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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 (688148)芳源股份:芳源股份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1年度的定期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206,937.74 99,266.61 108.47
营业利润 7,267.77 6,490.90 11.97
利润总额 7,166.60 6,420.65 11.6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672.61 5,932.75 12.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476.54 5,518.02 17.37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5 0.14 7.1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23% 6.58% 减少 0.35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 资 产 287,442.11 144,987.05 98.25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32,786.13 92,715.16 43.22
股 本 51,171.80 42,874.00 19.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
资产(元) 2.59 2.16 19.91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制。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06,937.74万元,较上年增长 108.4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672.61 万元,较上年增长 12.4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476.54 万元,较上年增长 17.37%。
2021 年末,公司总资产为 287,442.11 万元,较年初增长 98.25%;归属于母
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 132,786.13 万元,较年初增长 43.2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为 2.59 元,较年初增长 19.91%。
(二)主要数据及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增长 108.47%,主要原因系 2021 年以来,
受益于新能源汽车市场的蓬勃发展,三元前驱体市场需求增长旺盛,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加强产品研发和客户开拓,使得公司订单大幅增加,同时公司 NCM 三元前驱体产能持续释放,为市场开拓提供了产能保障。
2、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较上年末增长 98.25%,主要系本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生产规模扩大导致应收账款和存货增加,募投项目的建设新增在建工程导致固定资产增加,公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到账和回收的货款增加导致货币资金增加。
3、报告期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较上年末增长 43.2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首发上市收到募集资金、授予限制性股票及 2021 年净利润增加等原因综合所致。
三、风险提示
公司披露的上述数据为财务部门预测,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2022-02-26] (688148)芳源股份:芳源股份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结合公司因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而导致注册资本发生变动的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变更了注册地址及注册资本,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近日,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5739866136J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罗爱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511,718,000.00元
成立日期:2002年6月7日
营业期限:长期
住所: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临港工业园A区11号(一址多照)(一照多址)
经营范围:收集、利用:含镉废物(HW26)、含镍废物(HW46)(包括废
镍镉、镍氢电池)(凭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生产、销售:硫酸镍、球形氢氧化镍、氢氧化钴、氯化镍、硫酸钴、电解铜、锂离子电池三元前驱体、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环境工程设计、施工、营运;环保设备加工、制造;环境科技的开发、转让、实施;非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及向收购企业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自用;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2022-02-26] (688148)芳源股份:芳源股份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和评估。
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1年度公司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942.06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资产名称 账面余额 2021 年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存货 84,852.95 36.98
应收账款 36,326.90 887.01
其他应收款 225.74 18.07
合计 121,405.54 942.06
注: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
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公司对2021年12月31日的存货项目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36.98万元,主要由于公司2021年6月生产的镍钴锰前驱体NCM88需返溶全过程加工。其他存货未发生减值。
2、坏账准备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经测试,2021年度公司需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约905.08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操纵利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减值金额将以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2022-02-11] (688148)芳源股份:芳源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28 日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临港工业园 A 区 11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28 日
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 √
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2.00 √
的议案》
2.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
2.02 发行规模 √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2.04 债券期限 √
2.05 债券利率 √
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2.07 转股期限 √
2.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
2.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2.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 √
办法
2.11 赎回条款 √
2.12 回售条款 √
2.13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
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2.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2.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2.18 担保事项 √
2.19 募集资金存管 √
2.20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3 √
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4 √
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5 √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
7 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 √
诺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8 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 √
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
9 √
案》
1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11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2、3、4、5、6、7、8、9、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2、3、4、5、6、7、8、9、10、11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148 芳源股份 2022/2/2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参会登记时间
2022 年 2 月 22 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3:00-16:30)
(三)登记地点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临港工业园 A 区 11 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临港工业园 A 区 11 号
邮政编码:529145
联系人:陈剑良
联系电话:0750-6290309
传真:0750-6290808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022-02-11] (688148)芳源股份:芳源股份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
[2022-02-11] (688148)芳源股份:芳源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 2022 年 2 月 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孔建凯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充分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审议通过。
2.02 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6,00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审议通过。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审议通过。
2.04 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审议通过。
2.05 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审议通过。
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审议通过。
2.07 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审议通过。
2.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审议通过。
2.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审议通过。
2.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数量;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2.11 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审议通过。
2.12 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02-11] (688148)芳源股份:芳源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于 2022 年 2 月 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爱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充分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是否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资格进行了自查。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事项比照相关规定进行逐项对照检查后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审议通过。
2.02 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6,00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审议通过。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审议通过。
2.04 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审议通过。
2.05 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审议通过。
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审议通过。
2.07 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审议通过。
2.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审议通过。
2.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审议通过。
2.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数量;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
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审议通过。
2.11 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审议通过。
2.12 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
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
[2022-02-11] (688148)芳源股份:芳源股份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
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确保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公司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
[2022-02-11] (688148)芳源股份:芳源股份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芳源股份”或“公司”),于 2022年 2 月 9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8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1 年
8 月发行新股 80,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 36,64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保
荐费用以及其他上市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30,104.56 万元。募集资金于 2021年 8 月 3 日到位,并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2021〕7-76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30,104.56 万元,小于《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 105,000.00 万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 变更前募 变更后募 截至 2021 年 项目原达到
号 项目名称 总额 集资金投 集资金投 9 月 30 日累 预定可使用
资额 资额 计投入金额 状态日期
年产 5 万吨高端
三元锂电前驱体 2021 年 10
1 (NCA、NCM) 105,000.00 105,000.00 30,104.56 21,927.28 月
和 1 万吨电池氢
氧化锂项目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年产 5 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 1 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2 年 10 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 延期后达到预定
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 2021 年 10 月 2022 年 10 月
1 NCM)和 1 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由于受到全球新冠疫情反复等因素的影响,上述项目涉及的建设施工进度、设备采购等受制约,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鉴于此,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该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2 年 10 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
[2022-02-11] (688148)芳源股份:芳源股份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一)目的及金额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7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二)授信银行
本次申请授信的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等。
(三)授信品种
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项目资金借款等品种。
(四)授信期限
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其他说明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期限、业务品种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及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授权期限和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合同、协议、保证金质押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如在申请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时涉及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司将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
[2022-02-11] (688148)芳源股份:芳源股份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中关于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芳源股份”或“公司”)本次发行后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 2021 年、2022 年利润作出保证。
●本公告中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均为预估和假设。本次发行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能否完成注册、何时完成注册及发行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
芳源股份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和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 2022 年 6 月底实施完成,且所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于 2022 年 12 月底全部完成转股或全部未转股(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的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60 亿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注册情况、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为 28.42 元/股(该价格为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日 2022 年 2 月 9 日的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与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较高者),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
5、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5,932.75 万元和 5,518.02 万元。假设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在上年同期的基础上按照(1)增长 0%、(2)增长 10%、(3)增长 20%进行业绩变动测算(上述增长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7、假设除本次发行外,暂不考虑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
的行为。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
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2022 年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
构成公司对 2021 年、2022 年的盈利预测。2021 年、2022 年公司收益的实现取
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公司业务发展状况等诸
多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
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发行人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
比如下:
2020年度/ 2021年度/ 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2022年末全部未 2022年末全部转
转股 股
总股本(股) 428,740,000 511,718,000 511,718,000 534,941,082
假设一:公司2021年、2022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元) 59,327,452.30 59,327,452.30 59,327,452.30 59,327,452.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55,180,196.00 55,180,196.00 55,180,196.00 55,180,196.00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13 0.12 0.1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0.13 0.11 0.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0.13 0.12 0.11 0.11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 0.13 0.12 0.10 0.10
收益(元/股)
假设二:公司2021年、2022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元) 59,327,452.30 65,260,197.53 71,786,217.28 71,786,217.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55,180,196.00 60,698,215.60 66,768,037.16 66,768,037.16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14 0.14 0.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0.14 0.13 0.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0.13 0.13 0.13 0.13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 0.13 0.13 0.12 0.12
收益(元/股)
2020年度/ 2021年度/ 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2022年末全部未 2022年末全部转
转股 股
假设三:公司2021年、2022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元) 59,327,452.30 71,192,942.76 85,431,531.31 85,431,531.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55,180,196.00 66,216,235.20 79,459,482.24 79,459,482.24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16 0.17 0.1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0.16 0.16 0.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0.13 0.15 0.16 0.16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 0.13 0.15 0.15 0.15
收益(元/股)
注:上述假设仅为测试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盈
利情况的观点,亦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支付利息,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一般较低,正常
情况下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换公司
债券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每股收益。如果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运用所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换公司债券所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
公司税后利润面临下降风险,将摊薄公司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
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每股收益等指标可能产生一
定的摊薄作用。另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
可转
[2022-01-21] (688148)芳源股份:芳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3,741,021股,限售期为6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全部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无战略配售股份;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7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芳
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8号),同意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0,000 股,并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508,74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72,258,979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436,481,021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318 名,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参与网下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并中签的配售对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3,741,02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7311%,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3,741,021 股,将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因 2022 年 2 月 6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
至下一交易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1 年 11 月 26 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 2,978,000 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上述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508,740,000 股增加至 511,718,000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0.7354%变更为 0.7311%。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各配售对象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3,741,021 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7311%。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7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 剩余限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流通数量 售股数
(股) 本比例 (股) 量(股)
1 华泰柏瑞质量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860 0.0023% 11,860 0
2 华泰柏瑞成长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860 0.0023% 11,860 0
华泰柏瑞中证科技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3 证券投资基金 11,860 0.0023% 11,860 0
4 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1,860 0.0023% 11,860 0
5 华泰柏瑞积极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1,860 0.0023% 11,860 0
6 华泰柏瑞盛世中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860 0.0023% 11,860 0
7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产品 2 11,860 0.0023% 11,860 0
8 圆信永丰优悦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860 0.0023% 11,860 0
9 中欧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860 0.0023% 11,860 0
10 中欧互联网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860 0.0023% 11,860 0
11 中欧启航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860 0.0023% 11,860 0
12 中欧品质消费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1,860 0.0023% 11,860 0
13 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860 0.0023% 11,860 0
14 中欧瑾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860 0.0023% 11,860 0
15 中欧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1,860 0.0023% 11,860 0
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博时低估值策
16 略专户 6,295 0.0012% 6,295 0
17 长城均衡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860 0.0023% 11,860 0
长城智能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18 金 11,860 0.0023% 11,860 0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19 资基金 11,860 0.0023% 11,860 0
20 浙江省壹拾贰号职业年金计划中金组合 11,860 0.0023% 11,860 0
21 中金丰源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11,860 0.0023% 11,860 0
22 江苏省贰号职业年金计划 11,860 0.0023% 11,860 0
23 四川省拾号职业年金计划 11,860 0.0023% 11,860 0
24 湖北省(壹号)职业年金计划 11,860 0.0023% 11,860 0
25 天津市叁号职业年金计划 11,860 0.0023% 11,860 0
26 北京市(肆号)职业年金计划 11,860 0.0023% 11,860 0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 剩余限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流通数量 售股数
(股) 本比例 (股) 量(股)
27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11,860 0.0023% 11,860 0
28 晋城煤业集团—中金公司 11,860 0.0023% 11,860 0
29 长江金色晚晴企业年金计划 11,860 0.0023% 11,860 0
摩根士丹利华鑫健康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
30 基金 11,860 0.0023% 11,860 0
华润元大成长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31 基金 11,860 0.0023% 11,860 0
32 中融中证煤炭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10,923 0.0021% 10,923 0
33 泓德卓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860 0.0023% 11,860 0
泓德优势领航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34 金 11,860 0.0023% 11,860 0
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衡型投资
35 组合 11,860 0.0023% 11,860 0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
36 产品 11,860 0.0023% 11,860 0
浦银安盛嘉和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
37 中基金(FOF) 11,860 0.0023% 11,860 0
浦银安盛安恒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
38 资基金
[2021-12-31] (688148)芳源股份:芳源股份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临港工业园 A 区 11 号
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5
普通股股东人数 2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85,178,12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85,178,12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55.729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5.729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罗爱平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剑良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85,178,126 100.0000 0 0.00000 0 0.00000
2、逐项审议《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 2022 年度向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及销售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37,148,12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02、议案名称:《关于 2022 年度向威立雅新能源科技(江门)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35,082,32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85,178,12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85,178,12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85,178,12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85,178,12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 73,778,82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机构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度向贝特瑞
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 购买原材料及销售产品的 73,778,82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度向威立雅
新能源科技(江门)有限公
2.02 司购买原材料的日常关联 73,778,82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3、议案 4、议案 5、议案 6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均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 1、议案 2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对议案 2.01
回避表决,其合计持股 48,030,000 股未计入议案 2.01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贝
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谢宋树、陈剑良已对议案 2.02 回避表决,其合计
持股 50,095,800 股未计入议案 2.02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付雄师、吴任桓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15] (688148)芳源股份:芳源股份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1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芳源股份”)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预计2022年度与关联方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瑞”)、威立雅新能源科技(江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立雅江门”)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80,100.00万元人民币。关联董事张晓峰对该议案的子议案《关于2022年度向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及销售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关联董事张晓峰、谢宋树对该议案的子议案《关于2022年度向威立雅新能源科技(江门)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 2022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系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交易各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交易共识,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兹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交易将由双方根据产品指标并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公司对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遵循公平、自愿的交易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关联股东贝特瑞需要在股东大会上对《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子议案《关于2022年度向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及销售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贝特瑞、谢宋树、陈剑良需要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子议案《关于2022年度向威立雅新能源科技(江门)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人民币
2021 年 1 月 1 本次预计金
占同类 日至 2021 年 占同类 额与 2021 年
关联交 关联人 本次预 业务比 11 月 30 日日 业务比 实际发生金
易类别 计金额 例 与关联人累计 例 额差异较大
已发生的交易 的原因
金额
向关联 贝特瑞新材料
人购买 集团股份有限 100.00 0.06% - - -
原材料 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本次预计金
占同类 日至 2021 年 占同类 额与 2021 年
关联交 关联人 本次预 业务比 11 月 30 日日 业务比 实际发生金
易类别 计金额 例 与关联人累计 例 额差异较大
已发生的交易 的原因
金额
威立雅江门
生产线预计
威立雅新能源 2022 年投入
科技(江门) 20,000.00 11.80% - - 使用,根据
有限公司 公司生产经
营需要预计
采购量
小计 20,100.00 11.86% - - -
贝特瑞新材料 根据关联方
向关联 集团股份有限 60,000.00 35.87% 26,425.42 15.80% 实际采购需
人销售 公司 求确定
产品 小计 60,000.00 35.87% 26,425.42 15.80% -
合计 80,100.00 - 26,425.42 - -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2021 年预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计金额 2021 年 11 月 30 日 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实际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 贝特瑞新材料 根据客户实际采购需
产品 集团股份有限 47,500.00 26,425.42 求实施
公司
向关联人购买 威立雅新能源 威立雅江门生产线未
原材料 科技(江门) 20,000.00 - 实际投产
有限公司
向关联人销售 威立雅新能源
燃料和动力 科技(江门) - 6.97 -
有限公司
合计 67,500.00 26,432.39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 914403007230429091
代码
公司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0 年 8 月 7 日
注册资本 48,538.615 万元人民币
住所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西田社区高新技术工业园第 1、2、3、4、5、
6 栋、7 栋 A、7 栋 B、8 栋
法定代表人 贺雪琴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锂离子电
池正极材料和负极材料;普通货运。
控股股东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1,065,583.1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
主要财务指标 有者权益为 620,053.83 万元,营业收入为 445,175.29 万元,净利润为
49,754.23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威立雅新能源科技(江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91440700MA526J993G
公司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18 年 8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官冲村杨桃山、矿田(土名)
法定代表人 ZHOU Xiaohua
废旧电池回收技术、工艺及装备的研发与销售;电池、废旧电池(凭有效
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塑料及含有锂、镍、钴、铜、锰等的
有色金属废物的收集、处置、利用与销售;锂电池和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
回收、梯次利用与销售;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材料、循环技术的研究、开
经营范围 发及高新技术咨询与服务;含锂的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国内一
般贸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需
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
除外)(以上经营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威立雅中
[2021-12-15] (688148)芳源股份:芳源股份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住所由“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临港工业园 A区 11 号(厂房一)、(厂房二)、(厂房三)、(厂房四)、(电房),江门市新会区五和农场工业区”变更为“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临港工业园 A 区 11 号,江门市新会区五和农场工业区”。
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于2021 年11 月 26 日完成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登记工作,向 113 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978,000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08,740,000.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511,718,000.00 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508,740,000 股变更为 511,718,000 股。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前述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变更的实际情况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条款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临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临
港工业园 A 区 11 号(厂房一)、(厂房二)、
港工业园 A 区 11 号,江门市新会区五和农
(厂房三)、(厂房四)、(电房),江门
场工业区。
市新会区五和农场工业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大写)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大写)
伍 亿 壹 仟 壹 佰 柒 拾 壹 万 捌 仟 元
伍亿零捌佰柒拾肆万元(?508,740,000.00)。
(?511,718,000.00)。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大写):伍亿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大写):伍亿零捌佰柒拾肆万(508,740,000.00)股。公 壹仟壹佰柒拾壹万捌仟(511,718,000)股。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大写):伍亿零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大写):伍亿捌佰柒拾肆万(508,740,000.00)股,其他 壹仟壹佰柒拾壹万捌仟(511,718,000)股,种类股:零(0)股。公司可依法发行普通 其他种类股:零(0)股。公司可依法发行
股和优先股。 普通股和优先股。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涉及“总裁”、“(常务)副总裁”的描述分别统一修订为“总裁(经理)”、“(常务)副总裁(副经理)”。关于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相关事宜。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本次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15] (688148)芳源股份:芳源股份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03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1,859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37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0.6 亿元
2020 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客户家数 511 家
审计收费总额 5.8 亿元
2020 年上市公司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
(含 A、B 股)审 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
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
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
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 382 家
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为 近三年签署或
项目组成员 姓名 注册会计 从事上市 在本所执 本公司提供 复核上市公司
师 公司审计 业 审计服务 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 张云鹤 2001-5-8 2001-5-8 2001-5-8 2019 年 8 家
签字会计师 张云鹤 2001-5-8 2001-5-8 2001-5-8 2019 年 8 家
刘秀娟 2018-3-26 2013-1-3 2018-3-26 2019 年 1 家
质量控制复 廖屹峰 2020 年 9 家
核人 2003-4-29 2003-4-29 2003-4-29
2、诚信记录
上述相关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张云鹤、签字会计师刘秀娟、质量控制复核人廖屹峰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双方商定 2021 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75 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7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 万元(含税)。上一期公司为非上市公司,审计收费不具有可比性。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 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历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司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15] (688148)芳源股份:芳源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孔建凯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充分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实际运行情况,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为对《监事会议事规则》中涉及“总裁”、“(常务)副总裁”的描述分别统一修订为“总裁(经理)”、“(常务)副总裁(副经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15] (688148)芳源股份:芳源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临港工业园 A 区 11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30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关于2022年度向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
2.01 √
买原材料及销售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度向威立雅新能源科技(江门)有限公
2.02 √
司购买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
3 √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3、4、5、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议案 2.01回避表决;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谢宋树、陈剑良对议案 2.02 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148 芳源股份 2021/12/2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参会登记时间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3:00-16:30)
(三)登记地点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临港工业园 A 区 11 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临港工业园 A 区 11 号
邮政编码:529145
联系人:陈剑良
联系电话:0750-6290309
传真:0750-6290808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度向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
2.01
原材料及销售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度向威立雅新能源科技(江门)有限公司
2.02
购买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
3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1-30] (688148)芳源股份:芳源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
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28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
结果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 登记 完成 日: 2021年 11月 26日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 2,978,000股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其中确定以2021年10月20日为授予日,以15.3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16名激励对象授予300.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 授予日:2021年10月20日
2、 授予人数:113人
3、 授予价格:15.35元/股
4、 实施方式及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5、 授予对象及数量:
公司本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978,000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0.59%。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姓名
国籍
国籍
职务
职务
获授第一类限
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万股)
占授予第一类
占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量的比例
占
占授予授予前前公公司总股本的司总股本的比例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罗爱平
罗爱平
中国
中国
董事长、总经理、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66.00
22.16%
0.13%
谢宋树
谢宋树
中国
中国
董事、常务副总经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理、核心技术人员
17.60
5.91%
0.03%
吴芳
吴芳
中国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36.70
12.32%
0.07%
龙全安
龙全安
中国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3.00
4.37%
0.03%
刘京星
刘京星
中国
中国
副总经理、核心技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术人员
13.00
4.37%
0.03%
张斌
张斌
中国
中国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12.00
4.03%
0.02%
陈剑良
陈剑良
中国
中国
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
7.00
2.35%
0.01%
林洁萍
林洁萍
中国
中国
财务总监
财务总监
6.00
2.01%
0.01%
朱志军
朱志军
中国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
5.00
1.68%
0.01%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04人)
121.50
40.80%
0.24%
合计(113人)
297.80
100.00%
0.59%
注:
注:①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②
②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
③
③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6、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董事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后,在后续办理缴款验资的过程中,3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涉及公司拟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2,000股。公司最终向113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2,978,000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0.59%。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实际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情况一致。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时间和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三、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119号),截至2021年11月15日止,公司实际已收到符合条件的113名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购股款合计人民币45,712,300.00元,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5.3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30,188.68元,收到限制性股票购股款净额45,382,111.32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2,978,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2,404,111.32元。
四、本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2,978,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已于2021年11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08,740,000股增加至511,718,00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罗爱平在本次授予前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8,368,700股,占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总股本的15.40%;本次授予后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9,028,700股,占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15.44%。公司实际控制人罗爱平及吴芳在本次授予前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5,845,500股,占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总股本的18.84%;本次授予后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6,872,500股,占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18.9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股份数量
本次变动数量
本次变动后股份数量
股本总数
508,740,000
2,978,000
511,718,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
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97.80万股,各期激励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授予权益类型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预计激励成本
(万元)
2021年
(万元)
2022年
(万元)
2023年
(万元)
2024年
(万元)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97.80
4,213.87
526.73
2,809.25
877.89
--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相关,激励对象在解锁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授予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造成。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年11月月30日日
[2021-11-17] (688148)芳源股份:芳源股份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结合公司因上市而导致注册资本发生变动的实际情况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现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将《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近日,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5739866136J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罗爱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508,740,000.00元
成立日期:2002年6月7日
营业期限:长期
住所: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临港工业园A区11号(厂房一)、(厂房二)、
(厂房三)、(厂房四)、(电房)(一照多址)
经营范围:收集、利用:含镉废物(HW26)、含镍废物(HW46)(包括废镍镉、镍氢电池)(凭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生产、销售:硫酸镍、球形氢氧化镍、氢氧化钴、氯化镍、硫酸钴、电解铜、锂离子电池三元前驱体、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环境工程设计、施工、营运;环保设备加工、制造;环境科技的开发、转让、实施;非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及向收购企业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自用;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
[2021-10-21] (688148)芳源股份:芳源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爱平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陈剑良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充分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拟以 2021 年 10 月 20 日为授予日,以 15.3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16 名激励对
象授予 300.0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以 22.01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31 名激励
对象授予 1,20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董事罗爱平、吴芳、谢宋树、龙全安、袁宇安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5 票,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1 日
[2021-10-21] (688148)芳源股份:芳源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孔建凯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充分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本次激励对象均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10月20日,以15.3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16名激励对象授予300.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以22.0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31名激励对象授予1,20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监事陈少安、朱勤英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1 日
[2021-10-21] (688148)芳源股份:芳源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245.87万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芳源循环”)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增资完成后,芳源循环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1,245.87万元,公司仍持有芳源循环10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近日,芳源循环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5MA4WDNAN9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京星
注册资本:人民币21,245.87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4月7日
营业期限:长期
住所: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官冲村杨桃山、矿田(土名)
经营范围:研发、收集、利用:含镍废物(HW46);生产、销售:球形氢
氧化镍、氢氧化钴、电解铜、锂离子电池三元前驱体、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1 日
[2021-10-21] (688148)芳源股份:芳源股份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年10月20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
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00.00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59%;
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200.00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2.36%。
股权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1年10月20日为授予日,以15.3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16名激励对象授予300.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以22.0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31名激励对象授予1,20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9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邹育兵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10月5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名单内人员的异议。2021年10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19)。
4、2021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1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1)。
5、2021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本次激励对象均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10月20日,以15.3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16名激励对象授予300.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以22.0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31名激励对象授予1,20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1年10月20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公司确定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骨干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
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10月20日,同意以15.3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16名激励对象授予300.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以22.0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31名激励对象授予1,20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四)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年10月20日。
2、授予数量: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00.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59%。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200.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2.36%。
3、授予人数:133人。
4、授予价格: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5.35元/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2.01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解除限售期和归属/解除限售安排
(1)激励计划有效期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激励计划归属/解除限售期和归属/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激励对象满足相应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解除限售,归属/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时间和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3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30%
[2021-10-21] (688148)芳源股份:芳源股份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梁淑洁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梁淑洁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梁淑洁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梁淑洁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1 日
[2021-10-19] (688148)芳源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7元
每股净资产: 2.584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25%
营业总收入: 15.3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288.29万元
[2021-10-15] (688148)芳源股份: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0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临港工业园 A 区 11 号
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3
普通股股东人数 4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45,963,54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45,963,54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8.003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8.003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罗爱平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剑良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96,109,744 99.9986 4,000 0.0014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97,929,544 99.9987 4,000 0.0013 0 0.0000
3、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规范运作制度的议案》
3.01、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45,959,544 99.9988 4,000 0.0012 0 0.0000
3.02、议案名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45,959,544 99.9988 4,000 0.0012 0 0.0000
3.03、议案名称:《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45,959,544 99.9988 4,000 0.0012 0 0.0000
3.04、议案名称:《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45,959,544 99.9988 4,000 0.0012 0 0.0000
3.05、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45,959,544 99.9988 4,000 0.0012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45,959,544 99.9988 4,000 0.0012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45,959,544 99.9988 4,000 0.0012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45,959,544 99.9988 4,000 0.0012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45,959,544 99.9988 4,000 0.0012 0 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08,630,544 93.7835 4,000 0.0017 13,825,000 6.2148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22,455,544 99.9982 4,000 0.0018 0 0.0000
1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22,455,544 99.9982 4,000 0.0018
[2021-09-25] (688148)芳源股份: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1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芳源股份”)拟向威立
雅新能源科技(江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立雅江门”或“参股公司”)增资人
民币 424 万元,增资完成后芳源股份持有威立雅江门 20%的股权。
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
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参股公司威立雅江门部分股东共
同对威立雅江门进行增资,增资总额为 1,400 万元,其中,公司增资 424 万元,
威立雅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立雅中国”)增资 836 万元,贝特瑞新材
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瑞”)增资 14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
司持有威立雅江门 20%的股权,威立雅中国持有威立雅江门 53.44%的股权,贝
特瑞持有威立雅江门 10%的股权。
威立雅江门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张晓峰现任威立雅江门董事,公司董
事会秘书陈剑良现任威立雅江门董事,公司董事谢宋树现任威立雅江门监事。贝
2
特瑞直接持有芳源股份 5%以上股份,公司董事张晓峰同时担任贝特瑞董事会秘
书,公司监事刘志文同时担任贝特瑞财务总监。因此,威立雅江门、贝特瑞为公
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 424 万元。本次交易不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
人之间发生的与本次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人民币 3,000 万元且占
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威立雅新能源科技(江门)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0MA526J993G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时间:2018 年 8 月 27 日
4、注册资本:3,600 万元人民币
5、住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官冲村杨桃山、矿田(土名)
6、法定代表人:ZHOU Xiaohua
7、经营范围:废旧电池回收技术、工艺及装备的研发与销售;电池、废旧
电池(凭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塑料及含有锂、镍、钴、铜、
锰等的有色金属废物的收集、处置、利用与销售;锂电池和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
回收、梯次利用与销售;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材料、循环技术的研究、开发及高
新技术咨询与服务;含锂的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国内一般贸易(法律、
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经
营);经营进出口业务(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除外)(以上经营项目不涉及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威立雅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51.00%,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持股 16.00%,广州得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持股 13.00%,深圳市普兰德储
能技术有限公司持股 10.00%,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0%。
9、威立雅江门自设立以来未实际经营,其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3
单位:万元人民币
2021 年 6 月 30 日
(未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已经广东恒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资产总额 7,167.19 6,628.75
负债总额 3,829.56 3,187.43
净资产 3,337.63 3,441.32
2021 年 1-6 月
(未经审计)
2020 年度
(已经广东恒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营业收入 0.17 0
净利润 -103.69 -158.68
10、 关联关系说明: 威立雅江门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张晓峰现任威立
雅江门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剑良现任威立雅江门董事,公司董事谢宋树现任
威立雅江门监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威
立雅江门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30429091
2、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3、成立时间:2000 年 8 月 7 日
4、注册资本:48,538.62 万元人民币
5、住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西田社区高新技术工业园第 1、2、3、
4、5、6 栋、7 栋 A、7 栋 B、8 栋
6、法定代表人:贺雪琴
7、 经营范围:经营进出口业务。生产经营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和负极材料;
普通货运。
8、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贝特瑞的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13,201,062 43.92
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8,617,561 24.44
3 北京华鼎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31,503,150 6.49
4 岳敏 14,612,773 3.01
5 葛卫东 8,279,809 1.71
4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6 张啸 5,774,012 1.19
7 贺雪琴 5,255,011 1.08
8 曾广胜 2,278,321 0.47
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创新精选一年
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996,261 0.41
1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98,000 0.35
合计 403,215,960 83.07
9、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1,065,583.1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620,053.83 万元,营业收入为 445,175.29 万元,
净利润为 49,754.23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10、关联关系说明:贝特瑞直接持有芳源股份 5%以上股份,公司董事张晓
峰同时担任贝特瑞董事会秘书,公司监事刘志文同时担任贝特瑞财务总监。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贝特瑞构成公司的关联法
人。
(三) 关联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
系的说明
关联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威立雅新能源科技(江门)有限公司的股权,本次交易为公
司向威立雅江门增资人民币 424 万元(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芳源
股份持有威立雅江门 20%的股权。
本次关联交易前后,威立雅江门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变化如下:
股东
增资前 增资后
注册资本
(元)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元)
持股比例
威立雅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18,360,000 51% 26,720,000 53.44%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5,760,000 16% 10,000,000 20%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600,000 10% 5,000,000 10%
广州得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4,680,000 13% 4,680,000 9.36%
深圳市普兰德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3,600,000 10% 3,600,000 7.2%
合计 36,000,000 100% 50,000,000 100%
5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公告“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威立雅江门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
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增资主要用于解决威立雅江门“拆解项目”的后续建设和满足项目投运
后的运营资金所需。公司与威立雅江门的其他股东经协商,根据威立雅江门的资
金需求、各股东自身的资金情况及投资安排进行增资,遵循了公平、公允、协商
一致的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五、本次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资事项尚未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
代表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事项。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威立雅江门未来主要从事废旧电池等资源回收业务(目前暂未开展具体业
务),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门芳源锂能科技有限公司将主要以威立雅江门的回收资
源作为主要原材料,充分实现资源综合利用。本次对参股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事
项,综合考量了公司长期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方向,具有积极
的战略意义,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
本次关联交易的各方按照协议约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及义务,符合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公司本次增资将全部使用自有资金且金额相对较小,不存在影响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
生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晓峰、谢宋树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次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将提交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专项意见说明
6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向参股公司威立雅江门增资事项有利于促进
公司及参股公司的业务发展, 交易行为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向参股
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向参股公司威立雅江门增资。交易定价遵守了公平
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会
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张晓峰、谢
宋树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
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
程序,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造成影响。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向
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审议。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将提交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
[2021-09-25] (688148)芳源股份: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1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
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为,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芳源股份”)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
易的议案》。
2、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增加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目前日常关联交易
的实际发生情况,公司本次拟增加与关联方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贝特瑞”)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20,000 万元,增加后额度合计
不超过 47,500 万元。关联董事张晓峰对本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董
2
事会审议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本次增加与关联方贝特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
司日常经营所需,系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交易各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
交易共识,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兹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
增加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主要基于公司
目前关联交易额度实际使用情况及后续经营计划,以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为
目的。交易将由双方根据产品指标并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
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该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符合公
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
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
见:公司本次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
要,遵循公平、自愿的交易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贝
特瑞将回避表决。
(二)本次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关联人 贝特瑞
原预计 2021 年度金额
27,500.00
本次拟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20,000.00
本次增加后预计 2021 年度金额
47,500.00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11,031.63
占同类业务比例
11.13%
本年年初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与关联人累
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20,109.53
3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增加原因 业务发展超预期,需要增加销售金额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上年预计金额
上年实际发生
金额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
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销售
产品
贝特瑞 25,000.00 11,031.63
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
销售等受到一定程度影
响。
合计 - 25,000.00 11,031.63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30429091
3、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4、成立时间:2000 年 8 月 7 日
5、注册资本:48,538.62 万元人民币
6、住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西田社区高新技术工业园第 1、 2、 3、
4、5、6 栋、7 栋 A、7 栋 B、8 栋
7、法定代表人:贺雪琴
8、经营范围:经营进出口业务。生产经营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和负极材料;
普通货运。
9、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贝特瑞的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1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13,201,062 43.92
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8,617,561 24.44
3
北京华鼎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
31,503,150 6.49
4 岳敏 14,612,773 3.01
5 葛卫东 8,279,809 1.71
6 张啸 5,774,012 1.19
7 贺雪琴 5,255,011 1.08
8 曾广胜 2,278,321 0.47
4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创新精选一
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996,261 0.41
1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98,000 0.35
合计 403,215,960 83.07
10、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贝特瑞总资产为 1,065,583.1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620,053.83 万元,营业收入为 445,175.29 万
元,净利润为 49,754.23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贝特瑞直接持有芳源股份 5%以上股份,公司董事张晓峰同时担任贝特瑞董
事会秘书,公司监事刘志文同时担任贝特瑞财务总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贝特瑞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贝特瑞经营及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与贝特瑞前期发
生的同类关联交易均按合同执行,公司将就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关联方
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贝特瑞 2021 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关
联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并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公司向贝特
瑞销售三元前驱体,产品销售价格主要由材料价格和加工费组成:材料价格取
决于单位产品所含金属镍、钴重量与金属镍和钴的市场价格;加工费则根据产
品制造成本、预期利润及客户议价能力等因素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贝特
瑞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5
贝特瑞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系
国内颇具规模的锂电池正负极材料供应商。公司主要向贝特瑞销售三元前驱体
产品,供其用于烧结制成锂离子正极材料。公司与贝特瑞的关联交易是公司运
营中的正常业务,本次新增的关联交易额度综合考虑了市场需求的增长情况以
及当前关联交易额度的实际使用情况,属正常商业行为。公司对贝特瑞的销售
符合必要性、合理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贝特瑞之间的交易定价、结算方式和条件是按照正常的市场交易条
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贝特瑞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
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或收入来源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与贝特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
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将提交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增加与贝特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经
营活动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
成依赖。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与贝特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无异
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6
(三)《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5 日
[2021-09-25] (688148)芳源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10 月 14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临港工业园 A 区 11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0 月 14 日
至 2021 年 10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
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
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 《关于增加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规范运作制度的议案》 √
3.01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
3.02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3.03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3.04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3.05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4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
5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8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9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1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5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登载《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4、5、6、7、8、9、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2、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2、8、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谢宋树、陈
剑良对议案 1 回避表决;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议案 2 回避表决;罗
爱平、吴芳、袁宇安、江门市平方亿利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谢宋树、
龙全安、刘京星、张斌、林洁萍、陈剑良、林卫仪、朱勤英、陈少安,以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其他激励对象若在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公
司股东的,需要对议案 8、9、10 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148 芳源股份 2021/10/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
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
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
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
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参会登记时间
2021 年 10 月 9 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3:00-16:30)
(三)登记地点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临港工业园 A 区 11 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临港工业园 A 区 11 号
邮政编码:529145
联系人:陈剑良
联系电话:0750-6290309
传真:0750-6290808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关于增加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
议案》
3.00 《关于修订公司规范运作制度的议案》
3.01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3.02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3.03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3.04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3.05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4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5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9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
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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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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