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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9] (688553)汇宇制药: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2-012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5月26日审核同意,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关于同意四川汇
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6 号)同意注册,汇宇制药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3,600,000 股,发行价格 38.87 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47,213.2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11,145.72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6,067.48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21〕11-44 号的《验资报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到账后已全部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2022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
新项目的议案》。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四川泽宇药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泽宇药业”)作为建设“高端绿色药物产业延链项目”
的实施主体,并使用超募资金 28,861 万元用以实施新募投项目。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
目的公告》(2022-003 号)。
2022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泽宇药业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
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和办理具体有关
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新增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存储
专户,并及时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等。
二、协议的签订情况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泽
宇药业与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
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并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序号 开户人 募投项目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1 四川泽宇药业 高端绿色药物 乐山市商业银行 020000461614
有限公司 产业延链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内
江分行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泽宇药业与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保
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泽宇药业有限公司
上述公司共同视为本协议的甲方
乙方: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
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
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账号为_020000461614_,截至_2022_年_2_月_18_日,专户余额为_0_
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_ 高端绿色药物产业延链项目__等募集资金
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
以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
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
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甲
方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应当至少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_杨泉_、__田斌__可以提前告知后在工作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_15_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通过邮件等方式抄送给丙方。
六、甲方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及/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时向甲
方、乙方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甲方对丙方保荐代表人的授权由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继受享有。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无正当理由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三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并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9 日
[2022-02-15] (688553)汇宇制药: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2-011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1年年度的定期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增减变动幅度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总收入 183,151.38 136,419.75 34.26
研发费用 24,724.57 8,877.39 178.51
营业利润 48,705.42 39,800.21 22.37
利润总额 48,599.97 39,645.67 22.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45,305.01 34,332.43 31.96
者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扣除非经常性 42,158.54 32,478.46 29.80
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1.22 0.95 28.4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下降 26.11 个百
33.02% 59.13% 分点
益率
增减变动幅度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
总 资 产 412,682.06 121,274.25 240.29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
356,568.78 75,148.45 374.49
有者权益
股 本 42,360.00 36,000.00 17.6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每股净资产 8.42 2.09 302.87
(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3.以上增减变动幅度数据如有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83,151.38 万元,较上年增长 34.26%;研发费用 24,724.57 万,较上年增长 178.51%;实现营业利润 48,705.4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2.37%;实现利润总额 48,599.9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2.5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5,305.0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1.9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2,158.5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9.80%。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额为 412,682.06 万元,较报告期初增加 240.29%;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 356,568.78 万元,较报告期初增加 374.49%;公司股本 42,360 万股,较报告期增加 17.6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8.42 元,较年初增长 302.87%。
(二)主要指标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34.26%,主要系:(1)公司奥沙利铂注射液、多西他赛注射液、紫杉醇注射液、注射用盐酸苯达莫司汀中选国家第五批集采,销量增长;(2)公司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销售持续增长;(3)公司注射用阿扎胞苷持续增长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 178.51%,主要系创新药研发、原料药研发的投入大幅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31.96%,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营业利润增加,且基于研发投入和产业化的政府补助增加,以及研发费用先进制造业加计扣除所致。
4、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较期初增长 240.2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5、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较期初增长374.4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较期初增长302.8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以及利润增长未分配利润增加所致。
三、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快报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本公告所载公司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审计,可能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的披露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10] (688553)汇宇制药: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2-010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2
月 9 日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网站信息公布获悉,公司产品注射用硼替佐米已获批注册,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0223030、国药准字 H20223031,药品批准规格:1.0mg、3.5mg。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 注射用硼替佐米
剂型 注射剂
规格 1.0mg、3.5mg
注册分类 化学药品4类
适应症 多发性骨髓瘤、套细胞淋巴瘤
申请人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受理号 CYHS2000235 国、CYHS2000236 国
药品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 H20223030、国药准字 H20223031
该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公开披露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高度重视药品研发,并严格控制药品研发、制造及销售环节的质量及安全。目前,公司已开展新药上市前期销售的相关准备工作,但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销售渠道等诸多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01-29] (688553)汇宇制药: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2-009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宇制药”或“公司”)
股东黄乾益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1,001,43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4.40%。
本次质押后,公司股东黄乾益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19,430,000 股,
占其持股总比例为 31.85%,占公司总股本的 4.59%。
公司于近期接到公司股东黄乾益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
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是否为限售 是否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
股股东 股数(股) 股(如是,注 补充 持股份 总股本 用途
明限售类型) 质押 比例(%) 比例(%)
黄乾益 否 2,000,000 是(原始限售 否 2022-1-25 2023-1-25 张梓琳 3.28 0.47 融资
股) 担保
黄乾益 否 3,080,000 是(原始限售 否 2022-1-27 2023-1-26 王祎 5.05 0.73 融资
股) 担保
合计 - 5,080,000 - - - - - 8.33 1.20 -
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且
相关股份不具有潜在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2.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股) 比例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份 已质押 未质押股份中 未质押
(%) 量(股) 量(股) 股份 股本 中限售股份 股份中 限售股份数量 股份中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冻结股 (股) 冻结股
(%) (%) 份数量 份数量
(股) (股)
黄乾益 61,001,434 14.40 14,350,000 19,430,000 31.85 4.59 19,430,000 0 41,571,434 0
合计 61,001,434 14.40 14,350,000 19,430,000 31.85 4.59 19,430,000 0 41,571,434 0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8] (688553)汇宇制药: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2-008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汉阳路 333 号 3 幢 4 楼会议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2
普通股股东人数 31
特别表决权股东人数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71,487,73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69,153,901
特别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每份特别表决权股份的
402,333,830
表决权数量为: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76.66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22.79
特别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3.97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丁兆先生因其他公务活动安排未能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高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6 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6 人;
3、董事会秘书刘静默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169,051,120 99.9392 102,781 0.0608 0 0
特别表决权股份 402,333,830 100 0 0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169,050,120 99.9386 102,781 0.0608 1,000 0.0006
特别表决权股份 402,333,830 100 0 0 0 0
3、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169,051,120 99.9392 102,781 0.0608 0 0
特别表决权股份 402,333,830 100 0 0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号
1 关 于 使 用 50,820,939 99.7982 102,781 0.2018 0 0
部 分 超 募
资 金 投 资
建 设 新 项
目的议案
2 关 于 全 资 50,819,939 99.7962 102,781 0.2018 1,000 0.0020
子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私
募 基 金 暨
关 联 交 易
的议案
3 关 于 预 计 50,820,939 99.7982 102,781 0.2018 0 0
2022 年度
日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获审议通过,议案 2、议案 3 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未出席会议,未参与投票。
2、议案 1、2、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律师:闵鹏、叶菲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19] (688553)汇宇制药: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2-007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宇制药”或“公司”)
股东王晓鹏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9,436,58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95%。
本次质押后,公司股东王晓鹏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3,500,000 股,
占其持股总比例为 11.89%,占公司总股本的 0.83%。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接到公司股东王晓鹏通知,获悉其所持
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是否为限售 是否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
股股东 股数(股) 股(如是,注 补充 持股份 总股本 用途
明限售类型) 质押 比例(%) 比例(%)
王晓鹏 否 3,500,000 是(原始限售 否 2022-1-14 2023-1-14 梁俊晖 11.89 0.83 融资
股) 担保
合计 - 3,500,000 - - - - - 11.89 0.83 -
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且
相关股份不具有潜在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2.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后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股) 比例 前累计质 累计质押数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 已质押 未质押股份中 未质押股
(%) 押数量 量(股) 股份 股本 份中限售 股份中 限售股份数量 份中冻结
(股) 比例 比例 股份数量 冻结股 (股) 股份数量
(%) (%) (股) 份数量 (股)
(股)
王晓鹏 29,436,585 6.95 0 3,500,000 11.89 0.83 0 0 25,936,585.00 0
合计 29,436,585 6.95 0 3,500,000 11.89 0.83 0 0 25,936,585.00 0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12] (688553)汇宇制药: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2-006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27 日10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汉阳路 333 号 3 幢公司 4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27 日
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 √
案
2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 √
易的议案
3 关于预计公司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 √
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2、3 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公告已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登载《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株洲市国投创盈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株洲市国鑫瑞盈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华闽进出口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553 汇宇制药 2022/1/2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
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
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
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
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
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
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
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
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4、登记时间: 2022 年 1 月 27 日(上午 9:00-10:30);
5、登记地点: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汉阳路 333 号 3 幢 4 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汉阳路 333 号 3 幢
联系电话:0832-8808000
传真:0832-8808111
邮政编码:641000
联系人:刘静默
注意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别提醒: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仍在持续,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参加现场会的,请务必保持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于参会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
新项目的议案
2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私募基
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 关于预计公司 2022 年度日常性关
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2-01-12] (688553)汇宇制药: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2-003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宇制药”)
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31,561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其中拟使用自有资金 2,700 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28,861 万元,占公司超募资金总额的 63.66%。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投资项目及金额:全资子公司四川泽宇药业有限公司的高端绿色药物产业延链项目投资金额为 31,561 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为28,861 万元。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不能顺利实施、项目未达预期等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5月26日审核同意,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关于同意四川汇
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6 号)同意注册,汇宇制药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3,600,000 股,发行价格 38.87 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47,213.2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11,145.72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6,067.48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21〕11-44 号的《验资报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到账后已全部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规则适用指引1号》 ”)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及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营业室、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府大道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36,067.48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 45,335.98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总额 拟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汇宇欧盟标准注射剂产业化
1 基地(二期)项目 67,941.00 67,941.00
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
2 目 42,790.50 42,790.5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0,000.00 80,000.00
合计 190,731.50 190,731.50
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以下项目:
投资总额 拟使用超募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高端绿色药物产业延链项目 31,561 28,861
1、项目概况
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四川泽宇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宇药业”)
为主体投资建设高端绿色药物产业延链项目,项目建设面积38264.46m2,投资金额预计为 31,561 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 28,861万元,占公司超募资金总额的 63.66%。本项目计划在内江经济开发区建设,主要建设生产车间、中试车间、库房、罐区等配套设施,同时借助于泽宇药业的能源供给、办公、质检,主要生产培美曲塞二钠、阿曲库铵等原料药,并进行公司后续部分制剂的原料药中试放大研究。2、项目备案情况
泽宇药业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备案申报“泽宇药业二分公司高端
绿色药物产业延链项目”,且已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取得内江经济技术
开发区经济科技发展局出具的《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108-511098-04-01-141231]FGQB-0083 号),本项目已完成备案。
3、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泽宇药业实施。
4、项目实施地点
本项目实施地内遂高速公路以西、横四路南侧、纵一路西侧。
5、项目建设周期
本项目计划 24 个月完成。
6、项目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31,561 万元,具体包括超募资金 28,861
万元和自筹资金 2,700 万元。项目投资规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占比
1 流动资金 5,396.94 17.10%
2 设备购置费 8,779.00 27.82%
3 安装工程费 4,049.14 12.83%
4 建筑工程费 8,092.61 25.64%
5 其他建设费 5,243.35 16.61%
合计 31,561.00 100%
7、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提升对公司原料药质量的控制:近年来中国医改通过出台一系列政策制度,全线调整医药产业结构,鼓励促进创新药和优质仿制药的研发和生产,全面提升药品质量评估水平,在此大背景下,同时公司已上市品种均为前三家通过一致性评价,制剂研究和生产已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和经验,公司合理优化资源、统筹管控、自身实现对原料药质量的控制具有必要性。
(2)打造“原料药-制剂”一体化,提升公司运营效率:为市场提供质量精湛、价格合理的药品,公司有必要通过“原料药-制剂”一体化建设,合理优化产能布局来实现生产规模化效应,建设具有成本优势的原料药生产基地,垂直整合特色原料药与公司制剂,实现部分原料药的自主供给,打造更具价格竞争力的产品管线,提升公司的综合运营效率。
(3)本项目的产能设计是根据公司制剂全球预计销量来进行规划。具体而言,本项目的建设综合考虑了公司现有产能情况,并结合预计制剂销售情况,同时本项目预留有一定的富裕产能可以进行对外销售等。
8、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技术基础扎实
项目涉及技术全部来源于公司研发团队。经过多年技术积累,公司搭建了原料药生产质量控制技术平台,包括手性药物研发、药物结晶纯化与药物制备纯化等技术平台,主要涉及手性催化、手性拆分和不对称合成等技术;化合物结晶工艺的开发、优势晶型的发现、结晶工艺的产业化等技术;新型填料的筛选、制备分离技术的筛选等技术。 (2)项目人才团队扎实
公司自 2018 年组建原料药研发团队,至今已组建了一支超过 150
人的原料药研发团队,同时已招募包括专业环境安全、生产工艺、设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 100 多人,项目团队经验丰富。
(3)项目市场预期良好
项目拟生产品种明确,紧密围绕公司欧盟标准制剂主要产品开展配套生产。公司至今已有 6 款制剂中标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在研项目超过 80 个,其中原料药、辅料项目 30 余个。项目建成投运后,以供应公司制剂原料药需求为主,同时还将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配资源,调整供应策略,面向国内外市场供应。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泽宇药业的高端绿色药物产业延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要求,符合内江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医药(原料药)行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政策;项目的建设对促进内江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原料药产业结构、技术结构、组织结构、产品结构的调整优化有着积极的推动意义。
《中国制造 2025》将生物医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作为重点发展领域,国家继续把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加快培育,“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等科技计划继续实施,将为医药工业创新能力、质量品牌、智能制造和绿色发展水平提升提供有
力的政策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动原料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化学原料药是药品的基础原料和有效成分,是医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将继续为加快新形势下原料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步伐,推动提升医药产业核心竞争力,有序推进原料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9、效益分析
(1)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计划投资 31,561 万元,计划 2022 年 12 月完成装修工作
及首批设备的安装调试,因此 2021 年、2022 年主要为建设期,2023年初随着人员和设备的到位,项目开始进入收益产出期,全部正常运营后,预计年产能 38053.90kg,预计泽宇药业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32,682 万元。
(2)项目社会效益分析
本项目将依托于汇宇制药的人才和研发管理技术优势,逐步形成人才集群效应,增强区域竞争力;技术的创新,将进一步促进“产学研”合作进度,加大成果转化力度。
项目围绕高临床价值、市场潜力大的高端抗生素、抗肿瘤化学药等领域,推进其原料药产业化,建成高效、安全、绿色的新型连续合成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为公司快速发展提供支撑。将助力公司打造原料药制剂一体化竞争优势。
同时对于促进区域医药产业的聚集、川西南地区医药全产业链的高质量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2022-01-12] (688553)汇宇制药: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2-004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基金名称:株洲市文周君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文周君喆”)
投资金额: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汇宇药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业科技”)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5,000万元。
文周君喆的基金管理人是上海文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周投资”),公司监事王曙光先生担任文周投资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监事王曙光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其同时为文周君喆的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文周投资的董事长。因此,文周投资构成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由于私募类股权投资基金属于长期股权投资,该基金主要是医药领域进行投资,可能存在部分或全部本金损失的风险,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具有投资周期较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基金设立运营后,
存在因受到国家政策、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技术发展、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无法达成预期收益或亏损的风险。合伙协议尚未签署,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本次对外投资基本情况概述
(一)本次认购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投资回报率,充分整合利用各方优势资源,通过专业化投资管理团队,及时把握投资机会,降低投资风险,同时利用该基金平台,帮助公司获得创新药研发的行业信息和创新药项目的资源,作为公司未来发展创新药的重要补充,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 5,000 万元人民币认购文周君喆的基金份额。
(二)本次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
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对外投资私募基金事项。独立董事已于事前出具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私募基金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株洲市文周君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MA4T4U1X0R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21-03-08
注册资本:27,000 万元
注册地址:株洲云龙示范区云龙大道 88 号云发中心 922 号
经营范围:从事非上市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
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
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编号:SQJ143
(二)本次增资后基金投资人及投资比例如下(具体份额及出资
比例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
单位:万元
认缴出资额
类型 合伙人名称 出资方式 所占比例(%)
(万元)
普通合伙人 株洲市国投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12,400 40.92%
普通合伙人 上海文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货币 100 0.33%
株洲市国海国创千金医药创业投资合伙
有限合伙人 货币 6,700 22.11%
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湖南云发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货币 5,000 16.50%
有限合伙人 吴涛 货币 100 0.33%
有限合伙人 四川汇宇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货币 5,000 16.50%
有限合伙人 上海硖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货币 1,000 3.30%
(三)关联关系说明
文周君喆的基金管理人是文周投资,公司监事王曙光先生担任文
周投资董事长。根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
定,公司监事王曙光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其同时为文周君喆的基
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文周投资的董事长。因此,文周投资构成公
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本次交易涉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基金管理人及普通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一
企业名称:上海文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51160276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5-08-07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惠南镇东征路 133 号 919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编码:P1071644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二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株洲市国投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MA4L1XM5X4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5-11-27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南省株洲市云龙示范区云龙大道 1288 号创客大厦四楼 A168 室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投资项目管理活动;资产管理公司的活动;创业投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投资基金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合伙目的:主要通过向相关领域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从事与股权投资相关的活动,实现良好的投资效益,为合伙人创造投资回报。
2、期限:该合伙企业在营业执照上登记的营业期限为 10 年,
营业期限届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延长 2 年。合伙企业作为基金的存续期限为 5 年,自投资期开始之日起算。合伙企业的“投资期”指合伙企业首次交割之日起满 3 年;“退出期”指投资期届满之日起2 年;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在退出期届满之后,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延长存续期限,最多延长不超过 2 年(简称“延长期”)。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合伙企业投资事务由普通合伙人一和/或其聘用或授权的管理团队依据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管理。
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和操作质量,该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简称“投资决策委员会”或“投决会”),由普通合伙人一委派三人,普通合伙人二委派二人,四川汇宇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委派一人。所有事项均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六分之五及以上委员表决同意方可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就普通合伙人一提交的对外投资与退出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普通合伙人一和/或其聘用或授权的管理团队应严格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生效决议开展项目投资及退出事宜。株洲市国海国创千金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湖南云发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权各自委派一人作为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观察员,观察员有权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株洲市国海国创千金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湖南云发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的观察员不参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事项的审议和决策。
2、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投资管理服务,合伙企业应向基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执行事务合伙人(即普通合伙人二)向合伙企业提供执行合伙事务服务,合伙企业应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执行事务服务费。全体合伙人同意并确认,基金管理人(即普通合伙人一)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在合计固定比例范围内(即投资期内按照每年度合伙企业实缴出资额的 2%,退出期及延长期内按照每年度本合伙企业已投资但未收回的投资本金总额的 1%,不足一个完整自然年度的期间应按照实际天数进行折算)收取各自的管理费和执行事务服务费;且基金管理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在前述合计固定比例范围内调整管理费和执行事务服务费的收取比例,届时基金管理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按照双方协商确定(书面形式)后的比例收取对应的管理费和执行事务服务费。调整后的管理费和执行事务服务费由合伙企业直接支付至基金管理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须经过全体合伙人(或合伙人会议)同意。
首年管理费为自首次交割之日起至该年度12月31日期间的管理费,管理人有权在首次交割之日起的 10 个工作日内(或管理人认为更合适的时间节点)提取首年管理费;其后每一年度管理费为 1 月 1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的管理费,管理人有权在每个自然年度的起始之
日(1 月 1 日)起的 10 个工作日内(或管理人认为起始之日之后更
合适的时间节点)提取当年度的管理费。为明确起见,管理费从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总额中扣除(各合伙人承担的管理费比例按照实缴
出资比例确定),全体合伙人无需另行支付管理费;
3、可分配收入,应按下述原则进行分配:
(1)合伙企业清算前,取得的收益将遵守随收随分, 不得再进行投资,优先支付全体合伙人本金,再按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支付收益。
(2)全体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实缴的全部资金中,其在该合伙企业通过闲置现金管理/被动投资等其它投资所获得的可分配收入全部归全体合伙人所有。
(3)及时分配
在支付合伙企业费用后,根据合伙企业所投项目退出时间维度上的先后次序,在合伙企业有足够现金的情况下,合伙企业原则上应在任意投资项目变现后根据分配顺序尽快分配项目投资收入等(简称“当期可分配收入”),对于前述可分配收入合伙企业不留存。
为免疑义,普通合伙人一及/或二可以在进行分配前,为合伙企业营运费用及本合伙企业的其他责任、义务、债务等目的而合理预留一定金额。该等分配不构成预分配。
(4)循环投资限制
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合伙企业不得使用可分配收入进行循环投资,但该合伙企业因投资中止或终止等原因取得的被投资企业退回的投资款项不在此限,如合伙企业错过被投资企业约定的时间窗口而导致的投资款项被退回、因被投资企业未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按期办理增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等其他交割后义务导致合伙企业根据投资协议主张解除权并要求退还的投资款等情况。
(5)根据基金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合伙企业向合伙人分配的任何收入均应当通过私募投资基金募集结算专用账户进行,并且资金路
径应当一致。但该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6)合伙人优先回报
a.可分配收入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收回投资成本。
b.如按第 a 项分配之后尚有剩余,则按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取
[2022-01-12] (688553)汇宇制药: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2-005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公司与参股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月11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2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 2,500 万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审阅了议案内容,并发表事前
认可意见如下:公司 2022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2021年1月1 本次预计金
本次预计 占同 日-2021 年 占同类业 额与上年实
关联交 关联人 金额(万 类业 12 月 31 日 务比例 际发生金额
易类别 元,不含 务比 实际发生金 (%) 差异较大的
税) 例(%) 额(万元,不 原因
含税)
向关联 福建南
人购买 方制药 2,500.00 16.67 2,298.64 17.54 /
原材料 股份有
限公司
合计 / 2,500.00 16.67 2,298.64 17.54 /
(三)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2021 年预 2021 年 1 月 1 日 预计金额与实际
关联交 关联人 计金额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发生金额差异较
易类别 (不含 实际发生金额(不含 大的原因
税) 税)
向关联 福建南方制药 根据公司实际采
人购买 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2,298.64 购需求确定
原材料
合计 / 3,000.00 2,298.64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三明市明溪县雪峰镇东新路 98 号
3、主要生产经营地:三明市明溪县雪峰镇东新路 98 号
4、法定代表人:刘平山
5、注册资本:12050 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1 年 9 月 3 日
7、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保健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饮料生产;食品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林业产品销售;农作物栽培服务;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疗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福建华闽进出口有限公司,所持股比例 44.87%,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股比例 12.45%,张元启,所持股比例 9.41%,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股比例 6.24%。
9、主要财务数据(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59726.52 万元,净资产:37401.52 万元;
2020 年度营业收入:14,056.23 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28.90 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方制药”)为公司的参股企业,公司持有南方制药股份比例为 12.45%,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刘静默女士担任南方制药的董事。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依法持续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上年发生的相关关联交易均按合同执行,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就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等,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所有交易均将与南方制药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重大事项提示”之“公司入股主要供应商可能导致未来关联采购金额增加”中披露了关联方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可能会发生关联交易的事项。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具体的相关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基于经营管理需要所开展的
正常业务往来,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定价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二)《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2021-12-31] (688553)汇宇制药: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1-018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宇制药”或“公司”)
股东黄乾益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1,001,43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4.40%。
本次质押后,公司股东黄乾益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14,350,000 股,
占其持股总比例为 23.52%,占公司总股本的 3.39%。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接到公司股东黄乾益通知,获悉其所
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是否为限售 是否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
股股东 股数(股) 股(如是,注 补充 持股份 总股本 用途
明限售类型) 质押 比例(%) 比例(%)
黄乾益 否 1,350,000 是(原始限售 否 2021-12-28 2023-6-28 梁亚丹 2.21 0.32 融资
股) 担保
黄乾益 否 2,500,000 是(原始限售 否 2021-12-28 2022-12-28 梁俊晖 4.10 0.59 融资
股) 担保
黄乾益 否 5,000,000 是(原始限售 否 2021-12-28 2022-6-27 浙江农发 8.20 1.18 融资
股) 小额贷款 担保
股份有限
公司
合计 - 8,850,000 - - - - - 14.51 2.09 -
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且
相关股份不具有潜在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2.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后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股) 比例 前累计质 累计质押数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份 已质押 未质押股份中 未质押股
(%) 押数量 量(股) 股份 股本 中限售股份 股份中 限售股份数量 份中冻结
(股)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冻结股 (股) 股份数量
(%) (%) 份数量 (股)
(股)
黄乾益 61,001,434 14.40 5,500,000 14,350,000 23.52 3.39 14,350,000 0 46,651,434 0
合计 61,001,434 14.40 5,500,000 14,350,000 23.52 3.39 14,350,000 0 46,651,434 0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15] (688553)汇宇制药: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1-014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宇制药”)
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1,147.94 万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1.49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出具的《关于
同意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6 号)的决定,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63,60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8.87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7,213.2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1,145.7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6,067.48 万元,募
集资金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出具了编
号为天健验〔2021〕11-44 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的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 2021 年 10 月 2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告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 资 总 额 拟募集资金投入
(万元) (万元)
1 汇宇欧盟标准注射剂产业化 67,941.00 67,941.00
基地(二期)项目
2 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 42,790.50 42,790.50
目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0,000.00 80,000.00
合计 190,731.50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汇宇欧盟标准注射剂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和“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人民币 21,147.94
万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汇宇欧盟标准注射剂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和“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21,147.9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拟置换资金
汇宇欧盟标准注射剂产
业化基地(二期)项目 9,957.29 9,957.29
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
设项目 11,190.65 11,190.65
合 计 21,147.94 21,147.94
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1-250号]。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的金额为 91.49 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91.49 万元。
上述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1-250号]。
四、 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审议程序
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
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1,147.94 万元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1.49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且本次置换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1-250 号],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的自
筹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1-250 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汇宇制药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汇宇制药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五、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1-250 号];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15] (688553)汇宇制药: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1-017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于近
日收到公司职工监事王菊女士的辞职报告,王菊女士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一届职工监事职务。王菊女士辞去职工监事职务后在公司的其他职务保持不变。王菊女士在任公司职工监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监事会对王菊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菊女士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内江衡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89,463 股,间接持有股份比例为 0.0249%;通过中信建投汇宇制药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 570 万份额,占资管计划比例为 4.01%,该资管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635,027 股。王菊女士直系亲属未持有公司股票。王菊女士承诺所持有的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并继续遵守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的承诺。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
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邓玲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邓玲女士个人简历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附件:
邓玲女士个人简历
中国国籍,1984 年 9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
毕业于四川爱华学院。2018 年 3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出纳。
邓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021-12-15] (688553)汇宇制药: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美国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1-016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美国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Seacross Pharma US LLC(暂定名)
投资金额:500 万美元,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分阶段投资。
相关风险提示: 在美国设立子公司需要在中国政府有关部门
履行备案或核准手续。此外,受所在国家的产业政策及异地
管理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等。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决定在美国设立全资子公司 Seacross Pharma US LLC(暂
定名,以最终注册为准,以下简称“美国海玥”),投资额为 500 万美元。全资子公司美国海玥成立后,拟主要负责新建小型研发中心,在美国当地引进优秀的研发人才,为公司加速创新药研发提供支持;业务拓展,为寻求创新药项目引进或合作、转让等提供支持,并有助于公司在美国的销售布局等。
(二)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美国设立子公司的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需经国家商务、外汇等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后方可实施。公司授权何萍女士根据本次决议签署全资子公司设立的相关文件。
(三)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此次子公司美国海玥拟由公司设立,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Seacross Pharma US LLC(暂定名)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投资金额:500 万美元,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分阶段投入。
4、出资方式:以公司自有资金出资
5、注册地址:美国特拉华州
6、办公地址:暂未确定
7、经营范围 :特拉华州普通公司法允许的合法经营活动
8、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按规定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刘静默、何萍等 2 名人员组成,董事会成员的职责和权利由新公司章程具体规定。
上述信息,以主管机关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全资子公司美国海玥作为独立实体将负责设立小型研发中心,在美国当地引进优秀的研发人才,为加快创新药研发提供支持。
(2)全资子公司美国海玥也将为公司在美国进行业务拓展,为寻求创新药项目引进或合作、及转让等提供支持,并有助于公司在美
国的销售布局,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当前全球经济的发展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影响因素,公司在境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将面临经营、管理、政策等风险。基于上述风险,公司将积极做好本次投资及市场方面的风险评估,审慎决策,同时加强投资决策与风险管控机制,降低经营风险,建立合适的考核和激励办法,以有效防范风险。
(2)本次对外投资计划在美国境内进行注册,注册事宜需当地审批部门审批,能否顺利通过审批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境外投资行为,需经国家商务、外汇等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批,是否顺利通过审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指派专人负责该项境外投资的报批工作。
(4)各项工作开展尚处于筹划阶段,美国海玥的营运状况及盈利能力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六、备查文件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15] (688553)汇宇制药: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汇宇制药 证券简称:688553 公告编号:2021-015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拟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1 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6780 份。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0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3、2020 年 7 月 11 日至 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7 月24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之“第十二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劳动合同到期拒绝续约,或劳动合同未到期而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鉴于 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由公司对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678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相关事项权益注销的规定。因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注销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6780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将按照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注销上述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 6780 份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因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已不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取消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6780 份,并由公司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将按照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上述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
议;
(三)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15] (688553)汇宇制药: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1-013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梁多辉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 6 人,实际出席监事 6 人。全体监事认可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议案内容等事项,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涉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涉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三、备查文件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15] (688553)汇宇制药: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汇宇制药 证券简称:688553 公告编号:2021-012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四川
省内江市市中区汉阳路 333 号 3 幢公司 4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
会议资料已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相关监事及高管列席。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并认可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时间、议案内容等事项,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在美国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一)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11] (688553)汇宇制药: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688553-011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宇制药”或“公司”)
股东黄乾益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1,001,43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4.40%。
本次质押后,公司股东黄乾益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5,500,000 股,
占其持股总比例为 9.02%,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接到公司股东黄乾益通知,获悉其所
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是否为限售 是否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
股股东 股数(股) 股(如是,注 补充 持股份 总股本 用途
明限售类型) 质押 比例(%) 比例(%)
黄乾益 否 2,000,000 是(原始限售 否 2021-12-8 2023-6-8 张梓琳 3.28 0.47 融资
股) 担保
黄乾益 否 3,500,000 是(原始限售 否 2021-12-9 2022-6-8 江阴市融 5.74 0.83 融资
股) 汇农村小 担保
额贷款有
限公司
合计 - 5,500,000 - - - - - 9.02 1.30 -
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且
相关股份不具有潜在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2.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 比例 押前累 后累计质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 已质押 未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
(%) 计质押 押数量 股份 股本 份中限售 股份中 中限售股份 份中冻结
数量 (股) 比例 比例 股份数量 冻结股 数量(股) 股份数量
(股) (%) (%) (股) 份数量 (股)
(股)
黄乾益 61,001,434 14.40 0 5,500,000 9.02 1.30 5,500,000 0 55,501,434 0
合计 61,001,434 14.40 0 5,500,000 9.02 1.30 5,500,000 0 55,501,434 0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
[2021-12-04] (688553)汇宇制药: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注射用盐酸苯达莫司汀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公告
证券代码:
688553 证券简称: 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 2021 0 10
四川汇宇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
注射用盐酸苯达莫司汀
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的通知(医保发〔2021〕50号)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产品注射用盐酸苯达莫司汀(商标名:汇祺)被新增直接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2021年药品目录》)乙类范围,规格为25mg、100mg。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注射用盐酸苯达莫司汀
注册类别:化学药品3类(按 C16H21Cl2N3O2﹒ HCl计 25mg)、化学药品4类(按 C16H21Cl2N3O2﹒ HCl计 100mg)
药品分类:化学药品
医保分类:乙类
剂型:注射剂
适应症:适用于在利妥昔单抗或含利妥昔单抗方案治疗过程中或者治疗后病情进展的惰性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NHL)。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注射用盐酸苯达莫司汀已于2021年6月28日中标第五批国家集采,其中,规格为25mg*1瓶/盒的中标价格是498.8元/盒,规格为100mg*1瓶的中标价格是1441.53元/盒,第五批国家集采已于今年9月开始陆续执标。本次注射用盐酸苯达莫司汀为新增直接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不涉及价格调整。
本次注射用盐酸苯达莫司汀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体现了国家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医保局”)对该药物的临床价值、患者获益等方面的认可。同时,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该药物在患者中的可负担性和可及性,有利于进一步推动该药物的市场推广、提升销售规模,对公司的长期经营发展具有积极影响,预计短期内不会对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董事会
20212021年年1122月月44日日
[2021-11-29] (688553)汇宇制药: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告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1-009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6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6,360 万股,并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
根据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营业执照》工商登记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000563254776P
名称: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丁兆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原经营范围:生产:小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药)、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药)、大容量注射剂。制药技术咨询服务、对外投资、进出口贸易(不含国家禁止的进出口商品)。医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贸易经纪与代理。预包装食品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本次变更主要为增加“原料药生产”,根据内江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变更经营范围需参照“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试用版)”系统,经查询“药品生产”条目包含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生产等经营活动。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制定了《四川汇宇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
且自公司发行上市之日起施行。鉴于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上市,为进
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
涉及上市情况、股份总数等条款进行修订,并形成《四川汇宇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原《公司章程(草案)》内容 修改后《公司章程》内容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第三条 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取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 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于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2021 年 8 月 3 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
称“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1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会”)同意注册的决定,首次向社
股,于【】年【】月【】日在上 会 公 众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63,600,000.00 股,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
币【】万元。 42360 万元。
3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
营范围是:生产:小容量注射剂 范围是: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
(含抗肿瘤药)、冻干粉针剂(含抗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肿瘤药)、大容量注射剂。制药技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术咨询服务、对外投资、进出口 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以
贸易(不含国家禁止的进出口商 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品)。医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贸易经纪与代理。预包装食品销 动)
售。(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236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其中: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其中:
4
普通股份【】股,特别表决权股 普通股份 343,133,234.00 股,特别
份【】股。 表决权股份 80,466,766.00 股。
第二百〇八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
第二百〇八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
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首次公
5 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原章程
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自动失效。
上市之日起生效。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变更已完成工商登记,并换领新的工商营业执照。修订后的
《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9 日
[2021-11-25] (688553)汇宇制药: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延长锁定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1-008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延长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丁兆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4,066,766 股,通过内江盛煜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内江盛煜”)和内江衡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内江衡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114,367 股,合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0.26%,锁定期延长 6 个月至 2025 年 4 月 26 日。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丁兆先生通过控制的内江盛煜、内江衡策分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822,451 股、8,291,916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1.3475%、1.9575%,丁兆先生通过内江盛煜、内江衡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延长 6 个月至
2025 年 4 月 26 日。
一、股东相关承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出具的《关于
同意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6 号)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3,6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8.87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 247,213.20 万元,公司已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次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丁兆先生承诺如下:
“1、本人直接及通过内江衡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内江盛煜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系为本人实际持有、合法有效,不存在委托持股、委托投资、信托等情况,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未设置任何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亦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益,本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权益纠纷。
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
除权行为的,上述收盘价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4、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在本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本人承诺转让股份还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核心技术人员转让股份的规定。本人转让股份还将遵守届时生效适用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限售的其他规定。”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延长限售期锁定期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23 日收市,公司股价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
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 38.87 元/股,触发上述承诺的履行条件。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持有限售流通股的情况及本次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 与公司关系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原 股 份 锁 定 延长锁定后
到期日 到期日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 比(%) 2024 年 10 月 2025 年 4 月
丁兆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114,066,766 26.93 14,114,367 3.3320 26 日 26 日
人、董事长、总经理
上述延长承诺锁定期的股份未解除限售前,因公司送红股、转增
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承诺。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总经理丁兆先生延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股份锁定期的行为
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相关股东延长股份
锁定期的事项无异议。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
[2021-11-17] (688553)汇宇制药: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1-007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汉阳路 333 号 3 幢 4 楼会议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6
普通股股东人数 2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24,871,40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24,871,40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76.6930%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6.693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丁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
2、 公司在任监事 6 人,出席 6 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董事会秘书刘静默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1.《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324,849,268 99.9932 4,500 0.0014 17,640 0.0054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律师:闵鹏、叶菲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
[2021-11-08] (688553)汇宇制药: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1-006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11 月 5 日
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网站信息公布获悉,公司产品盐酸帕洛诺司琼注射液已获批注册,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0213850。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 盐酸帕洛诺司琼注射液
剂型 注射剂
规格 5ml:0.25mg(按 C19H24N2O 计)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成人:
预防高度致吐化疗引起的急性恶心、呕吐。
预防中度致吐化疗引起的急性和延迟性恶心、呕吐。
预防手术后24小时内的手术后恶心呕吐。
本品适用于1个月至17岁以下儿童患者:
预防化疗(包括高度致吐化疗)引起的急性恶心、呕吐。
申请人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受理号 CYHS2000220 国
药品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 H20213850
该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公开披露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已开展新药上市前期销售的相关准备工作,但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销售渠道等诸多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8 日
[2021-11-01] (688553)汇宇制药: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工商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1-003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6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3,600,000 股,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36000 万元变更为 42360 万
元,总股本由 36000 万股变更为 42360 万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上述事项的变更最
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 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情况
原经营范围:“生产:小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药),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药),大容量注射。制药技术咨询服务、对外投资、进出口贸易(不含国家禁止的进出口商品)。医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贸易经纪与代理。预包装食品销售。”
变更后经营范围:“生产:小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药),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药),大容量注射剂,原料药。制药技术咨询服务、对外投资、进出口贸易(不含国家禁止的进出口商品)。医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贸易经纪与代理。预包装食品销售。”
三、 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制定了《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且自公司发行上市之日起施行。鉴于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上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序号 原《公司章程(草案)》内容 修改后《公司章程》内容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取
1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 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于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2021 年 8 月 3 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
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 会”)同意注册的决定,首次向社会
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 众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上市。 63,600,000.00 股,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 【】万元。 42360 万元。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
范围是:生产:小容量注射剂(含抗肿 范围是:生产:小容量注射剂(含抗肿
瘤药)、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药)、 瘤药)、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药)、
大容量注射剂。制药技术咨询服务、大容量注射剂,原料药。制药技术
对外投资、进出口贸易(不含国家禁 咨询服务、对外投资、进出口贸易(不
3 止的进出口商品)。医药技术开发、 含国家禁止的进出口商品)。医药技
技术转让。贸易经纪与代理。预包 术开发、技术转让。贸易经纪与代
装食品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 理。预包装食品销售。(以上经营范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可开展经营活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2360万
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其中:普通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其中:
4 股份【】股,特别表决权股份【】 普通股份 343133200 股,特别表决
股。 权股份 80466766 股。
第二百〇八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
第二百〇八条本章程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首次公开发
5 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原章程
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自动失效。
日起生效。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章程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 日
[2021-11-01] (688553)汇宇制药: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汇宇制药 证券简称:688553 公告编号:2021-001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四川省
内江市市中区汉阳路 333 号 3 幢公司 4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会
议资料已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相关监事及高管列席。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并认可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时间、议案内容等事项,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36000 万元变更
为 42360 万元,总股本由 36000 万股变更为 42360 万股。公司已完
成本次发行并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根据以上实际情况及结合生产经营需要,拟同步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涉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通过)
董事会同意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5)。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 日
[2021-11-01] (688553)汇宇制药: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1-002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梁多辉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 6 人,实际出席监事 6 人。全体监事认可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议案内容等事项,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涉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 年 11 月 1 日
[2021-11-01] (688553)汇宇制药: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1-004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宇制药”或“公司”)
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5月26日审核同意,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关于同意四川汇
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6 号)同意注册,汇宇制药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3,600,000 股,发行价格 38.87 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47,213.2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11,145.72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6,067.48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21〕11-44 号的《验资报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到账后已全部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详
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 2021 年 10 月 25 号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计划,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受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的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此类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
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16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流动性和安全性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开展的情形下进行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16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传公告附件
1、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 日
[2021-11-01] (688553)汇宇制药: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1-005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
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 10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汉阳路 333 号 3 幢 4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八) 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
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经营范 √
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
告已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登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 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公司设置了特别表决权安排,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丁兆持有的 A 类股份
每股可投 5 票,其他股东所持有的 B 类股份每股可投 1 票。上述议案中 1 不适用
于特别表决权。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553 汇宇制药 2021/11/1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
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
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
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
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
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
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
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
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
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时间: 2021 年 11 月 8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8:00);
4、登记地点: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汉阳路 333 号 3 幢董事会办公室。
5、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
登记。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汉阳路 333 号 3 幢
联系电话:0832-8808000
传真:0832-8808111
邮政编码:641000
联系人:刘静默
注意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1 月 16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
型、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0-25] (688553)汇宇制药:汇宇制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2、上市时间:2021年10月26日
3、股票简称:汇宇制药
4、股票代码:688553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423,600,000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63,600,000股
7、上市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18] (688553)汇宇制药:汇宇制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本次战略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15,384,086股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597,979,422.82元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21,914股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851,797.18元
(二)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36,891,249股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1,433,962,848.63元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0股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0元
5、网下投资者缴纳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7,169,822.27元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21,914股,包销金额为851,797.18元,包销股份数量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为0.0419%,包销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总规模的比例为0.0345%。
2021年10月18日(T+4日),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战略投资者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及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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