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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8] (688055)龙腾光电:龙腾光电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4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所载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或“公司”)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573,295.41 438,256.77 30.81
营业利润 102,272.31 28,285.07 261.58
利润总额 102,956.41 28,760.58 257.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1,059.38 26,206.16 247.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 87,199.34 22,694.50 284.23
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73 0.084 22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73% 7.74% 增加 13.99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 资 产 723,681.02 566,439.45 27.76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462,979.59 375,245.06 23.38
股 本(万股) 333,333.34 333,333.34 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1.39 1.13 23.01
(元)
注: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021年,公司坚守主业、深耕细作,聚焦中小尺寸显示面板应用领域,持续实行产品差异化、高值化市场竞争策略,推动隐私防窥技术、金属网格On-cell触控技术、车载触控一体化显示技术等核心技术产品加速升级,提高产品附加价值,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获利能力。同时,5G、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快速发展对显示面板产生增量需求,后疫情时代远程办公、线上教育常态化进一步带动全球笔电、平板类面板需求;新能源汽车快速兴起、汽车智能化加速发展为车载面板需求带来新动力,显示面板行业景气度上升,公司订单饱满。
2021年,面对新冠疫情反复、原材料供应紧张、人力成本上升等复杂的市场环境,公司统筹推进新冠疫情防控和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运营管理、智能化及数字化水平,不断增强供应链韧性,优化员工激励措施和完善人才梯队,多举措降本增效,推动公司业绩大幅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73,295.4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8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1,059.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7.4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7,199.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4.23%。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723,681.02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27.76%;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462,979.59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23.38%。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主要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0.81%,主要原因是公司笔电面板、车载工控面板产品出货量增加,叠加行业景气度较高,公司抢抓市场机遇,提高产品附加价值,产品平均售价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261.58%,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长 257.9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247.4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284.23%,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 225.00%,主要原因是公司抢抓市场机遇,提升运营管理水平,推动研发成果转化,优化产品结构,实现公司经营业绩整体大幅增长。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2 月 28 日
[2022-02-16] (688055)龙腾光电:龙腾光电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0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 2 月 1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时限已取得与会董事的豁免。
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
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园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 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
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由 138 人调整为134 人,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原获配股份数将调整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其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量 3,333.33 万股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000.00 万股保持不变。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陶园、蔡志承为本次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
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2 年 2 月 15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134
名激励对象授予 3,0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3.52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陶园、蔡志承为本次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年 2 月 16日
[2022-02-16] (688055)龙腾光电:龙腾光电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1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2年 2 月 1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时限已取得与会监事的豁免。
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2 月 1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
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邹邽郲先生主持,会议应
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简称“《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
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由 138 人调整为 134 人,因离职失去
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原获配股份数将调整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其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量 3,333.33 万股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000.00 万股保持不变。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其他需要激励的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2、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以 2022 年 2 月 15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34 名激
励对象授予 3,0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3.52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龙腾光电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会
2022年 2 月 16日
[2022-02-16] (688055)龙腾光电:龙腾光电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2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
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召开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9 月 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
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9 月 27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1 年 12 月 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龙腾光电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苏州市国资委备案同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同意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2 年 1 月 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根据
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薛文进作为征集人就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5、2021 年 9 月 28日至 2021 年 10月 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 1 月 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龙腾光电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
004)。
6、2022 年 1 月 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薛文进作为征集人就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全部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7、2022 年 1 月 25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 1 月 26日,公
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
号:2022-009)。
8、2022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 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
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由 138 人调整为 134 人,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原获配股份数将调整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其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量 3,333.33 万股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000.00 万股保持不变。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在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由 138 人调整为 134 人,因离职
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原获配股份数将调整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其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量 3,333.33 万股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000.00 万股保持不变。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相关规定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本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由 138 人调整为 134 人,因离职失去
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原获配股份数将调整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其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量 3,333.33 万股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000.00 万股保持不变。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 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兰迪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止,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调整和首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与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况,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激励对象人数、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年 2 月 16日
[2022-02-16] (688055)龙腾光电:龙腾光电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3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2 年 2 月 15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3,000.00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333,333.34万股的 0.90%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龙腾光电”)《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2 年 2 月 15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
为3.52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34名激励对象授予3,0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苏州市国资委备案同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同意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2 年 1 月 1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薛文进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5、2021 年 9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
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 年 1 月 1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04)。
6、2022 年 1 月 15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薛文进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全部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7、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 年 1 月 26 日,公
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9)。
8、2022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 4 名激励对象因离
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由 138 人调整为 134 人,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原获配股份数将调整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其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量 3,333.33 万股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000.00万股保持不变。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
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其他需要激励的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2)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以 2022 年 2 月 15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34 名激
励对象授予 3,0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3.52 元/股。
3、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激励
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2 月 15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回避表决。
(5)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核心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以 2022 年 2 月 15 日为首次授予日,同意以人民币 3.52 元/
股的授予价格向 134 名激励对象授予 3,0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2 年 2 月 15 日
2、首次授予数量:3,000.00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333,333.34 万股的
0.90%
3、首次授予人数:134 人
4、首次授予价格:3.52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 3 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
[2022-01-26] (688055)龙腾光电:龙腾光电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2-008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昆山市龙腾路 1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普通股股东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015,029,96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015,029,96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90.450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90.450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陶园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蔡志承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 董事候选人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544,885,001 99.9906 144,968 0.0094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544,885,001 99.9906 144,968 0.0094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544,885,001 99.9906 144,968 0.0094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544,885,001 99.9906 144,968 0.0094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陶园先生考核及薪酬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3,014,885,001 99.9952 144,968 0.0048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6、 《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选
6.0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曹春燕女士 3,014,884,121 99.9952 是
6.0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沈志豪先生 3,014,884,122 99.9952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 关 于 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
1 股票激励计划 14,885,001 99.0355 144,968 0.9645 0 0.0000
(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 关 于 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
2 股票激励计划 14,885,001 99.0355 144,968 0.9645 0 0.0000
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 关 于 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
3 股票激励计划 14,885,001 99.0355 144,968 0.9645 0 0.0000
管理办法>的议
案》
《关于调整公
司董事长兼总
5 经理陶园先生 14,885,001 99.0355 144,968 0.9645 0 0.0000
考核及薪酬事
项的议案》
非独立董事候
6.01 选人曹春燕女 14,884,121 99.0296
士
非独立董事候
6.02 选人沈志豪先 14,884,122 99.0296
生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5、议案 6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本次股东
大会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4、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
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2022 年 1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了《龙腾光电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龙腾光电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独立董事薛文进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在征集委托
投票期间,征集人未收到股东的投票委托。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雪芹、孙军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未讨论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18] (688055)龙腾光电:龙腾光电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2-007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计公司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9,000.00万元到93,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62,793.84万元到66,793.84,同比增加239.61%到254.88%。
预计公司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5,000.00万元到89,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62,305.50万元到66,305.50,同比增加274.54%到292.17%。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腾光电”或“公司”)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89,000.00 万元到 93,0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62,793.84 万元到 66,793.84,同比增加 239.61%到 254.88%。
2、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85,000.00 万元到 89,0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62,305.50 万元到 66,305.50,同比增加 274.54%到 292.17%。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206.1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694.50 万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5G、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快速发展对显示面板产生增量需求,后疫情时代常态化远程办公、线上教育进一步带动全球笔电平板类面板需求,新能源汽车快速兴起、汽车智能化加速发展为车载面板需求注入新的动力,显示面板行业保持较高景气度,公司订单饱满。为进一步把握市场机遇,公司聚焦中小尺寸产品应用领域,积极布局,持续实行产品差异化、高值化市场竞争策略,推动核心技术产品创新升级,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加大高附加价值产品出货;面对市场原材料供应紧张,公司进一步优化运营管理机制,不断增强供应链韧性,保证产品稳定生产与供应,有效提升了盈利水平。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5] (688055)龙腾光电:龙腾光电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2-005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 年 1 月 25 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055 龙腾光电 2022/1/14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 45.90%股份
的股东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 2022 年 1 月 14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
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陶园先生考核及薪酬事项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与独立性,坚持市场化导向,促进公司不断
提高核心竞争力,现提议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情况将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陶
园先生绩效与薪酬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纳入龙腾光电同一考核体系,按照上市公
司相关规定对陶园先生进行绩效考核,不再参照市管企业负责人绩效与薪酬管理要求。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
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2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开发区龙腾路 1 号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2 年 1 月 25 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2 年 1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
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 √
法>的议案》
4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陶园先生考核及薪 √
酬事项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6.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2)人
6.0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曹春燕女士 √
6.0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沈志豪先生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2、3、4 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2、3 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5为股东增加的临时提案;议案 6 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公告已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1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龙腾光电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5、议案 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1 月 1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
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
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4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5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陶园先生考
核及薪酬事项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6.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0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曹春燕女士
6.0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沈志豪先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2-01-15] (688055)龙腾光电:龙腾光电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2-006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上
午 10:00—12:00,下午 14:00—17:00)
征集人对相关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或“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
董事薛文进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鉴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提请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陶园先生考核及薪酬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对《龙腾光电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进行补充修订,除新增上述临时议案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修订后的公告内容如下: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薛文进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作并签署本公告。征集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承诺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公告,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薛文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未持有公司股票;现任南京平板显示行业协会副会长、顾问、专家委员会主任,2019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收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薛文进先生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
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四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征集人参加了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对《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投了同意票,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曹春燕女士、沈志豪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25 日 14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5 日
公司此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江苏省昆山开发区龙腾路 1 号公司会议室
(三)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4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陶园先生考核及薪酬事项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6.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0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曹春燕女士
6.0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沈志豪先生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2022 年 1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龙腾光电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1)和《龙腾光电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四、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止 2022 年 1 月 14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自 2022 年 1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
—17: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江苏省昆山开发区龙腾路 1 号
收件人:朱莉、朱永瑕
联系电话:0512-57278888
邮政编码:2153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 2022 年 1 月 14 日交易结
束时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
(六)股东将股东权利重复委托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
准;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九)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薛文进
2022 年 1 月 15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龙腾光电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龙腾光电关于召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及
[2022-01-10] (688055)龙腾光电:龙腾光电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2-003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或“公司”)原董事因
工作调整,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披
露了《龙腾光电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一大股东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通过补选曹春燕女士、沈志豪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经审查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曹春燕女士、沈志豪先生存在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候选人的教育经历、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公司董事的职责要求;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曹春燕女士、沈志豪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1 月 10 日
附件:曹春燕、沈志豪个人简历
曹春燕,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0 年 2 月出生,汉族,本科
学历,曾任昆山日滔化工有限公司会计,昆山先创电子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财务经理;现任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曹春燕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任公司控股股东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外,与公司其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沈志豪,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3 年 2 月出生,汉族,硕士
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杜邦中国集团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丹尼斯克(中国)有限公司杜邦昆山共享服务中心,任信用风险分析师;现就职于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融资管理部,任业务主管。
沈志豪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任公司控股股东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业务主管外,与公司其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022-01-10] (688055)龙腾光电:龙腾光电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2-002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上
午 10:00—12:00,下午 14:0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或“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
董事薛文进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薛文进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提案公开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征集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承诺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公告,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薛文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未持有公司股票;现任南京平板显示行业协会副会长、顾问、专家委员会主任,2019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收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薛文进先生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
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四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征集人参加了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对《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投了同意票,认为: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曹春燕女士、沈志豪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25 日 14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5 日
公司此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江苏省昆山开发区龙腾路 1 号公司会议室
(三)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4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5.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曹春燕女士
5.0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沈志豪先生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龙腾光电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1)。
四、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止 2022 年 1 月 14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自 2022 年 1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
—17: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收到时间
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江苏省昆山开发区龙腾路 1 号
收件人:朱莉、朱永瑕
联系电话:0512-57278888
邮政编码:2153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 2022 年 1 月 14 日交易结
束时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
(六)股东将股东权利重复委托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准;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九)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薛文进
2022 年 1 月 10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龙腾光电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薛文进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2022-01-10] (688055)龙腾光电:龙腾光电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2-001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
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确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应采取有
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现场要求,接受身份核对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
出示行程码、健康码、核酸检测证明等相关防疫工作。会议当日体温正
常、苏康码显示绿码者方可参会;谢绝所有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来现场
参会;非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来现场参会,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
性证明。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25 日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开发区龙腾路 1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25 日
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刊载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腾光电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
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 √
法>的议案》
4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5.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2)人
5.0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曹春燕女士 √
5.0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沈志豪先生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2、3、4 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2、3 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5 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1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龙腾光电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055 龙腾光电 2022/1/1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出席回复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 17:00 前将登记
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方式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 Ltdmb@ivo.com.cn 进行出席回复。
(二) 登记方式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
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办理登记。
3、股东或代理人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
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 2022 年 1 月 19 日 17:00 前送
达,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三) 现场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1 年 1 月 19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7:00)
登记地点:江苏省昆山开发区龙腾路 1 号公司会议室
(四) 注意事项
1、为配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
3、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保护投资者健康,公司鼓励股东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确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现场要求,接受身份核对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出示行程码、健康码、核酸检测证明等相关防疫工作。会议当日体温
正常、苏康码显示绿码者方可参会;谢绝所有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来现场参会;非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来现场参会,应持有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会议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并按照会议安排保持必要的距离。若会议召开当日当地政府部门等有权机构出台新的防疫规定,公司有权要求参会者配合执行。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会议现场,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开发区龙腾路 1 号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联系人:朱莉、朱永瑕
邮编:215300
电话:0512-57278888
邮箱:Ltdmb@ivo.com.cn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1 月 1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
4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5.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1-12-30] (688055)龙腾光电:龙腾光电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7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与奇景光电于2014年3月签订协议及后续签订增补协议约定将公司原持有的89%彩优微电子的股权转让予奇景光电,股权转让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38%的股权转让已于2015年3月完成,第二阶段51%的股权转让将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交割。
目前彩优微电子相关中央预算内补贴项目尚未验收,第二阶段转让条件尚未成就,奇景光电于近日向公司提出延长交割时点,经公司同意,双方签订增补协议约定第二阶段交割时点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前。
本次股权转让的进展,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6日披露了公司与奇景光电(开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景光电”)于2014年3月签订协议及后续签订增补协议,约定公司将原持有的彩优微电子(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优微电子”)89%的股权转让给奇景光电,股权转让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38%的股权转让已于2015年3月完成,第二阶段51%的股权转让将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交割,若奇景光电有延长交割时点需求,经公司书面同意可适当延长交割时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鉴于目前彩优微电子相关中央预算内补贴项目尚未验收,第二阶段交割条件
尚未成就,奇景光电于近日向公司提出延长交割时点,经公司同意,双方签订了《投资者权益转让协议书之增补修正协议书之编号肆》,约定第二阶段交割时点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前;若奇景光电有延长交割时点需求,经公司书面同意可适当延长。
本次股权转让的进展,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年12月30日
[2021-12-27] (688055)龙腾光电:龙腾光电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苏州市国资委备案同意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6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获得苏州市国资委备案同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或“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复函转发的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备案有关意见的复函》(苏国资考[2021]10 号),明确:原则同意昆山市财政局(国资办)关于同意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核意见并予以备案。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021-12-22] (688055)龙腾光电:龙腾光电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5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2020年12月23日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获得政府补助款项人民币3,393.91万元,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补助资金均已到账。
二、政府补助的类型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补助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预计对公司 2021 年度的业绩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 2021 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10-25] (688055)龙腾光电:龙腾光电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4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或“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现场及
通讯方式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邹邽郲主持,会议应到三人,实到三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逐项表决,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进行了充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5 日
[2021-10-25] (688055)龙腾光电: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29元
每股净资产: 1.344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43%
营业总收入: 44.6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62亿元
[2021-10-19] (688055)龙腾光电:龙腾光电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3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凌建光先生、徐凌云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调整,凌建光先生、徐凌云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凌建光先生、徐凌云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凌建光先生、徐凌云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凌建光先生、徐凌云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亦不会对公司日常营运产生不利影响。
凌建光先生、徐凌云女士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0 月 19 日
[2021-09-28] (688055)龙腾光电:龙腾光电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2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向激
励对象授予 3,333.33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
总额 333,333.34 万股的 1.0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000.00 万股,约占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90.00%,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
总额 333,333.34 万股的 0.90%,预留限制性股票 333.33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
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10.00%,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33,333.34 万股的 0.10%。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员工个人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
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文)(以下简称“《175 号文》”)、《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文)(以下简称“《171 号文》”)、《江苏省国资委关于转发<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的通知》(苏国资[2020]118号)(以下简称“《通知 118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业务指南》”)等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执行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制定本激励计划。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即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和归属安排后,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增发的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且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标的股票来源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3,333.33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33,333.34 万股的 1.0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00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90.00%,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33,333.34 万股的 0.90%,预留限制性股票 333.33 万股,约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10.00%,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33,333.34 万股的 0.10%。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权益未超过本次拟授予权益总量的 20.00%。公司全部有
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
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试行办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含外部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对象的总人数及占比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不超过 138 人,约占公司员工
总数 3,237 人(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 4.26%。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技术人员;
3、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含分/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得存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能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将于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
确定,公司拟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公司未来内部晋升员工以及新引进的管理、技术和业务等专业人才。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可以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包含部分中国台湾籍、日本籍员工,为公司的核心管理及技术型人才,在公司的技术研发、业务拓展等方面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具有参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合理性与必要性,通过本次激励计划将更加促进公司核心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稳定,从而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 授的限制性 约占授予限 约占本 激励计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 制 性股票总 划公告 时总股
(万股) 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陶园 中国 董事长、总经理 30 0.90% 0.01%
蔡志承 中国台湾 董事、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 30 0.90% 0.01%
钟德镇 中国台湾 副总经理、核心
技术人员 30 0.90% 0.01%
王涛 中国 财务总监 30 0.90% 0.01%
赖信杰 中国台湾 核心技术人员 30 0.90% 0.01%
廖家德 中国台湾 核心技术人员 30 0.90% 0.01%
邹忠飞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30 0.90% 0.01%
小计(7 人) 210 6.30% 0.06%
二、其他激励人员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31 人) 2790 83.70% 0.84%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 3000 90% 0.90%
预留部分 333.33 10% 0.10%
合计 3333.33 100% 1.0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不含
外部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激励对象中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
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
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日。
2、由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
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的员工,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不属于内幕交易的情形除外。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3、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五)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发生《通知 118 号》规定下列
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应当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提出终止授予其新的权益、取消其尚未行使权益的行使资格、追回已获得的相关股权激励收益,并依据法律及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1、经济责任审计等结果表明未有效履职或者严重失职、渎职的。
2、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
3、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有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上市公司商业和技术秘密、实施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声誉和对上市公司形象有重大负面影响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处分的。
4、激励对象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给上市公司造成
[2021-09-28] (688055)龙腾光电:龙腾光电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0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以电子邮
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园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江苏省国资委关于转发<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龙腾光电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董事陶园、蔡志承为本次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国资监管部门审核批复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董事陶园、蔡志承为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国资监管部门审核批复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明确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权限、实施流程、特殊形式处理、信息披露、财务会计与税收处理、
监督管理等内容,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董事陶园、蔡志承为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国资监管部门审核批复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相关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授予资格和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可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剔除或更换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同行业样本;授权董事会在行业市场环境出现重大波动或偏离时对相应指标做同向调整,但相应调整需报国资主管单位或具有审批权限的国有资产出资人审核同意;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激励计划(草案)》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董事陶园、蔡志承为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国资监管部门审核批复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各董事经审议,同意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以国资审批通过后另行通知为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
[2021-09-28] (688055)龙腾光电:龙腾光电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1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以电子邮
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邹邽郲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江苏省国资委关于转发<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的通知》(苏国资[2020]11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使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股东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龙腾光电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国资监管部门审核批复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江苏省国资委关于转发<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的通知》(苏国资[2020]118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国资监管部门审核批复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能保证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明确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权限、实施流程、特殊形式处理、信息披露、财务会计与税收处理、监督管理等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国资监管部门审核批复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
[2021-08-26] (688055)龙腾光电:龙腾光电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1-019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6 日(星期一)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9 月 2 日(星期四)17:00 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
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 Ltdmb@ivo.com.cn。公司将在说明
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回答。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发布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支持下,公司计划于 2021 年 9 月
6 日 15:00-16:00 举行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1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6 日(星期一)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参加此次说明会人员包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蔡志承先生,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钟德镇先生,财务总监王涛先生,生产制造中心总经理林世宏先生,总经办暨行政管理中心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殷琦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1 年 9 月 6 日(星期一)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
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9 月 2 日(星期四)17:00 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
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 Ltdmb@ivo.com.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回答。
五、说明会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57278888
联系邮箱:Ltdmb@ivo.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18] (688055)龙腾光电:龙腾光电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1-017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或“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以现场及通
讯方式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邹邽郲主持,会议应到三人,实到三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逐项表决,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充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
腾光电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龙腾光电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6)。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会
2021 年 8 月 18 日
[2021-08-18] (688055)龙腾光电: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5元
每股净资产: 1.265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5%
营业总收入: 29.8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00亿元
[2021-08-07] (688055)龙腾光电:龙腾光电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1-015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33,333,340 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1,470,000,000 股,为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考虑稳定公司股价、资本运作、长远发展等因素并根据自身需要审慎减持所持有股份,并在上市时承诺将提前 3 个交易日减持预披露公告。但若后续该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总股本的 1%。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17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7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6号),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公司”或“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33.34万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于2020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333,333.34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69,367,78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063,965,611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13,965,601股已于2021年2月18日上市流通,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42%,限售股股东数量为312名。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其中,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3,333,340股,战略配售股东数量为1名;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470,000,000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本次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共计1,503,333,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10%,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1年8月17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时,本次上市流通的有关股东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作出的有关承诺简要说明如下:
(一)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InfoVision Optoelectronics Holdings
Limited 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前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限售期(包括延长的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考虑稳定发行人股价、资本运作、长远发展等因素并根据自身需要审慎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上市时的发行价(如有除权、除息,将相应调整发行价);
6、本公司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且将依法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本公司将向发行人申报本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时,设立的东吴证券龙腾光电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配的股份,其承诺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有关限售股的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龙腾光电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 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2、龙腾光电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 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龙腾光电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龙腾光电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 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503,333,340 股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33,333,340 股,限售期为 12 月。本
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1,470,000,000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17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持有限售股数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
号 股东名称 量(股) 占公司总股 数量(股) 售股数
本比例 量(股)
InfoVision
1 Optoelectronics 1,470,000,000 44.10% 1,470,000,000 0
Holdings Limited
东吴证券龙腾光电
2 员工参与科创板战 33,333,340 1.00% 33,333,340 0
略配售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合计 1,503,333,340 45.10% 1,503,333,340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首发限售股 1,470,000,000 12
2 战略配售股份 33,333,340 12
合计 1,503,333,340 -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8 月 7 日
[2021-07-22] (688055)龙腾光电:龙腾光电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1-014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 0.01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7/29 2021/7/30 2021/7/30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1年6月30日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0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3,333,333,4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3,333,334.00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7/29 2021/7/30 2021/7/30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公司全部类型股份(含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及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无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
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1 元;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1 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
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
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0%,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后每股人民币0.009元。
(3)对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非居民企业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减按 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后每股人民币 0.009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可按照规定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由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09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对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股东,参照 QFII 股东执行。
(5)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股通”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其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规定,该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09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6)对于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其所得税自行申报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01 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资本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2-57278888
电子邮箱:Ltdmb@ivo.com.cn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7 月 22 日
[2021-07-01] (688055)龙腾光电:龙腾光电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1-013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6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昆山市龙腾路 1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普通股股东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048,891,15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048,891,15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91.466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91.466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陶园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蔡志承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048,704,434 99.9938 186,724 0.0062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048,796,158 99.9968 95,000 0.0032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048,796,158 99.9968 95,000 0.0032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048,796,158 99.9968 95,000 0.0032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048,796,158 99.9968 95,000 0.0032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048,598,874 99.9904 292,284 0.0096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048,796,158 99.9968 95,000 0.0032 0 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048,796,158 99.9968 95,000 0.0032 0 0.0000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518,675,694 99.9858 215,464 0.0142 0 0.0000
10、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暨修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048,478,410 99.9864 412,748 0.0136 0 0.0000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股东分段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持股 5%以上普通
股股东 3,000,000,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持股 1%-5% 普通
股股东 33,333,34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持股 1%以下普通 15,265,534 98.1213 292,284 1.8787 0 0.0000
股股东
其中:市值 50 万 2,500 14.2857 15,000 85.7143 0 0.0000
以下普通股股东
市值 50 万以上普
通股股东 15,263,034 98.2157 277,284 1.7843 0 0.0000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
[2021-06-10] (688055)龙腾光电:龙腾光电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1-012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系统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
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确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应采取有
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现场要求,接受身份核对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出
示行程码、健康码、核酸检测证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相关防疫工作。会
议当日体温正常、苏康码显示绿码者方可参会;谢绝所有中高风险地区的人
员来现场参会;非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来现场参会,应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
阴性证明。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6 月 30 日 14:30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龙腾路 1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6 月 30 日
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4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5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6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7 《关于公司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
9 √
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暨修改<董事、监
10 √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龙腾光电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6、议案 7、议案 8、议案 9、议案
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055 龙腾光电 2021/6/2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出席回复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 2021 年6 月24日 17:00 前将登记
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方式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 Ltdmb@ivo.com.cn 进行出席回复。
(二) 登记方式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办理登记。
3、股东或代理人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
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 2021 年 6 月 24 日 17:00 前
送达,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三) 现场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1 年 6 月 24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7:00)
登记地点:江苏省昆山市龙腾路 1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四) 注意事项
1、为配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
3、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保护投资者健康,公司鼓励股东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确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现场要求,接受身份核对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出示行程码、健康码、核酸检测证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相关防疫工作。会议当日体温正常、苏康码显示绿码者方可参会;谢绝所有中高风
险地区的人员来现场参会;非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来现场参会,应持有 7 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会议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并按照会议安排保持必要的距离。若会议召开当日当地政府部门等有权机构出台新的防疫规定,公司有权要求参会者配合执行。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会议现场,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龙腾路 1 号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联系人:朱莉、龚稳健
邮编:215300
电话:0512-57278888
邮箱:Ltdmb@ivo.com.cn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6 月 1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6 月 30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 《关于公司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
9 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暨修改<董事、监
10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2021-05-28] (688055)龙腾光电:龙腾光电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1-011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10 日 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
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下午(星期四)15:00-16:30 召开 2020
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以下简称“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就本次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10 日下午(星期四)15:00-16:30
2、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参加此次说明会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陶园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蔡志承先生,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钟德镇先生,财务总监王涛先生,总经办暨行政管理中心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殷琦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下午(星期四)15:00-16:30 登陆上证路
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2、为提高沟通效率,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6 月 3 日(星期四)17:00 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公司投资
者关系邮箱 Ltdmb@ivo.com.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说明会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57278888
联系邮箱:Ltdmb@ivo.com.cn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
[2021-04-28] (688055)龙腾光电:202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84元
每股净资产: 1.125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74%
营业总收入: 43.8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6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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