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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8] (688127)蓝特光学: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2-003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416,142,693.02 438,933,263.27 -5.19
营业利润 159,913,723.45 212,458,135.50 -24.73
利润总额 159,508,267.32 212,381,159.68 -24.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0,287,006.71 182,995,327.53 -23.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106,410,257.73 159,990,098.33 -33.49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5 0.49 -28.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下降 11.02 个百分
9.86% 20.88%
点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1,669,346,092.01 1,536,071,226.26 8.68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471,901,088.01 1,384,105,187.44 6.34
股本 402,845,000.00 401,580,000.00 0.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 3.65 3.45 5.80
资产(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16,142,693.02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5.19%;
营业利润 159,913,723.45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4.73%;利润总额 159,508,267.3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4.9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0,287,006.71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3.3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6,410,257.73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3.49%;基本每股收益 0.35 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28.57%。
2021 年末,公司总资产 1,669,346,092.01 元,较报告期初增长 8.68%;归属
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471,901,088.01 元,较报告期初增长 6.3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3.65 元,较报告期初增长 5.80%。
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受终端产品技术更迭及设计方案变更影响,公司长条棱镜产品销量相应下降;公司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 49.59%(不含计入研发费用的股份支付);本报告期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774.59 万元;上述因素共同导致 2021 年度公司业绩同比下降。
(二)主要指标变动原因分析
2021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5.19%;营业利润同比下降 24.73%;利
润总额同比下降 24.9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23.3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33.49%;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 28.57%。其主要原因如下:
(1)受终端产品技术更迭及设计方案变更,公司长条棱镜产品销量相应下降,受车载镜头、激光器等下游市场需求上升,本报告期玻璃非球面透镜收入大幅增长,营业收入结构变动导致 2021 年度综合毛利率下降 7.55 个百分点。
(2)本报告期研发投入持续增加,研发费用同比增加 1,348.72 万元,增长49.59%(不含计入研发费用的股份支付)。
(3)本报告期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而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774.59 万元,而上年同期无此项费用。
(4)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比例低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下降比例,主要系银行理财收益增加,导致 2021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同比增加 1,087.15 万元,增长 47.26%。
三、风险提示
本报告所载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8 日
[2022-01-28] (688127)蓝特光学: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2-002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自 2021 年 12 月 9 日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王晓明先生、张引生先生通
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4,026,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9995%。本次权益变动后,王晓明先生、张引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蓝山投资有限公司、王柳琳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31,082,593 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7.7158%。
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收到王晓明先生、张引生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东减持
比例累计达到 1%的通知,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名称 王晓明、张引生
信息披 王晓明:浙江省杭州市*****苑****室
住所
露义务 张引生:浙江省杭州市****路**号
人 权益 王晓明:2021/12/9-2021/12/29
变动 张引生:2021/12/9-2022/1/27
时间
股东 股份种 减持股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减持比例
名称 类 (股)
王晓 人民币
大宗交易 2021/12/9-2021/12/29 1,060,000 0.2631%
明 普通股
权益变
人民币
动明细 集中竞价 2021/12/30-2022/1/27 86,600 0.0215%
张引 普通股
生 人民币
大宗交易 2021/12/9-2021/12/29 2,880,000 0.7149%
普通股
- 合计 - - 4,026,600 0.9995%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有股份 15,247,193 3.7849% 14,187,193 3.5217%
王晓明 其中:无限售
15,247,193 3.7849% 14,187,193 3.5217%
条件股份
持有股份 11,910,000 2.9565% 8,943,400 2.2201%
张引生 其中:无限售
11,910,000 2.9565% 8,943,400 2.2201%
条件股份
持有股份 5,680,000 1.4100% 5,680,000 1.4100%
蓝山投资有
其中:无限售
限公司 5,680,000 1.4100% 5,680,000 1.4100%
条件股份
持有股份 2,272,000 0.5640% 2,272,000 0.5640%
王柳琳 其中:无限售
2,272,000 0.5640% 2,272,000 0.5640%
条件股份
持有股份 35,109,193 8.7154% 31,082,593 7.7158%
合计 其中:无限售
35,109,193 8.7154% 31,082,593 7.7158%
条件股份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股份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
披露的《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为合计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0] (688127)蓝特光学:关于合计持有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有 5%以上
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股东、董事王晓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引生先生、蓝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山投资”)、王柳琳女士合计持有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特光学”)股份 43,16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2%。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且已于 2021年 9 月 22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减
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公司股东、董事王晓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引生先生、蓝山投资、王柳琳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00,000股,不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3.72%。其中,集中竞价交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大宗交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2021 年 11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
股 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自 2021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王晓明先生、张引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4,598,80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1416%。
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
1-029),截至 2021 年 12 月 8 日,王晓明、张引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8,058,80
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005%,本次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
2022 年 1 月 19 日,公司收到股东王晓明、张引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
展的告知函》,截至 2022 年 1 月 19 日,王晓明、张引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2,
027,8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9857%,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
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王晓明 董事、监事、高 18,886,000 4.69% IPO 前取得:18,886,000
级管理人员 股
张引生 5%以下股东 16,330,000 4.05% IPO 前取得:16,330,000
股
蓝山投资 5%以下股东 5,680,000 1.41% IPO 前取得:5,680,000
股
王柳琳 5%以下股东 2,272,000 0.56% IPO 前取得:2,272,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王晓明 18,886,000 4.69% 王晓明和张引生、王柳琳均
张引生 16,330,000 4.05% 参股/控制蓝山投资;王晓
蓝山投资 5,680,000 1.41% 明、张引生、王柳琳分别在
王柳琳 2,272,000 0.56% 蓝山投资担任董事长、董
事、董事兼总经理。
合计 43,168,000 10.71% —
备注:本表取值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导致本表合计持股比例与上文有所差异。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股东名 减持数 减持比 减持方 减持价格 减持总 当前持 当前持
称 量(股) 例 减持期间 式 区间(元/ 金额 股数量 股比例
股) (元) (股)
王晓明 4,698, 1.1664 2021/10/29 集中竞 15.30 77,486 14,187 3.5217
807 % ~ 价交易、 -20.20 ,770.7 ,193 %
2021/12/29 大宗交 7
易
张引生 7,329, 1.8193 2021/10/28 集中竞 15.30 124,52 9,001, 2.2344
000 % ~ 价交易、 -22.10 3,900. 000 %
2021/12/30 大宗交 35
易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系股东自身资金需求,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及减持实施进展,系公司股东王晓明、张引生根据自身资金
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王晓明、张引生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
况等因素择机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减持
时间及减持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报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会继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0 日
[2021-12-25] (688127)蓝特光学: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1-031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特光学”)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使用最高不超过 人民币 43,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 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 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事项已获得董事会、监事会的审批,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蓝特
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29 号)同 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9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5.41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3,026.9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513.30 万元
(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5,513.60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377 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风险可控。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 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3,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认为蓝特光学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3,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规定。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对本次蓝特光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2-25] (688127)蓝特光学: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1-030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冯艺女士召集,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3,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2-09] (688127)蓝特光学: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1-029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 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达到 1%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股东、董事王晓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引生先生、蓝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山投资”)、王柳琳女士合计持有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特光学”)股份 43,16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2%。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且已于 2021年 9 月 22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减
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公司股东、董事王晓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引生先生、蓝山投资、王柳琳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00,000 股,不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3.72%。其中,集中竞价交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大宗交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2021 年 11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
股 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自 2021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王晓明先生、张引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598,80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416%。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收到王晓明、张引生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
告知函》,截至 2021 年 12 月 8 日,王晓明、张引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8,058,80
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005%,本次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
尚未实施完毕。
现将王晓明、张引生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王晓明 董事、监事、高 18,886,000 4.69% IPO 前取得:18,886,000
级管理人员 股
张引生 5%以下股东 16,330,000 4.05% IPO 前取得:16,330,000
股
蓝山投资 5%以下股东 5,680,000 1.41% IPO 前取得:5,680,000
股
王柳琳 5%以下股东 2,272,000 0.56% IPO 前取得:2,272,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王晓明 18,886,000 4.69% 王晓明和张引生、王柳琳
张引生 16,330,000 4.05% 均参股/控制蓝山投资;王
蓝山投资 5,680,000 1.41% 晓明、张引生、王柳琳分别
王柳琳 2,272,000 0.56% 在蓝山投资担任董事长、董
事、董事兼总经理。
合计 43,168,000 10.71% —
备注:本表取值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导致本表合计持股比例与上文有所差异。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减持数量过半
股东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价 减持总金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
名称 (股) 例 格区间 额(元) 量(股) 股比例
(元/
股)
王 晓 3,638,807 0.9033% 2021/10/29 集中竞价 15.30 59,099,570 15,247,193 3.7849
明 ~ 交易、大 -19.55 .77 %
2021/12/8 宗交易
张 引 4,420,000 1.0972% 2021/10/28 集中竞价 15.30 75,930,763 11,910,000 2.9565
生 ~ 交易、大 -19.55 .53 %
2021/12/7 宗交易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系股东自身资金需求,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及减持实施进展,系公司股东王晓明、张引生根据自身资金
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王晓明、张引生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
况等因素择机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减持
时间及减持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报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会继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2021-11-11] (688127)蓝特光学: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1-028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自 2021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王晓明先生、张引生先生
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4,598,80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1416%。本次权益变动后,王晓明先生、张引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蓝山投资有限公司、王柳琳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38,569,193 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9.5742%。
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收到王晓明先生、张引生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东减
持比例累积超过 1%的通知,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名称 王晓明、张引生
信息披 王晓明:杭州市西湖区*****苑****室
住所
露义务 张引生:浙江省杭州市****路**号
人 权益 王晓明:2021/10/29-2021/11/10
变动 张引生:2021/10/28-2021/11/10
时间
股东 股份种 减持股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减持比例
名称 类 (股)
人民币
集中竞价 2021/10/29-2021/11/10 1,598,807 0.3969%
王晓 普通股
权益变
明 人民币
动明细 大宗交易 2021/11/8 800,000 0.1986%
普通股
张引 人民币
集中竞价 2021/10/28-2021/11/10 2,200,000 0.5461%
生 普通股
- 合计 - - 4,598,807 1.1416%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有股份 18,886,000 4.69% 16,487,193 4.09%
王晓明 其中:无限售
18,886,000 4.69% 16,487,193 4.09%
条件股份
持有股份 16,330,000 4.05% 14,130,000 3.51%
张引生 其中:无限售
16,330,000 4.05% 14,130,000 3.51%
条件股份
持有股份 5,680,000 1.41% 5,680,000 1.41%
蓝山投资有
其中:无限售
限公司 5,680,000 1.41% 5,680,000 1.41%
条件股份
持有股份 2,272,000 0.56% 2,272,000 0.56%
王柳琳 其中:无限售
2,272,000 0.56% 2,272,000 0.56%
条件股份
持有股份 43,168,000 10.71% 38,569,193 9.57%
合计 其中:无限售
43,168,000 10.71% 38,569,193 9.57%
条件股份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股份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
披露的《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为合计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2021-10-22] (688127)蓝特光学: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7元
每股净资产: 3.588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72%
营业总收入: 3.1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09亿元
[2021-09-23] (688127)蓝特光学: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1-027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
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董事王晓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引生先生、蓝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山投资”)、王柳琳女士合计持有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特光学”)股份 43,16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2%。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且已于 2021 年9 月 22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董事王晓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引生先生、蓝山投资、王柳琳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00 股,不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3.7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8,056,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15,00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的比例不超过 3.72%,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
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董事王晓明先生还需遵守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规定。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则停止减持股份。
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收到公司股东王晓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引生先
生、蓝山投资、王柳琳女士的《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上证发﹝2017﹞24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减持
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董事、监事、 IPO 前取得:18,886,000
王晓明 18,886,000 4.69%
高级管理人员 股
IPO 前取得:16,330,000
张引生 5%以下股东 16,330,000 4.05%
股
蓝山投资 5%以下股东 5,680,000 1.41% IPO 前取得:5,680,000 股
王柳琳 5%以下股东 2,272,000 0.56% IPO 前取得:2,272,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王晓明 18,886,000 4.69% 王晓明和张引生、王柳
张引生 16,330,000 4.05% 琳均参股/控制蓝山投
蓝山投资 5,680,000 1.41% 资;王晓明、张引生、
王柳琳 2,272,000 0.56% 王柳琳分别在蓝山投资
担任董事长、董事、董
事兼总经理。
合计 43,168,000 10.71% —
备注:本表取值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导致本表合计持股比例与上文有所差异。
上述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王晓明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1/10/2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资
6,000,00 过: 持,不超过: 2~ 格 得 金安排
0 股 1.49% 6,000,000 股 2022/4/21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6,000,000 股
张引生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1/10/2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资
9,000,00 过: 持,不超过: 2~ 格 得 金安排
0 股 2.23% 8,056,900 股 2022/4/21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9,000,0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董事王晓明先生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
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
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4)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每年减持不超过上市前所持股份数量的100%,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减持行为应通过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且本人应至少提前 3 个交易日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 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以减持公司的股票。
(6)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流通限制的其他规定。
(7)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根据届时相关规定采取其他措施。
2、股东张引生先生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每年减持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100%,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减持行为应通过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且本人应至少提前 3 个交易日将减持意向和拟减
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 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以减持公司的股票。
(3)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流通限制的其他规定。
(4)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根据届时相关规定采取其他措施。
3、股东蓝山投资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公司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2021-09-14] (688127)蓝特光学: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1-026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130,128,800 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限售期为 12 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22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浙江蓝特光
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29 号),同意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特光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900,000 股,并于 2
020 年 9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 401,58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64,643,9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0.8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6,936,0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2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 1,918,947 股限售股已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上市流
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限售股股东 40名,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30,128,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30%,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 2020 年 9 月 1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
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
解除限售的股份将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1 月 8 日。公司以 12.00 元/股的
授予价格向 43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27.0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以 12.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27.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21
年 2 月 3 日,首次授予的 126.5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因一名激励对象放弃获
授的 0.5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并上市流通。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后,公司总股本由401,580,000 股变更为 4,028,450,000 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402,845,000 股,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63,990,
000 股,占总股本的 90.35%,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38,85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65%。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130,128,800 股,占总股本的 32.30%。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 40 名限售股股东所作承诺如下:
(一)董事王晓明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
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4)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每年减持不超过上市前所持股份数量的 100%,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减持行为应通过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且本人应至少提前 3 个交易日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以减持公司的股票。
(6)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流通限制的其他规定。
(7)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
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根据届时相关规定采取其他措施。
(二)股东张引生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每年减持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 100%,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减持行为应通过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且本人应至少提前 3 个交易日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以减持公司的股票。
(3)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流通限制的其他规定。
(4)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根据届时相关规定采取其他措施。
(三)持股的核心技术人员高峰、徐明阳、李青松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和离职后 6 个月内,本
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本人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流通限制的其他规定。
(4)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根据届时相关规定采取其他措施。”
(四)股东杭州远宁荟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宁荟鑫”)、博信成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信成长”)、上海斐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斐君元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斐君”)、上海复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复鼎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复鼎一期”)、嘉兴斐君永平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雍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雍益投资”)、嘉兴容江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容江二号”)、信达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彬复现代服务业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彬复基金”)、浙江容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容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容港投资”)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流通限制的其他规定。
(3)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根据届时相关规定采取其他措施。
(五)股东张茂、邬彩华、王柳琳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流通限制的其他规定。
(3)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
[2021-09-08] (688127)蓝特光学: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1-025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6 日(星期四)14:00-15:00
会 议 召 开 网 址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以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就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星期四)14:00-15:00 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
三、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云明先生,副总经理姚良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俞周忠先生,财务总监朱家伟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星期四)14:00-15:00 登陆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为提高交流效率,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
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星期一)17:00 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
公司邮箱(IR@lante.com.cn)。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秘办
联系电话:0573-83382807
电子邮箱:IR@lant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8 日
[2021-08-27] (688127)蓝特光学: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1-022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冯艺女士召集,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08-27] (688127)蓝特光学: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9元
每股净资产: 3.496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39%
营业总收入: 2.0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624.71万元
[2021-06-16] (688127)蓝特光学: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1-021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 0.15 元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6/22 2021/6/23 2021/6/23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1年5月18日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0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402,845,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60,426,750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6/22 2021/6/23 2021/6/23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 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 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 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 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2)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向 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本公司激励计划不能解锁,则由本公司收回。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 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 85 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 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 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5 元;持股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本次分红派息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5 元,待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 持股期限计算应缴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 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持
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个人 所得税。
(2)对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根据《关 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 85 号)有关规定,按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 币 0.135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 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税率为 10%的现金红利所得税,扣税后实 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135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 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可按照规定自行向主 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股东,其股息 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 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执行,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 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35 元。对于香港投资者中 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 低于 10%的,相关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 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应按已征税款和根据 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现 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申报缴纳,公司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15 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任何问题,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系电话:0573-83382807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6 日
[2021-05-27] (688127)蓝特光学: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1-020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9 日(星期三)14:00-15:30
会 议 召 开 网 址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就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于 2021 年 6 月 9 日(星期三)14:00-15:30 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
三、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云明先生,副总经理姚良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俞周忠先生,财务总监朱家伟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6 月 9 日(星期三)14:00-15:30 登陆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为提高交流效率,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
于 2021 年 6 月 4 日(星期五)17:00 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
司邮箱(IR@lante.com.cn)。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秘办
联系电话:0573-83382807
电子邮箱:IR@lant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7 日
[2021-05-19] (688127)蓝特光学: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1-019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福路 1108 号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6
普通股股东人数 1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56,775,00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56,775,0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3.7404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3.740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云明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俞周忠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56,775,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56,775,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56,775,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56,775,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56,775,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56,775,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56,775,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56,775,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5 关于 2020 年度 10,17 100.000 0 0.0000 0 0.0000
利润分配预案 5,400 0
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21 10,17 100.000 0 0.0000 0 0.0000
年度董事、高级 5,400 0
管理人员薪酬
的议案
7 关于公司 2021 10,17 100.000 0 0.0000 0 0.0000
年度监事薪酬 5,400 0
的议案
8 关于公司续聘 10,17 100.000 0 0.0000 0 0.0000
2021 年度审计 5,400 0
机构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5-8 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鑫、罗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
[2021-04-27] (688127)蓝特光学: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1-010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
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徐云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郑臻荣先生、李勇军先生和徐攀女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0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2020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 年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3)。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 2021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不超过 50 万元,主要交易内容为向嘉兴
市洪合镇地面水处理厂采购地面水。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王芳立先生回避表决。
15、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2021-04-27] (688127)蓝特光学: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1-015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福路 1108 号 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5 月 18 日
至 2021 年 5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 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
的议案
7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8 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0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5、议案 6、议案 7、议案 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127 蓝特光学 2021/5/1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1 年 5 月 12 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二)登记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福路 1108 号,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
秘办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文件须在登记时间 2021
年 5 月 12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
东大会”字样,异地股东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2)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
(4)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俞周忠、郑斌杰
联系电话:0573-83382807
邮箱地址:IR@lante.com.cn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福路 1108 号,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邮政编码:314023
(二)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 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议案
7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8 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0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4-27] (688127)蓝特光学: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1-011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冯艺女士召集,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 2021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2021-04-27] (688127)蓝特光学:202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49元
每股净资产: 3.446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88%
营业总收入: 4.3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83亿元
[2021-04-06] (688127)蓝特光学: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1-009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根据公司 2020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本次股票发行上市后,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因此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1 月 8 日,2021
年 2 月 3 日本次限制性股票已登记完成,本次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40,158 万元增加至 40,284.5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40,158 万股增加至 40,284.5 万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158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万元。 40,284.5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40,158 万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40,284.5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6 日
[2021-03-16] (688127)蓝特光学: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1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1-008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 1,918,947 股,限售期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全部为网下配售限售股份。
? 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22 日。
一、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浙江蓝特光
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29 号),
同意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特光学”) 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90 万股,并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为 401,58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64,643,947 股,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为 36,936,053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370 名,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参与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并
中签的配售对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之日起 6 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918,9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763%,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1 年 3 月 22
2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根据公司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 年 2 月 3 日,公司完成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1,265,000
股的登记工作,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01,580,000 股变更为 402,845,000
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
东承诺其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
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918,9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763%,
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22 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
股份数量
(股)
持有限售股
份数量占公
司总股本的
比例
本次上市
流通数量
(股)
剩余限售
股份数量
(股)
1 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
浦银安盛新经济结构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4,400 0.0011% 4,400 0
3 融通成长 30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4 融通产业趋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5
融通沪港深智慧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6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 A)企业年金
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7 四川省叁号职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8 福建省拾号职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9 辽宁省伍号职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3
序
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
股份数量
(股)
持有限售股
份数量占公
司总股本的
比例
本次上市
流通数量
(股)
剩余限售
股份数量
(股)
10 上海市捌号职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捌号职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12 泰康资产研究精选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5,322 0.0013% 5,322 0
13 建信养老 2 号集合团体型养老保障管理产品 4,861 0.0012% 4,861 0
14 泰康资产丰利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5,322 0.0013% 5,322 0
15 泰康资产丰盈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5,322 0.0013% 5,322 0
16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置型投
资账户
5,322 0.0013% 5,322 0
17 泰康宏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8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企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19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万能-个人万能产
品(丁)
5,322 0.0013% 5,322 0
20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21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22
中国烟草总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司企业年金
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23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24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25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创新动力型投
资账户
5,322 0.0013% 5,322 0
26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进取 5,322 0.0013% 5,322 0
27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
人分红
5,322 0.0013% 5,322 0
28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9 银河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30 银河康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31 东方红智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32
东方红创新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33
东方红睿满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
5,322 0.0013% 5,322 0
34
东方红睿阳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35
国寿安保目标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36
国寿安保核心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5,322 0.0013% 5,322 0
37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三一零组合 5,322 0.0013% 5,322 0
4
序
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
股份数量
(股)
持有限售股
份数量占公
司总股本的
比例
本次上市
流通数量
(股)
剩余限售
股份数量
(股)
3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39
平安养老-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
划
5,322 0.0013% 5,322 0
40 平安养老-辽宁省叁号职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41 平安养老-福建省伍号职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42 平安养老-陕西省(叁号)职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43
平安养老-平安精选增值 1 号混合型养老金产
品
5,322 0.0013% 5,322 0
44 平安养老-山东省(叁号)职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45 平安股票优选 2 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3,832 0.0010% 3,832 0
46 平安养老-平安深圳企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47
平安养老-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 A)
企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48 平安养老-南昌铁路局企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49
平安养老-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年金方案(策略配置组合)
5,322 0.0013% 5,322 0
50
中欧科创主题 3 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51 中欧嘉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52 中欧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53
中欧精选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54 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5,322 0.0013% 5,322 0
55 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56
博时价值臻选两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57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一六零一一
组合
5,322 0.0013% 5,322 0
58
博时中证 5G 产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59 山西省柒号职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60 北京市(陆号)职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61 上海市叁号职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62
博时优势企业 3 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
5,322 0.0013% 5,322 0
63 博时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64 博时鑫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65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5
序
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
股份数量
(股)
持有限售股
份数量占公
司总股本的
比例
本次上市
流通数量
(股)
剩余限售
股份数量
(股)
66 博时互联网主题混合 5,322 0.0013% 5,322 0
67 山西省电力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68 博时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69 博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7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71 招商盛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72 招商丰盈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73 招商康隆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3,584 0.0009% 3,584 0
74 招商康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7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76 工银如意养老 1 号企业年金集合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77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78 招商行业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79
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贰号)职业年
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8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肆号职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81 辽宁省捌号职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82 山西省叁号职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83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一五零三组
合
5,322 0.0013% 5,322 0
8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85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5,251 0.0013% 5,251 0
86 青海省贰号职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87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88 工银瑞信圆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89 山西省壹号职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90 江苏省贰号职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91 工银瑞信瑞利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5,322 0.0013% 5,322 0
9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贰号职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93 湖南省(贰号)职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94 建信养老 2 号集合团体型养老保障管理产品 5,322 0.0013% 5,322 0
95 工银瑞信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96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零零二组合 5,322 0.0013% 5,322 0
97 工银瑞信新生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98 工银瑞信前沿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99 工银瑞信互联网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6
序
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
股份数量
(股)
持有限售股
份数量占公
司总股本的
比例
本次上市
流通数量
(股)
剩余限售
股份数量
(股)
100 工银瑞信国企改革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01 工银瑞信成长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02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322 0.0013% 5,322 0
10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104 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05 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06 泓德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07 泓德战略转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08 广发恒隆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09 广发均衡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10 广发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11 广发资源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661 0.0007% 2,661 0
112
广发睿吉定增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5,322 0.0013% 5,322 0
113 广发鑫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14
广发中证全指可选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15 广发主题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16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四组合 5,322 0.0013% 5,322 0
117 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18
汇添富创新增长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19 中证 8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20 汇添富全球消费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21 汇添富民安增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22 汇添富年年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23
汇添富多策略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24 汇添富国企创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25 汇添富逆向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26 汇添富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27 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28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自有 001 5,322 0.0013% 5,322 0
129 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30 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31 景顺长城集英成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 5,322 0.0013% 5,322 0
7
序
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
股份数量
(股)
持有限售股
份数量占公
司总股本的
比例
本次上市
流通数量
(股)
剩余限售
股份数量
(股)
资基金
132 景顺长城成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33
景顺长城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3,832 0.0010% 3,832 0
134 大家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5,322 0.0013% 5,322 0
135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利年年 5,322 0.0013% 5,322 0
136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322 0.0013% 5,322 0
137
受托管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
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322 0.0013% 5,322 0
138
受托管理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企业年金计
划—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322 0.0013% 5,322 0
139 山东省(贰号)职业年金计划-中国银行 5,322 0.0013% 5,322 0
140
华泰优逸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5,322 0.0013% 5,322 0
141 湖南省(陆号)职业年金计划-光大银行 5,322 0.0013% 5,322 0
142 福建省陆号职业年金计划-交通银行 5,322 0.0013% 5,322 0
143 光大保德信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44 光大保德信风格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45
光大保德信动态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4,258 0.0011% 4,258 0
146 建信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47 建信鑫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48 国寿集团委托建信基金股票型组合 5,322 0.0013% 5,322 0
149 建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5,322 0.0013% 5,322 0
150 华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51
九泰泰富定增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5,322 0.0013% 5,322 0
152 圆信永丰高端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548 0.0009% 3,548 0
153 鹏华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54 鹏华鑫享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55 鹏华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193 0.0008% 3,193 0
156 鹏华中证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57 鹏华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58
鹏华兴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5,322 0.0013% 5,322 0
159 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767 0.0007% 2,767 0
8
序
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
股份数量
(股)
持有限售股
份数量占公
司总股本的
比例
本次上市
流通数量
(股)
剩余限售
股份数量
(股)
160 鹏华医药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61 鹏华弘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62 鹏华环保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63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5,322 0.0013% 5,322 0
164 国投瑞银核心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65
国投瑞银美丽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5,322 0.0013% 5,322 0
166 国投瑞银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67 英大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987 0.0005% 1,987 0
168
前海开源沪港深隆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69 前海开源再融资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70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
品
5,322 0.0013% 5,322 0
171 华安成长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72
华安沪港深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5,322 0.0013% 5,322 0
173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74 华安物联网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75 华安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76 中银颐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77 中银智能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78 中银稳健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79 中银珍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80
中银科技创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5,322 0.0013% 5,322 0
181 华润元大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82
民生加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5,322 0.0013% 5,322 0
183
民生加银卓越配置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
基金(FOF)
5,322 0.0013% 5,322 0
184
民生加银新动能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85 华宝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86 华宝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87 华宝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790 0.0012% 4,790 0
188 华宝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9
序
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
股份数量
(股)
持有限售股
份数量占公
司总股本的
比例
本次上市
流通数量
(股)
剩余限售
股份数量
(股)
189 华夏永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90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企业
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191 华夏基金华兴 4 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5,322 0.0013% 5,322 0
192 华夏基金华兴 2 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5,322 0.0013% 5,322 0
193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5,322 0.0013% 5,322 0
194 华夏见龙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9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196
华夏中证 5G 通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97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198 辽宁省陆号职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199 华夏睿磐泰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00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八零三组合 5,322 0.0013% 5,322 0
201
华夏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02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203
华夏中证四川国企改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04 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05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06 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07
银华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08 湖南省(陆号)职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209 山东省(叁号)职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210 银华心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11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三零九组合 5,322 0.0013% 5,322 0
212 银华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13 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14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15 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16
富兰克林国海焦点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17 大成科技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18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五零一一组合 5,322 0.0013% 5,322 0
10
序
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
股份数量
(股)
持有限售股
份数量占公
司总股本的
比例
本次上市
流通数量
(股)
剩余限售
股份数量
(股)
219 大成景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371 0.0008% 3,371 0
220 大成健康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67 0.0004% 1,667 0
221 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22 大成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23
安信稳健阿尔法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24 安信稳健增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25 易方达磐恒九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26 天津市贰号职业年金计划易方达组合 5,322 0.0013% 5,322 0
227
易方达优质企业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5,322 0.0013% 5,322 0
228 陕西省(肆号)职业年金计划易方达组合 5,322 0.0013% 5,322 0
229 河南省贰号职业年金计划易方达组合 5,322 0.0013% 5,322 0
230 江苏省拾壹号职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23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陆号职业年金计划易方达组
合
5,322 0.0013% 5,322 0
232 易方达颐年配置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5,322 0.0013% 5,322 0
233
易方达 ESG 责任投资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34 易方达鑫转招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35
易方达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36
易方达量化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5,216 0.0013% 5,216 0
237 易方达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38 易方达瑞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39 易方达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40 易方达并购重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41 易方达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42
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43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企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244 陕西延长石油企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245 易方达沪深 300 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46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247 易方达科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48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一组合 5,322 0.0013% 5,322 0
11
序
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
股份数量
(股)
持有限售股
份数量占公
司总股本的
比例
本次上市
流通数量
(股)
剩余限售
股份数量
(股)
249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5,322 0.0013% 5,322 0
250 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51 嘉实中证锐联基本面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52 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53 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54 嘉实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5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25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57
嘉实 3 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
5,322 0.0013% 5,322 0
258
嘉实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59
嘉实中证医药健康 100 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2,945 0.0007% 2,945 0
260 北京市(伍号)职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261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262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263 中金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577 0.0011% 4,577 0
264 中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65 辽宁省玖号职业年金计划人保组合 5,322 0.0013% 5,322 0
266 人民养老智鑫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5,322 0.0013% 5,322 0
267 人民养老智丰红利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5,322 0.0013% 5,322 0
268 安徽省肆号职业年金计划人保组合 5,322 0.0013% 5,322 0
269 山东省(肆号)职业年金计划人保组合 5,322 0.0013% 5,322 0
27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人保
组合
5,322 0.0013% 5,322 0
271 中邮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72 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73 诺安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258 0.0011% 4,258 0
274 诺安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75 横琴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委托 1 5,322 0.0013% 5,322 0
276
天弘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77 天弘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180 0.0013% 5,180 0
27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科沃土沃鑫成
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2
序
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
股份数量
(股)
持有限售股
份数量占公
司总股本的
比例
本次上市
流通数量
(股)
剩余限售
股份数量
(股)
279 信诚至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80 信诚至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81
创金合信科技成长主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82
创金合信资源主题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3,690 0.0009% 3,690 0
283 东吴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84 四川省壹拾壹号职业年金计划新华组合 5,322 0.0013% 5,322 0
285 海富通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86 天津市陆号职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287 湖南省(贰号)职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288 海富通稳健增利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5,322 0.0013% 5,322 0
289 海富通富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90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291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 A)企业年金
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292 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93
国泰浩益 18 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5,322 0.0013% 5,322 0
294 云南省壹号职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295 国泰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96 山东省(柒号)职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297 国泰融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9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安益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29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大健康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300 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30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策略价值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30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金鹰增长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303 信达澳银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648 0.0012% 4,648 0
304 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305 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 3 5,322 0.0013% 5,322 0
306
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2,200 0.0005% 2,200 0
13
序
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
股份数量
(股)
持有限售股
份数量占公
司总股本的
比例
本次上市
流通数量
(股)
剩余限售
股份数量
(股)
307 国联安睿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308 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309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310 泰达宏利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311 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951 0.0005% 1,951 0
312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5,322 0.0013% 5,322 0
313 兴全绿色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5,322 0.0013% 5,322 0
314
中泰玉衡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3,726 0.0009% 3,726 0
315
交银施罗德安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
型基金中基金(FOF)
5,322 0.0013% 5,322 0
316 交银施罗德经济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317
交银施罗德周期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318
交银施罗德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319 平安人寿-万能-个险万能 5,322 0.0013% 5,322 0
32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
品
5,322 0.0013% 5,322 0
321 四川省伍号职业年金计划长江组合 5,322 0.0013% 5,322 0
322 江苏省玖号职业年金计划长江组合 5,322 0.0013% 5,322 0
323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
股票指数增强型(保额分红)委托投资管理专
户
5,322 0.0013% 5,322 0
324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江养老组合 5,322 0.0013% 5,322 0
325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企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326
长江金色交响(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稳健收
益-交行
5,322 0.0013% 5,322 0
327 金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328 金鹰内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329 富国创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330 富国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945 0.0007% 2,945 0
331 河北省壹号职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332
富国中证科技 50 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333 富国富享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5,322 0.0013% 5,322 0
334 安徽省柒号职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14
序
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
股份数量
(股)
持有限售股
份数量占公
司总股本的
比例
本次上市
流通数量
(股)
剩余限售
股份数量
(股)
33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伍号职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336 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337 富国沪港深业绩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338 富国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339 富国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364 0.0011% 4,364 0
340 富国稳健收益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5,322 0.0013% 5,322 0
341 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5,039 0.0013% 5,039 0
342 富国改革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343 富国稳健增值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5,322 0.0013% 5,322 0
344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年金 5,322 0.0013% 5,322 0
34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5,322 0.0013% 5,322 0
346 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347 博道伍佰智航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348 国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一号 5,322 0.0013% 5,322 0
349 宝盈先进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350 宝盈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351 兴银先锋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371 0.0008% 3,371 0
352 财通多策略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353 万家民丰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354 万家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477 0.0009% 3,477 0
355 万家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329 0.0011% 4,329 0
356
方正富邦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4,826 0.0012% 4,826 0
357 西部利得新动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358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5,322 0.0013% 5,322 0
359
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360
长盛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4,755 0.0012% 4,755 0
361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362 长盛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363 永赢科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364 兴业龙腾双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365 申万菱信智能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366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367 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22 0.0013% 5,322 0
15
序
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
股份数量
(股)
持有限售股
份数量占公
司总股本的
比例
本次上市
流通数量
(股)
剩余限售
股份数量
(股)
368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
金 2
5,300 0.0013% 5,300 0
369
韩国投资信托运用株式会社-韩国投资中国本
土股票型基金
5,300 0.0013% 5,300 0
370
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成中国灵活配
置基金
5,300 0.0013% 5,300 0
注:(1)持有限售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2)总数与
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股)
限售期(月)
1 首发限售股 1,918,947 6
合计 1,918,947 6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蓝特光学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
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蓝特光学对本次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同意蓝特光学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
六、上网公告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网下配售限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6
2021 年 3 月 16 日
[2021-02-26] (688127)蓝特光学:2020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1
证券代码
688127 证券简称: 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 2021 007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 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
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 2020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438,753,670.80
334,088,516.03
31.33% 营业利润 212,044,283.46
134,834,168.94
57.26% 利润总额 211,834,416.64
134,511,630.34
57.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2,484,890.01
116,139,416.00
57.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60,152,511.83
108,949,363.18
47.00% 基本每股收益 (元 0.49
0.32
53.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83%
17.40%
增
加 3.43个百分点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1,535,916,490.68
873,843,713.16
75.77%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383,594,749.92
645,973,864.46
114.19% 股本 401,580,000.00
360,680,000.00
11.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
资产 (元
3.45
1.79
92.74%
注:
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说明
(一)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说明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8,753,670.8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33%;;营业利润营业利润212,044,283.4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7.26%;利润总额;利润总额211,834,416.6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7.4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2,484,890.01元,元,较上年同期增长较上年同期增长57.1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0,152,511.8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7.00%;基本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0.49元,较去年同期元,较去年同期增长增长53.13%。。
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年末,公司总资产1,535,916,490.68元,较报告期初增长元,较报告期初增长75.77%;归属;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383,594,749.92元,较报告期初增长元,较报告期初增长114.19%,归属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3.45元,较报告期初增长元,较报告期初增长92.74%。。
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原有项目的需求增长和新项目落地量产,
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原有项目的需求增长和新项目落地量产,2020年公司光学棱镜、非球面透镜、玻璃晶圆等主要产品营业收入均较年公司光学棱镜、非球面透镜、玻璃晶圆等主要产品营业收入均较2019年增长,年增长,公司业绩也随之同比增长。公司业绩也随之同比增长。
(二)主要指标变动原因分析主要指标变动原因分析
1、、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1.33%;营业利润同比增长;营业利润同比增长57.26%;;利润总额同比增长利润总额同比增长57.48%;归;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57.13%;归;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47.00%;基本每股收;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益同比增长53.13%。其主要原因如下:。其主要原因如下:
(
(1)原有项目的需求增长和新项目落地量产,)原有项目的需求增长和新项目落地量产,2020年公司光学棱镜、非球年公司光学棱镜、非球面透镜、玻璃晶圆等主要产品营业收入均较面透镜、玻璃晶圆等主要产品营业收入均较2019年增长,公司业绩随之增长。年增长,公司业绩随之增长。
(
(2))2020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22,332,378.18元,同比增加元,同比增加15,142,325.36元,主要是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元,主要是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等增加。的投资收益等增加。
2、、2020年末年末,公司总资产增加,公司总资产增加75.77%,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增加,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增加114.1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增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增加92.74%,主要原因是公司首次,主要原因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2020年度盈利所致。年度盈利所致。
三、风险提示风险提示
3
本报告所载
本报告所载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风险。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年2月月26日日
[2021-02-05] (688127)蓝特光学: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
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 2021 006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2021年2月3日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126.50万股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1年1月8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2.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27.00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公司确定授予日后,在办理资金缴纳、权益登记的过程中,有1名激励对象申请放弃认购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0.50万股。经上述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保持不变,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127.00万股调整为126.50万股。除此之外,本次实际授予情况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拟授予情况一致。
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数量
(万股)
占激励总量
的比例
占授予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2
1
姚良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40.00
12.14%
0.10%
2
胡剑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7.50
5.31%
0.04%
小计
57.50
17.45%
0.14%
二、其他激励对象
核心骨干(41人)
69.00
20.94%
0.17%
预留
38.00
11.53%
0.09%
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64.50
49.92%
0.41%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一)有效期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二)限售期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24个月、36个月和48个月,均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三)解除限售安排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三、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3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9号),截至截至20212021年年11月月1818日止,公司已收到日止,公司已收到4343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出资额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出资额15,180,000.0015,180,000.00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1,265,000.001,265,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价)13,915,000.0013,915,000.00元。连同本次增资前公司原有实收资本元。连同本次增资前公司原有实收资本401,580,000.00401,580,000.00元,本元,本次增资后公司累计实收资本为次增资后公司累计实收资本为402,845,000.00402,845,000.00元。元。
四、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情况
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2月3日办理完成,实际登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26.50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前后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01,580,000股增加至402,845,000股,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
变动后
变动后
股本总数
股本总数
401,580,000
+1,265,000
402,845,000
七、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后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要求,公司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单位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授予价格。
公司已确定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月8日,实际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26.50万股,产生的相应激励成本按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进行分期摊销,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激励成本总计
(万元)
2021年
(万元)
2022年
(万元)
2023年
(万元)
2024年
(万元)
4
2185.92
819.72
819.72
382.54
163.94
注:
注:11、实施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实施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2
2、上述预计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限制性股票授予、上述预计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有关之外,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有关;此价格和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有关之外,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有关;此外,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外,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
3、实施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实施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经初步预计,本激励计划实施产生的激励成本对公司相关期间的经营业绩有所影响,但与此同时,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的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
八、报备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明》;
(二)《验资报告》。
(二)《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年2月月5日日
[2021-01-21] (688127)蓝特光学:2020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1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1-005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200.00万元至19,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6,586.06万元至7,386.06万元,同比增加56.71%至63.60%左右。
2、预计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 15,700万元至16,5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4,805.07万元至5,605.07万元,同比增加44.10%至51.45%左右。
一、 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200.00万元至19,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6,586.06万元至7,386.06万元,同比增加56.71%至63.60%左右。
(2)预计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15,700万元至16,5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4,805.07万元至5,605.07万元,同比增加44.10%至51.45%左右。
(3)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上年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613.94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
2
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894.93万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的主要原因
因原有项目的需求增长和新项目落地量产,2020年公司光学棱镜、非球面透镜、玻璃晶圆等主要产品营业收入均较2019年增长,公司业绩也随之同比增长。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2020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1日
[2021-01-09] (688127)蓝特光学: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1-003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授予日:2021年1月8日
? 授予数量: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27.00万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27.00万股
? 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1年1月8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2.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27.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以12.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27.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2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2020年12月3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1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0年12月1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15)。
4、2020年12月15日,公司披露《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14)。
5、2020年12月21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2021年1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原审议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申请放弃授予其全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5.50万股,有1名激励对象申请放弃授予其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0.5万股;有4名激励对象申请放弃授予其全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5.50万股,有1名激励对象申请放弃授予其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0.5万股,因此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进行调整。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3
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47人调整为43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266.00万股调整为254.00万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27.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27.00万股;预留数量由64.00万股调整为76.00万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8.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8.00万股。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可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未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公司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1年1月8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2.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27.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以12.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27.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监事会关于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董事会关于首次授予日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月8日,并同意以12.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27.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以12.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27.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独立董事关于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月8日,该授予日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2)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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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确定2021年1月8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2.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27.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以12.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27.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年1月8日。
2、授予数量: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27.00万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27.00万股。
3、授予人数:43人。
4、授予价格: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均为12.0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6、时间安排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有效期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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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解除限售安排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有效期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归属安排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二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7、权益分配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本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授予总量的比例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7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姚良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40.00
12.12%
0.10%
2
胡剑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7.50
5.30%
0.04%
小计
57.50
17.42%
0.14%
二、其他激励对象
核心骨干(41人)
69.50
21.06%
0.17%
预留
38.00
11.52%
0.09%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65.00
50.00%
0.41%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本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授予总量的比例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姚良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40.00
12.12%
0.10%
2
胡剑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7.50
5.30%
0.04%
小计
57.50
17.42%
0.14%
二、其他激励对象
核心骨干(41人)
69.50
21.06%
0.17%
预留
38.00
11.52%
0.09%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65.00
50.00%
0.41%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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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骨干,符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同意公司确定2021年1月8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2.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27.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以12.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27.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核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无卖出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解除限售/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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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授予价格。
(二)业绩影响测算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27.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127.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产生的相应股份支付费用按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归属安排进行分期摊销,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股份支付费用总额
(万元)
2021年
(万元)
2022年
(万元)
2023年
(万元)
2024年
(万元)
4,389.12
1,645.92
1,645.92
768.10
329.18
注:1、实施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2、上述预计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有关之外,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有关;此外,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实施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经初步预计,本激励计划实施产生的激励成本对公司相关期间的经营业绩有所影响,但与此同时,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的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授予日的确定、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授予条件的成就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蓝特光学和本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授予权益所必须满足的条件。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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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二)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三)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四)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9日
[2021-01-09] (688127)蓝特光学: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1-004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12月2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规定,(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以及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0年12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12月3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1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0年12月1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15)。
(四)2020年12月15日,公司披露《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14)。
(五)2020年12月21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六)2021年1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原审议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申请放弃授予其全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5.50万股,有1名激励对象申请放弃授予其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0.5万股;有4名激励对象申请放弃授予其全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5.50万股,有1名激励对象申请放弃授予其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0.5万股,因此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进行调整。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47人调整为43人;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总量由266.00万股调整为254.00万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27.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27.00万股;预留数量由64.00万股调整为76.00万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8.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8.00万股。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在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47人调整为43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266.00万股调整为254.00万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27.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27.00万股;预留数量由64.00万股调整为76.00万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8.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8.00万股。同意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47人调整为43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266.00万股调整为254.00万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27.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27.00万股;预留数量由64.00万股调整为76.00万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8.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8.00万股。同意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授予日的确定、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授予条件的成就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蓝特光学和本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授予权益所必须满足的条件。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一)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五)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9日
[2021-01-09] (688127)蓝特光学: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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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1-002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3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21年1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艺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47人调整为43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266.00万股调整为254.00万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27.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27.00万股;预留数量由64.00万股调整为76.00万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8.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8.00万股。同意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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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董事会关于首次授予日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月8日,并同意以12.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27.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以12.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27.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3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9日
[2021-01-09] (688127)蓝特光学: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1-001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3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21年1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徐云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原审议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申请放弃授予其全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5.50万股,有1名激励对象申请放弃授予其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0.5万股;有4名激励对象申请放弃授予其全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5.50万股,有1名激励对象申请放弃授予其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0.5万股,因此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47人调整为43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266.00万股调整为254.00万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27.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27.00万股;预留数量由64.00万股调整为76.00万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8.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8.00万股。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
2
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姚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1年1月8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2.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27.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以12.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27.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姚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特此公告。
3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9日
[2020-12-22] (688127)蓝特光学: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0-016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福路1108号 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4
普通股股东人数
2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55,741,26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55,741,26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4.000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4.000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云明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俞周忠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255,740,262
99.9996
1,000
0.0004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255,740,262
99.9996
1,000
0.0004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255,740,262
99.9996
1,000
0.0004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4,592,662
99.9959
1,000
0.0041
0
0.0000
2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4,592,662
99.9959
1,000
0.0041
0
0.0000
3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4,592,662
99.9959
1,000
0.0041
0
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1-3已由独立董事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1-3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4、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关联股东姚良(所持有股份数量为852,000股)对议案1-3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曲凯、王丽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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