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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1] (603808)歌力思: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授予日:2021年12月10日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1,300万份
●股票期权授予人数:6人
●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期:2022年1月19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次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本次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有关文件。
2、2021 年 11 月 10 日至 11 月 19 日,公司在内部 OA 系统对本次计划拟激励对象
任何异议。2021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及核查情况的公告》。
3、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2021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12 月 10 日,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2021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 2021 年股票期权的公告》《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等有关文件。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10 日
2、授予数量:1,300 万份,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36,909.29 万股的 3.52%
3、授予人数:6 人
4、行权价格:15.12 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有效期:自股票期权登记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9 年。
(2)等待期: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 2 个等待期分别为自股票期权登记日起 7 年和 8 年。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可行权日:股票期权自等待期满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登记日起7年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
期权登记日起8年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第二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登记日起8年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
期权登记日起9年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4)考核条件:行权期内,除需满足上述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外,仍需满足以下考核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权的股票期权共涉及 2 个行权考核期,对各考核期内公司的业绩完成度进行考核,根据该指标在各考核期内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股票期权行权比例。各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及股票期权行权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行权期 1、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7.0 亿元(含 7.0 亿元);
2、2022 年至 2025 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22.1 亿元(含 22.1 亿元)。
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行权期 1、2026 年净利润不低于 8.2 亿元(含 8.2 亿元);
2、2022 年至 2026 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30.3 亿元(含 30.3 亿元)。
注:①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可能发生的商誉减值、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发生和承担的费用金额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②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③上述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含本数),则公司层面的股票期权行权比例为 100%。
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 90%(含本数),则公司层面的股票期权行权比例为 50%。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 9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提前行权业绩考核要求
如满足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之后,即公司 2026 年净利润达到 8.2
亿元(含 8.2 亿元),或 2022 年至 2026 年累计净利润达到 30.3 亿元(含 30.3 亿元),
若公司当年度净利润达到 12.0 亿元(含 12.0 亿元),可在达到净利润 12.0 亿元(含 12.0
亿元)的当年度提前行权,具体行权时间届时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员工采用年度 KPI 绩效管理方法进行目标考核,激励对象当年 KPI 考核目标
为个人挑战目标。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成率×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根据个人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情况确定实际行权的权益数量,不能行权的部分由公司注销。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数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刘树祥 非独立董事、副总经 216.67 16.67% 0.59%
理、财务负责人
付刚 副总经理 216.67 16.67% 0.59%
核心管理人员(4 人) 866.67 66.67% 2.34%
合计(6 人) 1,300 100% 3.5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期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次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次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登记完成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股票期权名称:歌力思期权
2、股票期权代码(两个行权期):1000000025、1000000026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2年1月19日
4、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1,300万份
5、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6人
四、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员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内容一致,未发生变化。
五、本次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进行分期确认。
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12月10日,根据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激励成本。经测算,
本激励计划激励成本合计为6,279.00万元,2021年至2029年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 影响如下表所示:
股票期权 需摊销的 2021 年 202
[2022-01-07] (603808)歌力思: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36,577,267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12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13 号)核准,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6,577,267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将于限售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完成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公司股份总数
由 332,515,611 股变更为 369,092,878 股。
上述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本次发行的全部发行对象,该等股东均承诺
其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不存在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无上市特别承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对公司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
其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公
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
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36,577,267 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12 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1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丰收 3 7,575,757 2.05% 7,575,757 0
号私募基金
2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81,818 0.86% 3,181,818 0
3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景泰丰 3,030,303 0.82% 3,030,303 0
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84,848 0.67% 2,484,848 0
5 深圳东方港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东 2,274,242 0.62% 2,274,242 0
方港湾价值投资 2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6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险 2 2,272,727 0.62% 2,272,727 0
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72,727 0.62% 2,272,727 0
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21,212 0.57% 2,121,212 0
9 余献立 1,893,939 0.51% 1,893,939 0
10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绅二 1,818,181 0.49% 1,818,181 0
十七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11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90,909 0.43% 1,590,909 0
12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 1,515,151 0.41% 1,515,151 0
聚映山红 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 深圳思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思为新动力 1,515,151 0.41% 1,515,151 0
私募投资基金
14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1,515,151 0.41% 1,515,151 0
15 陈尔佳 1,515,151 0.41% 1,515,151 0
合计 36,577,267 9.91% 36,577,267 0
六、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4,393,939 -4,393,939 0
有限售条件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3,409,090 -3,409,090 0
的流通股份 3、其他 28,774,238 -28,774,238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36,577,267 -36,577,267 0
无限售条件 A 股 332,515,611 36,577,267 369,092,878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332,515,611 36,577,267 369,092,878
股份总额 369,092,878 0 369,092,878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
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2021-12-29] (603808)歌力思: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1-068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 29 号天安数码城创
新科技广场 A 座 19 楼 1 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07,649,66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6.26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夏国新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6 人,董事胡咏梅女士因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丁天鹏先生因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王薇女士出席会议;公司全部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207,324,465 99.84 0 0 325,200 0.16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 票数 (%) 票数 (%)
关于续聘2021
1 年度审计机构 2,732,451 89.36 0 0 325,200 10.64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所审议的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武嘉欣、刘洪羽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二)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11] (603808)歌力思: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1-065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21年12月10日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1,300万份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价格:15.12元/份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1 月 9 日,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本次计划”)有关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文件。
2、2021 年 11 月 10 日至 11 月 19 日,公司在内部 OA 系统对本次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与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
任何异议。2021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及核查情况的公告》。
3、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2021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12 月 10 日,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权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权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任一授权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权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本次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任一情
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10 日为授予日,
向 6 名激励对象共授予 1,30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5.12 元/股。
(三)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10 日
2、授予数量:1,300 万份,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36,909.29 万股的 3.52%
3、授予人数:6 人
4、行权价格:15.12 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有效期:自股票期权登记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9 年。
(2)等待期: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 2 个等待期分别为自股票期权登记日起 7 年和 8 年。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可行权日:股票期权自等待期满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登记日起7年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
期权登记日起8年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第二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登记日起8年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
期权登记日起9年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4)考核条件:行权期内,除需满足上述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外,仍需满足以下考核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权的股票期权共涉及 2 个行权考核期,对各考核期内公司的业绩完成度进行考核,根据该指标在各考核期内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股票期权行权比例。各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及股票期权行权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行权期 1、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7.0 亿元(含 7.0 亿元);
2、2022 年至 2025 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22.1 亿元(含 22.1 亿元)。
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行权期 1、2026 年净利润不低于 8.2 亿元(含 8.2 亿元);
2、2022 年至 2026 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30.3 亿元(含 30.3 亿元)。
注:①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可能发生的商誉减值、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发生和承担的费用金额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②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③上述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含本数),则公司层面的股票期权行权比例为 100%。
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 90%(含本数),则公司层面的股票期权行权比例为 50%。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 9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提前行权业绩考核要求
如满足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之后,即公司 2026 年净利润达到 8.2
亿元(含 8.2 亿元),或 2022 年至 2026 年累计净利润达到 30.3 亿元(含 30.3 亿元),
若公司当年度净利润达到 12.0 亿元(含 12.0 亿元),可在达到净利润 12.0 亿元(含 12.0
亿元)的当年度提前行权,具体行权时间届时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员工采用年度 KPI 绩效管理方法进行目标考核,激励对象当年 KPI 考核目标
为个人挑战目标。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成率×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根据个人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情况确定实际行权的权益数量,不能行权的部分由公司注销。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数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刘树祥 非独立董事、副总经 216.67 16.67% 0.59%
理、财务负责人
付刚 副总经理 216.67 16.67% 0.59%
核心管理人员(4 人) 866.67 66.67% 2.34%
合计(6 人) 1,300 100% 3.5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期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次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次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次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和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
[2021-12-11] (603808)歌力思: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1-066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容诚为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已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事项。经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评价及提议,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为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
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容诚共有合伙人 132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018
人,其中 4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经审计的 2020 年度收入总额为 187,578.73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63,126.3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73,610.92 万元。
容诚共承担 274 家上市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31,843.3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1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9 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
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上述情形对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欧昌献,200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顺络电子、木林森、古井贡酒等 10 家 A 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春媛,202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新荣,200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开润股份、江河创建、悦康药业等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欧昌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春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新荣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
容诚及上述人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处罚措施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产生重大影响。
(三)审计收费
本期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10 万元。
二、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进行了事前审查,对容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容诚具备良好的执业资格和履职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并已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 2021年度审计工作需求。本次续聘容诚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总体审计需要,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容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本次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
[2021-12-11] (603808)歌力思: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1-064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临
时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下午 14:30 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 29 号天
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 A 座 19 楼 1 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
相关材料已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
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涂丽萍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授予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及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激励计划的授权日设定亦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股票期权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
[2021-12-11] (603808)歌力思: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1-063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上午 10:30 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 29 号
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 A 座 19 楼 1 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1年12月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 7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国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
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12
月 10 日为授予日,向 6 名激励对象共授予 1,300 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刘树祥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星期二)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
[2021-12-11] (603808)歌力思: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1-067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
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28 日 14 点 5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 29 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 A
座 19 楼 1 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27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
投票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7 日 15:00 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 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
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第 1 项议案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公司采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说明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下午15时至2021
年 12 月 28 日下午 15 时。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
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在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网址同上),点击右上角“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沪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 8 位数字校验号码;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简称“中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 1.00 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 8 位校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设置的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络服务功能。
3、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管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4、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808 歌力思 2021/12/2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 29 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 座 19 楼证券法务部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i.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ii.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iii.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iv.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
3、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 29 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 A座 19 楼证券法务部
4、邮政编码:518048
5、会议联系人:徐永情
6、电话:0755-83438860
7、邮箱:zqfw@ellassay.com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1-29] (603808)歌力思:关于参加2021深圳辖区“沟通传递价值,交流创造良好生态”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简称:歌力思 证券代码:603808 公告编号:2021-062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 2021 深圳辖区“沟通传递价值,交流创造良 好生态”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深圳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沟通传递价值,交流创造良好生态”——2021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 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14:00至17:00。
届时公司的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薇女士将通过网络文字交流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9 日
[2021-11-26] (603808)歌力思: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1-060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 29 号天安数码城创
新科技广场 A 座 19 楼 1 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09,941,70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6.88
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夏国新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3 人,董事胡咏梅女士及独立董事周小雄先生、柳
木华先生、杨金纯先生因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丁天鹏先生因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王薇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206,696,307 98.45 3,245,397 1.55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206,696,307 98.45 3,245,397 1.55 0 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206,696,307 98.45 3,245,397 1.55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 票数 (%) 票数 (%)
关于《深圳歌力
思服饰股份有限
1 公司2021年股票 2,104,293 39.33 3,245,397 60.67 0 0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关于《深圳歌力
思服饰股份有限
2 公司2021年股票 2,104,293 39.33 3,245,397 60.67 0 0
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 考 核 管 理 办
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
3 理2021年股票期 2,104,293 39.33 3,245,397 60.67 0 0
权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所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武嘉欣、刘洪羽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1-20] (603808)歌力思: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及核查情况的公告
证券简称:歌力思 证券代码:603808 公告编号:2021-059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公示及核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歌力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歌力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在公司 OA 系统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
示,公示期间为 2021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9 日,共计十天。截至公示
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计划拟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监事会核查了本次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在公司的任职情况等,结合本次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和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并对公司经营业绩、未来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下述任一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6、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计划的公示情况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0 日
[2021-11-10] (603808)歌力思: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1-057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
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1 月 2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 29 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 A
座 19 楼 1 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24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
投票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24 日 15:00 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 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 √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 √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 √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 1 至 3 项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上述第 1 至 3 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第 1 至 3 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公司采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说明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下午15时至2021
年 11 月 25 日下午 15 时。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
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在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中国
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网址同上),点击右上角“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沪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 8 位数字校验号码;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简称“中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 1.00 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 8 位校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设置的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络服务功能。
3、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管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4、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808 歌力思 2021/11/1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24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 29 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 座 19 楼证券法务部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i.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ii.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iii.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iv.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
3、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 29 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 A座 19 楼证券法务部
4、邮政编码:518048
5、会议联系人:徐永情
6、电话:0755-83438860
7、邮箱:zqfw@ellassay.com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2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
3
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1-10] (603808)歌力思: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简称:歌力思 证券代码:603808 公告编号:2021-058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4 日(上
午 10:00-12:00、下午 14:0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力思”或“公司”)独立董事周小
雄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
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周小雄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小雄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并对《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均已投同意票。具体意见如下:
1、《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拟定、审议流程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授权安排、行权安排(包括授权额度、授权日期、行权价格、等待期、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6、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7、公司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周小雄先生经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独立董事周小雄先生同意公司实施该激励计划,并同意将《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1 月 25 日 14 点 30 分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24 日下午 15:00 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
下午 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 29 号天安数码城
创新科技广场 A 座 19 楼 1 号会议室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 √
1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 √
2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 √
3 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19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24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法务部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 2 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
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 29 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 A 座 19
楼
收件人: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邮编:518048
电话:0755—83438860
传真:0755—83433951
邮箱:zqfw@ellassay.com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周小雄
2021 年 11 月 10 日
附件: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公告》《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小雄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一 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
[2021-11-10] (603808)歌力思: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1-055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
时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下午 14:30 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 29 号天
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 A 座 19 楼 1 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
相关材料已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
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涂丽萍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实<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认真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10] (603808)歌力思: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1-054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上午 10:30 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 29 号
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 A 座 19 楼 1 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1年11月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 7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国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刘树祥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拟定的《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刘树祥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权股票期权并办理授权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2021年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制定修改《公司章程》方案、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相关事宜,终止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刘树祥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星期四)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0-30] (603808)歌力思: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1-048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
时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上午 10:30 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 29 号天
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 A 座 19 楼 1 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 7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国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包含本数),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关联自然人胡咏梅女士租赁房产以满足公司经营需求,租赁房产
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创新科技广场 A 栋 1304,建筑面积为 480.66 平方米,租赁期
限为 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共计 2 年,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60,082.50 元。
董事夏国新先生、胡咏梅女士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徐永情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30] (603808)歌力思: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1-049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临
时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下午 14:30 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 29 号天
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 A 座 19 楼 1 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
相关材料已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
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公司监事涂丽萍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现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含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向关联人租赁房产以满足经营需求,租赁价格公允、合理,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产生依赖,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涂丽萍女士(简历见本公告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附:涂丽萍女士简历
涂丽萍,女,198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监事、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行政主管。
截至目前,涂丽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涂丽萍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会主席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1-10-30] (603808)歌力思: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72元
每股净资产: 7.582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24%
营业总收入: 16.7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44亿元
[2021-10-26] (603808)歌力思: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1-047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0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 29 号天安数码城创
新科技广场 A 座 19 楼 1 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08,650,40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6.53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夏国新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3 人,董事胡咏梅女士及独立董事周小雄先生、柳
木华先生、杨金纯先生因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王薇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207,820,949 99.60 329,054 0.16 500,400 0.24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所审议的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武嘉欣、付青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二)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09] (603808)歌力思: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1-043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临
时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上午 10:30 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 29 号天
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 A 座 19 楼 1 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
相关材料已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
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欧伯炼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涂丽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9 日
[2021-10-09] (603808)歌力思: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1-044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欧伯炼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欧伯炼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供应链管理中心总监职务。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欧伯炼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现有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补选监事,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前,欧伯炼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监事职责。
欧伯炼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欧伯炼先生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顺利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涂丽萍女士(简历见本公告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9 日
附件:涂丽萍女士简历
涂丽萍,女,198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
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行政主管。
截至目前,涂丽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涂丽萍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1-10-09] (603808)歌力思: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1-045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
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0 月 2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 29 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 A
座 19 楼 1 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0 月 24 日
至 2021 年 10 月 25 日
投票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24 日 15:00 至 2021 年 10 月 25 日 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公司采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网络投票系统,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
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
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说明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4 日下午 15 时
至 2021 年 10 月 25 日下午 15 时。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
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
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
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中
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网址同上),点击右上角“注册”,填写姓
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沪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
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
一个 8 位数字校验号码;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
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简称“中
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 1.00 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 8 位校
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设置的
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并可将与该深
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
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络服务功能。
3、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管
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结算网
络服务功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至网
上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
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
录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业务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4、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808 歌力思 2021/10/2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时间:2021 年 10 月 2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 29 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 座 19 楼证券法务部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i.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ii.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iii.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iv.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
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
3、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 29 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
A 座 19 楼证券法务部
4、邮政编码:518048
5、会议联系人:徐永情
6、电话:0755-83438860
7、邮箱:zqfw@ellassay.com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9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1
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0-08] (603808)歌力思:关于参股公司上海百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调整回购权安排及设置差异化表决权安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1-042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上海百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调整回购权安排及设置差异化表决权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内容概述: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歌力思”)参股公司上海百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秋网络”)将调整其 A 轮交易中的回购权安排,取消歌力思就百秋网络 A 轮交易承担的回购义务,完成后,歌力思将对百秋网络的股权不再承担任何回购义务。同时,百秋网络将设置差异化表决权安排,歌力思实际持有百秋网络的股权比例及对应享有的财务收益比例不受此安排影响。
风险提示:本次事项存在多个相关方,事项成功有赖于各方履约及密切合作,能否最终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履行程序: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参股公司上海百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调整回购权安排及设置差异化表决权安排的议案》,同意百秋网络调整其 A 轮交易中的回购权安排,取消公司就百秋网络 A 轮交易承担的回购义务,同时设置差异化表决权安排。同日,公司与百秋网络等各方签署了《有关上海百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以下简称
“《股东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歌力思与百秋网络的过往交易情况
(一)2016 年歌力思收购并控股百秋网络
2016 年,以人民币 3.7 亿元作为对百秋网络的整体估值,公司以人民币
27,750 万元的价格自刘志成、胡少群、赵玲、邱玉洪处合计收购了百秋网络 75%
的股权,成为了百秋网络的控股股东。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百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75%的股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16 年 8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交易完成后,百秋网络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人民币/万元)
1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75.0000 75.0000%
2 刘志成 18.1350 18.1350%
3 胡少群 5.1150 5.1150%
4 赵 玲 1.2500 1.2500%
5 邱玉洪 0.5000 0.5000%
合计 100.0000 100.0000%
(二)2019 年歌力思出售部分百秋网络股权,百秋网络变为公司参股公司
2019 年 12 月 12 日,歌力思与刘志成、胡少群、赵玲、邱玉洪、上海百秋帕
特尼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员工持股平台”)、红杉璟睿(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杉”)、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解百”)、宁波保税区峰上观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峰尚”)、深圳市智诚东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诚”)、上海爱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A 轮投资人”)在上海签署了《有关上海百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暨股权转让协议》及一揽子协议,约定:(1)刘志成、胡少群、赵玲、邱玉洪及员工持股平台以人民币
16.279 万元认购百秋网络人民币 16.279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折算对应 A 轮交易
后百秋网络的 14%股权。(2)红杉以人民币 15,000 万元认购百秋网络人民币16.6113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折算对应 A 轮交易后百秋网络的 12.5%股权。(3)A 轮投资人以人民币 34,430 万元为对价向歌力思购买其持有的百秋网络注册资本共计人民币 38.1229 万元及其附有的全部权利及义务,折算对应 A 轮交易后百秋网络的 28.69%股权(以下合并简称“A 轮交易”)。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 2020 年 2 月 5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 A 轮交易完成后,百秋网络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百秋网络股权结构变更为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人民币/元)
1 上海百秋帕特尼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39,535 10.50%
2 刘志成 198,255 14.92%
3 胡少群 55,814 4.20%
4 赵玲 13,721 1.03%
5 邱玉洪 5,465 0.41%
6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368,771 27.75%
7 红杉璟睿(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68,771 27.75%
8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6,424 5.00%
9 宁波保税区峰上观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5,354 4.17%
10 深圳市智诚东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4,283 3.33%
11 上海爱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510 0.94%
合计 1,328,903 100.00%
二、百秋网络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百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成立日期:2010 年 9 月 16 日
4、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叶城路 1288 号 6 幢 J681 室
5、法定代表人:刘志成
6、注册资本:人民币 132.8903 万元
7、经营范围:从事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服装服饰、日用百货、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
(二)业务情况
百秋网络成立于 2010 年,是一家全渠道运营服务商,业务渠道涵盖线上与
线下品牌运营。百秋网络旗下子公司专注于美和时尚的垂直领域,业务范围覆盖高端服饰、皮具配饰、珠宝腕表、箱包、鞋履、美妆等品类,为品牌提供从品牌咨询、数字营销、全渠道店铺运营、IT 解决方案、仓储物流到高端客服的全链路、全渠道一站式服务。
(三)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18 年末 2019 年末 2020 年末 2021 年 6 月底
总资产 16,500 23,221 57,046 71,471
净资产 13,149 16,280 45,977 58,098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21,988 35,748 63,545 45,139
净利润 6,005 6,709 11,586 8,560
注:2018-2020 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1 年 1-6 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股权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百秋网络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28,903 元,各股东出
资及持股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人民币/元)
1 上海百秋帕特尼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39,535 10.50%
2 刘志成 198,255 14.92%
3 胡少群 55,814 4.20%
4 赵玲 13,721 1.03%
5 邱玉洪
[2021-09-23] (603808)歌力思: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1-041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 29 号天安数码城创
新科技广场 A 座 19 楼 1 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12,095,37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7.46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夏国新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6 人,独立董事周小雄先生、柳木华先生、杨金纯
先生因疫情防控要求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董事胡咏梅女士因工作
安排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丁天鹏先生、职工代表监事王绍华女士
因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王薇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12,095,376 100.00 0 0.00 0 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12,095,376 100.00 0 0.00 0 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12,095,376 100.00 0 0.00 0 0.00
4.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4.01、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12,095,376 100.00 0 0.00 0 0.00
4.02、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12,095,376 100.00 0 0.00 0 0.00
4.03、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12,095,376 100.00 0 0.00 0 0.00
4.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及品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12,095,376 100.00 0 0.00 0 0.00
4.05、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12,095,376 100.00 0 0.00 0 0.00
4.06、议案名称: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12,095,376 100.00 0 0.00 0 0.00
4.07、议案名称:还本付息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12,095,376 100.00 0 0.00 0 0.00
4.08、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12,095,376 100.00 0 0.00 0 0.00
4.09、议案名称: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12,095,376 100.00 0 0.00 0 0.00
4.10、议案名称:担保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12,095,376 100.00 0 0.00 0 0.00
4.11、议案名称: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12,095,376 100.00 0 0.00 0 0.00
4.12、议案名称: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12,095,376 100.00 0 0.00 0 0.00
4.13、议案名称:上市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12,095,376 100.00 0 0.00 0 0.00
4.14、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12,095,376 100.00 0 0.00 0 0.00
5、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本次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12,095,376 100.00 0 0.00 0 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2021-09-18] (603808)歌力思: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1-040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歌力思”)于 2021年 9 月 2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2713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8 日披露拟终止 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VIVIENNE TAM 品牌营销渠道建设项目”并将剩余 1.12 亿元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拟延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IRO品牌营销渠道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日期至 2021 年 4 月,目前,上述两个项目建设进度分别为 8.86%、17.34%。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进一步说明并补充披露有关信息。公司现对《工作函》相关问题回复和补充披露如下:
一、公告披露,此次拟终止募投项目“VIVIENNE TAM 品牌营销渠道建设
项目”的主要原因为,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继续实施该项目的成本较高,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请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立项论证及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募投项目进展可行性发生变化的具体时点,以及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回复:
(一)结合募投项目的立项论证及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募投项目进展可行性发生变化的具体时点
1、VIVIENNE TAM 品牌营销渠道建设项目经过了审慎论证
2017 年,公司展开内部调查与研究,初步形成对美国设计师品牌 VIVIENNETAM 的投资意向。经公司董事长决定,公司以自有资金 3,700 万元人民币收购
薇薇安谭时装(深圳)有限公司 75%股权,并于 2017 年 8 月 8 日签署了股权收
购协议。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薇薇安谭时装(深圳)有限公司 75%股权,从而拥有 VIVIENNE TAM 品牌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所有权。
2018 年 4 月,为支持 VIVIENNE TAM 品牌在中国大陆地区业务的布局和发
展,公司考虑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品牌建设。公司聘请了中国纺织建设规划院就 VIVIENNE TAM 品牌营销渠道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并出具了《歌力思 VIVIENNE TAM 品牌营销渠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建设规模和方案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调研及分析,认为公司具备建设 VIVIENNE TAM 品牌营销渠道建设项目的基础和能力,同时对该项目建设可能面临的店铺可获得性风险、同业竞争风险、市场变化风险、库存占用风险等风
险因素进行了充分评估并提出了对应的解决措施。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用于 VIVIENNE TAM 品牌营销渠道建设,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 VIVIENNE TAM 品牌营销渠道建设项目经过了充分论证及
审慎决策,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在当时的背景下具有可行性。
2、VIVIENNE TAM 品牌营销渠道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和可行性发生变化的
时点
2017 年,公司取得 VIVIENNE TAM 品牌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所有权后,着手
推动该品牌业务在中国大陆地区的落地。公司积极筹备前期相关工作,当年度VIVIENNE TAM 品牌未正式开展运营。
2018 年,VIVIENNE TAM 品牌逐步入驻深圳湾万象城、北京老佛爷、上海
八佰伴等国内一线城市的核心商场,当年终端店铺总数为 13 家,共实现营业收入 986.78 万元,净利润亏损 1,555.90 万元。
2019 年,公司对 VIVIENNE TAM 品牌的终端店铺进行全面复盘,更加注重
提升单店效益,当年关闭了沈阳中兴店,新开了北京国贸店,并通过加强宣传等
方式着力提高 VIVIENNE TAM 品牌的知名度。截至 2019 年末,该品牌终端店
铺数量仍为 13 家,当年度共实现营业收入 2,044.33 万元,净利润亏损 2,810.47
万元。
2020 年,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受各种经济和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VIVIENNE TAM 品牌终端店铺运营受较大冲击,且由于该品牌终端店铺均位于国内一、二线城市的核心黄金商圈,店铺运营成本较高,导致店铺盈利难度进一
步加大。当年度 VIVIENNE TAM 品牌共实现营业收入 3,563.61 万元,净利润亏
损约 4,803.65 万元。为了及时止损,维持品牌整体的经营质量,公司逐步关闭了该品牌效益较低的门店。同时,该品牌开店计划及建设进度也相应延缓。
综上所述,2018 年,公司正式将该品牌引入国内消费市场;2019 年,公司对其适时调整经营思路;2020 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该品牌终端店铺亏损较大并逐步关闭,募投项目建设进程搁置。但公司认为,服装品牌的市场培育期较长,两至三年属正常现象,且考虑因疫情引发的市场、经济环境变化系偶发性因素,品牌的后续发展规划还需进一步观察决定。
2021 年,公司紧密跟踪行业复苏趋势及经济发展形势,密切关注和寻求项目重启机会。但由于该品牌前期实际运营效果不理想,特别是受疫情影响后,门店的经营表现不及预期,亏损进一步扩大,店铺在商场的排名不算理想,导致再次获得优质的店铺资源存在较大难度。2021 年上半年度,VIVIENNE TAM 品牌营业收入亏损 10.97 万元,净利润亏损 7.27 万元。同时,公司综合该品牌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市场反馈,认为该品牌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知名度及市场接受度受限,品牌培育效果不甚理想。因此,公司审慎评估后认为,VIVIENNE TAM 品牌营销渠道建设项目所面临的市场变化、店铺资源获得等风险已超出《歌力思VIVIENNE TAM 品牌营销渠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预判程度,原《歌力思VIVIENNE TAM 品牌营销渠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风险应对措施已无法应对该项目目前面临的风险,该项目的可行性发生了重大变化。公司本着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决定终止该募投项目,预计今后将不再投入募集资金用于开设 VIVIENNE TAM 品牌终端店铺。
(二)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1、继续推进 VIVIENNE TAM 品牌营销渠道建设项目存在一定风险和难度
如前文所述,VIVIENNE TAM 品牌营销渠道建设项目可行性发生了变化。公司认为若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建设成本较高,且经过三年的培育后,该品牌在中国大陆市场的接受度仍较低,未来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及最大限度发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经审慎评估,公司决定终止VIVIENNE TAM 品牌营销渠道建设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约 11,160.27 万元(含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预计今后将不再投入募集资金用于开设 VIVIENNE TAM 品牌终端店铺。
2、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VIVIENNE TAM 品牌营销渠道建设项目投资进度较慢,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仅用于购买部分收益率较低的理财产品,资金使用效率较低。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效益。同时,近年来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较大,若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有助于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终止 VIVIENNE TAM 品牌营销渠道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流,有助于公司集中资源发展优势品牌
截至目前,公司旗下品牌主要包括:中国高端时装品牌 ELLASSAY、德国高端女装品牌 Laurèl、美国轻奢潮流品牌 Ed Hardy、法国设计师品牌 IRO、英国当代时尚品牌 self-portrait。2021 年半年度,公司各主要品牌收入情况如下:
品牌名称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
(万元) 同期增减(%)
ELLASSAY 46,974.72 23.45
Laurèl 10,837.59 114.04
Ed Hardy 及 Ed Hardy X 14,648.94 50.28
IRO 28,637.59 26.53
self-portrait 7,449.91 3707.50
合计 108,548.75 41.16
上述品牌均处发展期,适当加大对这些品牌的资金投入,有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更有效地发挥各品牌的协同效应,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及整体经营质量。
综上所述,公司决定终止 VIVIENNE TAM 品牌营销渠道建设项目并将剩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成为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端时装品牌集团”的战略目标。
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VIVIENNE TAM 品牌营销渠道建设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的客观需要做出的,主要系品牌效益未达预期所致,继续推进存在一定的风险和难度,终止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募集资金收益,符合提升公司整体利益的目的,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
二、公告披露,公司于 2018 年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营运管理
中心扩建项目“部分变更为“VIVIENNE TAM 品牌营销渠道建设项目”和“IRO品牌营销渠
[2021-09-11] (603808)歌力思: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1-039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延期后的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22 日
一、原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 年 9 月 14 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808 歌力思 2021/9/9
二、股东大会延期原因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编号:2021-038),拟定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深圳歌
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2713号,以下简称“《工作函》”),要求就“VIVIENNE TAM 品牌营销渠道建设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IRO 品牌营销渠道建设项目”延期有关事项
进行补充说明。由于公司尚需时间完成上述《工作函》的回复工作,公司决定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及审议事项不变,此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延期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延期后的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9 月 22 日15 点 30 分
2. 延期后的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21 日
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
投票时间为:2021 年 9 月 21 日 15:00 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 15:00
3. 延期召开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其他相关事项参照公司 2021 年 8 月
28 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四、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
3、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 29 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 A座 19 楼证券法务部
4、邮政编码:518048
5、会议联系人:徐永情
6、电话:0755-83438860
7、邮箱:zqfw@ellassay.com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1 日
[2021-08-28] (603808)歌力思: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1-038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
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9 月 14 日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 29 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 A
座 19 楼 1 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13 日
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
投票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3 日 15:00 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 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
序号 议案名称 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
动资金的议案
2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 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4.01 发行规模 √
4.02 发行对象 √
4.03 发行方式 √
4.04 债券期限及品种 √
4.05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
4.06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
4.07 还本付息方式 √
4.08 募集资金用途 √
4.09 承销方式 √
4.10 担保安排 √
4.11 偿债保障措施 √
4.12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
4.13 上市安排 √
4.14 决议有效期 √
5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本 √
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
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 2 至 5 项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第 2 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 1 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公司采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网
络投票系统,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
股东可通过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
网络投票事项说明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3 日下午 15 时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下午 15 时。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
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
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
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中
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网址同上),点击右上角“注册”,填写姓
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沪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
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
一个 8 位数字校验号码;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
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简称“中
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 1.00 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 8 位校
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设置的
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并可将与该深
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
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络服务功能。
3、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管
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结算网
络服务功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至网
上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
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
录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业务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4、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808 歌力思 2021/9/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 29 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
广场 A 座 19 楼证券法务部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
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i.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ii.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
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iii.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iv.法人股东授
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
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
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
3、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 29 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
A 座 19 楼证券法务部
4、邮政编码:518048
5、会议联系人:徐永情
6、电话:0755-83438860
7、邮箱:zqfw@ellassay.com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9 月 14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2021-08-28] (603808)歌力思: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1-031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
时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下午 14:30 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 29 号天
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 A 座 19 楼 1 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
相关材料已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
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欧伯炼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现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二)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反映了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披露或披露不完整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严格遵循有关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该事项的表决和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公司本次结项或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同意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2021-08-28] (603808)歌力思: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1-030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
时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上午 10:30 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 29 号天
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 A 座 19 楼 1 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 7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国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二)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IRO 品牌营销渠道建设”
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4 年 4 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运管理中心扩建”项
目结项、“VIVIENNE TAM 品牌营销渠道建设”项目终止,并将前述项目结项
或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约 11,183.39 万元(含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
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
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
权人士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的相关公告。
(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有关事宜。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的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3,251.5611 万元。 36,909.2878 万元。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33,251.5611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36,909.2878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
件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并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认为公司符
合现行的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条件,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
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的公司
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债券”)。
本次发行的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具体发行
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
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发行对象
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可以一次发行完毕,也可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如涉及)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债券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
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债券的具体品种及期限构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用途。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或到期未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停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与发行本次债券相关的公司主要负责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是否涉及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上市安排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债券上市交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接受本次债券注册之日起 24 个月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有序、高效地推进和完成本次发行的有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本次发行方案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规模、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包括发行期数及各期(如涉及)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及品种、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承销方式、评级安排、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担保或增信方案(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偿债保障措施以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
3、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
4、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本次债券发行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签署、执行、修改、完成相关的法律文件、合同、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各种公告等),并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如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决议的事项外,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发行的相关工作。
6、处理债券存续、兑付本息等全部相关事宜。
7、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
[2021-08-28] (603808)歌力思: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6元
每股净资产: 6.836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08%
营业总收入: 10.9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8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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