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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 (688027)国盾量子:国盾量子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2-011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具体数据以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盾量
子”)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179,153,578.49 134,147,621.51 33.55
营业利润 -45,645,069.36 23,219,261.18 -296.58
利润总额 -46,243,314.17 29,412,404.37 -257.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5,743,690.09 29,488,555.46 -222.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83,055,911.06 -30,272,806.01 -174.36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5 0.43 -204.65
减少 4.48 个百分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6 2.32
点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 资 产 1,977,557,595.31 1,924,965,260.18 2.73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666,735,266.44 1,671,032,855.39 -0.26
股 本 80,000,000.00 80,000,00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
20.83 20.89 -0.26
资产(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变动幅度为负表示下降。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 2021 年年
度报告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9,153,578.49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3.55%;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5,743,690.09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65,232,245.55 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83,055,911.06 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 52,783,105.05 元。
2021 年末,公司总资产 1,977,557,595.31 元,较年期初增长 2.73%;归属
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666,735,266.44 元,较年期初减少 0.26%;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20.83 元,较年期初减少 0.06 元。
2、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内,公司积极统筹布局量子信息产业,以量子通信为核心,不
断拓展量子计算等科研仪器产品,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33.55%;但因销售
产品结构有所变化,产品毛利率较同期有所下降。
(2)报告期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相关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
响金额为 1,977.94 万元(属于经常性损益)。
(3)报告期内,因市场销售回款整体不及预期,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 2,078.58 万元。
(4)报告期内,因被投资单位南京易科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营亏损,公司确认投资收益-1,013.24 万元。
(5)报告期内,各项政府补助、资产处置等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同比减少2,102.42 万元。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33.55%,主要是量子计算等科研仪器产品销售得以拓展。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等项目减少幅度超过 30%,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提了股份支付费用;销售回款不及预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以及政府补助减少;确认对外投资损失增加等。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可能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2022-02-22] (688027)国盾量子:国盾量子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2-010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安徽润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丰投资”)目前持有科大
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 3,586,999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48%;王根九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1,806,786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26%;王凤仙目前持有公司 76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0.95%。前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
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由于企业经营需要,润丰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方式,按市场
价格,自 2022 年 3 月 17 日至 2022 年 9 月 12 日期间,减持所持国盾量子股
份数量不超过 877,0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963%;王根九
由于投资经营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方式,按市场价格,自 2022
年 3 月 17 日至 2022 年 9 月 12 日期间,减持所持国盾量子股份数量不超过
313,0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3913%;王凤仙由于投资经营
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方式,按市场价格,自 2022 年 3 月 17 日至
2022 年 9 月 12 日期间,减持所持国盾量子股份数量不超过 190,000 股,减
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375%。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均为 IPO 前取
得的股票。
润丰投资、王根九及王凤仙自 2022 年 3 月 17 日至 2022 年 9 月 12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380,000 股,
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7250%,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收到股东润丰投资、王根九及王凤仙出具
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5%以上非第一
润丰投资 3,586,999 4.48% IPO 前取得:3,586,999 股
大股东
5%以上非第一
王根九 1,806,786 2.26% IPO 前取得:1,806,786 股
大股东
5%以上非第一
王凤仙 762,000 0.95% IPO 前取得:762,000 股
大股东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润丰投资 3,586,999 4.48% 王根九与王凤仙为夫
王根九 1,806,786 2.26% 妻关系,润丰投资是王
第一组 根九与王凤仙实际控制
王凤仙 762,000 0.95% 的企业(王根九持股
60%,王凤仙持股 40%)
合计 6,155,785 7.69% —
股东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日期
2021/11/3~
润丰投资 373,001 0.47% 169.5-196.0 2021 年 7 月 31 日
2022/1/14
2021/9/16~
王根九 398,214 0.50% 149.8-196.5 2021 年 7 月 31 日
2022/1/28
2021/8/23~
王凤仙 0 0% 0-0 2021 年 7 月 31 日
2022/2/18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价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竞价交易减 2022/3/17
不超过: 不超过: IPO 前取 企业经
润丰投资 持,不超过: ~ 按市场价格
877,000 股 1.0963% 得 营需要
877,000 股 2022/9/12
竞价交易减 2022/3/17
不超过: 不超过: IPO 前取 投资经
王根九 持,不超过: ~ 按市场价格
313,000 股 0.3913% 得 营需要
313,000 股 2022/9/12
竞价交易减 2022/3/17
不超过: 不超过: IPO 前取 投资经
王凤仙 持,不超过: ~ 按市场价格
190,000 股 0.2375% 得 营需要
190,000 股 2022/9/1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
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公司股东润丰投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
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如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6 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
调整。
(4)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在限售期内不减持发行人股票。若在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每年减持股票总数将不超过上一年末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总数的 25%。
(5)若本公司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调整),且将通过发行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非公开转让方式、配售方式等。
2、公司股东王根九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股份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如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如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5)本人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内不减持公司股票。若在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每年减持公司股票总数将不超过上一年末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 25%。
(6)本人在持有公
[2022-02-19] (688027)国盾量子:国盾量子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2-009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
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安徽润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丰投资”)持有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3,9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5%;股东王根九持有公司股份数2,20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76%;股东王凤仙持有公司股份数76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5%。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1 年 7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
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润丰投资、王根九及王凤
仙拟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至 2022 年 2 月 18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
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600,000 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收到股东润丰投资、王根九、王凤仙出具的《关于
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股东润丰投资、王根九、王凤仙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771,2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7%。其中:股东润丰投资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73,0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7%;股东王根九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98,2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0%;股东王凤仙未进行减持。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5%以上非第 IPO 前取得:3,960,000
润丰投资 3,960,000 4.95%
一大股东 股
5%以上非第 IPO 前取得:2,205,000
王根九 2,205,000 2.76%
一大股东 股
5%以上非第
王凤仙 762,000 0.95% IPO 前取得:762,000 股
一大股东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润丰投资 3,960,000 4.95% 王根九与王凤仙为夫妻
王根九 2,205,000 2.76% 关系,润丰投资为王根九与
王风仙实际控制的企业(王
第一组 根九持股 60%,王凤仙持股
王凤仙 762,000 0.95% 40%)。
合计 6,927,000 8.66% —
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情 当前持股 当前持股
股东名称 (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间 (元) 况 数量(股) 比例
(元/股)
2021/11/3~ 集中竞价 169.5- 未完成:
润丰投资 373,001 0.47% 65,629,871.92 3,586,999 4.48%
2022/1/14 交易 196.0 486999 股
2021/9/16~ 集中竞价 149.8- 未完成:
王根九 398,214 0.50% 69,656,454.47 1,806,786 2.26%
2022/1/28 交易 196.5 151786 股
2021/8/23~ 未完成:
王凤仙 0 0% 其他方式 0-0 0 762,000 0.95%
2022/2/18 190000 股
注:1、截至本公告日,股东王凤仙未进行股份减持;
2、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9 日
[2022-02-09] (688027)国盾量子:国盾量子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2-008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法律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或“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山东量子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量科”)自 2022
年 1 月 5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获得政府补助款项人民币 458.48 万元,具体
情况如下:
是否
序号 收款 项目内容 补助金额 类别 补助依据 发放主体 具有
单位 (万元) 可持
续性
济财工指【2021】 济南高新区
山东 2021 年度工业扶 收益 58 号,关于下达 管理委员会
1 量科 持发展专项资金 120.00 相关 2021 年度工业扶持 发展改革和 否
发展专项资金预算 科技经济部
指标的通知
皖政办秘〔2021〕
国盾 收益 71 号,《支持中国 高新区经贸
2 量子 政策补助 338.48 相关 声谷创新发展若干 局 否
政策和中国声谷创
新发展》的通知
总计 458.48 / / / /
注:以上补助资金均已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
并划分补助类型。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损益的影
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1-29] (688027)国盾量子:国盾量子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2-007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1、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7,900.00 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
增加 33.44%左右。
2、公司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700.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 6,648.86 万元左右。
3、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400.00 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亏损增加 5,372.72 万元左右。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上年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48.8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27.28 万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积极统筹布局量子信息产业,以量子通信为核心,不断拓展量子计算等科研仪器产品,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33.44%左右;但因销售产品结构有所变化,产品毛利率较同期有所下降。
2、报告期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预计相关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1,930.00 万元左右(属于经常性损益)。
3、报告期内,因市场销售回款整体不及预期,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2,000.00 万元左右。
4、报告期内,因被投资单位南京易科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营亏损,公司确认投资收益-1,000.00 万元左右。
5、报告期内,各项政府补助、资产处置等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同比减少 2,100.00万元左右。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1] (688027)国盾量子:国盾量子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2-006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与华佗巷交口东南角科大国盾量子科技园南楼 407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
普通股股东人数 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6,728,26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6,728,26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33.4103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3.410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均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彭承志先生主持。(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张军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6,725,406 99.9893 2,860 0.0107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1 《关于日常关 83,406 96.6847 2,860 3.3153 0 0
联交易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关联股东赵勇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1 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费林森、何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2022-01-05] (688027)国盾量子:国盾量子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2-004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法律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或“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广东国盾量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国盾”)、山东量子科学技
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量科”)以及控股子公司山东国迅量子芯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国迅”)等自 2021 年 12 月 8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
累计获得政府补助款项人民币 452.2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单笔 10 万元以下,
合并计入“其他”):
是否
序号 收款 项目内容 补助金额 类别 补助依据 发放主体 具有
单位 (万元) 可持
续性
广东 收益 穗埔科资〔2021〕 广州市黄埔
1 国盾 高企认定奖励 20.00 相关 122 号文件 区科学技术 否
局
2 山东 项目资助经费 15.00 收益 鲁科字〔2021〕135 山东省科学 否
量科 相关 号 技术厅
财政部、国家税务
国盾 软件产品增值税 收益 总局《关于软件产 合肥市高新
3 量子 即征即退 17.89 相关 品增值税政策的通 区国税局 是
知 》 ( 财 税
[2011]100 号)
4 山东 项目资助经费 32.50 收益 鲁科字〔2021〕135 山东省科学 否
量科 相关 号 技术厅
国盾 收益 合办【2021】8 号, 合肥市科学
5 量子 政策补助 100.00 相关 《合肥市推动经济 技术局 否
高质量发展若干政
策》的通知
皖政秘〔2020〕52
号,《支持首台套
6 国盾 资金补助 95.00 收益 重大技术装备首批 高新区经贸 否
量子 相关 次新材料首版次软 局
件发展若干政策》
的通知
皖政办秘〔2021〕
国盾 收益 71 号,《支持中国 高新区经贸
7 量子 政策补助 112.83 相关 声谷创新发展若干 局 否
政策和中国声谷创
新发展》的通知
合政【2018】30 号,
国盾 收益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 合肥市发改
8 量子 政策补助 50.00 相关 于印发合肥市支持 委 否
“三重一创”建设
若干政策的通知
9 其他 9.05 收益 — — 否
相关
总计 452.27 / / / /
注:以上补助资金均已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
并划分补助类型。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损益的影 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2-01-05] (688027)国盾量子:国盾量子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2-003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或“公司”)全
资子公司广东国盾量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国盾”)拟与南京
易科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易科腾”)签订两份销售合同,
向其销售合同金额预计为 620.10 万元的量子通信产品。自此往前追溯 12
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南京易科腾销售、采购商品
及服务的金额累计为 44.47 万元,且与南京易科腾及其他关联方(剔除
公司已履行过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销售商品相关关联交易达到
3,604.33 万元以上,且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
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近日,因日常销售活动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国盾拟与南京易科腾签订两份销售合同,向其销售合同金额预计为 620.10 万元的量子通信产品。自此往前追溯 12 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南京易科腾销售、采购商品及服务的金额累计为 44.47 万元。
预计加上此次交易,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南京易科腾及其他关联方(剔除公司已履行过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销售商品相关关联交易达到 3,604.33
万元以上,且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易科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明道
注册资本:1272.72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 年 4 月 9 日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联域路 3 号(江宁高新园)
经营范围:量子技术通信产品、信息系统、通信设备、通信终端、通信器材开发、技术咨询、系统集成服务及相关设备、软件生产、销售、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2189.76 万元,净资产为-390.95 万元,2020 年度营业利润为 -1615.62 万
元,净利润为 -1615.62 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东国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 100%;南京易科腾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股 26.71%。公司副董事长赵勇担任南京易科腾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广东国盾与南京易科腾存在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因日常销售活动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国盾拟与南京易科腾签订两份销售合同,向其销售合同金额预计为 620.10 万元的量子通信产品。自此往前追溯
12 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量子通信产品的金额累计为 3,604.33 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部分的关联交易金额)。该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7.2.2 条中规定的日常关联交易,并符合 7.2.7 条中规定的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按照连续 12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公司此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活动所需。公司将与交易对方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交易价格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考虑原料价格、技术复杂程度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定价。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主体:南京易科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甲方)、广东国盾量子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合同内容:乙方向甲方销售量子通信相关产品
支付方式: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生效时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违约责任:逾期交付或逾期支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南京易科腾专注于量子保密通信相关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致力于将量子密钥应用普及到通信行业的各种网络中,在推进通信行业中的量子技术产品及产业发展的同时,也促进量子技术自身发展。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双方在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后,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六、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信誉,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业务活动、经营发
展的持续开展。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对《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予以事前认可,一致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的 3 位监事的全票通过。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盾量子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
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国盾量子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2-01-05] (688027)国盾量子:国盾量子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2-001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2年 1月 4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彭承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到会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具体如下:
(一)《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广东国盾量子科技有限公司向南京易科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合同金额不超过 620.10 万元的量子通信产品。
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赵勇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盾量子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二)《关于提请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盾量子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5)。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1 月 5日
[2022-01-05] (688027)国盾量子:国盾量子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2-001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2年 1月 4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彭承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到会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具体如下:
(一)《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广东国盾量子科技有限公司向南京易科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合同金额不超过 620.10 万元的量子通信产品。
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赵勇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盾量子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二)《关于提请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盾量子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5)。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1 月 5日
[2022-01-05] (688027)国盾量子:国盾量子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1-005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20 日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与华佗巷交口科大国盾量子科技园(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20 日
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
公告已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赵勇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027 国盾量子 2022/1/1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18 日 9:00-17:00,以信函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的,须在 2022 年 1 月 18 日 17:00 前送达或到达公司指定邮箱:
guodun@quantum-info.com。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与华佗巷交口科大国盾量子科技园。(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件
到达日应不迟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 17:0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
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 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与华佗巷交口科大国盾量子科技园
邮编:230088
电话:0551-66185117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20 日召
开的贵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2-25] (688027)国盾量子:国盾量子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1-086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产品销售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 40,492,524 元(含税);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货物交付到合同
确定的买方指定地点;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交易属于日常经营业务,若本购销合同顺
利履行,预计将会对本公司 2021 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
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风险提示: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金额、交付期限、支付方式、质保期等
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均有合同履约能力,但合同的履行可能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近日,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盾量子”)全资子公司北京国盾量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数码”)签署了国家广域量子保密通信骨干网络建设工程项目(北京至哈尔滨)量子设备及系统采购的销售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0,492,524 元(含税),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规定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企业名称: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张云飞
4、注册资本:80000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8 年 01 月 31 日
6、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8 楼 5 层 101-501
7、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集成;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等。
8、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为 605,297.9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 147,299.64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688,046.5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3,982.61 万元。
(二)合同对方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系
合同对方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金额:人民币 40,492,524 元(含税)。
2、合同标的:根据合同约定,公司提供量子密钥分发设备、密钥系统交换密码机、量子波分复用终端等产品。
3、交付期限:合同签署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交付。
4、支付方式:根据合同履约节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5、履约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6、质保期:36 个月。
7、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时生效。
8、违约责任: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9、争议解决方式: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根据合同条款的约定,公司需要组织量子密钥分发设备、密钥系统交换密码机、量子波分复用终端等产品交付、验收等工作,该项目对公司当期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若该合同顺利履行,预计会对公司当年业绩产生积极促进作用。
本次交易合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五、风险提示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金额、交付期限、支付方式、质保期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均有合同履约能力,但合同的履行可能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2-21] (688027)国盾量子:国盾量子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1-085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20 日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7.40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8000.00 万
股的 0.09%。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以 59.88 元/股
的授予价格向 23 名激励对象授予 7.40 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姚矿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 年 4 月 20 日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5 月 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国盾量子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23)。
4、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5)。
6、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 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7、2021 年 5 月 2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姚矿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8、2021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并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
9、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10、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对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
合条件的 23 名激励对象授予 7.40 万股限制性股票。
3、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20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5)本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一致同意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20 日,并同意以 59.8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23 名激励对
象授予 7.4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20 日
2、授予数量:7.40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8000.00 万股的 0.09%。
3、授予人数:23 人
4、授予价格:59.88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次预留授予部分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2021-12-21] (688027)国盾量子:国盾量子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1-084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
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张爱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如下:
1、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对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向符合条件的 23 名激励对象授予 7.40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盾量子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21] (688027)国盾量子:国盾量子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1-083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1年 12月 20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1年 12月 14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彭承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到会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59.88 元/股,向 23 名激励对象授予 7.4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董事应勇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盾量 子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12 月 21日
[2021-12-08] (688027)国盾量子:国盾量子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1-082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法律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或“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广东国盾量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国盾”)、上海国盾量子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盾”)、北京国盾量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北京国盾”)、山东量子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量科”)
等自 2021 年 10 月 9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获得政府补助款项人民币 297.5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单笔 10 万元以下,合并计入“其他”):
是否
序号 收款 项目内容 补助金额 类别 补助依据 发放主体 具有
单位 (万元) 可持
续性
《安徽省全面建成
小康社会补短板工
1 国盾 研发补助 50.00 收益 作领导小组关于引 安徽省科学 否
量子 相关 导全社会加大研发 技术厅
投入的意见》皖小
康(2020)2 号
《庐州产业创新团
2 国盾 创新产业资助 20.00 收益 队培养计划实施办 合肥高新区 否
量子 相关 法》(合人才【2015】 人事局
4 号)
国盾 收益 庐州英才培养计划 合肥高新区
3 量子 创新产业资助 30.00 相关 实施办法(合人才 人事局 否
〔2019〕7 号)
4 山东 研发补助 53.21 收益 鲁科字〔2021〕2 号 山东省科学 否
量科 相关 技术厅
济南市高新
5 山东 研发补助 50.00 收益 济市监办〔2020〕 区管理委员 否
量科 相关 79 号 会市场监管
部
财政部、国家税务
山东 软件产品增值税 收益 总局《关于软件产 济南市高新
6 量科 退税 44.46 相关 品增值税政策的通 技术产业开 是
知》(财税 发区税务局
[2011]100 号)
上海 标准化试点项目 收益 沪质技监标【2018】 上海市浦东
7 国盾 补助 15.00 相关 388 号 新区市场监 否
督管理局
广东 收益 穗埔科[2021]170 广州市黄埔
8 国盾 研发补助 15.00 相关 号文件 区科学技术 否
局
9 其他 19.91 收益 — — 否
相关
总计 297.58 / / / /
注:以上补助资金均已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
并划分补助类型。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损益的影 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
[2021-11-26] (688027)国盾量子:国盾量子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被美国商务部列入实体清单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1-081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被美国商务部列入实体清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事件概述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盾量子”)关注到
美国商务部网站于当地时间 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布信息,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
将包括 12家中国实体在内的 27家实体新增列入“实体清单”进行出口管制。公司及子公司上海国盾量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盾”)被列入其中。
二、事件说明
国盾量子主要从事量子保密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布局量子计算等领域科研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集成等。公司掌握了一系列核心技术,高度重视自主研发创新,恪守商业行为准则,依法治企合规经营,秉承“量子科技 产业报国”的理念,推动量子信息领域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
公司一贯坚持自主可控,公司量子保密通信相关产品及量子计算调控系统等产品的核心组件已实现国产化,少量通用进口元器件均有国产化替代方案。公司及子公司上海国盾被美国列入实体清单,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服务。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稳步推进,经营及财务情况正常,该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总体可控。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进一步分析和评估该事项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并持续与各相关方进行沟通,做好各项应对工作。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11 月 26日
[2021-11-20] (688027)国盾量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1-079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安徽润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丰投资”)持有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 3,9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5%。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王根九持有公司股份数 2,205,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2.76%。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王凤仙持有公司股份数 762,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 0.95%。
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 IPO 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起
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 年 7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
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润丰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860,000 股,即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750%;王根九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550,000 股,即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6875%;王凤仙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90,000 股,即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375%。
润丰投资、王根九及王凤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不超过 1,600,000 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且任意连续 90 日
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收到股东润丰投资、王根九、王凤仙出具的《关
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润丰投资、王根九、王凤仙已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37,4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0%。本次
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润丰投资 5%以上非第一 3,960,000 4.95% IPO 前取得:3,960,000 股
大股东
王根九 5%以上非第一 2,205,000 2.76% IPO 前取得:2,205,000 股
大股东
王凤仙 5%以上非第一 762,000 0.95% IPO 前取得:762,000 股
大股东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润丰投资 3,960,000 4.95% 王根九与王凤仙为夫妻关
王根九 2,205,000 2.76% 系,润丰投资为王根九与王
凤仙实际控制的企业(王根
九持股 60%,王凤仙持股
第一组 40%)。
王凤仙 762,000 0.95%
合计 6,927,000 8.66% —
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股东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方 减持价格 减持总金 当前持股数量 当前
名称 (股) 例 减持期间 式 区间(元/ 额(元) (股) 持股
股) 比例
润 丰 2021/11/3
集中竞 169.5 27,591,8
投资 159,027 0.20% ~ 价交易 -177.6 42.25 3,800,973 4.75%
2021/11/19
王 根 2021/9/16 集中竞 168.66 13,566,4
九 78,443 0.10% ~ 价交易 -181 18.88 2,126,557 2.66%
2021/11/19
王 凤 2021/8/23 集中竞
仙 0 0% ~ 0 -0 0 762,000 0.95%
2021/11/19 价交易
注:1、润丰投资因有买入误操作,减持数量、减持比例、减持总金额均按照包
含买入误操作填写;
2、截至本公告日,股东王凤仙未进行股份减持;
3、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是股东润丰投资、王根九、王凤仙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
主决定,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以及公司未来的持续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润丰投资、王根九及王凤仙根据自身发展需求
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润丰投资、王根九及王凤仙将根据市场情况、
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择机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
数量、减持时间及减持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0 日
[2021-11-20] (688027)国盾量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1-080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收到公
司持股5%以上股东安徽润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丰投资”)及其一致行 动人出具的《关于集中竞价减持误操作触发短线交易的说明及致歉函》,其于减持计 划实施期间,因交易员误操作,进行了股票数量合计为1,600股的买入操作,构成短线 交易,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误操作的情况说明
1、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披露了《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润丰投资、王根九及王凤仙自2021年8月23日至2022年2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600,000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其中:
(1)润丰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方式,按市场价格,自2021年8月23日至2022年2月18日,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860,000股。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750%。
(2)王根九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方式,按市场价格,自2021年8月23日至2022年2月18日,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50,000股。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875%。
(3)王凤仙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方式,按市场价格,自2021年8月23日至2022年2月18日,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90,000股。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375%。
以上减持的股份均来源于IPO前取得的股票,且已于2021年7月12日起解除限售并上
市流通。
2、误操作情况
2021年11月18日,交易员将“卖出”误操作为“买入”,操作数量为1,600股,成交 价格 172.39 元/股,成交金额275,824.18元(以下简称“买入交易”)。
减持期间进行买入交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四十四条,构成短线交易。
二、 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应当归公司所有。减持期
间,润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买入公司股票1,600 股,成交价 172.39元/股,共计 卖出公司股票 239,070 股,平均成交价为173.31元/股,此次误操作的短线交易产生 收益1477.78元。润丰投资已将该部分收益转账至公司。
三、 润丰投资的致歉声明
润丰投资在减持期间进行的买入交易系交易员操作失误导致,不存在主观故意的
情况。润丰投资已深刻意识到本次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本次操作失误构成的短线交易 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润丰投资将吸取本次短 线交易事件的教训,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 的行为,审慎操作,严格遵守《证券法》的规定。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0日
[2021-11-16] (688027)国盾量子:国盾量子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1-078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 800 号创新产业园 D3 楼一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普通股股东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5,624,35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5,624,35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19.5304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19.5304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副董事长王兵先生主持。(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张军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824,354 100 0 0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 数 (%)
1 《关于签订专 276,354 100 0 0 0 0
利实施许可合
同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关联股东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1 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费林森、冉合庆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
[2021-10-29] (688027)国盾量子:国盾量子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1-076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产品销售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 72,206,300 元(含税);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卖方应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前,将货物交付到合同确定
的买方指定地点;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交易属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盾量子”)日常经营相关合同,若本购销合同
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本公司 2021 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
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产品销售合同的相对方中电信量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
信量子”)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
常经营活动,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
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合同签署及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对外披露了《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预计向中电信量子销售金额不超过 8000 万元的量子通信产品。
近日,公司与中电信量子签订了《合肥量子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采购合同》,由公司向中电信量子销售量子通信产品,合同总价 72,206,300 元。中电
信量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股 36%,公司董事长彭承志先生、总裁应勇先生担任中电信量子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电信量子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同签署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同时,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已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
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披露的《国盾量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 国 盾量子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国盾量子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本次合同签署事项属于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电信量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颍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6 日
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创新产业园一期 A3-812
经营范围:量子通信网络建设和运营服务;量子通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云平台服务;云应用基础软件服务;增值电信业务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通讯设备租赁及销售;网络设备租赁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2,550.1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 2,475.45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46.6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4.55 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电信量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股 36%,公司董事长彭承志先生、副董事长应勇先生担任中电信量子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电信量子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公司此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活动所需。公司将与交易对方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交易价格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考虑原料价格、技术复杂程度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定价。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主体:中电信量子科技有限公司(买方)、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卖方)
合同内容:买方同意向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用于买方确保合肥量子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的货物和服务。
合同价格:人民币 72,206,300 元(含税)。
支付方式: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原则和支付条款,按年分期支付。
生效时间: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违约责任:卖方逾期交货的,应按日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日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二)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双方在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后,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五、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信誉,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业务活动、经营发展的持续开展。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
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六、风险提示
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存在因不可抗力、工程变更、环境变化等不确定因素,有可能影响项目进度的风险。本公司将根据货物交付验收情况在本年度确认收入,并在以后年度陆续分期收款。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688027)国盾量子:国盾量子关于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1-075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或“公司”)拟
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以下简称“中科大”)签订壹份专利实施许可合
同,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许可公司使用“物理噪声源芯片 TRNG2016(布图
设计登记号:BS.205506305)”的集成电路布图专有权及名称为“高频时
钟抖动采样技术”的专有技术,许可期限两年,由公司向中国科学技术
大学支付成果转化金共计 50 万元,并根据产品销售毛利润的 30%作为专
利技术(专利申请技术)销售额提成。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公司
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彭承志先生、王兵先生、应勇先生回避
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近日,基于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预计将与中科大发生关联交易,签署壹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由中科大许可公司使用“物理噪声源芯片 TRNG2016(布图设计登记号:BS.205506305)”的集成电路布图专有权及名称为“高频时钟抖动采样技术”的专有技术,许可期限两年,由公司向中科大支付成果转化金共计50 万元,并根据产品销售毛利润的 30%作为专利技术(专利申请技术)销售额提成。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
效。
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中科大持有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0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科大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中科大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未达到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中科大持有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0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科大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 96 号
法定代表人:包信和
举办单位:中国科学院
开办资金:135351 万元人民币
登记管理机关: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宗旨和业务范围:培养高等学历理工人才,促进科技发展。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农学类学科高等专科和本科学历教育;理学、工学、管理学科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博士后培养相关科学研究;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报》出版。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甲方)拟与中科大(乙方)签署壹份专利(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合同,由中科大许可公司使用“物理噪声源芯片 TRNG2016(布图设计登记号:BS.205506305)”的集成电路布图专有权及名称为“高频时钟抖动采样技术”的专有技术,许可期限两年,由公司向中科大支付成果转化金共计 50 万元,并根据产品销售毛利润的 30%作为专利技术(专利申请技术)销售额提成。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上述专利(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合同定价系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合同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许可方:中科大
被许可方:国盾量子
2、专利的技术内容: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名称:物理噪声源芯片 TRNG2016(布图设计登记号:BS.205506305)
专有技术:高频时钟抖动采样技术
3、专利许可的方式与范围:
(1)上述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的许可方式是普通实施许可,许可期限 2 年;
(2)上述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的许可范围是在中国境内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的产品;使用其专利(专利申请技术)方法以及使用、销售依照该专利(专利申请技术)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3)未经许可方同意,被许可方不得擅自许可第三方实施该专利(专利申请技术)或者使用该技术秘密。
4、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费由成果转化金和销售额所得毛利分红二部分组成:
一次性支付 成果转化金? 50 万元,被许可方每 半年 向许可方支付由
所实施专利技术(专利申请技术)生产的产品销售毛利润的 30% 作为许可方专利技术(专利申请技术)销售额提成,销售毛利润的计算方式为: 销售毛利润=销售收入-制造成本-直接销售费用-税费 。
(2)被许可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后 30 日内将该项专利技术(或专利申
请技术)普通实施许可的成果转化金 ? 50 万元汇入许可方的开户行;被许可方按上述期限每半年将销售额提成汇入许可方开户行。
5、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许可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对于该专利技术(专利申请技术)拥有后续研发的自主权,后续研发所取得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著作权、技术秘密,归许可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所有,不提供给被许可方。
(2)如果技术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履行合同所完成新的技术成果或者在该专利技术(专利申请技术)成果基础上完成后续改进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和利益分享,由技术成果的完成者独立享有。
6、违约及索赔
对许可方:
(1)许可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拒不提供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及培训,被许可方有权要求许可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停止违约行为,被许可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许可方返还所获得的许可费余款。
对被许可方:
(1)被许可方未按时支付全部专利实施普通许可使用费的,且超过在 30 日内仍未履行支付,许可方有权解除合同,被许可方停止实施专利技术(专利申请技术),交还全部的技术资料,补交全部使用费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
(2)被许可方违反合同规定,扩大对被许可技术的许可范围,未经许可方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技术(专利申请技术)或者使用该技术秘密的,许可方有权要求被许可方停止侵害行为,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并有权解除合同。
(3)被许可方违反合同的保密义务,致使许可方的技术秘密泄露,许可方有权要求被许可方立即停止违约行为,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并有权解除合同。
(4)被许可方负有在合同有效期内维持专利权(专利申请权)有效的义务,依法缴纳专利登记费、年费、印花税等,并及时将缴费的收据复印件提交给许可方;因被许可方过失,或由于其它原因不缴纳专利年费而导致专利权终止的,许可方有权要求被许可方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并有权解除合同。
7、合同的生效、解除与终止
(1)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的有效期为 2 年。
(2)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生效后如无不可抗力,合同当事双方不履行合
同,合同即终止,有过错方按照合同上述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二)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是中国科学院所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在量子领域的研究开发处于领先地位,具备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签署专利(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行为,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和发展方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彭承志先生、王兵先生、应勇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对《关于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予以事前认可,一致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
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的 3 位监事的全票通过。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盾量子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国盾量子与中科大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688027)国盾量子:国盾量子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1-074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
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张爱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2 项议案,具体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
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
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
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盾 量子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本次与
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盾量子关于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688027)国盾量子:国盾量子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1-073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年 10月 28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1年 10月 21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彭承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到会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3 项议案,具体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盾量 子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签订1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由中国科学技术 大学许可公司使用“物理噪声源芯片 TRNG2016(布图设计登记号:BS.205506305)” 的集成电路布图专有权及名称为“高频时钟抖动采样技术”的专有技术,许可期限 两年,由公司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支付成果转化金共计 50 万元,并根据产品销售毛 利润的 30%作为专利技术(专利申请技术)销售额提成。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彭承志先生、王兵先
生、应勇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盾量 子关于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1 年 11月 15日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第
二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盾量子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7)。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10 月 29日
[2021-10-29] (688027)国盾量子:国盾量子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1-076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 800 号创新产业园 D3 楼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15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的 √
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
告已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潘建伟、彭承志、合肥琨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鞭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琨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027 国盾量子 2021/11/1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 9:00-17:00,以信函或邮件方式办理登
记的,须在 2021 年 11 月 12 日 17:00 前送达或到达公司指定邮箱:
guodun@quantum-info.com。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 800 号创新产业园 D3 楼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件
到达日应不迟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 17:0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
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 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 800 号创新产业园 D3 楼国盾量子
电话:0551-66185117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0-29] (688027)国盾量子: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5元
每股净资产: 20.397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9%
营业总收入: 4401.58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44亿元
[2021-10-09] (688027)国盾量子:国盾量子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1-072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法律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或“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山东量子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量科”)、安徽国盾
量子云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国盾”)、广东国盾量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东国盾”)、新疆国盾量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国
盾”)以及控股子公司山东国迅量子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国迅”)自
2021 年 7 月 3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获得政府补助款项人民币 346.10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单笔 10 万元以下,合并计入“其他”):
是否
序号 收款 项目内容 补助金额 类别 补助依据 发放主体 具有
单位 (万元) 可持
续性
关于组织申报 2021
1 国盾 研发补助 100.00 资产 年省重大专项项目 安徽省科学 否
量子 相关 的通知-皖科资秘 技术厅
【2021】36 号
《合肥高新区建设 合肥高新技
国盾 科技成果转化奖 收益 世界一流高科技园 术产业开发
2 量子 励 35.18 相关 区若干政策措施》 区科学技术 否
(合高管〔2020〕 局
62 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 合肥高新技
国盾 软件产品增值税 收益 总局《关于软件产 术产业开发
3 量子 退税 14.79 相关 品增值税政策的通 区国家税务 是
知 》 ( 财 税 局
[2011]100 号)
山东 收益 济高管办法【2019】 济南市高新
4 量科 政策奖励资金 10.00 相关 1 号 区齐鲁软件 否
园发展中心
5 山东 研发补助 15.00 收益 济科计[2020]38 号 山东省科学 否
量科 相关 技术厅
宿州市高新
技术产业开
6 安徽 税收扶持奖励 18.44 收益 项目协议 发区管理委 否
国盾 相关 员会会发展
改革和科技
经济部
7 广东 研发补助 30.00 收益 穗财教[2021]14 号 广州市科学 否
国盾 相关 文件 技术局
山东 增值税期末留底 收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济南市高新
8 国迅 退税 76.25 相关 海关总署 (2019) 技术产业开 否
39 号 发区税务局
9 其他 46.44 收益 — — 否
相关
总计 346.10 / / / /
注:以上补助资金均已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
并划分补助类型。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损益的影 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9 日
[2021-09-25] (688027)国盾量子:国盾量子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1-069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彭承志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到会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1 项议案,具体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上海国盾量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浙江国盾量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合同金额不超过 617.34 万元的量子通信产品。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盾量子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9 月 25日
[2021-09-25] (688027)国盾量子:国盾量子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1-070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张爱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1 项议案,具体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本次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盾量子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25 日
[2021-09-25] (688027)国盾量子:国盾量子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1-071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或“公司”)全
资子公司上海国盾量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盾”)近期
拟与浙江国盾量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电力”)签订一份
销售合同,向其销售合同金额预计为 617.34 万元的量子通信产品。自此
往前追溯 12 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量子
通信产品的金额累计为 683.51 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部分的关联交
易金额)。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
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近日,因日常销售活动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国盾拟与国盾电力签订一份销售合同,向其销售合同金额预计为 617.34 万元的量子通信产品。
自此往前追溯 12 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量子通信产品的金额累计为 683.51 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部分的关联交易金额)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国盾电力及其他关联方(剔除公司已履行过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国盾量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万生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6 月 1 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白沙泉 150 号 102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量子计算技术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电子专用设备服务;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机械设备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由于国盾电力成立不足一年,故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国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 100%;国盾电力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股 4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国盾与国盾电力存在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因日常销售活动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国盾拟与国盾电力签订一份销售合同,向其销售合同金额预计为 617.34 万元的量子通信产品。自此往前追溯 12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量子通信产品的金额累计为 683.51 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部分的关联交易金额)。该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7.2.2 条中规定的日常关联交易,并符合7.2.7 条中规定的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按照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公司此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活动所需。公司将与交易对方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交易价格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考虑原料价格、技术复杂程度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定价。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主体:浙江国盾量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甲方)、上海国盾量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乙方)
合同内容:乙方向甲方销售量子通信相关产品
支付方式: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
生效时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违约责任:逾期交付或逾期支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国盾电力定位是推动量子技术在电力领域的应用和研究,促进量子技术成果转化,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进一步加快推动量子技术实用化产业化发展。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双方在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后,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六、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信誉,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业务活动、经营发展的持续开展。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对《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予以事前认可,一致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的 3 位监事的全票通过。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盾量子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国盾量子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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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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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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