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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 (688312)燕麦科技:燕麦科技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增减变动幅度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总收入 427,647,467.77 350,363,861.94 22.06
营业利润 134,247,906.37 114,175,808.00 17.58
利润总额 132,191,883.75 114,416,769.07 15.5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122,402,510.27 102,281,552.96 19.67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102,482,797.06 87,795,789.74 16.73
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85 0.81 4.9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74 11.86 下降2.12个百分点
增减变动幅度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
总资产 1,389,160,984.58 1,279,370,930.48 8.58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 1,320,021,068.67 1,207,279,716.12 9.34
权益
股本 144,091,816.00 143,478,696.00 0.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9.16 8.41 8.92
每股净资产(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2,764.75 万元,较上年度同期上升 22.06%,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积极加强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力度,促使产品销量提升带来营业收入增长。另外公司不断完善产品布局,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可穿戴设备的检测实现了显著增长。
2.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2,240.25 万元,较上年度同期上涨 19.6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48.28 万元,较上年度同期上升 16.73%,基本每股收益 0.85 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4.94%。
3.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32,002.11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9.34%,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业绩稳步提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 12,240.25 万元,增加未分配利润。
4.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21 年研发投入总额约为 8,871.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9.57%。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主要原因
不适用。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准确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2022-02-22] (688312)燕麦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8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50 号),同意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燕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5,921,6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9,801,217.5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26,120,382.45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
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36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
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 2020 年 6 月 11 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自动化测试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年产 2400 台/套智能化测试设备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燕麦(杭州)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该事项已经 2022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2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燕麦(杭州)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年产2400 台/套智能化测试设备项目》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由公司、子公司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2022 年 2月 21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燕麦(杭州)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账 专户余额
开户主体 募投项目 开户银行
号 (元)
年产 2400 台/
燕麦(杭州)智 招商银行股份有
套智能化测试 571916584510806 0
能制造有限公司 限公司深圳分行
设备项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及募集资金开户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一: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一”)
甲方二:燕麦(杭州)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二”,“甲
方一”与“甲方二”合称“甲方”)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 (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各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571916584510806,截至 2022 年 02 月 08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二
年产 2400 台/套智能化测试设备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于首祥、高博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二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二 1 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
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丙方督导期结束之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起
失效。
11、本协议一式拾份,各方各持贰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2022-02-17] (688312)燕麦科技: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麦科技”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周建芳女士于近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相关职务并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周建芳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 周建芳女士与公司签有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任职期间参与研发的授权专利与在审专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公司专利权属完整性的情况。
● 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进行,周建芳女士的离职未对公司整体研发实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周建芳女士于近日因个人原因辞去所任职务,并办理完毕相关离职手续,离职后将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周建芳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周建芳女士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周建芳,女,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1996 年
9 月至 1999 年 6 月,任权智(国际)有限公司软件开发工程师。2001 年 5 月至
2004 年 12 月,任中太数据通信(深圳)有限公司高级软件开发工程师。2004 年
12 月至 2006 年 5 月,任 UT 斯达康(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软件开发工程师。
2006 年 6 月至 2009 年 9 月,任北京鼎视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Firmware 软件技
术主管。2010 年 5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 UT 斯达康(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机顶
盒软件团队负责人。2015 年 10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燕麦科技技术顾问。2017
年 9 月至今,任派科斯研发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周建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21 年 8 月 19 日,
公司披露《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周建芳女士获授 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燕麦科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周建芳女士辞职后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 万股,将不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
周建芳女士的离职不会影响公司在研项目的推进和实施,目前已完成与研发团队的工作交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周建芳女士工作期间不存在作为单一发明人申请并取得任何专利。周建芳女士在公司工作期间未申请专利,工作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归属于公司或子公司所有,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周建芳女士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周建芳女士签署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周建芳女士在受聘期间还是在解除聘用关系之后,其都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使用、向别人获得、出售、泄露或向第三方提供公司的任何保密信息,不得搜集公司的任何秘密。工作期间所了解的公司秘密,应严格保守,不得使用、泄密;根据竞业限制协议的相关规定,在与公司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在劳动合同关系解除或终止后24 个月内,未经公司同意,周建芳女士不得与公司竞争者进行合作或被受雇;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不得引诱或试图引诱公司的雇员或经营管理人士离职,或另行雇佣该等人士或利用该等人士的服务等。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一)研发实力
公司构建了一支技能全面、素质过硬的研发团队,对行业理解深刻,积累了
丰富的产品研发经验。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 6 月底,公司研发
人员数量为 138 人、175 人、236 人及 251 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分别为 29.30%、
35.57%、36.53%及 35.60%,研发人员数量呈增长趋势。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核心技术及创新产品的持续开发。
(二)持续经营能力
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周建芳女士的离职亦未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目前,周建芳女士已完成与研发团队的工作交接,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工作。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研发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相对稳定。周建芳女士已办理完成工作交接,周建芳女士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研发实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周建芳女士与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包含保密、竞业禁止等条款。周建芳女士在公司工作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该等成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归属于公司或子公司。周建芳女士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
3、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周建芳女士的离职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燕麦科技核心技术人员周建芳女士的离职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7 日
[2022-02-17] (688312)燕麦科技:关于选举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麦科技”或“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分别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和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2 年 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已经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2022 年 2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刘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燕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二、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已经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刘燕女士、张国峰先生、陈清财先生、邓超先生、邹海燕先生,召集人为刘燕女士;
2、审计委员会:刘燕女士、邓超先生、邹海燕先生,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邹海燕先生;
3、提名委员会:刘燕女士、邓超先生、邹海燕先生,召集人为邓超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国峰先生、邓超先生、邹海燕先生,召集人为邓超先生。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中召集人邹海燕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委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三、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已经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王立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立亮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聘任刘燕女士
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邝先珍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李元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李嘉欣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中,董事会秘书李
元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李嘉欣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李元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燕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7 日
附件:
个人简历
1、王立亮先生个人简历
王立亮:男,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 年
7 月至 2012 年 3 月,任深圳市大路科技有限公司硬件工程师。2012 年 8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燕麦有限硬件工程师、硬件科科长。2016 年 3 月至今,历任公
司硬件科科长、产品五部部长、产品总裁、监事会主席。
2、邝先珍女士个人简历
邝先珍:女,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 年
12 月至 2004 年 6 月,任深圳市海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04 年 7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安兴纸业(深圳)有限公司会计。2008 年 9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深
圳市彩虹印刷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2 年 8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燕麦有限财务
科长。2016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
3、李元先生个人简历
李元:男,199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学学
士学位。2019 年 4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董事会秘书资格,2020 年 8 月
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历任小牛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职员、深圳乐信控股有限公司风控组长、深圳市帝显电子有限公司证券法务主管。2019 年 3 月至今任职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长助理。
4、李嘉欣女士个人简历
李嘉欣:女,199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22
年 1 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2018 年 6 月至今,历任公
司招聘主管、证券事务专员。
[2022-02-17] (688312)燕麦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下午 16: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
材料已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王立亮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续聘王立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监事
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17 日
[2022-02-17] (688312)燕麦科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2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邦凯
路 9 号邦凯科技城 2 号 C 栋 3 楼好学厅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
普通股股东人数 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76,527,01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76,527,01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3.1099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3.109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燕
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 董事会秘书邝先珍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76,518,562 99.9890 8,455 0.0110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2.01 关于选举刘燕女 76,518,562 99.9890 是
士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张国峰 76,518,562 99.9890 是
先生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陈清财 76,518,562 99.9890 是
先生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3.01 关于选举邓超先 76,518,562 99.9890 是
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邹海燕 76,518,562 99.9890 是
先生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3、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4.01 关于选举王谷先 76,518,562 99.9890 是
生为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的议案
4.02 关于选举苏东先 76,518,562 99.9890 是
生为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2.01 关于选举刘燕 1,166,649 99.2805 0 0.0000 0 0.0000
女士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
案
2.02 关于选举张国 1,166,649 99.2805 0 0.0000 0 0.0000
峰先生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2.03 关于选举陈清 1,166,649 99.2805 0 0.0000 0 0.0000
财先生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3.01 关于选举邓超 1,166,649 99.2805 0 0.0000 0 0.0000
先生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邹海 1,166,649 99.2805 0 0.0000 0 0.0000
燕先生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
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 2、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勇、郭梦玥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7 日
[2022-01-29] (688312)燕麦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四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 第一百四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
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
主席 1 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 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
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 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
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 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
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 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 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
1 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 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
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 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
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 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
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 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
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 举产生。
举产生。
二、《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由 5 名监事 第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由 3 名监事
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 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
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
议;监事会主席不能行职务或者不 议;监事会主席不能行职务或者不
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 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
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 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
议。 议。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 (688312)燕麦科技: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刘燕女士、张国峰先生、陈清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董事会同意提名邓超先生、邹海燕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邓超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邹海燕先生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邹海燕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员。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谷先生、苏东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燕:女,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1993 年 7 月
至 1995 年 8 月,任三江航天集团总体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97 年 9 月至 2006
年 7 月,历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经理、项目经理。2006 年 8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深圳市名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07 年 8 月至 2012 年 2
月任深圳市大路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2 年 3 月至 2016 年 3 月,创立燕麦
有限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 年 3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
理。2017 年 7 月至 2021 年 4 月,任公司董事长。2021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长、总经理。
张国峰: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1997 年
8 月至 1999 年 9 月在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研发及售后工程师。1999 年 9
月至 2000 年 10 月在深圳市伟令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研发工程师。2000 年
10 月至 2002 年 12 月在深圳市中兴集成电路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市场部经理。
2003 年 1 月至 2004 年 10 月在网泰金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研发经理。2004
年 11 月至 2016 年 2 月在深圳市大路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
年 3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公司产品经理。2016 年 3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公司
副总经理、董事。2017 年 7 月至 2021 年 4 月,任公司总经理、董事。2021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首席战略官、董事。
陈清财:男,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博
士生导师。2003 年 9 月至 2004 年 9 月在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担任高级软件
工程师。2004 年 9 月至今,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任教,历任副教授、教
授。2016 年 11 月至今,任中国中文信息学会理事。2019 年 11 月至今,任上海
近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陈清财先生在多个国际国内期刊以及重要国际会议发表论文 100 余篇,授权发明专利 8 项,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 863 项目,先后承担 4 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邓超: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
管理学博士学历。1991 年 3 月起在中南大学任教,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至 2020 年任中南大学商学院金融系主
任;2020 年 3 月至今任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1 月至今
任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邹海燕:男,出生于 1965 年 2 月,中国国籍,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企业管
理学专业,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英国财务会计师,印度成本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广东省财政厅主任科员,香港 KPMG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广州会计师事务所经理兼深圳负责人,香港粤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粤海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百粤金融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东高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2012 年 3 月至今,任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曾任亚洲电力设备(深圳)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8年至今,任上海财经大学特聘教授,2017 年 7 月至今,担任大健康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2 月至今兼任东莞市厚威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9 月至今,任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6 月至今,任基石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1 年 10 月至今,任深圳
市审计学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
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谷:男,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 年至2006 年,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2006 年至 2010 年,任安永华明咨询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1 年至 2013 年,任北京厚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投资总监。2013 年至 2015 年,任深圳市架桥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5 年至 2018 年,任招银国际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投资副总裁。2018
年 10 月至今,任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苏东:男,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2006 年 3 月
至 2008 年 9 月,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8 年 10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大客户销售经理。2011 年 3 月至 2014 年 1 月,任北京
途客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 年 2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 IDG 资本投资
经理。2016 年 2 月至今,任华登国际投资副总裁。
[2022-01-29] (688312)燕麦科技: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职工代表投票表决,一致同意选举王立亮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王立亮先生简历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附件:
王立亮先生简历如下:
王立亮:男,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 年
7 月至 2012 年 3 月,任深圳市大路科技有限公司硬件工程师。2012 年 8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燕麦有限硬件工程师、硬件科科长。2016 年 3 月至今,历任公
司硬件科科长、产品五部部长、监事会主席、产品总裁。
[2022-01-29] (688312)燕麦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下午 13:30 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
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立亮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五人,实际出席监事五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王谷先生和苏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第三届监事会的监事任期均为三年,
自 2022 年 2 月 16 日至 2025 年 2 月 15 日。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 提名王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1.2 提名苏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监事
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 (688312)燕麦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16 日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邦凯路 9 号邦凯科技
城 2 号 C 栋 3 楼好学厅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16 日
至 2022 年 2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1 √
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
2.00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3)人
关于选举刘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2.01 √
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张国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2.02 √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陈清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2.03 √
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 应选独立董事(2)人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邓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3.01 √
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邹海燕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3.02 √
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
4.00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关于选举王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
4.01 √
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苏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
4.02 √
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e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刊登《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312 燕麦科技 2022/2/1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2 年 2 月 11 日上午 09:00-11:3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邦凯路 9 号邦凯
科技城 2 号 C 栋 3 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
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 2022 年 2 月 11 日下
午 17:00 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物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邦凯路 9 号邦凯科技城 2
号 C 栋 3 楼董事会办公室
会议联系人:邝先珍、李元
邮编:518107
电话:0755-23243087
传真:0755-23243897
邮箱:ir@yanmade.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2 月 16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
1
则》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
2.00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刘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2.01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张国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陈清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3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
3.00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邓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3.01
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邹海燕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02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
4.00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
4.01
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苏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
4.02
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2022-01-12] (688312)燕麦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邦凯
路 9 号邦凯科技城 2 号 C 栋 3 楼好学厅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普通股股东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75,457,81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75,457,81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2.3679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2.367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燕
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 董事会秘书邝先珍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75,453,213 99.9939 4,600 0.0061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变更部 101,300 95.6563 4,600 4.3437 0 0.0000
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梦玥、蔡嘉怡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2022-01-08] (688312)燕麦科技:关于入选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入选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近日发布的《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1 年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入选 2021 年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为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办法》(粤工信规字〔2020〕3 号)要求,2021 年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公司此次入选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是对公司研发技术能力的肯定,充分体现了公司在细分市场领域的优势和品牌影响力,有利于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与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三、备查文件
《2021 年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8 日
[2021-12-25] (688312)燕麦科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7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自动化测试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
● 新项目名称:《年产 2400 台/套智能化测试设备项目》
● 新项目实施主体:燕麦(杭州)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
(1)公司拟计划终止《自动化测试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
24,262.79 万元(其中含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孳息 865.93 万元)全部用于新
项目;
(2)使用超募资金 6,350.79 万元用于新项目;
(3)新项目所需剩余部分资金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2022 年初开始施工,新项目建设周期约为 24 个月,预计 2024 年开始逐步投入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8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87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5,921,6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9,801,217.55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6,120,382.45 元,其
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8,791.50 万元(以下简称“超募资金”)。本次募
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
[2020]3-36 号)。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计划及实际投入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自动化测试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运营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建设期(月)
1 自动化测试设备及配 25,352.54 25,352.54 24
套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468.00 15,468.00 18
3 补充运营资金 13,000.00 13,000.00 -
合计 53,820.54 53,820.54 -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20,221.9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拟使用募集资 累计投入金额
金投资额
1 自动化测试设备及 深圳市燕麦科技 25,352.54 1,955.68
配套建设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深圳市燕麦科技 15,468.00 2,666.30
股份有限公司
3 补充运营资金 深圳市燕麦科技 13,000.00 13,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4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深圳市燕麦科技 2,600.00 2,600.00
股份有限公司
5 剩余超募资金 深圳市燕麦科技 6,191.50 0.00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62,612.04 20,221.98
备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终止实施原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拟终止《自动化测试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年产 2400 台/套智能化测试设备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燕麦(杭州)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变更为浙江省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区。新项目预
计总投资额为 3.92 亿元,拟使用原项目募集资金及其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孳
息合计 24,262.79 万元,使用超募资金 6,350.79 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终止实施原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拟终止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项目原计划情况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原项目为自动化测试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项目选址
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具体为深圳市光明新区邦凯城 C 栋厂房 1 楼 101 及
2、3、4 楼,面积 12,742.69 ㎡,拟投资总额为 25,352.54 万元,并已完成项目
环评备案,备案号为 GM1867。原项目为公司主营产品产能扩充项目,主要建设目的为通过改扩建自动化测试设备生产基地的方式,大幅提高公司在自动化测试设备、智能化视觉检测设备等方面的产能,并通过对生产车间、仓库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的方式,进一步提高公司生产的自动化、信息化水平,从而最终提高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满足客户对公司产品持续增长的需求。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1,955.68 万元,原项目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4,262.79 万元(其中含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孳息
865.93 万元),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银行专用账户。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公司近年稳步发展,2018 年至 2020 年营业收入从 2.44 亿增长至 3.50 亿,
同时产能也在持续扩张,公司目前在深圳地区主要的办公、研发及生产场地集中在深圳市光明区邦凯城 C 栋厂房,为租赁厂房,也是原项目即自动化测试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厂房,自 2018 年初搬厂至此,在深圳再无其他场地,故现有场地的生产和研发空间较为紧张。原项目需要较大场地及配套资源才能更好地建设实施,公司目前的场地面积显然不利于原项目的快速实施。因此需进一步扩大场地,以更好地满足公司研发生产需求。
新项目即年产 2400 台/套智能化测试设备项目选址在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区,该地为国家级开发区,交通便利,且作为杭州工业发展的重要基地,拥有国家级企业孵化器、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及全省唯一的生物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首个智能制造示范基地。新项目能够充分利用该区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优势,将有利于完善公司的产业链布局。实施新项目能进一步贯彻公司智能制造领域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升公司整体实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
四、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内容及规模
新项目为年产 2400 台/套智能化测试设备项目,建设用地位于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内,通过建设自动化、智能化测试设备研发生产基地,结合燕麦科技的研发优势、生产技术优势,加大对智能测试领域研发投入,大幅度提高产能,推动终端产业创新。
新项目总占地面积 2.66 万平方米(约 40 亩),界区内建筑面积约 7.5 万平
方米,主要建构筑物包括:厂房 A 约 3.3 万平方米,厂房 B 约 3 万平方米,地下
车库约 1.2 万平方米。
(二)项目总投资及建设方式
新项目总投资预计 39,2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 30,613.58 万元和公
司自筹资金。新项目将由燕麦(杭州)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实施建设,项目建设周期约为 24 个月。
项目总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其它费用。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费用名称 拟投入金额
1 建筑工程费 29,200
2 设备购置费 2,000
3 土地使用权费 2,400
4 建设期借款利息 600
5 流动资金 5,000
合计 39,200
(三)项目经济效益
本项目总投资为 3.92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 3.42 亿元,预计项目建成
达产后可实现年含税销售收入达 3.52 亿元,投资利润率 27.70%,年均利润总额
达 10,258 万元。所得税后,财务净现值(折现率 8%)为 16,002.40 万元(测算至
达产期后五年)。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5.43 年(含建设期)。
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将有部分现深圳地区的产能迁移至本项目,上述经济效益预测可能包含深圳地区迁移的部分产能,并不代表全部为本项目新增,亦不构成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
五、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市场前景分析
随着产业和社会发展,智能制造行业的装备要求越来越高,向着自动化、智能化方向迅速发展。测试设备作为智能制造领域的重要质量控制节点,随着终端产品不断应用新技术,测试技术和测试产业都持续发生变化:
1、测试技术由自动化向智能化升级
随着智能制造装备领域的发展,对非标设备的要求,不仅仅要实现“机器换人”,同时也要能够快速交付。“机器换人”是制造业升级的第一阶段技术升级,已帮助客户实现减少用工的目标。在电子产品的制造领域,当前的自动化非标设备,是以“见招拆招”的方式,在制造环节单个“点”上解决各种具体问题。
2、终端产品及需求多样化、全球产业格局变化催生测试产业出现新趋势
高端产品功能强化、品质提升带动测试需求提升。近年来电子产品呈现小型化、集成化、高精度和高稳定性的发展趋势。随着电子产品性能的提高,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市场对高精度、高效率、全面性的产品检测的需求更加迫切,电路板级、模组级以芯片为核所设计的最小系统,方便使用的测试对象、测试参数、测试性能等技术指标要求也随之上升。
随着产业升级及全球产业格局变化,智能装备制造行业尤其是半导体相关装备行业呈现较大的需求潜力,智能装备领域品牌竞争加剧,产业转移趋势明显。
(二)项目风险分析
[2021-12-25] (688312)燕麦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
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立亮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五人,实际出席监事五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做出的调整,是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方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监事
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2-25] (688312)燕麦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9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11 日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邦凯路 9 号邦凯科技
城 2 号 C 栋 3 楼好学厅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11 日
至 2022 年 1 月 1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1 年 12 月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312 燕麦科技 2022/1/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2 年 1 月 5 日上午 09:00-11:3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邦凯路 9 号邦凯科技城 2 号 C
栋 3 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 2022
年 1 月 5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
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物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邦凯路 9 号邦凯科技城 2号 C 栋 3 楼董事会办公室
会议联系人:邝先珍、李元
邮编:518107
电话:0755-23243087
传真:0755-23243897
邮箱:ir@yanmade.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2-17] (688312)燕麦科技:关于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6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竞买土地简要内容: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按照法定程序参与了浙江省杭州市临平街道万陈社区宗地编号为临平政工出[2021]2 号地块使用权的挂牌出让竞拍,最终以 2,400 万元竞得上述地块 26,659 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本次竞买土地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竞拍事项在公司管理层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事项概述
2021 年 8 月 28 日,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投资建设年产 2400 台/套智能化测试设备项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项目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该项目投资拟在杭州市临平区
竞拍土地打造年产 2400 台/套智能化测试设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近日,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参与了浙江省杭州市临平街道万陈社区宗地编号为临平政工出[2021]2 号地块使用权的挂牌出让竞拍,最终以 2,400 万元竞得上述
地块 26,659 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次竞拍土地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竞拍事项在公司管理层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竞拍土地基本情况
1、出让人: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2、地块编号:临平政工出[2021]2 号
3、坐落位置:东至顺风路,南至羽书街,西至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土地,北至临平街道万陈社区
4、出让面积:26,659 平方米
5、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6、出让价款:2,400 万元
三、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取得的土地未来将用于生产厂房和研发厂房等建设,通过建设自动化、智能化测试设备研发生产基地,结合公司的研发优势、生产技术优势,加大对智能测试领域研发投入,大幅度提高产能,推动终端产业创新,为公司长期稳定经营奠定基础,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07] (688312)燕麦科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5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5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
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有关事项,因此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无需再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
经达成,公司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新增的股份数量为 613,120 股,已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上市流通。本次变更后,公司总股本从 143,478,696 股增加至
144,091,816 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144,091,816 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
鉴于前述增加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 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347.8696 万元。 14,409.1816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 143,478,696 股,全部为普通 144,091,816 股,全部为普通
股。 股。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2021-11-06] (688312)燕麦科技: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3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61.312 万股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 年 11 月 10 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
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0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
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10 月 1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小清女士作为征集人就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名单内人员的异
议。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30)。
(4)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10 月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2)。
(5)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已获授予的限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
序号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归属数 获授予的限制性股
量(万股)
(万股) 票数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
156.50 61.312 39.18%
他人员(合计 68 人)
合计 156.50 61.312 39.18%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68 人。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75 名,其中
6 人已离职,不符合激励资格,1 人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 C,不符合归属条件,故本次实际完成归属登记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68 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1 年 11 月 10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61.312 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限制
本次激励计划无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本总数 143,478,696 613,120 144,091,816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 143,478,696 股增加至
144,091,816 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归属前后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数不变,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出具了《深圳市
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62 号),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10 月 25 日止,公司实际已收到 68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
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11,882,265.60元,其中,新增股本613,120元,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1,269,145.60 元。
2021 年 11 月 4 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的股份归属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 2021 年 1-9 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79,999,479.81元,公司2021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56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 144,091,816 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 2021 年 1-9 月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13,120 股,约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
为 0.4273%,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6 日
[2021-10-26] (688312)燕麦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1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
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燕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五人,实际出席董事五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
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进行调整的理由恰当、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和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由原 19.68 元/股调整为 19.38 元/股。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
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3、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作废处理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业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
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4、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
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68 名激励对象归属 61.312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
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26] (688312)燕麦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2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
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立亮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五人,实际出席监事五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监事
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进行调整的理由恰当、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和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由原 19.68 元/股调整为 19.38 元/股。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监事
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3、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作废处理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业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监事
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4、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68 名激励对象归属 61.312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监事
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26] (688312)燕麦科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6元
每股净资产: 8.762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37%
营业总收入: 2.7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999.95万元
[2021-09-07] (688312)燕麦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7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9 日(星期四)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9 月 8 日 17:00 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
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 ir@yanmade.com,说明会上公司将在信息披露
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为更好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以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就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说明会将于 2021 年 9 月 9 日 9:00-10:00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
三、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燕女士、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邝先珍女士(如
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9 月 9 日 9:00 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加本次说明会。
2、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9 月 8 日 17:00 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
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 ir@yanmade.com,说明会上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23243087
电子邮箱:ir@yanmade.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7 日
[2021-08-31] (688312)燕麦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8 日上午 11:00 以现场+通讯方
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以电子
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立亮先生主持,会议应 到监事五人,实到监事五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 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 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 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监事
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监事
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5)。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随着公司规模及业务的扩张,公司在现有深圳总部厂区的生产与研发将会出现瓶颈,同意公司拟于杭州市临平区投资建设年产 2400 台/套智能化测试设备项目(全国第二总部基地项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项目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本次选址在杭州市临平区进行项目投资,能够充分利用该区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优势,将有利于完善公司的产业链布局,进一步贯彻公司智能制造领域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升公司整体实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监事
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2021-08-31] (688312)燕麦科技: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2元
每股净资产: 8.483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72%
营业总收入: 1.6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558.49万元
[2021-08-19] (688312)燕麦科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8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邦凯
路 9 号邦凯科技城 2 号 C 栋 3 楼好学厅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0
普通股股东人数 2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98,678,06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98,678,06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8.7754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8.775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燕
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 董事会秘书邝先珍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98,515,355 99.8351 162,705 0.1649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98,491,364 99.8108 186,696 0.1892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98,515,355 99.8351 162,705 0.1649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1 关于公司 23,163,442 99.3025 162,705 0.6975 0 0.0000
《2021 年
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
划 ( 草
案)》及
其摘要的
议案
2 关于公司 23,139,451 99.1996 186,696 0.8004 0 0.0000
《2021 年
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
法》的议
案
3 关于提请 23,163,442 99.3025 162,705 0.6975 0 0.0000
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
理股权激
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2、3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 1、2、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梦玥、蔡嘉怡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
[2021-08-19] (688312)燕麦科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1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8 月 18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00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14347.8696 万
股的 1.39%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8 月 18 日为授予日,以 13.6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0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8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8 月 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利慧晶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 年 8 月 3 日至 2021 年 8 月 12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名单内人员的异议。2021年 8 月 1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28)。
4、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0)。
5、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本次激励对象均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
授予日为 2021 年 8 月 18 日,并同意以 13.6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05 名激励对
象授予 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3、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激励
计划授予日为 2021 年 8 月 18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骨干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8 月 18 日,同意以 13.6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0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8 月 18 日。
2、授予数量:200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14347.8696 万股的 1.39%。
3、授予人数:105 人。
4、授予价格:13.60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和归属安排
(1)激励计划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激励计划归属期和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归属安排 归属期限 归属权益数量占
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归属期 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40%
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归属期 至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30%
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30%
至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
占授予限制性股
姓名
[2021-08-19] (688312)燕麦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3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 16:30 以现场+通讯方式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本
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
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立亮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 监事 5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
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深圳市 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8
月 18 日,并同意以 13.6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0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0 万股限
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监事
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
[2021-08-19] (688312)燕麦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2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 16:00 以现场+通讯方式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
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
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燕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和《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燕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公
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设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8 月 18 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13.60 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05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
会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
[2021-08-03] (688312)燕麦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8 月 18 日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邦凯路 9 号邦凯科技
城 2 号 C 栋 3 楼好学厅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8 月 18 日
至 2021 年 8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
1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
2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
3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e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ee.com.cn)刊登《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312 燕麦科技 2021/8/1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1 年 8 月 16 日上午 09:00-11:3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邦凯科技城2号C栋3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 2021
年 8 月 16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
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物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邦凯路 9 号邦凯科技城 2号 C 栋 3 楼董事会办公室
会议联系人:邝先珍、李元
邮编:518107
电话:0755-23243087
传真:0755-23243897
邮箱:ir@yanmade.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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