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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8] (688157)松井股份: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3 月 22 日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 777 号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3 月 22 日
至 2022 年 3 月 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8 关于 2022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5、议案 6、议案 7、议案 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157 松井股份 2022/3/1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 年 3 月 17 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 777 号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
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股东公章。
4、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 777 号;
2、邮政编码:410600;
3、联系电话:0731-87191777-8088;
4、联系人:周欢。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8 关于 2022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2-02-28] (688157)松井股份: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7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
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7,394,928.00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末可
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73,949,850.05 元。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及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70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9,600,000 股,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29,452,000.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 2021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24%。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及资金需求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实施该方案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8 日
[2022-02-28] (688157)松井股份: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 年 12 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天职国际合伙人 58 人,注册会计师 1,282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50 人。
3、业务规模
天职国际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2.28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16.93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8.13 亿元。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85 家,主要行业
(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等,审
计收费总额 2.07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10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
督管理措施 6 次,涉及人员 16 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1:傅成钢,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9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 2:翟爱萍,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军,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 20家。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0 年 2021 年 增减比例
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70.00 万元 70.00 万元 0.00%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 15.00 万元 ——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职国际在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天职国际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天职国际具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天职国际 2022 年审计费用、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8 日
[2022-02-28] (688157)松井股份: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上午在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 2021 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严谨,及时出具了各项报告,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尚须提交本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2 年度,公司内部监事薪酬根据其本人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的情况,按照公司薪酬制度确定,不再另行支付监事薪酬;公司外部监事津贴为 5 万元人民币/年,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
7、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基本健全,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
8、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公司实际使用情况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28 日
[2022-02-28] (688157)松井股份: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在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
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
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凌云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2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8 万元/年。
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公司董事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8、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8 日
[2022-01-18] (688157)松井股份: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 777 号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5
普通股股东人数 2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2,770,67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2,770,67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6.294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6.294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1、表决方式:本次会议表决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和主持情况: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凌云剑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伍俊芸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52,770,67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 于 使
用 部 分
超 募 资
1 金 永 久 2,337,084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性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的 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龙、廖培羽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1-12-29] (688157)松井股份: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 777 号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17 日
至 2022 年 1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157 松井股份 2022/1/1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 777 号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
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股东公章。
4、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 777 号;
邮政编码:410600;
联系电话:0731-87191777-8088;
联系人:周欢。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1
资金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2-29] (688157)松井股份: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8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
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凌云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卫国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基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考虑,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凌云剑先生于近日向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该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凌云剑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的职务,将更专注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产业生态布局、未来核心技术规划与管理等工作。
经董事长凌云剑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聘任王卫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王卫国先生 2017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熟悉公司战略,具备深厚的专业背景,拥有丰富的经营和管理经验,符合公司进一步提升业务发展、优化法人治理结构的需要,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不再兼任总经理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人民币 5,9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规定,公司拟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在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湖南宁乡
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 777 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29] (688157)松井股份: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8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
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监事 3 人,由监事会主席贺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 5,9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29] (688157)松井股份: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不再兼任总经理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不再兼任总经理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凌云剑先生,基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考虑,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该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辞职后,凌云剑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的职务,将更专注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产业生态布局、未来核心技术规划与管理等工作。凌云剑先生作为公司创始人,长年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任期内公司业绩稳健增长,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地位不断提升。公司及董事会对凌云剑先生在担任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王卫国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董事长凌云剑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卫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王卫国先生 2017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熟悉公司战略,具备深厚的专业背景,拥有丰富的经营和管理经验,符合公司进一步提升业务发展、优化法人治理结构的需要,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王卫国先生个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附件:王卫国先生简历
王卫国先生,1973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化
工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长沙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1993 年 9
月至 2003 年 3 月,在湖南省化工研究院实验工厂任职,2001 年起任工厂副厂长;
2003 年 3 月至 2006 年 12 月,在湖南海利常德农药化工有限公司担任常务副总
经理、总工程师;2006 年 12 月至 2008 年 9 月,在海利贵溪化工农药有限公司
担任副总经理;2008 年 9 月至 2011 年 9 月,在连云港中化化学品有限公司担任
常务副总经理。2011 年 9 月至 2017 年 12 月,在本公司历任供应链总监、技术
总监、副总经理;2017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卫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91,734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021-12-29] (688157)松井股份: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人民币 5,9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31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99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4.48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86,152,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67,125,685.2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19,026,314.76 元。本次募集资金
已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29927 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等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0 年 6 月 8 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程度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高性能水性涂料建设项目 15,994.36 15,994.36
2 汽车部件用新型功能涂料改扩建设项目 2,378.67 2,378.67
3 特种油墨及环保型胶黏剂生产扩能项目 6,507.83 6,507.83
4 公司全球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4,000.00 4,000.00
5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13,173.50 8,337.60
6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合计 47,054.36 42,218.46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19,684.17 万元,本次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为 5,9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 29.97%。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
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 5,9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01] (688157)松井股份: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
688157 证券简称: 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 2021 054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集中竞价 减持
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 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伍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8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6%3.56%;董事杨波先
生持有公司股份 2,26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4% 。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股份。
? 集中竞价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1年6月12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伍松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707,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9%;杨波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566,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1%。
2021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董事伍松先生、杨波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伍松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07,5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89%;杨波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66,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71%。伍松先生、杨波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伍松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830,000
3.56%
IPO前取得:2,830,000股
杨波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264,000
2.84%
IPO前取得:2,264,000股
上述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事董事因以下事项披露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减持总金额(元)
减持完成情况
当前持股数量(股)
当前持股比例
伍松
707,500
0.89%
2021/7/7~2021/11/29
集中竞价交易
114.02-125.04
82,414,445.66
已完成
2,122,500
2.67%
杨波
566,000
0.71%
2021/7/7~2021/11/29
集中竞价交易
114.02-125.04
65,932,376.18
已完成
1,698,000
2.13%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是 □□否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未实施 √√已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未达到 √√已达到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2021-11-26] (688157)松井股份: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
收到股东山东松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东松安”)的通知,山东松安合计持有的公司 4,250,1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5.3393%)已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相应合伙人名下,相关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山东松安证券非交易过户明细
占公司总股本
序号 过出方 过入方 过户数量(股)
比例(%)
1 王卫国 991,734 1.2459%
2 缪培凯 226,031 0.2840%
3 张瑛强 201,634 0.2533%
4 唐小勤 172,214 0.2163%
5 徐瑞红 157,145 0.1974%
6 李平 127,367 0.1600%
7 李玉良 125,573 0.1578%
8 唐兰庭 147,232 0.1850%
9 山东松安 姜志学 102,970 0.1294%
10 臧亦武 102,970 0.1294%
11 周林 98,664 0.1239%
12 曾煜 89,695 0.1127%
13 朴春明 136,695 0.1717%
14 肖汉林 76,420 0.0960%
15 汪文笔 71,756 0.0901%
16 李绘江 67,451 0.0847%
17 孙能春 67,451 0.0847%
18 周杰 58,481 0.0735%
19 何睿坤 53,817 0.0676%
20 仇筱赟 53,817 0.0676%
21 纪光辉 47,190 0.0593%
22 李丙强 55,970 0.0703%
23 凌湖燕 37,281 0.0468%
24 梁峰 26,908 0.0338%
25 FU RAOSHENG 123,061 0.1546%
26 何志华 52,023 0.0654%
27 凌春 52,023 0.0654%
28 李勇 40,901 0.0514%
29 谢辉 49,153 0.0618%
30 向伟 30,137 0.0379%
31 何流 27,267 0.0343%
32 张符轩 30,137 0.0379%
33 杨浩 30,137 0.0379%
34 伍俊芸 27,267 0.0343%
35 丁伟 38,389 0.0482%
36 彭忠 40,901 0.0514%
37 杨庆彪 27,267 0.0343%
38 黄巨波 30,137 0.0379%
39 熊非常 7,893 0.0099%
40 邹文波 30,137 0.0379%
41 张解红 27,267 0.0343%
42 戴智威 21,886 0.0275%
43 张光景 21,886 0.0275%
44 符良才 13,634 0.0171%
45 龚建华 13,634 0.0171%
46 刘建富 7,893 0.0099%
47 喻华五 16,504 0.0207%
48 林元 193,741 0.2434%
49 河南松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359 0.0005%
合计 4,250,100 5.3393%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山东松安(原名长沙市松茂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松茂合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各股东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不同意见,上述股东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本企业如违反上述股份变动相关承诺,除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企业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入上缴给公司,本企业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入上缴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该等收入上缴公司。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及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关于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后,松茂合伙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松茂合伙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①减持数量:松茂合伙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
[2021-11-22] (688157)松井股份: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解散及相关事宜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解散及相关事宜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
收到股东山东松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东松安”)的通知,山东松安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决定解散,目前已收到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通知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山东松安解散注销的基本情况
山东松安原名长沙市松茂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松茂
合伙”),成立于 2015 年 5 月 5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5329515739M,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贸易经纪;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松安持有公司 4,250,1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5.3393%,该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山东松安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决定解散。山东松安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由其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序 在山东松安 持股证券资 对应股票分 占公司总股
号 股东名称 的出资比例 产代码 类数量(股) 本比例(%)
(%)
1 王卫国 23.3344% 991,734 1.2459%
2 缪培凯 5.3183% 226,031 0.2840%
3 张瑛强 4.7442% 201,634 0.2533%
4 唐小勤 4.0520% 688157 172,214 0.2163%
5 徐瑞红 3.6975% 157,145 0.1974%
6 李平 2.9968% 127,367 0.1600%
7 李玉良 2.9546% 125,573 0.1578%
8 唐兰庭 3.4642% 147,232 0.1850%
9 姜志学 2.4228% 102,970 0.1294%
10 臧亦武 2.4228% 102,970 0.1294%
11 周林 2.3215% 98,664 0.1239%
12 曾煜 2.1104% 89,695 0.1127%
13 朴春明 3.2163% 136,695 0.1717%
14 肖汉林 1.7981% 76,420 0.0960%
15 汪文笔 1.6883% 71,756 0.0901%
16 李绘江 1.5870% 67,451 0.0847%
17 孙能春 1.5870% 67,451 0.0847%
18 周杰 1.3760% 58,481 0.0735%
19 何睿坤 1.2663% 53,817 0.0676%
20 仇筱赟 1.2663% 53,817 0.0676%
21 纪光辉 1.1103% 47,190 0.0593%
22 李丙强 1.3169% 55,970 0.0703%
23 凌湖燕 0.8772% 37,281 0.0468%
24 梁峰 0.6331% 26,908 0.0338%
25 FU RAOSHENG 2.8955% 123,061 0.1546%
26 何志华 1.2240% 52,023 0.0654%
27 凌春 1.2240% 52,023 0.0654%
28 李勇 0.9624% 40,901 0.0514%
29 谢辉 1.1565% 49,153 0.0618%
30 向伟 0.7091% 30,137 0.0379%
31 何流 0.6416% 27,267 0.0343%
32 张符轩 0.7091% 30,137 0.0379%
33 杨浩 0.7091% 30,137 0.0379%
34 伍俊芸 0.6416% 27,267 0.0343%
35 丁伟 0.9033% 38,389 0.0482%
36 彭忠 0.9624% 40,901 0.0514%
37 杨庆彪 0.6416% 27,267 0.0343%
38 黄巨波 0.7091% 30,137 0.0379%
39 熊非常 0.1857% 7,893 0.0099%
40 邹文波 0.7091% 30,137 0.0379%
41 张解红 0.6416% 27,267 0.0343%
42 戴智威 0.5149% 21,886 0.0275%
43 张光景 0.5149% 21,886 0.0275%
44 符良才 0.3208% 13,634 0.0171%
45 龚建华 0.3208% 13,634 0.0171%
46 刘建富 0.1857% 7,893 0.0099%
47 喻华五 0.3883% 16,504 0.0207%
48 林元 4.5585% 193,741 0.2434%
49 河南松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0.0084% 359 0.0005%
合计 100.0000% 4,250,100 5.3393%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公司披露本公告之后,山东松安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其持有公司股份的非交易过户事宜。
2、山东松安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各股东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不同意见,上述股东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本企业如违反上述股份变动相关承诺,除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企业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入上缴给公司,本企业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入上缴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该等收入上缴公司。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
[2021-11-22] (688157)松井股份: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松井股份
股票代码:68815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山东松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陈集镇长江东路现代医药港南
区 03018
股权变动性质:法人资格丧失所涉非交易过户,持有股份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1 年 11 月 2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等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松井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松井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山东松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东松安”)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决定解散。山东松安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由其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释义......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6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10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12
附表......13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松井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指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山东松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因山东松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散,其持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有的公司股票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从而引起
的相关权益变动
本报告书 指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准则 15 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四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山东松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外商投资)
成立日期 2015 年 5 月 5 日
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陈集镇长江东路现代医药港南区
主要经营场所
03018
执行事务合伙人 河南松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卫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5329515739M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 贸易经纪;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王卫国
职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长期居住地 湖南长沙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王卫国先生近五年职务: 2017 年 12 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决议解散,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从而引起的相关权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后,山东松安不再持有公司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任何明确计划、协议或者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山东松安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4,250,1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5.339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山东松安经合伙人会议决议解散,并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4,250,1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5.3393%)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由其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序 在山东松安 持股证券 对应股票分 占公司总股
号 股东名称 的出资比例 资产代码 类数量(股) 本比例 (%)
(%)
1 王卫国 23.3344% 991,734 1.2459%
2 缪培凯 5.3183% 226,031 0.2840%
3 张瑛强 4.7442% 201,634 0.2533%
4 唐小勤 4.0520% 172,214 0.2163%
5 徐瑞红 3.6975% 157,145 0.1974%
6 李平 2.9968% 127,367 0.1600%
7 李玉良 2.9546% 125,573 0.1578%
8 唐兰庭 3.4642% 147,232 0.1850%
9 姜志学 2.4228% 102,970 0.1294%
10 臧亦武 2.4228% 102,970 0.1294%
11 周林 2.3215% 98,664 0.1239%
12 曾煜 2.1104% 89,695 0.1127%
13 朴春明 3.2163% 688157 136,695 0.1717%
14 肖汉林 1.7981% 76,420 0.0960%
15 汪文笔 1.6883% 71,756 0.0901%
16 李绘江 1.5870% 67,451 0.0847%
17 孙能春 1.5870% 67,451 0.0847%
18 周杰 1.3760% 58,481 0.0735%
19 何睿坤 1.2663% 53,817 0.0676%
20 仇筱赟 1.2663% 53,817 0.0676%
21 纪光辉 1.1103% 47,190 0.0593%
22 李丙强 1.3169% 55,970 0.0703%
23 凌湖燕 0.8772% 37,281 0.0468%
24 梁峰 0.6331% 26,908 0.0338%
25
[2021-11-10] (688157)松井股份: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颜爱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1 年 1 月 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
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1 年 1 月 1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001)。
4、2021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 年 1月 1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03)。
5、2021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离职,据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离职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35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原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 25 人调整
为 23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9.80 万股调整为 68.45 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我们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离职,根
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35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 25 人调整为 23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9.80 万股
调整为 68.45 万股。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书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及预留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10] (688157)松井股份: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31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99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4.48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86,152,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67,125,685.2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19,026,314.76 元。本次募集资金
已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29927 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等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0 年 6 月 8 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相关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具体办理支付时,由相关部门填制用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用款申请单,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履行付款义务,并建立对应台账。
3、财务部按月汇总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明细表,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按以下方式操作:对于自开的银行承兑汇票,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等额资金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对于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在承兑汇票到期后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等额资金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按月汇总报送保荐机构。
4、公司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的票据进行匹配记载。对采用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的银行承兑汇票交易合同、付款凭证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单独建册存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本次募投项目。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检查和问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将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合理改善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将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合理改善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将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合理改善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松井股份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10] (688157)松井股份: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11 月 9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0.20 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 7,960.00 万股
的 0.13%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确定以 2021 年 11 月 9 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34.15 元/股,向
符合授予条件的 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2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颜爱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1 年 1 月 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
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1 年 1 月 1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001)。
4、2021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
年 1 月 1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03)。
5、2021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总股本
79,60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3 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需对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相应调整,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34.48 元/股调整为 34.15 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授予事项相关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监事会及独董董事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的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9 日,并同
意以 34.1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20 万股限制性股票。
3、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激励
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9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
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增强核心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9 日,并以
34.1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2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1 年 11 月 9 日
2、预留授予数量:10.20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7,960.00 万股的 0.13%
3、预留授予人数:5 人
4、预留授予价格:34.15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3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归属前激励对象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
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占授予权益总
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30%
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30%
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40%
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2021-11-10] (688157)松井股份: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了调整,由 34.48 元/股调整为 34.15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颜爱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1 年 1 月 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
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1 年 1 月 1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001)。
4、2021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 年 1月 1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03)。
5、2021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情况说明
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79,600,000 股为基数,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30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6,268,000.00 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前述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需对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P=P0-V=34.48 元-0.33 元=34.15 元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经过上述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34.48 元/股调整为 34.15 元/股。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的调整因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所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因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相应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34.48 元/股调整为 34.15 元/股。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相应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34.48元/股调整为 34.15 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书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及预留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10] (688157)松井股份: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
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
事 3 人,由监事会主席贺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对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相应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34.48 元/股调整为 34.15元/股。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离职,根
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35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 25 人调整为 23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9.80 万股
调整为 68.45 万股。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监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及授予数量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的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和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9 日,并同
意以 34.1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2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将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合理改善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10] (688157)松井股份: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
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
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凌云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因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34.48 元/股调整为 34.15 元/股。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离职,根
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35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 25 人调整为 23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9.80 万股
调整为 68.45 万股。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11 月 9 日作为预留部分的授予
日,向 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2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4.15 元/股。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合理改善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0-29] (688157)松井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9元
每股净资产: 14.495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88%
营业总收入: 3.6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181.56万元
[2021-10-20] (688157)松井股份: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
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颜耀凡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26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4%。上述股份
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股份。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 年 6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
编号:2021-031),颜耀凡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1,132,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42%。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2021 年 10 月 18 日,公司收到股东颜耀凡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
的告知函》,颜耀凡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09,253 股,减持
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颜耀凡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其减持
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颜耀凡 5%以下股东 2,264,000 2.84% IPO 前取得:2,264,000 股
注:2021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
事项,颜耀凡先生已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届满离任。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股东名 减持数 减持比 减持期间 减持方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总金额(元) 当前持股 当前持
称 量(股) 例 式 (元/股) 数量(股) 股比例
2021/7/19~ 集中竞
颜耀凡 109,253 0.14% 113.00-126.00 13,145,886.00 2,154,747 2.71%
2021/10/18 价交易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是股东颜耀凡先生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而进行的,本次减持计划的
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股东颜耀凡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计划
期间内,其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减
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0 日
[2021-10-09] (688157)松井股份: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集中竞价减持
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伍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8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6%;董事杨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26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4%。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股份。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 年 6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
编号:2021-031),伍松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707,5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89%;杨波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566,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71%。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2021 年 7 月 7 日至 2021 年 7 月 21 日期间,
伍松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17,368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65%;杨波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13,886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52%。
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收到董事伍松先生、杨波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
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伍松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92,216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74%;杨波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
公司股份 473,864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60%。上述董事本次减持
计划时间已过半,其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董事、监事、高
伍松 2,830,000 3.56% IPO 前取得:2,830,000 股
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高
杨波 2,264,000 2.84% IPO 前取得:2,264,000 股
级管理人员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董事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股东 减持数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方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总金额(元)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
名称 量(股) 比例 式 (元/股) 量(股) 股比例
2021/7/7~ 集中竞
伍松 592,216 0.74% 114.79 -125.04 69,183,744.27 2,237,784 2.81%
2021/7/27 价交易
2021/7/7~ 集中竞
杨波 473,864 0.60% 114.80 -125.04 55,359,173.77 1,790,136 2.25%
2021/7/27 价交易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是董事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而进行的,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董事伍松先生、董事杨波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其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9 日
[2021-09-18] (688157)松井股份: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2021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3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 2021 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
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使广大投资者能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湖南证监局主办、湖南省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协办的 2021 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参与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活
动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4 日(星期五)15:00-17:00。
届时公司董事会秘书伍俊芸女士、证券事务代表周欢女士将通过网络文字交流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8 日
[2021-08-27] (688157)松井股份: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
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
事 3 人,由监事会主席贺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公司实际使用情况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08-27] (688157)松井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8元
每股净资产: 14.11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15%
营业总收入: 2.3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647.38万元
[2021-07-22] (688157)松井股份: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集中竞价减持
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伍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8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6%。公司董事杨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26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4%。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股份。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 年 6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
编号:2021-031 ), 伍松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707,5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89%;杨波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566,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71%。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2021 年 7 月 21 日,公司收到董事伍松先生、杨波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
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伍松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17,368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65%;杨波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13,886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52%。上述董事本次减持数量已过半,其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伍松 董事、监事、高 2,830,000 3.56% IPO 前取得:2,830,000 股
级管理人员
杨波 董事、监事、高 2,264,000 2.84% IPO 前取得:2,264,000 股
级管理人员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董事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股东名 减持数 减持 减持方 减持价格区间 当前持股数 当前
称 量(股) 比例 减持期间 式 (元/股) 减持总金额(元) 量(股) 持股
比例
伍松 517,368 0.65% 2021/7/7~ 集中竞 114.79-125.04 60,541,911.76 2,312,632 2.91%
2021/7/21 价交易
杨波 413,886 0.52% 2021/7/7~ 集中竞 114.80-125.04 48,434,494.39 1,850,114 2.32%
2021/7/21 价交易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是董事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而进行的,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董事伍松先生、董事杨波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其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2 日
[2021-07-13] (688157)松井股份: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1%暨减持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 1%
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长沙市松茂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更名为“山东松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东松安”)持有公司股份 5,36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4%。该股份为山东松安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
2021 年 6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
编号:2021-031 ), 山东松安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285,7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62%。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1年7月12日,公司收到山东松安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截至 2021 年 7 月 12 日止,山东松安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113,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0%。山东松安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在本次减持计划剩余期间内,不再减持。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股东将继续按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实施减持计划。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长沙市松茂资产管 5%以上非第 5,364,000 6.74% IPO 前取得:5,364,000
理合伙企业(有限 一大股东 股
合伙)
注:长沙市松茂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更名为“山东松安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期 减持 减持价格 减持完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
股东名称 (股) 例 间 方式 区间 减持总金额(元) 成情况 量(股) 股比例
(元/股)
长沙市松 1,113,900 1.40% 2021/7 大宗 112.43- 125,235,777.00 未完成: 4,250,100 5.34%
茂资产管 /12~ 交易 112.43 171,800
理合伙企 2021/7 股
业(有限 /12
合伙)
注:长沙市松茂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更名为“山东松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根据山东松安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山东松安本次减持计
划已实施完毕,在本次减持计划剩余期间内,不再减持。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股东将继续按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
告编号:2021-031)实施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3 日
[2021-06-23] (688157)松井股份: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
邮件方式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
的董事 9 人,董事长凌云剑先生召集并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增资华涂化工(吉林)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公司拟以人民币 2,000 万元对华涂化工(吉林)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共同参与其汽车涂料及防冻液项目建设,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华涂化工(吉林)有限公司 23.53%股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增资华涂化工(吉林)有限公司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000.00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
存款、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应当符合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条件,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融资需求,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非融资性保函等(具体业务种类、额度和期限,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6月 21 日止。
为提高工作效率,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表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具体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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