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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 (688058)宝兰德: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2-017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人民币)
增减变动幅度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总收入 28,791.03 18,226.02 57.97
营业利润 9,733.97 7,007.89 38.90
利润总额 10,087.92 7,222.85 39.6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9,463.64 6,105.51 55.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8,476.64 4,923.97 72.15
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2.37 1.53 54.9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47% 6.37% 增加 3.1 个百分点
增减变动幅度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
总 资 产 107,956.69 101,844.22 6.00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
权益 102,580.31 98,038.02 4.63
股 本 4,000.00 4,000.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每股净资产(元) 25.65 24.51 4.65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8,791.0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7.97%;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463.6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8,476.6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2.15%;报告期末总资产 107,956.69 万元,较期初增长 6.00%;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02,580.31 万元,较期初增长 4.63%。
本年度公司积极开拓市场,抓住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在国内市场的发展机遇,全面提升了政府和金融等行业开拓力度,实现并超额完成了公司年初制定的在政府方面的开拓和在金融行业的市场覆盖目标,因此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和持续创新需要,持续加大研发、技术人员和销售人员的投入,同时,通过产品的快速迭代和丰富,助力公司市场的快速布局。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提升研发技术水平和市场服务能力,电信行业稳步发展,政府、金融行业市场覆盖率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指标变动幅度达 30%以上原因分析
1、报告期内,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57.9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把握市场机遇,夯实电信行业的同时,金融行业和政府行业收入大幅增长。
2、报告期内,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38.90%,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长39.6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5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72.15%,系报告期内,公司深耕电信领域,继续加大党政、金融行业开拓力度,不断拓宽军工、能源、交通、教育等领域的业务,使得收入有较大增幅。同时,通过引进多层次人才进一步增强研发团队和销售团队实力,叠加 2020 年期股权激励分摊到本报告期的股份支付费用,致使本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均有大幅提升。
3、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 54.90%,主要原因系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上升且股本未发生变动所致。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公司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准确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5] (688058)宝兰德: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宇筹方舟(北京)科技服务有限公司51%股权并对其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2-016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宇筹方舟(北京)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51%
股权并对其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
兰德”)拟使用自有资金 5.1 万元受让赵晓燕持有的宇筹方舟(北京)科技服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筹方舟”或“标的公司”)51%的股权,北京鸿天晟域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天晟域”)拟受让王彩霞持有的宇筹方舟 49%的股权, 本次受让完成后将对宇筹方舟更名为“北京宝兰德信安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同时标的公司
注册资本变更为 1,000 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 510 万元,鸿天晟域认缴出
资 490 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的工商登记变更事
项尚需宇筹方舟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的批准。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标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变化等因素
的影响,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受让赵晓燕持有的宇筹方舟(北京)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51%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 5.1 万元出资受让赵晓燕持有的宇筹方舟(北京)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51%股权,同时将对标的公司认缴出资 510万元。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的工商登记变更事项尚需宇筹方舟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的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赵晓燕,女,最近三年职业和职务:担任宇筹方舟的执行董事、经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交易前,公司与其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的购买资产。
(一) 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1、名称:宇筹方舟(北京)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CC9M2H
3、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资本: 100 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7 年 3 月 3日
6、住址:北京市朝阳区朝新嘉园东里一区 8号楼(成了未来孵化器 0591 号)
7、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软件开发;产品设计;经济贸易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会议服务;企业策划;设计、制作、
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翻译服务;农业科学研究;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1 赵晓燕 51 0 51
2 王彩霞 49 0 49
合计 100 0 100
9、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数据 2022年 1 月 31日 2021年 12月 31 日
总资产(元) 261,259.39 43,197.59
负债总额(元) 260,596.75 140,932.37
净资产(元) 662.64 -97,734.78
营业收入(元) 349,056.60 396,686.78
净利润(元) 98,397.42 -141.00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标的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受让标的公司宇筹方舟 51%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5.1 万元。鸿天晟域受让标的公司宇筹方舟 49%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4.9万元。
本次变更前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 出资比例
元) (%) 元) (%)
变更前 变更后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 出资比例
元) (%) 元) (%)
赵晓燕 51 51 0 0
王彩霞 49 49 0 0
宝兰德 0 0 51 51
鸿天晟域 0 0 49 49
合计 100 100 100 100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各方
受让方 1: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 2:北京鸿天晟域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股权:宇筹方舟(北京)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转让方 1:赵晓燕
转让方 2:王彩霞
(二)交易标的及标的股权的转让方式
各方同意按照标的公司整体转让价格 10 万元人民币计算,宝兰德以 5.1 万
元(“股权转让价款”)受让赵晓燕持有的注册资本 51 万元,鸿天晟域以 4.9 万元(“股权转让价款”)受让王彩霞持有的注册资本 49 万元,合计受让 100 万元注册资本,占公司总注册资本 100 %。
(三)交易款项的支付
投资人于先决条件成就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现有股东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100%。
(四)生效条件
投资人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义务取决于投资人确认下列条件在条件成就日或之前得到满足或根据本协议被豁免:
各方已签署实施本次交易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包括股权转让协议、公司章程以及其他附属文件。
投资人内部决策机构出具决议同意本次交易。
公司经营期内产生的所有经营税费、员工工资、社保公积金、贷款以及其他经营事项导致的所有相关债务均已清偿。
公司已经办理完成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且向投资人提供了工商变更完成后的《营业执照》。
投资人认为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影响的其它先决条件。
六、受让标的股权的其他安排
本次受让标的股权完成后,不影响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人员、资产、财务上的分开,本次受让标的股权不会导致公司缺乏独立性。
七、增资情况
本次受让股权完成后,将变更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510万元,鸿天晟域认缴出资490万元,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 出资方式
元) 认缴期限
1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510 2030-12-31 货币
2 北京鸿天晟域科技有限公司 490 2030-12-31 货币
合计 1,000 -
八、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受让宇筹方舟股权并对其增资是从公司发展战略出发,充分发挥标的公司及合作方的优势,面向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紧密围绕“信息技术及应用创新”领域开展业务,且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风险提示
1、标的公司工商变更尚需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成立后业务开展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
2、公司与宇筹方舟在后续合作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环境变化、技术研发进度、相关业务开展所需条件不及预期等因素,导致业务合作开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3、宇筹方舟后续经营情况及业务拓展受市场竞争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以上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风险防范运行机制,依托前期积累的管理经验,提高管理能力和经营效率,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十、备查文件
(一)《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2月 25 日
[2022-02-24] (688058)宝兰德: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2-015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史晓丽女士持有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兰德”或“公司”)9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25%。上述股份全
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
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史晓丽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 225,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625%;王凯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 83,79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095%。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收到王凯先生的书面通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
成,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披露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史晓丽女士的书面通知,本次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截至本公告日,史晓丽女士累计减持股份数量 25,008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的 0.06%。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董事、监事、高
史晓丽 900,000 2.25% IPO 前取得:900,000 股
级管理人员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情况 当前持股 当前持股
(股) (元/股) (元) 数量(股) 比例
2022/1/13~ 集中竞价 104.74- 未完成:
史晓丽 25,008 0.06% 2,651,798.06 874,992 2.19%
2022/1/14 交易 109.89 199,992 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2-19] (688058)宝兰德: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2-014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张东晖先生持有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宝兰德”或“公司”)2,97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43%。
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解除
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2 年 1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张东晖先生计划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 300,006 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0.75%。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
发行价格。
2022 年2月18日,公司接到张东晖先生的书面通知,自 2022 年 2月14 日
至 2022 年 2 月 18 日,张东晖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52,824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 0.38 %,截至 2022 年 2 月 18 日,本次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现将张东晖先生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 持股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称 比例
张东晖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2,970,000 7.43% IPO 前取得:2,970,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减持价 当前
股东 减持数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方 格区间 减持总金额 当前持股 持股
名称 量(股) 比例 式 (元/ (元) 数量(股) 比例
股)
2022/2/14
集中竞 105.00
张东晖 152,824 0.38% ~ 16,417,252 2,817,176 7.05%
价交易 -111.69
2022/2/18
注:上述持股比例的略微差异原因系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的四舍五入造成。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上述未完成减持计划的股东将会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9 日
[2022-02-14] (688058)宝兰德: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2-013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名称:新疆宝兰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注册资本: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全资子公司尚未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最终尚需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概述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是为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布局,抓住信息技术应用在政府市场的发展机遇,同时不断拓展公司在党政、电信、金融等行业的市场份额,从而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盈利能力。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新疆宝兰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3、注册资本: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进出
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系统运维服务;专业承包。
5、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股权结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以上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备案为准。
三、拟设立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公司董事会从公司发展战略出发,立足长远利益所作出的慎重决策,拟通过研发、销售、服务体系的本地化,进一步完善本地化体系,取得区域性市场竞争优势,且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风险分析
子公司成立尚需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成立后业务开展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风险防范运行机制,依托前期积累的管理经验,提高管理能力和经营效率,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4 日
[2022-01-25] (688058)宝兰德: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2-011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28,000.00 万元至
31,0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9,773.98 万元至 12,773.98 万元,同比
增加 53.63%至 70.09%。
2、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为 9,200.00 万元到 10,5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3,094.49 万元到
4,394.49 万元,同比增加 50.68%到 71.98%。
3、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7,900.00 万元至 9,2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2,976.03 万元到 4,276.03 万元,同比增加 60.44%至 86.84%。
(三)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根据经营情况的初步测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8,226.02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6,105.51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923.97 万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一)伴随国内基础软件等信息技术应用产业的蓬勃发展,相关行业对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的需求持续提升,公司积极把握市场机遇,进一步夯实电信行业,加大党政、金融行业的开拓力度,拓宽交通、能源、教育等行业的维度。报告期内党政客户带来的收入预计较上年同期增长明显,同时伴随金融客户覆盖率快速提升,预计金融客户带来的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二)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报告期内推出缓存中间件、容器监控、浏览器监控、APP 监控、容器云监控、应用态势智能感知、低代码平台、运维一体化平台等产品,并更新各类产品版本 58 次、完成各类产品特性 1,160 次。通过产品的快速迭代和丰富来助力公司市场的快速布局。
(三)为满足业务发展和持续创新的需要,公司持续加大人员投入,通过引进多层次人才进一步增强研发团队和销售团队实力,报告期内人员增长 42%左右,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增长,因此对净利润造成直接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 (688058)宝兰德: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2-012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2021年 5 月 20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日披露的《北京宝兰德
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余龙和薛志娟担任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余龙工作安排调整,现改派姜波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本次变更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薛志娟和姜波。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姜波,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高级经理,39 岁,中
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 年参加工作,历任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高级经理、合伙人,曾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钧达股份、山东路桥等上市公司提供年报、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服务业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姜波符合独立性要求,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涉及的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1月 25 日
[2022-01-21] (688058)宝兰德: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2-010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赵艳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406,2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02%(其中,直接持股数为 2,872,000 股,该部分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通过北京易东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股数为 1,534,284 股,该部分股份为限售股);王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8%。上述股份除赵艳兴间接持股外,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且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赵艳兴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 7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75%;王凯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41,449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10%。赵艳兴先生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
自 2022 年 2 月 21 日起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 2022 年 2 月
21 日起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2%。王凯先生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 2022
年 2 月 21 日起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格。若减持期
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
数量、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赵艳兴 5%以上非第 IPO 前取得:4,406,284 股
一大股东 4,406,284 11.02%
王凯 5%以下股东 270,000 0.68% IPO 前取得:270,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露日期
王凯 2021/8/25~ 2021 年 8 月 3 日
83,799 0.21% 91.079-124.00
2022/1/18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减持方式
称 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不超 700,000 股 2022/2/21
不超过: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个人资
赵艳兴 过: 大宗交易减 ~
700,000 股 格 得 金需求
1.75% 持,不超过: 2022/8/20
700,000 股
王凯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2/2/21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个人资
41,499 股 过: 持,不超过: ~ 格 得 金需求
0.10% 41,449 股 2022/8/20
注:上述持股比例的略微差异原因系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的四舍五入造成。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及《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赵艳兴、王凯的股份锁定承诺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赵艳兴、王凯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宝兰德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宝兰德回购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宝兰德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作为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内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
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持有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2)作为核心技术人员的赵艳兴同时承诺:
“在不违反前述锁定期及限售承诺的前提下,本人作为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上述人员共同承诺:
“若本人违反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将在获得收益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减持意向的承诺
(1)持股 5%以上股东赵艳兴承诺如下:
“本人对所持宝兰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
内,存在减持的可能性。若减持,在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内和第二年内,本人减持的公司股票数量分别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有的宝兰德股票总数的 25%和 25%,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本人若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本人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本人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后不再具有大股东(指控股股东或持股 5%以上股东)身份的,在减持后 6 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承诺关于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规定。”
(2)公司股东王凯承诺如下:
“本人对所持宝兰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
内,存在减持的可能性。若减持,在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内和第二年内,本人减持的公司股票数量分别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有的宝兰德股票总数的 25%和 25%,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本人若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
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本人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均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个人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2022-01-20] (688058)宝兰德: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2-009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王凯先生持有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宝兰德”或“公司”)353,7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8%,上述股份为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王凯先生计划以集中竞
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 83,799 股,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1%。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收到王凯先生的书面通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
成。截至本公告日,王凯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股份数量 83,799 股,减持
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的 0.21%。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王凯 5%以下股东 353,799 0.88% IPO 前取得:353,799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情况 当前持股 当前持股
(股) (元/股) (元) 数量(股) 比例
2021/8/25~ 集中竞价 91.079 -
王凯 83,799 0.21% 8,669,127.68 已完成 270,000 0.68%
2022/1/18 交易 124.00
注:上述持股比例的略微差异原因系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的四舍五入造成。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0 日
[2022-01-15] (688058)宝兰德: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2-008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张东晖先生持有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宝兰德”或“公司”)2,97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43%。上
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解除限售并
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股东张东晖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不超过 300,066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75%,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减持价格将按照减
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格。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减持价格将进行相
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5% 以 上 非 第
张东晖 2,970,000 7.43% IPO前取得:2,970,000股
一大股东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区
减持数量 前期减持计划披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间
(股) 露日期
(元/股)
2021/4/29~ 2021 年 9 月 30
张东晖 590,000 1.48% 78.75-83.00
2022/1/13 日
注:上述持股比例的略微差异原因系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的四舍五入造成。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股东名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数量 减持方式
称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股)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2/2/14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个人资
张东晖 300,066 过: 持,不超过: ~ 金需求
格 得
股 0.75% 300,006 股 2022/8/23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及《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
告书》,张东晖的股份锁定承诺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张东晖先生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宝兰德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宝兰德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宝兰德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作为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持有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若本人违反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将在获得收益的 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减持意向的承诺
张东晖先生承诺如下:
“本人对所持宝兰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存在减持的可能性。若减持,在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内和第二年内,本人减持的公司股票数量分别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有的宝兰德股票总数的 25%和 25%,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本人若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本人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本人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后不再具有大股东(指控股股东或持股 5%以上股东)身份的,在减持后 6 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承诺关于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5 日
[2022-01-14] (688058)宝兰德: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2-007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股 5%以上股东张东晖先生持有北京宝兰德软件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兰德”或“公司”)股份 3,559,912 股, 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8.90%。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
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张东晖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 589,91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47%。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收到张东晖先生的书面通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
完成。截至本公告日,张东晖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累计减持股份数量
589,912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的 1.47%。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5%以上非第一 IPO 前取得:3,559,912
张东晖 3,559,912 8.90%
大股东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情 当前持股 当前持股
股东名称 (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间 (元) 况 数量(股) 比例
(元/股)
集中竞价
2021/11/5 ~ 81.50 -
张东晖 589,912 1.47% 交易、大 48,306,149.99 已完成 2,970,000 7.43%
2022/1/13 83.00
宗交易
注:上述持股比例的略微差异原因系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的四舍五入造成。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13] (688058)宝兰德: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2-003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中青大厦 803-806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普通股股东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1,525,29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1,525,29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3.8132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3.813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易存道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张建辉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1,441,036 99.6085 84,260 0.3915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1,441,036 99.6085 84,260 0.3915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1,441,036 99.6085 84,260 0.3915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号
《 关 于 公 司
<2021 年限制
1 性股票激励计 11,036 11.5807 84,260 88.4193 0 0.0000
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
案》
《 关 于 公 司
<2021 年限制
2 性股票激励计 11,036 11.5807 84,260 88.4193 0 0.0000
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
案》
《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3 2021年限制性 11,036 11.5807 84,260 88.4193 0 0.0000
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
案》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2、3、为特别决议议案,均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2、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
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张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在征集委托投票期间,征集人未收到股东的投票权委托。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姚佳、李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13] (688058)宝兰德: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2-006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2 年 1 月 12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64.00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4,000 万股
的 1.60%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
定 2022 年 1 月 12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50.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76 名激励对象
授予 64.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12 月 2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1),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同日,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2 年 1 月 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01)。
4、2022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并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
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2)。
5、2022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12 日,并同意以 50.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76 名激励对象授予 64.00 万股限制
性股票。
3、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激励
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12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骨干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12 日,同意以 50.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76 名激励对象授予 64.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2 年 1 月 12 日。
2、首次授予数量:64.00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4,000 万股的 1.60%。
3、首次授予人数:76 人。
4、首次授予价格:50.00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
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3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4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30%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划公告日股
(股) 比例 本总额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那中鸿 中国 董事、财务负责人 48,000 6.00% 0.12%
2 张建辉 中国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24,000 3.00% 0.06%
书
3 李洪巍 中国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 10,053 1.26% 0.03%
[2022-01-13] (688058)宝兰德: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2-005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中青大厦 803-806 室会
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辛万江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确定的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12 日,并同意以 50.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76 名激励对象授予 64.00 万股限制
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13] (688058)宝兰德: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2-004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中青大厦 803-806 室会
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
意以 2022 年 1 月 12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50.00 元/股,向 76 名激励对
象授予 64.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关联董事那中鸿对此议案已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1-12-25] (688058)宝兰德: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1-071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12 日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中青大厦 803-806 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12 日
至 2022 年 1 月 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2021-070)。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1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2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3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
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25 日在《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058 宝兰德 2022/1/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以下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与公司电话确
认,并在登记时间 2022 年 1 月 11 日下午 17:00 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
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11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中青大厦 803-806 室
(四)注意事项
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中青大厦 803-806 室
邮编:100020
电话:010-65936966-8032
传真:010-65930866
邮箱:besinvestors@bessystem.com
联系人:张建辉、郭星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12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1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2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3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2-25] (688058)宝兰德: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1-069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
股份来源: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兰德”、“本
公司”、“公司”或“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
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8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 4,000.00 万股的 2.00%。其中首次授予 64.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60%,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预留 16.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40%,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20%。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监管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本公司同时正在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向 46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32.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目前尚未到归属期,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向 2 名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8.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与正在实施的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互独立,不存在相关联系。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增发的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8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00.00 万股的 2.00%。其中首次授予 64.00 万股,约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60%,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预留 16.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40%,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20%。
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尚在实施中。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二)激励对象总人数及占比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76 人,约占公司全部职工
人数 416 人(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 18.27%。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2)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可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等。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划公告日股
(股) 比例 本总额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那中鸿 中国 董事、财务负责人 48,000 6.00% 0.12%
2 张建辉 中国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24,000 3.00% 0.06%
书
3 李洪巍 中国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 10,053 1.26% 0.03%
人员
4 郭建军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9,244 1.16% 0.02%
5 李超鹏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7,704 0.96% 0.02%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共 71 人) 540,999 67.62% 1.35%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 640,000 80.00% 1.60%
三、预留部分 160,000 20.00% 0.40%
合计 800,000 100.00% 2.0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
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五)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的,该激励对象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及归属安排
1.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
2.归属日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3.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
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30%
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40%
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2021-12-25] (688058)宝兰德: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1-064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中青大厦 803-806 室会议室以现场与通
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作出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由 40.00 元/股调整为 38.575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2 名激励对象授予 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8.575 元/
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关联董事易存道、易存之对此议案已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关联董事那中鸿对此议案已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并授权董事会以控制激励成本为前提,根据授予日公司股票市场交易情况,最终确定实际首次授予价格,且不得低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价格下限;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关联董事那中鸿对此议案已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1)。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2-25] (688058)宝兰德: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1-065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中青大厦 803-806 室会议室以现场
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辛万江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 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1)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因此,监
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24日,以 38.575 元/股的授予
价格向 2 名激励对象授予 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实施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
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对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 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月 25日
[2021-12-25] (688058)宝兰德: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1-068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名称:西藏宝兰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控股子公司尚未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最终尚需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设立控股子公司概述
为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布局,抓住信息技术应用在政府市场的发展机遇,同时不断拓展公司在党政的市场份额,从而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盈利能力。公司拟在西藏拉萨经开区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西藏宝兰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
称为准),公司拟以现金出资 510 万元人民币,持股 5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西藏宝兰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注册地址:西藏拉萨经开区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经营范围: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设备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营业范围以工
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5、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以上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备案为准。
三、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名称:西藏数智美格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执行事务合伙人:济南数智运维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乐杰)
3、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一路 7 号西欣大厦 710-003
号
4、注册资本:1,000 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外包服务;科技中介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科普宣传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设备销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设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办公设备耗材制造;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创业空间服务;礼仪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办公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6、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7、股权结构:盛玉亭持股 50%,李军毅持股 20%,张利廷持股29.9%,济南数智运维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持股 0.1%。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西藏数智美格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甲方)与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各方友好协商,根据共同协作、共担风险、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则,一致决定共
同发起设立 “西藏宝兰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名称为准),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人民币,甲方现金出资 490 万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49%;乙方现金出资 510 万元人民币,占注
册资本的 51% 。双方应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出资完成足额缴纳
出资额的义务。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公司成立之日起四年内,暂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利润优先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3、目标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全体股东指定推举易存道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方提名张利廷担任,股东会聘任,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本公司设监事两名,全体股东委派张南宁、盛玉亭为监事,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4、在目标公司成立之日起四年内,甲、乙双方均不得对外转让股权。
五、拟设立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公司是从公司发展战略出发,充分发挥控股公司及合作方的优势,面向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紧密围绕“信息技术及应用创新”领域开展业务,且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拟设立控股子公司存在的风险
后业务开展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
2、本次对外投资存在标的公司经营未达预期甚至亏损、投资无法退出等经营管理风险。
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风险防范运行机制,依托前期积累的管理经验,提高管理能力和经营效率,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2-25] (688058)宝兰德: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1-070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11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兰德”)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独立董事张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张伟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提案公开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本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司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定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承诺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 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 意,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 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宝兰德
股票代码:688058
法定代表人:易存道
董事会秘书:张建辉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中青大厦 803-806 室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电话:010-65936966-8032
电子邮箱:besinvestors@bessystem.com
三、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伟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1、张伟先生,1968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1999 年 1 月至 2000 年 3 月任中国航空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2
年 4 月至 2004 年 5 月任北京鹏联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监,2004 年 6 月至
2006 年 1 月任北京中稷文邦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06 年 1 月至 2006 年
8 月任北京汇中泰德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06 年 9 月至 2007 年 11 月任
北京奥蓝际德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07 年 11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
北京实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名北京中稷汉邦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2010 年
8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部副总经理,2011 年 10
月至 2012 年 11 月任中新建招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 年 8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中海信达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 9 月至 2015 年 3 月
任北京泓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4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北京国
益证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 月任北京
泓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 年 2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北京佳禾正声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7 月至今任北京疆来光辉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 年 8 月至今任宝兰德独立董事。
2、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核心人员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
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12 日 14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2 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 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中青大厦 803-806 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披露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1)。
五、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至 2022 年 1 月 7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2 年 1 月 10 日至 2022 年 1 月 11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7: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 2 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中青大厦 803-806 室
邮编:100020
电话:010-65936966-8032
联系人:张建辉、郭星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将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
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2021-12-25] (688058)宝兰德: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1-072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在广州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200 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0 年 7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披露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近日,该子公司取得了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广州宝兰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Y82M46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易存道
注册资本:贰佰万圆整(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12 月 08 日
营业期限:2021 年 12 月 08 日至长期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 371-1 号主楼 2315 单元
经营范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2-25] (688058)宝兰德: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1-067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进行调整,由 40.00 元/股调整为 38.575 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12 月 1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51),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审
议。同日,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耿泽晖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12 月 2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55)。
4、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并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
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56)。
5、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40,00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42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
金红利 57,000,000 元。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6 月 1 日,除权除
息日为 2021 年 6 月 2 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第十章第二条规定,若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0.00-1.425=38.575 元/股。
三、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作出的调整,公司监事会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实施完毕,公
司董事会根据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40.00 元/股调整为38.575 元/股。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此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董事会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本次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进行相应的调整。
七、律师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条件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规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授予登记等事项。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不存在不符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五)《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2-25] (688058)宝兰德: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1-066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24 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8.00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4,000 万股
的 0.20%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38.57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 名激励对象授予 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
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12 月 1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51),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同日,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耿泽晖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12 月 2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55)。
4、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并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
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56)。
5、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董事会根据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授权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由 40.00 元/股调整为 38.575 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 38.57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 名激励对象授予 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3、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激励
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
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5)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骨干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同意以
38.57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 名激励对象授予 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24 日。
2、预留授予数量:8.00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4,000 万股的 0.20%。
3、预留授予人数:2 人。
4、预留授予价格:38.575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每次权益归属以满足相应的归属条件为前提条件。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
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预留
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3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4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30%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留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2021-12-25] (688058)宝兰德: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1-067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进行调整,由 40.00 元/股调整为 38.575 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12 月 1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51),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审
议。同日,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耿泽晖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12 月 2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55)。
4、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并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
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56)。
5、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40,00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42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
金红利 57,000,000 元。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6 月 1 日,除权除
息日为 2021 年 6 月 2 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第十章第二条规定,若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0.00-1.425=38.575 元/股。
三、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作出的调整,公司监事会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实施完毕,公
司董事会根据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40.00 元/股调整为38.575 元/股。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此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董事会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本次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进行相应的调整。
七、律师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条件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规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授予登记等事项。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不存在不符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五)《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2-25] (688058)宝兰德: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1-072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在广州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200 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0 年 7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披露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近日,该子公司取得了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广州宝兰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Y82M46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易存道
注册资本:贰佰万圆整(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12 月 08 日
营业期限:2021 年 12 月 08 日至长期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 371-1 号主楼 2315 单元
经营范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2-25] (688058)宝兰德: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1-070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11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兰德”)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独立董事张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张伟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提案公开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本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司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定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承诺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 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 意,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 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宝兰德
股票代码:688058
法定代表人:易存道
董事会秘书:张建辉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中青大厦 803-806 室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电话:010-65936966-8032
电子邮箱:besinvestors@bessystem.com
三、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伟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1、张伟先生,1968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1999 年 1 月至 2000 年 3 月任中国航空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2
年 4 月至 2004 年 5 月任北京鹏联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监,2004 年 6 月至
2006 年 1 月任北京中稷文邦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06 年 1 月至 2006 年
8 月任北京汇中泰德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06 年 9 月至 2007 年 11 月任
北京奥蓝际德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07 年 11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
北京实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名北京中稷汉邦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2010 年
8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部副总经理,2011 年 10
月至 2012 年 11 月任中新建招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 年 8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中海信达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 9 月至 2015 年 3 月
任北京泓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4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北京国
益证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 月任北京
泓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 年 2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北京佳禾正声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7 月至今任北京疆来光辉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 年 8 月至今任宝兰德独立董事。
2、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核心人员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
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12 日 14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2 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 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中青大厦 803-806 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披露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1)。
五、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至 2022 年 1 月 7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2 年 1 月 10 日至 2022 年 1 月 11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7: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 2 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中青大厦 803-806 室
邮编:100020
电话:010-65936966-8032
联系人:张建辉、郭星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将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
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2021-12-25] (688058)宝兰德: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1-068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名称:西藏宝兰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控股子公司尚未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最终尚需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设立控股子公司概述
为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布局,抓住信息技术应用在政府市场的发展机遇,同时不断拓展公司在党政的市场份额,从而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盈利能力。公司拟在西藏拉萨经开区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西藏宝兰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
称为准),公司拟以现金出资 510 万元人民币,持股 5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西藏宝兰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注册地址:西藏拉萨经开区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经营范围: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设备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营业范围以工
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5、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以上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备案为准。
三、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名称:西藏数智美格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执行事务合伙人:济南数智运维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乐杰)
3、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一路 7 号西欣大厦 710-003
号
4、注册资本:1,000 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外包服务;科技中介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科普宣传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设备销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设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办公设备耗材制造;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创业空间服务;礼仪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办公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6、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7、股权结构:盛玉亭持股 50%,李军毅持股 20%,张利廷持股29.9%,济南数智运维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持股 0.1%。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西藏数智美格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甲方)与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各方友好协商,根据共同协作、共担风险、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则,一致决定共
同发起设立 “西藏宝兰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名称为准),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人民币,甲方现金出资 490 万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49%;乙方现金出资 510 万元人民币,占注
册资本的 51% 。双方应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出资完成足额缴纳
出资额的义务。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公司成立之日起四年内,暂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利润优先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3、目标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全体股东指定推举易存道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方提名张利廷担任,股东会聘任,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本公司设监事两名,全体股东委派张南宁、盛玉亭为监事,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4、在目标公司成立之日起四年内,甲、乙双方均不得对外转让股权。
五、拟设立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公司是从公司发展战略出发,充分发挥控股公司及合作方的优势,面向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紧密围绕“信息技术及应用创新”领域开展业务,且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拟设立控股子公司存在的风险
后业务开展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
2、本次对外投资存在标的公司经营未达预期甚至亏损、投资无法退出等经营管理风险。
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风险防范运行机制,依托前期积累的管理经验,提高管理能力和经营效率,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2-15] (688058)宝兰德: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1-063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在天津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近日,该子公司取得了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天津宝兰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7DCDW14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易存道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二 0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营业期限:2021 年 12 月 10 日至长期
住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 22 号 5 号楼东塔
220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15] (688058)宝兰德: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1-062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时间
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王茜女士持有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宝兰德”或“公司”)1,29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23%。股
东赵雪女士持有公司 1,03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8%,上述股份全部为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 年 9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王茜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
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 25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625%;股东赵雪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合计减持不超过 21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25%。减持价格将按照
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茜女士减持公司股份 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0.0005%,赵雪女士减持公司股份 16,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0.04%。本
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王茜 5%以下股东 1,290,000 3.23% IPO 前取得:1,290,000 股
赵雪 5%以下股东 1,032,000 2.58% IPO 前取得:1,032,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股东名 减持数 减持比 减持期间 减持方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总金 当前持股 当前持
称 量(股) 例 式 (元/股) 额(元) 数量(股) 股比例
2021/12/2~ 集中竞
王茜 200 0.0005% 82.02 -82.02 16,404 1,289,800 3.2245%
2021/12/2 价交易
2021/11/19~ 集中竞
赵雪 16,500 0.04% 80.072 -82.53 1,347,486 1,015,500 2.54%
2021/12/3 价交易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上述未完成减持计划的股东将会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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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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