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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2] (688556)高测股份: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具体数据以 2021 年年度的定期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总收入(万元) 156,659.67 74,609.74 109.97
营业利润(万元) 21,165.18 5,654.99 274.27
利润总额(万元) 18,707.64 5,594.90 234.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17,269.21 5,886.39 193.38
润(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 17,324.89 4,300.42 302.87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1.07 0.43 148.8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22% 9.14% 增长 7.08 个
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
总资产(万元) 323,493.08 198,819.95 62.71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15,411.44 98,439.92 17.24
(万元)
股本(股) 161,851,400 161,851,4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 7.13 6.08 17.27
净资产(元)
注:1. 财政部于 2018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 2018[35]
号),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核算及编制报表,并调整首次执行
当年年初财务报表,公司上年年末总资产为 191,921.6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 98,439.92 万元。以上表格内本报告期初数为 2021 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后的合并报表数据。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具体准确的数据以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6,659.67 万元,同比增长 109.97%;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269.21 万元,同比增长 193.3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7,324.89 万元,同比增长 302.87 %;报告期末总资产 323,493.08 万元,较期初增长 62.71%;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15,411.44 万元,较期初增长 17.24%。
随着“双碳”政策的稳步推进,光伏行业整体景气度持续提升,市场需求旺盛。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大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从向客户提供切割设备及切割耗材延伸至向客户提供硅片切割加工服务,成为光伏硅片切割领域内一家全面覆盖切割设备、切割耗材及硅片切割加工服务业务的供应商。公司切割设备产品持续保持领先竞争优势,市占率持续提升;金刚线产能及出货量大幅提升;半导体、蓝宝石、磁性材料等创新业务销售规模实现量级突破;硅片切割加工服务业务顺利投产。各项业务持续发力,多维度提升公司竞争力,推动本期新签订单及主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实现公司业绩增长。
(二)主要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上期增长 109.97%,公司营业利润同比上期增长 274.27%,公司利润总额同比上期增长 234.3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上期增长 193.3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上期增长 302.87%,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上期增长 148.84%,影响上述指标变动的主要原因是:(1)设备订单大幅增加;(2)金刚线产能及出货量大幅提升;(3)创新业务领域切割设备及切割耗材销售规模大幅增长;(4)硅片切割加工服务业务产能逐步释放,成为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上述多因素叠加推动公司2021 年年度业绩较上年同期实现大幅增长。
2、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较报告期初增长 62.71%,影响上述指标变动的主要原因是:(1)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了硅片切割加工服务业务的投资建设;(2)公司各类业务签单大幅增加,营业规模实现大幅增长。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快报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本公告所载公司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2日
[2022-02-07] (688556)高测股份: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1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第二轮问询问题。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现根据相关要求对《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将书面回复材料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7日
[2022-01-26] (688556)高测股份: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德望达众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江苏盐城德望达众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青岛火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望达众”)持有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8,265,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1068%。该等股份为德望达众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披露了《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德望达众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8,265,400 股。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8,265,400 股,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实施;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8,265,400 股,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实施。
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收到股东德望达众出具的《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截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德望达众已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
司股份 8,265,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068%,达到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上限,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德望达众 5%以上非第一大 8,265,400 5.1068% IPO 前取得:8,265,400 股
股东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情况 当前持股 当前持股
(股) (元/股) (元) 数量(股) 比例
德望达众 8,265,400 5.1068% 2021/9/2~ 集中竞价 45.50-79.65 452,298,342 已完成 0 0.00%
2022/1/25 交易、大
宗交易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5] (688556)高测股份: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5,800.00 万元到 17,8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预计将增加 9,913.61 万元到 11,913.61 万元,同比增加 168.42%到 202.39%。
2、公司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为 15,800.00 万元到 17,8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
预计将增加 11,499.58 万元到 13,499.58 万元,同比增加 267.41%到 313.91%。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为 15,800.00 万元到 17,8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预
计将增加 9,913.61 万元到 11,913.61 万元,同比增加 168.42%到 202.39%。
2、预计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800.00 万元到 17,8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预计将
增加 11,499.58 万元到 13,499.58 万元,同比增加 267.41%到 313.91%。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上年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5,886.3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4,300.42 万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光伏行业整体景气度持续提升,市场需求旺盛,公司产品持续保持领先竞争优势,设备订单较去年大幅增加,金刚线受益于“一机十二线”的成功技改,产能及出货量较去年大幅增长,切割设备和金刚线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去年大幅增加;
2、报告期内,公司基于高硬脆材料切割技术的切割装备和切割耗材,在半导体、蓝宝石、磁性材料等切割领域的成功拓展,实现创新业务营业收入量级增长,对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
3、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布局光伏硅片切割加工服务业务,项目推进顺利,产能逐步释放,成为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对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增长做出了一定贡献。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5日
[2022-01-21] (688556)高测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
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01 月 20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14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第二轮问询问题。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问询函》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落实后 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问询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至上海证 券交易所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 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 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1月21日
[2021-12-31] (688556)高测股份: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1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产品销售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 14,572.00 万元(含税)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2022 年 3 月前由供方分批次负责将货物运送至需方指
定地点;货物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及质保。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影响:本合同为产品销售合同,若本合同顺利履行,
预计将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
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
如期或全面履行。
一、审议程序情况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广东金湾高景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设备买卖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本合同标的为光伏切割设备,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4,572.00 万元(含税)。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本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公司日常经营相关重大销售合同的自愿披露标准为合同金额达到 10,000 万元(含本数),本次合同金额为 14,572.00 万元,达到重大合同自愿披露标准。
二、合同标的及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合同标的为光伏切割设备,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4,572.00 万元(含税)。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广东金湾高景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海岸大道西 46 号 4#号厂房第四层 404
法定代表人:徐志群
成立日期:2020 年 12 月 16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科技中介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广东高景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00%。
(三)关联关系说明
广东金湾高景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四)公司与合同对方当事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交易往来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公司与广东高景
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的 2 家全资子公司(青海高景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金湾高景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合计金额为 24,942.60 万元的光伏切割设备销售合同。除此之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广东金湾高景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发生其他业务往来。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
需方:广东金湾高景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供方: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 14,572.00 万元(含税)。
3、结算方式
按照顺序以银行承兑的方式支付预付款、发货款、到货款、验收款、质保金。
4、履行地点和方式
供方负责将货物送至需方指定的地点。
5、履行期限
2022 年 3 月前由供方分批次负责将货物运送至需方指定地点;货物完成安
装、调试、验收及质保。
6、违约责任与赔偿
合同双方就未按时交货和安装调试验收、交付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逾期付款等情形分别约定了各自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为公司产品销售合同,2022 年 3 月前由供方分批次将货物运送至需
方指定地点;货物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和质保。若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
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合同的履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2021-12-28] (688556)高测股份: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第二次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7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第二
次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调整。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第二 次修订稿)》及相关文件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 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
[2021-12-28] (688556)高测股份: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9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假设条件
1、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于2021年12月实施完毕,并分别假设2022年12月31日全部不转股和2022年6月30日全部转股两种情形。该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48,33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为75.49元(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及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孰高者)。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
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
5、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886.39万元和4,300.42万元。假设公司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此基础上分别按照同比降低20%、持平和增长20%进行测算。
上述盈利预测仅为测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6,185.14万股(2020年末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审议通过,本次利润方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6月实施完毕。
7、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不考虑可转债分拆增加的净资产,也未考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8、未考虑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利润分配因素的影响。
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021年期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2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022年期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转股增加的所有者权益。
9、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具体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不同盈利假设情形下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2020 年度/2020 2022 年度/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2022年6月30日全
日全部不转股 部转股
股本总额(万股) 16,185.14 16,185.14 16,825.37
情形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加 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万元) 5,886.39 8,476.40 8,476.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4,300.42 6,192.60 6,192.60
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3 0.52 0.5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3 0.52 0.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1 0.38 0.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1 0.38 0.3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14 7.85 7.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68 5.74 5.74
情形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万元) 5,886.39 5,886.39 5,886.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4,300.42 4,300.42 4,300.42
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3 0.36 0.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3 0.36 0.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1 0.27 0.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1 0.27 0.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14 5.45 5.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68 3.98 3.98
情形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万元) 5,886.39 3,767.29 3,767.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4,300.42 2,752.27 2,752.27
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3 0.23 0.2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3 0.23 0.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1 0.17 0.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1 0.17 0.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14 3.49 3.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68 2.55 2.55
注:上述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是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和净资产将
相应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设至生产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因此短期
内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另外,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严格论证,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2016 年至 2020 年,公司主要从事高硬脆材料切割设备和切割耗材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行业硅片制造环节。通过对光伏硅棒及硅片企业销售切割设备和切割耗材产品,公司与光伏行业领先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并持续积累了硅材料切割相关经验。
2021 年 2 月,在巩固和扩展原有高硬脆材料切割设备和耗材业务基础上,
公司在四川省乐山市投资建设《光伏大硅片研发中心及智能制造示范基地项目》,启动了公司在光伏大硅片切割加工方面的产业化布局,以加速促进公司高硬脆材料系统切割解决方案的产业
[2021-12-28] (688556)高测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4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顼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中的“2、发行规模”和“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2、发行规模
本次修订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含4.9亿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修订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8,330.00 万元(含48,330.00 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修订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9 亿元(含4.9 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乐山 12GW 机加及配套项目 17,945.94 15,500.00
乐山 6GW 光伏大硅片及配套项
2 38,609.43 33,500.00
目
合计 56,555.37 49,000.00
本次修订后: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8,330.00 万元(含 48,33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乐山 12GW 机加及配套项目 17,945.94 15,600.15
乐山 6GW 光伏大硅片及配套项
2 38,609.43 32,729.85
目
合计 56,555.37 48,330.00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条款不变。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因公司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司编制了《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第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第二次修订稿)》。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因公司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司编制了《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因公司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司编制了《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因公司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相应同步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8] (688556)高测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5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于文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中的“2、发行规模”和“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2、发行规模
本次修订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含4.9亿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修订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8,330.00 万元(含48,330.00 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修订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9 亿元(含4.9 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乐山 12GW 机加及配套项目 17,945.94 15,500.00
乐山 6GW 光伏大硅片及配套项
2 38,609.43 33,500.00
目
合计 56,555.37 49,000.00
本次修订后: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8,330.00 万元(含 48,33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乐山 12GW 机加及配套项目 17,945.94 15,600.15
乐山 6GW 光伏大硅片及配套项
2 38,609.43 32,729.85
目
合计 56,555.37 48,330.00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条款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因公司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司编制了《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第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第二次修订稿)》。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因公司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司编制了《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因公司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司编制了《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因公司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相应同步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8] (688556)高测股份: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6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方案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21 年 8 月 9 日经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和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进一 步细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为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以及《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调减至不超
过人民币 48,330.00 万元(含 48,330.00 万元)。公司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中的“2、发 行规模”和“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2、发行规模
本次修订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含4.9亿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修订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8,330.00 万元(含48,330.00 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修订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9 亿元(含4.9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乐山 12GW 机加及配套项目 17,945.94 15,500.00
乐山 6GW 光伏大硅片及配套项
2 38,609.43 33,500.00
目
合计 56,555.37 49,000.00
本次修订后: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8,330.00 万元(含 48,33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乐山 12GW 机加及配套项目 17,945.94 15,600.15
乐山 6GW 光伏大硅片及配套项
2 38,609.43 32,729.85
目
合计 56,555.37 48,330.00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条款不变。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
[2021-12-28] (688556)高测股份: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8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相关文
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方案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21 年 8 月 9 日经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和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进一 步细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为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以及《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现对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 情况说明如下:
一、《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第二次修订稿)》修订情况
序号 预案章节 章节内容 主要修订情况
(二)发行规模 修订了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
二、本次
1 (十八)本次募 修订了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
发行概况
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四、本次
发行的募 修订了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
2 -
集资金用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途
二、《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修订情况
序号 报告章节 章节内容 主要修订情况
一、募集资 募集资金运用
1 修订了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
金使用计划 计划
二、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 (四)项目实
2 修订了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
项目的基本 施具体情况
情况
三、《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包括修订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四、《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及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包括修订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2022年 6 月 30 日预计全部转股后的股本总额。
公司本次修订后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第二次修订稿)》及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
[2021-12-28] (688556)高测股份:关于修订《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0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
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1〕101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审核问询函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
证分析,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及《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等更新 2021 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的申请文件。
根据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调整,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的相关问题回复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主要修订事项如下:
1、在“问题 1:关于前次募集项目”之“说明:(1)调整后各募投项目的
实施进展,是否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预计效益实现情况”的回复中补充了金刚
线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较投入进度延后的原因。
2、在“问题 2:关于本次募集项目”之“说明:(2)本次募投项目拟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方式,是否存在大客户依赖,公司未来经营模式是否发生变化”的回复中修订及补充了是否存在大客户依赖的相关说明。
3、在“问题 2:关于本次募集项目”之“说明:(3)量化分析行业政策对下游客户和公司的影响,并结合市场竞争格局、下游客户扩产计划和地理分布、报告期内在手订单或意向性合同、是否存在代工协议或其他合作协议,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合理性及产能消化安排”的回复中补充了公司所在硅片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下游客户扩产计划和地理分布情况及分析、在手合作协议情况、京运通财务数据及其在手订单情况分析,对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合理性及产能消化安排进行了补充分析。
4、在“问题 3:关于融资规模”之“3.1 说明:(1)‘乐山 12GW 机加及配套
项目’和‘乐山 6GW 光伏大硅片及配套项目’中各项‘建设内容’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各项投资金额的具体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说明设备采购价格的公允性”的回复中修改了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补充各项投资金额的具体测算依据和设备采购价格的公允性分析。
5、在“问题 4:关于收益测算”之“说明:(2)本次募投项目效益的具体测算过程、测算依据,分析引用的相关预测数据是否充分考虑供给增加后对产品价格和毛利率的影响等因素”的回复中更新了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过程及依据。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
[2021-12-25] (688556)高测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达到1%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3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达
到 1%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红线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潍坊善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潍坊善美”)持有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5,825,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7777%。该等股份为潍坊善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且已
于 2021 年 8 月 9 日解除限售后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 日披露了《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
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潍坊善美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8,092,570 股。其中:(1)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8,092,570 股,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实施,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
超过 1,618,514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2)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
不超过 8,092,570 股,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实
施,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 3,237,02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3)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将遵循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计划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收到潍坊善美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截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潍坊善美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其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618,5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00%,减持计划
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潍坊善美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15,825,300 9.7777% IPO 前取得:15,825,3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股东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期间 减持 减持价格区 减持总金额(元)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
名称 (股) 例 方式 间(元/股) 量(股) 股比例
集中
潍坊 2021/10/19~ 62.00
1,618,514 1.00% 竞价 114,612,216.58 14,206,786 8.78%
善美 2021/12/24 -79.50
交易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发生重
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会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名称 红线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潍坊善美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 山东省潍坊高新区健康东街 6888 号潍坊高新中央商务
人基本信息 地址 区 B 区 1 号楼 01-906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0 月 19 日-2021 年 12 月 24 日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 (%)
权益变动细节 2021 年 10 月 人民币普
集中竞价交易 19日-2021年 通股 1,618,514 1.00
12 月 24 日
合计 - - 1,618,514 1.00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例(%) 股数(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5,825,300 9.78 14,206,786 8.78
潍坊善美 其中: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股份 15,825,300 9.78 14,206,786 8.78
五、权益变动的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减持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三)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六、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期间,潍坊善美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相关股东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1-29] (688556)高测股份: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更新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2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审核问询函回复及更新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财务
数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1〕101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
回 复 进 行 公 开 披 露 , 具 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将书面回复材料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同时,结合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相关申请文件中涉及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同步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等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2021-11-17] (688556)高测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1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
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1〕101 号)(以下 简称“《问询函》”)。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问询函》的要求,对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 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反馈问询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至上 海证券交易所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 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 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2021-10-29] (688556)高测股份: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0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上
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 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1〕8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据 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 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 审核。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 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 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2021-10-29] (688556)高测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69元
每股净资产: 6.723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76%
营业总收入: 9.7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12亿元
[2021-10-22] (688556)高测股份: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9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产品销售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 10,032.00 万元(含税)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
效。
合同履行期限:2022 年 1 月至 2022 年 3 月期间由公司分批次将货物运
送至买方指定地点;货物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后质保期为 12 个
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影响:本合同为产品销售合同,若本合同顺利履行,
预计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预计将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
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
如期或全面履行。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本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日常经营相关重大销售合同的自愿披露标准为合同金额达到 10,000 万元(含本数),本次合同金额为 10,032.00 万元,达到重大合同自愿披露标准。
二、合同标的及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合同标的为光伏切割设备,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0,032.00 万元(含税)。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通合新能源(金堂)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淮口镇金乐路东段 888 号
法定代表人:罗晓云
成立日期:2020 年 12 月 3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机械设备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资本:240,000 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通威太阳能有限公司持股65%,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5%。
(三)关联关系说明
通合新能源(金堂)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四)公司与合同对方当事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交易往来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公司与通合新能源(金堂)有限公司签署了合同金额为 12,420.00 万元的产品销售合同。
除此之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通合新能源(金堂)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发生其他业务往来。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
买方:通合新能源(金堂)有限公司
卖方: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 10,032.00 万元。
3、结算方式
按照顺序以电汇的方式支付预付款、到货款、验收款、质保金。
4、履行地点和方式
卖方负责将货物送达买方指定地点。
5、履行期限
2022 年 1 月至 2022 年 3 月期间由公司分批次将货物运送至买方指定地点;
货物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后质保期为 12 个月。
6、违约责任与赔偿
合同双方就逾期交货、逾期调试、交付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逾期付款等情形分别约定了各自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为公司产品销售合同,2022 年 1 月至 2022 年 3 月由公司分批次将货
物运送至买方指定地点;货物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后质保期为 12 个月。若合同顺利履行,预计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预计将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合同的履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2021-10-20] (688556)高测股份: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8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德望达众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
伙)(曾用名: 江苏盐城德望达众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青
岛火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望达众”)持有青岛高
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8,265,4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5.1068%。该等股份为德望达众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
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披露了《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
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0),德望达众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265,400
股。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8,265,400 股,自减
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实施,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 1,618,514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1%;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8,265,400 股,自减持计
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实施,任意连续 90 个自
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 3,237,02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 日收到德望达众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以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 2021 年 9 月 2 日,德望达众持股
比例已经低于 5%,不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披露了《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
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收到德望达众出具的《股份减持数量过半暨
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 2021 年 10 月 18 日,德望达众本次减持计
划数量已过半,其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489,6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739%,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上海德望达众企 5%以上非第一大 8,265,400 5.1068% IPO 前取得:8,265,400 股
业管理咨询中心 股东
(有限合伙)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价格区 减持总金额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
股东名称 (股) 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间(元/ (元) 量(股) 股比例
股)
上海德望达 4,489,612 2.7739% 2021/9/2~ 集中竞价 45.5 - 222,300,140 3,775,788 2.33%
众企业管理 2021/10/18 交易、大 61.00
咨 询 中 心 宗交易
( 有 限 合
伙)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
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发
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会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期间,德望达众将根据自身
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
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0 日
[2021-10-16] (688556)高测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5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通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
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顼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细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中的募集资金用途进行明确,具体情况如下:
1、原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决
议:
(1)公司投资建设乐山 20GW 光伏大硅片及配套项目,项目计划分两期实施;
项目一期计划投资约 5.66 亿元人民币,拟建设 6GW 光伏硅片的切片产能, 建设周
期计划为 9 个月;项目二期计划投资约 10.83 亿元人民币,拟建设 14GW 光伏硅片
的切片产能,项目二期将根据光伏产业发展情况择机启动,其中项目一期拟作为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
(2)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9亿元(含4.9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乐山 20GW 光伏大硅片及配套项目(一期 56,555.37 49,000.00
6GW)
合计 56,555.37 49,000.00
乐山 20GW 光伏大硅片及配套项目(一期 6GW)项目拟主要采用公司自行研
发设计的“切、截、磨、抛”设备,结合公司自行研制的切割工艺,配套下游客户单晶硅棒圆棒产能,在四川省乐山市建设形成 6GW 光伏大硅片切片代工及 12GW单晶硅棒机加代工产能。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2、细化后的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募集资金将投向的具体项目及相关项目效益,细化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9 亿元(含 4.9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乐山20GW 光伏大硅片及配套项目(一期 6GW)的以下具体用途: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乐山 12GW 机加及配套项目 17,945.94 15,500.00
2 乐山 6GW 光伏大硅片及配套项目 38,609.43 33,500.00
合计 56,555.37 49,000.00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自
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细化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为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进一步细化。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本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含4.9亿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7、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8、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 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 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 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 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
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2021-10-16] (688556)高测股份:第三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6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通
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于文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细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中的募集资金用途进行明确,具体情况如下:
1、原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决议:
(1)公司投资建设乐山 20GW 光伏大硅片及配套项目,项目计划分两期实施;
项目一期计划投资约 5.66 亿元人民币,拟建设 6GW 光伏硅片的切片产能, 建设周
期计划为 9 个月;项目二期计划投资约 10.83 亿元人民币,拟建设 14GW 光伏硅片的
切片产能,项目二期将根据光伏产业发展情况择机启动,其中项目一期拟作为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
(2)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9亿元(含
4.9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乐山 20GW 光伏大硅片及配套项目(一期 56,555.37 49,000.00
6GW)
合计 56,555.37 49,000.00
乐山 20GW 光伏大硅片及配套项目(一期 6GW)项目拟主要采用公司自行研发
设计的“切、截、磨、抛”设备,结合公司自行研制的切割工艺,配套下游客户单晶硅棒圆棒产能,在四川省乐山市建设形成 6GW 光伏大硅片切片代工及 12GW 单晶硅棒机加代工产能。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2、细化后的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募集资金将投向的具体项目及相关项目效益,细化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
超过 4.9 亿元(含 4.9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乐山 20GW
光伏大硅片及配套项目(一期 6GW)的以下具体用途: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乐山 12GW 机加及配套项目 17,945.94 15,500.00
2 乐山 6GW 光伏大硅片及配套项目 38,609.43 33,500.00
合计 56,555.37 49,000.00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细化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为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进一步细化。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本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含4.9亿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7、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8、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 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 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 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 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
[2021-10-16] (688556)高测股份: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3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测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了调整,由10.00元/股调整为9.89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1年 3月 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
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公司独立董事
赵春旭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
3、2021 年 3 月 31 日至 2021年 4 月 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
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1 年 4 月 14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20)。
4、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等议案。 公
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2)。
5、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6、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调整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总股本 161,851,4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1 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需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十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 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 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因此,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10.00-0.11=9.89 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的调整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的调整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10.00 元/股调
整为 9.89 元/股。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监事会同意调整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本次调整后,授予价格由 10.00 元/股调整为 9.89元/股。
六、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书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尚需继续履行相应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七、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宁波小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高测股份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10月 16日
[2021-10-16] (688556)高测股份: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7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推进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并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细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细化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中的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细化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乐山 12GW 机加及配套项目 17,945.94 15,500.00
2 乐山 6GW 光伏大硅片及配套项目 38,609.43 33,500.00
合计 56,555.37 49,000.00
上述募集资金用途细化未改变募投项目且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及项目投资总效益,仅为募投项目拆分细化,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一、《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修订情况
序号 预案章节 章节内容 主要修订情况
1 二、本次发行 (十八)本次募 进一步明确募集资金将投向的具体
概况 集资金用途 项目名称、项目分别对应的投资总额
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2 四、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的募 进一步明确募集资金将投向的具体
募集资金用途 集资金用途 项目名称、项目分别对应的投资总额
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二、《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细化,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细化后的发行方案,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三、《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细化,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细化后的发行方案,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6 日
[2021-10-16] (688556)高测股份: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4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1年10月15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2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61,851,400股的0.01%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测股份”或“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1年10月15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为9.89元/股,向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2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1年 3月 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
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公司独立董事赵春旭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
3、2021 年 3 月 31 日至 2021 年 4 月 1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4 月 14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20)。
4、2021年 4 月 23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等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2)。
5、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6、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总股本 161,851,4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1 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需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相应调整,授予价格由 10.00 元/股调整为9.89 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0月15日,并同意以9.8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2万股限制性股票。
3、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0 月 15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中任职资格;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0 月 15 日,同
意以 9.8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2名激励对象授予 2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1 年 10 月 15 日
2、预留授予数量:2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161,851,400 股的 0.01%。
3、预留授予人数:2人
4、预留授予价格:9.89 元/股
5、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归属前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日起算,至公告前 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30%
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30%
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2021-09-17] (688556)高测股份:关于参加2021年度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1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2021年度
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构建和谐投资者关系,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青岛证监局、青岛市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21年度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
动;活动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24 日(星期五) 15:00 至 17:00;届时公司董事会
秘书王目亚先生、财务总监李学于先生及公司其他证券事务工作人员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2021-09-17] (688556)高测股份:关于参加青岛辖区2021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2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2021年度
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参加2021年度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经事后核查,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该公告个别信息出现错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活动时间为2020 年 9 月 24 日(星期五) 15:00 至 17:00”
更正后:“活动时间为2021 年 9 月 24 日(星期五) 15:00 至 17:00”
原披露公告其他内容不受影响,因本次更正公告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2021-09-14] (688556)高测股份: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8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报告及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仅影响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半年度的营业成本、销售
费用,对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及利润总额、净利润和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合并
资产负债表项目、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项目无影响。
一、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应用指南 2018(财政部会计司编写
组编著)中的规定:“在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的同时,约定企业需要将商品运送至客户指定的地点的情况下,企业需要根据相关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判断该运输活动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通常情况下,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而只是企业为了履行合同而从事的活动,相关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相反,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后发生的运输活动则可能表明企业向客户提供了一项运输服务,企业应当考虑该项服务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
务。”境内上市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在执行新收入准则的情况下,公
司的运输费用系为了履行销售合同而从事的活动,属于合同履约成本。由于将运输费用计入销售费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的基本精神,同时考虑到 2020 年会计科目与 2017 年至 2019 年的可比性,公司
2020 年原将运输费用计入销售费用。经过审慎研究,为了更严谨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销售费用中的履约运输成本更正至在营业成本中列示。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二、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的影响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比较期间合并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 2020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 2021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对 2020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单位:元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更正前金额 累积影响数 更正后金额
营业成本 473,797,713.48 8,562,115.46 482,359,828.94
销售费用 47,703,972.44 -8,562,115.46 39,141,856.9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16,631,828.17 10,684,378.19 427,316,206.36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2,701,774.22 -10,684,378.19 42,017,396.03
对 2021 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单位:元
单位:元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 更正前金额 累积影响数 更正后金额
目名称
营业成本 387,252,357.96 6,322,528.56 393,574,886.52
销售费用 31,477,979.03 -6,322,528.56 25,155,450.4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87,035,602.92 7,837,933.27 194,873,536.19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2,791,810.89 -7,837,933.27 24,953,877.62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金额仅影响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半年度的营业成本、
销售费用,不影响前述报告期末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及前述报告期间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项目无影响。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比较期间母公司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对 2020 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单位:元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更正前金额 累积影响数 更正后金额
营业成本 561,495,288.82 6,044,823.78 567,540,112.60
销售费用 45,186,680.76 -6,044,823.78 39,141,856.9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97,036,704.72 8,070,759.91 505,107,464.63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1,137,155.61 -8,070,759.91 33,066,395.70
对 2021 年半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单位:元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更正前金额 累积影响数 更正后金额
营业成本 436,702,380.15 4,068,695.31 440,771,075.46
销售费用 29,224,145.78 -4,068,695.31 25,155,450.4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50,449,894.73 5,594,484.32 256,044,379.05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6,752,974.56 -5,594,484.32 51,158,490.24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金额仅影响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半年度的营业成本、
销售费用,不影响前述报告期末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及前述报告期间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项目无影响。
三、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并出具了《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21]第 030053 号)。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无异议。
四、上网公告附件
1、《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核查意见》;
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2021-09-14] (688556)高测股份: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0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测股份”)于 2021 年9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单笔投资产品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021 年 9 月 13 日)12 个月之内有效。在
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高
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0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462,900 股,发行价格为 14.4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307.04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5,256.64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050.4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2020)验字第 030019 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 2020 年 8 月 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 实际募集资金
金投资总额 拟投入总额
1 高精密数控装备产业化项目 40,592.20 30,000.00 30,000.00
2 金刚线产业化项目 15,877.99 8,000.00 8,000.00
3 研发技术中心扩建项目 5,396.22 4,000.00 4,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8,000.00 11,050.40
总计 79,866.41 60,000.00 53,050.40
2、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募集资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号 投资金额 金投资金额 金额
1 高精密数控装备产业化项目 30,000.00 19,000.00 4,602.53
2 金刚线产业化项目 8,000.00 2,300.00 961.64
3 研发技术中心扩建项目 4,000.00 2,419.19 2,419.19
4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2,631.21 12,631.21
5 光伏大硅片研发中心及智能制 16,700.00 4,575.18
造示范基地项目
总计 60,000.00 53,050.40 25,189.75
注:
1、高精密数控装备产业化项目及金刚线产业化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
额系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公司 2021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高精密数控装备产业
化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1,000 万元、金刚线产业化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5,700 万元,共计 16,700
万元募集资金(占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 31.48%)进行变更。变更使用的募集资金拟用于新项目光伏大硅片研发中心及智能制造示范基地项目,新项目拟投资总额为 18,323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
集资金 16,700 万元,新项目建设所需的其余资金将由公司自筹解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2、研发技术中心扩建项目于 2021 年 1 月结项。公司 2021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技术中心扩建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
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研发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已于 2021 年 1 月 31 日完成建设并投
入使用,结余募集资金 16,021,440.63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462,900 股,发行价格为 14.41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58,307.04 万元。因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未达到募投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 60,000 万,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同意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从 18,000 万调整至
11,050.40 万元。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
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
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使用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
笔投资产品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向各金融机构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
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有效开展及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审批程序
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
[2021-09-14] (688556)高测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9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9月8日通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于文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使 用 暂 时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进 行 现 金 管 理 的 公 告 》 ( 公 告 编 号 : 2021-067)。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有关要求和公司实际,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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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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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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