038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安信”或“公司”)于 2021年 11月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根据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以
邮件方式发送。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齐向东召集和主持,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董事逐项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由于 155 名激励对象离职、22 名激励对象考核未达标,上述人员获授的共计 89.8119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吴云坤、杨洪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2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奇安信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部分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246.6124 万股,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964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吴云坤、杨洪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2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奇安信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11 月 24 日
[2021-11-24] (688561)奇安信:奇安信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1-039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安信”或“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根据《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送。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韩洪伟召集和主持,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业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奇安信关于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964 名激励对象归属246.6124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奇安信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月 24 日
[2021-11-24] (688561)奇安信:奇安信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1-036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召
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
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奇安信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2020-014),根据公司
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徐建军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0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
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 年 11 月 1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奇安信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0-018)。
4、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奇安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的情形。2020 年 11 月 1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奇安信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0-019)。
5、2020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益的条件,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55 名激励对象离职,上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人员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88.0088 万股。鉴于 22 名激励对象考核未达标,作废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8031 万股。
因此,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9.8119 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离职人员中不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业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事项审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奇安信已就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自 2021 年 11 月 23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4 日
[2021-11-17] (688561)奇安信:奇安信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1-033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1 年 11 月 16 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271.4637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67,961.6
万股的 0.3994%。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奇安信”)2020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11 月 16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49.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79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1.4637 万
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奇安信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2020-01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徐建军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0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
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 年 11 月 1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奇安信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0-018)。
4、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
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0 年 11 月 18 日,公
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奇安信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0-019)。
5、2020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益的条件,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鉴于 1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其全
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1.5308 万股,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拟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前述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158 人调整为 1,147 人;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87.3856 万股调整为 1,085.8548 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71.8464 万股调整为 271.4637 万股,授予总量由1,359.2320 万股调整为 1,357.3185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和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11 月 16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796 名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部分 271.4637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9.00 元/股。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对以下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本次拟被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益的
条件。
(2)公司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
(3)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日确定为 2021 年 11 月 16 日,并同意以 49.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79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1.4637 万股限制性股票。
3、独立董事对本次预留部分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16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核心骨干,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将
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确定为 2021 年 11 月 16 日,并同意以 49.00 元/股的授
予价格向 79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1.4637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1 年 11 月 16 日
2、预留授予数量:271.4637 万股。
3、预留授予人数:796 人
4、预留授予价格:49.00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2021-11-17] (688561)奇安信:奇安信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1-035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安信”或“公司”)于 2021 年11 月 16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
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以邮件
方式发送。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韩洪伟召集和主持,应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对以下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本次拟被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益的条件。
(2)公司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
(3)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确定为2021年11月16日,并同意以49.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796名激励对象授予271.4637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奇安信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2021-11-17] (688561)奇安信:奇安信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1-034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安信”或“公司”)于 2021 年11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
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以邮件方
式发送。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齐向东召集和主持,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董事逐项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11 月 16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796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271.4637 万股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为 49.00 元/股。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在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奇安信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1-033)。
(二)审议通过《关于<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使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董事会同意对《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制定。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2021-10-30] (688561)奇安信:奇安信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1-032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腾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以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日常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腾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张腾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动力金融科技中心 7 层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10-56509199
传真:010-56509199
邮箱:ir@qianxin.com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
张腾,男,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硕士学历,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工业大客户商务、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专员、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 年 1 月加入公司。
[2021-10-30] (688561)奇安信: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7元
每股净资产: 13.363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17%
营业总收入: 26.7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1.57亿元
[2021-09-11] (688561)奇安信:奇安信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1-031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2021 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参
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3 日(星期四)15:00 至
17:00。
届时公司的董事、总裁吴云坤先生、董事会秘书马勒思先生、财务总监刘红锦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1 日
[2021-08-12] (688561)奇安信:奇安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1-027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安信”或“公司”)及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限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135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1,941,579.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6.1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5,718,922,581.9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23,253,184.71元,公司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395,669,397.1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永中和XYZH/2020BJA120513号《验资报告》。根据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承销协议补充协议,原发行费用中的承销费由不含税金额调整为含税金额,导致实际扣除的发行费合计变更为人民币307,067,554.76元,公司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变更为人民币5,411,855,027.14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奇安信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集团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及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的公告》(2021-007)的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云和大数据安全防护与管理运营中心 84,925.75 84,925.75
建设项目
2 物联网安全防护与管理系统项目 58,423.67 58,423.67
3 工业互联网安全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69,548.73 69,548.73
4 安全服务化建设项目 95,323.24 95,323.24
5 基于“零信任”的动态可信访问控制 31,441.32 31,441.32
平台建设项目
6 网络空间测绘与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建 67,976.39 67,976.39
设项目
7 补充流动资金 42,360.91 42,360.91
8 集团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27,305.19 27,305.19
9 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64,986.73 64,801.18
合计 542,291.93 542,106.38
注:项目8、9为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拟使用超募资金为含利息的金额,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及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及各子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经营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
[2021-08-12] (688561)奇安信:奇安信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1-028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奇安信”)于2021年 8月1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 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 围内,公司及各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135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101,941,579.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6.1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5,718,922,581.90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23,253,184.71 元, 公司实际可使 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395,669,397.1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永中和XYZH/2020BJA120513号《验 资报告》。根据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承销协议补充协议,原 发行费用中的承销费由不含税金额调整为含税金额,导致实际扣除的发行费合计 变更为人民币307,067,554.76元,公司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变更为人民币 5,411,855,027.14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奇安信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集团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及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的公告》(2021-007)的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云和大数据安全防护与管理运营中心 84,925.75 84,925.75
建设项目
2 物联网安全防护与管理系统项目 58,423.67 58,423.67
3 工业互联网安全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69,548.73 69,548.73
4 安全服务化建设项目 95,323.24 95,323.24
5 基于“零信任”的动态可信访问控制 31,441.32 31,441.32
平台建设项目
6 网络空间测绘与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建 67,976.39 67,976.39
设项目
7 补充流动资金 42,360.91 42,360.91
8 集团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27,305.19 27,305.19
9 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64,986.73 64,801.18
合计 542,291.93 542,106.38
注:项目8 、9为使用超募 资金投资建设项 目,拟使 用超募资金为含 利息的金额,项 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理财产品具体期限、签署合同等,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项。
(五)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及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及各子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及各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监管部门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各子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
定的系统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各子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及各子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存在有效风险控制措施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及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上述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奇安信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8月 12日
[2021-08-12] (688561)奇安信:奇安信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1-030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安信”或“公司”)于 2021年8 月 10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根据《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以邮件方式发送。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
会主席韩洪伟召集和主持,应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监事逐项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奇安信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奇安信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029)。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奇安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027)。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奇安信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28)。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
[2021-08-12] (688561)奇安信: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36元
每股净资产: 13.605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58%
营业总收入: 14.5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9.22亿元
[2021-07-31] (688561)奇安信:奇安信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1-025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3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
得超过 12 个月,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0 年 8
月 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奇安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0-001)。根据上述决定,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 16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6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1 日
[2021-07-31] (688561)奇安信:奇安信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1-026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1356号),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1,941,579.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56.10元, 共募集资金 人民币5,718,922,581.90 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 用 人 民 币 323,253,184.71 元 , 公 司 实 际 可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为 人 民 币
5,395,669,397.1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永中和XYZH/2020BJA120513号《验资报告》。根据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承销协议补充协议,原发行费用中的承销费由不含税金额调整为含税金额,导致实际扣除的发行费合计变更为人民币307,067,554.76元,公司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变更为人民币5,411,855,027.14元。
二、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具体决定和办理与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新增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及时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披露的《奇安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
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的公告》(2021-022)。
2021 年 7 月 30 日,根据《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要求,公司、深圳云安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安宝”)、奇安信安全技术(北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安信安全技术”)、上海桉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桉软网络”)、北京奇虎测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测腾安全”)、北京网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康”)、北京天广汇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广汇通”)、奇安信安全技术(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奇安信”)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共同签署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募投项目 开户银行 账号
云安宝 云和大数据安全防护与管理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20000049609400047
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关村海淀园支行 623019
云和大数据安全防护与管理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20000034777500047
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关村海淀园支行 590070
工业互联网安全服务中心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奇安信安 设项目 京分行建外大街支行 110935479510306
全技术 基于“零信任”的动态可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访问控制平台建设项目 京分行建外大街支行 110935479510903
网络空间测绘与安全态势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知平台建设项目 京分行建外大街支行 110935479510505
物联网安全防护与管理系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项目 京分行建外大街支行 121924147610848
桉软网络 网络空间测绘与安全态势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知平台建设项目 京分行建外大街支行 121924147610908
物联网安全防护与管理系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项目 京分行建外大街支行 110915332910605
测腾安全 工业互联网安全服务中心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设项目 京分行建外大街支行 110915332910909
物联网安全防护与管理系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项目 京分行建外大街支行 110902563710202
网康 工业互联网安全服务中心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设项目 京分行建外大街支行 110902563710111
天广汇通 物联网安全防护与管理系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项目 京分行建外大街支行 110914804510602
珠海奇安 工业互联网安全服务中心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信 设项目 京分行建外大街支行 65690092510708
三、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云安宝、奇安信安全技术、桉软网络、测腾安全、网康、天广汇通、珠海奇安信、中信建投以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不存在差异。以公司与云安宝、奇安信安全技术、中信建投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签订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为例,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一: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甲方二:深圳云安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
甲方三:奇安信安全技术(北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三”)
乙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甲、乙、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20000049609400047623019,截至 2021 年 7 月 29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元。该专
户仅用于甲方二云和大数据安全防护与管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进行现金管理的不在此限)。
甲方三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20000034777500047590070,截至 2021 年 7 月 29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元。该专
户仅用于甲方三云和大数据安全防护与管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进行现金管理的不在此限)。
2.甲方一、甲方二、甲方三和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二和甲方三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在实现本协议目的范围内,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合理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一、甲方二、甲方三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一、甲方二、甲方三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一、甲方二、甲方三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董军峰、李彦斌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二、甲方三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交付查询资料前,乙方应电话或书面(含电子邮件)通知甲方指定联系人查询事项及拟提交的查询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二、甲方三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甲方三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5 日前)向甲方二、甲方三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
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6.甲方二、甲方三 1 次或者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甲方二、甲方三应当及时以传真、邮件等其他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甲乙双方,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以及身份证信息。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二、甲方三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二、甲方三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二、甲方三、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且收到丙方书面提示后仍拒不改正且情节严重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方一、甲方二、甲方三、乙、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1 日
[2021-07-14] (688561)奇安信:奇安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1-024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26,737,965 股,限售期为 12 个月。
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356,185,861 股。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22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奇安信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56号),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安信”或“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1,941,579 股,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
成后,总股本为 679,616,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10,379,02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9,236,980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63 名,持有限售股数
量为 382,923,826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56.3441%。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
通股份将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时,本次上市流通的相关股东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有关承诺简要情况如下:
(一)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奇安壹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合伙企业作为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的股东,且合计持股比例为 5%
以上,特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
1、本合伙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形,本合伙企业未在该等股份上设置任何第三人权益,未对该等股份所含的投票权、收益权作任何限制性安排,该等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被冻结或权属争议以及其它权利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情形,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未对该等股份作出任何其他潜在协议安排。
2、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等规定的要求,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不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所持的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本合伙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以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且认为上市即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是公司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因此,本合伙企业愿意在较长一定时期、较稳定地持有公司股票。
4、本合伙企业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等规定的要求进行锁定安排以及锁定期届满后的股份减持安排。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等规定另有要求或该等规定有所调整的,则本合伙企业将按届时有效的相关要求执行。
5、本合伙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本次发行后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发行价),并应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等规定的要求,累积减持数量不超过本合伙企业所持本次发行前股份的100%。
6、在本合伙企业作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期间,本合伙企业减持股
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等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并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等规定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本合伙企业对上述事项承诺相应法律责任。如本合伙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公司股份的,则本合伙企业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二)其他首发前股东
“本公司/合伙企业作为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的股东,且合计持股比例为 5%以下,特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
1、本合伙企业/本公司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公司/合伙企业,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合伙协议/公司章程需要终止的情形。
2、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形,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未在该等股份上设置任何第三人权益,未对该等股份所含的投票权、收益权作任何限制性安排,该等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被冻结或权属争议以及其它权利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情形,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未对该等股份作出任何其他潜在协议安排。
3、本合伙企业/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等规定的要求,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不委
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所持的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4、本合伙企业/本公司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等规定的要求进行锁定安排以及锁定期届满后的股份减持安排。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等规定另有要求或该等规定有所调整的,则本合伙企业/本公司将按届时有效的相关要求执行。
5、本合伙企业/本公司对上述事项承诺相应法律责任。如本合伙企业/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公司股份的,则本合伙企业/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三)战略配售股东
此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除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外的其他战略投资者,其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除上述承诺外,战略配售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奇安信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2)奇安信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奇安信对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奇安信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382,923,826 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
的 56.3441%。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26,737,965 股,限售期为 12 个月。
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356,185,861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22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 售股 本次上 市流通 剩余限 售股
股东名称 占公司 总股
号 数量(股) 本比例 数量( 股) 数量( 股)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洛投资管
1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1,962,240 17.9458% 121,962,240 0
天津奇安壹号科技合伙企业
2 (有限合伙) 40,653,900 5.9819% 40,653,900 0
3 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 22,247,460 3.2735% 22,247,460 0
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
4 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20,852,100 3.0682% 20,852,100 0
5 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 15,721,925 2.3134% 15,721,925 0
6 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12,558,140 1.8478% 12,558,140 0
和谐成长二期(义乌)投资中
7 心(有限合伙) 11,441,520 1.6835% 11,441,520 0
中金启元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
8 资引导基金(湖北)股权投资 7,671,780 1.1288% 7,671,780 0
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聚信捌号科技合伙企业
9 (有限合伙) 7,096,140 1.0441% 7,096,140 0
嘉兴沸点安企投资合伙企业
10 (有限合伙) 6,521,040 0.9595% 6,521,040 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畅网投资管
11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137,100 0.9030% 6,137,100 0
北京中关村龙门基金投资中心
12 (有限合伙) 5,229,900 0.7695% 5,229,900 0
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贰号股
13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5,023,256 0.7391% 5,023,256 0
伙)
北京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有
14 限合伙) 5,023,256 0.7391% 5,023,256 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焜烨投资管
15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434,480 0.6525% 4,434,480 0
苏州工业园区元禾网安创业投
16 资
[2021-06-25] (688561)奇安信:奇安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1-022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调整部
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安信”或“公司”)拟增加全资子公司深圳云安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安宝”)、奇安信安全技术(北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安信安全技术”)、上海桉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桉软网络”)、北京奇虎测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测腾安全”)、北京网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康”)、北京天广汇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广汇通”)、奇安信安全技术(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奇安信”)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深圳、上海、珠海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将募投项目云和大数据安全防护与管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物联网安全防护与管理系统项目、安全服务化建设项目、基于“零信任”的动态可信访问控制平台建设项目、网络空间测绘与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建设项目延期 6 个月,工业互联网安全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延期 1 年;
拟调整募投项目物联网安全防护与管理系统项目、工业互联网安全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135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1,941,579.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6.1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718,922,581.9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23,253,184.71元,公司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395,669,397.1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0日到位,相关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永中和XYZH/2020BJA120513号《验资报告》。根据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承销协议补充协议,原发行费用中的承销费由不含税金额调整为含税金额,导致实际扣除的发行费合计变更为人民币307,067,554.76元,公司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变更为人民币5,411,855,027.14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奇安信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20-007)、《奇安信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集团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及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的公告》(2021-007)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拟投入募 实施 变更前达到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 集资金额 实施主体 地点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云和大数据安全 公司、网神信息技
1 防护与管理运营 84,925.75 84,925.75 术(北京)股份有 北京 2022.6
中心建设项目 限公司(以下简称
“网神”)
2 物联网安全防护 58,423.67 58,423.67 公司、网神 北京 2022.6
与管理系统项目
工业互联网安全
3 服务中心建设项 69,548.73 69,548.73 公司、网神 北京 2022.6
目
4 安全服务化建设 95,323.24 95,323.24 公司、网神 北京 2022.6
项目
基于“零信任”
5 的动态可信访问 31,441.32 31,441.32 公司、网神 北京 2022.6
控制平台建设项
目
网络空间测绘与
6 安全态势感知平 67,976.39 67,976.39 公司、网神 北京 2022.6
台建设项目
7 补充流动资金 42,360.91 42,360.91 公司 北京 -
8 集团数字化管理 27,305.19 27,305.19 公司、网神 北京 2022.8
平台建设项目
9 营销网络体系建 64,986.73 64,801.18 公司、网神、网康 北京 2022.5
设项目
合计 542,291.93 542,106.38 / / /
注:项目8、9为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拟使用超募资金为含利息的金额,项目投
资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4)。
四、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 部结构的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
1、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原因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未来实施规划及实际业务发展运营的需要,公司增加全资 子公司云安宝、奇安信安全技术、桉软网络、测腾安全、网康、天广汇通、珠海 奇安信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深圳、上海、珠海作为实施地点。 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可以有效整合公司的内部资源,节约投入成本, 有助于公司吸引上海、深圳等地及其周边的高端技术人员,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 进度,使募投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及投产后能够更好地运营。
由于受到新冠疫情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募投项目延迟开工。为保证募投项目 的建设成果更好地达到公司发展要求,公司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 未来募集资金的投入规划后,现将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 延长。
2、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后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 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变更后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云和大数据安全防 公司、网神、云安宝、奇安
1 护与管理运营中心 信安全技术 北京、深圳 2022.12
建设项目
2 物联网安全防护与 公司、网神、桉软网络、测 北京、上海 2022.12
管理系统项目 腾安全、网康、天广汇通
工业互联网安全服 公司、网神、奇安信安全技
3 务中心建设项目 术、测腾安全、网康、珠海 北京、珠海 2023.6
奇安信
4 安全服务化建设项 公司、网神 北京 2022.12
目
基于“零信任”的动 公司、网神、奇安信安全技
5 态可信访问控制平 术 北京 2022.12
台建设项目
网络空间测绘与安 公司、网神、奇安信安全技
6 全态势感知平台建 术、桉软网络 北京、上海 2022.12
设项目
(二)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
1、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的原因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根据市场变
化、募投项目实施规划及业务发展运营的需要,公司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
构。鉴于物联网安全防护与管理系统项目和工业互联网安全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所
处产业属于国家重点发展产业,随着“十四五”规划的提出和落实,相关政策支
持的力度越来越大,公司在上述产业的设备、软件的购置上持续获得政府的资金
支持,如“工业互联网主要资源测绘与安全分析平台”、“面向智能制造的供应
链流程管控管理平台”等政府补助。同时公司还将充分利用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的自身资源,减少软硬件购置上的重复花费。因此,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行业
趋势,将上述两个项目的工程建设费用投入到项目建设及其他费用中,这部分费
用将主要用于上述项目增加的研发人员的工资、培训费用,从而增强公司在物联
网安全和工业互联网安全方面的研发实力。
2、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的具体情况
[2021-06-25] (688561)奇安信:奇安信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1-023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安信”或“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
议”)。根据《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以邮件方式发送。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
会主席韩洪伟召集和主持,应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监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调整部
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规定,有利于推进公司募投项目的进度,能够促进公司的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奇安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的公告》(2021-022)。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
[2021-05-12] (688561)奇安信:奇安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1-021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5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 26 号院奇安信安全中心多功能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4
普通股股东人数 3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62,985,46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62,985,46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68.1246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8.1246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齐向东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马勒思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 数 (%)
普通股 462,954,609 99.9933 30,854 0.0067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62,834,257 99.9673 30,854 0.0067 120,352 0.026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 数 (%)
普通股 462,954,609 99.9933 30,854 0.0067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 数 (%)
普通股 462,954,609 99.9933 30,854 0.0067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 数 (%)
普通股 462,954,609 99.9933 30,854 0.0067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 数 (%)
普通股 462,954,609 99.9933 30,854 0.0067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 数 (%)
普通股 103,781,673 99.9701 30,854 0.0297 211 0.0002
8、 议案名称:关于设立公益基金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62,834,046 99.9673 30,854 0.0067 120,563 0.026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5 关于公司 2020 63,12 99.951 30,85 0.0489 0 0.0000
年度利润分配 7,984 1 4
预案的议案
6 关于续聘 2021 63,12 99.951 30,85 0.0489 0 0.0000
年度审计机构 7,984 1 4
的议案
7 关于增加公司 63,12 99.950 30,85 0.0489 211 0.0003
日常关联交易 7,773 8 4
预计的议案
8 关于设立公益 63,00 99.760 30,85 0.0489 120,5 0.1909
基金会的议案 7,421 3 4 63
注:相关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之间的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的。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均属于普通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 5、议案 6、议案 7、议案 8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 7 关联股东齐向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安源创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奇安叁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天宁、赵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2 日
[2021-04-29] (688561)奇安信: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79元
每股净资产: 14.044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51%
营业总收入: 4.5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37亿元
[2021-04-15] (688561)奇安信:202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4元
每股净资产: 14.725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71%
营业总收入: 41.6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3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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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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