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伯泰科688056≈≈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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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6日
2)02月25日(688056)莱伯泰科: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67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3元 ;股权登记日:2021-0
6-16;除权除息日:2021-06-17;红利发放日:2021-06-17;
机构调研:1)2021年02月25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12-31 净利润:7019.83万 同比增:7.65% 营业收入:3.69亿 同比增: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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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12-31│21-09-30│21-06-30│21-03-31│20-12-31
每股收益 │ 1.0500│ 0.8000│ 0.5100│ 0.2200│ 1.1700
每股净资产 │ 11.7500│ 11.5585│ 11.2560│ 11.2728│ 11.050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 5.9598│ 5.9481│ 5.9249│ 5.9249
每股未分配利润 │ --│ 4.2024│ 3.9362│ 3.9619│ 3.7582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9.2000│ 7.0300│ 4.5200│ 1.8700│ 13.9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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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12-31│21-09-30│21-06-30│21-03-31│20-12-31
每股收益 │ --│ 0.7959│ 0.5088│ 0.2169│ 0.9733
每股净资产 │ --│ 11.5585│ 11.2560│ 11.2728│ 11.0456
每股资本公积金 │ --│ 5.9598│ 5.9481│ 5.9249│ 5.9249
每股未分配利润 │ --│ 4.2024│ 3.9362│ 3.9619│ 3.7582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6.8855│ 4.5205│ 1.9244│ 8.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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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莱伯泰科 代码:688056 │总股本(万):6700 │法人:胡克
上市日期:2020-09-02 发行价:24.8│A 股 (万):2535.5 │总经理:胡克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4164.5│行业:仪器仪表制造业
电话:010-80492709 董秘:于浩 │主营范围:实验分析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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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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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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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1.0500│ 0.8000│ 0.5100│ 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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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1.1700│ 0.7000│ 0.3900│ -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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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1.2300│ 0.7900│ 0.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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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1.2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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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98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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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688056)莱伯泰科: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2-006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总收入 369,402,039.57 348,604,853.01 5.97
营业利润 76,780,050.67 69,226,450.46 10.91
利润总额 81,775,013.94 76,413,893.80 7.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70,198,253.79 65,211,001.34 7.65
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 63,778,322.45 58,333,075.18 9.33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1.05 1.17 -10.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20% 13.98% 下降4.78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
总 资 产 893,461,853.83 852,373,343.14 4.82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787,217,654.67 740,055,405.51 6.37
股 本 67,000,000.00 67,000,000.00 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 11.75 11.05 6.33
净资产(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制,但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公司2021年
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69,402,039.57 元,同比上升 5.97%;实现营
业利润 76,780,050.67 元,同比上升 10.91%;实现利润总额 81,775,013.94 元,同
比增长 7.0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0,198,253.79 元,同比增加7.6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3,778,322.45元,同比增加 9.33%。
报告期末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总资产 893,461,853.83 元,较期初增长 4.82%;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787,217,654.67 元,较期初增长 6.37%。
2021 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上升 5.97%,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 10.91%,
报告期内新冠疫情仍时有发生,公司业务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一些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虽都有增长,但是幅度不高。公司 2021 年新产品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自产品发布后,一直受到市场及投资者的广泛关注,此新产品在 2021 年第四季度开始市场推广,并在半导体、医疗及传统领域获得相应订单或合作协议,但推出时间尚短,对 2021 年业绩尚无明显贡献。
2021 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增长 7.6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最终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 9.33%。因2021年度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计入报告期内的股份支付费用金额为334.60万元,如扣除股份支付税后金额影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6656.99 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 14.12%。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相关指标可能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5日
[2022-02-24](688056)莱伯泰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2-005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伯泰科”或“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滨州莱纵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莱纵横”)已完成清算注销,莱纵横的全体合伙人将按照各自持有莱纵横的股权比例承继莱纵横所持有的莱伯泰科全部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属于非交易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莱纵横不再持有莱伯泰科的股份,莱纵横全体合伙人因承继拥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为 4,1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为6.21%。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接到股东莱纵横的告知函,莱纵横的清算注销已办
理完毕,莱纵横的全体合伙人将按照各自持有的莱纵横股权比例承继其所持有的莱伯泰科股份,同时将继续履行莱纵横在莱伯泰科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过程中作出的承诺事项。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滨州莱纵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清算注销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本次权益变动前,莱纵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1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莱纵横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莱纵横的全体合伙人将按照各自持有莱纵横的股权比例通过承继的方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16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6.21%。
莱纵横全体合伙人承继公司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莱纵横全体 性别 国籍 在莱纵横的持 对应股票承继 占公司总股本 担任莱伯泰科的职务
合伙人名称 股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
1 于浩 女 中国 34.4338 1,432,446 2.1380 会秘书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2 黄图江 男 中国 10.5821 440,215 0.6570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3 邓宛梅 女 中国 10.5821 440,215 0.6570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4 丁良诚 男 中国 8.6561 360,093 0.5375
人事总监
5 刘海霞 女 中国 8.6561 360,093 0.5375
维修工程师、监事
6 马宏祥 男 中国 5.7673 239,919 0.3581
高级研究员、核心技术人
7 张晓辉 男 中国 4.0423 168,160 0.2510 员
销售经理
8 宝红玉 女 中国 3.8519 160,240 0.2392
大区经理
9 朱彬 男 中国 3.8519 160,240 0.2392
运营总监、监事会主席
10 王争奇 男 中国 2.3147 96,292 0.1437
大区经理
11 胡建文 男 中国 2.3147 96,292 0.1437
无
12 田春明 男 中国 2.1734 90,413 0.1349
耗材部经理
13 马忠强 男 中国 1.3868 57,691 0.0861
研发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14 谢新刚 男 中国 1.3868 57,691 0.0861
合计 - - 100.0000 4,160,000 6.2090 -
注:若表格中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莱纵横全体合伙人承诺事项
(一)莱纵横全体合伙人在承继股份后,将继续履行莱纵横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就本公司减持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股份转让有其他规定的,本公司承诺遵守该等其他规定。
(2)如果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2、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公司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本公司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①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发行人或者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本公司因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②发行人上市后因欺诈发行或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等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在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减持方式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减持价格
在股份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如本公司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以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减持。如自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至披露减持公告期间发行人发生过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公司的减持价格应相应调整。
(6)减持数量
①采取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
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
③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
[2022-02-24](688056)莱伯泰科: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莱伯泰科
股票代码:688056
信息披露义务人:滨州莱纵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翟王镇南外环路北 200 米
通讯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翟王镇南外环路北 200 米
股份变动性质:法人资格丧失所涉股份非交易过户,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2 年 2 月 2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5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6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莱 指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伯泰科
信息披露义务人、莱 指 滨州莱纵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纵横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莱纵横已依法解散并注销。注销后,莱纵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横全体合伙人将按照各自持有的莱纵横股权比例承继其所
持有的上市公司莱伯泰科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莱纵横将不再持有莱伯泰科股份。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滨州莱纵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翟王镇南外环路北 200 米
执行事务合 于浩
伙人
统一社会信 91371622MA956YFGXA
用代码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经营范围 服务);咨询策划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21 年 10 月 28 日
于浩(持股 34.4338%)、黄图江(持股 10.5821%)、邓宛梅(持股 10.5821%)、
股东名称及 丁良诚(持股 8.6561%)、刘海霞(持股 8.6561%)、马宏祥(持股 5.7673%)、
持股比例 张晓辉(持股 4.0423%)、宝红玉(持股 3.8519%)、朱彬(持股 3.8519%)、
王争奇(持股 2.3147%)、胡建文(持股 2.3147%)、田春明(持股 2.1734%)、
马忠强(持股 1.3868%)、谢新刚(持股 1.3868%)
通讯地址 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翟王镇南外环路北 200 米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职务
或地区的居留权
于浩 女 中国 北京 否 执行事务合
伙人
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1、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2、莱伯泰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3、北京莱伯泰科实验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事
4、北京莱伯泰科实验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5、北京兢业诚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监事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完成清算注销,莱纵横全体合伙人将按照各自持有的莱纵横股权比例承继其所持有的莱伯泰科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不再持有莱伯泰科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莱伯泰科 4,16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2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外,莱纵横未来十二个月内暂无增持或减持莱伯泰科股票的计划。莱纵横已完成工商注销手续,不再具有继续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法律主体资格。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经信息披露义务人全体合伙人决议,一致同意解散莱纵横并已依法进行清算注销。注销后,莱纵横全体合伙人将按照各自持有的莱纵横股权比例通过非交易过户的形式承继莱纵横所持有的莱伯泰科全部股份。本次承继完成后莱纵横不再持有莱伯泰科股份。
莱纵横全体合伙人承继莱伯泰科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莱纵横全体 性别 国籍 在莱纵横的持 对应股票承继 占公司总股本 担任莱伯泰科的职务
合伙人名称 股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
1 于浩 女 中国 34.4338 1,432,446 2.1380 会秘书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2 黄图江 男 中国 10.5821 440,215 0.6570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3 邓宛梅 女 中国 10.5821 440,215 0.6570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4 丁良诚 男 中国 8.6561 360,093 0.5375
人事总监
5 刘海霞 女 中国 8.6561 360,093 0.5375
维修工程师、监事
6 马宏祥 男 中国 5.7673 239,919 0.3581
高级研究员、核心技术人
7 张晓辉 男 中国 4.0423 168,160 0.2510 员
销售经理
[2022-01-20](688056)莱伯泰科:关于公司股东滨州莱纵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清算注销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2-004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滨州莱纵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清算
注销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伯泰科”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滨州莱纵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莱纵横”)的通知,莱纵横全体合伙人一致决议解散莱纵横并进行清算注销。注销后,莱纵横的全体合伙人将承继莱纵横的所有债权和债务,并按照各自持有莱纵横的股权比例承继莱纵横所持有的莱伯泰科股份,同时将继续履行莱纵横在莱伯泰科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作出的承诺事项。
具体情况如下:
一、莱纵横解散注销的基本情况
莱纵横成立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于浩,公司住址:山
东省滨州市阳信县翟王镇南外环路北 200 米。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莱纵横持有公司 4,16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6.21%,以上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莱纵
横已召开合伙人会议,经全体合伙人一致表决通过,同意解散并注销莱纵横。莱纵横注销后,莱纵横的全体合伙人将承继莱纵横的所有债权债务,并按照各自持有莱纵横的股权比例承继其所持有的莱伯泰科股份,同时将继续履行莱纵横在莱伯泰科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作出的承诺事项。
莱纵横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计划按如下安排进行分配:
序号 莱纵横全体 在莱纵横的持 对应股票分配 占公司总股 担任莱伯泰
合伙人名称 股比例(%) 数量(股) 本比例(%) 科的职务
董事、财务
1 于浩 34.4338 1,432,446 2.1380 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
2 黄图江 10.5821 440,215 0.6570 核心技术人
员
副总经理、
3 邓宛梅 10.5821 440,215 0.6570 核心技术人
员
副总经理、
4 丁良诚 8.6561 360,093 0.5375 核心技术人
员
人事总监
5 刘海霞 8.6561 360,093 0.5375
维修工程
6 马宏祥 5.7673 239,919 0.3581 师、监事
高级研究
7 张晓辉 4.0423 168,160 0.2510 员、核心技
术人员
销售经理
8 宝红玉 3.8519 160,240 0.2392
大区经理
9 朱彬 3.8519 160,240 0.2392
运营总监、
10 王争奇 2.3147 96,292 0.1437 监事会主席
大区经理
11 胡建文 2.3147 96,292 0.1437
无
12 田春明 2.1734 90,413 0.1349
耗材部经理
13 马忠强 1.3868 57,691 0.0861
研发经理、
14 谢新刚 1.3868 57,691 0.0861 核心技术人
员
合计 100.0000 4,160,000 6.2090
注:若表格中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莱纵横注销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莱纵横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就本公司减持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股份转让有其他规定的,本公司承诺遵守该等其他规定。
(3)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4)如果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
益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2、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公司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本公司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减持前提
①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发行人或者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本公司因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②发行人上市后因欺诈发行或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等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在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减持方式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减持价格
在股份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如本公司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以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减持。如自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至披露减持公告期间发行人发生过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公司的减持价格应相应调整。
(6)减持数量
①采取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
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
③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
(7)预先披露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 6 个月。
(8)披露公告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本公司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公司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 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
起 2 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本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 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如果本公司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
[2022-01-12](688056)莱伯泰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2-003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滨州莱纵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莱纵横”)持有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伯泰科”或“公司”)股份从 5,500,000 股减少至 4,3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从 8.21%减少至 6.46%。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2 年 1 月 11 日,公司收到莱纵横发来的《关于减持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情况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莱纵横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计 1,1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 名称 滨州莱纵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义务人基 注册地址 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翟王镇南外环路北 200 米
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1 月 11 日
权益变动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明细 (股) (%)
大宗交易 2022年1月11日 人民币普通股 1,170,000 1.75
合计 1,170,000 1.75
备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莱纵横 合计持有股份 5,500,000 8.21 4,330,000 6.46
其中:无限售 5,500,000 8.21 4,330,000 6.46
条件流通股股
份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2022-01-11](688056)莱伯泰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2-002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伯泰科”或“公司”)于 2022年1月10日接到滨州莱纵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莱纵横”)的通知,获悉其与北京宏景浩润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景浩润”)的股份承继事宜已完成非交易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承继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宏景浩润的清算注销已办理完毕,2021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宏景浩润的通知,宏景浩润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 5,500,000 股将由其控股股东莱纵横承继。本次股份承继完成后莱纵横将继续履行宏景浩润在莱伯泰科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作出的承诺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宏景浩润)、《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莱纵横)。
二、过户登记情况
2022 年 1 月 10 日,公司收到莱纵横的通知,获悉其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莱纵横已完成本次股份承继事项的
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7 日,股份过户数量为 5,500,000 股,
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变动过户登记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
本次股份变动完成前后,双方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比例(%) 例(%)
宏景浩润 无限售条件 5,500,000 8.21 0 0
流通股
莱纵横 无限售条件 2,750,000 4.105 5,500,000 8.21
流通股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宏景浩润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21%。其中,宏景浩润的法人股东莱纵横通过宏景浩润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05%;宏景浩润的个人股东暨莱纵横的全部合伙人通过宏景浩润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05%。莱纵横的全部合伙人在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750,000 股中的各自占比与其在莱纵横的出资比例一致。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宏景浩润不再持有公司股份,莱纵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5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8.21%。本公告中除特别说明外数据中比例的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宏景浩润已完成清算注销,莱纵横作为宏景浩润控股股东承继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属于
非交易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2-01-10]莱伯泰科(688056):莱伯泰科已对“单细胞多元素飞行时间质谱智能检测系统研发”立项
▇证券时报
莱伯泰科表示,公司会对ICP-MS进行纵向深度研发。目前公司已经对“单细胞多元素飞行时间质谱智能检测系统研发”立项,并获得了顺义区重大科技研发项目的立项支持,另外公司还启动了研发质谱仪中的三重四极杆质谱项目。
[2022-01-04](688056)莱伯泰科: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2-001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北京莱伯泰科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莱伯泰科实验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莱伯帕兹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莱伯泰科实验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累计获得政府补助款项共计人民币 6,314,257.16 元,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单笔 1 万元及以下的政府补助,合并计入“其他”):
序号 补助项目 补助金额(元) 补助依据 补助类型
科创板上市市 (京政办发
1 级政策支持资 3,000,000.00 〔2018〕21 号) 与收益相关
金
2 顺义区科技研 2,000,000.00 (顺政发〔2019〕 与收益相关
发支持资金 9 号)
3 软件产品增值 1,022,467.11 (财税〔2011〕 与收益相关
税政策 100 号)
中小企业创新 (顺经信字
4 创业升级专项 100,000.00 〔2021〕92 号) 与收益相关
资金
5 外贸发展专项 87,320.00 (京商务财务字 与收益相关
资金 〔2018〕24 号)
残疾人岗位补 (京残发〔2018〕
6 贴和社会保险 45,352.19 26 号) 与收益相关
补贴
7 失业保险稳岗 22,777.86 (京人社就发 与收益相关
返还政策 〔2021〕23 号)
8 专利促进与保 22,000.00 (顺政发〔2019〕 与收益相关
护资金 10 号)
9 其他 14,340.00 - 与收益相关
总计: 6,314,257.16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定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上述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 6,314,257.16 元,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 2021 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1-12-31](688056)莱伯泰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1-048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伯泰科”或“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宏景浩润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景浩润”)已完成清算注销,宏景浩润的控股股东滨州莱纵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莱纵横”)将承继宏景浩润所持有的莱伯泰科全部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属于非交易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莱纵横因承继拥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 5,5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21%。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接到股东宏景浩润的告知函,宏景浩润的清算注
销已办理完毕,宏景浩润的控股股东莱纵横将承继其所持有的莱伯泰科股份,同时将继续履行宏景浩润在莱伯泰科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过程
中作出的承诺事项。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及 11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分别披露了《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北京宏景浩润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拟清算注销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及《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北京宏景浩润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拟清算注销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本次权益变动前,宏景浩润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21%。其中,宏景浩润的法人股东莱纵横通过宏景浩润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05%;宏景浩润的个人股东暨莱纵横的全部合伙人通过宏景浩润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05%。莱纵横的全部合伙人在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750,000 股中的各自占比与其在莱纵横的出资比例一致。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宏景浩润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莱纵横将通过承继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5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8.21%。
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投资者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滨州莱纵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翟王镇南外环路北 200 米
执行事务合 于浩
伙人
统一社会信 91371622MA956YFGXA
用代码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经营范围 服务);咨询策划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21 年 10 月 28 日
于浩(持股 34.4338%)、黄图江(持股 10.5821%)、邓宛梅(持股 10.5821%)、
股东名称及 丁良诚(持股 8.6561%)、刘海霞(持股 8.6561%)、马宏祥(持股 5.7673%)、
持股比例 张晓辉(持股 4.0423%)、宝红玉(持股 3.8519%)、朱彬(持股 3.8519%)、
王争奇(持股 2.3147%)、胡建文(持股 2.3147%)、田春明(持股 2.1734%)、
马忠强(持股 1.3868%)、谢新刚(持股 1.3868%)
通讯地址 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翟王镇南外环路北 200 米
注:若表格中各股东持股比例之和与 100.0000%出现偏差,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宏景浩润已完成清算注销,莱纵横作为宏景浩润控股股东将承继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属于非交易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非交易过户手续。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29](688056)莱伯泰科: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1-047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莱伯泰科”)股东 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WI HARPER”)
持有公司 3,03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53%。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前,且已于 2021 年 9 月 2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WI HARPER 因自身资金安排,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
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 2,0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其中,
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 1,340,000 股,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
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 670,000
股,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
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计划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WI HARPER 5%以下股东 3,035,000 4.53% IPO 前取得:3,035,000 股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WI HARPER 670,000 1.00% 2021/10/12~ 38.85-77.38 2021/9/2
FUND VII 2021/12/24
HONG KONG
LIMITED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WI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2/1/20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资
HARPER 2,010,00 过: 持,不超过: ~ 格 得 金需求
FUND VII 0 股 3.00% 1,340,000 股 2022/7/19
HONG 大宗交易减
KONG 持,不超过:
LIMITED 670,000 股
注: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
即减持期间为 2022 年 1 月 4 日至 2022 年 7 月 3 日,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
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WI HARPER 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就本公司减持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股份转让有其他规定的,本公司承诺遵守该等其他规定。
(3)如果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2、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公司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本公司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减持前提
①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发行人或者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本公司因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②发行人上市后因欺诈发行或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等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在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减持方式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减持价格
在股份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如本公司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以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减持。如自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至披露减持公告期间发行人发生过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公司的减持价格应相应调整。
(6)减持数量
①采取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
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
③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
(7)预先披露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 6 个月。
(8)披露公告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本公司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公司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 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本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 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如果本公司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应的承诺的要求。在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1年02月25日
调研公司:西南证券,天弘基金,中欧基金,新华基金,景从资产,指南创业,中庚基金
接待人:董事长、总经理:胡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于浩,证券事务代表:邹思佳
调研内容:董事长胡克博士及董事会秘书于浩女士就公司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就调研机构关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
一、公司情况介绍
1、公司简介
公司是专业从事实验分析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科技型公司,所属行业为仪器仪表行业。公司专业从事实验分析仪器研发、生产和销售、提供洁净环保型实验室解决方案以及实验室耗材和相关服务,致力于研发全自动实验检测平台,联接包括样品采集与处理、自动化进样、分析检测、智能数据分析在内的全检测流程,覆盖并联通实验分析的各个环节,为环境监测、食品检测、疾病控制、医疗制药、地质勘测等领域的用户提供自动化、系统化的实验分析检测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拥有LabTech、CDS、Empore等行业知名品牌,在中国和美国设有研发和生产基地,并在中国内地主要城市、中国香港、美国马萨诸塞州和宾夕法尼亚州等地设有产品营销和服务中心,同时与欧洲合作伙伴深度合作,公司产品已销往全球90多个国家和地区,累计服务客户近3万家。
公司主营业务按照产品服务结构分为实验分析仪器、洁净环保型实验室解决方案、实验室耗材与顾客服务三类,其中实验分析仪器又分为样品前处理仪器和分析测试仪器。样品前处理指样品的制备、对样品采用合适分解和溶解以及对待测样品组进行提取、净化、浓缩等过程,使被测样品或样品组转变成可以测定的形式,以进行定量、定性分析检测的处理过程。样品前处理是整个化学分析检测过程中重要的前置步骤,样品前处理的效果会严重影响甚至决定最终分析结果的质量,它不仅在分析的全过程中占用时间最长,也是对分析误差影响最大的环节。截至2019年末,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样品前处理仪器的占比为53.75%,分析测试仪器占比25.31%。公司向客户提供的各类洁净环保型实验室解决方案包括洁净/超净化学实验室、实验室通风与改造工程等各类实验室业务的具体实施。
目前公司终端客户已涵盖食品检测、环境监测(水、空气、土壤检测)、农产品检测、商品检验、生命科学及药物检测、医疗健康、材料分析、太空及海洋探测等众多领域,最终客户类型包括政府部门(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食品药品检验所、农产品检测中心、粮油监测站、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检测中心、地质勘测部门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以及医疗设备企业等。
截至2019年末,公司员工总数为384人,按教育程度划分,本科人员147人,占比38.28%,硕士及以上员工46人,占比11.98%;按专业结构划分,公司研发人员77人,占比20.05%,销售人员110人,占比28.65%。公司人员结构健康,公司研发人员分别来自美国爱荷华州立大学、斯坦福大学、北京大学、吉林大学、中南大学、美国密苏里大学、美国埃默里大学、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北京理工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美国东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布卢姆斯堡大学等众多院校和科研院所,专业涵盖了分析化学、土木与环境工程、生物物理、生物化工、机械设计、数控技术、化学制药、应用化学、食品化学与工程、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工业设计等多个领域。丰富的人才储备已成为驱动公司不断发展的核心力量,并为企业未来中长期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创始人简介
胡克博士,武汉地质学院(现中国地质大学)岩石矿物分析专业,研究生毕业于美国爱荷华州立大学分析化学专业,并获得博士学位。曾任美国欧姆斯国家实验室研究助理、美国热电佳尔-阿许公司首席研究员和大中国区总经理,2002年胡克博士创办莱伯泰科,任董事长和总经理,随着公司发展壮大先后成立科技公司、工程公司、莱伯泰科美国和香港、帕兹公司和莱伯泰科天津等子公司。胡克博士在ICP质谱、无机和有机样品前处理等分析仪器和设备领域均有开拓性的研究成果。胡克博士曾在美国率先提出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ICP-MS)中离子偏转离子镜技术、离子接口加速技术、离子检测加速技术,主导设计了世界首台商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质谱仪(POEMS),并率先在美国设计商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且成功将上述产品投入商业化应用。2004-2007年胡克博士主持承担“十五”国家科技攻关重大项目(No.2004BA210A05)中的两项子课题(超临界流体萃取装置的研制、凝胶渗析色谱萃取净化装置的研制),并担任子课题组长。曾先后担任过复旦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广西大学等多所大学的客座和兼职教授,2009年被北京市认定为第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并被聘为“北京市特聘专家”。
二、沟通交流环节
1、问:公司仪器产品是否主要应用于化学领域?公司产品类型较多,哪些产品的占比比较高?
答: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理化实验室应用方面,物理跟化学知识都有涉及,但更偏向于化学研究。如公司的样品前处理仪器中的DigiBlock电热消解仪、全自动高效快速溶剂萃取仪等,就是通过对需要检测的样品预处理后使其变成可分析状态,再进行下一步的实验分析检测。公司产品类型较多,目前样品前处理仪器占比更高些。其中,样品前处理无机产品中消解类仪器大概有7000-8000万收入,样品前处理有机产品中净化-萃取-浓缩及其联机系列产品有6000-7000万左右收入,且有机这部份产品最近几年均大约达到20%以上的增速;有机产品中处理挥发性气体的样品前处理仪器约3000万左右。另外配套医疗、激光等大仪器的制冷设备有4000-5000万左右的收入水平。分析仪器中主要有测汞仪,每年差不多贡献2000-3000万收入额,公司销售的测汞仪在客户中的口碑一直都很好,而且该仪器在食品检测领域应用广泛,未来的发展前景是可观的。
2、问:请问公司产品的零部件主要是自产还是外采?
答:公司的生产主要采取自主设计加工生产和外协加工生产相结合的模式,关键核心部件、重要零部件、电路、气路和整机的组装、调试、集成等技术含量高的环节由公司自主完成,以保障产品性能及技术安全。出于生产经营场地受限等原因,对原材料进行粗加工、外机的成型及其他劳动密集型、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的生产环节,主要采取外协加工的生产模式,外协厂商根据公司的生产要求及设计方案进行加工。这种生产模式可以使公司专注于产品的研发设计和整机的组装集成等关键工序上。
3、问:公司未来的增长主要在于产品研发还是销售网络的布局?公司产能扩张有压力吗?
答:未来增长无论是产品研发还是销售的开拓公司都非常重视,对于科技企业来说,一是拥有有竞争优势的产品,二是市场的不断扩增,二者结合才是在行业内立足的根本。公司属于相对轻资产业务的公司,生产线主要负责组装,成本主要在技术工人的技能培训方面,产能扩张的压力不大。
4、问:目前公司客户是以存量客户为主吗?新客户开拓是否会有难度?公司的销售渠道是怎样进行开拓的?销售团队如何分布?激励方式是怎样的?
答:首先,仪器产品不属于像耗材类产品一样的消耗型产品,是随着客户的应用需求增加或者变化,产品需要更新换代或研发新产品。在现有的样品前处理领域,公司对于现有客户粘性和新客户开发都比较有信心,在产品、品牌、销售布局方面都具备一定优势。实验分析仪器方面,公司会布局更多的研发重心和销售支持,公司对产品技术方面一直很有信心,且配合公司样品前处理仪器的优势,可以为实验分析检测提供自动化系统化的全检测流程整体解决方案,会非常有利于公司的新客户开拓。在应用领域方面,公司也在探索半导体行业、医药、医疗检测行业等新领域的开发,销售方面也在增加这方面的人员配置。公司目前有110人左右的销售团队,今年计划扩充20人左右。销售人员的分布总体是按照事业部跟区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划分,目前公司销售及维修团队能够覆盖到国内大部分一线、二线城市。销售人员的日常销售激励方面,公司会按照销售业绩分配相应奖金提成,同时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符合相应条件的销售人员也享受到了公司的股票激励政策。
5、问:SGS、华测检测、广电计量等公司是我们客户吗?公司拿订单主要是通过招投标方式吗?下游客户在招投标过程中是否对产品价格相对敏感?公司产品的使用周期大概是多久?
答:这几家公司都是公司客户,公司最终客户类型包括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以及医疗设备企业等。下游客户采取招投标的方式相对较多,因为公司政府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客户相对较多,他们大多都是以招投标方式为主。在招投标过程中,政府部门客户对产品性能、指标更加敏感,而第三方检测机构除性能指标外对于价格也比较看重。公司近期就刚刚中标了华测检测的一个耗材订单,这对今年公司耗材的销售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公司产品使用周期基本在5到10年之间,常规设备使用年限相对长一些,有机、无机产品中比较复杂的产品,使用年限大概5年左右。产品使用周期还需要根据客户的应用需求,使用过程中可能会需要不断更新换代。
6、问:公司确认收入的标准是什么?回款情况如何?
答:境内销售不需要安装调试的如电热板等使用便捷的仪器设备、实验室耗材等产品,客户收到货物即确认收入;境内销售需要安装调试的产品,以最终用户验收完毕出具的验收单或根据合同约定达到验收条件时确认收入;洁净环保型实验室解决方案和顾客服务收入,在工程完工验收和服务提供完成后一次性确认收入。公司产品很多采用预收款制,个别客户如实验室解决方案工程类业务客户、公司为其提供配套的制冷设备的少数客户(如瓦里安、赛默飞公司等)会有一定的账期。
7、问:公司的代理业务主要是哪些?
答:公司主要代理产品是意大利 Milestone 公司的测汞仪、微波消解仪、超级微波消解系统等,Milestone公司的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知名度跟技术都是比较具有优势的,尤其测汞仪在国内的竞争力很强,而且Milestone公司的产品可以跟我公司的现有产品线互相补充。公司的代理产品主要侧重于无机检测,目前公司主推的超级微波消解仪是全系列里性能最优的,可以大大节约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虽然仪器的价格相对较高,但考虑其在耗材、试剂、时间及人力成本上的节约,对于检测机构的综合成本来说还是合算的。
8、问:目前国内的仪器仪表公司向高端产品领域延伸的主要瓶颈跟制约因素是什么?
答:首先国内对仪器仪表行业长久以来重视程度不够,其次高端产品的研发周期会相对较长。研发周期长带来商业化的进程比较慢,而大多数公司更想做很快能够实现商业化的产品。从技术层面上看,就公司目前在研的质谱仪产品而言,技术上差距不大。其他高端的分析仪器产品如果以国家目前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大研发投入,那我们的差距应该会越来越小。
9、问:公司研发的质谱仪的下游应用领域主要在哪方面?具体会应用于哪些环节?质谱仪目前有跟客户合作进行试用改进吗?
答:质谱仪的应用领域很广泛,公司目前主要向医疗、医药跟半导体行业方面拓展,医疗领域过往使用的原子吸收等产品只能实现一个元素检测,如果使用质谱仪可以实现多个元素的检测,美国已经在使用质谱仪进行临床检测了,但在国内还是一个比较新的阶段,公司希望通过这款产品快速切入医疗市场。在半导体检测领域,主要应用在半导体的全产业链金属元素污染检测方面,如硅片、光刻胶等零部件的微量元素检测,钾、钠、钙、铁等轻金属的痕量和超痕量检测等,在不同的环节有不一样的指标要求。国内客户目前主要使用的还是赛默飞和安捷伦的产品,在国产替代的大趋势下,公司希望能够实现快速扩张。质谱仪目前在内部调试阶段,下一阶段会进行客户试用反馈。
10、问:公司怎样看待跟进口产品进行竞争的优劣势?国产和进口产品价格差异如何?
答:公司在国内和美国都有生产基地。针对不同客户的需求,有些客户在招标时对于进口产品会做出限制,公司会采用国内产品竞争。如果不涉及进口产品限制,也可以用公司的进口产品去竞争。与其他公司产品相比,目前公司现有的样品前处理产品还是有竞争优势的,在性能、指标、技术上与进口产品比较基本可以达到同一水平,有些还会优于进口产品。公司所面临的竞争压力主要是在新行业新领域的开拓方面,还需要时间来推广市场、树立品牌。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价格进行对比,差距还是比较大的,基本上国产产品价格是进口产品的五、六成。不过公司近几年的产品价格数据相对稳定,目前还没有达到需要通过打价格战来竞争的阶段。
11、问:公司会考虑做核酸检测实验室吗?
答:公司的技术能力可以做,但是目前市场竞争很激烈,而且该类实验室技术含量不是很高,价格战压力又很大。公司的洁净环保型实验室解决方案主要是同位素超净实验室或者生物实验室之类的洁净实验室工程,还包括实验室通风与改造工程、实验室的废气废水处理工程等各类实验室业务。
12、问:新产品的研发布局和进展情况如何?
答:样品前处理仪器方面,我们会根据用户需求做出相应的更新迭代。另一方面,公司的质谱仪已经在样机试制阶段,希望能够在今年推出市场,实现一定的销售额,一直以来,该产品一直处于被进口产品占领市场的状态,未来公司希望能够和其竞争并获得一定市场地位。再有,公司自2015年收购美国内布拉斯加州CDS公司后,CDS公司的产品都是美国产,但目前吹扫-捕集已实现国产化,热解吸国产化也在计划中,公司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增加产品的销售额,在国内能够占有一席之地。
13、问:国内的样品前处理领域,国产化较高、产品重合度也比较高,这种情况下,公司未来的成长机会点在哪里?
答:在样品前处理方面,公司首先要稳定并不断提升现有核心产品的销售额,未来会持续有更多的新产品推出,以及对现有产品加快更新换代。会从客户应用需求出发研发出更多的技术领先的产品。公司正在逐步将美国内布拉斯加州的 CDS公司的产品国产化,如其中的主打产品吹扫-捕集系列,主要是检测挥发性气体,这个产品目前国产化比较低,市场主要被进口产品占领。现在公司这款国产化产品已推出,在价格上有很大优势,技术上和进口产品差距也不大,需要在市场宣传上加大力度,增加市占率。另外,公司在耗材方面销量还很小,2018年末CDS公司购买了美国大型多元化企业3M公司旗下的Empore品牌固相萃取产品生产设备及相关技术,主要是做固相萃取膜柱耗材,在环境水分析领域应用比较广泛,另外在医药领域微量元素处理方面也有应用,希望未来结合公司现有的客户跟销售渠道实现比较好的收入。CDS产品国产化、Empore耗材的国内推广正在稳步推进,希望在2021年能够贡献一定的收入增量。
14、问:公司怎么看待实验分析仪器国产化进程的,请问公司认为主要是政策驱动还是市场驱动?
答:客户在选择仪器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如仪器的指标性能、仪器的品牌、服务响应速度等,从目前遇到的情况看,市场上已经有一些客户更倾向于选择国产产品,尤其像半导体这一类对贸易摩擦比较敏感的行业。从国家政策到市场需求都有这方面的趋势。
15、问:从过去几年的情况来看,公司业绩增速相对较平稳,公司未来的产业扩张逻辑是什么?
答:过去几年,公司业绩增速基本保持在10%左右,虽然增长缓慢但是增长较为稳定,其主要原因是公司在准备IPO上市阶段,因为自身体量比较小,所以为避免对公司整体业绩产生较大的冲击,研发投入方面比较谨慎,业务推进节奏相对保守。公司在2019年开始业绩已成长到能够支持公司大量的研发投入的程度,且公司的人员储备、技术储备充足,因此在19年下半年开始增加实验分析仪器产品的研发投入,未来公司在研发、销售上还会根据需求加大投入。从内生增长来说,公司一方面会加大对原有产品的更新迭代以更好地匹配客户需求,另一方面公司也持续致力于高端分析仪器的研发生产,来进一步提升收入规模,增强竞争力。目前,实验分析仪器依然是进口产品占比较高,国产替代空间很大,公司目前很大一部分研发投入都用于实验分析仪器方面。此外,公司也会借助资本市场的平台,不断寻找合适的并购标的及机会。
16、问:行业格局分散、产品品类众多,参考赛默飞等海外巨头发展路径,大多采用并购的方式来扩大产业布局,公司在这方面有什么打算?
答:公司在积极寻找并购标的进行外延扩张,胡克博士也在这方面投入了很多精力,希望能够并购到海内外的优质企业,补充公司产品线,拓展公司业务领域,这也是公司未来的发展重点之一。
17、问:据了解,国内高端仪器行业领域的科研人才比较缺乏,公司怎么进行人才储备布局?
答:从组建质谱仪团队的情况来看,确实存在这种情况,公司也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招聘到一些优秀的人才,虽然过程比较艰难,但团队研发实力还是较强的。从公司2019年的人员分布上可以看出,公司的本科、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才占比在行业内是相对较高的,而且公司的人员流动性小,人员结构一直比较稳定,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研发人员会通过一些激励方式如股权激励的方式,绑定核心团队利益。
18、问:在国内的竞争格局如何?国际巨头的体量跟研发投入都比公司高很多,未来的竞争优势在哪方面?
答:国内行业竞争格局比较分散,集中程度低,大部分竞争公司更专注于做单个或者几个产品,主要是在细分领域。公司经过多年的积累,构建了完善的样品前处理仪器产品线,在全品类布局上面具备更强优势。跟国际巨头相比,公司的价格是有竞争优势的,部分产品在技术方面的差距也不大,而且从市场需求来说是在逐渐实现国产替代的。不过在高端分析仪器方面技术还是有一定差距的,未来可能竞争会比较激烈,所以公司在高端分析仪器方面主要是选择一些新兴领域进行研发和推广,这样可以和其他公司相对处于同一起跑线竞争。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05-27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涨幅达到15%
涨跌幅:20.00 成交量:206.59万股 成交金额:14555.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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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机构专用 |2169.62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南昌路证券营业|1538.13 |-- |
|部 | | |
|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703.62 |--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628.85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区湖滨|370.76 |-- |
|路证券营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机构专用 |-- |1948.20 |
|机构专用 |-- |1878.35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路证券营业|-- |1006.43 |
|部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古墩路证券|-- |588.54 |
|营业部 | |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562.8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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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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