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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9] (603789)星光农机:星光农机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22-002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预计 2021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0 亿元到-1.60 亿元。
2、公司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2 亿元到-1.7 亿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0 亿元到-1.60 亿元。
2、预计 2021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2 亿
元到-1.7 亿元。
(三)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747.10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099.84 万元。
(二)每股收益:-1.0672 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尽管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实现增长,但受限于原材料上涨、固定成本支出等因素的影响,导致产品毛利率低、主营业务亏损。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各类钢材,由于 2021 年钢材价格整体大幅上涨及持续波动,导致产品材料成本上升、产品毛利率进一步下降,公司盈利水平受到较大影响。
2、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与摊销、人工成本等固定成本的费用分摊较大,导致公司营业利润偏低。
3、为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提高用户满意度、提升市场占有率,公司本年度进行较大规模的市场维护和开拓,导致公司售后服务等销售费用明显增加。
4、公司按照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坏账准备,预计影响净利润
-7,000 万元左右。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业绩预计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且注册会计师未对公司本期业绩预亏是否适当和审慎出具专项说明。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财务部门根据自身专业判断完成本次业绩预计,具体业绩情况尚需注册会计师确定。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18] (603789)星光农机:星光农机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22-001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详见公告正文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详见公告正文
涉案金额:详见公告正文(未考虑可能产生的利息及诉讼费用等)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是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星光农机”)作为原告起诉被告要求其停止侵害公司发
明专利权的行为,而子公司星光玉龙机械(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
光玉龙”)的 2 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因被告方不服原判已上诉,法院尚未最
终判决。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判决及年审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公司与江苏沃得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沃得农机”)及湖州精耕农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耕农机”)的 2 起侵害发
明专利权纠纷案件,即(2021)浙 01 知民初 509 号、(2021)浙 01 知民初 510 号案
件,以及子公司星光玉龙的 2 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2021 年 9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2021)浙 01 知民初 509 号、(2021)浙 01 知
民初 510 号案件的变更诉讼请求情况,公司另行提起的 2 起与沃得农机及精耕农机的
涉案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即(2021)浙 01 知民初 542 号、
(2021)浙 01 知民初 543 号案件的相关情况,以及子公司星光玉龙的 2 起买卖合同
纠纷案件进展情况,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浙知民初 2 号、(2021)浙知民初 3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浙 01 知民初 509 号案件
沃得农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 ZL201410082067.4 号发明专利无效宣告的请
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作出第 53015 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
宣告涉案 ZL201410082067.4 号发明专利权全部无效。
本案中,因星光农机据以起诉的涉案专利权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第 53015 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全部无效,故其基于涉案专利权的起诉应予驳回。如前述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被生效行政判决撤销,则星光农机可依据新的证据另行起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星光农机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
(二)(2021)浙 01 知民初 510 号案件
沃得农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 ZL201410086834.9 号发明专利无效宣告的请
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作出第 53010 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
宣告涉案 ZL201410086834.9 号发明专利权全部无效。
本案中,因星光农机据以起诉的涉案专利权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第 53010 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全部无效,故其基于涉案专利权的起诉应予驳回。如前述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被生效行政判决撤销,则星光农机可依据新的证据另行起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星光农机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
三、其他已披露诉讼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诉讼外,其他已披露的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原告 被告方 案由 涉及 诉讼案件进展
号 方 金额
1 星光 被告一:沃得农机 侵害 1,000 目前已收到浙江省杭
农机 被告二:精耕农机 发明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传
专利 票,等待开庭审理。
权纠
纷
2 星光 被告一:沃得农机 侵害 1,000 目前已收到浙江省杭
农机 被告二:精耕农机 发明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传
专利 票,等待开庭审理。
权纠
纷
3 星光 被告一至被告五:忻州金山博大 买卖 515.36 被告方不服一审判决,
玉龙 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定襄县晟杰 合同 向湖北省咸宁市中级
燃料有限公司、定襄县禾永昌种 纠纷 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
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定襄县盛秸 前,案件正在立案过程
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原平市秸 中。
汇种植专业合作社;
被告六:五台县富祥秸秆综合利
用专业合作社;
被告七:定襄县吉隆能源有限公
司。
4 星光 被告一至被告三:忻州金山博大 买卖 750.00 被告方不服一审判决,
玉龙 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县泓鑫 合同 向湖北省咸宁市中级
农牧专业合作社、怀仁县福荣养 纠纷 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
殖专业合作社; 前,案件已立案,案号
被告四至被告五:李吉生、李德 (2021)鄂 12 民终
生; 2360 号。
被告六:山西福润生物质能热电
有限公司。
注:以上“涉及金额”未考虑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诉讼费用等。
四、本次公告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1、本公告所述的公司与沃得农机及精耕农机的侵害发明专利纠纷案的诉讼裁定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2、本公告所述的公司与沃得农机及精耕农机的另外 2 起涉案金额 2,000 万元的
侵害发明专利纠纷案件,若公司胜诉可能会对公司利润产生积极影响,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判决及年审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3、本公告所述的公司子公司星光玉龙的 2 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系公司为加大应收账款回收而采取的措施,若维持原判并得到有效执行,将会减少公司坏账,并对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4、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1-12-31] (603789)星光农机:星光农机关于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21-055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授信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一、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进展及提供资产抵押的情况
2021年6月22日,公司子公司星光玉龙机械(湖北)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市分行(通山县支行)签署《小企业最高额抵押合同》,将其持有的位于通山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为4,457.73万元,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1,000万元,抵押期限以抵押合同为准。
2021年12月29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吴兴支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将公司持有的位于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星光大街1699号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为16,145万元,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16,145万元,抵押期限以抵押合同为准。
截止至本公告日,经银行评估,以上抵押资产评估值合计为20,602.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报表净资产的26.21% 。
二、抵押资产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目前处于抵押状态的资产明细如下:
序 土地使用权面
抵押资产 权证号码 坐落 建筑面积(㎡)
号 积(㎡)
湖州市南浔区和
土地及地 湖土国用(2012)
1 孚 镇 星 光 大 街 44,940.90 25,982.53
上附着物 第012562号
1688号
湖州市南浔区和
土地及地 浔土国用(2014)
2 上附着物 第002569号 孚镇环河路188 5,216.00 7,340.94
号
土地及地 鄂(2017)通山县 通山县经济开发
3 不动产权第 28,187.80 26,677.54
上附着物 区工业大道
0001648号
浙(2019)湖州市 湖州市南浔区和
土地及地
4 (南浔)不动产权 孚 镇 星 光 大 街 125,335.00 73,582.27
上附着物
第0022222号 1699号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
度范围内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产申请
抵押贷款,系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有利于
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风险可控,不会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29] (603789)星光农机:星光农机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21-054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绿脉怡城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绿脉”)计划在 6 个月内(2021 年 9 月 29 日
至 2022 年 3 月 28 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
法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
币 1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
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截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此次增持计划期间过半,公
司控股股东浙江绿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股份 4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17%,增持均价为 12.65 元/股,增持金额
为 569.09 万元。目前,浙江绿脉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39,45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5.17%。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风险提示: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导致增持计划
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
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浙江绿脉
(二)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实施本次增持前,浙江绿脉持有公司股份3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绿脉持有公司股份39,45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5.17%。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坚定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种类:A 股(人民币普通股)。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金额:浙江绿脉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
(四)本次增持计划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浙江绿脉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计划的期限:浙江绿脉拟自 2021 年 9 月 29 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增
持计划,增持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安排:浙江绿脉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导致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1、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浙江绿脉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4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增持均价为 12.65元/股,增持金额为 569.09 万元。
目前,浙江绿脉持有公司股份 39,45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5.17%。
2、增持未过半的原因
截至目前,原定的增持计划期间过半,浙江绿脉实际增持金额未到区间下限 50%。原因系浙江绿脉是基于增持计划 6 个月实施期间的整体考虑,按照实际情况统筹逐步实施本次增持计划。浙江绿脉将在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内履行承诺,适时完成本次增持
计划。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浙江绿脉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股东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08] (603789)星光农机:星光农机关于职工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21-053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收
到公司职工监事施健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施健先生向公司监事会申请辞去职工监事职务。
施健先生在担任公司职工监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对公司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监事会对施健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 2 名股东代表监事和 1 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施健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徐佳
芬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
附:简历
徐佳芬,女,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部长、部长,现任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人资部部长、工会副主席。
徐佳芬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2021-12-08] (603789)星光农机:星光农机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21-052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李金泉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研究院参与研发工作,同意聘任施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施健先生(简历见附件)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
附:简历
施健,男,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常务副总助理、销售部部长,曾任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现任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营销总监。
施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2021-12-08] (603789)星光农机:星光农机关于董事长辞职及选举新任董事长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21-051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及选举新任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顾一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分工调整原因,顾一峰先生已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顾一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一切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顾一峰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顾一峰先生的辞职信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依法规范运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顾一峰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积极实施公司各项战略,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顾一峰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徐敏生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徐敏生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
附:简历
徐敏生:男,1968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吉林大学经济学博士学
位及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长江商学院 EMBA。自 2021 年 5 月至今,徐敏生先
生担任中车城市交通有限公司董事长。曾先后任职于深圳市规划国土局、中共三亚市委、深圳中科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宁波众邦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大地长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等。
徐敏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2021-12-08] (603789)星光农机:星光农机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21-050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
知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全体董事一致推选章沈强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由徐敏生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辞职及选举新任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关于增补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近期公司部分董事发生变动,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同意补选徐敏生先生为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意补选郑斌先
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李金泉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同意聘任施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表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1 年 12 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表的《信息披露制度》(2021 年 12 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关于修订《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表的《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1 年 12 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表的《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1 年 12 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
[2021-11-17] (603789)星光农机:星光农机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21-049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环河路 188 号公司研究院五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5,538,74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1.361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顾一峰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王黎明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1.01 徐敏生 55,528,650 99.9818 是
1.02 郑斌 55,538,850 100.0002 是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01 徐敏生 125,250 92.5447 0 0 0 0
1.02 郑斌 135,450 100.0812 0 0 0 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余泽之、左承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7 日
[2021-10-30] (603789)星光农机:星光农机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21-048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环河路 188 号公司研究院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16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2)人
1.01 徐敏生 √
1.02 郑斌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2021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已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789 星光农机 2021/11/1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 参会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13:00-16:00
3、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星光大街 1699 号证券法务部)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2、 联系人:王黎明 唐章岚
电话:0572-3966768
传真:0572-3966768
邮箱:xgnj@xg1688.com
3、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星光大街 1699 号证券法务部
邮编:313017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1.01 徐敏生
1.02 郑斌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例:陈××
4.02例:赵××
4.03例:蒋××
…………
4.06例:宋××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例:张××
5.02例:王××
5.03例:杨××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例:李××
6.02例:陈××
6.03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票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
[2021-10-30] (603789)星光农机:星光农机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21-047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
知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顾一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报出《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车城市交通有限公司内部人员调动,同意顾一峰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同意辛献林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顾一峰先生、辛献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经公司股东单位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核,
董事会提名徐敏生先生、郑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就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8)。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敏生:男,1968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吉林大学经济学
博士学位及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长江商学院 EMBA。
自 2021 年 5 月至今,徐敏生先生担任中车城市交通有限公司董事长。曾先
后任职于深圳市规划国土局、中共三亚市委、深圳中科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宁波众邦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大地长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等。
徐敏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郑斌:男,198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车城市
交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中城海外城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江西中城捷运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星舰工业有限公司董事、更上电梯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郑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2021-10-30] (603789)星光农机: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787元
每股净资产: 2.810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1%
营业总收入: 3.9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72亿元
[2021-09-29] (603789)星光农机:星光农机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21-046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坚定投资
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绿脉怡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浙江绿脉”)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
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增持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合计增持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
浙江绿脉拟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增持期间如
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
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浙江绿脉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主体:浙江绿脉
(二)原持有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本次增持前,浙江绿脉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坚定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浙江绿脉决定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日期 6 个月内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种类:A 股(人民币普通股)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金额:浙江绿脉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
(四)本次增持计划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浙江绿脉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计划的期限:浙江绿脉拟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日(即 2021 年
9 月 29 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增持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安排:浙江绿脉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导致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浙江绿脉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股东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
[2021-09-18] (603789)星光农机:星光农机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21-045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收到控股
股东浙江绿脉怡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绿脉”)的函告,为进一步保障浙江绿脉稳步发展,其股权结构进行了一定的调整。截止目前,浙江绿脉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基本情况
序 股东名称 变更前认缴 变更前持 变更后认缴 变更后持
号 金额(万元) 股比例 金额(万元) 股比例
1 上海中振交通装备有 65,000 68.42% 50,000 52.63%
限公司
2 上海奉新智能制造发 30,000 31.58% 30,000 31.58%
展有限公司
3 襄阳中车绿脉汉江产 / / 5,000 5.26%
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4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绿 / / 10,000 10.53%
脉程锦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二、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浙江绿脉,本次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变更不涉及公司股权变化,不会导致公司业务结构发生变化,对公司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9 月 18 日
[2021-09-03] (603789)星光农机:星光农机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21-044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详见公告正文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详见公告正文
涉案金额:详见公告正文(未考虑可能产生的利息及诉讼费用等)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是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星光农机”)作为原告起诉被告要求其停止侵害公司发
明专利权的行为,而子公司星光玉龙机械(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
光玉龙”)的 2 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因被告方不服原判已上诉,法院尚未最
终判决。若上述诉讼事项公司胜诉,可能会对公司利润产生积极影响,最终
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判决及年审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披露了公司与江苏沃得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沃得农机”)及湖州精耕农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耕农机”)的 2 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以及子公司星光玉龙的 2 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递交
了关于(2021)浙 01 知民初 509 号、(2021)浙 01 知民初 510 号案件的《变更诉讼
请求申请书》,针对原诉讼请求进行相应变更。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案件变更诉讼请
求后的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并于 2021 年 9 月 2 日向杭州中院交纳了变更诉讼请求
后的诉讼费用。目前案件已受理尚未开庭,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2021)浙 01 知民初 509 号案件
1、原告认为的事实和理由
原告星光农机与被告沃得农机、精耕农机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案号:(2021)浙 01 知民初 509 号],业经杭州中院立案受理。
星光农机经调查发现,被告所实施的侵权行为持续时间长,地域范围广,侵权获利巨大,侵权情节严重。故星光农机特将第二项诉讼请求变更为判令沃得农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 20,350 万元。
2、原诉讼请求内容
(1)判令沃得农机、精耕农机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专利号为
ZL201410082067.4 号(专利名称:联合收割机的割台)发明专利权的产品,并销毁涉案库存产品、生产模具和设备。
(2)判令沃得农机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 3,000 万元。
(3)判令沃得农机、精耕农机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3、变更后诉讼请求内容
由判令沃得农机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 3,000 万元,变更为判令沃得农机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 20,350 万元。
除上述诉讼请求变更外,其他诉讼请求不变。
(二)(2021)浙 01 知民初 510 号案件
1、原告认为的事实和理由
原告星光农机与被告沃得农机、精耕农机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案号:(2021)浙 01 知民初 510 号],业经杭州中院立案受理。
星光农机经调查发现,被告所实施的侵权行为持续时间长,地域范围广,侵权获利巨大,侵权情节严重。故星光农机特将第二项诉讼请求变更为判令沃得农机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 13,566 万元。
2、原诉讼请求内容
(1)判令沃得农机、精耕农机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专利号为ZL201410086834.9 号(专利名称:一种送粮装置及具有该送粮装置的联合收割机)发明专利权的产品,并销毁涉案库存产品、生产模具和设备。
(2)判令沃得农机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 1,000 万元。
(3)判令沃得农机、精耕农机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3、变更后诉讼请求内容
由判令沃得农机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 1,000 万元,变更为判
令沃得农机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 13,566 万元。
除上述诉讼请求变更外,其他诉讼请求不变。
三、其他已披露诉讼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诉讼外,其他已披露的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原告 被告方 案由 涉及 诉讼案件进展
号 方 金额
1 星光 被告一至被告五:忻州金山博大 买卖 515.36 湖北省通山县人民法
玉龙 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定襄县晟杰 合同 院作出的(2021)鄂
燃料有限公司、定襄县禾永昌种 纠纷 1224 民初 262 号民事
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定襄县盛秸 判决如下:被告七向原
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原平市秸 告方给付货款484万元
汇种植专业合作社; 及利息 167.706 万元,
被告六:五台县富祥秸秆综合利 本息合计651.706万元
用专业合作社、 (之后的利息,按未偿
被告七:定襄县吉隆能源有限公 还货款部分和年利率
司。 15.4%标准,从 2021 年
7 月 24 日起计算至还
清之日止);被告一至
被告五对被告七的上
述付款义务负连带还
款责任;驳回原告方其
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
费原告方负担 16,039
元,被告一至被告五、
被告七共同负担
54,745 元。目前,被告
方不服一审判决,向湖
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
法院提起上诉。
2 星光 被告一至被告三:忻州金山博大 买卖 750.00 湖北省通山县人民法
玉龙 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县泓鑫 合同 院作出的(2021)鄂
农牧专业合作社、怀仁县福荣养 纠纷 1224 民初 260 号民事
殖专业合作社; 判决如下:被告六向原
被告四至被告五:李吉生、李德 告方支付货款 715.262
生; 万元及利息 247.5323
被告六:山西福润生物质能热电 万元,本息合计
有限公司。 962.7943 万元(后期利
息按未偿还货款本金,
年利率 15.4%,自 2021
年 7 月 24 日起继续计
算至欠款清偿之日
止);被告一至被告三
对被告六的上述债务
承担连带偿还责任;驳
回原告方其他诉讼请
求;案件受理费原告方
负担 22,754 元,被告
一至被告三、被告六共
同负担 74,465 元。目
前,被告方不服一审判
决,向湖北省咸宁市中
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注:以上“涉及金额”未考虑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诉讼费用等。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公司近日收到杭州中院出具的(2021)浙 01 知民初 542 号、(2021
[2021-08-28] (603789)星光农机: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745元
每股净资产: 2.847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95%
营业总收入: 2.7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45亿元
[2021-08-17] (603789)星光农机:星光农机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21-043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2021 年 8 月
9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预计 2021 年度公司
与关联方星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农业”)之间开展各类日常关
联交易总额增加 2 亿元。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与星光农业分别就星光智慧农业加速器的宜兴徐舍项目、
和孚项目、河南固始项目、无锡鹅湖项目签订了《销售合同》。本次日常关联交
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增长和市场领域的开拓,同时也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
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益,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构成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
赖。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与星光农业分别就星光智慧农业加速器的宜兴徐舍项目、和孚项目、河南固始项目、无锡鹅湖项目签订了《销售合同》,星光农业计划向公司采购农机产品,合同金额均为3,249.76万元,共计12,999.04万元。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2021年度预计数。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适用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中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最近 12 个月,同类关联交易累计发生 9,749.28万元(不含本次交易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星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星光大街1688号3幢
法定代表人:章沈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16,34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3MA2B38CY3J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智能农业管理;物联网应用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零售;水产品零售;水生植物种植;机械设备租赁;农作物栽培服务;畜禽粪污处理;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生物有机肥料研发;生物饲料研发;肥料销售;土地整治服务;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谷物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业机械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粮食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南浔区旧馆镇港胡村大亩担。)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星光农业总资产10,327.65万元,净资产7,980.99万元,营业收入413.75万元,净利润-508.59万元(经审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直接持有星光农业30.60%股份,星光农业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其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公司董事章沈强,其监事会主席为章沈强配偶钱菊花,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之(三)的定义,构成关联关系。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金额是公司根据市场价格并与交易对方协商后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
三、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资源,带动农机产品的应用推广,扩大市场份额,促进效益增长,进一步将资源优势最大程度的转化为经济效益,创造公司新的利润增
长点,提升公司未来经营业绩,有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
四、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2021 年 8 月 9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预计 2021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星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农业”)之间开展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增加 2 亿元。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
[2021-08-11] (603789)星光农机:星光农机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21-042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绿脉怡城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绿脉”)持有公司股份39,00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5.00%。本次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后,浙江绿脉累计质押数量为9,000,000 股(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23.08%,占公司总股本的3.46%。
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收到控股股东浙江绿脉关于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 的函告通知,为降低融资成本,浙江绿脉将其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分行的公司股份解除了质押,并于同日将其持有的公司9,000,000股无限售流 通股股份质押给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玉支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白玉支 行”),以股票质押方式为上海中振交通装备有限公司(系浙江绿脉的控股股东, 以下简称“中振装备”)融资提供担保,上述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已办理完成 了相关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浙江绿脉
本次解质股份(股) 15,0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38.46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77
解质时间 2021 年 8 月 9 日
持股数量(股) 39,000,000
持股比例(%) 15.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大部分将用于继续办理后续股份质押。
二、股份再质押具体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 是否为 是否补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押融资
控股股 押股数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称 限售股 充质押 始日 期日 资金用途
东 (股) 比例 比例
2022 年 上海银 为中振装
浙江绿 9,000,00 2021 年
是 否 否 6 月 28 行白玉 23.08% 3.46% 备融资提
脉 0 8 月 9 日
日 支行 供担保
9,000,00
合计 / / / / / / 23.08% 3.46% /
0
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
障用途的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浙江绿脉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押前累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计质押 量(股) 比例 比例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数量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股)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股) (股) (股) (股)
浙江 15.00
39,000,000 0 9,000,000 23.08% 3.46% 0 0 0 0
绿脉 %
15.00
合计 39,000,000 0 9,000,000 23.08% 3.46% 0 0 0 0
%
三、股份质押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浙江绿脉本次股份质押用途系为中振装备提供融资担保,融资金额为人
民币5,000万元。中振装备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
2、浙江绿脉具备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
平仓的情形。浙江绿脉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系为降低融资成本更换质押对
象,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
响、不会产生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情形。浙江绿脉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
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若出现平仓风险,浙江绿脉将采取
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
3、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
[2021-08-10] (603789)星光农机:星光农机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21-041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8 月 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环河路 188 号公司研究院五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9,107,44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15.041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顾一峰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王黎明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9,079,840 99.9294 27,600 0.0706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增加 2021 79,84 74.3112 27,60 25.6888 0 0.0000
年度日常关联 0 0
交易预计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余泽之、左承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10 日
[2021-07-17] (603789)星光农机:星光农机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21-039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业务往来,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计算,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系,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2021年5月14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星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农业”)之间开展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亿元。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及《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2021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星光农业之间开展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增加2亿元。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章沈强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表决情况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票1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增加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需要,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良好的促进作用,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双方的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预计增加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双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系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制定,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配合星光农业加快推进“农业加速器项目”的落地,已与星光农业签订了双林、练市、平湖三个项目的产品购销合同,涉及交易金额累计为9,749.28万元,前期预计的1亿元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将近使用完毕,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随着“农业加速器项目”的持续开展和落地,公司与星光农业还会陆续签订同类产品购销合同。因此,根据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1年度,公司新增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开展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亿元。本次调整后,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开展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亿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 联 交 易 关联人 产品名称 2021年原 截至本公告 本次增 增加后2021
类别 预计发生 日实际发生 加金额 年的预计金
额 金额 额
向 关 联 人 星 光 农 业 收割机、 10,000 9,749.28 20,000 30,000
销售产品、 发 展 有 限 打捆机等
商品 公司 农机产品
合计 - - 10,000 9,749.28 20,000 30,0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星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星光大街1688号3幢
法定代表人:章沈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16,34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3MA2B38CY3J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智能农业管理;物联网应用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零售;水产品零售;水生植物种植;机械设备租赁;农作物栽培服务;畜禽粪污处理;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生物有机肥料研发;生物饲料研发;肥料销售;土地整治服务;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谷物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业机械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粮食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南浔区旧馆镇港胡村大亩担。)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直接持有星光农业 30.60%股份,星光农业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其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公司董事章沈强,其监事会主席为章沈强配偶钱菊花,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之(三)的定义,构成关联关系。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星光农业总资产 10,327.65 万元,净资产 7,980.99 万元,
营业收入 413.75 万元,净利润-508.59 万元(经审计)。星光农业目前经营、资信状况
良好,2021 年 4 月,星光农业第二轮增资 1 亿元,目前正在启动第三轮融资计划,
随着增资方增资款项的到位及农场经营模式的开展,流动资金进一步增强;星光农业的“农业加速器项目”作为农业类建设项目,亦可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当地政府和农业类专项资金的补贴;同时,随着业务的良好开展,得到了各级政府和农业投资者的进一步认可,除引入新的投资人外,部分项目也会试行仅负责承揽项目整体解决方案设计、总承包设备安装建设和后期运营等轻资产复制模式。基于此,星光农业与公司
当前及后期同类关联交易均能正常履约,具备持续履约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的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内容和交易金额,签订相应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公司生产的产品因配置、搭配的附件设备、动力以及配套服务、三包服务期限等不同存在不同的定价,但该等价格区间在合理范围内。公司与星光农业的定价政策采用参考市场价格的策略,其获取方法将遵循如下的原则:
1、公司将延续过往与星光农业发生的类似农机产品交易价格机制,不发生重大偏离;
2、交易定价参考现有经销商与终端客户成交的交易价格,采取同等或相近水平的价格机制和结算方式;
3、若涉及配套产品采购销售的,公司将采用成本加成法,在采购成本基础上增加 10%-30%的毛利进行定价。
公司向星光农业出售的主要产品及其大致定价区间为:
单位:万元/台(套)
序号 产品名称 价格区间 备注
1 收割机 10-18 根据喂入量大小、(全/半喂入)机型
结构及配置(割幅、动力等)的区别
20-45/ 在不同吨位的基础上,根据不同需求,
2 制肥机设备 80-150 搭配粉碎揉丝机、翻堆机、上料草罐(粪
罐)、翻堆上料、打包上料系统等配置
3 履带旋耕机 12-19 根据机型配置的不同
4 打捆机 15-19
5 粮食烘干机 7-15 根据单台的批次烘干量
6 养鱼跑道 12 及以上 1 组以上,根据定制
7 拖拉机 8-15 区分马力段、行走模式(履带、轮式)
不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业务的增长
和市场领域的开拓有着积极的影响,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以及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2、上述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条件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协议,并保证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交易的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公司通过与星光农业继续深入合作,可通过星光农业激活产品销售的优质渠道,对公司增加农机产品销售、扩大市场份额、促进效益增长发挥积极的作用,使公司专心致力于主营业务的研发生产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也有利于公司从单纯的农业机械提供者,逐步转型成为农业全程机械化及未来循环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解决方案的先行者。
4、公司与星光农业之间的销售方式与公司其他经销商客户类似,其业务收入和利润率与其他客户相近或相似,不会产生重大偏离,当前已发生的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不大,故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当前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5、尽管当前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但随着土地流转的加速推进,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农场)经营模式将成为趋势,种植大户、农场、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不断增加,而种植大户等客户群体的增加将使公司当前客户主体不断发生改变,农机作业机械的终端用户将从普通个人逐步转为类似星光农业经营下的新型农场。若星光农业“农业加速器项目”该种模式逐渐被认可,其将率先抢占全国农业用地份额,也由于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预计的持续性业务,随着公司与星光农业间业务比重的逐步增加,未来存在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不确定性。若未来存在此种依赖性,公司将努力与关联方就此形成一致约定避免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同时,公司将不断探索新的产品领域、开辟新的市场空间,积极避免依赖单个客户的情形发生,进而持续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五、风险提示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公司未来终端客户的变化、单一客户的依赖性等内容是公司基于国家政策、市场环境、以及“农业加速器项目”开展而进行的预判,公司向星光农业销售农机产品并不构成业绩承诺或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根据上述预
特此公告。
[2021-07-17] (603789)星光农机:星光农机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21-037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
知于 2021 年 7 月 11 日发出,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在公司研究院会议室以现场和
通讯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亲自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川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会
2021 年 7 月 17 日
[2021-07-17] (603789)星光农机:星光农机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21-038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章沈强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章沈强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同意聘任郑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郑斌先生(简历见附件)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7 日
附:简历
郑斌:男,198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车城市交通有
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宁波中城海外城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江西中城捷运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星舰工业有限公司董事、更上电梯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郑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2021-07-17] (603789)星光农机:星光农机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21-036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
知于 2021 年 7 月 11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在公司研究院五楼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顾一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章沈强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章沈强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同意聘任郑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合理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开辟销售渠道,提高公司农机产品的销售,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同意公司 2021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星光农业之间开展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增加 2 亿元。
关联董事章沈强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1 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就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0)。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7 月 17 日
[2021-07-17] (603789)星光农机:星光农机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21-040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8 月 9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环河路 188 号公司研究院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8 月 9 日
至 2021 年 8 月 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 2021 年 7 月 1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已于 2021 年 7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钱菊花、湖州南浔众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789 星光农机 2021/8/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 参会登记时间:2021 年 8 月 4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13:00-16:00
3、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星光大街 1699 号证券法务部)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 联系人:王黎明 唐章岚
电话:0572-3966768
传真:0572-3966768
邮箱:xgnj@xg1688.com
3、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星光大街 1699 号证券法务部
邮编:313017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7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8 月 9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7-02] (603789)星光农机:星光农机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21-035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2021年5月14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湖州新能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7,500万元价格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星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农业”)增资,增资完成后占星光农业46.80%的股权;同意湖州南浔农业农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2,500万元价格对星光农业增资,增资完成后占星光农业1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星光农业已完成其董事会的增选改组工作,本次增资方湖州新能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款中的新增注册资本金已全部实缴到位。2021年6月30日,星光农业已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新《营业执照》。至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及应用指南等相关规定,星光农业已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本次工商变更后,公司持有星光农业30.60%的股权,星光农业不再是公司控股子公司,自2021年7月起星光农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2 日
[2021-06-26] (603789)星光农机:星光农机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修订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21-034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披露了《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经事后审查,发现部分内容需要 补充或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二、报告期内主要经
营情况—(一) 主营业务分析—2.收入和成本分析—(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 分地区情况—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做如下修订:
修订前内容: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毛利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上年增减
减(%) 减(%) (%)
华东地区 4,192.57 5,746.66 -37.07 -75.73 -56.17 减少 61.18
个百分点
华中地区 7,356.25 7,109.54 3.35 -43.50 -35.70 减少 11.73
个百分点
东北地区 3,152.47 3,785.24 -20.07 -69.35 -51.42 减少 44.32
个百分点
西北地区 3,588.35 6,029.13 -68.02 -74.50 -39.04 减少 97.72
个百分点
西南地区 4,508.69 206.70 95.42 630.01 -65.98 增加 93.79
个百分点
委托出口 164.43 821.68 -399.71 -98.75 -90.90 减少
431.20 个
百分点
出口 941.13 824.44 12.40 增加 12.40
个百分点
其他地区 16.60 4.37 73.67 -96.91 -99.12 增加 66.58
个百分点
华北地区 173.40 276.62 -59.53 -83.86 -55.12 减少
102.17 个
百分点
合计 24,093.89 24,804.38 -2.95 -65.61 -52.85 减少 27.87
个百分点
修订后内容: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毛利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上年增减
减(%) 减(%) (%)
华东地区 4,192.57 5,746.66 -37.07 -75.73 -56.17 减少 61.18
个百分点
华中地区 7,356.25 7,109.54 3.35 -43.50 -35.70 减少 11.73
个百分点
东北地区 3,152.47 3,785.24 -20.07 -69.35 -51.42 减少 44.32
个百分点
西北地区 7,062.01 6,029.13 14.63 -49.81 -39.04 减少 15.07
个百分点
西南地区 216.59 206.70 4.57 -64.93 -65.98 增加 2.94
个百分点
委托出口 982.87 821.68 16.40 -92.42 -90.76 减少 15.05
个百分点
出口 941.13 824.44 12.40 340.85 479.98 减少 21.01
个百分点
其他地区 16.60 4.37 73.67 -96.91 -99.12 增加 66.58
个百分点
华北地区 173.40 276.62 -59.53 -83.86 -55.12 减少
102.17 个
百分点
合计 24,093.89 24,804.38 -2.95 -65.61 -52.85 减少 27.87
个百分点
二、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28、商誉—(4)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 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 值损失的确认方法”中的第二、三段做如下修订:
修订前内容:
星光玉龙机械(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玉龙”)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采用收益法预测现金流量现值;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方法的主要假设:预计星光玉龙未来 5 年产能均维持在核定产能,稳定年份增长率 0%,毛利率 33.84%,折现率13.41%测算企业长期资产股权价值。经预测显示企业长期资产的可回收价值 6,570.00万元小于星光玉龙长期资产账面价值 6,665.64 万元及完整商誉账面价值 25,397.31 万元的和。本期星光玉龙商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2,952.63 万元。
星光正工(江苏)采棉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正工”)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采用收益法预测现金流量现
[2021-06-11] (603789)星光农机:星光农机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21-033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具体案件所处诉讼阶段详见公告正文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详见公告正文
涉案金额: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光农机”)及
子公司星光玉龙机械(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玉龙”)在过去十
二个月内未披露的诉讼金额(未考虑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诉讼费用等)
合计人民币 7, 705.85 万元。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可能导致的损益为 4,053.23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14.61%,鉴于本次公告的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
尚未判决,相关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实际
影响以法院的最终判决为准。
公司近日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浙 01 知民初 509 号、(2021)
浙 01 知民初 510 号案件受理通知书,该法院决定预立案受理公司与江苏沃得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得农机”)及湖州精耕农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耕农机”)的 2 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民事起诉的主要内容
案件一: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星光农机
被告一:沃得农机
被告二:精耕农机
2、原告方诉讼请求
(1)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专利号为 ZL201410082067.4号(专利名称:联合收割机的割台)发明专利权的产品,并销毁涉案库存产品、生产模具和设备。
(2)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 3,000 万元。
(3)判令两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3、事实与理由
原告于 2014 年 3 月 7 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就“联合收割机的割台”提交了发明
专利申请,并于 2015 年 9 月 23 日获得授权,专利号为“ZL201410082067.4”。专利
授权后,原告按时缴纳了年费,该专利目前处于有效法律状态。
原告发现,被告一、被告二在涉案专利权合法有效期间,未经原告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落入原告 ZL201410082067.4 号发明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产品。被控侵权产品销售到全国各地,侵权情节十分严重,给原告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原告对上述被告实施的侵权行为进行了取证,经过侵权比对分析后,发现涉案侵权产品落入原告发明专利权利要求 1-4 的保护范围,侵害了原告的发明专利权。原告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二: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星光农机
被告一:沃得农机
被告二:精耕农机
2、原告方诉讼请求
(1)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专利号为 ZL201410086834.9号(专利名称:一种送粮装置及具有该送粮装置的联合收割机)发明专利权的产品,并销毁涉案库存产品、生产模具和设备。
(2)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 1,000 万元。
(3)判令两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3、事实与理由
原告于 2014 年 3 月 7 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就“一种送粮装置及具有该送粮装置
的联合收割机”提交了发明专利申请,并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获得授权,专利号为
“ZL201410086834.9”。专利授权后,原告按时缴纳了年费,该专利目前处于有效法
律状态。
原告发现,被告一、被告二在涉案专利权合法有效期间,未经原告许可,为生产
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落入原告 ZL201410086834.9 号发明专利权保
护范围的产品。被控侵权产品销售到全国各地,侵权情节十分严重,给原告造成巨大
经济损失。
原告对上述被告实施的侵权行为进行了取证,经过侵权比对分析后,发现涉案侵
权产品落入原告发明专利权利要求 1-5 的保护范围,侵害了原告的发明专利权。原告
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除上述案件外,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未披露诉讼 18 笔,涉及
金额合计人民币 3,705.85 万元(未考虑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诉讼费用等),占
公司净资产的 4.71%。其中,已调解、已判决执行完毕的共 3 笔,涉案金额为 26.88
万元,其他在途案件共 15 笔,涉案金额为 3,678.97 万元。公司涉案金额在 500 万元
以上的共计 2 笔,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案件受 原告 被告方 案由 涉及 诉讼请求及案件进展
号 理日期 方 金额
1 2021 年 星光 被告一至被告六:忻州金山博大 买卖 515.36 依法判令被告七立即
1 月 20 玉龙 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定襄县晟杰 合同 支付货款 515.36 万元、
日 燃料有限公司、定襄县禾永昌种 纠纷 违约金、逾期利息及本
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定襄县盛秸 案诉讼费用、保全费
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五台县富 用;被告一至被告六对
祥秸秆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原 被告七的上述债务承
平市秸汇种植专业合作社; 担连带责任。
被告七:定襄县吉隆能源有限公 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
司。
2 2021 年 星光 被告一至被告五:忻州金山博大 买卖 750.00 依法判令被告六立即
1 月 20 玉龙 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李吉生、李 合同 支付货款 750 万元、违
日 德生、大同县泓鑫农牧专业合作 纠纷 约金、逾期利息及本案
社、怀仁县福荣养殖专业合作社; 诉讼费;被告一至被告
被告六:山西福润生物质能热电 五对被告六的上述债
有限公司。 务承担连带责任。
目前该案件已开庭。
注:以上涉及金额未考虑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诉讼费用等。
三、本次公告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以下均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1、本次公告中,公司诉沃得农机及精耕农机案为专利侵权诉讼,涉案金额 4,000
万元,若公司胜诉,则可能增加当期利润 4,000 万元,对公司损益产生一定的积极影
响。公司将加强专利的维权和保护意识,进一步梳理和比对现有专利,针对侵权的行
为和对象将追加提起诉讼等维权措施,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除上述案件外,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方的涉及金额为 408 万元(其中执行
异议之诉涉案金额 354.77 万元),若公司败诉,则可能影响当期利润 53.23 万元。其
余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方的案件涉及金额为 3,297.85 万元,系公司为加大应收账款
回收而采取的措施,若公司胜诉并得到有效执行,将会减少公司坏账,并对本期或期
后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3、关于本次公告诉讼事项,后续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
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以日后实际发生额为准。公
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诉讼案件进展情况进行披
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6 月 11 日
[2021-06-03] (603789)星光农机:星光农机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21-032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绿脉怡城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绿脉”)持有公司股份39,00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5.00%。浙江绿脉累计质押数量为15,000,000股(含本次),占其所持公
司股份总额的38.46%,占公司总股本的5.77%。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浙江绿脉的股份质押通知,浙江绿脉将其持有的
公司1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
下简称“招行上海分行”),以股票质押方式为上海中振交通装备有限公司(系
浙江绿脉的控股股东,以下简称“中振装备”)融资提供担保,上述股权质押已
办理完成了相关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占公
是否为 本次质 是否 是否 占其所
股东 质押起 质押到 司总 质押融资
控股股 押股数 为限 补充 质权人 持股份
名称 始日 期日 股本 资金用途
东 (股)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2021 年 2022 年 为中振装
浙江 15,000, 招行上
是 否 否 6 月 1 4 月 7 38.46% 5.77% 备融资提
绿脉 000 海分行
日 日 供担保
15,000,
合计 / / / / / / 38.46% 5.77% /
000
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
障用途的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浙江绿脉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质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押前累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后累计质 所持 司总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计质押
名称 (股) 比例 押数量 股份 股本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数量
(股) 比例 比例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股)
(股) (股) (股) (股)
浙江 15.00
39,000,000 0 15,000,000 38.46% 5.77% 0 0 0 0
绿脉 %
15.00
合计 39,000,000 0 15,000,000 38.46% 5.77% 0 0 0 0
%
二、股份质押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浙江绿脉本次股份质押用途系为中振装备提供融资担保,融资金额不高
于人民币 1 亿元。中振装备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
2、浙江绿脉具备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
平仓的情形。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
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不会产生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情形。浙江绿脉资信状况良
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若出现平仓风险,
浙江绿脉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
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6 月 3 日
[2021-06-01] (603789)星光农机:星光农机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21-031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综合考虑了外部环境变化、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的规划,经与中介机构认真研究讨论,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21] 55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终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1 日
[2021-05-22] (603789)星光农机:星光农机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21-030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黑龙江省昆仑会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会诚”)
持有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49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5%,累计质押股份 1,495 万股,占其持股总数 100%。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7),昆仑会诚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 1,49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5%,减持价格视市
场价格确定。公司于近日收到昆仑会诚发来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在减持
计划期限内,昆仑会诚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55.0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75%。昆仑会诚尚未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昆仑会诚 5%以上非第一大 14,950,000 5.75% 协议转让取得:14,950,000
股东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减持
价格 减持
股东 减持数 减持 减持 总金 减持完 当前持股 当前持
名称 量(股) 比例 减持期间 方式 区间 额 成情况 数量(股) 股比例
(元/ (元)
股)
昆仑 4,550, 1.75 2020/12/25 集中 13.01 59,28 已完成 10,399,9 3.99996
会诚 100 % ~2021/4/26 竞价 - 0,750 00 %
交易 13.07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截至本公告日,昆仑会诚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为昆仑
会诚计划根据自身投资安排做出的正常减持行为。昆仑会诚本次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
划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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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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