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腾光电688055≈≈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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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18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89000.00万元至93000.00万元,增长幅度为239.6
1%至254.88% (公告日期:2022-01-18)
3)02月28日(688055)龙腾光电:龙腾光电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333333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1元 ;股权登记日:20
21-07-29;除权除息日:2021-07-30;红利发放日:2021-07-30;
●21-12-31 净利润:91059.38万 同比增:247.47% 营业收入:57.33亿 同比增:3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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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12-31│21-09-30│21-06-30│21-03-31│20-12-31
每股收益 │ 0.2730│ 0.2290│ 0.1500│ 0.0690│ 0.0840
每股净资产 │ 1.3900│ 1.3442│ 1.2658│ 1.1948│ 1.130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 0.0186│ 0.0186│ 0.0186│ 0.0186
每股未分配利润 │ --│ 0.3112│ 0.2328│ 0.1618│ 0.092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21.7300│ 18.4300│ 12.5000│ 5.9500│ 7.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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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12-31│21-09-30│21-06-30│21-03-31│20-12-31
每股收益 │ --│ 0.2285│ 0.1500│ 0.0691│ 0.0786
每股净资产 │ --│ 1.3442│ 1.2658│ 1.1948│ 1.1257
每股资本公积金 │ --│ 0.0186│ 0.0186│ 0.0186│ 0.0186
每股未分配利润 │ --│ 0.3112│ 0.2328│ 0.1618│ 0.0927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6.9986│ 11.8539│ 5.7820│ 6.9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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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龙腾光电 代码:688055 │总股本(万):333333.34 │法人:陶园
上市日期:2020-08-17 发行价:1.22│A 股 (万):178666.67 │总经理:陶园
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154666.67│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电话:0512-57278888 董秘:蔡志承│主营范围: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TFT-LCD
│)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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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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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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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0.2730│ 0.2290│ 0.1500│ 0.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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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0840│ 0.0380│ 0.0150│ 0.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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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0820│ 0.0230│ 0.0072│ 0.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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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096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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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343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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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8](688055)龙腾光电:龙腾光电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4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所载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或“公司”)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573,295.41 438,256.77 30.81
营业利润 102,272.31 28,285.07 261.58
利润总额 102,956.41 28,760.58 257.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1,059.38 26,206.16 247.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 87,199.34 22,694.50 284.23
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73 0.084 22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73% 7.74% 增加 13.99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 资 产 723,681.02 566,439.45 27.76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462,979.59 375,245.06 23.38
股 本(万股) 333,333.34 333,333.34 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1.39 1.13 23.01
(元)
注: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021年,公司坚守主业、深耕细作,聚焦中小尺寸显示面板应用领域,持续实行产品差异化、高值化市场竞争策略,推动隐私防窥技术、金属网格On-cell触控技术、车载触控一体化显示技术等核心技术产品加速升级,提高产品附加价值,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获利能力。同时,5G、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快速发展对显示面板产生增量需求,后疫情时代远程办公、线上教育常态化进一步带动全球笔电、平板类面板需求;新能源汽车快速兴起、汽车智能化加速发展为车载面板需求带来新动力,显示面板行业景气度上升,公司订单饱满。
2021年,面对新冠疫情反复、原材料供应紧张、人力成本上升等复杂的市场环境,公司统筹推进新冠疫情防控和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运营管理、智能化及数字化水平,不断增强供应链韧性,优化员工激励措施和完善人才梯队,多举措降本增效,推动公司业绩大幅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73,295.4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8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1,059.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7.4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7,199.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4.23%。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723,681.02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27.76%;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462,979.59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23.38%。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主要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0.81%,主要原因是公司笔电面板、车载工控面板产品出货量增加,叠加行业景气度较高,公司抢抓市场机遇,提高产品附加价值,产品平均售价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261.58%,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长 257.9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247.4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284.23%,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 225.00%,主要原因是公司抢抓市场机遇,提升运营管理水平,推动研发成果转化,优化产品结构,实现公司经营业绩整体大幅增长。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2 月 28 日
[2022-02-16](688055)龙腾光电:龙腾光电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0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 2 月 1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时限已取得与会董事的豁免。
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
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园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 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
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由 138 人调整为134 人,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原获配股份数将调整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其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量 3,333.33 万股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000.00 万股保持不变。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陶园、蔡志承为本次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
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2 年 2 月 15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134
名激励对象授予 3,0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3.52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陶园、蔡志承为本次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年 2 月 16日
[2022-02-16](688055)龙腾光电:龙腾光电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1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2年 2 月 1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时限已取得与会监事的豁免。
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2 月 1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
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邹邽郲先生主持,会议应
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简称“《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
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由 138 人调整为 134 人,因离职失去
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原获配股份数将调整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其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量 3,333.33 万股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000.00 万股保持不变。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其他需要激励的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2、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以 2022 年 2 月 15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34 名激
励对象授予 3,0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3.52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龙腾光电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会
2022年 2 月 16日
[2022-02-16](688055)龙腾光电:龙腾光电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2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
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召开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9 月 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
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9 月 27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1 年 12 月 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龙腾光电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苏州市国资委备案同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同意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2 年 1 月 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根据
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薛文进作为征集人就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5、2021 年 9 月 28日至 2021 年 10月 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 1 月 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龙腾光电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
004)。
6、2022 年 1 月 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薛文进作为征集人就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全部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7、2022 年 1 月 25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 1 月 26日,公
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
号:2022-009)。
8、2022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 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
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由 138 人调整为 134 人,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原获配股份数将调整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其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量 3,333.33 万股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000.00 万股保持不变。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在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由 138 人调整为 134 人,因离职
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原获配股份数将调整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其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量 3,333.33 万股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000.00 万股保持不变。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相关规定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本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由 138 人调整为 134 人,因离职失去
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原获配股份数将调整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其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量 3,333.33 万股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000.00 万股保持不变。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 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兰迪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止,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调整和首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与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况,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激励对象人数、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年 2 月 16日
[2022-02-16](688055)龙腾光电:龙腾光电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3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2 年 2 月 15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3,000.00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333,333.34万股的 0.90%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龙腾光电”)《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2 年 2 月 15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
为3.52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34名激励对象授予3,0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苏州市国资委备案同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同意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2 年 1 月 1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薛文进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5、2021 年 9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
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 年 1 月 1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04)。
6、2022 年 1 月 15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薛文进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全部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7、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 年 1 月 26 日,公
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9)。
8、2022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 4 名激励对象因离
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由 138 人调整为 134 人,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原获配股份数将调整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其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量 3,333.33 万股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000.00万股保持不变。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
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其他需要激励的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2)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以 2022 年 2 月 15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34 名激
励对象授予 3,0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3.52 元/股。
3、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激励
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2 月 15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回避表决。
(5)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核心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以 2022 年 2 月 15 日为首次授予日,同意以人民币 3.52 元/
股的授予价格向 134 名激励对象授予 3,0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2 年 2 月 15 日
2、首次授予数量:3,000.00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333,333.34 万股的
0.90%
3、首次授予人数:134 人
4、首次授予价格:3.52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 3 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
[2022-01-26](688055)龙腾光电:龙腾光电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2-008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昆山市龙腾路 1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普通股股东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015,029,96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015,029,96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90.450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90.450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陶园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蔡志承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 董事候选人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544,885,001 99.9906 144,968 0.0094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544,885,001 99.9906 144,968 0.0094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544,885,001 99.9906 144,968 0.0094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544,885,001 99.9906 144,968 0.0094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陶园先生考核及薪酬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3,014,885,001 99.9952 144,968 0.0048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6、 《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选
6.0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曹春燕女士 3,014,884,121 99.9952 是
6.0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沈志豪先生 3,014,884,122 99.9952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 关 于 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
1 股票激励计划 14,885,001 99.0355 144,968 0.9645 0 0.0000
(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 关 于 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
2 股票激励计划 14,885,001 99.0355 144,968 0.9645 0 0.0000
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 关 于 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
3 股票激励计划 14,885,001 99.0355 144,968 0.9645 0 0.0000
管理办法>的议
案》
《关于调整公
司董事长兼总
5 经理陶园先生 14,885,001 99.0355 144,968 0.9645 0 0.0000
考核及薪酬事
项的议案》
非独立董事候
6.01 选人曹春燕女 14,884,121 99.0296
士
非独立董事候
6.02 选人沈志豪先 14,884,122 99.0296
生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5、议案 6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本次股东
大会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4、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
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2022 年 1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了《龙腾光电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龙腾光电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独立董事薛文进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在征集委托
投票期间,征集人未收到股东的投票委托。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雪芹、孙军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未讨论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18](688055)龙腾光电:龙腾光电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2-007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计公司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9,000.00万元到93,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62,793.84万元到66,793.84,同比增加239.61%到254.88%。
预计公司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5,000.00万元到89,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62,305.50万元到66,305.50,同比增加274.54%到292.17%。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腾光电”或“公司”)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89,000.00 万元到 93,0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62,793.84 万元到 66,793.84,同比增加 239.61%到 254.88%。
2、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85,000.00 万元到 89,0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62,305.50 万元到 66,305.50,同比增加 274.54%到 292.17%。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206.1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694.50 万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5G、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快速发展对显示面板产生增量需求,后疫情时代常态化远程办公、线上教育进一步带动全球笔电平板类面板需求,新能源汽车快速兴起、汽车智能化加速发展为车载面板需求注入新的动力,显示面板行业保持较高景气度,公司订单饱满。为进一步把握市场机遇,公司聚焦中小尺寸产品应用领域,积极布局,持续实行产品差异化、高值化市场竞争策略,推动核心技术产品创新升级,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加大高附加价值产品出货;面对市场原材料供应紧张,公司进一步优化运营管理机制,不断增强供应链韧性,保证产品稳定生产与供应,有效提升了盈利水平。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5](688055)龙腾光电:龙腾光电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2-005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 年 1 月 25 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055 龙腾光电 2022/1/14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 45.90%股份
的股东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 2022 年 1 月 14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
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陶园先生考核及薪酬事项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与独立性,坚持市场化导向,促进公司不断
提高核心竞争力,现提议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情况将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陶
园先生绩效与薪酬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纳入龙腾光电同一考核体系,按照上市公
司相关规定对陶园先生进行绩效考核,不再参照市管企业负责人绩效与薪酬管理要求。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
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2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开发区龙腾路 1 号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2 年 1 月 25 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2 年 1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
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 √
法>的议案》
4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陶园先生考核及薪 √
酬事项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6.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2)人
6.0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曹春燕女士 √
6.0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沈志豪先生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2、3、4 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2、3 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5为股东增加的临时提案;议案 6 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公告已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1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龙腾光电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5、议案 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1 月 1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
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
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4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5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陶园先生考
核及薪酬事项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6.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0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曹春燕女士
6.0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沈志豪先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2-01-15](688055)龙腾光电:龙腾光电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2-006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上
午 10:00—12:00,下午 14:00—17:00)
征集人对相关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或“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
董事薛文进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鉴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提请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陶园先生考核及薪酬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对《龙腾光电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进行补充修订,除新增上述临时议案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修订后的公告内容如下: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薛文进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作并签署本公告。征集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承诺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公告,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薛文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未持有公司股票;现任南京平板显示行业协会副会长、顾问、专家委员会主任,2019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收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薛文进先生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
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四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征集人参加了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对《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投了同意票,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曹春燕女士、沈志豪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25 日 14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5 日
公司此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江苏省昆山开发区龙腾路 1 号公司会议室
(三)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4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陶园先生考核及薪酬事项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6.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0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曹春燕女士
6.0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沈志豪先生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2022 年 1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龙腾光电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1)和《龙腾光电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四、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止 2022 年 1 月 14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自 2022 年 1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
—17: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江苏省昆山开发区龙腾路 1 号
收件人:朱莉、朱永瑕
联系电话:0512-57278888
邮政编码:2153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 2022 年 1 月 14 日交易结
束时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
(六)股东将股东权利重复委托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
准;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九)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薛文进
2022 年 1 月 15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龙腾光电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龙腾光电关于召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及
[2022-01-10](688055)龙腾光电:龙腾光电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2-003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或“公司”)原董事因
工作调整,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披
露了《龙腾光电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一大股东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通过补选曹春燕女士、沈志豪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经审查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曹春燕女士、沈志豪先生存在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候选人的教育经历、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公司董事的职责要求;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曹春燕女士、沈志豪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1 月 10 日
附件:曹春燕、沈志豪个人简历
曹春燕,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0 年 2 月出生,汉族,本科
学历,曾任昆山日滔化工有限公司会计,昆山先创电子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财务经理;现任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曹春燕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任公司控股股东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外,与公司其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沈志豪,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3 年 2 月出生,汉族,硕士
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杜邦中国集团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丹尼斯克(中国)有限公司杜邦昆山共享服务中心,任信用风险分析师;现就职于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融资管理部,任业务主管。
沈志豪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任公司控股股东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业务主管外,与公司其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0-09-22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换手率达到30%
换手率:33.07 成交量:9460.17万股 成交金额:100844.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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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咸阳秦皇路证券营业|1921.26 |-- |
|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妙境路|1861.64 |-- |
|证券营业部 | |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1616.87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证券营业部|1519.71 |--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湖滨南路证券营|1240.31 |-- |
|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 |1560.89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证券营业部|-- |1553.60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区湖滨|-- |1458.45 |
|路证券营业部 | |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北京宋庄路证券|-- |1315.28 |
|营业部 | |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湖滨南路证券营|-- |1242.74 |
|业部 | |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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