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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 (688551)科威尔: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2-001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万股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总收入 25,117.01 16,248.09 54.58
营业利润 5,626.91 5,493.18 2.43
利润总额 6,167.72 6,149.64 0.2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832.92 5,403.43 7.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 3,246.04 4,055.31 -19.96
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73 0.83 -12.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21% 14.24% 减少 8.03 个百
分点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
总资产 114,708.21 101,661.70 12.83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96,963.41 92,117.92 5.26
股本 8,000.00 8,000.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12.12 11.51 5.30
(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制,未经审计,最终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5,117.01 万元,较上年度增长 54.58%;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832.92 万元,较上年度增长 7.9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246.04 万元,较上年度下降-19.96。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114,708.21 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 12.83%;归属于
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96,963.41 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 5.2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12.12 元,较报告期初增长 5.30%。
2、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受益于下游四大行业新能源发电、电动车辆、燃料电池及功率半导体行业的快速发展,测试需求的增加带来公司销售业绩的增长;另一方面,公司持续挖掘客户需求,加强产品开发与迭代,陆续推出新产品和测试系统解决方案,业务体量增加。
2)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主要原因是:公司围绕三大事业部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扩充研发团队,导致研发费用大幅增长;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确认股份支付费用等因素综合影响。
(二)主要数据及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54.58%,主要原因系下游行业景气度持续向好,公司积极把握市场机会,加强产品布局,扩充产品线,加大市场开拓力度,销售规模增加所致。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公司 2021 年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2 月 25 日
[2021-12-30] (688551)科威尔: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1-053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傅仕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以 2021 年 12 月 29 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17.80 元/股,
向 2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1.55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特此公告。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30] (688551)科威尔: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1-054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夏亚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程序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核查,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如下:
1、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29 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向符合条件的 2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1.55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特此公告。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30] (688551)科威尔: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1-055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29 日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1.55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8,000.00
万股的 0.269%。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12 月 29 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以 17.8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1.55 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马志保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 年 5 月 28 日至 2021 年 6 月 6 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6 月 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33)。
4、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5、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5)。
6、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7、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 2021 年 12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中确定的预留份额为 22.58 万股,本次授予 21.55 万股,剩余 1.03 万
股不再授予,自动作废失效。
除上述差异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29 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向符合条件的 2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1.55 万股限制性股票。
3、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29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
资格。
(3)公司确定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日为 2021 年 12 月 29 日,并同意以 17.8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26 名激
励对象授予 21.55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29 日
2、授予数量:21.55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8,000.00 万股的 0.269%
3、授予人数:26 人
4、授予价格:17.80 元/股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同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一致。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权益总量的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期 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 30%
[2021-12-23] (688551)科威尔: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1-052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威尔”)股东唐德
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197,273 股,通过京坤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5,191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302,4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8%。
本次质押后,公司股东唐德平先生累计质押股份 1,400,000 股,占其持股总
数的 32.54%,占公司总股本的 1.75%。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接到公司股东唐德平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股份
部分已办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押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占其持股 占公司总 质押融
名称 控股股 股份数量 为限 补充 起始日 到期日 质权人 总数比例 股本比例 资资金
东 (股) 售股 质押 (%) (%) 用途
杭州银
是(首 行股份
唐德平 否 1,400,000 发限 否 2021年12 2024 年 12 有限公 32.54 1.75 个人资
售股) 月 21 日 月 12 日 司合肥 金需求
科技支
行
合计 - 1,400,000 - - - - - 32.54 1.75 -
注: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且相关股
份不具有潜在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质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押前累 后累计质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未质押股
名称 (股) 比例 计质押 押数量 股份 股本 份中限售 份中冻结 份中限售 份中冻结
(%) 数量 (股) 比例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 (%) (%) (股) (股) (股) (股)
唐德平 4,302,464 5.38 0 1,400,000 32.54 1.75 1,400,000 0 2,902,464 0
合计 4,302,464 5.38 0 1,400,000 32.54 1.75 1,400,000 0 2,902,464 0
三、其他说明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10-25] (688551)科威尔: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61元
每股净资产: 11.971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25%
营业总收入: 1.7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918.33万元
[2021-10-13] (688551)科威尔: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1-051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科
威尔”)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监管部下发的《关
于对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1〕009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就《问询函》关注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落实。现就相关问题具体回复如下:
问题 1.
公司主营业务为测试电源以及燃料电池测试装备,标的公司主营为半导体
检核设备研发、生产与销售。标的公司 2021 年前 8 个月的营业收入仅为 77.49
万元,净利润为-260.94 万元。请公司:(1)从行业上下游关系详细说明本次对外投资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特别是公司和标的之间可能产生的协同效应;(2)说明本次收购亏损标的,对公司盈利能力是否存在不利影响,是否有利于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回复:
一、从行业上下游关系详细说明本次对外投资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特别是公司和标的之间可能产生的协同效应
(一)配合公司IGBT模块封测整线业务布局,解决上游供应链自主可控问题
科威尔自 2017 年开始布局 IGBT 模块测试的动静态测试设备,通过测试设
备与下游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科威尔看好未来 IGBT 模块国产化的发展前景,提前布局 IGBT 模块封测整线解决方案,在此过程中需要对主要工艺设备进行集成。参考下图主要封装流程:
该封测过程涉及的工艺设备除了科威尔已经布局的 IGBT 动静态测试设备外,还包括键合机等设备,目前这些工艺设备市场主要被进口品牌所垄断,在价格、交期和产能等方面无法满足下游国内市场的发展需求;此次收购标的公司,布局键合设备,是科威尔为落地 IGBT 封测整线解决方案、保证供应链安全、提升整体竞争力等目的所做的横向延展。
(二)增强公司研发实力,解决关键设备卡脖子问题
键合机作为半导体后端封装最重要的设备之一,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它是一种集精密机械、光学镜头、运动控制、图像识别、超声波技术、力控技术等多种技术为一体的高速度、高精度自动化设备,落到 IGBT 模块封装上,对于设备的精度、可靠性、工艺的一致性以及产品良率要求较高,是 IGBT 模块封装过程中技术难度较高、依赖进口的关键设备之一。安徽汉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汉先科技”)技术团队拥有行业多年研发经验,比较全面地掌握了开发该设备的各项核心技术,整合后能够壮大科威尔在该领域的技术实力,助力科威尔实现 IGBT 模块键合设备的国产化。
(三)更好的服务客户,提升整线业务板块的盈利能力
目前国内现有的设备厂商仅能通过进口国外设备实现向客户供应整线方案;而科威尔继动静态测试环节外,布局键合设备,除了解决供应链安全、自主可控外,相较于进口键合设备,国产化设备预计可以带来较大的成本降幅,从整体上
提升封测整线业务板块的利润水平。
综上,科威尔本次收购标的公司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研发能力,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更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链布局。
二、说明本次收购亏损标的,对公司盈利能力是否存在不利影响,是否有利于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标的公司研发规划(参见问题 5 回复二之“(一)研发计划”),汉先
科技 2021 年至 2022 年处于产品开发期,研发投入预计为 1,800 万元,但是随着
半自动键合机与粗铝线键合机的陆续投产、对外销售,2022 至 2023 年将逐步实现盈亏平衡,本次科威尔的投资款加上标的公司未来产品对外销售回款和潜在可获得的政府补助可以覆盖其主要资金需求,风险整体可控。项目实施后,将与公司功率半导体板块业务协同发展,进一步深化公司在该细分领域的布局,增强公司产业竞争力。综上,该项目在未来一定周期内会因研发投入和周期等因素对公司盈利能力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但是从长远来看有利于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问题 2.
请公司补充披露:(1)标的成立以来股权历史沿革及股东变更情况;(2)股东取得股权的方式、时间和成本;(3)公司原有股东是否与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4)增资前标的公司股权结构调整的主要考虑。
回复:
一、标的成立以来股权历史沿革及股东变更情况
根据标的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标的公司股权历史沿革及股东变更情况如下:
(一)标的公司设立
2020年9月8日,汉先科技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设立汉先科技,并通过《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章程》,汉先科技注册资本1,200万元,均由张展宏认缴。
标的公司设立时,汉先科技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1 张展宏 货币 1,200.00 100.00%
合计 1,200.00 100.00%
(二)第一次股权转让
2021年3月8日,汉先科技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张展宏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张青松。
同日,上述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汉先科技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1 张青松 货币 1,200.00 100.00%
合计 1,200.00 100.00%
(三)第二次股权转让
2021年6月30日,汉先科技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张青松将其持有标的公司80万元的股权转让给吴玉笛,将持有标的公司240万元股权转让给合肥登恒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登恒合伙”),将其持有标的公司360万元股权转让给合肥登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登泰合伙”),并通过公司新章程。
同日,上述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汉先科技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1 张青松 货币 520.00 43.33%
2 吴玉笛 货币 80.00 6.67%
3 登泰合伙 货币 360.00 30.00%
4 登恒合伙 货币 240.00 20.00%
合计 1,200.00 100.00%
对应登恒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张青松 普通合伙人 25.00 10.42%
2 潘兵 有限合伙人 80.00 33.33%
3 张裕 有限合伙人 70.00 29.17%
4 方炳男 有限合伙人 20.00 8.33%
5 王劭晨 有限合伙人 20.00 8.33%
6 郭建军 有限合伙人 20.00 8.33%
7 柳路 有限合伙人 5.00 2.08%
合计 240.00 100.00%
(四)第三次股权转让
2021年8月25日,汉先科技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张青松将其持有标的公司5万元股权转让给登恒合伙,并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同日,上述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汉先科技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1 张青松 货币 515.00 42.92%
2 吴玉笛 货币 80.00 6.67%
3 登泰合伙 货币 360.00 30.00%
4 登恒合伙 货币 245.00 20.41%
合计 1,200.00 100.00%
目前登恒合伙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潘兵 普通合伙人 80.00 32.65%
2 张青松 有限合伙人 80.00 32.65%
3 吴玉笛 有限合伙人
[2021-09-30] (688551)科威尔: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1-050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对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1〕009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的具体内容如下:
你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提交《对外投资的自愿性披露公告》,称拟以
1,700 万元现金增资安徽汉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先科技),获得标的公司 71.65%的股权,并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请公司补充说明并披露如下事项。
一、公司主营业务为测试电源以及燃料电池测试装备,标的公司主营为半导
体检核设备研发、生产与销售。标的公司 2021 年前 8 个月的营业收入仅为 77.49
万元,净利润为-260.94 万元。请公司:(1)从行业上下游关系详细说明本次对外投资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特别是公司和标的之间可能产生的协同效应;(2)说明本次收购亏损标的,对公司盈利能力是否存在不利影响,是否有利于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请公司补充披露:(1)标的成立以来股权历史沿革及股东变更情况;(2)股东取得股权的方式、时间和成本;(3)公司原有股东是否与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4)增资前标的公司股权结构调整的主要考虑。
三、标的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9 月,核心团队主要由张青松博士和潘兵构成。
请公司:(1)补充披露张青松和潘兵的主要学术和从业履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背景、专业资质、曾工作的公司及相关部门、主要任职情况等内容;(2)补充披露标的公司其他人员的学历构成。
四、标的公司总资产 561.55 万元,净资产 504.14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该
投资的会计处理,以及所形成的商誉金额。
五、请公司:(1)补充说明该项投资是否存在业绩承诺和补偿。若有,请公司详细披露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的具体约定;(2)补充披露获得标的控制权之后,标的拟开展的投资、研发和经营等活动的资金安排,是否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是否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之后立即披露,并在五个交易日内回复我部并披露回函内容。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监管部的要求,积极就《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予以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09-29] (688551)科威尔:关于对外投资的自愿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1-049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自愿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安徽汉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先科技”或“标的公司”)
投资金额:人民币 1,700 万元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资完成后,汉先科技未来发展可能受宏观环境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状况改变、经营管理等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威尔”或“公司”)拟出资人民币 1,700 万元认购汉先科技新增注册资本共计人民币 1,238.57 万元,获得标的公司本次增资后 71.65%的股权,剩余人民币 461.43 万元计入标的公司资本公积。
科威尔在布局 IGBT 自动化测试工作站及整线解决方案过程中,需要对主要工艺设备进行集成,而现阶段主要工艺设备为进口厂商所垄断,在价格、交期和产能等方面无法满足下游市场的需求;此次收购标的公司,布局键合设备,将更好地服务于公司整体 IGBT 模块封装产线的战略布局落地,提升竞争实力。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汉先科技成立于 2020 年 9 月,是一家主营半导体键合设备研发、生产与销
售的科技型公司,核心团队主要由张青松博士和潘兵构成,张青松拥有新加坡知名半导体封装设备公司近 10 年的研发及管理经验,潘兵亦在同一家公司从事半导体键合设备相关研发工作近 20 年,归国后共同创业组建了汉先科技。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 安徽汉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11MA2W6MXTXJ
名称
企业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青松
类型
设立 2020.09.09 注册资本 1200 万元
日期
注册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800 号创新产业园二期 F1 楼
地址 22 层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
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生
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环境监测专
用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监测;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
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
经营 机动车改装服务;智能车载设备制造;金属密封件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第一类医 范围 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日用品
销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专用化学产品
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国内贸易代理;
贸易经纪;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
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1、目前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万元)
1 张青松 货币 515.00 42.92%
2 吴玉笛 货币 80.00 6.67%
3 合肥登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货币 360.00 30.00%
(有限合伙)
4 合肥登恒智能科技合伙企业 货币 245.00 20.42%
(有限合伙)
合计 1,200.00 100.00%
说明:上述持股比例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所致。
2、根据增资协议约定,为进一步优化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增资前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将调整为: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万元)
1 合肥登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货币 245.00 50.00%
(有限合伙)
2 合肥登恒智能科技合伙企业 货币 245.00 50.00%
(有限合伙)
合计 490.00 100.00%
说明:上述持股比例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所致。
3、科威尔在上述股权调整完成的基础上进行增资,增资后汉先科技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万元)
1 合肥登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货币 245.00 14.17%
(有限合伙)
2 合肥登恒智能科技合伙企业 货币 245.00 14.17%
(有限合伙)
3 科威尔 货币 1,238.57 71.65%
合计 1,728.57 100.00%
说明:上述持股比例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所致。
汉先科技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抵押等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无相关诉讼、仲裁、被查封、冻结或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1 年 1-8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774,929.02 46,301.88
净利润 -2,609,407.90 -394,178.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30,028.03 -469,745.75
2021 年 8 月末 2020 年末
总资产 5,615,521.24 3,349,606.02
净资产 5,041,413.22 3,255,821.12
说明: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汉先科技及其股东、主要管理人员均与科威尔、科威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科威尔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交易对方不存在是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五)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
本次对外投资采用现金出资方式,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投资方: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安徽汉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投资金额:1,700 万元
3、支付方式:现金
4、出资期限:增资协议签署完成后投资方支付首笔增资款 300 万元,自标的公司减资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 10 日内支付剩余增资款 1,400 万元,至此投资方的出资义务完成。
5、公司治理: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科威尔委派 2 名,董事长由科威尔委派的董事担任;标的公司设 1 名监事,由股东会选举;标的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科威尔委派。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股东会会议由各股东按照其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6、交割事项:汉先科技应在增资协议签订后且减资完成之日起 30 日内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等全部手续。
7、违约责任:
(1) 增资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全面履行增资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其在增资协议中的声明、保证、承诺或增资协议的其他条款,即构成违约。如任何一方违约行为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其他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守约方除
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增资协议。
(2) 增资协议签署生效后,任一方存在违反增资协议中承诺、保证情形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3) 增资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方式:因增资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履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增资协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各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将上述争议提交投资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意义
通过收购汉先科技,科威尔完成在 IGBT 模块封装领域的第二个关键工艺设备的布局,借助该核心团队的研发和技术实力,有利于提升公司为 IGBT 领域内下游客户提供整线解决方案的竞争力,同时也为下游客户关键设备的国产化和自主可控作出贡献。
(二)标的公司与公司的协同性
标的公司层面,虽然其主要以技术人员为主,其在市场资源、经营管
[2021-09-25] (688551)科威尔: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1-047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威尔”)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1 年 9 月 24 日
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亚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和使用,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监事会同意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25 日
[2021-09-25] (688551)科威尔: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1-046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威尔”)于 2021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现金管理的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对于上述事项,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48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7.9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58,8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69,248,075.4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9,551,924.52 元,前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容诚验字〔2020〕230Z0170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投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高精度小功率测试电源及燃料电池、功率半导体测试装备 15,183.61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 测试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4,478.19
3 全球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 3,984.43
4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合计 27,646.23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款项支付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募资资金使用计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现金管理的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保证闲置资金安全和运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总体风险可控,但该类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式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经济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跟进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和使用,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在保障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等需求的前提下,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科威尔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上网公告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5 日
[2021-09-25] (688551)科威尔: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1-048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威尔”)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总体发展规划,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理、保函、信用证、抵(质)押贷款等各种融资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授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次召开相应董事会审议通过新的授信额度之日止,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涉及对外担保或关联交易,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
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特此公告。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5 日
[2021-09-03] (688551)科威尔: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1-045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
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5,565,000 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
售期为 12 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10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出具了《关于同意合肥科威尔
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48号),同意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威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0
股,并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
成后,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61,802,5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2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8,197,4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7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 802,524 股限售股已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
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限售股股东 3
名,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5,56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6%,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 2020 年 9 月 3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合肥科
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将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叶江德、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江苏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小企业基金”)、合肥滨湖国家大学科技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滨湖创投”)所作承诺如下:
(一)公司自然人股东叶江德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作为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期间,将如实并及时向公司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3)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4)本人同意相关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将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依法锁定;
(5)本人同意将依法承担因违反本承诺引起的赔偿责任。
(二)公司股东中小企业基金、滨湖创投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已
经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在作为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期间,将如实并及时向公司申报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3)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4)本企业同意相关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将本公司持有
的公司股票依法锁定;
(5)本企业同意将依法承担因违反本承诺引起的赔偿责任。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有关限售的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科威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科威尔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同意科威尔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5,56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6%。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10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股东 持 有限售股数 持有 限售股占 本 次上市流通数剩余限 售股
号 名称 量(股) 公司 总股本比 量(股) 数量( 股)
例
1 叶江德 2,565,000 3.21% 2,565,000 0
2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江 2,400,000 3.00% 2,400,000 0
苏有限合伙)
合肥滨湖国家大学科
3 技园创业投资合伙企 600,000 0.75% 600,000 0
业(有限合伙)
合计 5,565,000 6.96% 5,565,000 0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 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 期 (月)
1 首发限售股 5,565,000 12
合计 - 5,565,000 12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 日
[2021-08-24] (688551)科威尔: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1-042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1 年 8 月 23 日以现场会议
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亚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年上半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编制 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 议 案 涉 及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 议 案 涉 及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43)
特此公告。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2021-08-24] (688551)科威尔: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8元
每股净资产: 11.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26%
营业总收入: 1.0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031.39万元
[2021-07-23] (688551)科威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1-041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威尔”、“公司”)股票
交易连续 3 个交易日内(2021 年 7 月 20 日、7 月 21 日、7 月 22 日)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的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版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版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股票交易风险。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也不存在正在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受新冠疫情及下游产业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162,480,888.30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4.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034,345.35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2.32%。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截至 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司收盘价为 71.70 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的数据,公司最新市盈率为 106.15 倍,最新滚动市盈率为 111.66 倍,公司所处的专用设备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 35 倍。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3 个交易日内(2021 年 7 月 20 日、7 月 21 日、7 月 22
日)收盘价格为 60.52 元/股、59.75 元/股、71.70 元/股,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的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版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版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自查,公司近期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2、经核查,并发函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受客观条件限制,公司无法掌握股市变动的原因和趋势,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股价波动及今后股市中可能涉及的风险。
2、受新冠疫情及下游产业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
162,480,888.30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4.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034,345.35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2.32%。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截至 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司收盘价为 71.70 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的数据,公司最新市盈率为 106.15 倍,最新滚动市盈率为 111.66 倍,公司所处的专用设备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 35 倍。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网公告附件
《关于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事项问询函的回函》
特此公告。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3 日
[2021-07-01] (688551)科威尔: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1-040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取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威尔”或“公司”)自 2020
年 12 月 26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获得政府补助 13,670,375.80 元,其中与收
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 12,641,375.80 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 1,029,000.00元。上述补助资金均已到账。
二、补助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中181,700.00元计入2020年损益,其余与收益相关的 12,459,675.80 元计入 2021 年损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摊销计入其他收益。预计上述政府补助对公司2021 年年度利润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 日
[2021-06-25] (688551)科威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1-039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威尔”、“公司”)股票
交易连续 3 个交易日内(2021 年 6 月 22 日、6 月 23 日、6 月 24 日)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的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版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版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也不存在正在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受新冠疫情及下游产业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
162,480,888.30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4.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034,345.35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2.32%。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截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公司收盘价为 52.30 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的数据,公司最新市盈率为 77.43 倍,最新滚动市盈率为 81.45 倍,公司所处的专用设备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 33.17 倍。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威尔”、“公司”)股票交易
连续 3 个交易日内(2021 年 6 月 22 日、6 月 23 日、6 月 24 日)收盘价格为 43.16
元/股、45.20 元/股、52.30 元/股,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的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版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版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自查,公司近期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核查,并发函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受客观条件限制,公司无法掌握股市变动的原因和趋势,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股价波动及今后股市中可能涉及的风险。
2、受新冠疫情及下游产业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
162,480,888.30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4.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034,345.35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2.32%。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截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公司收盘价为 52.30 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的数据,公司最新市盈率为 77.43 倍,最新滚动市盈率为 81.45 倍,公司所处的专用设备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 33.17 倍。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网公告附件
《关于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事项问询函的回函》
特此公告。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
[2021-06-16] (688551)科威尔: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1-038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1 年 6 月 15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90.32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8,000.00
万股的 1.129%。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确定 2021 年 6 月 15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17.8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65 名
激励对象授予 90.32 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马志保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 年 5 月 28 日至 2021 年 6 月 6 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6 月 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33)。
4、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5、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5)。
6、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6 月 15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65 名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 90.32 万股限制性股票。
3、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6 月 15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一致同意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6 月 15 日,并同意以 17.8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65 名激励对
象授予 90.32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6 月 15 日
2、授予数量:90.32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8,000.00 万股的 1.129%
3、授予人数:65 人
4、授予价格:17.80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
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权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期 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 30%
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归属期 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 40%
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归属期 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 30%
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
[2021-06-16] (688551)科威尔: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1-034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6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大龙山路 8 号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普通股股东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7,601,50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7,601,5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例(%) 72.001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2.001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由公司董事长傅仕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5 人;
3、 董事会秘书葛彭胜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7,600,000 99.9973 1,500 0.0027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7,600,000 99.9973 1,500 0.0027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7,600,000 99.9973 1,500 0.0027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7,600,000 99.9973 1,500 0.0027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关于公司<2021 年限
1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5,315,455 99.9717 1,500 0.0283 0 0.0000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
2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5,315,455 99.9717 1,500 0.0283 0 0.0000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
3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5,315,455 99.9717 1,500 0.0283 0 0.000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4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5,315,455 99.9717 1,500 0.0283 0 0.0000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2、3 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 4 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2、3、4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3. 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卢贤榕、熊丽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6 日
[2021-06-16] (688551)科威尔: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1-036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6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
由董事长傅仕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以 2021 年 6 月 15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17.80 元/股,向 65 名激励对象
授予 90.32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6 日
[2021-06-16] (688551)科威尔: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1-037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夏亚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程序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
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6 月 15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65 名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 90.32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16 日
[2021-05-28] (688551)科威尔: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1-032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12.9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000.00 万股的 1.411%,其中首次授予 90.32 万股,约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 8,000.00 万股的 1.129%,占本次授予权益
总额的 80.00%;预留 22.58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
8,000.00 万股的 0.282%,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20.00%。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
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
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
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披露指南》”)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生效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制度安排。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增发的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
通股股票。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12.9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000.00 万股的 1.411%,其中首次授予 90.32 万股,约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 8,000.00 万股的 1.129%,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00%;预留 22.58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8,000.00 万股的 0.282%,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20.00%。
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披露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
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对象总人数及占比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 65 人,约占公司
2020 年底员工总数 299 人的 21.74%。具体包括:
(1)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技术人员;
(3)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
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子公
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
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
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确
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 授予限制性 占本激励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 限制性股票数 股 票总数的比 计划公告
量(万 股) 例 时股本总
额的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
1 高顺 中国 副总经理 6.59 5.84% 0.082%
2 蔡振鸿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6.13 5.43% 0.077%
小计 12.72 11.27% 0.159%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63 人) 77.60 68.73% 0.97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90.32 80.00% 1.129%
三、预留部分 22.58 20.00% 0.282%
合计 112.90 100.00% 1.41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
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
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
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
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
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五)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的,该激励对象不得被授予
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日期及期限
1.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2.归属日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
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3.归属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权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期 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 30%
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归属期 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 40%
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归属期 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 30%
个交易日止
[2021-05-28] (688551)科威尔: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1-031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5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全
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傅仕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通知的议案》
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 2 日的通知期限,并认可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大兴国际氢能示范区设立全资子公司能够助力在氢燃料电池行业的发展,提高公司在氢能和燃料电池测试装备的技术水平和市场认可度,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拟定的《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定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以控制激励成本为前提,根据授予日公司股票市场交易情况,最终确定实际授予价格,且不得低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价格下限;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前,可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上限内,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6)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
(7)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归属条件等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8)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9)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10)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
[2021-05-28] (688551)科威尔: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1-030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马志保
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马志保,其基本情况如下:
马志保先生:男,1975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
生学历,研究生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专业。2005 年 6 月至2008 年 11 月,担任艾普斯电源(苏州)技术有限公司变频电源产品经理;2008
年 12 月至 2014 年 9 月,担任安徽颐和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研发
中心主任;2014 年 9 月至 2018 年 8 月,担任合肥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
源应用产品事业部总经理;2018 年 9 月至今,担任合肥金泰克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总经理;2019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 2019 年 9 月至 2022
2、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且对于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以上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公司管理团队、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和其他核心人才形成长效的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15 日 14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自 2021 年 6 月 15 日至 2021 年 6 月 15 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合肥市高新区大龙山路 8 号科威尔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9)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 2021 年 6 月 4 日下午交易结束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1 年 6 月 10 日至 6 月 11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投票的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的股东按上述第 2 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送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大龙山路 8 号科威尔证券部
收件人:葛彭胜、张燕
邮政编码:230088
电话:0551-65837957
传真:0551-6685813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司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书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限售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
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马志保
2021 年 5 月 28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马志保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赞 反 弃
成 对 权
1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售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管理办法>
的议案》
3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
注: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对于同一议案,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021-05-28] (688551)科威尔: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1-027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科威尔(北京)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全资子公司尚未设立,该全资子公司的名称、注
册地、经营范围等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
关审批机关的核准,能否通过相关核准以及最终通过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此外,子公司设立后,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 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氢燃料电池行业是公司重要下游应用行业之一,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公司依据目前发展需要,加大对氢燃料电池行业的投入,目的是充分利用大兴国际氢能示范区的窗口作用及京津冀的资源和人才优势,提升氢燃料电池行业产品开发和验证能力,同时提高公司在氢能和燃料电池测试装备的技术水平和市场认可度,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2,000 万元在大兴国际氢能示范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二) 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名称:科威尔(北京)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 注册地点:大兴国际氢能示范区北京市大兴区魏永路 39 号 4#01 房间
3.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4. 经营范围:氢能及燃料电池测试装置开发和销售,燃料电池测试、诊断
和仿真技术开发和服务,技术转让,测试服务,咨询服务,工程开发,仿真测试、数据管理和实验室管理软件开发及销售。
5.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 出资方式:公司自有资金
7. 出资比例: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备案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公司依据目前发展需要,充分利用大兴
国际氢能示范区的窗口作用及京津冀的资源和人才优势,提升氢燃料电池行业产品开发和验证能力,同时提高公司在氢能和燃料电池测试装备的技术水平和市场认可度,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作出的慎重决策。本次对外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该
全资子公司设立后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
准,能否通过相关核准以及最终通过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此外,子公司设立后,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公司将密切关注子公司的设立及后续进展,积极防范和应对子公司发展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
[2021-05-28] (688551)科威尔: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1-028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全体监事一致同意
豁免会议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亚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程序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提前通知的议案》
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提前 5 日的通知期限,并认可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
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
[2021-05-28] (688551)科威尔: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1-026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人民币 12,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不超过超募
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
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48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88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924.81 万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 68,955.19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9 月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于 2020 年 9 月 3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170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 2020 年 9 月 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 2020 年 9 月 3 日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投资项目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万元) 金额(万元)
高精度小功率测试电源及燃料电池、功
1 率半导体测试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5,183.61 15,183.61
2 测试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4,478.19 4,478.19
3 全球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 3,984.43 3,984.43
4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000.00
合计 27,646.23 27,646.23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1-014)。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308.96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12,00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05%。公司最近 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事项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能够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2,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相关内部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
[2021-05-28] (688551)科威尔: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1-029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6 月 1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大龙山路 8 号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会
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6 月 15 日
至 2021 年 6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 投票股东类型
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
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
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 √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551 科威尔 2021/6/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 年 6 月 10 日 9:00-17:0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的,须在 2021 年 6 月 10 日 17:00 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大龙山路 8 号科威尔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加盖公章)。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需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 2021 年 6 月 10 日 17:00 前送达
登记地点。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大龙山路 8 号科威尔证券部
邮政编码:230088
联系电话:0551-65837957
邮箱:ir@kewell.com.cn
联系人:葛彭胜、张燕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
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进行登记并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等相关防疫工作。
特此公告。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
授权委托书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6 月 15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3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4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5-13] (688551)科威尔:关于参加安徽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1-025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安徽辖区上市公司
2021 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状况、发展战略、可持
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公司定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4:00-17:30 参
加由安徽上市公司协会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安徽辖区上市公司2021 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网上交流网址: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 路演天下”网上平台(http://rs.p5w.net)进入专区页面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集体接待日的人员有: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葛彭胜先生,监事、市场总监鲍鑫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张燕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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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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