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华科技688051≈≈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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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30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13790.90万元至-9193.93万元,下降幅度为177.
94%至151.96% (公告日期:2022-01-29)
3)02月28日(688051)佳华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
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7733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6.87元 ;股权登记日:202
1-07-14;除权除息日:2021-07-15;红利发放日:2021-07-15;
●21-12-31 净利润:-12964.75万 同比增:-173.27% 营业收入:4.87亿 同比增:-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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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12-31│21-09-30│21-06-30│21-03-31│20-12-31
每股收益 │ -1.6800│ -0.0700│ 0.2100│ 0.1100│ 2.4400
每股净资产 │ 17.1000│ 18.7073│ 18.8844│ 19.3980│ 19.300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 13.2220│ 13.1181│ 13.0742│ 13.0570
每股未分配利润 │ --│ 4.3697│ 4.6515│ 5.2090│ 5.125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9.2600│ -0.3600│ 1.1000│ 0.5500│ 14.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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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12-31│21-09-30│21-06-30│21-03-31│20-12-31
每股收益 │ --│ -0.0693│ 0.2125│ 0.1064│ 2.2881
每股净资产 │ --│ 18.7073│ 18.8844│ 19.3980│ 19.2978
每股资本公积金 │ --│ 13.2220│ 13.1181│ 13.0742│ 13.0570
每股未分配利润 │ --│ 4.3697│ 4.6515│ 5.2090│ 5.1259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3703│ 1.1255│ 0.5483│ 11.8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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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佳华科技 代码:688051 │总股本(万):7733.4 │法人:李玮
上市日期:2020-03-20 发行价:50.81│A 股 (万):2337.03 │总经理:李玮
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5396.37│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话:010-61502051 董秘:黄志龙 │主营范围:建筑智能化、智能脱硫运营、智慧
│环保、智慧城市、环保监控与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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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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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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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1.6800│ -0.0700│ 0.2100│ 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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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2.4400│ 1.2500│ 1.0200│ 0.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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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2.1200│ 0.7700│ 0.3800│ 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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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1.28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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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72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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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8](688051)佳华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
008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华科技”或“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0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决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2 年 02 月 22 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
际到会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玲霞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黄志龙先
生、证券事务代表成俊敏女士列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虽然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造成一定影响,但并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28 日
[2022-02-28](688051)佳华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华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6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33.4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50.81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8,236.05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11,799.18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86,436.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3月16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3-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3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各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新变更实施主体已与佳华科技、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披露的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务平
台以及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的议案》,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
各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已与佳华科技、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
于2020年9月26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
资建设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项目以及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一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 累计使用募 项目达到预定可
集资金 集资金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1、大气环境 AI 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 44,581.79 40,000 35,377.41 2022 年
2、大数据 AI 研发体系建设项目
环境智能传感器升级研发项目 2,029.20 1,500 1,510.61 2022 年
云链数据库共享交换平台升级研发项目 2,025 1,500 1,220.41 2021 年
城市人工智能软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0,175 7,000 7,024.7 2021 年
超募资金项目
3、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项目 34,000 14,000 5,156.44 2023 年
4、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48,460 11,506.88 962.48 2022 年
合计 141270.99 75506.88 51,252.05 -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
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
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 延期后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云链数据库共享交换平台升级研发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6 月 30 日
城市人工智能软件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6 月 30 日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云链数据库共享交换平台升级研发项目
本项目主要建立基于云+链的数据共享平台,用于多部门之间数据基于区块
链的安全可信共享,其中包含多元异构数据的接入、解析、清洗、建模、指标
应用、数据可信共享,由于新冠疫情的不定期爆发,政府部门作为疫情防控的
一线,导致城市多部门基础数据的调研工作受到疫情影响有所延期。
2、城市人工智能软件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该项目投资总金额为10,175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7,000万元;截至
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024.70万元(包含利息收
入)。由于AI模型训练以及测试依赖于客户现场真实数据,需要到实地进行摄
像头选点以及调整、实景数据采集,还需要人工出外景进行模型适配和调优;
因新冠疫情的频繁的点状爆发,影响到正常室外工作的进行,模型开发有所延
后,模型的测试调优时间也拉长,进而使得模型从训练到自动化部署到最终场
景适配优化的闭环流程相应延后。此外,该项目中涉及到的AI芯片研发,公司
根据AI芯片市场供应商增多、性能增强等外部环境、相关人才储备及公司业务
重心偏向具体AI场景应用等多方面因素不断论证和综合考虑,决定采用集成国
产AI芯片替代AI芯片研发,后期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继续投入该项目的实景AI
模型的研发以及AI平台软件的搭建。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安排做出的审慎决定,虽然对募投项目
的实施进度造成一定影响,但并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云链数据库共享交换平台升级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2年6月30日;“城市人工智能软件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2年6月30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虽然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造成一定影响,但并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虽然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造成一定影响,但并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光大证券对佳华科技本次审议的部分募投资金项目延期事项无异
议。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8日
[2022-02-28](688051)佳华科技:2021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1年年度的定期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一、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增减变动幅度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总收入 48,670.88 68,142.65 -28.58
营业利润 -14,661.90 19,902.23 -173.67
利润总额 -14,655.10 19,955.35 -173.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2,964.75 17,694.73 -173.27
者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扣除非经常性 -15,226.51 14,233.11 -206.98
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1.68 2.44 -168.85
(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9.26% 14.71% -23.97
益率
增减变动幅度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
总 资 产 185,654.24 199,866.04 -7.11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
132,263.01 149,237.24 -11.37
有者权益
股 本 7,733.40 7,733.4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每股净资产 17.10 19.30 -11.37
(元)
注:
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应简要说明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28.5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206.98%。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同比下降7.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同比下降11.37%。
报告期内,公司处于项目型向平台型过渡转型阶段,且受疫情影响,智慧城市业务的部分项目周期延长、签单量减少致营业总收入较上年有所下降,同时,因专网通讯业务本期计提了大额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应说明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本报告期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173.67%,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73.4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173.2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206.98%,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168.85%,主要系专网通信业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收入下降费用增加所致,具体原因如下:
1、信用减值损失增加
2021年11月,公司分别与宁波新一代专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及哈尔滨综合保税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解除了《购销(加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在解除协议前公司考虑到留置原材料的专用性及预计销售情况,初步判断该债权对应的留置原材料预期现金流发生了重大变化,因此,公司对该等债权以留置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为限确认了预期信用损失,同时终止确认该等债权,并按照留置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确认为存货进行核算。
由于该等原材料的专用性,其可变现净值的获取存在较大的估计判断,公司计划聘请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此外,公司某客户出具的票据到期未兑付,于报告期末对该客户应收款项单独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2、收入下降
公司主要从事物联网大数据业务,现处于项目型向平台型过渡转型阶段,本阶段部分业务属于项目建设型业务,容易形成阶段性业绩波动,且本年度受疫情影响,智慧城市业务的部分项目周期延长且签单量减少,对公司业务拓展和整体毛利率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伴随着国家全面进入十四五发展阶段及疫情的逐步消退,国家重点布局的大数据产业、碳达峰碳中和、节能降碳等政策的深入执行,应用物联网技术统计监测数据将进入集成创新、快速发展、深度应用、结构优化的能力建设新时代,公司在大数据产业方面布局研发的智能感知终端、海东青时序数据库、云链共享平台、碳链等系列产品将迎来更多的发展机遇。本报告期内公司布局的双碳相关产品,已经进入试用及功能验证阶段,并获得客户的初步认可,为应对双碳政策的快速落地,打下良好的基础。
3、费用增加
为把握市场机会,跟上“十四五”的大数据产业建设发展步伐,增强技术储备,抢占未来行业领域先机,同时培育公司双碳领域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双碳领域的竞争力,2021年度公司加大了研发投入和人才队伍建设力度。
(1)研发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在主营业务方向上,针对生态环境大数据孵化平台、智慧园区赋能平台、AI 云平台以及数据安全等方面,加大对平台及数据安全部分的研
发投入,为客户提供 SAAS 化服务打造平台基础,提升公司 SAAS 服务能力。
同时基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家战略背景,公司依托在物联网技术及行业应用领域的积累,组建成立低碳发展中心,负责低碳系列产品的规划、设计、研发及市场资源整合,研发"碳链"系列产品。以期为公司未来的价值创造和快速发展提供支撑。
(2)人才队伍建设
随着物联网技术的不断突破,行业发展和变革的加速推进,市场对于物联网技术的应用需求也不断增强,要求实体必须根据市场变化持续创新、开展新技术的研发,为把握市场机会,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技术研发人员的投入,致使成本增加。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四、上网公告附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8日
[2022-02-15](688051)佳华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佳华街 8 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普通股股东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3,867,02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3,867,02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69.6550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9.6550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玮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法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黄志龙先生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 数 (%)
普通股 53,714,028 99.7160 153,000 0.284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 数 (%)
普通股 53,714,028 99.7160 153,000 0.2840 0 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2 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征、杨怡婷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2022-01-29](688051)佳华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 14 点 0 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佳华街 8 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14 日
至 2022 年 2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的议案》 √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051 佳华科技 2022/2/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10 日 9: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的,须在 2022 年 2 月 10 日 17:00 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嘉创路 10 号 6 号楼佳华科技。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异地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者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信函或者传真上面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提供 1 或者 2 中需要的资料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嘉创路 10 号 6 号楼佳华科技
邮编:101111
电话:010-61502051
传真:010-80828823
联系人:成俊敏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2 月 14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的议
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2-01-29](688051)佳华科技: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790.90万元至-9,193.93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减少26,888.66万元至31,485.63万元,同比下降151.96%至177.94%。
● 预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6,335.46万元至-10,890.31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减少25,123.42万元至30,568.57万元,同比下降176.51%至214.77%。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790.90万元至-9,193.93万元。
( 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6,335.46万元至-10,890.31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694.73万元。
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233.11万元。
三、本期业绩下降的主要原因
(一)信用减值损失增加
2021年11月,公司分别与宁波新一代专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及哈尔滨综合保税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解除了《购销(加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在解除协议前公司考虑到留置原材料的专用性及预计销售情况,初步判断该债权对应的留置原材料预期现金流发生了重大变化,因此,公司对该等债权以留置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为限确认了预期信用损失,同时终止确认该等债权,并按照留置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确认为存货进行核算。
由于该等原材料的专用性,其可变现净值的获取存在较大的估计判断,公司计划聘请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此外,公司某客户出具的票据到期未兑付,于报告期末对该客户应收款项单独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二)收入下降
公司主要从事物联网大数据业务,现处于项目型向平台型过渡转型阶段,本阶段部分业务属于项目建设型业务,容易形成阶段性业绩波动,且本年度受疫情影响,智慧城市业务的部分项目周期延长且签单量减少,对公司业务拓展和整体毛利率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伴随着国家全面进入十四五发展阶段及疫情的逐步消退,国家重点布局的大数据产业、碳达峰碳中和、节能降碳等政策的深入执行,应用物联网技术统计监测数据将进入集成创新、快速发展、深度应用、结构优化的能力建设新时代,公司在大数据产业方面布局研发的智能感知终端、海东青时序数据库、云链共享平台、碳链等系列产品将迎来更多的发展机遇。本报告期内公司布局的双碳相关产品,已经进入试用及功能验证阶段,并获得客户的初步认可,为应对双碳政策的快速落地,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费用增加
为把握市场机会,跟上“十四五”的建设发展步伐,增强技术储备,抢占未来行业领域先机,同时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双碳领域的竞争力,2021年度公司加大了
双碳业务方面的研发投入和人才队伍建设力度。
1. 研发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组建成立了低碳发展中心,主要负责低碳系列产品的规划、设计、研发及市场资源整合,研发出了“碳链”系列产品,包含环境温室气体监测终端设备、政府端双碳信息化服务平台、企业端碳资产管理平台、双碳云图等软件产品。为公司未来的价值创造和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2. 人才队伍建设
随着物联网技术的不断突破,行业发展和变革的加速推进,市场对于物联网技术的应用需求也不断增强,要求实体必须根据市场变化持续创新、开展新技术的研发,为把握市场机会,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技术研发人员的投入,致使成本增加。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年度经营情况和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报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2022-01-29](688051)佳华科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的议案》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北
京市通州区嘉创路 10 号院 6 号楼 1 层、2 层、3 层 ”变更为“北京市通州区台
湖镇京通街 9 号 205”。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688051)佳华科技: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 黄志龙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黄志龙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候选董秘资格备案,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 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61502051
传真:010-80828823
电子邮箱:rk@rockontrol.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嘉创路 10 号院 6 号楼 1 层、2 层、3 层
邮编:101111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附件:黄志龙先生简历
黄志龙,男,1980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兰州大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学历。2003 年 12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太原罗克佳华工业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 7 月至今任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4 月至今任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黄志龙先生通过持有共青城华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18%股权间接持有公司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284,593 股,持股比例 0.368%。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022-01-29](688051)佳华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司”)。
公司由原北京罗克佳华信息技术有限公 公司由原北京罗克佳华信息技术有限
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原北京罗克佳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原北京
第二条 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净资产整体折股进行整罗克佳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净资产整体折
体变更的方式设立,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股进行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在北京市工
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为 911101126666179557。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1101126666179557。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通州区嘉创路 10 号院 6 公司住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京通街
号楼 1 层、2 层、3 层,邮编 101111 9 号 205,邮编 101111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
第十二条 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
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技术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软件开发;销售专推广;软件开发;销售专用设备、机械设
用设备、机械设备;机械设备研发;计算机系备;机械设备研发;计算机系统集成;产
统集成;产品设计;经营电信业务;工程设计;品设计;经营电信业务;工程设计;工程
工程勘探;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勘探;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
数据处理;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应用软数据处理;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应
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运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
行维护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委托加工汽车配件);运行维护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委
第十四条 件;销售汽车、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建托加工汽车配件;销售汽车、计算机、软
设项目工程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件及辅助设备;建设项目工程管理。(企
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工程勘探、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经营电信业务、工程勘探、工程设计以及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
经营活动。) 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
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
第二十一条 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
资助。 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
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第二十二条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
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
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
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合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股权激励;
激励;
第二十四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
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必需的。
益所必需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
份的活动。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
之一进行: 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第二十五条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认可的其他方式。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
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
行。 的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
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有本公司 5
[2021-12-22](688051)佳华科技: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215号)以及《关于对李玮、王转转、王朋朋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216号)。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对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215号)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信息披露问题:
1.2021年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你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披露半年度报告,将专网通信业务中代为采购的相关原材料作为存货核算,且未计提跌价准备。经重新研究相关合同条款后,你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披露了修订后的半年度报告,对中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将原计入存货的原材料调整到其他应收款科目,同时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458.79万元。
2.与专网通信业务有关的信息披露不准确、风险揭示不充分。一是对重庆诚源胜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支付金额披露不准确。截至2021年6月30日,你公司已通过银行承兑汇票和电汇支付方式向重庆诚源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2,855.84万元,而披露金额为3,173.16万元,与实际付款金额不一致。二是专网通信业务产品实际用途披露不准确。你公司在专网通信业务中仅提供加工服务,且对最终下游客户以及产品用途不知情,你公司披露采购物资主要应用于智慧环保
与智慧城市领域,披露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三是大额预付款的原因披露不准确。2021年一季末,你公司预付账款中约90%的款项用于专网通信业务,付款金额较多与供应商要求有关,你公司披露大额预付款的原因是缺芯背景下提前锁定货源,披露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四是未充分披露采购货物所有权受限以及合同条款存在法律争议的相关风险,未及时披露专网通信业务进展过程中的重大风险事项。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现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
时、公平。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关于对李玮、王转转、王朋朋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216号)
“李玮、王转转、王朋朋:
经查,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华科技或公司)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规事项:
1.2021年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披露半年度报告,将专网通信业务中代为采购的相关原材料作为存货核算,且未计提跌价准备。经重新研究相关合同条款后,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披露了修订后的半年度报告,对中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将原计入存货的原材料调整到其他应收款科目,同时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458.79万元。
2.与专网通信业务有关的信息披露不准确、风险揭示不充分。一是对重庆诚源胜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支付金额披露不准确。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通过银行承兑汇票和电汇支付方式向重庆诚源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2,855.84万元,而披露金额为3,173.16万元,与实际付款金额不一致。二是专网通信业务产品实际用途披露不准确。公司在专网通信业务中仅提供加工服务,且对最终下游客户
以及产品用途不知情,公司披露采购物资主要应用于智慧环保与智慧城市领域,披露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三是大额预付款的原因披露不准确。2021年一季末,公司预付账款中约90%的款项用于专网通信业务,付款金额较多与供应商要求有关,公司披露大额预付款的原因是缺芯背景下提前锁定货源,披露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四是未充分披露采购货物所有权受限以及合同条款存在法律争议的相关风险,未及时披露专网通信业务进展过程中的重大风险事项。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你们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时任董秘及财务总监,在履职过程中未勤勉尽责,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责任。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一条和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三、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监管措施的决定后,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已及时到北京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制定可行的整改计划并报送整改报告。公司亦将进一步提高规范意识,加强对《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05-27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涨幅达到15%
涨跌幅:20.01 成交量:204.44万股 成交金额:13113.24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1406.47 |--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樱花路证券营业|1229.81 |-- |
|部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嘉禾路证券|701.58 |-- |
|营业部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梅花路证券营业|698.47 |-- |
|部 |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中路证券营|415.74 |-- |
|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绍兴路证券|-- |666.54 |
|营业部 | | |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公益路证券|-- |374.24 |
|营业部 | |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丹东锦山大街证券营|-- |234.50 |
|业部 | |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路证券营业|-- |221.80 |
|部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外大街证券营|-- |178.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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