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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 (688321)微芯生物: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2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具体数据以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
度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43,045.00 26,946.98 59.74
营业利润 2,228.58 3,698.18 -39.74
利润总额 1,862.59 3,616.88 -48.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2,198.40 3,104.60 -29.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29.77 557.07 -177.15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538 0.0757 -28.9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2 2.12 减少 2.10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189,443.17 172,627.10 9.74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 141,763.92 149,382.99 -5.10
益
股本 41,072.05 41,000.00 0.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
股净资产(元) 3.45 3.64 -5.22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
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43,045.00 万元,同比增长 59.74%;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98.40 万元,同比下降 29.19%;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29.77 万元,同比下降 177.15%。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系西达本胺国内销售进一步放量,以及
西达本胺治疗 ATL(成年人白血病)和 PTCL(外周 T 细胞淋巴瘤)两项适应症
在日本获批上市对应的里程碑收入及销售分成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浙
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独家授权许可费 1 亿元, 2021 年确认冲减销售
费用 188.68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药物研究与临床开发的力度,进一步丰富研发管线
布局,在研发团队建设、研发投入等方面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同比增长 71.85%。
同时,公司在产品销售方面持续加大市场推广力度,组建新产品销售团队,提前
进行市场宣传和推广等,销售费用同比增长 78.6%。上述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的
大幅增加对公司的净利润水平产生影响。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幅度达 30%以上的主要原因
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59.74%,主要系西达本胺产品销售进一步放量所致;
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同比下降 39.74%、48.50%,主要系 2021 年公司研发项目增
多、项目进展加速导致研发费用投入加大;加之,为西格列他钠新药上市组建代
谢事业部并开展市场推广导致销售费用同比增长较大所致。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177.15%,
主要系 2021 年净利润下降所致。
三、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快报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本公告所载公司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2022-02-26] (688321)微芯生物: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3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
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30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
公司收到落实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落实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现根据相关要求对落实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之回复报告》。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需履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程序,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2022-02-19] (688321)微芯生物:关于合作设立医药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1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作设立医药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基金名称:成都安信国生微芯医药健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信息为准,以下简称“医药基金”)。
投资领域主要为: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临床价值的大分子创新药、生物治疗创新药及医疗健康领域的优质项目,上述投资领域与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存在协同关系。
投资金额:医药基金的认缴出资规模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医药基金认缴规模 50%的资金将定向投资于微芯生物注册在成都生物城的大分子项目公司;剩余资金原则上单项目投资额不超过基金认缴规模的 20%。
其中,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2,000 万元,担任有限合伙人,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成都微芯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微芯”)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0 万元,担任普通合伙人,合计占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 10%。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涉及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
(1)医药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且成都微芯作为医药基金的普通合伙人,需要共同对医药基金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微芯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在保证其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进行对外投资。成都微芯在医药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中占一名席位,可以参与医药基金的投资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加强对投资决策的执行及监督检查,并在公司现有风险控制体系基础上,加强与合作方的沟通,密切关注后续投资项目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做好风险的管理和控制。提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投资概述
(一)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为充分发挥自身在医药行业项目研判等方面的专业优势,促进优势资源共享整合、深化各方合作,实现产业与资本融合。协议各方的主体如下:
甲方:安信乾宏投资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简称“安信乾宏”)
乙方:成都微芯药业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简称“成都微芯”)
丙方:成都生物城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简称“成都生物城”)
丁方: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
戊方: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
具体情况以各方签署的《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件为准。
(二)公司未对其他投资人承担保底收益、退出担保等义务。
(三)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作设立医药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名称:安信乾宏投资有限公司
2、认缴出资:12,000 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周立峰
4、基金备案情况:安信乾宏投资有限公司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私
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
子公司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GC1900031559。
5、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
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
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无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
与本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且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本公司利益的安排。
三、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一)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医药基金的认缴出资规模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如
下:
拟认缴出资 拟认缴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额(万元) (万元)
1 安信乾宏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 6,000 20%
2 成都微芯药业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 3.33%
成都生物城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
3 有限合伙人 15,000 50%
伙企业
4 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6,000 20%
5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 6.67%
合计 30,000 100%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费
(1)费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内,合伙企业每年应按总实缴出资额 1.70%
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每年管理费金额=合伙企业实缴出资额之和×1.70%
(2)支付时间:每年支付一次。
2、基金事务报酬
(1)在合伙企业存续期内,合伙企业每年应按总实缴出资额 0.3%向成都微芯药业有限公司支付基金事务报酬费,每年基金事务报酬费金额=合伙企业实缴出资额之和×0.3%。
(2)支付时间:每年支付一次。
3、收益分配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之间按照其各自在合伙企业中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收益。管理人应在合伙企业收到每笔可分配收入之日后 30 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列原则和顺序对该笔项目可分配收入进行分配:
(1) 以可分配收入为限同比例向合伙人返还实缴出资,直至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累
积获得的分配总额等于其实缴出资。
(2) 以可分配收入为限同比例向全体合伙人分配业绩报酬计提基准,直至全体合
伙人就其在上述第(1)项下累计获得的实缴出资实现每年 8%(单利)的业
绩报酬计提基准,计算期间自合伙人相应出资缴付实际到账之日起至实际收
到该分配之日止。
(3) 合伙企业收入已向合伙人足额返还全部实缴出资及对应业绩报酬计提基准后
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获得的累计分配金额等于以下两者(a)
项、(b)项之和的 20%:(a)有限合伙人按本(1)0 条第(1)项约定获得的累
计分配金额,(b)普通合伙人根据本 0 条第(2)项约定获得的累计分配金额。
就本款普通合伙人获得的累计分配金额,向执行事务合伙人分配 70%,向普
通合伙人成都微芯药业有限公司分配 30%。
(4) 合伙企业收入已向合伙人足额返还全部实缴出资及对应业绩报酬计提基准后
以及按照 0 条第(2)项分配后,剩余款项在普通合伙人和全体合伙人之间进行
分配,其中的 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超额收益,执行事务合伙人分配 14%,
普通合伙人成都微芯药业有限公司分配 6%);其余 80%分配给全体合伙人(全
体合伙人之间按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为免疑义,合伙人收回实缴出资后,该部分实缴出资即停止计算回报,其向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额相应减少,其参与合伙人会议表决的权利计算份额相应减少。
如果合伙企业收入依次按上述顺序进行分配时遇到不足以支付某一序列的分配,则该序列之后的所有序列不再进行分配。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1、投资领域
充分发挥合作各方在投资管理、产业资源导入、项目研判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医药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临床价值的大分子创新药、生物治疗创新药及医疗健康领域的优质项目。其中,医药基金认缴规模 50%的资金将定向投资于微芯生物注册在成都生物城的大分子项目公司;剩余资金原则上单项目投资额不超过基金认缴规模的 20%。
2、投资期限
医药基金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 10 年。基金存续期自
本基金公告成立之日起 5 年,其中投资期 3 年,退出期 2 年。普通合伙人有权自
行决定将基金存续期延长 2 年,如再延期需经合伙人会议表决。
3、退出机制
项目退出的主要方式拟包括:被投资标的 IPO、并购、转让、回购退出等。
(四)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不存在持有私募基金管理人股份或认购投资基金份额,或在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基金中任职的情形,不存在可能导致利益输送或利益冲突的相关事项。
四、合作投资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合作投资的主体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合作投资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为原创新分子实体药物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涉及领域为肿瘤疾病、代谢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中枢神经性疾病和抗病毒五个重大疾病领域,本次拟合作设立的医药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领域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存在协同关系,且医药基金认缴规模 50%的资金将定向投资于公司注册在成都生物城的大分子项目,进一步丰富公司在研管线并加快推进研发进度,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此外,公司投资该医药基金还将有利于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能力,实现公司在医药健康产业链的布局和业务合作,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是在保证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作出的投资决策,不会对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和财务压力,不会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合作投资的风险分析
(1)医药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且成都微芯作为医药基金的普通合伙人,需要共同对医药基金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微芯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在保证其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进行对外投资。成都微芯在医药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中占一名席位,可以参与医药基金的投资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加强对投资决策的执行及监督检查,并在公司现有风险控制体系基础上,加强与合作方的沟通,
[2022-02-18] (688321)微芯生物: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0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九
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对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发行的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需履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程序,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1-26] (688321)微芯生物: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9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8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
公司收到落实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落实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现根据相关要求对落实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5] (688321)微芯生物: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8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3 日
收到股东 LAV One (Hong Kong) Co., Limited 及其一致行动人 Vertex Technology
Fund (III) Ltd(以下简称“LAV One”、“Vertex”)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结果的
告知函》,公司收到通知后,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发布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股份结
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收到 LAV One 及其
一致行动人 Vertex 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结果的更正告知函》,因此对原公告中
的“减持总金额”更正如下:
更正前的内容: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减持数 减持 减持价格 减持总金 减持完 当前持 当前持
股东名称 量(股) 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区间(元/ 额(元) 成情况 股数量 股比例
股) (股)
LAV One 集中竞价 未完成:
2021/7/27~ 31.42-
(Hong Kong) 14,934,470 3.64% 交易、大宗 299,539,482 2,790,026 2,790,026 0.67930%
2022/1/22 41.76
Co., Limited 交易 股
Vertex
未完成:
Technology 2021/7/27~
0 0% 其他方式 0-0 0 6,875,504 17,745,902 4.32068%
Fund (III) 2022/1/22
股
Ltd
更正后的内容: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减持数 减持 减持价格 减持总金 减持完 当前持 当前持
股东名称 量(股) 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区间(元/ 额(元) 成情况 股数量 股比例
股) (股)
LAV One 集中竞价 未完成:
2021/7/27~ 31.42-
(Hong Kong) 14,934,470 3.64% 交易、大宗 538,070,674 2,790,026 2,790,026 0.67930%
2022/1/22 41.76
Co., Limited 交易 股
Vertex
未完成:
Technology 2021/7/27~
0 0% 其他方式 0-0 0 6,875,504 17,745,902 4.32068%
Fund (III) 2022/1/22
股
Ltd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4] (688321)微芯生物: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7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 LAV One (Hong Kong) Co., Limited 及
其一致行动人 Vertex Technology Fund (III) Ltd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0,535,928 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 8.6361%减少至 4.99998%。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3
日收到公司股东 LAV One (Hong Kong) Co., Limited 及其一致行动人 Vertex
Technology Fund (III) Ltd(以下简称“LAV One”、“Vertex”)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LAV One (Hong Kong) Co., Limited
企业类型 私人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香港皇后大道东 228 号中华大厦 2 楼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2021 年 7 月 18 日 至 2022 年 7 月 17 日
经营期限
法定代表人 Chua Kee Lock
法定代表人委派代表 Tham Sin Hui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635737
经营范围 投资控股公司
通讯地址 香港皇后大道东 228 号中华大厦 2 楼
企业名称 Vertex Technology Fund (III) Ltd
企业类型 私人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加坡莱佛士城大厦#11-01 号北角桥路 250 号
成立日期 2000 年 3 月 20 日
经营期限 无期限
法定代表人 Chua Kee Lock
法定代表人委派代表 Tham Sin Hui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00002299M
经营范围 投资控股公司
通讯地址 新加坡莱佛士城大厦#11-01 号北角桥路 250 号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2021/07/09 ~
大宗交易 人民币普通股 6,908,700 1.6821%
2022/01/04
2021/07/27 ~
竞价交易 人民币普通股 8,025,770 1.9541%
2022/01/21
合计 - - 14,934,470 3.6362%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LAV One 及其一致行动人 Vertex 拥有公司权益的
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LAV One (Hong
无限售条件
Kong) Co., 17,724,496 4.3155% 2,790,026 0.67930%
流通股
Limited
Vertex Technology 无限售条件
17,745,902 4.3207% 17,745,902 4.32068%
Fund (III) Ltd 流通股
合计 35,470,398 8.6361% 20,535,928 4.99998%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计划:按照 2021 年 7 月 6 日披露的《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LAV One、Vertex 拟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合计数量不超过
24,600,000 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
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减持价格区间将按照减持计划实施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3、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24] (688321)微芯生物: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微芯生物
股票代码:68832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LAV One (Hong Kong) Co., Limited(以下简
称“LAV One”)
住所/通讯地址:香港皇后大道东 228 号中华大厦 2 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Vertex Technology Fund (III) Ltd(以下简称“Vertex”)
住所/通讯地址:新加坡莱佛士城大厦#11-01 号北角桥路 250 号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2 年 1 月 2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芯生物”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微芯生物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第一节 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微芯生物 指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LAV One (Hong Kong) Co., Limited 及其一致
行动人 Vertex Technology Fund (III) Ltd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价、大宗交易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导致持有上
市公司股份比例不足 5%的行为
就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深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LAV One (Hong Kong) Vertex Technology Fund
企业名称
Co., Limited (III) Ltd
企业类型 私人有限公司 私人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香港皇后大道东 228 号中 新加坡莱佛士城大厦
华大厦 2 楼 #11-01 号北角桥路 250号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2000 年 3 月 20 日
2021 年 7 月 18 日 至 无期限
经营期限 2022 年 7 月 17 日
法定代表人 Chua Kee Lock Chua Kee Lock
法定代表人委派代表 Tham Sin Hui Tham Sin Hui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635737 200002299M
经营范围 投资控股公司 投资控股公司
通讯地址 香港皇后大道东 228 号中 新加坡莱佛士城大厦
华大厦 2 楼 #11-01 号北角桥路 250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长期居住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地
Chua Kee Lock 董事 男 新加坡 新加坡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业务经营发展需要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
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LAV One、Vertex 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自减
持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 2021 年 7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 月 22 日)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
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合计数量不超过 24,600,000 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 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微芯生物无限售
流通股 35,470,39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8.6361%,为公
司持股 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
持有微芯生物 20,535,928 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本总
额的 4.99998%。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时间 减持方式 减 持 数 量 占 总 股 本
(股) 比例 (%)
LAV One (Hong 大宗交易 6,908,700 1.6821%
2021/7/9~ 竞价交易
Kong) Co., Limited 8,025,770 1.9541%
2022/1/22 大宗交易
Vertex Technology 0 0
Fund (III) Ltd 竞价交易 0 0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微芯生物股份均
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
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外,信
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出售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减 持 价 格 减 持 数 减 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区间(元/ 量(股) 比例
股)
LAV One (Hong 竞价交易, 2021/8/21~ 31.42 ~ 41.76
Kong) Co., Limited 大宗交易 2022/1/22 14,934,470 3.64%
Vertex Technology 未进行减 2021/8/21~
Fund (III) Ltd 持 2022/1/22 0 0 0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上述披露的股份减持情况
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
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LAV One (Hong Kong) Co., Limited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Vertex Technology Fund (III) Ltd
法定代表人:Chua Kee Lock
[2022-01-14] (688321)微芯生物: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5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
实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8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上交所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意见和需落实问题。
公司将与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落实函》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后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回复说明,并在回复内容披露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补充报送相关的保荐工作底稿。
公司本次发行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本次发行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14] (688321)微芯生物:自愿披露关于西达本胺联合替雷利珠单抗治疗非小细胞肺癌II期临床试验申请获得批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4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自愿披露关于西达本胺联合替雷利珠单抗治疗非小细胞肺
癌 II 期临床试验申请获得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临床试验、审批的结果以及时间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考虑到研发周期长、投入大,过程中不可预测因素较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西达本胺
受理号:CXHL2101637
通知书编号:2022LP00037
适应症:西达本胺联合替雷利珠单抗一线治疗 PD-L1 表达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
临床试验阶段:随机、双盲、对照、多中心 II 期临床试验
申请人: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
审查,2021 年 11 月 8 日受理的西达本胺片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
要求,同意本品开展临床试验。
2、药品的其他情况
西达本胺(Chidamide;商品名为“爱谱沙/Epidaza”),国家 1 类原创新药,是公司独家发现的新分子实体药物,机制新颖,是全球首个亚型选择性组蛋白去乙酰化酶(HDAC)抑制剂,可单独或联合其他药物解决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恶性肿瘤等疾病。目前在中国已有两个适应症成功获批上市,用于治疗外周 T细胞淋巴瘤和乳腺癌,在日本已有两个适应症成功获批上市,用于治外成年白血病(ATL)和外周 T 细胞淋巴瘤(PTCL)。
非小细胞肺癌是除小细胞肺癌外所有肺癌组织分型的总称,包括鳞状细胞癌、腺癌和大细胞癌,非小细胞肺癌约占总体肺癌患者的 85%。西达本胺联合免疫治疗已经在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显示出初步但比较明确的联合用药疗效,进一步证实了西达本胺的独特作用机制对非小细胞肺癌有效。
替雷利珠单抗(BGB-A317)是一款由百济神州的免疫肿瘤生物平台研发的候选药物,是一种在研的人源性单克隆抗体,它属于一类被称为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的肿瘤免疫药物,能与细胞表面受体 PD-1 结合。目前替雷利珠单抗正作为单药疗法及联合疗法开发针对一系列实体瘤和血液肿瘤治疗适应症。
二、风险提示
根据国家药品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药品在获得开展临床试验的批准后,尚需开展临床试验,并经国家药监局批准后方
可生产上市。考虑到创新药的临床试验周期较长且不确定性较大,须在开展一系列临床试验并经国家药监局批准后方可上市,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临床试验、审批的结果以及时间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考虑到研发周期长、投入大,过程中不可预测因素较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13] (688321)微芯生物: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安信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原指定叶清文先生、濮宋涛先生为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现因叶清文先生工作安排调整不能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安信证券指定柴柯辰先生接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相关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之后,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柴柯辰先生和濮宋涛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叶清文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附件:柴柯辰先生简历
柴柯辰先生:现任安信证券生命健康行业组高级业务副总监、保荐代表人。曾参与或负责的主要项目有: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重大资产重组、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精选层项目、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精选层项目等,具有丰富的投行工作经验。
[2022-01-06] (688321)微芯生物:关于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阶段: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司所持有的发明专利“具有优异降糖降脂活性的芳烷基氨基酸类PPAR 全激活剂”(专利号:03126974.5)(以下简称“涉案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专利权人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涉案专利系公司产品西格列他钠的专利之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 53333 号),宣告第 03126974.5 号发明专利中包含了西格列他钠化合物的权利要求 3 不具备创造性的无效理由不成立,继续维持涉及西格列他钠的化合物以及制备方法的权利要求 2-4、6-9 和 15-18 专利权有效。专利中与目前在研项目无关的、涉及其他化合物及包含西格列他钠用途和制剂的权利要求 1、5 和 10-14,因包含在先专
利已公开的一个化合物导致缺乏新颖性而无效。因公司后续已针对西格列他钠的用途和制剂单独进行了专利申请且已获得授权,该部分权利要求的无效对西格列他钠的实施不够成影响。涉案专利作为西格列他钠的化合物专利的核心保护条款仍然维持有效,公司合法享有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不会对公司西格列他钠产品的生产、销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本次部分无效审查决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无效宣告请求
审查决定书》(第 53333 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无效宣告请求人于晓东提出的公司所持有的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之部分无效宣告请求进行了审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进展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无
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案件编号:4W112266 号),无效宣告请求人于晓东对公司涉案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已被
准予受理。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现公司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 53333 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无效宣告请求人就上述涉案专利所提出
的无效宣告请求进行了审查,决定确认部分专利权无效。
二、本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公司专利所涉及的无效宣告审查决定,不影响公司涉案专利所涉及产品西格列他钠的其他专利,其他专利仍维持有效状态,公司合法享有涉案专利的专利权。
涉案专利系公司产品西格列他钠的化合物专利,对公司经营发展较为重要。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 53333 号),宣告第 03126974.5 号发明专利中包含了西格列他钠化合物的权利要求 3 不具备创造性的无效理由不成立,继续维持涉及西格列他钠的化合物以及制备方法的权利要求 2-4、6-9 和 15-18 专利权有效。专利中与目前在研项目无关的、涉及其他化合物及包含西格列他钠用途和制剂的权利要求 1、5 和 10-14,因包含在先专利已公开的一个化合物导致缺乏新颖性而无效。因公司后续已针对西格列他钠的用途和制剂单独进行了专利申请且已获得授权,该部分权利要求的无效对西格列他钠的实施不够成影响。涉案专利作为西格列他钠的化合物专利的核心保护条款仍然维持有效,公司合法享有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不会对公司西格列他钠产品的生产、销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本次部分无效审查决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围绕 PPAR 激动剂相关产品已形成化合物、制
备方法、构型、杂质、适应症等境内外多项专利共同构建的专利保护体系。
三、备查文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53333 号)。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
[2022-01-05] (688321)微芯生物:自愿披露关于西奥罗尼胶囊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自愿披露关于西奥罗尼胶囊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申请为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在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后,若在受理之日起 60 日内未收到药品审评中心的否定或质疑意见的,公司便可以按照提交的方案开展临床试验。临床试验能否最终开展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签发的 IND(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受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西奥罗尼胶囊
受理号:CXHL2101868 国(5mg)、CXHL2101869 国(25mg)
适应症:西奥罗尼胶囊治疗标准治疗失败的晚期或不可手术切除的软组织肉瘤患者。
临床阶段:II 期临床试验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临床试验
申请人: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
2、药品的其他情况
西奥罗尼是公司自主设计和研发的具有全球专利保护的新化学结构体,属于多靶点多通路选择性激酶抑制剂。属于小分子
抗 肿 瘤 原 创 新 药 , 可 选 择 性 抑 制 Aurora B 、 CSF1R 和
VEGFR/PDGFR/c-Kit 等多个激酶靶点。通过抑制细胞周期调控激酶 Aurora B,西奥罗尼可以抑制肿瘤细胞的周期进程,降低肿瘤的增殖活性;通过抑制与血管生成相关的 VEGFR 和 PDGFR,西奥罗尼可以抑制肿瘤的新生血管形成,从而减少肿瘤的血液供应和生长;通过抑制与免疫细胞增殖活化相关的 CSF1R,西奥罗尼可以抑制肿瘤局部免疫抑制性细胞的生长,从而提高机体对肿瘤的免疫监测和免疫清除功能。综上,西奥罗尼通过上述抑制肿瘤细胞有丝分裂、抑制肿瘤血管生成和调节肿瘤免疫微环境的三种活性机制,实现多通路机制的抗肿瘤药效,从而发挥综合抗肿瘤作用,具有相对同类机制药物更优异的动物药效活性和良好的安全性。
软组织肉瘤(STS)是来源于非上皮性骨外组织的一种恶性肿瘤,可发生于任何年龄段和全身各部位,约占所有恶性肿瘤的1%。手术和放疗等局部治疗方法在软组织肉瘤中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但多数存在复发和转移风险,临床上可供选择的系统治疗方
案主要是化疗药物,对于晚期 STS 患者,全身治疗的作用有限,临床响应率不超过 50%,临床对新的治疗药物仍存在迫切需求。临床前研究提示,西奥罗尼作为多靶点多通路选择性激酶抑制剂针对软组织肉瘤具有潜在的治疗价值。
目前,西奥罗尼正在开展单药治疗小细胞肺癌和联合紫杉醇治疗卵巢癌的三期临床试验以及治疗肝癌、淋巴瘤、其他神经内分泌肿瘤等多个适应症的不同阶段研究。作为治疗严重威胁生命健康的重大疾病、与现有治疗手段相比具明显临床优势的原创新药,西奥罗尼针对小细胞肺癌和卵巢癌的临床研究在国内已被CDE(国家药品监督监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纳入“突破性治疗品
种”,具体详见公司 2020 年 12 月 19 日和 2021 年 3 月 17 日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自愿披露关于公司产品纳入拟突破性治疗品种公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和公告编号:2021-021)。另外,西奥罗尼治疗小细胞肺癌的 Ib/II 期临床试验正在美国推进中,并已于 2021 年 9 月被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授
予孤儿药资格认定,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的《自愿披露关于西奥罗尼治疗小细胞肺癌获得FDA 孤儿药资格认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二、风险提示
本次申请为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在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后,若在受理之日起 60 日内未收到药品审评中心的否定或质疑意见的,公司便可以按照提交的方案开展临床试验。考虑到创新药的临床试验周期较长且不确定性较大,须在开展完成三期临床试验
并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方可上市,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临床试验、审批的结果以及时间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考虑到研发周期长、投入大,过程中不可预测因素较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1-12-30] (688321)微芯生物:关于修订《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1-098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1〕104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提出的问
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回复<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1 年三季报财务数据)》、《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2021 年三季报财务数据)》等申请文件。
现根据上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的相关问题
进 行 了 相 应 的 补 充 和 修 订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交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1 年三季报财务数据)》(修订稿)。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16] (688321)微芯生物:关于回复《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1-097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1〕10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年 11 月 1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同时结合 2021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对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更新,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1 年三季报财务数据)》、《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2021 年三季报财务数据)》等文件,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将书面回复材料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
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
[2021-12-13] (688321)微芯生物: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1-096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博奥生物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文件的要求,清华大学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将清华大学持有的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控股”)100%的股权划转给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能投”)。清华大学本次划转需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复,四川能投本次受让需获得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省国资委”)相关审批批复。
●若本次无偿划转实施完成,四川能投将通过博奥生物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42,919,5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5%。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划转审批事项是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 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无偿划转基本情况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2 日收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清华大学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与四川
能投签订了《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将清华大学持有的清华控股 100%的股权划转给四川能投。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相关方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无偿划转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划出方基本情况
清华大学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清华大学
法定代表人 邱勇
开办资金 人民币 184,219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00000400000624D
机构性质 事业单位
培养高等学历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 哲学类、经济学类、
法学类、文学类、历史学类、理学类、工学类、医学类、管理
宗旨和业务范围 学类、艺术学类学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
教育学类学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 博士后培养
相关科学研究、继续教育、专业培训与学术交流
(二)划入方基本情况
四川能投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云
注册资本 人民币 988,900 万元
注册地址 成都市青羊工业集中发展区成飞大道 1 号 A 区 10 栋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000569701098H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
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能源项目的投资与管理(不得从事非法
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1 年 2 月 21 日 至 长期
股东名称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三、本次无偿划转协议安排
2021 年 12 月 10 日, 清华大学和四川能投签署《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
其主要条款如下:
(一)签署双方
甲方(划出方):清华大学
乙方(划入方):四川能投
(二)划转标的、划转基准日
1、此次划转标的为甲方持有的清华控股 100%的股权。
2、本次无偿划转基准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三)职工安置
本次划转不涉及职工安置。
(四)债权、债务的承担
本次划转不涉及债权、债务关系调整,清华控股的债权、债务由清华控股自行依法享有和承担。
(五)协议生效的条件
本协议仅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正式生效:
1、甲方本次划转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复。
2、乙方本次受让获得四川省国资委相关审批批复。
四、所涉及的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1、清华大学本次划转需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复,四川能投本次受让需获得四川省国资委相关审批批复,此外本次划转还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对本次划转事项的经营者集中审查(若涉及)。本次股权划转审批事项是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进展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清华大学和四川能投签署的《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3 日
[2021-12-13] (688321)微芯生物: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四川能投)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微芯生物
股票代码: 688321.SH
信息披露义务人: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成都市青羊工业集中发展区成飞大道 1 号 A 区 10 栋
通讯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 716 号 2 号楼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股权无偿划转,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间接持有微芯生物 10.45%股份)
签署日期: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微芯生物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微芯生物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信息披露义务人获得四川省国资委相关审批批复,同时清华大学获得教育部批复,《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须经以上部门批准确认后方可生效。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持股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能投 指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公司/微芯生物 指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清华控股 指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四川省国资委 指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 指 《清华大学与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国有
产权无偿划转协议》
本次划转 指 四川能投与清华大学签署《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
以无偿划转方式接收其持有的清华控股 100%股权
本次权益变动 因本次划转导致四川能投间接持有微芯生物 10.45%股
份
本报告书 指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 指 《中华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成都市青羊工业集中发展区成飞大道 1 号 A 区 10 栋
法定代表人 孙云
注册资本 988,9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000569701098H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
经营范围 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能源项目的投资与管理(不得从事
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1-2-21 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 716 号 2 号楼
通讯方式 028-86671126
二、产权控制关系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四川能投的出资人,持有四川能投 100%股权;四川省国资委为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持有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为四川能投的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常住地 是否取得境
外居留权
1 孙云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男 中国 四川省成都市 否
2 王诚 副董事长 男 中国 四川省成都市 否
3 吴天凤 董事 女 中国 四川省成都市 否
4 邹仲平 董事 男 中国 四川省成都市 否
5 罗毅 董事 男 中国 四川省成都市 否
6 郑建伟 董事 男 中国 四川省成都市 否
7 卢喆宇 董事 男 中国 四川省成都市 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包括间接持有)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 5%以上的情况如下表:
序号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持股比例
1 川能动力 000155.SZ 46.83%
2 能投发展 1713.HK 36.71%
3 广安爱众 600979.SH 12.15%
4 西昌电力 600505.SH 18.32%
因清华大学拟将其持有的清华控股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四川能投,若上述无偿划转事项实施完成,四川能投还将通过清华控股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 5%以上的情况如下表:
序号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持股比例
1 辰安科技 300523.SZ 8.16%
2 诚志股份 000990.SZ 15.30%
3 启迪环境 000826.SZ 7.97%
4 紫光股份 000938.SZ 48.48%
5 紫光国微 002049.SZ 32.39%
6 同方股份 600100.SH 6.28%
7 学大教育 000526.SZ 18.73%
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清华大学持有清华控股 100%股权,清华控股持有紫光集团51%股权,清华大学通过清华控股、紫光集团及其子公司间接持有紫光股份、紫光国微、学大教育及同方股份相关股份。
除前述情况外,四川能投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清华大学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重大决策部署要求,拟无偿划转清华控股 100%股权。清华控股的业务覆盖多个国家战略新兴产业领域,与四川能投产业布局高度契合,双方战略协同性高。因此,四
川能投拟参与清华控股校企改革工作。四川能投与清华大学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签署了《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以无偿划转方式接收清华大学持有的清华控股 100%股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四川能投通过博奥生物集团有限公司(清华控股持有69.3227%股权)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42,919,57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4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制定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以无偿划转方式接收清华大学持有的清华控股 100%股权,导致通过博奥生物集团有限公司间接
[2021-12-13] (688321)微芯生物: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清华大学)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微芯生物
股票代码:688321.SH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清华大学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清华大学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复,同时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得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审批批复,《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须经以上部门批准确认后方可生效。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附表...... 14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微芯生物 指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清华大学
四川省国资委 指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川能投 指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被划转标的 指 清华大学所持清华控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清华控股 指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划转协议》 指 《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
教育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本次划转 指 清华大学与四川能投签署《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
议》,无偿划转其持有清华控股100%的股权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因本次划转导致清华大学不再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报告书 指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清华大学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
法定代表人 邱勇
开办资金 184,219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00000400000624D
机构性质 事业单位
培养高等学历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哲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
文学类、历史学类、理学类、工学类、医学类、管理学类、艺术学类学
宗旨和业务范围 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教育学类学科硕士研究生和
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博士后培养相关科学研究、继续教育、专业培训与
学术交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清华大学主要领导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 职务
区永久居留权
邱勇 男 中国 北京 无 校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序号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直接与间接持股比例
1 紫光股份 000938.SZ 48.48%
2 诚志股份 000990.SZ 15.30%
3 同方股份 600100.SH 6.28%
序号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直接与间接持股比例
4 辰安科技 300523.SZ 8.16%
5 启迪环境 000826.SZ 7.97%
6 紫光国微 002049.SZ 32.39%
7 学大教育 000526.SZ 18.73%
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清华控股 100%股权,清华控股持有紫光集团 51%股权,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清华控股、紫光集团及其子公司间接持有紫光股份、紫光国微、学大教育及同方股份相关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文件的要求,清华大学拟将所持有的清华控股10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四川能投,实现校属企业的体制改革。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本次无偿划转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购买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清华控股100%股权,清华控股持有博奥生物集团有限公司69.32%股权,博奥生物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42,919,57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4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双方
《划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2021年12月10日在北京市签署。
甲方(划出方):清华大学
乙方(划入方):四川能投
(二)划转标的、划转基准日
1.此次划转标的为甲方持有的清华控股100%的股权。
2.本次无偿划转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
(三)职工安置
本次划转不涉及职工安置。
(四)债权、债务的承担
本次划转不涉及债权、债务关系调整,清华控股的债权、债务由清华控股自行依法享有和承担。
(五)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仅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正式生效: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本次股权划转获得教育部批准;
3.四川省国资委批准乙方接收标的公司100%股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不存在对外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在本报告书中披露的以外,本次权益变动未附加其他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等其他安排。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直接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批准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的程序
2021年12月8日,经清华大学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二)划入方已履行的程序
2021年12月10日,经四川能投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1.清华大学关于本次划转获得教育部批复。
2.四川能投关于本次划转获得四川省国资委最终审批批复。
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对本次划转事项的经营者集中审查(若涉及)。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领导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划转协议》。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询。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十号深圳生物孵化基地2号楼601-606室
电话:86-755-2695207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校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2021-12-04] (688321)微芯生物:关于公司产品西达本胺续约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公告
证券代码:
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 2021-095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西达本胺续谈纳入 《国家医保目录》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
021 年 1 2 月 3 日, 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发布 的《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
品目录( 2 021 年)的通知 》 【医保发( 2 021 5 0 号】, 深圳微芯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产品西达本胺片(爱
谱沙 ? )续谈成功,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
险药品目录( 2 021 年)》(以下简称《国家医保目录》)。 该产品具
体情况如下:
一、产品情况
药品
通用 名称:西达本胺 片
注册类别:化学药品第
1.1 类
药品分类:抗肿瘤药及免疫调节剂
其他抗肿瘤药物
医保分类:乙类
编号:
141
剂型:口服常释剂型
独家品种:是
医保支付标准:
医保支付标准:343 343 元(元(5mg/5mg/片)片)(维持原支付标准)(维持原支付标准)
功能主治:限既往至少接受过
功能主治:限既往至少接受过11次全身化疗的复发或难治的次全身化疗的复发或难治的外周外周 T T 细胞淋巴瘤(细胞淋巴瘤(PTCLPTCL)患者)患者
协议有效期:
协议有效期:截截至至20220233年年1212月月3131日日
二、风险提示
二、风险提示
公司产品西达本胺
公司产品西达本胺片片已于已于20172017年年77月进入国家医保目录,月进入国家医保目录,22001919年年1111月月续约至续约至20212021年年1212月月3131日日,,本次续约进入国家医本次续约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将有利于该产品的销售,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积极的作用,保目录将有利于该产品的销售,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积极的作用,预计短期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预计短期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2021年年1212月月44日日
[2021-12-02] (688321)微芯生物:自愿披露关于公司产品西达本胺新适应症在日本获批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
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 2021-094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自愿披露关于公司产品西达本胺新适应症在日本获批上市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作
方沪亚生物国际有限责任公司(美国企业,以下简称“沪亚”)
近日收到了日本医药品医疗器械综合机构( PMDA )批准西达本胺
(海外编号 HBI 8000 )上市的批件,用于单药治疗复发性或难
治性( R/R )外周 T 细胞淋巴瘤( PTCL )。这是西达本胺继 2021
年 6 月在日本获批用于单一疗法治疗复发性或难治性( R/R )成
人 T 细胞白血病( ATL )之后,在日本再次获批上市的新的一种
肿瘤适应症。本次获批,公司将获得对应的里程碑收入及未来相
应比例的销售分成。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市场 环境变化、销售
渠道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1
、 产品名称:西达本胺(海外编号: HBI 8000
商品名
商品名::HiyastaHiyasta?
适应症:单药治疗复发性或难治性(
适应症:单药治疗复发性或难治性(R/RR/R)外周)外周TT细胞淋巴细胞淋巴瘤(瘤(PTCLPTCL))
2
2、、药品的其他情况药品的其他情况
西达本胺是公司独家发现的新分子实体药物,机制新颖,是
西达本胺是公司独家发现的新分子实体药物,机制新颖,是全球首个亚型选择性组蛋白去乙酰化酶(全球首个亚型选择性组蛋白去乙酰化酶(HDACHDAC)抑制剂和全球首)抑制剂和全球首个获批治疗外周个获批治疗外周TT细胞淋巴瘤和联合内分泌药物治疗雌激素受细胞淋巴瘤和联合内分泌药物治疗雌激素受体阳性乳腺癌患者的口服药物,属于表观遗传调控剂类药物。体阳性乳腺癌患者的口服药物,属于表观遗传调控剂类药物。
2021
2021年年66月,西达本胺用于单一疗法治疗复发性或难治性月,西达本胺用于单一疗法治疗复发性或难治性((R/RR/R)成人)成人TT细胞白血病(细胞白血病(ATLATL)获得日本医药品医疗器械综合)获得日本医药品医疗器械综合机构(机构(PMDAPMDA)批准上市。这是西达本胺继)批准上市。这是西达本胺继20132013年在中国获批外年在中国获批外周周TT细胞淋巴瘤及细胞淋巴瘤及20192019年乳腺癌适应症之后,在日本首次获批年乳腺癌适应症之后,在日本首次获批上市的新的一种肿瘤适应症,也是中国本土企业首个自主研发的上市的新的一种肿瘤适应症,也是中国本土企业首个自主研发的原创新药在海外获批上市,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原创新药在海外获批上市,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2021年年66月月2525日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021--057057)。)。
外周
外周TT细胞淋巴瘤(细胞淋巴瘤(PTPTCLCL)是一组高度异质性的淋巴细胞异)是一组高度异质性的淋巴细胞异常恶性增殖性疾病,属于非霍奇金淋巴瘤,包括来自胸腺起源的常恶性增殖性疾病,属于非霍奇金淋巴瘤,包括来自胸腺起源的成熟成熟TT细胞及细胞及NKNK细胞肿瘤。基于日本细胞肿瘤。基于日本5555例侵袭性例侵袭性PTCLPTCL患者的患者的2b2b期研究数据期研究数据,HBI,HBI--80008000研究数据表明,尽管疾病处于晚期,具研究数据表明,尽管疾病处于晚期,具有难治性及复发性,有难治性及复发性,但鉴于显示出具有临床意义的反应和可接受但鉴于显示出具有临床意义的反应和可接受的安全性的安全性,,西达本胺的上市有望解决这一患者群体中未满足的重西达本胺的上市有望解决这一患者群体中未满足的重要医疗需求。要医疗需求。
二、风险提示
二、风险提示
西达本胺本次在日本获批后,沪亚即可商业化生产西达本胺,
西达本胺本次在日本获批后,沪亚即可商业化生产西达本胺,公司将获得对应的里程碑收入及未来相应比例的销售分成。但具公司将获得对应的里程碑收入及未来相应比例的销售分成。但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销售渠道等多种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销售渠道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素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暂无法预估销售分成对公司近期业绩的影响。敬具有不确定性,暂无法预估销售分成对公司近期业绩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2021年年1212月月22日日
[2021-12-02] (688321)微芯生物: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1
证券代码:
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 2021 0 9 3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 以上 股东减持 超过 1 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 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 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 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有公司股份 数量 为 24 555 745 股 ,持
有公司 股 份 比例将 从 6.98% 减少至 5.9 8 。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 021 年 11 月 3 0 日
收到公司股东 LAV One (Hong Kong) Co., Limited (以下 简称 LAV One 及其
一致行动人 Vertex Technology Fund (III) Ltd (以下简称 Vertex 发来的《关于
权益变动 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
披露
义务
人基
本信
息
名称
LAV One
(Hong Kong) Co., Limited 及其一致行动人 Vertex
Technology Fund (III) Ltd
注册地址
LAV One
中国香港
Vertex
新加坡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0 月 20 日 2021 年 11 月 30 日
权益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股
减持比例
2
变动
变动明细明细
集中竞价
集中竞价
2021/10/20
2021/10/20--2021/11/302021/11/30
人民币普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
631,8
631,82255
0.
0.154154%%
大宗交易
大宗交易
2021/10/20
2021/10/20--2021/11/302021/11/30
人民币普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
3,494
3,494,000,000
0.
0.851851%%
合计
合计
-
-
-
-
4
4,,112525 ,,825825
1
1.0.00505%%
备注:
备注:
1
1、、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股)(股)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股)(股)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LAV One (Hong
LAV One (Hong Kong) Co., Kong) Co., LimitedLimited
合计持有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10
10,9,93535,,668668
2.66
2.66%%
6
6,8,80909,,843843
1
1.6.666%%
其中:无限售条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件流通股股份
10,935,668
10,935,668
2.66
2.66%%
6,809
6,809,,843843
1.66
1.66%%
Vertex
Vertex Technology Technology Fund (III) LtdFund (III) Ltd
合计持有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17,745
17,745,,902902
4.32
4.32%%
17,745
17,745,,902902
4.32
4.32%%
其中:无限售条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件流通股股份
17,745
17,745,,902902
4.32
4.32%%
17,745,902
17,745,902
4
4.32%.32%
备注:本次权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三、其他情况说明 1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计划:按照、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计划:按照 20220211年年77月月66日披露的《股东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2020--005959),),LAV OneLAV One、、VertexVertex因自身资金需因自身资金需
3
要,自本减持公告之日起
要,自本减持公告之日起15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即20202121年年77月月2277日至日至20220222年年11月月2222日日))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合计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合计数量不超过24,624,64343,,230230股(若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本的6%6%。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90日内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2%。减持价格区间将按照减持计划实施。减持价格区间将按照减持计划实施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截至截至本公告本公告披露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通过完毕,通过集中竞价、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合计尚余尚余113,723,728,5778,577股股未完成。未完成。
3
3、、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2021年年1212月月22日日
[2021-12-01] (688321)微芯生物: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1
证券代码:
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 2 021 092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媒体 报道简述
近日,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微芯生物”或“公司
关注到有媒体在网络发布题为《微芯生物财务激进护航再融资》的文章。公司第
一时间关注到上述报道并立即进行了认真核实,为了避免对投资者造 成误导,现
予以澄清说明。
二、澄清 声明
针对报道中提及的问题,澄清如下:
(一)关于研发投入会计处理政策
文
章 报道: 2021 年三季度末,微芯生物开发支出账面价值 2.06 亿元,相比
2020 年同期的 1.21 亿元增加 70.21%70.21%,较 2021 年年初的 1.33 亿元增加 54.89% 。
根据 2021 年中报,微芯生物 2021 年上半年研发投入合计 1.02 亿元,资本化研
发投入 4397 万元,研发投入资本化比例 43.17% 。 2020 年同期,其研发投入合计
5909 万元,资本化研发投入 2355 万元,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39.85% 。可以看出,
微 芯生物研发投入资本化比例一直处于高位,采取了激进的研发投入会计处理政
策。
公司核实情况如下
由于医药研发高投入、高风险、长周期的特点,国内部分医药企业采取了研
发支出资本化的方式。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均根据自身药品开发的技术特征和
2
开发经验等确定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时点。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以药品上市前取
开发经验等确定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时点。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以药品上市前取得最后一次临床试验批件作为开发阶段的起点,进入开发阶段且满足资本化条件得最后一次临床试验批件作为开发阶段的起点,进入开发阶段且满足资本化条件的项目支出进行资本化。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前沿生物以开始临床的项目支出进行资本化。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前沿生物以开始临床IIIIII期研究之期研究之日作为开发阶段的起点,进入开发阶段且满足资本化条件的项目支出进行资日作为开发阶段的起点,进入开发阶段且满足资本化条件的项目支出进行资本本化;贝达药业对于化;贝达药业对于11、、22类新药自开始开展实质性类新药自开始开展实质性IIIIII期临床试验至取得生产批件期临床试验至取得生产批件的期间为开发阶段,对于以的期间为开发阶段,对于以IIII期临床试验支持上市申请的新药研发项目,自开期临床试验支持上市申请的新药研发项目,自开始开展实质性始开展实质性IIII期临床试验至取得生产批件的期间为开发阶段,进入开发阶段期临床试验至取得生产批件的期间为开发阶段,进入开发阶段且满足资本化条件的项目支出进行资本化;恒瑞医药于且满足资本化条件的项目支出进行资本化;恒瑞医药于22021021年年1111月月1919日发布日发布公告,对于需要临床试验的药品研发项目,开发阶段支出是指药品研发进入Ⅲ期公告,对于需要临床试验的药品研发项目,开发阶段支出是指药品研发进入Ⅲ期临床试验(或关键性临床试验)阶段后的研发支出,开发阶段支出经评估满足资临床试验(或关键性临床试验)阶段后的研发支出,开发阶段支出经评估满足资本化条件时,计入开发支出。因此,公司研发支出资本化会计政策与同行业公司本化条件时,计入开发支出。因此,公司研发支出资本化会计政策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不存在重大差异,且该会计政策在公司上市前后均保持一致。异,且该会计政策在公司上市前后均保持一致。
医药企业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和比例与公司的研发支出资本化会计政策、
医药企业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和比例与公司的研发支出资本化会计政策、研发管线的临床进展情况密切相关。研发管线的临床进展情况密切相关。20212021年公司开发支出增加主要原因系公司年公司开发支出增加主要原因系公司针对西达本胺弥漫大针对西达本胺弥漫大BB细胞淋巴瘤适应症等临床项目加大研发投入所致。细胞淋巴瘤适应症等临床项目加大研发投入所致。22021021年上半年和年上半年和22020020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比例分别为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比例分别为43.17%43.17%和和339.859.85%%,,同行业上市公司中,贝达药业同行业上市公司中,贝达药业22021021年上半年和年上半年和22020020年上半年研发投入资本化比年上半年研发投入资本化比例分别为例分别为39.0839.08%%和和53.9753.97%%,特宝生物,特宝生物22021021年上半年和年上半年和22020020年上半年研发投入年上半年研发投入资本化比例分资本化比例分别为别为444.264.26%%和和225.875.87%%,信立泰,信立泰22021021年上半年和年上半年和22020020年上半年研年上半年研发投入资本化比例分别为发投入资本化比例分别为61.3061.30%%和和226.196.19%%。因此,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比例与。因此,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比例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综上,公司不存在“
综上,公司不存在“20212021年都采用了较为激进的研发投入会计处理政策”年都采用了较为激进的研发投入会计处理政策”的情况的情况。公司研发支出资本化会计政策在公司上市。公司研发支出资本化会计政策在公司上市前后均保持一致,使公司研发前后均保持一致,使公司研发费用计量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费用计量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二)关于在建工程转固关于在建工程转固
文章
文章报道:报道:20212021年三季度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年三季度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3.953.95亿元,占总资产亿元,占总资产的的22.67%22.67%。根据。根据20212021年中报,在建工程共有三个项目构成,分别为成年中报,在建工程共有三个项目构成,分别为成都创新药都创新药生产基地(一期、二期)、成都创新药生产基地(三期)、成都研发中心及区域生产基地(一期、二期)、成都创新药生产基地(三期)、成都研发中心及区域总部。成都创新药生产基地(一期、二期)预算投资额总部。成都创新药生产基地(一期、二期)预算投资额2.82.8亿元,累计投入亿元,累计投入112.74%112.74%,,
3
已经显著超出预算。根据
已经显著超出预算。根据20202020年年报及年年报及20212021年中报介绍,一期项目已竣工验收,年中报介绍,一期项目已竣工验收,并收到并收到GMPGMP符合性通知书和药品生产许可证(符合性通知书和药品生产许可证(AA证);二期项目已完成厂房、证);二期项目已完成厂房、生产及辅助设施工程建设,并完成了西奥罗尼原料药及胶囊研究。这说明该项目生产及辅助设施工程建设,并完成了西奥罗尼原料药及胶囊研究。这说明该项目已经符合转固条件,但奇怪的是仍有已经符合转固条件,但奇怪的是仍有2.482.48亿元挂在在建工程科目,存在延迟转亿元挂在在建工程科目,存在延迟转固之嫌。成都研发中心及区域总部项目预算投资额固之嫌。成都研发中心及区域总部项目预算投资额2.672.67亿元,累亿元,累计投入计投入99.91%99.91%。。根据根据20212021年中报,项目年中报,项目20172017年年1010月开始动工,目前即将完成竣工验收,但是月开始动工,目前即将完成竣工验收,但是该项目仍有该项目仍有2.672.67亿元挂在在建工程科目,几乎没有做过转固处理,恐怕也存在亿元挂在在建工程科目,几乎没有做过转固处理,恐怕也存在刻意延迟转固之嫌。刻意延迟转固之嫌。
公司核实情况如下
公司核实情况如下::
成都创新药生产基地(一期、二期)项目包括非肿瘤创新药生产及辅助设施
成都创新药生产基地(一期、二期)项目包括非肿瘤创新药生产及辅助设施(一期)、肿瘤创新药生产及辅助设施(二期),为原创抗(一期)、肿瘤创新药生产及辅助设施(二期),为原创抗22型糖尿病新药西格型糖尿病新药西格列他钠和原创抗肿瘤新药西奥罗尼在成都市高新西部园区配套建设符合美国、欧列他钠和原创抗肿瘤新药西奥罗尼在成都市高新西部园区配套建设符合美国、欧盟盟cGMP cGMP 标准和中国标准和中国GMP GMP 标准的小分子药物生产基地。标准的小分子药物生产基地。其中其中,成都创新药生,成都创新药生产基地(一期、二期)项目产基地(一期、二期)项目中质检楼和综合楼于中质检楼和综合楼于22020020年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转入固定资产;成都创新药生产基地(一期、二期)项目中西格列他钠原料药、转入固定资产;成都创新药生产基地(一期、二期)项目中西格列他钠原料药、制剂生产线已于制剂生产线已于22021021年年77月通过月通过GGMPMP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满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满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关于厂房与设施、设备管理等要求,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范》中关于厂房与设施、设备管理等要求,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取得四川取得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川“川22021071021071”号《药品”号《药品GGMPMP现场检查结果通知书现场检查结果通知书》》并已将相应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成都创新药生产基地(一期、二期)项目中并已将相应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成都创新药生产基地(一期、二期)项目中西奥罗尼原料药、制剂生产线尚未转固系由于西奥罗尼处于西奥罗尼原料药、制剂生产线尚未转固系由于西奥罗尼处于IIIIII期期临床试验,尚临床试验,尚未达到未达到GGMPMP验收阶段验收阶段,不满足转入固定资产的条件。,不满足转入固定资产的条件。
成都研发中心及区域总部项目系公司在成都高新区建设的区域运营总部及
成都研发中心及区域总部项目系公司在成都高新区建设的区域运营总部及研发中心研发中心,,目前目前已完工已完工正在办理相关竣工验收手续正在办理相关竣工验收手续。由于公司的成都研发中心及。由于公司的成都研发中心及区域总部为研发、管理所建设,目前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成都研发区域总部为研发、管理所建设,目前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成都研发中心及区域总部不满足转入固定资产的条件。中心及区域总部不满足转入固定资产的条件。
综上
综上,,公司不存在公司不存在“刻意“刻意延迟转固延迟转固””的情形的情形。。公司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公司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的条件符合的条件符合会计准则要求和医药行业的法规要求。会计准则要求和医药行业的法规要求。
(三)关于关于政府政府补助补助
文章
文章报道:政府补助对于微芯生物业绩也有较大贡献。报道:政府补助对于微芯生物业绩也有较大贡献。20212021年前三季度,年前三季度,
4
公司其他收益
公司其他收益18431843万元。根据万元。根据20202020年年年年报及报及20212021年中报披露,其他收益全部年中报披露,其他收益全部来自政府补助。来自政府补助。
公司核实情况如下:
公司核实情况如下:
2
2020020年度年度,,公司公司其他其他收益为收益为2,32,395.4495.44万元万元;;22021021年年11--99月月,,公司其他收益公司其他收益为为1,1,842.86842.86万元万元,,均来自政府补助均来自政府补助。目前国家及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生物医药行业。目前国家及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生物医药行业的发展,鼓励生物医药企业勇于创新及开拓。的发展,鼓励生物医药企业勇于创新及开拓。公司作为公司作为一家自主研发新分子实体一家自主研发新分子实体药物的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申请了多项研究课题并取得一药物的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申请了多项研究课题并取得一系列成果,获得了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公司的政府补助系根据研系列成果,获得了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公司的政府补助系根据研发进展和研发成果向有关部门申请后获得,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并拓发进展和研发成果向有关部门申请后获得,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并拓展产品管线展产品管线。。
综上,
综上,公司已经基于核心技术平台建立了从临床前候选药物公司已经基于核心技术平台建立了从临床前候选药物筛筛选到创新药产选到创新药产品商业化的全产业链品商业化的全产业链布局布局,近年来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对政府补助不存在重大依,近年来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对政府补助不存在重大依赖。赖。
(四)关于关于产品线薄弱产品线薄弱
文章
文章报道:微芯生物成立时间比信达生物、君实生物早了足足十年,但是其报道:微芯生物成立时间比信达生物、君实生物早了足足十年,但是其目前销售额仅为后者的零头,错失创新药的黄金时代,背后的原因在于微芯生物目前销售额仅为后者的零头,错失创新药的黄金时代,背后的原因在于微芯生物产品线过于薄弱。……从研发管线上来看,微芯生物目前处于临床三期的品种并产品线过于薄弱。……从研发管线上来看,微芯生物目前处于临床三期的品种并不多,期待值不高。在研发路线上,微芯生物采用的是差异化开发策略,远离单不多,期待值不高。在研发路线上,微芯生物采用的是差异化开发策略,远离单抗、双抗、细胞治疗等热门靶点,做的大部分是冷门品种。抗、双抗、细胞治疗等热门靶点,做的大部分是冷门品种。
公司核实情
公司核实情况如下:况如下:
公司是国内最早开展原创新药研发的公司之一,致力于为患者提供可承受
公司是国内最早开展原创新药研发的公司之一,致力于为患者提供可承受的、临床亟需的、具有革命性疗效的创新机制药物,坚持以原始创新来满足未被的、临床亟需的、具有革命性疗效的创新机制药物,坚持以原始创新来满足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公司主要产品均为自主研究发现与开发的新分子实体且作用机满足的临床需求。公司主要产品均为自主研究发现与开发的新分子实体且作用机制新颖的原创新药,其中已获批上市的国家制新颖的原创新药,其中已获批上市的国家11类原创新药西达本胺是全球首个亚类原创新药西达本胺是全球首个亚型选择性组蛋白去乙酰化酶(型选择性组蛋白去乙酰化酶(HDACHDAC)抑制剂;已获批上市的国家)抑制剂;已获批上市的国家11类原创新药类原创新药西格列他钠是全球首个获批治疗西格列他钠是全球首个获批治疗22型糖尿病的型糖尿病的PPARPPAR全激动剂,在糖尿病领域,全激动剂,在糖尿病领域,以噻唑烷二酮(以噻唑烷二酮(TZDTZD)类为代表的的)类为代表的的PPARPPARγ激动剂开创了胰岛素增敏剂时代,γ激动剂开创了胰岛素增敏剂时代,由于安全性由于安全性隐患而受到市场限制隐患而受到市场限制。。西格列他钠在上述背景下创新性地引入了平衡西格列他钠在上述背景下创新性地引入了平衡的的PPARPPAR全激动剂设想,旨在最大化发挥全激动剂设想,旨在最大化发挥PPARPPAR激动剂在胰岛素增敏、脂质代谢激动剂在胰岛素增敏、脂质代谢
5
以及能量代谢平衡方面的综合疗效同时降低单一亚型激动剂的潜在风险。尽管临
以及能量代谢平衡方面的综合疗效同时降低单一亚型激动剂的潜在风险。尽管临床研究已经显示出其上述临床特点,但是作为全球第一个该机制药物,相比于现床研究已经显示出其上述临床特点,但是作为全球第一个该机制药物,相比于现有其他上市药物,西格列他钠仍处在临床应用的初级阶段,相信随着更多正在和有其他上市药物,西格列他钠仍处在临床应用的初级阶段,相信随着更多正在和即将开展的临床研究的结果获取以及临床应用的深入,临床医生和患者从研究证即将开展的临床研究的结果获取以及临床应用的深入,临床医生和患者从研究证据和实际体验中进一步了解西格列他钠带来的综合获益,它的临床价值和市场影据和实际体验中进一步了解西格列他钠带来的综合获益,它的临床价值和市场影响力会得到真正的体现;处于临响力会得到真正的体现;处于临床阶段的三通路肿瘤靶向抑制剂西奥罗尼、高选床阶段的三通路肿瘤靶向抑制剂西奥罗尼、高选择性择性JAK3JAK3激酶抑制剂激酶抑制剂CS12192CS12192亦均为国家亦均为国家11类原创新药,且全球尚无同类机制类原创新药,且全球尚无同类机制的药物获批上市,将带来差异化的临床治疗价值和独特的市场定位。上述产品具的药物获批上市,将带来差异化的临床治疗价值和独特的市场定位。上述产品具有多种适应症拓展潜力,在多项适应症领域进行全球同步开发与商业化。有多种适应症拓展潜力,在多项适应症领域进行全球同步开发与商业化。
总体上看,公司在研管线品种丰富,目前已上市或临床阶段的品种都体现了
总体上看,公司在研管线品种丰富,目前已上市或临床阶段的品种都体现了公司一脉相承的创新药策略,都具有独特的临床应用和市场价值。公司专注对人公司一脉相承的创新药策略,都具有独特的临床应用和市场价值。公司专注对人类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威胁的恶性肿瘤、代谢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中枢神经类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威胁的恶性肿瘤、代谢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抗病毒等五大领域的原创新药研发,药物形式系统疾病及抗病毒等五大领域的原创新药研发,药物形式也兼顾传统小分子化学也兼顾传统小分子化学药物和抗体及核酸等大分子药物。随着公司成都研发中心的成立和研发队伍的稳药物和抗体及核酸等大分子药物。随着公司成都研发中心的成立和研发队伍的稳步扩充,后续产品链的建设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开展,为公司的长期良性发展奠定步扩充,后续产品链的建设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开展,为公司的长期良性发展奠定良好基础。良好基础。
三、其他其他声明声明
截至目前,公司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要求,
截至目前,公司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2021年年1212月月11日日
[2021-11-19] (688321)微芯生物: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1-091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1〕10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公司将与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问询函》要求,对问询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后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问询回复,并在规定期限内将有关材料报送至上交所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发行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本次发行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10] (688321)微芯生物:自愿披露关于西达本胺联合替雷利珠单抗治疗非小细胞肺癌II期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1-090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自愿披露关于西达本胺联合替雷利珠单抗治疗非小细胞肺
癌 II 期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申请为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在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后,若在受理之日起 60 日内未收到药品审评中心的否定或质疑意见的,公司便可以按照提交的方案开展临床试验。临床试验能否最终开展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签发的 IND(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受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西达本胺片
受理号:CXHL2101637 国
适应症:西达本胺联合 PD-1 抑制剂替雷利珠单抗一线治疗PD-L1 表达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
临床阶段: II 期临床试验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临床试验
申请人: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
2、药品的其他情况
西达本胺(Chidamide;商品名为“爱谱沙/Epidaza”),国家 1 类原创新药,是公司独家发现的新分子实体药物,机制新颖,是全球首个亚型选择性组蛋白去乙酰化酶(HDAC)抑制剂,可单独或联合其他药物解决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恶性肿瘤等疾病。目前已有两个适应症成功获批上市,用于治疗外周 T 细胞淋巴瘤和乳腺癌。
非小细胞肺癌是除小细胞肺癌外所有肺癌组织分型的总称,包括鳞状细胞癌、腺癌和大细胞癌,非小细胞肺癌约占总体肺癌患者的 85%。西达本胺联合免疫治疗已经在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显示出初步但比较明确的联合用药疗效,进一步证实了西达本胺的独特作用机制对非小细胞肺癌有效。
替雷利珠单抗(BGB-A317)是一款由百济神州的免疫肿瘤生物平台研发的候选药物,是一种在研的人源性单克隆抗体,它属于一类被称为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的肿瘤免疫药物,能与细胞表面受体 PD-1 结合。目前替雷利珠单抗正作为单药疗法及联合疗法开发针对一系列实体瘤和血液肿瘤治疗适应症。
二、风险提示
本次申请为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在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后,若在受理之日起 60 日内未收到药品审评中心的否定或质疑意见的,公司便可以按照提交的方案开展临床试验。考虑到创新药的临床试验周期较长且不确定性较大,须在开展一系列临床试验并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方可上市,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临床试验、审批的结果以及时间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考虑到研发周期长、投入大,过程中不可预测因素较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02] (688321)微芯生物: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9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1〕88 号)。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
[2021-10-30] (688321)微芯生物: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8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
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
议”)。本次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何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2、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30] (688321)微芯生物: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591元
每股净资产: 3.314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3%
营业总收入: 2.7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24亿元
[2021-10-21] (688321)微芯生物:关于5%以上股东累计减持达5%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7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累计减持达 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8,681,570 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7.93%减少至 6.98%。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收到公司股东 LAV One (Hong Kong) Co., Limited(以下简称“LAV One”) 及
其一致行动人 Vertex Technology Fund (III) Ltd(以下简称“Vertex”)发来的《关
于权益变动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 LAV One (Hong Kong) Co., Limited 及其一致行动人 Vertex
名称
披露 Technology Fund (III) Ltd
义务 LAV One:中国香港
人基 注册地址
Vertex:新加坡
本信
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9 月 21 日-2021 年 10 月 19 日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权益 (股) (%)
变动 集中竞价 2020/9/21-2021/10/19 人民币普通股 12,016,745 2.93%
明细 大宗交易 2020/9/21-2021/10/19 人民币普通股 8,519,300 2.07%
合计 - - 20,536,045 5.00%
备注:
1、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持股数量(股) (%) (股) 例(%)
LAV One 合计持有股份 25,364,167 6.18% 10,935,668 2.66%
(Hong Kong) 其中: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股份 25,364,167 6.18% 10,935,668 2.66%
Co., Limited
Vertex 合计持有股份 23,853,448 5.81% 17,745,902 4.32%
Technology
其中:无限售条
Fund (III) Ltd 件流通股股份 23,853,448 5.81% 17,745,902 4.32%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计划:按照 2021 年 7 月 6 日披露的《股
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LAV One、Vertex 因自身资金
需要,自本减持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1 年 7 月 27 日
至 2022 年 1 月 22 日)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减持其
所持有公司股份,合计数量不超过 24,643,230 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减持价格区间将按照减持计划实施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尚余 17,854,402 股未完成。
3、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1 日
[2021-10-20] (688321)微芯生物:关于国家药监局批准西格列他钠片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6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家药监局批准西格列他钠片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 年 10 月 19 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官方网
站公示,国家药监局批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微芯药业有限公司申报的 1 类创新药西格列他钠片上市。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药品名称:西格列他钠片
商品名:双洛平/ Bilessglu
剂型:片剂
规格:16m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1 类
适应症:本品单药适用于配合饮食控制和运动,改善成人 2 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
申请人:成都微芯药业有限公司
2、该药品研发及相关情况
2019 年 9 月,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递交的本药品注册申请获受
理(受理号:CXHS1900032 国)。
国家 1 类新药西格列他钠是公司自主设计、合成、筛选和开发的新一代胰岛素增敏剂类新分子实体,是一种过氧化物酶体增殖物激活受体(PPAR)全激动剂,对 PPARγ、PPARα和 PPARδ3 个亚型均具有适度的激活活性,并诱导下游与胰岛素敏感性、脂肪酸氧化、能量转化和脂质转运等功能相关的靶基因表达,抑制与胰岛素抵抗相关的 PPARγ受体磷酸化。西格列他钠具有改善胰岛素抵抗、改善血脂异常和降低冠状动脉疾病风险、减轻脂肪肝和降低甘油三酯,改善能量代谢的作用。该品种上市为成人 2 型糖尿病患者提供了新的治疗选择。
此外,前期的临床试验研究显示,PPARγ可以促进肝脏脂肪转移至皮下,同时 PPARδ/α可以促进肝脏的脂肪氧化和脂质转化,从而降低循环脂质水平,对脂代谢紊乱和脂肪肝有保护作用。因此,其不但显示出对 2 型糖尿病患者的胰岛素抵抗、血糖、血脂异常等具有良好的治疗效果,同时还显示出对于胰岛、肝脏、肾脏等组织器官的保护潜力。
二、风险提示
公司高度重视药品研发,并严格控制药品研发、制造及销售环节的质量及安全。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不仅药品的前期研发以及产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而且药品获得批件后生产和销售也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0 日
[2021-10-15] (688321)微芯生物: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5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
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 年 7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微芯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99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0.4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21,500,000.00 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76,311,750.00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45,188,25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9 年 8 月 6 日到账,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1900341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或由公司与子公司成都微芯药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西奥罗尼美国研发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用于公司西奥罗尼美国研发项目,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深圳微芯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西奥罗尼美国研发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1-074)。
(一)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募投项目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西奥罗尼治疗复
Chipscreen 发/难治性小细 招商银行股份
Biosciences 胞肺癌患者的多
有限公司深圳 NRA755953445932301
(United States) 中心 1b/2 期临
Limited 分行
床试验(美国)
研发项目
(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 Chipscreen Biosciences (United States) Limited 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
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协议”或“本协议”)。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开户银行、 安信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Chipscreen Biosciences (United States) Limited
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丁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
1、鉴于乙方为甲方全资子公司,甲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西奥罗尼治疗复发/难治性小细胞肺癌患者的多中心 1b/2 期临床试验(美国)研发项目”实施主
体为乙方,乙方已在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NRA755953445932301,截至 2021 年 9 月 15 日,专户余额为 0 元。该专户仅用
于乙方“西奥罗尼治疗复发/难治性小细胞肺癌患者的多中心 1b/2 期临床试验(美国)研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乙方承诺如有存单,在到期后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保荐机构。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丙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丁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乙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丁方应当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乙方和丙方应当配合丁方的调查与查询。丁方对甲方、乙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乙方授权丁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濮宋涛、叶清文可以随时到丙方查询、复印乙方专户的资料;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上述保荐代表人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丁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丙方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甲方、乙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丁方。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乙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募
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和丙方应及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丁方,同 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丁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丁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约定的信息内容向甲方、乙方和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丁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丁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丁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乙方可以主动或在丁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丁方发现甲方、乙方、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乙、丙和丁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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