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硅产业688126≈≈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2.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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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8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13,707.08万元至14,707.08万元,增长幅度为57.
42%至68.91% (公告日期:2022-01-14)
3)02月26日(688126)沪硅产业:沪硅产业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增发实施:1)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24003.84万股,发行价:20.8300元/股,发行
日:2022-02-10,发行对象: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台州中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黄宏、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法国巴黎银行(BNP Paribas)、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
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融哈投纾困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嘉兴兴晟东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建银国际
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诸暨联砺品字标浙江制造集成电路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瑞士银行(UBS AG)、上海宝鼎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
机构调研:1)2020年12月15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12-31 净利润:14504.09万 同比增:66.58% 营业收入:24.67亿 同比增: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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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12-31│21-09-30│21-06-30│21-03-31│20-12-31
每股收益 │ 0.0580│ 0.0410│ 0.0420│ 0.0040│ 0.0380
每股净资产 │ 4.2000│ 3.9928│ 4.0282│ 3.8632│ 4.100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 0.8823│ 0.8810│ 0.8798│ 0.8976
每股未分配利润 │ --│ 0.1461│ 0.1479│ 0.1091│ 0.105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4600│ 1.0400│ 1.0900│ 0.0960│ 1.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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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12-31│21-09-30│21-06-30│21-03-31│20-12-31
每股收益 │ --│ 0.0406│ 0.0425│ 0.0037│ 0.0351
每股净资产 │ --│ 3.9928│ 4.0282│ 3.8632│ 3.8073
每股资本公积金 │ --│ 0.8823│ 0.8810│ 0.8798│ 0.8976
每股未分配利润 │ --│ 0.1461│ 0.1479│ 0.1091│ 0.1055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0164│ 1.0539│ 0.0946│ 0.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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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沪硅产业 代码:688126 │总股本(万):248026 │法人:俞跃辉
上市日期:2020-04-20 发行价:3.89│A 股 (万):109992.58 │总经理:邱慈云
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138033.42│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电话:021-52589038 董秘:李炜 │主营范围:半导体硅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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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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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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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0.0580│ 0.0410│ 0.0420│ 0.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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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0380│ -0.0010│ -0.0390│ -0.0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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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0500│ -0.0260│ -0.0430│ 0.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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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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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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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688126)沪硅产业:沪硅产业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2-011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1 年年度的定期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246,683.22 181,127.78 36.19
营业利润 16,199.14 11,880.87 36.35
利润总额 15,634.60 11,410.64 37.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504.09 8,707.08 66.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13,069.21 -28,064.76 不适用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58 0.038 52.6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6% 1.14% 增长0.32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 资 产 1,625,564.13 1,449,850.73 12.12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042,086.10 944,304.00 10.35
股 本 248,026.00 248,026.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 4.20 4.10 2.42
资产(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和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制,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的营业收入由于半导体市场需求旺盛,同时公司的产能不断攀升,产出和销售量均大幅上升,因此较上年同期增加了约 36.19%。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及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且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亏 14,995.55 万元,减亏 53.43%,主要是由于公司营业收入增加带来的毛利增加所致。
(二)主要数据及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公司报告期内的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36.19%,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36.35%,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长 37.0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66.58%,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 52.6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亏 14,995.55 万元,减亏53.43%,主要是由于 2021 年度半导体市场需求旺盛,同时公司的产能逐步释放,因此公司销售有较大增加,从而带来的利润及利润指标均同比增幅较大。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主要指标可能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2022-02-26](688126)沪硅产业:沪硅产业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2-013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0 号)同意,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240,038,399股,每股发行价 20.83 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851.17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3,814,364.7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下称“募资净额”)为人民币 4,946,185,486.46 元。上述募资资金已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 0162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一、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要求,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分别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开设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与前述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对公司、海通证券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公司简称为“甲方”,开户银行简称为“乙方”,海通证券简称为“丙方”。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分别为15981666888880、03004841882、457282551286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集成电路制造用300mm高端硅片研发与先进制造项目、300mm高端硅基材料研发中试项目、补充流动性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至少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张博文、曹岳承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5 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6、甲方 1 次或者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包括邮件等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11、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甲方留一份备用,丙方留两份备用。
特此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2022-02-26](688126)沪硅产业:沪硅产业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2-012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承销总结相关文件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公司将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2022-02-23](688126)沪硅产业:沪硅产业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2-010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2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新徕路 200 号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8
普通股股东人数 2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759,416,99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759,416,99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例(%) 70.936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0.936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俞跃辉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11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3 人;
3、 执行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李炜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上海新昇拟签订长期供货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759,404,028 99.9992 9,385 0.0005 3,579 0.0003
2、 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上海新昇拟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759,404,028 99.9992 9,385 0.0005 3,579 0.0003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上海新昇在临港投资相关事宜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759,404,028 99.9992 9,385 0.0005 3,579 0.0003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 关于子公司上 61,49 99.9789 9,385 0.0152 3,579 0.0059
海新昇拟签订 3,275
长期供货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廖晓云律师、丁含春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3 日
[2022-02-11](688126)沪硅产业:沪硅产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累计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2-009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累计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及转融通出借,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新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微集团”、“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股份数量为133,33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8%。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及转融通出借,不会导致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收到新微集团发来的《关于上海新微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权益变动事项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 名称 上海新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露义务 住所 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 865 号 5 号楼 713 室
人基本 权益变动 2021/5/20-2022/2/9
信息 时间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类型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
权益变 新微集团 大宗交易 2021/5/24- 人民币普17,830,000 0.72%
动情况 2021/12/30 通股
新微集团 转融通出 2021/5/20- 人民币普10,831,000 0.44%
借 2022/2/9 通股
/ 合计 / / 28,661,000 1.16%
新微集团通过转融通方式出借所持公司股份 10,831,000 股,上述参与转融通出借业务所涉及股份不发生所有权转移。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有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有比例
新微 持有股份 162,000,000 6.53% 133,339,000 5.38%
集团 其中:无限售 162,000,000 6.53% 133,339,000 5.38%
条件股份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3、本公告所有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及转融通出借,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及转融通出借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承诺的情况。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
[2022-02-07]沪硅产业(688126):签订长单、深化产业链投资沪硅产业进入加速发展期
▇上海证券报
日前,沪硅产业披露了子公司上海新昇拟与长江存储、武汉新芯签订长期供货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同时公告拟对鑫华半导体投资,上海新昇计划总投资34.57亿元在临港新片区建设“集成电路硅材料工程研发配套”项目。
对此,有半导体业内人士表示,在全球半导体高景气、硅片供不应求的大背景下,长单协议充分显示出沪硅产业进入了加速发展期。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对产业链上下游投资及公共平台建设,沪硅产业有望带动集成电路材料产业发展提速。
长单透露出货量或倍增
根据公告,就集成电路用300mm硅片(即12英寸大硅片)产品,上海新昇拟与长江存储、武汉新芯分别签订2022年至2024年的长期供货协议。沪硅产业预计,2022年1月至6月与长江存储的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为1.55亿元,与武汉新芯的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为8000万元。
对于本次签署长单,沪硅产业表示,本次交易将有利于与客户之间进一步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致力于双方互利共赢,为长期合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这个长单至少反映出两个信息:一是2022年12英寸半导体硅片继续呈现供不应求态势,二是沪硅产业的出货量将继续大幅提升。”对于沪硅产业的长单公告,有半导体业内人士透露,2021年沪硅产业满产满销,产能无法满足国内主要晶圆厂的需求;2022年,在供不应求的态势下,国内主要晶圆厂都已跟国内硅片厂商签订长单协议。
记者注意到,沪硅产业披露,2021年1月至11月,沪硅产业与长江存储、武汉新芯分别发生商品交易金额1.43亿元、1.03亿元。简单对比即可知,今年上半年,沪硅产业对长江存储、武汉新芯的出货即有望赶上去年全年,出货量增速非常可观。
“市场需求旺盛,作为头部厂商,沪硅产业有望取得翻番的出货量以及更好的业绩。”结合对长江存储等的长单,有硅片行业人士预测,随着产能持续释放、正片比例持续提升,不管是产品还是业绩,沪硅产业都有望在2022年取得加速发展,踏上一个新台阶。
沪硅产业披露,预计2021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7亿元至1.47亿元,同比增长57.42%至68.91%。
供不应求,硅片或将涨价
全球半导体需求快速增长,硅片行业开启新一轮上行周期,出货面积及价格均创历年来新高。多家券商认为,半导体硅片将是2022年确定性最强的细分赛道之一。
根据SEMI数据,2019年、2020年、2021年全球硅晶圆出货面积分别为116.77亿平方英寸、122.9亿平方英寸、139.98亿平方英寸,同比增长-6.90%、5.30%、13.90%;SEMI预计,2022年、2023年、2024年全球硅晶圆出货面积将同比增长6.4%、4.6%、2.9%。硅片供不应求,立昂微、信越、台胜科、合晶等均于2021年对旗下产品进行了涨价,涨幅10%至20%不等。
从需求看,汇总公开数据,当前,代工端台积电、联电、中芯国际等积极扩产,宣布的12英寸晶圆扩产产能接近40万片/月;存储端的三星、美光、海力士以及IDM厂商也在积极扩产,对硅片需求旺盛。
全球硅片供应紧张的一个例证是,全球第二大硅晶圆商胜高表示,其产能已满到2026年。上述硅片行业人士认为,在需求大幅提升、扩产释放缓慢的情况下,2022年全球12英寸半导体硅片供不应求,8英寸硅片供应紧张,全年涨价幅度有望达到两成,其中12英寸硅片价格将更为坚挺。
记者注意到,抢抓机遇,全球主要硅片厂已开启扩产。比如,沪硅产业正在推进定增,拟募集资金不超过50亿元,用于30万片/月300mm高端硅片研发与先进制造项目、40万片/年300mm高端硅基材料研发中试项目等。
投资助力产业链加速跑
在公布长单协议同时,沪硅产业还披露两则投资公告:一是公司以3200万元认购鑫华半导体新增注册资本1632万元(投资后持股1.0323%);二是上海新昇拟计划总投资34.57亿元在临港新片区建设“集成电路硅材料工程研发配套”项目。
资料显示,鑫华半导体成立于2015年12月,注册资本14.79亿元,主要产品为电子级多晶硅材料。2021年,鑫华半导体未经审计营业收入为7.98亿元 、净利润为-8123.68亿元。
“集成电路硅材料工程研发配套”项目选址面积约100亩,计划与上海集成电路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材院”)联合承担集成电路材料技术创新中心项目,拟建设一座硅材料工程技术研发实验基地,包括向第三方提供服务的公共检测平台等。
沪硅产业表示,目前鑫华半导体已发展成为国内系统掌握高纯电子级多晶硅提纯技术、并成功量产形成下游批量销售的企业之一,公司对其电子级多晶硅材料进行了生产与使用论证,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公司本次对其增资,将进一步培育国内电子级多晶硅供应商,推动公司原材料实现本土供应。
“从产业链成长角度,沪硅产业与集材院的合作更值得重视。”对沪硅产业开展的产业链上下游投资,有半导体资深人士透露,沪硅产业参与建设半导体材料公共平台,有望解决材料小而散的瓶颈问题,从应用端带动材料加速发展,加速人才培养。
记者注意到,集材院表示,其聚焦集成电路衬底材料、工艺材料、前沿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愿景是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集成电路材料创新平台。
[2022-01-29](688126)沪硅产业:沪硅产业关于子公司拟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2-006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新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拟在中
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集成电路硅材料工程研发配套”
项目。本项目计划总投资约为345,735万元。
本次投资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
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
险,但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
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
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本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周期、实施进度等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存在不确定
性,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公司将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公司将按照项目实际资金需求分
期、分步落实到位,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上海新昇拟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上海新昇在临港投资相关事
宜的议案》,同意子公司上海新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昇”)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临港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建设“集成电路硅材料工程研发配套”项目,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本次投资项下的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战略规划、经营计划、资金情况和协议约定分期、分步实施。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系上海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具体落实临港新片区各项改革试点任务,承担临港新片区经济管理职责,统筹管理和协调临港新片区有关行政事务。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港大道 200 号
公司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集成电路硅材料工程研发配套”项目,该项目计划建设用地面积为 66,757 平方米,建设集研发综合性办公楼、研发中试线、测试验证平台、试验室、仓库、动力站、电力配套等公辅设施,以及员工单身公寓、餐厅等生活配套设施。项目计划与上海集成电路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承担国家集成电路材料技术创新中心项目,拟建设一座硅材料工程技术研发实验基地,包括向第三方提供服务的公共检测平台等。
(二)项目选址
拟选址于前沿产业区内,土地面积约 100 亩。目标地块精确位置、四至范围、土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和绿地率以乙方和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署的《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三)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约为 345,735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总投资约为 335,735 万元。
(四)各方应尽责任与义务
1、甲方
在乙方履行其在本协议及后续协议项下义务、承诺及责任的前提下,甲方将积极支持乙方项目在经认定的范围内享受临港新片区政策,包括投资扶持资金、研发投入扶持资金、贴息、企业所得税、税收贡献奖励、个人所得税、核心人员奖励、各类人才政策、水电气配套工程等。
2、乙方
(1)乙方作为目标地块竞买主体,建设集成电路硅材料工程研发配套项目。
(2)乙方承诺将尽最大努力完成约定的经济指标。
(五)纠纷解决
本协议应受中国司法管辖并适用中国法律。由本协议书引起或与本协议书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在任何一方提起后 20 个工作日内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同意将该争议提交甲方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国家政策以及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有利于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能够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项目的建成将可彻底改变我国在硅材料工程研究与应用方面的不足,带动国内硅材料配套产业的发展,带动区域科技创新,同时可以有效带动当地相关硅材料上下游产业的持续创新。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公司将按照项目实际资金需求分期、分步落实到位,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但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本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周期、实施进度等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存在不确定性,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688126)沪硅产业:沪硅产业关于子公司拟签订长期供货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2-005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签订长期供货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新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拟与客
户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分别签订长
期供货协议。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上海新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昇”)拟与客户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武汉
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分别签订长期供货协议。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上海新昇拟签订长期供货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成员中没有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此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在本次交易发生前12 个月内,公司原董事任凯担任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的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长期供货协议预计总金额均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 1%以上,具体金额将以实际订单结算为准。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预计 2022 年 1-6 月与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预计关联交易
金额为 15,500.00 万元,与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的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为 8,000.00 万元。后续,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在本次交易发生前 12 个月内,公司原董事任凯担任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的董事,为公司关联方。
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7 月 26 日,法定代表人赵伟国,
注册资本为 5,627,473.69 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三路 88号。其经营范围为半导体集成电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集成电路及相关产品的设计、研发、测试、封装、制造与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近 12 个月内,公司原董事任凯担任其董事。
2021 年 1-11 月,公司与其发生商品交易金额 14,255.88 万元(未经审计)。
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4 月 21 日,法定代表人杨道
虹,注册资本为 555,700 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四路 18 号。其经营范围为集成电路及相关产品的生产、研发、设计、销售;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限制的货物或技术除外)。最近 12 个月内,公司原董事任凯担任其董事。2021 年 1-11 月,公司与其发生商品交易金额10,309.75 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定价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集成电路用300mm硅片产品。产品定价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长期供货协议》主要内容:
卖方:上海新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买方: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协议主要内容:
(1)2022年-2024年确定的产品、价格、供应数量以及付款方式;
(2)部分产品规格的月供货数量;
(3)本协议签署后,在双方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双方有权视业务情形对协议进行调整,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前,若开展实际采购业务的,以双方确认的采购订单约定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有利于与客户间进一步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致力于双方互利共赢,为长期合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本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长远利益,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2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子公司上海新昇拟签订长期供货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成员中没有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此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子公司上海新昇签订长期供货协议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长远利益,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子公司上海新昇签订长期供货协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子公司上海新昇拟签订长期供货协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成员中没有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上述交易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且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在公平的基础上按一般市场规则进行,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子公司上海新昇拟签订长期供货协议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拟签订长期供货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688126)沪硅产业:沪硅产业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2-007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江苏鑫华半导体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人民币
32,000,000元认购江苏鑫华半导体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华半导
体”或“标的公司”)人民币16,320,002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增资款中,人民
币16,320,002元作为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5,679,998元作为溢价进
入标的公司资本公积金。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于2022年1月2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联董事杨征帆、郝一阳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鑫华半导体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技术和业务方面
的风险,例如产能爬坡、客户验证等,公司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
的风险。目前鑫华半导体经营仍处于亏损状态,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按
持股比例分担鑫华半导体的亏损。
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
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人民币32,000,000元认购江苏鑫华半导体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币 16,320,002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增资款中,人民币
16,320,002元作为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5,679,998元作为溢价进入标的公司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鑫华半导体1.0323%的股权。
鑫华半导体系公司董事杨征帆、郝一阳担任董事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及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上述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暨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鑫华半导体系公司董事杨征帆、郝一阳担任董事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1、公司名称:江苏鑫华半导体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时间:2015年12月11日
4、法定代表人:蒋文武
5、注册资本:147,900.017万元
6、注册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山路66号
7、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电子材料、高纯材料及副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产品:电子级多晶硅材料
9、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2,149,957,661.59元、净资产1,281,045,890.51元,2021年未经审计营业收入797,652,933.42元、净利润-81,236,780.12元。
10、最近12个月内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的基本情况
2021年7月23日,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江苏鑫华半导体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1】第1116号),以2021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鑫华半导体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98,000.00万元。
2021年12月17日,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江苏鑫华半导体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所涉及的江苏鑫华半导体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1】第2455号),以2021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鑫华半导体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99,000.00万元。
除上述两次评估行为外,鑫华半导体最近12月内未发生其他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的行为。
(三)交易标的
1、本次鑫华半导体新增注册资本,原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不涉及优先受让权。
2、本次交易标的为鑫华半导体新增股权,其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本次增资前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
序 增资前 增资后
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1 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4,350.0098 29.9865% 44,350.0098 28.0519%
2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 37,249.9988 25.1859% 37,249.9988 23.5610%
有限公司
3 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 10,200.0016 6.8966% 10,200.0016 6.4516%
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4 厦门鼎峰启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10,200.0016 6.8966% 10,200.0016 6.4516%
(有限合伙)
5 其余 5%以下股东 45,900.0052 31.0344% 54,468.0066 34.4516%
6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1,632.0002 1.0323%
合计 147,900.0170 100.0000% 158,100.0186 100.0000%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价格为32,000,000元,系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2022年1月19日出具的以2021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1】第2565号)为基础,与鑫华半导体及其股东方和本轮其他投资者协商确定。
根据该评估报告,按照收益法,鑫华半导体在基准日取得评估值199,000万元,每1元注册资本价值1.95098元。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对企业价值评估采用收益法,强调的是企业的整体预计盈利能力。本次评估时,结合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的经营情况,参考半导体行业、光伏行业的景气度均呈上行的行业发展趋势,评估机构综合考虑进行了盈利预测。
以评估报告为基础,参考历史交易价格,经与各方协商,公司此次参与鑫华半导体增资的价格为每1元注册资本1.960784元。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基于对标的公司的技术情况、市场前景等进行综合判断,并参考鑫华半导体历史交易价格,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定价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公司与本次增资其他投资者认缴价格一致,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人民币32,000,000元认购江苏鑫华半导体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币16,320,002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增资款中,人民币16,320,002元作为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5,679,998元作为溢价进入标的公司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鑫华半导体1.0323%的股权。
2.增资款的缴付
在增资交割先决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或被本轮投资方豁免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增资款一次性支付至鑫华半导体所列付款通知中指定的银行账户。本轮投资方的实际付款日为交割日。
3.违约责任
(1)本协议各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规定,以下每一件事件均构成违约事
件:(i)如果本协议一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充分履行本协议所约定之义务或承诺,且未在其他方告知之日起三十(30)日内纠正该等违约行为的;或(ii)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任何陈述或保证在任何方面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且未在其他方告知之日起三十(30)日内纠正该等瑕疵的。
(2)违约方应对履约方由于违约方违反本协议而产生的所有损失、损害、责任、诉讼及合理的费用和开支(“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违约方向该履约方支付的款项金额,除赔偿损失外,还应足以使该履约方免受因该违约而造成的公司股权价值减少所带来的伤害,但其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本协议时可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本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
(3)支付违约金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协议或解除协议的权利。
(4)就同一违约行为,如一方已根据其他交易文件或适用法律获得赔偿,其不得再依据本协议重复获得赔偿。
4.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应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并依其解释。但是,若已公布的中国法律未对与本协议有关的特定事项加以规定,则应在中国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参照一般国际商业惯例。
(2)凡因签署或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任何争议无法在争议发生后三十(30)天内通过协商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至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上海进行仲裁。仲裁庭由三(3)名按照仲裁规则指定的仲裁员组成,申请人指定一(1)名仲裁员,被申请人指定一(1)名仲裁员,第三(3)名仲裁员由前两名仲裁员协商指定或由仲裁委员会指定。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争议解决期间,各方继续拥有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相应义务。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电子级多晶硅作为集成电路产业链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稳定供应对集成
电路产业的发展极为重要。鑫华半导体现已发展成为国内目前系统掌握高纯半导体级多晶硅提纯技术、并成功量产形成下游批量销售的企业之一。近年来,公司对鑫华半导体的电子级多晶硅材料进行了生产与使用论证,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公司本次参与鑫华半导体的增资,将可实现进一步培育国产电子级多晶硅供应商,推动公司国产化原材料的应用。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风险提示
鑫华半导体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技术和业务方面的风险,例如产能爬坡、客户验证等,公司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目前鑫华半导体经营仍处于亏损状态,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按持股比例分担鑫华半导体的亏损。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2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投资
[2022-01-29](688126)沪硅产业:沪硅产业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2-008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22 日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新徕路 200 号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22 日
至 2022 年 2 月 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子公司上海新昇拟签订长期供货协议暨 √
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关于子公司上海新昇拟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上海新昇 √
在临港投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公告已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126 沪硅产业 2022/2/1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办
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及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者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或者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提供 1 或者 2 中需要的资料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16 日(9:00-11:30,14:00-16:30);以信函或者传
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 2022 年 2 月 16 日 16:30 前送达。
(三)登记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水路 1000 号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水路 1000 号
邮编:201306
电话:021-52589038
传真:021-52589196
联系人:王艳
特此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2 月 22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子公司上海新昇拟签订长期
供货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关于子公司上海新昇拟签署投资
协议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上海新昇在临港投资相关事宜
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1、300mm半导体硅片展示参观
2、沪硅产业发展历程及业务介绍
3、投资者交流
1、问:8寸晶圆厂产能利用率满载情况下,体现在硅片的效应如何?
答:根据现有数据,晶圆产能紧张与硅片产能进展并不完全相关。现有情况下,硅片需求和价格均基本保持稳定。
2、问:国内其他的12英寸产品陆续有产出后,是否会对价格产生影响?
答:国内其他厂商实现产出后,预计还需一段时间进行产品论证,暂时不会产生直接影响。后续的长期影响还需综合各家的产能、产量、品质及市场需求等因素综合考量。
3、问:碳化硅等第三代半导体市场概念持续火爆,是否会对硅材料的应用产生冲击?
答:第三代半导体的发展实际并不是用以取代以硅为代表的第一代半导体,而是根据不同材料特征和属性侧重不同的应用领域。我们会持续对其进行关注,但目前硅材料仍为半导体衬底的主要材料。
4、问:公司拉晶炉是国产还是进口的?
答:目前主要采购自海外,少部分来自国内。
5、问:SOI产品的市场应用前景如何?
答:国内外SOI产品的应用场景基本一致,目前最多应用于RF射频前端产品。此外还有汽车电子、MEMS、硅光等应用领域,公司现有的SOI产品也积极在各应用领域进行产品布局。
6、问:公司各类产品在良率提升上有什么进展?
答:目前公司SOI产品、外延产品良率均稳定保持在较高水平。300mm大硅片的整体良率还在持续稳步提升阶段,面向各关键工艺节点的300mm硅片产品也已逐步进入量产交货阶段。此外,根据产品最终应用领域的不同,对硅片本身也会有不同要求,这都会对产品良率产生一定影响,我们也正在和客户一起体积做好良率提升工作。
7、问:现有设备、原材料是否有国产化的考虑。
答:公司已经对设备、原材料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也一直在积极推进部分本土设备和原材料的认证。
8、问:近年来国内硅片厂商越来越多,是否会对公司产生影响。
答:与设计等其他行业不同,硅片和集成电路制造一样,都是重资产的行业。除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外,还需要政策、技术、人才、客户及各类生产经验的支持。公司目前在各方面均有较好的积累。希望国内可以形成良好的竞争与循环环境,提升我国硅材料产业的整体水平。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0-08-27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涨幅达到15%
涨跌幅:16.56 成交量:8938.50万股 成交金额:387041.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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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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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溧阳路证券营业|8288.68 |-- |
|部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临江大道证券营|7337.47 |-- |
|业部 | |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明路证券营业|5331.15 |-- |
|部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外大街证券营|5045.66 |-- |
|业部 | | |
|机构专用 |4999.82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阴福泰路证券营业|-- |12703.41 |
|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 |5689.96 |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咸阳秦皇路证券营业|-- |4655.75 |
|部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溧阳路证券营业|-- |3766.28 |
|部 |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凤翔路证券营业|-- |3737.86 |
|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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