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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8] (688155)先惠技术: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6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110,807.17 50,235.24 120.58
营业利润 7,663.30 6,619.24 15.77
利润总额 7,732.31 6,608.52 17.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7,065.86 6,073.53 16.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5,200.88 4,791.32 8.55
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93 0.96 -3.1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6.27% 9.38% 减少 3.11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211,291.12 138,829.37 52.19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
者权益 118,783.88 108,009.97 9.97
股本 7,598.80 7,563.00 0.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每股净资产(元) 15.63 14.28 9.45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依据财务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 2021 年年
度报告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0,807.17 万元,同比增长 120.58%;实现
营业利润 7,663.30 万元,同比增长 15.77%;实现利润总额 7,732.31 万元,同
比增长 17.0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065.86 万元,同比增长 16.3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5,200.88 万元,同比增长8.55%;基本每股收益 0.93 元,同比减少 3.12%。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211,291.12 万元,较期初增长 52.19%;归属于母公
司的所有者权益 118,783.88 万元,较期初增长 9.9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15.63 元,较期初增长 9.45%。
(二)主要数据和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120.58%。主要系下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制造厂商需求旺盛,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各类生产线需求量快速增长,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业务规模较上年迅速扩大,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较年初增长 52.19%。主要系报告期内随着经营业绩的高速增长带来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等资产的相应增长。
三、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快报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但本公告所载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上网公告附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8 日
[2022-02-11] (688155)先惠技术: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5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暨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惠技术”)
拟以现金形式收购宁德东恒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51%
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实现对标的公
司的控股。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交易不涉及公
司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尽快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本次签署的《股权收购意向书》仅为意向性协议,具体的交易方式及交
易条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收购协议为准。
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具体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
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
程序。
鉴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完善
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审慎停牌、分阶段披露”的
原则,本次交易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
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预计将于 4 个月内披露本次交易相关的重组方案。
一、交易概述
2022 年 2 月 10 日,公司与标的公司及其股东石增辉、林陈彬、林立举签署
了《股权收购意向书》,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标的公司 51%股权,最终交易方式及交易价格由各方另行协商并签署正式收购协议确定。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尽快推进相关工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石增辉,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352201197711******,住所为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
林陈彬,男,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352201198310******,住所为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
林立举,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352201197412******,住所为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宁德东恒机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9020984477150
法定代表人 林立举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金湾路 2-1 号
成立日期 2014 年 5 月 6 日
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销售;五金制品、钣金制
经营范围 品、电子元器件、汽车零配件加工、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
热处理加工;塑料零件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石增辉持有标的公司 70%的股权,林陈彬持有标的公司
20%的股权,林立举持有标的公司 10%的股权
标的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四、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方案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标的公司 51%的股权(“标的资产”),其中收购石增辉持有的标的公司 21%股权,林陈彬持有的标的公司 20%股权,林立举持有的标的公司 10%股权,具体交易方式由交易各方在签署的正式收购协议中确定。
(二)交易价格
经各方协商,本次交易价格参照届时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列载的标的公司 100%股权在本次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作为定价依据,并经交易各方共同认可的具有相关资质的评估、审计机构出具关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或审计报告后,由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后在正式收购协议中确定。
(三)本次交易实施的前提条件
本次交易在下列条件全部成就后,方能实施:
1、完成标的公司正式的尽职调查且尽职调查的结果不存在对本次交易具有实质性影响的情形;
2、各方签署最终交易文件且该等交易文件已生效;
3、标的公司完成本次交易的内部决策程序;
4、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5、本次交易未因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会的原因而终止。
如本次交易实施前,本次交易适用的法律、法规予以修订,提出其他强制性
审批要求或豁免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则以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为准,调整本次交易实施的先决条件。
(四)陈述、保证及承诺
1、标的公司及其股东向公司保证并承诺:1)按时、积极配合并协助本次交易相关的尽职调查工作;2)保证在尽职调查工作过程中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全面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3)保证本次交易过程中,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股东均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冲突的相关交易、不存在使本次交易受限的任何法律文件或约定;4)自
本意向书签署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标的公司及其股东不得与除公司以外的
任何人就标的公司或下属子公司股权转让或资产转让(包括任何方式的间接转让)事宜进行任何形式的谈判、接触、协商或签订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
2、公司保证并承诺:自本意向书签署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得
与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相竞争的其他标的公司进行任何与收购股权或资产相关的谈判、接触、协商或签订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
(五)有效期
除非各方另有约定,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交易各方未就本次交易签署最
终交易文件的,本意向书自动终止。
五、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聘任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及法律顾问对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风险提示
1、《股权收购意向书》仅为意向性协议,旨在表达各方初步合作意愿和洽谈结果,具体的交易方式及交易条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收购协议为准。
2、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具体交易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3、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七、备查文件
《股权收购意向书》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
[2022-02-09] (688155)先惠技术: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4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 年 2 月 7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87.04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7,598.8036
万股的 1.15%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惠技术”或“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批准实施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根据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2 年 2 月 7 日为授予日,以 108 元/股的授
予价格向 147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87.04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2 年 1 月 1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
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等文件。
2022 年 1 月 1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
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众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2、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
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9)。
3、2022 年 1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职务和国籍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 10 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1月29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10)。
4、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授予的权益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1 名激励对象因病身故,公司拟取消其获授的 0.48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应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拟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48 人调整为147 人,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100.00 万股不变,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7.52万股调整为87.04万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48万股调整为12.96万股。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⑤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⑤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独立董事意见
(1)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2 月 7
日,该授予日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公司确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示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符合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3)截至授予日,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本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4)公司实行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 2022 年 2 月 7 日为授予日向共计 147 名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 87.04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08 元/股。
3、监事会意见
(1)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公示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本
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2)监事会认为,公司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2022 年 2 月 7 日为授予日,向 147 名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 87.04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08 元/股。
(四)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 授予日:2022 年 2 月 7 日
2. 授予数量:87.04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7,598.8036 万股的 1.15%
3. 授予人数:147 人
4. 授予价格:108 元/股
5.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6.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和归属安排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2)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其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
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
[2022-02-09] (688155)先惠技术: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3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惠技术”)于 2022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2 年 1 月 1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
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等文件。
2022 年 1 月 1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
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众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2、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9)。
3、2022 年 1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职务和国籍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 10 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1月29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10)。
4、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1名激励对象因病身故,公司拟取消其获授的0.4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应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拟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48 人调整为147 人,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100.00 万股不变,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7.52万股调整为87.04万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48万股调整为12.96万股。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48 名调整为 147 名,
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100.00 万股不变,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7.52 万
股调整为 87.04 万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2.48 万股调整为 12.96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票激励计划》一致。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证券法》《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148人变为147人,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00.00万股不变,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7.52 万股调整为 87.04 万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2.48 万股调整为 12.96 万股。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调整事项、授权日确定及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等事项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合法、有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先惠技术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
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以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先惠技术不存在不符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2-09] (688155)先惠技术: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2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全体监事一
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本次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为林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数量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得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 148人变为 147 人,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100.00 万股不变,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由 87.52 万股调整为 87.04 万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2.48 万股调
整为 12.96 万股。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二) 审议《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公示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2)监事会认为,公司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2022 年 2 月 7 日为授予日,向 147 名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 87.04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08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2-08] (688155)先惠技术: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1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2 月 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 6201 号小昆山镇社区文化中心三楼 315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
普通股股东人数 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1,944,49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1,944,49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68.3587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8.358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王颖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潘延庆先生、卢鹏先生、王鸿祥先生、缪龙
娇女士、邵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张雷先生、陈为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何佳川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1,944,49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1,944,49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1,944,49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公司 2,417 100.00 0 0.0000 0 0.0000
2022 年限制性 ,754 00
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417 100.00 0 0.0000 0 0.0000
2022 年限制性 ,754 00
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 2,417 100.00 0 0.0000 0 0.0000
东大会授权董 ,754 00
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 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萱、崔明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1-19] (688155)先惠技术: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8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7 日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 6201 号小昆山镇社区文化中心三楼 315 会
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7 日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独立董事王众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的投票权。详情请查阅 2022 年 1月 19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3 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155 先惠技术 2022/1/2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
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
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
至公司办理登记;
3、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
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
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
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会议登记时间
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28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7:00)
(三)会议登记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光华路 518 号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光华路 518 号
联系电话:021-57858808
联系人:何佳川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2 月 7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2-01-19] (688155)先惠技术: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4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惠技术”或“公司”)第
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15 日以邮件等方式发至各监事。本次应参加
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为林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实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二) 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的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一定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实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 审议《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认为:《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的情形,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19] (688155)先惠技术: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5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徐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徐强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徐强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徐强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徐强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强先生通过上海精绘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晶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1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徐强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
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副总经理何佳川先生(简历见附件)同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何佳川先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获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何佳川先生的任
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何佳川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等。公司对何佳川先生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董事会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何佳川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秘书何佳川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57858808
传真:021-57858806
邮箱:info@sk1.net.cn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小昆山镇光华路 518 号三号厂房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附件:
何佳川先生简历
何佳川,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 7 月生,硕士研究生
学历。2009 年 3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香港新世界集团上海新富港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市场部专员,2010 年 10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宬隆控股(香港)有限公
司项目经理,2012 年 1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上海鑫谷投资有限公司商务经理,
2012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0 月,任上海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总经理,2019 年 11
月至 2021 年 11 月任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事业部执行董事,2021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佳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022-01-19] (688155)先惠技术: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6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00.00 万股,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披露时公司股本总额 7,598.8036 万股的 1.32%。其中,首次
授予 87.52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披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15%,占本次
授予权益总额的 87.52%;预留 12.48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的 0.16%,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2.48%。
一、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惠技术”)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其他长期激励机制。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上市规则》《业务指南》所规定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定向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三、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0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 7,598.8036 万股的 1.32%。其中,首次授予 87.52 万股,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披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15%,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7.52%;预留12.48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披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6%,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2.48%。
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本激励计划披露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缩股等事宜,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业务骨干等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目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激励对象总人数及占比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48 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总人数为 2,428 人)的 6.10%,包括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业务骨干等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国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公告日股本总
额的比例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陈益坚 中国 董事、常务副总 2.00 2.00% 0.03%
经理、财务负责
人
张明涛 中国 副总经理 2.00 2.00% 0.03%
何佳川 中国 副总经理、董事 10.00 10.00% 0.13%
会秘书
小计 14.00 14.00% 0.18%
2、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73.52 73.52% 0.97%
(145 人)
3、预留部分 12.48 12.48% 0.16%
合计 100.00 100.00% 1.3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五)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的,则公司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日期及期限
1、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
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将终止实施本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2、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其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归属安排 归属期限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5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5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归属安排 归属期限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
第一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 50%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
第二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 5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
[2022-01-19] (688155)先惠技术: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7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2 年 1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 月 28 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
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众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召开
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 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众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王众先生(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 10 月生,本
科学历。1990 年至 1993 年在抚顺市工商局法制处工作;1993 年至 1997 年在抚
顺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工作;1997 年至 2000 年在抚顺必达律师事务所工作;2000年至 2002 年在上海市广海律师事务所工作;2002 年至今在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职务。2017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对与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公司管理团队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7 日 14 点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 6201 号小昆山镇社区文化中心三楼 315 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登载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8)。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截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2 年 1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 月 28 日(上午 9:00-11:30,
下午 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秘办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董秘办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 2 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秘办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光华路 518 号七号楼
收件人:何佳川
邮政编码:201614
联系电话:021-57858808
传真:021-57858806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王众
2022 年 1 月 19 日
附件: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众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非累计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对于同一议案,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2022-01-13] (688155)先惠技术: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2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1 年 1 月 7 日以邮件等方式发至各监事。本次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
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为林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如下:
1、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对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 2022 年 1 月 12 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
符合条件的 3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14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13] (688155)先惠技术: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3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 年 1 月 12 日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9.14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75,988,036 股的 0.25%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惠技术”)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批准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根据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2年1月12日为授予日,以71.5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3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14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并核实了列入激励计划名单的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2、2021 年 3 月 23 日至 2021 年 4 月 1 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
职务和国籍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
议。2021 年 4 月 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22)。
3、2021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形成《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认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该报告于 2021 年 4月 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23)。
5、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监事会核实了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截至授予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⑤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12 日,该授予日符合《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骨干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日,同意以 71.54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3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14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
3、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核查意见
(1)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 2022 年 1 月 12 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
符合条件的 3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14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 预留授予日:2022 年 1 月 12 日
2. 授予数量:19.14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75,988,036 股的 0.25%
3. 授予人数:34 人
4. 授予价格:71.54 元/股
5.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6.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和归属安排
(1)激励计划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2)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其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归属安排 归属期限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5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5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类别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1、核心技术人员(3 人)
丁立勇
[2022-01-11] (688155)先惠技术: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1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深圳君盛峰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君盛峰石”)持有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5,471,59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20%,该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21 年 9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君
盛峰石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 1,512,600 股,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2022 年 1 月 10 日,公司收到君盛峰石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
函》,截至 2022 年 1 月 10 日,君盛峰石合计减持股份数量 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本次减持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君盛峰石 5%以上非第一 5,471,595 7.20% IPO 前取得:5,471,595
大股东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已完成
登记,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 75,630,036 股变为 75,988,036
股,因此上述股东披露减持计划时的持股比例相应调整。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减持数 减持价 减持总 当前持股
股东名 量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方 格区间 金额 数量 当前持
称 (股) 比例 式 (元/ (元) (股) 股比例
股)
君盛峰 0 0% 2021/10/11 集中竞 0-0 0 5,471,595 7.20%
石 ~2022/1/10 价交易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
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求进行的减持,实施主体不是公司的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的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上述股东的减持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1-12-18] (688155)先惠技术: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1-060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达
成,公司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新增的股份数量为 358,000 股,已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归属登记,并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上市流通。本次归属使公司总股本从 75,630,036 股增加至 75,988,036
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75,988,036 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情况
鉴于上述增加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563.0036 万元。 7,598.8036 万元。
2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7,563.0036 万股,均为普通股。 7,598.8036 万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8 日
[2021-12-13] (688155)先惠技术: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1-059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销售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约 2.53 亿元(不含税);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交易属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若本销售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 2022 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特别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虽然新能源汽车市场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本合同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但由于市场本身存在不确定因素,有可能使本次合同实施后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同时本次较上年同期合同有大幅增长,但合同可持续性存在不确定因素。
2、履约风险:因合同金额较大,存在因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最终执行情况。本合同按照“预付款-发货款-验收款-质保金”的销售结算模式执行,
且本合同的履行还受到原材料价格变化等导致公司产品成本波动的风险,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3、违约风险:合同执行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或提供服务,导致公司违约责任的风险。
一、 审议程序情况
从 2021 年 10 月 26 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各类合同及定点通知单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2.53 亿元(不含税)。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从2021年10月26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及定点通知单,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2.53 亿元(不含税)。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对方当事人宁德时代情况
公司名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周佳;
注册资本:232,900.7802 万元人民币;
住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 号;
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
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庭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限公司总资产 1,566.18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42.07 亿元,营业收入 503.19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5.83 亿元。
2、合同对方当事人 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Thuringia GmbH
情况
公司名称: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Thuringia GmbH(又称“德
国时代新能源科技(图林根)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红叶;
注册资本:5,000,000.00 欧元;
成立日期:2018 年 9 月 11 日;
住所:德国阿恩施塔特市罗伯特博士街 1 号 99310;
主营业务:建立电池生产工厂、电池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
实际控制人:曾毓群、李平;
因合同对方信息保密,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3、合同对方当事人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朱云峰;
注册资本: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 年 10 月 15 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产业大道 1 号;
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制造;电池制造;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型材料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及相关产品研发、制造;货物进出口;软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因合同对方信息保密,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4、合同对方当事人宁德蕉城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宁德蕉城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魏德福;
注册资本: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1 月 13 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 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因合同对方信息保密,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5、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宁德时代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公司与宁德时代及其控股子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交易往来情况如下:
年度 不含税合同金额(万元) 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比重
2018 年度 188.79 0.58%
2019 年度 628.09 1.72%
2020 年度 1,820.18 3.62%
由于新能源汽车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本合同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并且公司在装备本身的柔性、智能化程度、装配精度、运行稳定性等技术质量指标及后续维护服务能力具有一定的优势,由此,双方在原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上加强了双方的合作。
三、 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金额:人民币约 2.53 亿元(不含税);
2、结算方式:合同结算方式主要是预付 30%,货到付 20%,验收合格付 30%,
验收合格 360 天付 20%;
3、履行地点:供方负责将货物送达需方指定地点;
4、履行期限:按照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
5、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6、违约责任:合同执行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或提供服务,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7、争议解决方式:本交易条款适用中国法律,因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四、 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由于新能源汽车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本订单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并且公司在装备本身的柔性、智能化程度、装配精度、运行稳定性等技术质量指标及后续维护服务能力具有一定的优势,由此,双方在原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上加强了双方的合作。
2、本销售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若本销售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 2022 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3、本次交易合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合同对宁德时代形成业务依赖。
五、 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虽然新能源汽车市场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本合同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但由于市场本身存在不确定因素,有可能使本次合同实施后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同时本次较上年同期合同有大幅增长,但合同可持续性存在不确定因素。
2、履约风险:因合同履行期较长、金额较大,存在因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最终执行情况。本合同按照“预付款-发货款-验收款-质保金”的销售结算模式执行,且本合同的履行还受到原材料价格变化等导致公司产品成本波动的风险,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3、违约风险:合同执行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或提供服务,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3 日
[2021-12-02] (688155)先惠技术: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
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 2021 058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 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召开 的 第 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
案》 具体如下:
一、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况
经
公司 总经理 提名,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 审查 董事会 同意聘任 何佳川 先生 (简
历附后) 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二 届董事会 任
期 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 何佳川 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佳川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 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 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附件
附件::
何佳川
何佳川先生简历先生简历
何佳川
何佳川,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1983年年77月生月生,,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历。22009009年年33月至月至22010010年年1100月月,,任香港新世界集任香港新世界集团上海新富港房地产开发团上海新富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市场部专员,有限公司市场部专员,20102010年年1010月至月至20112011年年55月任宬隆控股(香港)有限公月任宬隆控股(香港)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司项目经理,20122012年年11月至月至20122012年年1122月任月任上海鑫谷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鑫谷投资有限公司商务经理商务经理,,20122012年年1212月至月至22019019年年1010月月,,任任上海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总经理,上海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总经理,22019019年年1111月至月至22021021年年1111月任月任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事业部执行董事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事业部执行董事。。
[2021-11-30] (688155)先惠技术: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1
证券代码:
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 2021-057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 归属 结果暨股份上市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 归属 股票 数量: 35 80万股
?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 2021年 12月 2日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年 11月 2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 《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公司于 2021年 11月 26日 完成了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
1 2020年 9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 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
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0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 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并核实了列入激励计划名单的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2
(
(2))2020年年9月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披露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露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告》(公告编号:2020--01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鸿祥先),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鸿祥先生作为征集人就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投票票权。权。
(
(3))2020年年9月月29日至日至2020年年10月月8日,公司内部对授予激励对象的日,公司内部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国籍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姓名和国籍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议。2020年年10月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19)。)。
(
(4))2020年年10月月16日,公司召开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过《关于<<公司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5))2020年年10月月17日,公司形成《关于日,公司形成《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认为:在本次激励计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认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该报告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该报告于于2020年年10月月17日披露于上海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公告编号:2020--020)。)。
(
(6))2020年年11月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核实了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截至授予日)并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核实了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截至授予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发表了核查意见。
(
(7))2021年年11月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
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案》及及《关于《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
二、本次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姓名
姓名
国籍
国籍
职务
职务
已获授予
已获授予的限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性股票数量
(万股)
(万股)
本次
本次归属限制性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股票数量
(万股)
(万股)
本次归属数量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限占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的比例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陈益坚
陈益坚
中国
中国
董事、副总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经理、财务负责人负责人
2.00
1.00
50%
2、其他激励对象、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83人)人)
69.60
34.80
50%
合计
合计
71.60
35.80
50%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A股普通股股股普通股股票。票。
(三)归属人数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84人。人。
三、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1年年12月月2日。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35.80万万股。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限售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限售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4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和《公司章程》 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该部分激该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
(四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单位::股股
变动前
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
变动后
变动后
股本总数
股本总数
75,630,036
358,000
75,988,036
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更。
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更。
四、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年11月月18日出具了日出具了上上会师会师字字((2021)第)第11419号《号《上海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对公司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经审验,截至2021年年11月月16日,公司已收到日,公司已收到84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款项款项合计合计人民币人民币8,,806,,800..05元,其中,新增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注册资本((股本股本))合计合计358,,000..00元,元,增加增加资本公积资本公积8,,448,,800..05元。元。
2021年年11月月26日,公司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5
五、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据公司
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1年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股东的净利润为的净利润为69,699,936.27元元,,公司公司2021年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为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92元元//股;股;本次归属后,总股本将由本次归属后,总股本将由75,,630,,036股增加至股增加至75,,988,,036股,以归属股,以归属后总股本后总股本75,,988,,036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情况下,公司司2021年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为358,,00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约为0..47%%,,不会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2021年年11月月30日日
[2021-11-24] (688155)先惠技术: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1-056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张安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93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6%。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已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披露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
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张安军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84,5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64%,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收到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张安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张安军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60,966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35%,本次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张安军 董事、监事、高 1,938,000 2.56% IPO 前取得:1,938,000
级管理人员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股东名 减持数 减持比 减持价格 减持总 当前持 当前持
称 量 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区间(元 金额 股数量 股比例
(股) /股) (元) (股)
张安军 260,96 0.35% 2021/10/11 集中竞价 93.6 - 26,316, 1,677,0 2.22%
6 ~ 交易 120.19 406.13 34
2021/11/22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张安军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安排实施,目前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其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减持计划以及实施进度,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及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4 日
[2021-11-16] (688155)先惠技术: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1-055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 6201 号小昆山镇社区文化中心三楼 315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
普通股股东人数 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2,168,15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2,168,15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68.9780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8.9780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王颖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3 人,潘延庆先生、卢鹏先生、王鸿祥先生、王众
先生、缪龙娇女士、邵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张雷先生、陈为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徐强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2,168,15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2,168,15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续聘会 2,301 100.00 0 0.0000 0 0.0000
计师事务所的 ,070 00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议案 2 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崔明月、陈蕾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
[2021-11-16] (688155)先惠技术: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1-051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以邮件等方式发至各监事。本次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
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为林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监事会同意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25 元/股调整为 24.60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二) 审议《关于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三) 审议《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84 名激励对象归属 35.80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四) 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是综合考虑了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具备偿债能力,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
[2021-11-16] (688155)先惠技术: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1-053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5.80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 授予数量: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71.6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
司股本总额 7563.0036 万股的 0.9467%。
(3) 授予价格(调整后):24.60 元/股,即满足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
以每股 24.60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票。
(4) 激励人数:84 人。
(5)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限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5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5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 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 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第一个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为 2020 年度,以 2019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
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第二个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为 2021 年度,以 2019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
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0 年度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营业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第二个归属期 2021 年度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营业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
注: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③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业绩考核评级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75% 5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
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并核实了列入激励计划名单的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2)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鸿祥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 年 9 月 29 日至 2020 年 10 月 8 日,公司内部对授予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国籍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
议。2020 年 10 月 1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19)。
(4)2020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0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形成《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认为:在本次激励计
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该报告于 2020 年 10 月 17 日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20)。
(6)2020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核实了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截至授予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限制性
(调整后) 股票剩余数量
2020 年 11 月 13 日 24.60 元/股 72.2 万股 85 0
(三) 激励计划计划各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35.80 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0 年 11 月 13 日,因此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1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1 日。
2、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情形,符合归属条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
[2021-11-16] (688155)先惠技术: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已授权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1-052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已授权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0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并核实了列入激励计划名单的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2、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鸿祥先
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 年 9 月 29 日至 2020 年 10 月 8 日,公司内部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国籍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0 年 10 月 1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19)。
4、2020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0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形成《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认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该报告于 2020 年 10 月 17 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20)。
6、2020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核实了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截至授予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前三季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利润方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75,630,036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0,252,014.40
元(含税)。2020 年 12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0 年 12 月 25 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25.00-0.40=24.60 元/股。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授予价格由 25 元/股调整为 24.60元/股。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离
职,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 85 人调整为 84 人,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 0.6 万股。
四、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及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继续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授予价格的调整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 24.60 元/股。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事项审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处理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就本次调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进行核查,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将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25 元/股调整为 24.60 元/股。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
件已成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及归属数量、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原因及数量等事项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
[2021-11-16] (688155)先惠技术: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1-054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方: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先惠自动化技术(武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先
惠”)。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武汉先惠提供不
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担保,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人民币 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经股东大会审议:否。
一、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概述
(一)基本情况
武汉先惠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开立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融资品种。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潘延庆先生及其授权人士根据武汉先惠实际经营需要,在担
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担保额度及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先惠自动化技术(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16 年 9 月 28 日
3、注册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道十字东街 7 号(10)
4、法定代表人:潘延庆
5、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
6、经营范围:自动化制造工艺系统研发及集成,自动化装备、生产线的研发、设计、制造、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状况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 (经审计) (未经审计)
万元) 总资产 6,099.65 30,278.56
净资产 382.04 472.16
营业收入 1,071.12 7,707.64
净利润 5.66 0.14
8、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无事项:无
9、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武汉先惠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开立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融资品种。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担保额度及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
四、 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五、 审议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是综合考虑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全资子公司持续发展,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是综合考虑了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 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260 万欧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 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
[2021-10-30] (688155)先惠技术: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1-050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 6201 号小昆山镇社区文化中心三楼 315 会
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15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的
2 √
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1 年 10 月 3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155 先惠技术 2021/11/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会议登记时间
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7:00)
(三)会议登记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光华路 518 号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光华路 518 号
联系电话:021-57858808
联系人:徐强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1 月 15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0-30] (688155)先惠技术: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1-048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以邮件等方式发至各监事。本次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
加会议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为林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聘请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
务,满足公司 2021 年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的持续发展及资金运转情况,公司对于银行授信额度
需求的不断增加。除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审议并通过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外,为了更好的支持公司业务的拓展,确保满足公司正常运作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新增额度为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等,授权有效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30] (688155)先惠技术: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92元
每股净资产: 15.540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21%
营业总收入: 7.3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969.99万元
[2021-10-26] (688155)先惠技术: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1-047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销售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约 2.51 亿元(不含税);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交易属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惠技术”或“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若本销售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 2021-2022 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特别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虽然新能源汽车市场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本合同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但由于市场本身存在不确定因素,有可能使本次合同实施后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同时本次较上年同期合同有大幅增长,但合同可持续性存在不确定因素。
2、履约风险:因合同金额较大,存在因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最终执行情况。本合同按照“预付款-发货款-验收款-质保金”的销售结算模式执行,
且本合同的履行还受到原材料价格变化等导致公司产品成本波动的风险,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3、违约风险:合同执行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或提供服务,导致公司违约责任的风险。
一、 审议程序情况
从 2021 年 7 月 12 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各类合同及定点通知单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2.51 亿元(不含税)。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从 2021 年 7 月 12 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签订的
各类合同及定点通知单,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2.51 亿元(不含税)。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对方当事人宁德时代情况
公司名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周佳;
注册资本:232,900.7802 万元人民币;
住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 号;
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
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庭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限公司总资产 1,566.18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42.07 亿元,营业收入 503.19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5.83 亿元。
2、合同对方当事人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映明;
注册资本: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6 月 30 日;
注册地址:溧阳市昆仑街道城北大道 1000 号;
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加工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设备租赁;房屋租赁;污水处理;其他人力资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因合同对方信息保密,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3、合同对方当事人福鼎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福鼎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恒华;
注册资本: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1 月 14 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前岐镇福东大道与双岳路两侧;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因合同对方信息保密,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4、合同对方当事人 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Thuringia GmbH
情况
公司名称: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Thuringia GmbH(又称“德
国时代新能源科技(图林根)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红叶;
注册资本:5,000,000.00 欧元;
成立日期:2018 年 9 月 11 日;
住所:德国阿恩施塔特市罗伯特博士街 1 号 99310;
主营业务:建立电池生产工厂、电池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
实际控制人:曾毓群、李平;
因合同对方信息保密,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5、合同对方当事人时代广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时代广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立斌;
注册资本: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 年 12 月 28 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龙泽路 333 号;
主营业务:其他电池制造(光伏电池除外);锂离子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软件开发;软件服务;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不含许可审批项目);新能源汽车相关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新能源汽车相关技术转让服务;新能源汽车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新能源汽车相关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主要股东: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因合同对方信息保密,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6、合同对方当事人时代一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时代一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云峰;
注册资本: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 年 01 月 31 日;
注册地址:霞浦县经济开发区长富路 6 号;
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及电池系统的开发、生产、销售以及提供相关售后和技术咨询服务。
主要股东: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因合同对方信息保密,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7、合同对方当事人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朱云峰;
注册资本: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 年 10 月 15 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产业大道 1 号;
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制造;电池制造;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型材料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及相关产品研发、制造;货物进出口;软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因合同对方信息保密,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8、合同对方当事人瑞庭时代(上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瑞庭时代(上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曲涛;
注册资本: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05 月 24 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四平公路 168 号 3 幢、
4 幢、5 幢;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从事新能源科技、汽车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因合同对方信息保密,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9、合同对方当事人宁德蕉城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宁德蕉城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魏德福;
注册资本: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01 月 13 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 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因合同对方信息保密,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宁德时代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1、公司与宁德时代及其控股子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交易往来情况如下:
年度 不含税合同金额(万元) 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比重
2018 年度 188.79 0.58%
2019 年度 628.09 1.72%
2020 年度 1,820.18 3.62%
由于新能源汽车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本合同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并且公司在装备本身的
[2021-09-09] (688155)先惠技术: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1-046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君盛峰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盛峰石”)持有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471,59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23%,该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
份,且已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君盛峰石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1,512,600 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其中:(1)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
式减持不超过 1,512,600 股,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
实施,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 1,512,600 股;(2)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1,512,600 股,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6 个月内实施,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计划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的安排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君盛峰石 5%以上非第 IPO 前取得:5,471,595 股
一大股东 5,471,595 7.23%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该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持数量 减持方式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股)
君盛峰石 不超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1/10/11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资
过: 过: 持,不超过: ~ 格 得 金需求
1,512,6 2% 1,512,600 股 2022/4/10
00 股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1,512,600 股
注:根据君盛峰石提供的相关信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私
募基金,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其
投资期限在 36 个月以上但不满 48 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
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有关规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的,在任意连续 6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
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6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君盛峰石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在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生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本企业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①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②减持数量:锁定期满后第一年本企业减持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60%;锁定期满后第二年内减持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100%。③减持方式: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④信息披露:减持公司股份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在首次减持前 15 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公告,并履行事中、事后披露义务;通过其他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⑤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操作另有要求,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9 日
[2021-09-09] (688155)先惠技术: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1-045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张安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93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6%。
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解除
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张安军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484,5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64%。其中,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484,500
股,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84,500股,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上述减持期间内,如涉及窗口期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进行减持的情形,不减持公司股份。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董事、监事、
张安军 高 级 管 理 人 1,938,000 2.56% IPO 前取得:1,938,000 股
员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股东名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持数量 减持方式
称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股)
张安军 不超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1/10/11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资
过: 过: 持,不超过: ~ 格 得 金需求
484,500 0.64% 484,500 股 2022/4/10
股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484,500 股
注:大宗交易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股东张安军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
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收盘
价、发行价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3)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的股份。(4)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本人所得收益。(5)本人将严格遵守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及转让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6)以上承诺在公司上市后承诺期限内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7)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违反承诺出售股份所取得的收益无条件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缴纳至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至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公司或其他股东均有权代表公司直接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人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核心技术人员张安军承诺: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首发前股份;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本人所持有的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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