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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9] (688129)东来技术:东来技术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1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增减变动幅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度(%)
营业总收入 492,745,670.04 407,989,125.33 20.77
营业利润 107,494,492.62 91,486,030.60 17.50
利润总额 107,403,796.97 90,545,350.66 18.6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5,042,672.52 78,353,311.24 21.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70,699,149.64 70,622,964.89 0.11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79 0.82 -3.66
11.51% 19.35% 减少 7.84 个百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分点
增减变动幅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度(%)
总 资 产 983,200,732.92 886,212,578.79 10.94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864,912,609.53 790,527,255.14 9.41
股 本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 7.21 6.59 9.41
资产(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经营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9,274.57 万元,同比上升 20.77%;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504.27 万元,同比上升 21.3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069.91 万元,同比上升 0.11%。
2、财务状况
2021 年末,公司总资产 98,320.07 万元,较报告期期初增长 10.94%;归属于
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 86,491.26 万元,同比增长 9.4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7.21 元,较报告期期初增长 9.41%。
3、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021 年,新冠疫情对经济影响逐渐下降,汽车售后修补涂料及新车内外饰件涂料行业回暖,下游应用领域对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正常增长,公司营业收入实现较快增长;由于上游原材料市场价格持续上涨,毛利率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导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三、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快报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性因素。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9 日
[2021-12-25] (688129)东来技术: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1-039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24 日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0.81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12,000 万股
的 0.34%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为授予日,以 13.8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7 名
激励对象授予 40.81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1 年 8 月 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健胜先
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 年 8 月 6 日至 2021 年 8 月 1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8 月 1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23)。
4、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5)。
6、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此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并同意以 13.8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7 名激励对象授予 40.81 万股限制性
股票。
3、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激励
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同意以 13.8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7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40.81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24 日
2、授予数量:40.81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12,000.00 万股的 0.34%
3、授予人数:27 人
4、授予价格:13.88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归属前激励对象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预留
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40%
第一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30%
第二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30%
第三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7、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职务 人数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时股本总额的比例
管理人员 9 19.01 9.18% 0.16%
技术骨干 7 10.80 5.22% 0.09%
业务骨干 7 8.50 4.11% 0.07%
高潜人员 4 2.50 1.21% 0.02%
[2021-12-25] (688129)东来技术: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1-037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方
式召开,会议由叶小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
并同意以 13.8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7 名激励对象授予 40.81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2-25] (688129)东来技术: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1-038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13.88 元/股,向 27
名激励对象授予 40.81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1-27] (688129)东来技术: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1-036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
海东涂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自 2020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累
计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 8,032,794.77 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确认上述获得的政
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2020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65,500 元,上述获得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处
理及最终对 2020 年度损益的影响已经审计机构确认;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累计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7,967,294.77 元,上述政府补
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 2021 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7 日
[2021-10-30] (688129)东来技术:东来技术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1-033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由叶小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展开,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项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实现公司自有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收益,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收益,提升整体业绩,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了解并监督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审核过程,监事列席董事会并了解董事会对第三季度报告的审议情况,监事会认为《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审核以及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30] (688129)东来技术: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3元
每股净资产: 6.939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87%
营业总收入: 3.2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410.43万元
[2021-10-15] (688129)东来技术:东来技术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1-032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来技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数量为 11,43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9.5250%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25 日(2021 年 10 月 23 日为非交易
日,上市流通日顺延至 2021 年 10 月 25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18 号)同意注册,公司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0 股,并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12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92,701,574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7,298,426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5名,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1,43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9.5250%;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
通股份数量 11,430,000 股,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2021
年 10 月 23 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顺延至 2021 年 10 月 25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90,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20,000,000 股。公司上市后,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文件,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杭州先锋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先锋基石”)、济宁先锋基石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宁先锋基石”)、云南大博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大博”)、日照宸睿联合一期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日照宸睿”)、上海浩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浩鋆”)所作承诺如下:
(一) 股东杭州先锋基石、济宁先锋基石、云南大博、日照宸睿、上海浩
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持有的上述股份。
(二) 股东杭州先锋基石、济宁先锋基石、日照宸睿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
承诺
本单位作为公司股东,将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监管要求持有公司股份,并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关于本单位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承诺;
本单位在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和减持股份数量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本单位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认为:
1、东来技术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2、东来技术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东来技术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东方投行对东来技术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1,4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250%。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25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股东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序号 名称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1 杭州先锋基石股权投资 2,997,000 2.4975% 2,997,000 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云南大博文化投资有限 2,700,000 2.2500% 2,700,000 0
公司
3 济宁先锋基石股权投资 2,583,000 2.1525% 2,583,000 0
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亿宸投资管理有限
4 公司-日照宸睿联合一 2,250,000 1.8750% 2,250,000 0
期股权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5 上海浩鋆投资管理中心 900,000 0.7500% 900,000 0
(有限合伙)
合计 11,430,000 9.5250% 11,430,000 0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首发限售股 11,430,000 12
合计 - 11,430,000 -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2021-10-08] (688129)东来技术:东来技术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1-031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9 月 29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66.19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12,000 万
股的 1.38%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 2021 年 9 月 29 日为授予日,以 13.8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48 名激励对象
授予 166.19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1 年 8 月 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健胜先
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 年 8 月 6 日至 2021 年 8 月 1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8 月 1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23)。
4、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5)。
6、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
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此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29
日,并同意以 13.8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4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6.19 万股限制性
股票。
3、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激励
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29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29 日,同意以 13.8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48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66.19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9 月 29 日
2、授予数量:166.19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12,000.00 万股的 1.38%
3、授予人数:148 人
4、授予价格:13.88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激励对象满
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其中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
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首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次授予权益总量的
比例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40%
第一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30%
第二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30%
第三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7、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公告时股本总
(万股) 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
[2021-10-08] (688129)东来技术:东来技术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1-029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9月23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叶小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29 日,并同意
以 13.8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4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6.19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
[2021-10-08] (688129)东来技术:东来技术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1-030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9 月 29 日
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13.88 元/股,向 14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6.19 万股限
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邹金彤、李白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
[2021-09-11] (688129)东来技术:东来技术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1-028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6 日(周四)10:00-11:00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1 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以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 2021 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就 2021 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周四)10:00-11:00 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
三、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忠敏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邹金彤女士、副总经理
兼财务总监余东文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将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周四)10:00-11:00 登录上证路演
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为提高交流效率,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欢迎广大投资
者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周二)16:00 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
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 IR@onwings.com.cn。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39538548
电子邮箱:IR@onwings.com.cn
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新和路 1221 号
联系人:邹金彤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投 资 者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1 日
[2021-08-26] (688129)东来技术:东来技术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1-026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20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叶小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和审议,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1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东来技术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7)。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26] (688129)东来技术: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6元
每股净资产: 6.762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41%
营业总收入: 2.1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351.94万元
[2021-08-24] (688129)东来技术:东来技术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1-024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8 月 2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新和路 1221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普通股股东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90,031,20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90,031,20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75.0260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5.0260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忠敏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邹金彤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90,002,398 99.9680 28,804 0.032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90,002,398 99.9680 28,804 0.032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90,002,398 99.9680 28,804 0.032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 数 (%)
《关于<公司 11,432,398 99.7487 28,804 0.2513 0 0.0000
2021 年限制
1 性 股 票 激 励
计划(草案)>
及 其 摘 要 的
议案》
《关于<公司 11,432,398 99.7487 28,804 0.2513 0 0.0000
2021 年限制
2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实 施 考
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 关 于 提 请 11,432,398 99.7487 28,804 0.2513 0 0.0000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3 理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 1、2、3 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 议案 1、2、3 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无;
4、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俊哲、王东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无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2021-08-06] (688129)东来技术:东来技术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1-018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8 月 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邹金彤、李白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邹金彤、李白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前,可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上限内,根据授予时情况调整实际授予数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符合资质的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董事邹金彤、李白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
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1)。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6 日
[2021-08-06] (688129)东来技术:东来技术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1-020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
股份来源: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
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 207.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2,000.00 万股的1.73%。其中首次授予 166.19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38%,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29%;预留 40.81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34%,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9.71%。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四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披露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生效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制度安排。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 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增发的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 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207.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2,000.00 万股的 1.73%。其中首次授予 166.19 万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38%,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29%;预留 40.81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34%,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9.71%。
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披露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重要业务及技术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公司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总人数及占比
1、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 148 人,约占公司 2020 年
底员工总数 691 人的 21.42%,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技术人员;
(3)重要业务及技术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聘用关系或劳动关系。董事会实际授出限制性股票前激励对象情况发生变化的,董事会可对实际授予人员进行适当调整。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自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
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公告时股本总
(万股) 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邹金彤 中国 董事、董事会秘书 5.00 2.42% 0.04%
2 李白 中国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3.90 1.88% 0.03%
3 林在强 中国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3.60 1.74% 0.03%
4 余东文 中国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3.00 1.45% 0.03%
小计(4 人) 15.50 7.49% 0.13%
二、重要业务及技术 人员
管理人员(47 人) 90.59 43.76% 0.75%
技术骨干(37 人) 20.66 9.98% 0.17%
业务骨干(45 人) 33.50 16.18% 0.28%
高潜人员(15 人) 5.95 2.87% 0.05%
小计(144 人) 150.69 72.80% 1.26%
三、预留部分 40.81 19.71% 0.34%
合计 207.00 100% 1.7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自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
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
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内部公示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
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五)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管理办法》及本激励
计划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的,该激励对象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获
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二)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日期及期限
1、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
2、归属日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
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3、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 益数量占首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次授予 权益总量的
[2021-08-06] (688129)东来技术:东来技术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1-019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3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叶小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同意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6 日
[2021-08-06] (688129)东来技术:东来技术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1-022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1 年 8 月 17 日至 2021 年 8 月 18 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
王健胜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健胜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王健胜,男,中国国籍,1961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执业注
册会计师,拥有注册资产评估师与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上海市虹口区第十二届、第十三届政协委员。现任上海市司法会计鉴定专家委员会专家、上海市司法鉴定协会会计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1999 年至 2015 年就职于上海宏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5 年 11 月至今就职于上海复兴明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主任会计师、执行董事。
2、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 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并且对与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等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重要业务及技术人员的长效激励机 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 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8 月 23 日 13 点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23 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新和路 1221 号公司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
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 √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登载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1)。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至 2021 年 8 月 16 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1 年 8 月 17 日至 2021 年 8 月 18 日(上午 9:00—11:30,
下午 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 2 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
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新和路 1221 号
收件人:邹金彤
邮政编码:201807
联系电话:021-39538594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
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王健胜
2021 年 8 月 6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健胜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1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2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
3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
[2021-08-06] (688129)东来技术:东来技术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1-021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8 月 23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新和路 1221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8 月 23 日
至 2021 年 8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独立董事王健胜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的投票权。详情请查阅
2021 年 8 月 6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 √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 2021 年 8 月 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均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对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129 东来技术 2021/8/1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2021 年 8 月 19 日下午 13:00-16:30
(二) 登记地点
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新和路 1221 号公司证券部
(三)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加盖公章)。
3.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4.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需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
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 2021 年 8 月 19 日 16:30 前送达登记地
点。
(四) 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二)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新和路 1221 号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39538548
联系人:邹金彤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6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8-06] (688129)东来技术:东来技术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1-022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1 年 8 月 17 日至 2021 年 8 月 18 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
王健胜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健胜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王健胜,男,中国国籍,1961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执业注
册会计师,拥有注册资产评估师与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上海市虹口区第十二届、第十三届政协委员。现任上海市司法会计鉴定专家委员会专家、上海市司法鉴定协会会计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1999 年至 2015 年就职于上海宏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5 年 11 月至今就职于上海复兴明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主任会计师、执行董事。
2、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 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并且对与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等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重要业务及技术人员的长效激励机 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 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8 月 23 日 13 点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23 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新和路 1221 号公司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
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 √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登载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1)。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至 2021 年 8 月 16 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1 年 8 月 17 日至 2021 年 8 月 18 日(上午 9:00—11:30,
下午 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 2 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
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新和路 1221 号
收件人:邹金彤
邮政编码:201807
联系电话:021-39538594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
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王健胜
2021 年 8 月 6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健胜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1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2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
3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
[2021-08-06] (688129)东来技术:东来技术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1-019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3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叶小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同意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6 日
[2021-07-30] (688129)东来技术:东来技术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1-017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7 月 2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新和路 1221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普通股股东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87,785,06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87,785,06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3.154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3.154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忠敏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邹金彤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本次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王健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87,752,398 99.9627 28,6700.0326 4,000 0.0047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选举王健 9,182,398 99.6455 28,670 0.3111 4,000 0.0434
胜先生为公司
独立董事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无;
2、议案 1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俊哲、王东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无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0 日
[2021-07-14] (688129)东来技术:东来技术关于变更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1-015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独立董事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苏爽先生的辞职报告,苏爽先生因个人职业规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苏爽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苏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的股份承诺。辞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后,苏爽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苏爽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苏爽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李宁的辞职报告,李宁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生效后,李宁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李宁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李宁先生的辞职使得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比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李宁先生的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李宁先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
二、聘任余东文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情况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余东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审阅余东文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并对其工作经历进行了解,我们认为:余东文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无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情形;无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余东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提名王健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健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王健胜先生(简历附后)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委员职务,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健胜先生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并对其工作经历进行了解,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了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王健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4 日
附件:
余东文先生简历
余东文,男,中国国籍,1969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上海华源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 年至 2013 年就职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
2013 年至 2015 年就职于正邦集团及附属企业,任财务总监;2015 年至 2018 年
就职于上海纳克润滑技术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9 年 8 月至2021 年 6 月,就职于上海贵源生态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著有《超级集团财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东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的股份承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东文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健胜先生简历
王健胜,男,中国国籍,1961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执业注册会计师,拥有注册资产评估师与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上海市虹口区第十二届、第十三届政协委员。现任上海市司法会计鉴定专家委员会专家、上海市司法鉴定协会会计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1999 年至 2015 年就职于上海宏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5 年 11 月至今就职于上海复兴明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主任会计师、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健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的股份承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建胜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2021-07-14] (688129)东来技术:东来技术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1-016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7 月 29 日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新和路 1221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7 月 29 日
至 2021 年 7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选举王健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
已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129 东来技术 2021/7/2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1 年 7 月 26 日下午 13:00-16:30
(二)登记地址
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新和路 1221 号公司证券部
(三)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加盖公章)。
3.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4.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需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
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 2021 年 7 月 26 日 16:30 前送达登记地
点。
(四) 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二)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新和路 1221 号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39538548
联系人:邹金彤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7 月 29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选举王健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6-15] (688129)东来技术:东来技术2020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1-014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6/18 2021/6/21 2021/6/21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1年5月20日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0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20,00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 0.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4,000,000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6/18 2021/6/21 2021/6/21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其余股东(包括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和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包括:上海东来科技有限公司、朱忠敏、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悦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云南大博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 元;持股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本次分
红派系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 元,待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
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 1 个月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
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暂减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上述第(1)项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 10%,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8 元。
(3)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非居民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减按 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8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可按照规定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QFII 取得公司派发的股息、红利,由公司代扣代缴 10%的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8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可按照规定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5)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股通”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以人民币派发给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规定,该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8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可按照规定自行或委托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6)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2 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如有任何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39538548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5 日
[2021-05-21] (688129)东来技术:东来技术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1-012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经第二届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的时间要求,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叶小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选举叶小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21 日
[2021-05-21] (688129)东来技术:东来技术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1-011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新和路 1221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普通股股东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90,172,57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90,172,57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75.1438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5.1438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忠敏先生因公务无法主持本次会议,公司
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李白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5 人,董事长朱忠敏因公务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邹金彤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 数 (%)
普通股 90,016,400 99.8267 156,179 0.1733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 数 (%)
普通股 90,016,400 99.8267 156,179 0.1733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 数 (%)
普通股 90,016,400 99.8267 156,179 0.1733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 数 (%)
普通股 90,016,400 99.8267 156,179 0.1733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 数 (%)
普通股 90,016,400 99.8267 156,179 0.1733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 数 (%)
普通股 90,016,400 99.8267 156,179 0.1733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 数 (%)
普通股 90,016,400 99.8267 156,179 0.1733 0 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 数 (%)
普通股 90,016,400 99.8267 156,179 0.1733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9、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效表决权的比例 是否当选
(%)
9.01 关于选举邹金彤 87,307,204 96.8223 是
女士为公司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1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效表决权的比例 是否当选
(%)
10.01 关于选举叶小明 87,307,204 96.8223 是
为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4 关于公司 2020 11,446,400 98.6539 156,179 1.3461 0 0.0000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21 11,446,400 98.6539 156,179 1.3461 0 0.0000
年度续聘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
伙)作为公司审
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公司 2021 11,446,400 98.6539 156,179 1.3461 0 0.0000
年度董事薪酬
的议案
9.01 关于选举邹金 8,737,204 75.3040
彤女士为公司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无特别表决议案,普通决议议案均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2、议案 4、议案 6、议案 7、议案 9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俊哲、王东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
东大会规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
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已
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无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1 日
[2021-05-21] (688129)东来技术:东来技术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1-013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叶小明为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叶小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叶小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21 日
附件:叶小明先生简历
叶小明,男,中国国籍,1977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
年至 2008 年就职于江苏柏鹤涂料有限公司,任技术部经理;2008 年至 2010 年
就职于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任汽车涂料事业部研发高级主任;2010 年至今在公司任职,任汽车饰件涂料技术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小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的股份承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叶小明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2021-04-30] (688129)东来技术: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6元
每股净资产: 6.750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6%
营业总收入: 9549.54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873.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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