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能科技688063≈≈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2.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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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08日
2)02月26日(688063)派能科技: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业绩快报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15484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5.5元 ;股权登记日:202
1-07-28;除权除息日:2021-07-29;红利发放日:2021-07-29;
机构调研:1)2022年01月19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12-31 净利润:31566.40万 同比增:15.00% 营业收入:20.63亿 同比增:8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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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12-31│21-09-30│21-06-30│21-03-31│20-12-31
每股收益 │ 2.0400│ 1.6200│ 1.0000│ 0.3800│ 2.3600
每股净资产 │ 19.1800│ 18.7270│ 18.1048│ 18.0372│ 17.650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 14.2185│ 14.2185│ 14.2185│ 14.2185
每股未分配利润 │ --│ 3.3635│ 2.7413│ 2.6738│ 2.289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1.0800│ 8.8800│ 5.5200│ 2.1500│ 47.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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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12-31│21-09-30│21-06-30│21-03-31│20-12-31
每股收益 │ --│ 1.6236│ 1.0014│ 0.3839│ 1.7726
每股净资产 │ --│ 18.7270│ 18.1048│ 18.0372│ 17.6533
每股资本公积金 │ --│ 14.2185│ 14.2185│ 14.2185│ 14.2185
每股未分配利润 │ --│ 3.3635│ 2.7413│ 2.6738│ 2.2899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8.6701│ 5.5312│ 2.1284│ 1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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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派能科技 代码:688063 │总股本(万):15484.45 │法人:韦在胜
上市日期:2020-12-30 发行价:56 │A 股 (万):8185.12 │总经理:谈文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流通A股(万):7299.34│行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电话:021-31590029 董秘:叶文举 │主营范围:磷酸铁锂电芯、模组及储能电池系
│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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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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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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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2.0400│ 1.6200│ 1.0000│ 0.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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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2.3600│ 1.6900│ 1.0600│ 0.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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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1.2800│ 0.64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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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4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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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4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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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688063)派能科技: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币别:人民币
增减变动幅度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总收入 206,333.03 112,007.01 84.21
营业利润 36,174.42 31,268.66 15.69
利润总额 35,909.49 31,194.34 15.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31,566.40 27,448.50 15.00
者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扣除非经常性 30,021.18 26,970.79 11.31
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2.04 2.36 -13.5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减少 36.08 个
11.08% 47.16% 百分点
益率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
总 资 产 408,367.75 321,376.41 27.07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
296,946.50 273,352.33 8.63%
有者权益
股 本 15,484.45 15,484.45 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每股净资产 19.18 17.65 8.67%
(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增减变动数据如有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的。
3.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06,333.03 万元,同比增加 84.21%;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1,566.40 万元,同比增加 15.0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0,021.18 万元,同比增加 11.31%。
报告期末,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期末总资产 408,367.75 万元,较期初增长27.07%;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296,946.50 万元,较期初增长 8.63%;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19.18 元,较期初增长 8.67%。
2021 年是全球储能市场强劲发展的一年。回顾过去一年,受全球各国对可再生能源的目标和承诺以及各类电力市场机遇的推动,储能科学不断发展,储能技术迅猛进步,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储能政策密集出台,储能产业实现了高速增
长。公司作为储能行业领先的锂电池储能系统提供商,积极应对行业的巨大变革与快速发展,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持续增强产品与品牌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产销量和营业收入均取得较大幅度增长。一方面,公司在保持存量储能市场竞争优势的同时,加快并提升新区域新市场的开拓速度与效率,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储能市场上的占有率及行业地位,销售规模快速扩张;另一方面,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部分建成投产,产能逐步释放,产量大幅提升。
报告期内,受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国际海运运力不足、物流成本增加,人民币持续升值等不利因素影响,公司整体毛利率有所下降。
(二)主要数据和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 84.21%。一方面,公司在保持存量储能市场竞争优势的同时,加快并提升新区域新市场的开拓速度与效率,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储能市场上的占有率及行业地位,销售规模快速扩张;另一方面,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部分建成投产,产能逐步释放,产量大幅提升。本年度产品销售量总计 1,541Mwh,同比增加 111.96%,产销量的大幅上升带来了营业总收入的增加。
2、本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08%,较上年同期下降 36.08 个百分点,
主要原因系 2020 年 12 月底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股本扩大、资本公积增加导致净资产大幅增加。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公司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相关数据可能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具体数
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5]派能科技(688063):派能科技业绩快报2021年净利润3.16亿元 同比增15%
▇证券时报
派能科技(688063)2月25日晚间发布业绩快报,2021年营业收入为20.63亿元,同比增长84.21%;归母净利润3.16亿元,同比增长15.00%;基本每股收益2.04元。2021年度产品销售量总计1541Mwh,同比增加111.96%,产销量的大幅上升带来了营业总收入的增加。
[2021-12-30](688063)派能科技: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5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融通高科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融
通高科”)直接持有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0,887,0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03%。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
股份,且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融通高科因自身经营发展资金需要,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9,515,0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6.14%。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
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
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收到公司股东融通高科出具的《关于上海派能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5% 以 上 非 第 IPO 前取得:10,887,050
融通高科 10,887,050 7.03%
一大股东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股东名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持数量 减持方式
称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股)
融通高 不超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2/1/24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因自身
科 过: 过: 持,不超过: ~ 格 得 经营发
9,515,0 6.14% 9,515,000 股 2022/7/23 展资金
00 股 大宗交易减 需要
持,不超过:
9,515,000 股
注:
1:融通高科,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私募基金,已向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成功申请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其投资期限
在 60 个月以上,减持比例遵循《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
定(2020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2020 年修订)》有关规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
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2:融通高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至
2022 年 7 月 5 日;
3: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
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
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股东融通高科承诺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派能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派能科技的股份,也不由派能科技回购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派能科技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持有派能科技股份总数的 100%(若上述期间派能科技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的相应调整),如发生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本企业将不得减持股份。
(2)本企业减持派能科技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
等。
(3)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并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科创板相关规则关于减持计划内容披露、进展披露及结果披露的相关规定。本企业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披露减持计划的,还应当在减持计划中披露派能科技是否存在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本企业认为应当说明的事项,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4)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或控制的派能科技股份的减持操作另有要求,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根据自身经营发展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29]派能科技(688063):派能科技融通高科拟减持公司不超6.14%股份
▇证券时报
派能科技(688063)12月29日晚间公告,持股7.03%的股东北京融通高科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简称“融通高科”)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51.5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6.14%。
[2021-12-22](688063)派能科技: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 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4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 44,301,292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28.61%,为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派能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派能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4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711,200 股,并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前总股本为 116,133,333 股,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后总股本为 154,844,533 股,其
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18,895,821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76.7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5,948,712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3.22%。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派能
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涉及股东数量为 16 名,合计限售股份数量为 44,301,292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28.61%。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公司股东北京融通高科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景和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岳红伟、王宜明、恽菁、上海中派云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何杨勇、深圳金晟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施彦冰、许兰卿、陈建军、郭勇、吴国栋、何仁福、李儒树、袁巍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融通高科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诺如下:
(1)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的相应调整),如发生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本企业将不得减持股份。
(2)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并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科创板相关规则关于减持计划内容披露、进展披露及结果披露的相关规定。本企业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披露减持计划的,还应当在减持计划中披露派能科技是否存在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本企业认为应当说明的事项,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4)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的减持操作另有要求,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认为:
派能科技本次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作出的各项承诺;派能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派能科技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中信建投对派能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44,301,292 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股东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
号 名称 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 通数量(股) 股数量
本比例 (股)
1 岳红伟 5,140,869 3.32% 5,140,869 0
2 袁巍 1,434,973 0.93% 1,434,973 0
3 许兰卿 1,542,700 1.00% 1,542,700 0
4 王宜明 3,889,667 2.51% 3,889,667 0
5 施彦冰 1,614,583 1.04% 1,614,583 0
6 李儒树 503,000 0.32% 503,000 0
7 何杨勇 2,222,667 1.44% 2,222,667 0
8 郭勇 694,583 0.45% 694,583 0
9 陈建军 876,750 0.57% 876,750 0
10 吴国栋 670,000 0.43% 670,000 0
11 恽菁 3,636,364 2.35% 3,636,364 0
12 何仁福 590,000 0.38% 590,000 0
北京融通高科资本
13 管理中心(有限合 10,887,050 7.03% 10,887,050 0
伙)
上海中派云图投资
14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3,325,360 2.15% 3,325,360 0
合伙)
深圳市景和道投资
15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5,399,448 3.49% 5,399,448 0
合伙)
深圳金晟融通投资
16 管理有限公司 1,873,278 1.21% 1,873,278 0
合计 44,301,292 28.61% 44,301,292 0
注:1、股东深圳市景和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 5,399,448股限售股处于冻结状态,股东岳红伟持有的公司 4,974,400 股限售股处于质押状态,股东施彦冰持有的公司 1,610,000 股限售股处于质押状态,股东郭勇持有的公司 225,000 股限售股处于质押状态,股东陈建军持有的公司 876,750 股限售股处于质押状态。
2、持有限售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3、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首发限售股 44,301,292 12
合计 - 44,301,292 -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18](688063)派能科技: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0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12月17日,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2年1月27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
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711,2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6.00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2,167,827,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53,858,666.8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13,968,533.18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 月24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37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 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
投资额 或核准文号
锂离子电池及
系统生产基地 150,000.00 150,000.00 仪发改备〔2020〕26 号
项目
2GWh 锂电池高 16,000.00 16,000.00 2020-420206-41-03-014
效储能生产项 118
目
补充营运资金 34,000.00 34,000.00 不适用
合 计 200,000.00 200,000.00
公司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及必要性经过充分论证,相关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 资金用途已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 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况。截至目
前,公司的募投项目正按照既定计划积极推进,并已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进 行了前期投入。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规划持 续投入募集资金,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由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投入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 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
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且不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 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公司 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 币2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后,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2年1月27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2年1月27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1、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自有资金
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管理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
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
险。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并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六、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根据相关法规,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8](688063)派能科技: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1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17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260.00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5,484.4533 万股的 1.68%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本公司”、“公司”)《上海派能能源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 2021 年 12 月 17 日为授予日,以 112.3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323 名激励对
象授予 26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郑洪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1 年 11 月 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11 月 2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上海派能能源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
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1 年 12 月 1 日,公司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和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
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17 日,并同
意以 112.3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323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2.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17 日,并同意以 112.3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323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0.00 万股
限制性股票。
3、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17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充
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17 日,并同意以 112.39 元/股的授予价
格向 323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17 日
2.首次授予数量:260.00 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323 人
4.首次授予价格:112.39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公司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首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次授予权益总量的
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相应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 30%
票第一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 30%
票第二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相应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 40%
票第三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 获授限制性 获授限制
序 姓名 职务 国籍 性股票数量 股票占授予 性股票占
号
[2021-12-18](688063)派能科技: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3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相关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
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张素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
资金和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回避: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1-04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 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17 日,并同意以 112.3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323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0.00 万股
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回避: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1-041)。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8](688063)派能科技: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2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及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
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
实际到会董事 11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韦在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自有资金(含本数)进行现
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
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2 年 1 月 27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和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
日为 2021 年 12 月 17 日,并同意以 112.3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323 名激励对象授
予 26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授予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表决回避:关联董事谈文、何中林、张金柱、卞尔浩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1-041)。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01](688063)派能科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88063 证券简称: 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 2021 039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21 年 11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张江高科科苑路 866 号上海
中兴和泰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8
普通股股东人数
18
2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98,451,15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98,451,152
3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比例(
63.580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3.580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因 疫情原因,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选公司 董
事
事谈文谈文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与表决方法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与表决方法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公司在任董事1111人,出席人,出席1111人,人,受疫情影响,受疫情影响,其中其中董事长韦在胜先生、董董事长韦在胜先生、董事翟卫东先生、事翟卫东先生、董事何中林先生、董事李静女士、董事何中林先生、董事李静女士、董事张金柱先生、董事卞尔浩董事张金柱先生、董事卞尔浩先生、独立董事朱武祥先生、先生、独立董事朱武祥先生、独立董事江百灵先生、独立董事郑洪河先生、独立独立董事江百灵先生、独立董事郑洪河先生、独立董事葛洪义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葛洪义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公司在任监事33人,出席人,出席33人,人,受疫情影响,受疫情影响,其中监事会主席张素芳女士、其中监事会主席张素芳女士、监事赖其聪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监事赖其聪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叶文举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叶文举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议案名称:名称:《关于公司《关于公司<202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及其摘要的议案》案》
审议结
审议结果:果:通过通过
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股东类型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普通股
普通股
65,690,738
65,690,738
100
100.0000.0000
0
0
0
0.. 00000000
0
0
0
0.0000.0000
2、 议案议案名称:名称:《关于公司《关于公司<<202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的议案》案》
审议结
审议结果:果:通过通过
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股东类型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普通股
普通股
65,690,738
65,690,738
100
100.0000.0000
0
0
0
0.0000.0000
0
0
0
0.0000.0000
3、 议案议案名称: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
审议结果:果:通过通过
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股东类型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普通股
普通股
65,690,738
65,690,738
100
100.0000.0000
0
0
0
0.0000.0000
0
0
0
0.0000.0000
4、 议案议案名称: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
审议结果:果:通过通过
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股东类型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普通股
普通股
98,451,152
98,451,152
100
100.0000.0000
0
0
0
0.0000.0000
0
0
0
0.00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序号
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名称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1
1
《关于公司
《关于公司<2021<2021年限制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划(草案)>>及及其摘要的议其摘要的议案》案》
20,73
20,732,0612,061
100
100.00.000000
0
0
0
0.0000.0000
0
0
0
0.0000.0000
2
2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0,73
20,732,0612,061
100
100.00.000000
0
0
0
0.0000.0000
0
0
0
0.0000.0000
3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20,73
20,732,0612,061
100
100.00.000000
0
0
0
0.0000.0000
0
0
0
0.0000.0000
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
4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20,73
20,732,0612,061
100
100.00.000000
0
0
0
0.0000.0000
0
0
0
0.00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1、议案、议案22、议案、议案3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2/3 以上审议通过。以上审议通过。
2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1、议案、议案22、议案、议案33、议案、议案4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票。
3
3、关联股东黄石融科创新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北京融通高科资本管理中、关联股东黄石融科创新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北京融通高科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对议案心(有限合伙)对议案11、议案、议案22、议案、议案33进行了回避表决。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
律师:原天翼原天翼、王霏霏、王霏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2021
2021年年1111月月3030日日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2年01月19日
调研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叶文举,证券事务代表:沈玲玉
调研内容:问题:各个国家及地区出货量占比?回答:欧洲、南非地区大概在50%-60%左右,北美、日本地区储能产品出货量较去年呈倍数增长。问题:新增产能与扩产计划?回答:公司于2021年6月份新增了1.5GWh电芯年产能,4季度新增了0.5GWh电芯年产能,2021年底已经形成了3GWh的电芯年产能。募投项目第三期2GWh将于2022年1季度投建,由于现阶段生产设备综合效率大幅提升,2022年底公司电芯年产能较原计划5GWh将有一定规模的增加。问题:公司目前在手订单情况?回答:目前公司在手订单充足,预计2022年产能利用率依然能够保持在较高水平。问题:原材料价格上涨是否会传导给下游?回答:由于原材料价格持续不断上涨,公司产品将于2022年全方位提价,公司已经与下游客户进行沟通,下游客户均表示能够接受。问题:外购电芯占比?回答:随着新增产能投产并逐渐释放,公司从2020年下半年到现在基本上已经不再外购电芯了。问题:目前以自主品牌方式与以贴牌方式销售情况介绍?回答:在公司产能有限的情况下,公司尽量选择销售自主品牌产品,贴牌产品是出于战略合作的考虑。目前公司产品销售方式主要以自主品牌为主,储能产品自主品牌占比在90%-95%。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07-29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涨幅达到15%的前五只证券
涨幅:20.00 成交量:708.08万股 成交金额:186170.88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花园石桥路证券|8571.19 |-- |
|营业部 |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区湖滨|6449.96 |-- |
|路证券营业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姚港路证券营业|5330.05 |-- |
|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门长江路证券营业|4623.92 |-- |
|部 |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外大|3756.25 |-- |
|街证券营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辰东路证券营|-- |7360.45 |
|业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姚港路证券营业|-- |5381.98 |
|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门长江路证券营业|-- |4939.43 |
|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工农路证券营业|-- |3969.17 |
|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 |3219.32 |
|证券营业部 | |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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