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原股份688521≈≈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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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3月30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1000万元至1500万元 (公告日期:2022-01-26)
3)02月22日(688521)芯原股份:2021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机构调研:1)2022年01月20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12-31 净利润:1419.40万 同比增:155.52% 营业收入:21.39亿 同比增: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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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12-31│21-09-30│21-06-30│21-03-31│20-12-31
每股收益 │ 0.0300│ -0.0400│ -0.0900│ -0.1400│ -0.0600
每股净资产 │ 5.4800│ 5.4405│ 5.3378│ 5.2784│ 5.400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 7.8715│ 7.8317│ 7.8298│ 7.8401
每股未分配利润 │ --│ -3.3170│ -3.3696│ -3.4283│ -3.308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0.5300│ -0.8300│ -1.7400│ -2.6200│ -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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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12-31│21-09-30│21-06-30│21-03-31│20-12-31
每股收益 │ --│ -0.0441│ -0.0922│ -0.1378│ -0.0516
每股净资产 │ --│ 5.3923│ 5.2842│ 5.2062│ 5.3041
每股资本公积金 │ --│ 7.8018│ 7.7530│ 7.7226│ 7.6873
每股未分配利润 │ --│ -3.2876│ -3.3357│ -3.3814│ -3.2435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8171│ -1.7445│ -2.6473│ -0.9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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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芯原股份 代码:688521 │总股本(万):49516.88 │法人:戴伟民
上市日期:2020-08-18 发行价:38.53│A 股 (万):20451.93 │总经理:戴伟民
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流通A股(万):29064.94│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话:02151334800 董秘:施文茜 │主营范围:是一家依托自主半导体IP,为客户
│提供平台化、全方位、一站式芯片定制服务
│和半导体IP授权服务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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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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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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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0.0300│ -0.0400│ -0.0900│ -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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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0600│ -0.1900│ -0.1500│ -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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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1000│ -0.0600│ 0.0100│ 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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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5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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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1.5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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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2](688521)芯原股份:2021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213,931.48 150,612.93 42.04
营业利润 2,371.24 -707.94 不适用
利润总额 2,507.81 -822.91 不适用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不适用
净利润 1,419.40 -2,556.6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4,592.82 -10,658.51 不适用
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3 -0.06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3% -1.60% 增加 2.13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 资 产 385,883.73 319,523.08 20.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所有者权益 271,666.42 262,644.76 3.43
股 本 49,588.71 48,617.07 2.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每股净资产(元) 5.48 5.40 1.48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经营状况
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1.39 亿元,同比大幅增长 42.04%;本年度实
现扭亏为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419.40 万元,较上年同期提升3,976.0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592.82 万元,扣非后亏损收窄 6,065.69 万元,收窄幅度为 56.9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状况变化主要影响因素如下:
① 2021 年度公司业务快速发展,行业地位和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全年实
现营业收入 21.39 亿元,较 2020 年度大幅增长 42.04%。半导体 IP 授权服务业务
实现稳步增长,其中知识产权授权使用费收入同比增长 21.00%,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同比增长 19.63%;一站式芯片定制服务业务逐步体现出公司业务模式的规模效应,全年营业收入显著增长,其中芯片设计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104.48%,量产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35.40%。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 1,118 人,较去年末增长 16.82%,研发
人员数量涨幅低于营业收入涨幅,人均产出进一步提升。
② 得益于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公司报告期内实现毛利
85,575.84 万元,同比增长 26.37%。由于公司 2021 年度毛利率相对较低的一站式芯片定制服务业务收入涨幅较大且收入占比增加,收入结构的变化使公司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有所下降至 40.00%。虽然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同比有所下降,但公司盈利能力却逐步提升,全年实现扭亏为盈,净利润率由上年度的-1.70%提升了 2.36 个百分点至 0.66%。
公司一站式芯片定制服务业务模式与传统芯片设计公司在销售风险、库存风
险、技术支持费用等方面有所不同,公司仅需以相对稳定的量产业务团队管理日益增长的量产业务,具有可规模化优势。因此,基于公司独特的商业模式,综合毛利率并非评估公司盈利能力的唯一指标,虽然公司量产业务毛利率相对半导体IP 授权服务业务较低,但该业务产生的毛利大部分可贡献于净利润。
③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坚持研发创新,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以保持技术先进
性,期间费用 8.45 亿元,同比增长 14.20%。报告期内公司 2021 年度研发投入合
计 6.89 亿元,其中公司研发费用 6.27 亿元,年内战略研发项目进展顺利,资本化研发投入 6,172.68 万元。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 32.20%,占比在营业收入高增长的规模效应带动下同比合理下降 9.00 个百分点。
④2021 年度,公司盈利能力不断提升,实现扭亏为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419.40 万元,较上年同期提升 3,976.0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592.82 万元,扣非后亏损收窄 6,065.69 万元,收窄幅度为 56.91%。2021 年第四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601.03 万元,连续三个季度实现盈利。
2、财务状况
报告期末,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规模稳定增长,总资产额为 38.59 亿元,较报告期初增长 20.7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所有者权益为 27.17 亿元,较报告期初增长 3.43%。
(二)主要数据及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快速增长 42.04%,其中半导体 IP 授权服务业务
(包括知识产权授权使用费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同比增长 20.81%,一站式芯片定制服务业务(包括芯片设计业务收入、量产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55.51%,规模效应已经显现,带动公司盈利能力不断提升,全年实现扭亏为盈。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2022-02-08]芯原股份(688521):芯原股份戴伟民“芯”之所至 皆是美景
▇上海证券报
“智能网联汽车将是继手机之后的下一个最大智能终端,全球缺芯或将于今年下半年得到缓解……”近日,芯原股份创始人、董事长兼总裁戴伟民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专访时,快人快语,尽显芯片“老法师”功力。
从教授到投身实业,戴伟民说他的愿景是帮助芯片从业者实现“轻设计”。而提及芯原股份盈利能力快速提升,戴伟民笑着说,芯原的业务模式具有很强的规模效应,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加速成长;现在,芯原股份已进入加速发展期。
畅想汽车智能化
早上醒来,机器人已经冲泡好咖啡;在你出门前,汽车已自动调节好最舒适的温度,你坐进汽车即可开启工作;整个行驶过程中,汽车自动完成驾驶,自动调节温度、光线……面对记者,戴伟民“畅想”了智能网联汽车时代的美好生活。
“智能网联汽车将是继手机之后的最大智能终端,是半导体成长的最主要驱动力之一。”戴伟民认为,随着智能化、网联化发展,全球半导体产业将持续处于高景气度。
智能网联汽车给半导体产业带来的驱动力有多大?“至少是传统汽车的4倍。”对于汽车电子机遇,戴伟民介绍,以往汽车可能需要五六百个芯片,智能网联汽车则需要至少两千个芯片。而与消费级芯片相比,车规级芯片对芯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等提出了更高要求,蕴含更大价值,这是整个产业面临的新机遇,也是中国半导体产业发展的新机遇。
正是由于电动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对半导体的需求快速爆发,自2019年下半年以来,全球汽车行业出现了缺芯现象。中汽协预计,到2022年,全球汽车电子市场规模将达到21399亿元,我国汽车电子市场规模将达到9783亿元。
记者注意到,政策面上,各部委及多个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促进智能网联汽车、汽车电子产业发展。在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后,上海、浙江、陕西、广东等地都出台了新能源汽车发展相关政策。
“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越来越多的‘新物种’在带动半导体产业持续成长。”对于半导体成长的驱动力,戴伟民强调,智能化势不可挡,除了汽车,接下来会出现越来越多的现象级新应用,诞生越来越多的“长尾市场”。
缺芯情况下半年或可缓解
在过去的一年半中,缺芯成为半导体产业的常态,汽车行业是缺芯的典型。但万物皆有周期,芯片短缺也是暂时的,在不久的将来会得到缓解。
“我认为这个时间节点可能是2022年下半年,届时芯片短缺情况将得到缓解;到了2023年下半年,某些芯片制程的产能可能会略有过剩。”对于芯片的未来供给情况,戴伟民从晶圆厂产能角度大胆预测。
对于汽车缺芯,戴伟民认为,这源于“错误的预判”:疫情之下,汽车行业预判消费需求低迷,车企取消了大量汽车电子订单。但随后汽车消费快速回暖,面对大量的汽车电子需求,复杂的半导体产业链却无法即刻恢复,需要至少9个月的调整周期。这便引发了汽车芯片荒,随后还叠加了新能源汽车需求大幅提升、自然灾害带来停工停产等影响。
随着汽车缺芯加剧,全球半导体产业链努力调节。台积电、台联电、中芯国际等大厂积极扩建产能,应对全球日益增长的半导体需求。
戴伟民强调,即便是2023年出现产能略微过剩现象,但长远来看,半导体需求持续增长,整个产业的成长性是毋庸置疑的。
芯原股份具有“规模效应”
“芯原股份的业务模式具有很强的规模效应,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加速成长。”提及芯原股份盈利能力大幅提升,戴伟民笑呵呵地揭秘。
1月26日,芯原股份发布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1年将实现扭亏为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00万元至1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3556.64万元至4056.64万元。
芯原股份与其他芯片公司有什么不同?“芯原股份为芯片设计公司提供IP授权服务和一站式芯片定制服务。”戴伟民介绍,芯原股份为芯片设计公司、IDM、系统厂商、互联网企业、云服务提供商、车企等广泛的客户群体提供芯片设计服务,帮助他们实现“轻设计”,以降低他们的运营成本或是补足设计资源。
“没有库存、没有边界,市场风险小。”对于芯原股份的业务模式,戴伟民笑着说,芯原股份没有芯片销售环节,也就不存在库存风险和现场支持服务费用等支出。另外,芯原股份可以服务不同行业的客户,从而避免了行业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
戴伟民表示,芯片设计犹如盖房子。“根据客户需求,我们可以只提供洗手间、厨房(提供半导体IP),也可以造整个房子(定制芯片)。”芯原股份正在以Chiplet(芯粒)的方式来实现IP的模块化,通过“即插即用”方式,快速帮助客户完成芯片开发。提及芯原股份发展Chiplet的理念,戴伟民表示将通过“IP芯片化”和“芯片平台化”来推动Chiplet的产业化发展。
“IP就是芯片的大脑,重要性不言而喻。”戴伟民强调,通过Chiplet理念,还可以解决芯片中7纳米及以下先进工艺的性能与成本平衡,降低较大规模芯片的设计时间和风险,提高设计的灵活性,给厂家提供更多选择。
[2022-01-26](688521)芯原股份: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证券代码: 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15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芯原微电子( 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预计 2021 年度将
实现扭亏为盈,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000 万元至 1,500 万元,与上
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 将增加 3,556.64 万元至 4,056.64 万元。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
润为-5,500 万元至-4,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 亏损收窄金
额为 5,158.51 万元至 6,658.51 万元, 较去年同期收窄 48.40%至 62.47%。
一、 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预计公司 2021 年度将实现扭亏为盈, 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000 万元至 1,5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
比,将增加 3,556.64 万元至 4,056.64 万元。
2、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预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5,500 万元至-4,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
相比,亏损收窄金额为 5,158.51 万元至 6,658.51 万元,较去年同期收窄 48.40%
至 62.47%。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556.64 万元
(二)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10,658.51 万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2021 年度公司业务快速发展, 行业地位和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预计 2021
年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其中半导体 IP 授权及一站式芯片定制两大类业务收入
均同比快速增长。公司继续坚持高研发投入以提升核心竞争力,战略研发项目进
展顺利,研发费用率在营业收入高增长的规模效应带动下同比合理下降,公司盈
利能力不断提升, 2021 年度预计实现扭亏为盈, 预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000 万元至 1,500 万元。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
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2](688521)芯原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发出,会议于 2022 年1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电话会议及书面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 人,实际出席
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 ZhiWei Wang(王志伟)主持。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间不足公司章程期限要求的议 案》
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一致认可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 决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由 1,105 人调整为 1,099 人,前述 6 名激励对象对应的拟授予限制性股票
份额,将根据入职年限、职位重要性、工作绩效等因素,调整分配至《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确定的其他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量 401.25 万股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343 万股保持不变,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21 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
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确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21 日,并
同意以 3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099 名激励对象授予 343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
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2 日
[2022-01-22](688521)芯原股份: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 年 1 月 21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43 万股,约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9,516.8791 万股的 0.69%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2年1月21日为首次授予日,
以人民币 3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099 名激励对象授予 343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
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议<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议<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 年 1 月 5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
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1 月 1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08)。
4、2022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审议<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0)。
6、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6 名因从公司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
授权,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名单及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1,105人调整为 1,099 人,前述 6 名激励对象对应的拟授予限制性股票份额,将根据入职年限、职位重要性、工作绩效等因素,调整分配至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其他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总量均保持不变。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2)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21 日,并
同意以人民币3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099名激励对象授予343万股限制性股票。
3、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21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董事会会议在审议该项议案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涉及公司董事,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审议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5)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21 日,同意以人民币
3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099 名激励对象授予 343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 年 1 月 21 日
2、授予数量:343 万股,约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9,516.8791 万股的
0.69%
3、授予人数:1,099 人
4、授予价格:人民币 39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次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30%
票第一个归属期 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止
[2022-01-22](688521)芯原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1 月 20 日发出,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电话会议及书面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WayneWei-MingDai(戴伟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间不足公司章程期限要求的议案》
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认可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
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6 名因从公司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名单及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1,105 人调整为 1,099人,前述 6 名激励对象对应的拟授予限制性股票份额,将根据入职年限、职位重要性、工作绩效等因素,调整分配至《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确定的其他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总量均保持不变。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 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Wei-jin Dai(戴伟进)、施文茜为本次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4)。(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
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2 年 1 月 21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
日,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39 元/股,向 1,099 名激励对象 34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董事 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Wei-jin Dai(戴伟进)、施文茜为本次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3)。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2 日
[2022-01-22](688521)芯原股份: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
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审议<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议<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2 年 1 月 5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1 月 1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08)。
(四)2022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审议<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0)。
(六)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6 名因从公司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名单及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1,105 人调整为 1,099 人,前述 6 名激励对象对应的拟授予限制性股票份额,将根据入职年限、职位重要性、工作绩效等因素,调整分配至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其他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总量均保持不变。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名单及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在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1,105 人调整为 1,099 人,前述 6 名激励对象对应的拟授予限制性股票份额,将根据入职年龄、职位重要性、工作绩效等因素,调整分配至《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其他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总
量均保持不变。
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由 1,105 人调整为 1,099 人,前述 6 名激励对象对应的拟授予限制性股票
份额,将根据入职年限、职位重要性、工作绩效等因素,调整分配至《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其他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量 401.25 万股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343 万股保持不变,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不变。
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
本次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内容不违反《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不违反《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截至首次授予日,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违反《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2 日
[2022-01-21](688521)芯原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松涛路 560 号张江大厦 20 楼芯原股份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0
普通股股东人数 4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93,039,67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93,039,67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例(%) 38.928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8.928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董事长 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主持现场会议。
2、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施文茜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92,701,697 99.8249 329,848 0.1708 8,134 0.0043
2、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92,701,697 99.8249 329,848 0.1708 8,134 0.0043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92,701,697 99.8249 329,848 0.1708 8,134 0.0043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 《关于审议<芯 62,67 99.4636 329,8 0.5234 8,134 0.0130
原微电子(上 3,435 48
海)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审议<芯 62,67 99.4636 329,8 0.5234 8,134 0.0130
原微电子(上 3,435 48
海)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
理 办 法 > 的 议
案》
3 《关于提请股 62,67 99.4636 329,8 0.5234 8,134 0.0130
东大会授权董 3,435 48
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2、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3、拟激励对象或与之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2、3 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蒋雪雁、张振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2022-01-14](688521)芯原股份: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暨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离职
暨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原股份”或“公司”)
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钱哲弘先生于近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
并已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钱哲弘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钱哲弘先生离职后,其负责的工作交由公司副总裁、系统平台解决方案
事业部总经理汪志伟先生负责,相关工作已完成交接。
钱哲弘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
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及研发项目的工作开展。
公司结合副总裁汪志伟先生的任职履历,以及对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领
导和参与情况等相关因素,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一、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钱哲弘先生于近日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呈,辞去所任公司副总裁、设计 IP 事业部总经理职务并已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钱哲弘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钱哲弘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时起生效,钱哲弘先生将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钱哲弘先生在任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
钱哲弘先生于 2018 年加入公司,自此担任公司副总裁、设计 IP 事业部总经
理职务,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钱哲弘先生主要负责设计 IP 事业部的研发方向及运营管理,包括审核及决定产品研发的计划和具体产品研发指标,及时调整研发目标或方向以保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哲弘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6.92 万股,间接持有公司 9.84
万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离职后,钱哲弘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技术情况
钱哲弘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期间参与研发的专利均非单一发明人的专利且均为职务发明创造,其参与研发的已授权专利情况如下:
序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发明人 专利权人
号
201911 王粲;刘 公司;芯原控股
1 低压差电压调 发明 202399 2019-11-29 军;彭科; 有限公司;芯原
节电路 .0 张晓辉;钱 微电子(成都)
哲弘 有限公司
一种低压差稳 201911 曹魏栋;蒋 公司;芯原控股
2 压电路及其方 发明 113895. 2019-11-14 祥顺;曾 有限公司
法 9 毅;钱哲弘
发送端驱动电 201811 李冬;邢文 公司;芯原控股
3 路及方法 发明 553230. 2018-12-19 俊;汪玉 有限公司
5 馨;钱哲弘
4 差分对结构动 发明 201911 2019-12-27 王粲;彭 公司;芯原控股
态栅电容补偿 381809. 科;刘军; 有限公司;芯原
序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发明人 专利权人
号
电路 2 熊飞;钱哲 微电子(成都)
弘 有限公司
一种 PWM 和 201911 彭科;朱远 公司;芯原控股
5 PSM 模式切换 发明 400600. 2019-12-30 陟;王粲; 有限公司;芯原
控制电路及其 6 刘军;钱哲 微电子(成都)
方法 弘 有限公司
前述专利所有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专利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带来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有的核心技术。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钱哲弘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和《机密信息、发明创造转让及非竞争协议》约定,钱哲弘先生对其在与公司及其子公司雇佣关系存在期间及此后将对公司保密信息严格保密,除为公司的利益外,未经公司董事会事先书面授权批准或同意,其本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使用或泄露给其他人员、机构或单位知悉任何保密信息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公司保密信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钱哲弘先生离职后前往竞争对手工作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二、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情况
公司结合副总裁汪志伟先生的任职履历,以及对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领导和参与情况等相关因素,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汪志伟先生简历如下:
汪志伟,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2000 年至 2001 年,任上海博达数据通信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2002 年至 2003
年,任智邦大陆科技有限公司软件开发课长;2003 年至 2006 年,任微开半导体研发(上海)有限公司软件开发经理;2006 年至 2011 年,任美博通通信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软件开发高级经理;2011 年至 2017 年,任美满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多媒体部资深总监;2017 年至 2019 年,任 YuneecInternationalCo.Ltd.研发副总裁;2019 年加入公司,任副总裁、系统平台解决方案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汪志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63 股,并持有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50,000 股。汪志伟先生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核心技术人员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
三、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高度注重人才培养,坚持引进和培养优秀人才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关键,也是公司持续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基础。2019-2021 年,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789、957、1,118 人,占员工总数比重分别为 84.29%、85.98%、87.34%,研发人员数量呈稳定增长趋势。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 公司认定汪志伟先生为核心技术人员,本次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数量并未发生变动,仍为 4 人。本次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核心技术人员
本次变动前 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Wei-Jin Dai(戴伟进)、范灏成、
钱哲弘
本次变动后 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Wei-Jin Dai(戴伟进)、范灏成、
汪志伟
钱哲弘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及研发项目的工作开展。
四、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后公司采取的措施
钱哲弘先生离职后,其负责的工作交由公司副总裁、系统平台解决方案事业部总经理汪志伟先生负责,相关工作已完成交接。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完善研发团队建设,加强研发技术人员的培养,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芯原股份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钱哲弘先生已完成工作交接,其因个人原因离职不会对芯原股份的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钱哲弘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为职务发明创造,其专利所有权属于公司,钱哲弘先生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核心技术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芯原股份生产经营及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进行,钱哲弘先生离职未对芯原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08](688521)芯原股份: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第二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718,357 股,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5%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本次行权股票自行权日起三年后可上市流
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7 日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19 年 6 月 24 日,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及授权人士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审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和《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审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和《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2019 年 6 月至 2020 年 8 月期间,公司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股票期权注销方案的议案》,因激励对象已不在公司和/或其下属子公司任职,董事会批准取消合计 176 名激励对象所持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 3,761,813 份股票期权。
(三)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及 474 名激励对象符合《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9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2020 年 9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人数及份额更正的议案》,确认因重名导致信息未被统计的该名激励对象符合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截至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作出之日,本次行权的可行权人数为 475 人,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8,800,599 份;除前述事项外,本次行权的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行权条件成就情况、行权安排、授权事项等)均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为准。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五)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及 449 名激励对象符合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行权的股份数量
序 已获授予的股票 本次行权 本次行权数量占已获授
号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数量 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的比
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6,551,392 - 0.00%
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
小计 6,551,392 - 0.00%
二、其他激励对象
1 其他员工 11,050,095 718,357 6.50%
(不含独立董事、监事)
小计 11,050,095 718,357 6.50%
合计 17,601,487 718,357 4.08%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次行权人数
本次行权人数共 96 人。
(四)本次行权后剩余股票期权情况
项目 股票期权数量(份)
已获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17,601,487
减:累计股票期权行权数量 12,694,265
减:累计在职员工未行权股票期权注消数量(注 1) 1,158,923
减:累计离职员工未行权股票期权注销数量(注 2) 314,727
剩余股票期权数量 3,433,572
注 1:为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内在职员工未行权部分股票期
权,该部分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注 2:为自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以来,因员工
离职而注销的未行权股票期权,其中 123,166 份期权注销事宜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暨 2020 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剩余 191,561 份期权注销事宜公司将择机在后续董事会集中审议。
三、本次股票期权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本次行权股票自行权日起三年后可上市
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7 日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718,357 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本次无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与行权。其他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行权的718,357 股新增股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规定,自行权之日起三年内不减持。上述期限届满后,激励对象比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减持规定执行。
(四)本次行权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项目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股本总数 495,168,791 718,357 495,887,148
本次股份变动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出具了《芯
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46363 号),审验了
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0 日期间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
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共有 96 人实际行权,行权股
数为 718,357.00 股,共计收到资金 2,685,079.49 元,其中投资款 2,685,079.49 元。
本次行权后增加股本人民币 718,357.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968,527.13 元,汇兑损失 1,804.64 元。本次变更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495,168,791.00 元,累计实收股本人民币 495,887,148.00 元。本次激励计划行权募集资金总额 2,685,079.49元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行权新增股份已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718,357 股,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5%,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95,168,791 股变更为 495,887,148 股。本次行权未对公司股权结构造成重大影响。
本次行权前,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每股净资产为 5.39 元,按公司加权平均
股本口径计算的每股收益为-0.04 元;本次行权后,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每股净资产为 5.39 元,按公司加权平均股本口径计算的每股收益为-0.04 元。本次行权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2年01月20日
调研公司: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人:公司董事、CFO、董事会秘书:施文茜,公司董事长兼总裁: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
调研内容:芯原股份是一家依托自主半导体IP,为客户提供平台化、全方位、一站式芯片定制服务和半导体IP授权服务的企业。公司至今已拥有高清视频、高清音频及语音、车载娱乐系统处理器、视频监控、物联网连接、数据中心等多种一站式芯片定制解决方案,以及自主可控的图形处理器IP、神经网络处理器IP、视频处理器IP、数字信号处理器IP、图像信号处理器IP和显示处理器IP共六类处理器IP、1,400多个数模混合IP和射频IP。主营业务的应用领域广泛包括消费电子、汽车电子、计算机及周边、工业、数据处理、物联网等,主要客户包括IDM、芯片设计公司,以及系统厂商、大型互联网公司等。芯原在传统CMOS、先进FinFET和FD-SOI等全球主流半导体工艺节点上都具有优秀的设计能力。在先进半导体工艺节点方面,公司已拥有14nm/10nm/7nmFinFET和28nm/22nmFD-SOI工艺节点芯片的成功流片经验,并已开始进行5nmFinFET芯片的设计研发和新一代FD-SOI工艺节点芯片的设计预研。此外,根据IPnest统计,芯原是2020年中国大陆排名第一、全球排名第七的半导体IP授权服务提供商。2021年度公司业务快速发展,行业地位和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公司预计2021年度将实现扭亏为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00万元至1,5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3,556.64万元至4,056.64万元。问题1:请问公司的芯片设计项目进入量产阶段的比例有多大?回复:公司的一站式芯片定制服务主要面向消费电子、汽车电子、计算机及周边、工业、数据处理、物联网等广泛应用市场,包括芯片设计业务和芯片量产业务。据统计,公司的绝大部分项目在完成芯片设计后都能进入量产阶段,量产的数量会受到市场容量的影响。有少数客户没有成功量产,可能是受到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公司在与客户的洽谈过程中也会对客户和市场情况进行调查及判断,尽量选择有能力保障项目进入量产阶段的优质客户进行合作。问题2:请问随着客户业务的发展,会不会有客户选择自建团队,自己研发IP或芯片?回复: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芯原拥有多个成熟的行业应用解决方案、优秀的芯片设计能力、丰富的芯片设计经验以及深厚的半导体IP储备。基于公司先进硬件技术能力以及长期服务各类客户的经验积累,芯原与多家国内外大型互联网公司客户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与客户合作的过程中,芯原能够帮助客户高效率、高质量、低成本、低风险地完成芯片的设计实现和量产出货。通过芯原提供的服务,客户没有必要在硬件方面进行大量投入,可以集中精力在产品定义、系统架构、软件开发及市场营销等方面,并借助芯原在芯片设计和量产优化等方面的优势,完善产品功能,提升产品性能。问题3:请问公司两大主营业务的协同性是如何体现的?回复:芯原商业模式具有较强的协同效应,可以共同促进公司研发成果的价值最大化。在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协同收入(包含超过两类业务收入)占比68.76%公司的一站式芯片定制服务和IP授权业务存在很强的协同性,这体现在:一方面,公司在为客户提供半导体IP授权服务的过程中,优质的IP和服务逐步受到客户认可,当客户出现新的芯片定制需求时,基于已有合作基础,会优先考虑采用芯原的一站式芯片定制服务;另一方面,公司在为客户提供一站式芯片定制业务的过程中,IP的选型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芯片的性能和功耗,因此对于客户而言,在一站式芯片定制业务中使用芯原自有IP在成本和设计效率等方面更具优势。问题4:请问公司预计研发人员的增长速度会保持在什么水平?回复:公司始终重视优秀研发团队的建设,坚持引进和培养优秀人才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关键,也是公司持续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基础。截止2021年底,公司研发人员1,118人,占比87.34%,研发人员数量较往年呈稳定增长趋势。公司会不断扩充研发团队,但会保持一个稳定、合理的增长速度。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08-05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的证券
累计涨幅偏离值:39.07 成交量:1664.60万股 成交金额:153665.12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机构专用 |9134.19 |--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宁波江东北路证|8140.33 |-- |
|券营业部 | |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花园石桥路证券|4088.56 |-- |
|营业部 |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区湖滨|3938.72 |-- |
|路证券营业部 | | |
|机构专用 |3018.19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晋江迎宾路证券|-- |3194.58 |
|营业部 |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区湖滨|-- |3029.08 |
|路证券营业部 | |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花园石桥路证券|-- |2728.06 |
|营业部 | |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肇嘉浜路证券营|-- |1810.85 |
|业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 |1599.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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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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