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夫特688165≈≈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2.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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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30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19800万元至-16800万元 (公告日期:2022-01
-29)
3)02月26日(688165)埃夫特:埃夫特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机构调研:1)2022年01月21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12-31 净利润:-19330.36万 同比增:-14.39% 营业收入:11.65亿 同比增: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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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12-31│21-09-30│21-06-30│21-03-31│20-12-31
每股收益 │ -0.3700│ -0.1600│ -0.1100│ -0.0300│ -0.3800
每股净资产 │ 3.5900│ 3.8217│ 3.9211│ 3.9411│ 4.040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 3.8764│ 3.8650│ 3.8578│ 3.8509
每股未分配利润 │ --│ -0.8254│ -0.7704│ -0.6935│ -0.662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9.7100│ -4.1500│ -2.7200│ -0.7900│ -9.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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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12-31│21-09-30│21-06-30│21-03-31│20-12-31
每股收益 │ --│ -0.1632│ -0.1082│ -0.0314│ -0.3239
每股净资产 │ --│ 3.8217│ 3.9211│ 3.9411│ 4.0428
每股资本公积金 │ --│ 3.8764│ 3.8650│ 3.8578│ 3.8509
每股未分配利润 │ --│ -0.8254│ -0.7704│ -0.6935│ -0.6621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4.2711│ -2.7605│ -0.7956│ -8.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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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埃夫特 代码:688165 │总股本(万):52178 │法人:许礼进
上市日期:2020-07-15 发行价:6.35│A 股 (万):31819.57 │总经理:游玮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流通A股(万):20358.43│行业:通用设备制造业
电话:0553-5670638 董秘:康斌 │主营范围:工业机器人整机及其核心零部件、
│系统集成的研发、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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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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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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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0.3700│ -0.1600│ -0.1100│ -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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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3800│ -0.1900│ -0.1600│ -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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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1100│ -0.0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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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06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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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1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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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688165)埃夫特:埃夫特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2-007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116,458.88 113,358.38 2.74%
营业利润 -23,372.71 -19,862.92 不适用
利润总额 -23,238.96 -19,631.19 不适用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9,330.36 -16,898.45 不适用
者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31,724.27 -30,546.13 不适用
者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7 -0.38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9.71 -9.34 不适用
益率(%)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 资 产 310,685.87 330,733.29 -6.06%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 187,334.15 210,943.59 -11.19%
有者权益
股 本 52,178.00 52,178.00 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3.59 4.04 -11.19%
者的每股净资产
(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均以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填列,未经审计,最终结
果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3.以上数据及指标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经营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65 亿元,同比增长 2.74%;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 利 润 -1.93 亿元,亏损增加 0.24 亿元,亏损同比扩大
14.3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7 亿元,
亏损增加 0.12 亿元,亏损同比扩大 3.86%。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状况变化主要影响因素如下:
(1)主营业务收入构成结构优化:受益于中国“双碳”的中长期国策助
推、后疫情制造业自动化及智能化需求的反弹等宏观经济环境,结合公司机
器人产品自身差异化竞争力建设,2021 年公司的机器人整机业务在 3C、PCB
及光伏等行业实现较大增长,全年实现销售收入 4 亿元,较上年增长 86%,
占公司整体收入的 34%(2020 年:19%);2021 年公司系统集成业务实现
销售收入 7.4 亿元,较上年减少 18%,占公司整体收入的 63%(2020 年:80%),
主要受海外疫情反复、投资放缓导致相关订单获取延迟的影响,以及公司国内业务内部资源主动聚焦机器人整机业务的影响。
(2)毛利额增长:基于上述主营业务收入构成结构的优化,机器人整机业务毛利水平高于系统集成业务,报告期内实现整体毛利额 1.52 亿元,较上年增长 9%。
(3)研发费用大幅增加:为不断寻求技术突破以加强产品差异化竞争力,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21 年发生研发费用 1.10 亿元,较上年增加0.33 亿元,增长 42%。
(4)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增加:公司持续投入资源补强公司机器人整机业务销售能力及国内外管理能力,2021 年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较上年增加0.37 亿元,增长 15%。
(5)财务费用增幅较大:2021 年发生财务费用 0.18 亿元,较上年增长
79%,主要因为受欧元贬值宏观经济因素影响,产生较大欧元汇兑损失。
(6)商誉与无形资产计提减值的影响:根据公司收购的境外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海外疫情、汽车行业周期等影响因素,公司判断收购海外子公司形成的商誉和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2021 年度计提相关减值准备合计约 0.60 亿元(2020 年:1.01 亿元)。
(7)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包括政府补助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非经常性损益变动的主要原因为:公司 2021 年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减少 0.17 亿元。
2、财务状况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 31.07 亿元,较报告期初降低 6%,归属于母公
司的所有者权益为 18.73 亿元,较报告期初降低 11%。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
债率 39.50%(报告期初:36.01%)
三、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快报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2022-02-10](688165)埃夫特:埃夫特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2-006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2 月 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芜湖市鸠江区万春东路 96 号埃夫特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普通股股东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20,306,85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20,306,85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2.2222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2.222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礼进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0 人,出席 10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4 人,监事姚成翔因工作原因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康斌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20,289,250 99.9920 17,600 0.008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1 关于补选公司 27,96 99.9371 17,600 0.0629 0 0.0000
第二届董事会 7,200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文豪、顾侃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01-29](688165)埃夫特:埃夫特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2-005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埃夫特”)预计 2021 年年度将继续出现亏损,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800 万元到-19,800 万元。
2、公司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9,500万元到-33,500 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公司上年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898.4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0,546.13 万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1、主营业务的影响:得益于中国“双碳”的中长期国策助推、后疫情制造业自动化需求反弹等宏观经济环境,结合公司机器人产品自身差异化竞争力建设,2021 年公司的机器人整机业务销售收入较上年有大幅增长;但公司的系统集成业务受海外疫情反复、投资放缓导致接单延迟,国内竞争加剧、项目执行延期等多种因素影响业绩出现较大下滑,影响当期业绩。
2、期间费用的影响:为不断寻求技术突破以加强产品差异化竞争力,公司
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本期研发费用增加较大。
3、资产减值损失的影响:根据公司收购的境外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海外疫情、汽车行业周期等影响因素,公司判断因收购海外子公司形成的商誉和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预计 2021 年度计提相关减值准备合计约 6,000-8,000 万元。公司 2020 年度计提的商誉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0,110.69 万元。
4、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公司 2021 年获得的政府补助较上年有所减少。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2、公司因收购海外子公司形成的商誉和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本年度拟继续计提相关减值准备。减值测试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预计减值准备的规模在业绩预告范围内。
五、其他事项说明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5](688165)埃夫特:埃夫特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2-001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芜湖远宏工业机器人投资有限公司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夏峰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夏峰先生由于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以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夏峰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夏峰先生递交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夏峰先生自担任埃夫特董事以来,未持有埃夫特股票,在本届董事会任期内,夏峰先生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减持规定。夏峰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事项须提请埃夫特股东注意。夏峰先生在任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董事会谨向夏峰先生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芜湖远宏工业机器人投资有限
公司提名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津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审议通过选举王津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自公司股东大会补选王津华先生
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王津华先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选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补选王津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拟担任的职位要求,未发现候选人员存在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王津华先生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补选董事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补选王津华先生为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附件:王津华先生简历
王津华,男,1969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安徽省委党校研究生
学历。
王先生于 1988 年 8 月至 1992 年 8 月在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峨山小学担任
教师;1992 年 8 月至 1998 年 12 月就职于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人事局;于 1998
年 12 月至 2000 年 8 月先后担任繁昌县芦南乡党委副书记、政府副乡长、政府乡
长;于 2000 年 8 月至 2002 年 9 月担任繁昌县浮山乡党委书记;于 2002 年 9 月
至 2004 年 4 月先后担任繁昌县综合工业区管委会主任、工委书记;于 2004 年 4
月至 2006 年 4 月担任繁昌县经贸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外贸局局长;于 2006 年
4 月至 2009 年 6 月先后担任繁昌县平铺镇党委书记、镇长,繁昌县政府党组成
员、办公室主任;于 2009 年 6 月至 2012 年 2 月,历任繁昌县荻港镇党委副书
记、副镇长、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于 2012 年 2 月至 2017 年 10 月,先后担任
繁昌县政府副县长、荻港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繁昌县政府副县长,繁昌县委常委,繁昌县委常委孙村镇党委书记,繁昌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孙村镇党委
书记;于 2017 年 10 月至 2019 年 2 月先后担任繁昌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县政府副县长、党组副书记县委办公室主任、党组副书记;于 2019 年 2 月至 2021
年 11 月担任芜湖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现任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同时担任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芜湖市安泰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市公用事业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芜湖市惠城棚改建设有限公司、芜湖市产教融合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芜湖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芜湖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芜湖天使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22-01-25](688165)埃夫特:埃夫特关于职工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2-002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撒梦玲女士的辞职报告,撒梦玲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职务,辞职后撒梦玲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撒梦玲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时生效。撒梦玲女士在相关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对撒梦玲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合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职工代
表大会,补选陆雨薇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陆雨薇女士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附件:陆雨薇女士简历
陆雨薇,女,199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本科学历。2017
年 11 月加入公司,现担任公司高级行政专员。
陆雨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022-01-25](688165)埃夫特:埃夫特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2-004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本案一审被告北汽云南瑞丽汽车有限公司提起上诉,暂未开庭审理(二审)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案被上诉人(一审原告)
●涉案的金额:剩余合同价款合计人民币43,343,536.41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已向法院申请45,000,000元财产保全。鉴于本次上诉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若败诉,公司将承担本次案件的诉讼费用,并且存在无法收回上述剩余合同价款的风险,会对公司当期或者以后年度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因北汽云南瑞丽汽车有限公司汽车产业基地技术改造智能化示范生产线一期设备项目以及北汽云南瑞丽汽车有限公司汽车产业基地技术改造智能化示范生产线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案涉项目”)未按约终验,北汽云南瑞丽汽车有限公司对合同剩余货款逾期支付,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作为原告,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向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并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收到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云 31 民
初 19 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埃
夫特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收到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2021)云 31 民初 19 号)。具体一审判决结果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埃夫特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47)。
二、本次上诉情况
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收到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寄
送的民事上诉状,本案上诉人(一审被告)北汽云南瑞丽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诉人”)因不服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如下:
请求撤销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1)云 31 民初 19
号民事判决,驳回起诉或发回重审,或查明事实后依法改判:
1、上诉人无需向被上诉人支付《北汽云南瑞丽汽车有限公司生产项目(一期)(汽车产业基地技术改造项目)智能化示范生产线一期设备总承包合同》项下款项 31,203,280 元;
2、上诉人无需向被上诉人支付《北汽云南瑞丽汽车有限公司生产项目(一期)(汽车产业基地技术改造项目)智能化示范生产线改造(新增 V8 车型)项目总承包合同》项下款项 12,140,256.41 元;
3、案件受理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二审开庭传票。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向法院申请45,000,000元财产保全。鉴于本次上诉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若败诉,公司将承担本次案件的诉讼费用,并且存在无法收回上述剩余合同价款的风险,会对公司当期或者以后年度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本次公告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688165)埃夫特:埃夫特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2-003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9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万春东路 96 号埃夫特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9 日
至 2022 年 2 月 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165 埃夫特 2022/1/2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2 年 2 月 8 日上午 09:00-11:3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万春东路 96 号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3 楼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应通过现场办理登记或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非现场登记
的,参会手续文件须在 2022 年 2 月 8 日下午 17:00 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
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手续文件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保护投资者健康,公司鼓励股东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确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现场要求,接受身份核对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出示行程码、健康码、核酸检测证明等相关防疫工作。会议当日体温正常、安康码显示绿码者方可参会;谢绝所有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来现场参会;
非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来现场参会,应持有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会议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并按照会议安排保持必要的距离。若会议召开当日当地政府部门等有权机构出台新的防疫规定,公司有权要求参会者配合执行。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会议现场,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
4、会议联系人:季先萍
5、电话:0553-5670638
6、传真:0553-5635270
7、邮箱:ir@efort.com.cn
8、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万春东路 96 号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3 楼证券部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2 月 9 日召开
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2-25](688165)埃夫特:埃夫特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1-047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判决金额:剩余合同价款合计人民币43,343,536.41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已向法院申请45,000,000元财产保全。若双方未在上诉期内上诉,判决生效并顺利执行,则公司将收回合同款。若判决生效后对方未依法履行判决,公司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公司届时将依据判决实际执行情况确认相关损益。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因北汽云南瑞丽汽车有限公司汽车产业基地技术改造智能化示范生产线一期设备项目以及北汽云南瑞丽汽车有限公司汽车产业基地技术改造智能化示范生产线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案涉项目”)未按约终验,北汽云南瑞丽汽车有限公司对合同剩余货款逾期支付,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作为原告,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向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并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收到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云 31 民
初 19 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埃
夫特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二、诉讼判决情况
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收到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2021)云 31 民初 19 号),一审判决结果如下:
1、被告北汽云南瑞丽汽车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北汽云南瑞丽汽车有限公司生产项目(一期)(汽车产业基地技术改造项目)智能化示范生产线一期设备总承包合同》项下应付款31,203,280 元。
2、被告北汽云南瑞丽汽车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北汽云南瑞丽汽车有限公司生产项目(一期)(汽车产业基地技术改造项目)智能化示范生产线改造(新增 V8 车型)项目总承包合同》项下应付款 12,140,256.41 元。
3、驳回原告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258,518 元,由原告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51,703
元,被告北汽云南瑞丽汽车有限公司负担 206,815 元。保全费 5,000 元,由原告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向法院申请45,000,000元财产保全。若双方未在上诉期内上诉,判决生效并顺利执行,则公司将收回合同款。若判决生效后对方未依法履行判决,公司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公司届时将依据判决实际执行情况确认相关损益。
本次诉讼系依法维权行为,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
和高度重视该事项。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本次公告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2-18](688165)埃夫特:埃夫特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1-046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19,059,8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65%。限售期自 2018 年 12 月 28 日(即自公司完成相关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之日)起 36 个月,即至 2021 年 12 月,相当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28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6 月 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88 号),同意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埃夫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0,446,838 股,并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521,78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03,745,196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8,034,804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自 2018 年
12 月 28 日(即自公司完成相关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 36 个月,
共涉及限售股股东 2 名,对应股票数量为 19,059,829 股,占公司总股本 3.65%,
将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埃夫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埃夫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所持有的股份承诺如下:
(一)股份锁定承诺
1、公司股东上海鼎晖源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参与发行人两次增资,分别取得4,933.3333万股及111.1111万股股份,对于上述持股的相关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通过认购发行人第一次增资取得的4,933.3333万股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发行人就第二次增资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2018年12月28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通过认购发行人第二次增资取得的111.1111万股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企业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2、公司股东马鞍山基石智能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就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2018年12月28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
归发行人。本企业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二)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股东上海鼎晖源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马鞍山基石智能制
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公司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本公司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公司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合规方式进行减持。如本公司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发行人股份情形的,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4、如果本公司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埃夫特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2、埃夫特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本保荐机构对埃夫特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9,059,829 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65%。本次上市流通的均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自 2018 年 12月 28 日(即自公司完成相关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 36 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28 日
(三)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股股数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马鞍山基石智能制造产业基
1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948,718 3.44% 17,948,718 0
上海鼎晖源霖股权投资合伙
2 企业(有限合伙) 1,111,111 0.21% 1,111,111 0
合计 19,059,829 3.65% 19,059,829 0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1 首发限售股 19,059,829
合计 —— 19,059,829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8 日
[2021-10-30](688165)埃夫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6元
每股净资产: 3.821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15%
营业总收入: 8.5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85亿元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2年01月21日
调研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珞资本,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接待人: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康斌,证券事务代表:季先萍
调研内容:一、公司介绍二、主要问题与回复1、如何看待机器人行业周期性波动?答:中国机器人行业市场需求从2020年三季度开始处于一个高速增长的阶段,2021年下半年机器人需求增速呈放缓趋势。我们预计2022年中国市场仍保持较高需求水平,我们认为机器人的使用与工业的资本性支出指标密切相关。2、《“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发布后,对埃夫特有什么直接影响?答:埃夫特是国内比较少的以机器人业务为唯一核心业务的公司之一。最近两年,国家政策层面不断支持智能制造和共享制造,本次发布的《“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吹响了行业号角。埃夫特是机器人本体起家,逐步拓展到系统集成和核心零部件领域,公司从始至终聚焦机器人行业,因此政策本身对公司是一种激励和信心。3、该政策会对共享工厂业务有直接的拉动吗?答:会有。共享工厂是一个全新的商业模式,一方面公司愿意承担一些风险和成本去尝试这种模式,另一方面,公司也会综合考虑共享工厂落地的城市对国家政策的配套情况。4、埃夫特未来的发展是以机器人为主还是以集成为主?答:公司的资源聚焦以机器人整机为主,因为首先机器人整机是集成的核心,其次机器人整机毛利高于集成毛利,最后机器人整机的回款周期比集成好。公司认为真正有属于自己的机器人产品和解决方案,会让集成业务更加具有竞争力,因此公司资源会更多的聚焦在机器人整机业务,集成相对来说会平稳发展。5、机器人板块销售渠道是如何管理的?答:目前公司的机器人以直销为主,主要有以下两方面原因:一是希望能得到客户直接的反馈;二是能够直接给客户提供服务以及及时的响应需求,从而提升机器人的产品质量。未来公司会尝试开拓更多渠道和分销商。6、目前就机器人的成本压缩,我们会如何去做?如何控制管理费用?答:针对成本压力,公司会从以下三个方面采取降本措施:(1)设计降本:公司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做机器人标准化、平台化,从而降低综合开发成本。(2)商务降本:随着公司机器人业务量的增加加强与供应商的战略合作及相应的价格调整;芯片的国产替代,如开始尝试将ROBOX控制器由国外芯片替换为国产芯片。(3)固定成本的摊薄:公司会通过提高机器人的产量从而降低摊销成本。针对管理费用,公司子公司原先是各自独立运营,2022年公司会推行集中化管理,通过内部协同,从而达到降低费用的目的。7、未来公司毛利提升主要是靠机器人整机吗?如何提升整机毛利?答:公司机器人业务将通过持续提升核心零部件国产化率、自主化率;加强机器人产品标准化、平台化建设;提升产品质量等经营措施来降低产品成本提升毛利率。8、请问减速机的自主化研发进展情况如何?答:针对RV减速机,公司通过战略参股奥一精机进行自主化,目前自主化的RV减速机已经导入中小负载机型,性能在逐渐提升和完善过程中;针对谐波减速机,因技术较成熟且国内生产厂家较多,目前主要外购国产品牌。9、控制器的自主化进度情况如何?答:公司的控制器自主化率推动情况较为理想,目前已实现绝大部分机型的覆盖,2021年上半年控制器自主化率已达到71.20%。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0-07-23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换手率达到30%
换手率:30.80 成交量:3781.16万股 成交金额:83842.70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1433.54 |-- |
|证券营业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益田路荣超商务|1325.09 |-- |
|中心证券营业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人民中路证券营|1304.71 |-- |
|业部 | |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梅路证券营业|1193.82 |-- |
|部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北京东路证券营|1112.78 |-- |
|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人民中路证券营|-- |1298.87 |
|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 |1209.59 |
|证券营业部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北京东路证券营|-- |1150.42 |
|业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云城西路证券营|-- |932.12 |
|业部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建设大道证券营|-- |700.03 |
|业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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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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