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28] (603788)宁波高发: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22-002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共计人民币 18,5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利多多公司稳利 21JG8011 期(12 月特供 B 款)人
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浦发银行季季鑫 4 号理财产品、鄞州银行“富利
宝”定期开放式净值型(D21083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鄞州银行“富利
宝”定期开放式净值型(D21035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鄞州银行“富利
宝”定期开放式净值型(D21035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短期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17 日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该议案业经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对最高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进行结构性存款及购买银行、
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二)资金来源
本次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为前期理财到期后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收 预计收 产品 收益 结构 参考年 预计收 是否构
受托方名称 类型 产品名称 (万元) 益率 益金额 期限 类型 化安 化收益 益(如 成关联
(万元) 排 率 有) 交易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结构性 利多多公司稳利 21JG8011 期(12 月 4,000 1.40%-3.55% 91 天 浮动 否
宁波鄞州支行 存款 特供 B 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收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人民币 浦发银行季季鑫 4 号理财产品 6,500 3.15%-3.25% 91 天 浮动 否
宁波鄞州支行 理财 收益
宁波鄞州农村商业 人民币 鄞州银行“富利宝”定期开放式净值 3,000 3.50% 91 天 浮动 / 否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理财 型(D21083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收益
宁波鄞州农村商业 人民币 鄞州银行“富利宝”定期开放式净值 3,000 3.85% 182 天 浮动 / 否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理财 型(D21035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收益
宁波鄞州农村商业 人民币 鄞州银行“富利宝”定期开放式净值 2,000 3.85% 182 天 浮动 / 否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理财 型(D21035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收益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的标的产品大多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基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控制投资风险并及时按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行
(1)产品名称:利多多公司稳利 21JG8011 期(12 月特供 B 款)人民币对
公结构性存款
(2)产品代码:1201218011
(3)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5)认购确认日(产品收益起算日):2021 年 12 月 30 日
(6)产品期限:3 个月零 2 天
(7)产品到期日:2022 年 4 月 1 日。
(8)投资兑付日:2022 年 4 月 1 日
(9)产品挂钩标的:彭博页面“EUR CURNCY BFIX”公布的欧元兑美元即期价格
(10)产品观察日:2022 年 3 月 29 日
(11)产品预期收益率(年):本产品保底利率 1.40%,浮动利率为 0%或 1.95%
或 2.15%。
期初价格:2021 年 12 月 31 日彭博页面“EUR CURNCY BFIX”公布的北京时
间 10 点的欧元兑美元即期价格。
观察价格:产品观察日彭博页面“EUR CURNCY BFIX”公布的北京时间 14 点
的欧元兑美元即期价格。
如观察价格小于“期初价格×95.34%”,浮动利率为 2.15%(年化);观察价格大于等于“期初价格×95.34%”且小于“期初价格×108.69%”,浮动利率为1.95%(年化);观察价格大于等于“期初价格×108.69%”,浮动利率为 0%(年化)。
上述汇率价格均取小数点后 4 位。如果届时约定的参照页面不能给出本产品所需的价格水平,浦发银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价格水平进行计算。
(12)提前终止权:客户无权提前终止(赎回)本产品;浦发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投资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在提前终止日前 2 个工作日内在营业网点或网站或以其它方式发布信息公告,无须另行通知客户。
(13)展期权:浦发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投资情况,对本产品的到期日进行展期,在展期前 2 个工作日内在营业网点或网站以其它方式发布信息公告,无须另行通知客户。
(14)产品收益计算方式:预期收益=产品本金×(保底收益率+浮动收益率)×计息天数÷360,以单利计算实际收益
其中:计息天数=产品收益起算日至到期日期间,整年数×360+整月数×30+零头天数,算头不算尾
(15)产品收益: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浦发银行确保客户本金100%安全及保底收益率(若有),到期一次性返还产品存款本金并按约定返回相
应产品收益。
(16)产品费用:产品存续期内发生的信息披露费用、与销售及结算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均由浦发银行自行支付,不列入本产品费用。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行
(1)产品名称:浦发银行季季鑫 4 号理财产品
(2)产品代码:2301212214
(3)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收益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R2)
(5)产品类型:开放式固定收益类净值型产品
(6)发行人/投资管理人/理财产品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7)产品成立日:2021 年 5 月 13 日。银行有权结束募集并提前成立,产
品提前成立时银行将发布公告并调整相关日期,产品最终规模以银行实际募集规模为准。
(8)产品封闭期:无
(9)产品到期日:本产品为开放式理财产品,无特定存续期限,但银行有权提前终止产品。
(10)申购交易日:本理财计划自成立后,每个募集期首日的 9:00 至末日的 17:00 内开放申购。我行有权提前两个工作日通过官网、手机银行等官方渠道公告开放或停止产品申购,固定持有期内不开放赎回。
(11)理财产品托管费率(年):0.01%,每日按前一日资产净值计提,我行有权不定期调整。
(12)销售手续费率(年) 0.25%,每日按前一日资产净值计提,我行有权不定期调整。
(13)银行固定管理费率(年):0.15%,每日按认/申购起息金额计提,我
行有权不定期调整。
(14)业绩比较基准:3.15%-3.25%,我行作为产品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产品运作情况等对产品业绩比较基准进行不定期调整。如遇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况,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公布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实际业绩比较基准以浦发银行公布的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为准。
(15)银行超额浮动管理费率(年):每个封闭周期内累计净值年化增长率超过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上限,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区间上限的部分管理人将按照一定比例提取业绩报酬。超额浮动管理费计提前封闭周期年化收益率
其中,P 期末净值表示超额浮动管理费计提前的单位净值,P 上周期期末净值表示上个运作周期期末的单位净值, D 表示持有时间。浮动管理费计提公式如下:
超额浮动管理费计提前封闭周期年化收益率 计提比例 浮动管理费率(I)
R < r 0 I = 0
R ≥ r 50% I=(R-r)*50%
浮动管理费= E × P × 上周期期末净值 I ×D/365
其中 D 表示持有时间,E 表示持有份额,I 表示计提浮动管理费比例,r 表
示业绩比较基准区间上限,P 上周期期末净值如果为第一个开放周期,则该单位净值为面值。
(16)固定管理费减免:每个封闭周期内产品净值扣除销售手续费、产品托管费、固定管理费后的折合年化收益率达不到业绩比较基准下限,则我行将对收取的银行固定管理费进行减免。浮动管理费计提前的到期年化收益率
即:若 R
[2022-01-28] (603788)宁波高发:关于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22-003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及进展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
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参与
设立宁波江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披露的《关于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38)、《关于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对外投资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公司于近日收到该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通知,该基金于近
日完成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二、风险提示
该基金此后存在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
种因素影响,因而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推进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11] (603788)宁波高发:2022-001关于拟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粤民投睿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22-001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粤民投睿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投资标的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粤民投睿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基金)
拟投资金额: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金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
本事项具体内容尚在洽谈中,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公司将根据后续推进情况
予以信息披露;
该基金尚在筹备阶段,尚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该基金此后还存在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
等多种因素影响,因而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本次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优化投资结构,提升投资价值,公司拟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粤民投睿拓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该基金目标出资总额为 30,000 万元,公司作
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出资,金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本事项具体内容尚在
洽谈中,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
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粤民投睿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本次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处理与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具体事项,并授权公司工作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合作各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仅为参与投资意向方,公司目前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已知合作主体如下,其他合作主体尚待确定。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粤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称广州粤民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HQEG8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义克
成立日期:2017-01-11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 1 号 406 房之 420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编码:P1061409
其股权结构为: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粤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三、拟投资的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拟投资的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合伙企业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粤民投睿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J71YT2U
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粤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称广州粤民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C070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合伙企业合伙人目前出资情况:
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金额 认缴出资比例
粤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万元 0.20%
段然 有限合伙人 4990万元 99.80%
2、拟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粤民投睿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
基金目标规模:30,000 万元
基金拟存续期:5 年投资期+2 年退出期
拟投资方向:生命健康、前沿科技领域的企业
该基金尚在筹备阶段,尚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拓展公司投资渠道,优化公司投资结构。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总投资额占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和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同时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因此,本次投资对公司近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1、实施过程不确定性风险
基金尚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基金的部分合伙人尚未完全确定,可能存在未能按时、足额募集到资金的风险。
2、公司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规模
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参与,以实际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基金承担有限责任。
3、投资规模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该基金,是在确保公司主营业务运作正常情况下适度参与风险投资,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不良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的正常运转。根据该基金的投资原则、投资方向等,基金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推进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2021-12-22] (603788)宁波高发: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21-042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宁波鄞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潘火支行、宁波鄞州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共计人民币 23,3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05736 期、共
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07264 期、利多多公司稳利 21JG6435
期(3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利多多公司稳利
21JG6491 期(3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中国农业
银行“安心·62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中国农业银行“金钥匙·安心
得利·90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鄞州银行“富利宝”定期开放式净值
型(D21093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宁银理财宁欣固定收益类日开理财 1 号、
利多多公司稳利 21JG6587 期(3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
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短期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17 日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该议案业经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进行结构性存款及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二)资金来源
本次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收 预计收 产品期 收益 结构 参考年 预计 是否构
受托方名称 类型 产品名称 (万 益率 益金额 限 类型 化安 化收益 收益 成关联
元) (万元) 排 率 (如有) 交易
中信银行股份有 结构性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 浮动
限公司宁波分行 存款 存款 05736 期 1,000 1.48%-3.35% 91 天 收益 否
中信银行股份有 结构性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 1,000 1.48%-3.40% 91 天 浮动 否
限公司宁波分行 存款 存款 07264 期 收益
上海浦东发展银 结构性 利多多公司稳利 21JG6435 期(3 个 浮动
行宁波鄞州支行 存款 月网点专属 B 款)人民币对公结构 3,000 1.40%-3.40% 91 天 收益 / 否
性存款
上海浦东发展银 结构性 利多多公司稳利 21JG6491 期(3 个 浮动
行宁波鄞州支行 存款 月网点专属 B 款)人民币对公结构 2,000 1.40%-3.35% 91 天 收益 否
性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 人民币 中国农业银行“安心·62 天”人 浮动
份有限公司宁波 理财 民币理财产品 2,800 0.00-2.95% 62 天 收益 / 否
潘火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 人民币 中国农业银行“金钥匙·安心得 浮动 /
份有限公司宁波 理财 利·90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1,500 0.00-3.05% 90 天 收益 否
潘火支行
宁波鄞州农村商 人民币 鄞州银行“富利宝”定期开放式净 浮动
业银行股份有限 理财 值型(D21093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5,000 3.40% 91 天 收益 / 否
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 人民币 宁银理财宁欣固定收益类日开理 2,000 3.10% 200 天 浮动 / 否
限公司 理财 财 1 号 收益
上海浦东发展银 结构性 利多多公司稳利 21JG6587 期(3 个 浮动
行宁波鄞州支行 存款 月网点专属 B 款)人民币对公结构 5,000 1.40%-3.40% 91 天 收益 否
性存款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的标的产品大多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基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控制投资风险并及时按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1)产品名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05736 期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3)收益计算天数:91 天(收益计算天数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
(4)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等级:PR1 级(谨慎型、绿色级别),适合谨慎型、稳健型、平衡型、进取型、激进型客户投资者。
本风险分级为中信银行自行评定,仅供参考,中信银行并不对前述风险分级结果的准确性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5)扣款日:2021 年 8 月 23 日(如中信银行调整募集期,则扣款日相应
调整至募集期结束日下一工作日,中信银行在划款时无需以电话等方式与投资者者进行最后确认)。
(6)收益起计日:2021 年 8 月 23 日(如中信银行调整募集期,则收益起
计日相应调整至募集期结束日下一工作日,扣款日至收益起计日之间不计产品收
益)。
(7)到期日:2021 年 11 月 22 日(若中信银行调整募集期,受收益起计日、
提前终止条款等约束,遇中国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算收益)。
(8)清算期:到期日(产品实际终止日)至资金返还购买者账户日(即到账日)为清算期,期内不计付收益或利息。
(9)到账日: 如产品正常到期,本金及收益于产品到期日后 0 个工作日内
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支付,如中国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10)产品管理方、收益计算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联系标的:欧元/英镑。
联系标的定义:欧元/英镑即期汇率,表示为一欧元可兑换的英镑数。
(12)产品结构要素信息:定盘价格:欧元/英镑即期汇率价格,即彭博页
面“BFIX”屏显示的东京时间下午 3:00 的 EURGBP Currency 的值。期初价格:
2021 年 8 月 24 日的定盘价格;期末价格:联系标的观察日的定盘价格。联系标
的观察日:2021 年 11 月 17 日
(13)基础利率:1.48%
(14)收益区间:1.48%-3.35%
(15)计息基础天数:365 天
(16)产品收益率确定方式:结构性存款利率确定方式如下:根据每期产品情况实际确定)
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联系标的“欧元/英镑即期汇率”期末价格相对于期初价格下跌且跌幅超过 1.5%,产品年化收益率为预期最高收益率 3.35%;
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联系标的“欧元/英镑即期汇率”期末价格相对于期初价格下跌且跌幅小于等于 1.5%或持平或上涨且涨幅小于等于 6%,产品年化收益率为预期收益率 2.95%;
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联系标的“欧元/英镑即期汇率”期末价格相对于期初价格上涨且涨幅超过 6%,产品年化收益率为预期最低收益率 1.48%。
上述测算收益依据收益区间假定,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17)税收条款:收益的应缴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缴纳,中信银行不承担代扣代缴义务。
(18)费用:本产品无认购费;本产品无销售手续费、托管费。
(19)产品的提前终止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出现重大调整,或本产品所投资产的交易对手发生信用风险,或中信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其他情形时,中信银行有权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产品。
如果中信银行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产品,中信银行将在提
[2021-12-04] (603788)宁波高发:关于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 2021 041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对外投资的 进展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 宁波 江北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本基
金”或“本合伙企业”)
? 投资金额:公司 以自有资金 出资 人民币 5,000万 元。
? 特别风险提示 本 合伙企业 于 近 日在 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登记 ,尚未完
成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该基金此后还存在受宏观经济、行业周
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因而存在投资失败或
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公司将充分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密切持续关注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及其投资
项目的实施过程,切实降低公司投资风险。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11月
4日 召开 了 公司第 四 届董事会第 十四 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5,000万元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1年 11月
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关于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 038 。
公司与
各方签署了《宁波江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该合伙企业 近日 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登记 ,并领取了营业执照 。具体情
况如下:
一、
合伙企业 基本情况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5MA7DUWMA40
2、、名称:宁波名称:宁波江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类型:有限类型: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蓝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廖文剑)宁波蓝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廖文剑)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成立日期:成立日期:2021年年12月月2日日
7、、营业期限:营业期限:2021年年12月月2日至日至2028年年12月月1日日
8、、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庆丰路慈城镇庆丰路799弄弄1号号119
9、认缴出资及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及出资比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名称名称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额
认缴
认缴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1
宁波市
宁波市江北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江北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8,000
16.95
2
宁波市
宁波市牛奶集团有限公司牛奶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8,200
17.37
3
宁波高发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5,000
10.59
4
浙江
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欣捷建设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3,000
6.36
5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3,000
6.36
6
爱柯
爱柯迪迪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3,000
6.36
7
宁波市中油南苑石油有限公司
宁波市中油南苑石油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3,000
6.36
8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2,000
4.24
9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2,000
4.24
10
宁波凤凰亚虎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凤凰亚虎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2,000
4.24
11
江兴浩
江兴浩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2,000
4.24
12
何存康
何存康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2,000
4.24
13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1,000
2.12
14
宁波一湾三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宁波一湾三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1,000
2.12
15
浙江杰佳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杰佳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1,000
2.12
16
宁波蓝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蓝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
1,000
2.12
合
合 计计
47,200
100.00
二、
二、协议协议各各方基本情况方基本情况
(一)
(一)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宁波蓝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蓝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廖文剑
法定代表人:廖文剑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万人民币
住所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庆丰路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庆丰路799弄弄1号号124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基金管理人备案情况:蓝湖投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
基金管理人备案情况:蓝湖投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理人登记,登记编号:P1008323
宁波蓝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蓝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序号
股东
股东名称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比例(%))
1
宁波蓝源创新天使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蓝源创新天使投资有限公司
6,500
65.00
2
廖淑英
廖淑英
3,500
35.00
合计
合计
10,000
100.00
(二)有限合伙人
(二)有限合伙人
序号
序号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名称名称
住所
住所
认缴
认缴出资比例出资比例统一社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用代码/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1
宁波市
宁波市江北区资产经营有限江北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大庆南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大庆南路路181号号
91330205698201620F
2
宁波市
宁波市牛奶集团有限公司牛奶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洪盛路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洪盛路6号号
91330200144060512W
3
宁波高发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
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下应北路(下应北路717号)号)
9133020071331910XJ
4
浙江
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欣捷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路455号号
913302001448768377
5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司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洪兴路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洪兴路355号号
91330200144066949P
6
爱柯
爱柯迪迪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588号号
91330200756264225T
7
宁波市中油南苑石油有限公
宁波市中油南苑石油有限公司司
浙江省宁波保税区扬子江北
浙江省宁波保税区扬子江北路路12号办公楼号办公楼2楼楼211室室
91330205954236866X
8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199号号
91330200744973016M
9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投资创业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投资创业
91330200742151748P
序号
序号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名称名称
住所
住所
认缴
认缴出资比例出资比例统一社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用代码/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公司
公司
园区
园区
10
宁波凤凰亚虎商业集团有限
宁波凤凰亚虎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广元路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广元路69号号
91330200750353913R
11
江兴浩
江兴浩
自然人
自然人
33020619**********
12
何存康
何存康
自然人
自然人
33022219**********
13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通宁路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通宁路399号号
913302057263945208
14
宁波一湾三江企业管理咨询
宁波一湾三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慈湖人家301号号108室托管室托管265(商务托管)(商务托管)
91330205MA7BLWME6Y
15
浙江杰佳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杰佳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江北工业产业园区经十路
江北工业产业园区经十路1号号
91330205742161292X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公司董监高、公司董监高与与除公司外其除公司外其他他上述交易各方均无关联关系,上述交易各方均无关联关系,也也未有在未有在宁波蓝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蓝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合伙企业、本合伙企业任职任职情形。情形。
三、
三、合伙合伙协议主要内容协议主要内容
(一)
(一)经营目的经营目的
本合伙企业的经营目的为:通过合法经营实现资本增值,为投资人创造价值。
本合伙企业的经营目的为:通过合法经营实现资本增值,为投资人创造价值。
(二)
(二)存续期限存续期限
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
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7年(投资期年(投资期4年,回收期年,回收期3年)。自本合伙企业注册年)。自本合伙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算,确需延长的经出资人一致同意,最多延长成立之日起算,确需延长的经出资人一致同意,最多延长2年。年。
(三)
(三)无固定回报承诺无固定回报承诺
本协议任何条款不得视为对有限合伙人给予任何形式的固定回报之承诺。本协
本协议任何条款不得视为对有限合伙人给予任何形式的固定回报之承诺。本协议及其任何附件不构成本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及管理人就本合伙企业经营绩效向议及其任何附件不构成本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及管理人就本合伙企业经营绩效向任何有限合伙人作出的任何保证。任何有限合伙人作出的任何保证。
(四)
(四)不公开募集承诺不公开募集承诺
本合伙企业的权益不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
本合伙企业的权益不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
(五)
(五)缴付出资缴付出资
资金分两次到账,各合伙人应在本合伙企业设立后七日内以货币方式将各自认
资金分两次到账,各合伙人应在本合伙企业设立后七日内以货币方式将各自认缴出资额的缴出资额的50%缴付至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最迟不超过缴付至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最迟不超过2021年年12月月6日。在日。在托管资金托管资金账户的金额低于账户的金额低于5,000万元(含)后,由普通合伙人召开关于第二次实缴出万元(含)后,由普通合伙人召开关于第二次实缴出
资事宜的合伙人会议,并对本合伙企业前期已投项目进行分析报告,经持有【三】
资事宜的合伙人会议,并对本合伙企业前期已投项目进行分析报告,经持有【三】分之【二】及以上实缴出资总额的合伙人同意后予以通过,各合伙人的第二次实缴分之【二】及以上实缴出资总额的合伙人同意后予以通过,各合伙人的第二次实缴出资应于合伙人会议后十四日内缴付至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出资应于合伙人会议后十四日内缴付至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
(六)
(六)合伙人权利与义务合伙人权利与义务
1、、普通合伙人的权利普通合伙人的权利
(a) 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分享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分享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
(b) 依本协议和法律规定请求召开、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合伙人大会,并行使依本协议和法律规定请求召开、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合伙人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相应的表决权;
(c) 企业清算时,按本协议参与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企业清算时,按本协议参与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
(d) 变更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变更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
(e) 变更其委派至合伙企业的代表;变更其委派至合伙企业的代表;
(f) 建议缩减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建议缩减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
(g) 采取为实现合伙目的、维护或争取合伙企业合法权益所必需的其他行动;采取为实现合伙目的、维护或争取合伙企业合法权益所必需的其他行动;
(h) 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2、、普通合伙人的义务普通合伙人的义务
(a)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完整性;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完整性;
(b) 对合伙企业的投资风险有充分认知,按本协议约定以合法资金缴纳出资;对合伙企业的投资风险有充分认知,按本协议约定以合法资金缴纳出资;
(c) 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普通合伙人不得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本协议另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普通合伙人不得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本协议另有约定除外),不得质押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有约定除外),不得质押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e) 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3、、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有限合伙人的权利
(a) 分享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分享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
(b) 对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情况进行监督;对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情况进行监督;
(c) 对本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退出合理化建议;对本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退出合理化建议;
(d) 获得合伙企业披露信息,包括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等;获得合伙企业披露信息,包括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等;
(e) 经合理提前通知,有权了解本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经合理提前通知,有权了解本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f) 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协议的约定转让其在本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协议的约定转让其在本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g)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有权将其在本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有权将其在本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h) 有限合伙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在获得基金管理人书面同意和遵守本协议关于有限合伙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在获得基金管理人书面同意和遵守本协议关于同业竞争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或存在利同业竞争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或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益冲突的业务;
(i) 经持有【三】分之【二】及以上实缴出资总额的合伙人同意,可以与本合伙经持有【三】分之【二】及以上实缴出资总额的合伙人同意,可以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企业进行交易;
(j) 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提出诉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提出诉讼;讼;
(k) 企业清算时,依照本协议约定参与剩余财产分配;企业清算时,依照本协议约定参与剩余财产分配;
(l) 经提前合理期限通知后,有权自担费用聘请专业人士对本合伙经提前合理期限通知后,有权自担费用聘请专业人士对本合伙企业进行审计;企业进行审计;
(m) 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4、、有限合伙人的义务有限合伙人的义务
(a) 按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缴付认缴出资,维护合伙企业财产的完整性;按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缴付认缴出资,维护合伙企业财产的完整性;
(b) 对合伙企业的投资风险有充分认知,应按本协议约定以合法资金缴纳出资,对合伙企业的投资风险有充分认知,应按本协议约定以合法资金缴纳出资,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c) 不得从事可能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除普通合伙人书面同意外,不得不得从事可能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除普通合伙人书面同意外,不得协助其本合伙企业以外的任何公司开展与本合伙企业有竞争性的业务;协助其本合伙企业以外的任何公司开展与本合伙企业有竞争性的业务;
(d) 不参与本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不参与本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
(e) 对本合伙企业的对本合伙企业的所有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信息严格保密;所有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信息严格保密;
(f) 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5、、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a) 普通合伙人为本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为本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
(b)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宁波蓝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宁波蓝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并执行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涉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并执行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涉及及2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担保、抵押、处分、转让、清算等与资产相关的经营事万元及以上的投资、担保、抵押、处分、转让、清算等与资产相关的经营事务(管理费支付按照本合伙协议第务(管理费支付按照本合伙协议第9条约定执行),需先经本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条约定执行),需先经本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的通过。会的通过。
(c) 其他合伙人不执行本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执行本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签署本协议即视为普通合伙人被选定为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本协议即视为普通合伙人被选定为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所规定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对于合伙企业事务的独占及排他的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涉及的对于合伙企业事务的独占及排他的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涉及200万元及以上的万元及以上的投资、担保、抵押、处分、转让、清算等与资产相关的经营事务(管理费支付按照投资、担保、抵押、处分、转让、清算等与资产相关的经营事务(管理费支付按照本合伙协议第本合伙协议第 9 条约定执行),需先经本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的通过后,方可条约定执行),需先经本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的通过后,方可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包括但不限于:
(a) 决策、执行合伙企业的投资及其他业务;决策、执行合伙企业的投资及其他业务;
(b) 管理、维持和处分管理、维持和处分合伙企业资产;合伙企业资产;
(c)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为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服务;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为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服务;
(d) 采取合伙企业维持合法存续和开展经营活动所必需的一切行动;采取合伙企业维持合法存续和开展经营活动所必需的一切行动;
(e) 开立、维持和撤销合伙企业的银行账户,开具支票和其他付款凭证;开立、维持和撤销合伙企业的银行账户,开具支票和其他付款凭证;
(f) 聘用专业人士、中介及顾问机构对合伙企业提供服务;聘用专业人士、中介及顾问机构对合伙企业提供服务;
(g) 订立和修改管理协议;订立和修改管理协议;
(h) 订立和修改托管协议;订立和修改托管协议;
(i) 批准有限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批准有限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
(j) 为合伙企业的利益决定提起诉讼或应诉,进行仲裁;与争议对方进行协商、为合伙企业的利益决定提起诉讼或应诉,进行仲裁;与争议对方进行协商、和解等,以解决合伙企业与第三方的争议;和解等,以解决合伙企业与第三方的争议;
(k) 根据法律规定处理合伙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处理合伙企业的涉税事项;的涉税事项;
(l) 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署文件;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署文件;
(m) 变更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变更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
(n) 变更其委派至合伙企业的代表;变更其委派至合伙企业的代表;
(o) 建议缩减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建议缩减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
(p) 采取为实现合伙目的、维护或争取合伙企业合法权益所必需的其他行动;采取为实现合伙目的、维护或争取合伙企业合法权益所必需的其他行动;
(q) 法律及本协议授予的其他职权。法律及本协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执行合伙事务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约定采取的全部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执行合伙事务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约定采取的全部行为,均对合伙企业具有约束力。行为,均对合伙企业具有约束力。
(七)
(七)对外投资对外投资
1、、投资范围投资范围
(a) 本合伙企业资金主要投资于新材料、生物医药、港航服务业、工业互联网、本合伙企业资金主要投资于新材料、生物医药、港航服务业、工业互联网、跨境电商、高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具有创新理念和发展前景的企业。跨境电商、高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具有创新理念和发展前景的企业。
(b) 投资于江北区企业的投资总额不少于宁波市江北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投资于江北区企业的投资总额不少于宁波市江北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额的额的1.5倍。包括直接投资、标的公司设立子公司等形式将优质的区域外投资项目落倍。包括直接投资、标的公司设立子公司等形式将优质的区域外投资项目落地到江北区。地到江北区。
(c) 合伙企业行使因对外投资而所享有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受益合伙企业行使因对外投资而所享有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受益权、优先购买权等),由普通合伙人审议行使。权、优先购买权等),由普通合伙人审议行使。
2、、投资限制投资限制
(a) 宁波江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根据国家和省、市、区产业发展宁波江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根据国家和省、市、区产业发展战略,战略,鼓励引导投向区内初创或中早期企业(项目),不得投向高污染、高耗能、落鼓励引导投向区内初创或中早期企业(项目),不得投向高污染、高耗能、落后产能等国家和省、市限制行业;后产能等国家和省、市限制行业;
(b) 不得投资于已上市企业,所投资的未上市企业上市后,所持股份未转让及其不得投资于已上市企业,所投资的未上市企业上市后,所持股份未转让及其配售部分除外;配售部分除外;
(c) 不得投资股票、期货、企业债券、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不得投资股票、期货、企业债券、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融衍生品;
(d) 不得从事担保、抵押、房地产(包括自用房地产)、委托贷款等业务;不得从事担保、抵押、房地产(包括自用房地产)、委托贷款等业务;
(e) 不得用于赞助、捐赠等支出;不得用于赞助、捐赠等支出;
(f) 不得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任何第三人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不得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任何第三人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g) 不得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不得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h) 不得用不得用于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于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3、、投资退出投资退出
普通合伙人拟定退出方案并通知有限合伙人后,除有限合伙人有正当理由反对
普通合伙人拟定退出方案并通知有限合伙人后,除有限合伙人有正当理由反对外,本合伙企业可选择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实现投资退出:外,本合伙企业可选择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实现投资退出:
(a) 投资项目本金返还;投资项目本金返还;
(b) 投资项目利润分配;投资项目利润分配;
(c) 投资项目股权转让;投资项目股权转让;
(d) 投资项目非现金资产处置;投资项目非现金资产处置;
(e) 投资项目清算;投资项目清算;
(f) 普通合伙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方式。普通合伙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方式。
4、、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
(a)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的投资决策机构,将担负起项目投资事项决策职责,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的投资决策机构,将担负起项目投资事项决策职责,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共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共5人,分别由基金管理人、行业专家、单一最大出人,分别由基金管理人、行业专家、单一最大出资人代表资人代表组成,其中基金管理人推荐组成,其中基金管理人推荐3人,基金管理人方推荐行业专家人,基金管理人方推荐行业专家1人,单一最大出资人,单一最大出资人代表人代表1人,采取五分之三通过制。另外设观察员人,采取五分之三通过制。另外设观察员1人,由宁波市江北区资产经营人,由宁波市江北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代表组成,拥有参照《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产业发展引有限公司代表组成,拥有参照《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的实施意见》的一票否决权。单一最大出资人代表对宁波市域范围内的超过导基金的实施意见》的一票否决权。单一最大出资人代表对宁波市域范围内的超过认缴出资总额认缴出资总额20%的投资项目拥有一票否决权。的投资项目拥有一票否决权。
(b) 对于宁波市以外的投资项目,若被单一最大出资人代表一票反对后,基金对于宁波市以外的投资项目,若被单一最大出资人代表一票反对后,基金管理人仍要求投资,该项目亏损时基金管理人需承担该项目投资本金的损失,但投管理人仍要求投资,该项目亏损时基金管理人需承担该项目投资本金的损失,但投资额度不得超过普通合伙资额度不得超过普通合伙人的实缴资金,除非普通合伙人提供充分可靠可执行银行人的实缴资金,除非普通合伙人提供充分可靠可执行银行担保或单一最大出资人认可的征信保证;若本合伙企业的其他有限合伙人推荐的项担保或单一最大出资人认可的征信保证;若本合伙企业的其他有限合伙人推荐的项目在基金管理人立项和风险控制尽职调查等流程通过后,管理人最终不同意投资,目在基金管理人立项和风险控制尽职调查等流程通过后,管理人最终不同意投资,该推荐项目的有限合伙人仍要求投资的,则该有限合伙人要保证承担项目的全部损该推荐项目的有限合伙人仍要求投资的,则该有限合伙人要保证承担项目的全部损失,并提供管理人和单一最大出资人代表共同认可的征信担保机制,否则不能投资;失,并提供管理人和单一最大出资人代表共同认可的征信担保机制,否则不能投资;本合伙企业单一最大出资人代表推荐的项目应参照上述约定执行;若该项目盈利,本合伙企业单一最大出资人代表推荐的项目应参照上述约定执行;若该项目盈利,项目的可分配收益需经过投资决策委员会一事一议。项目的可分配收益需经过投资决策委员会一事一议。
(八)
(八)合伙人会议合伙人会议
1、、合伙人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合伙人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5月中旬召开一次。经月中旬召开一次。经代表本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提议代表本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会议表决会议表决
对于合伙人会议表决事项,经普通合伙人及持有出席会议的有限合伙人实缴出
对于合伙人会议表决事项,经普通合伙人及持有出席会议的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二】分之【一】及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同意后予以通过,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资额【二】分之【一】及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同意后予以通过,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外。
(
(九九))基金收入分配与亏损承担基金收入分配与亏损承担
(a) 根据《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的实施意根据《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的实施意见》,本合伙企业宁波市江北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部分可进行收益让渡。(见》,本合伙企业宁波市江北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部分可进行收益让渡。(a1))本合伙企业除宁波市江北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外的其他合伙人可采取合伙权自愿收本合伙企业除宁波市江北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外的其他合伙人可采取合伙权自愿收购方式(收购比例为:普通合伙人购方式(收购比例为:普通合伙人20%,各有限合伙人,各有限合伙人80%)实现宁波市江北区资)实现宁波市江北区资
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部分的退出;(
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部分的退出;(a2))5年内(含年内(含5年)退出价格可按同期银行贷年)退出价格可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单利)结合原始出资额直接定价交易,款基准利率(单利)结合原始出资额直接定价交易,5年后则按照宁波市江北区资产年后则按照宁波市江北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实缴出资总额以同股同权方式确定退出价格;(经营有限公司实缴出资总额以同股同权方式确定退出价格;(a3)除宁波市江北区资)除宁波市江北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外的其他合伙人有权以本合伙协议产经营有限公司外的其他合伙人有权以本合伙协议8.01((a2)约定的退出价格收购)约定的退出价格收购或部分收购宁波市江北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基金份额。或部分收购宁波市江北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基金份额。
(b) 单个项目可分配收入扣除合伙费用、亏损、投资本金及有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单个项目可分配收入扣除合伙费用、亏损、投资本金及有关税费后的余额为正数的,即作为单个项目可分配收益。分配次序如下:正数的,即作为单个项目可分配收益。分配次序如下:(b1)根据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根据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单利)结合宁波市江北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单个项目本金确定单个项目的优先率(单利)结合宁波市江北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单个项目本金确定单个项目的优先回报并返还给宁波市江北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回报并返还给宁波市江北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b2)若有余额,返还按年若有余额,返还按年8%的单利的单利计算的除宁波市江北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外的其他有限合伙人单个项目优先回报;计算的除宁波市江北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外的其他有限合伙人单个项目优先回报;((b3)若有余额,返还按年)若有余额,返还按年8%的单利计算的普通合伙人单个项目优先回报;(的单利计算的普通合伙人单个项目优先回报;(b4))若有余额,在剩余可分配收益中的若有余额,在剩余可分配收益中的90%优先返还有限合伙人除单个项目本优先返还有限合伙人除单个项目本金外的原金外的原始资本出资额;始资本出资额;5%作为本基金的法定资本风险准备金,另外作为本基金的法定资本风险准备金,另外5%作为基金管理人团队作为基金管理人团队激励预分配(单个项目年化收益率大于等于激励预分配(单个项目年化收益率大于等于8%);();(b5)若有余额,返还普通合伙人)若有余额,返还普通合伙人扣除单个项目本金外的原始资本出资额,直到全体合伙人出资额返还完毕。扣除单个项目本金外的原始资本出资额,直到全体合伙人出资额返还完毕。
(c) 基金可分配收益按照向下分档基金可分配收益按照向下分档累进制累进制原则分配,具体各档分配方式如下:原则分配,具体各档分配方式如下:(c1)基金可分配收益小于等于本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年化单利【基金可分配收益小于等于本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年化单利【8】】%,普通合伙人(基,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不享受收益金管理人)不享受收益;((c2)基金可分配收益大于实缴出资总额年化单利【)基金可分配收益大于实缴出资总额年化单利【8】】%且且小于等于年化单利【小于等于年化单利【10】】%的部分,收益的【的部分,收益的【10】】%付给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付给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余下【余下【90】】%由各有限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由各有限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c3) 基金可分配收益大于本基金可分配收益大于本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年化单利年化【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年化单利年化【10】】%且小于等于年化单利【且小于等于年化单利【15】】%的部分,的部分,收益的【收益的【15】】%付给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余下【付给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余下【85】】%由各有限合伙人按实由各有限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c4) 基金可分配收益大于本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年化单利基金可分配收益大于本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年化单利【【15】】%且小于等于年化单利【且小于等于年化单利【25】】%的部分,收益的【的部分,收益的【20】】%付给普通合伙人(基付给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余下【金管理人),余下【80】】%由各有限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由各有限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c5) 基金可分基金可分配配收益大于本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年化单利【收益大于本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年化单利【25】】%且小于等于年化单利【且小于等于年化单利【50】】%的部分,收益的【的部分,收益的【25】】%付给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余下【付给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余下【75】】%由各有限合由各有限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c6) 基金可分配收益大于本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基金可分配收益大于本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年化单利【年化单利【50】】%的部分,收益的【的部分,收益的【30】】%付给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余下【付给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余下【70】】%由各有限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其中基金可分配收益包含前期对合伙人由各有限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其中基金可分配收益包含前期对合伙人的优先回报金额,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可分配收益中包含了前期单个项目团的优先回报金额,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可分配收益中包含了前期单个项目团队激励队激励5%的预分配收益金额。的预分配收益金额。
(d) 如当期单个项如当期单个项目发生亏损,后期项目收入分配次序如下:(目发生亏损,后期项目收入分配次序如下:(d1)优先补足往)优先补足往年项目亏损本金部分;年项目亏损本金部分;(d2)若有余额,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单利)优先返还宁波若有余额,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单利)优先返还宁波
市江北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往年项目优先回报;(
市江北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往年项目优先回报;(d3)若有余额,返还按照年)若有余额,返还按照年8%的的单利计算的除宁波市江北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外的其他有限合伙人往年项目优先回单利计算的除宁波市江北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外的其他有限合伙人往年项目优先回报;(报;(d4)若有余额,返还按照年)若有余额,返还按照年8%的单利计算的普通合伙人往年项目优先回报的单利计算的普通合伙人往年项目优先回报;((d5))如后期项目不足以弥补往年亏损本金和各个合伙人的优先回报,在依法清算时,本如后期项目不足以弥补往年亏损本金和各个合伙人的优先回报,在依法清算时,本合伙企业资产分别优先核减亏损部分和优先回报后,再进行剩余资产分配。合伙企业资产分别优先核减亏损部分和优先回报后,再进行剩余资产分配。
(e) 在前述各个合伙人全部原始出资额、宁波市江北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优先回在前述各个合伙人全部原始出资额、宁波市江北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优先回报、除宁波市江北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之外的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和普通合伙人优报、除宁波市江北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之外的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和普通合伙人优先回报返还完毕后,再统算基金可分配收益,按照先回报返还完毕后,再统算基金可分配收益,按照8.01((c)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原则进行收益分配。
(f) 若基金可分配收益为负数的,如因基金管理人(包括其内部机构、雇员或者若基金可分配收益为负数的,如因基金管理人(包括其内部机构、雇员或者其委托、授权的任何其他机构、个人)未能按照合伙协议和《委托管理协议》的约其委托、授权的任何其他机构、个人)未能按照合伙协议和《委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勤勉尽责地履行其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故意的不当行为或者重大过失、违反定勤勉尽责地履行其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故意的不当行为或者重大过失、违反法律法规、合伙协议、委托管理协议或明显不作为行为),导致本企业亏损,首先由法律法规、合伙协议、委托管理协议或明显不作为行为),导致本企业亏损,首先由基基金管理人以其对本企业的出资弥补亏损,剩余部分由其他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金管理人以其对本企业的出资弥补亏损,剩余部分由其他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非因上述原因,本企业清算时如果出现亏损,按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承担亏损。非因上述原因,本企业清算时如果出现亏损,按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承担亏损。
(
(十十))管理费管理费
在其存续期间应按下列规定收取及支付管理费:
在其存续期间应按下列规定收取及支付管理费:
(a) 投资期内按每年实缴出资总额的投资期内按每年实缴出资总额的1.5%收取;回收期内按每年未退出资金的收取;回收期内按每年未退出资金的1.0%收取;若本基金延长,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收取;若本基金延长,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
(b) 考虑到基金成立日期已是年末,首期支付的管理费总额为基金成立当年按该考虑到基金成立日期已是年末,首期支付的管理费总额为基金成立当年按该年合伙人实际出资天数折算该年度管理费加第二年全年管理费之和,从首期基金实年合伙人实际出资天数折算该年度管理费加第二年全年管理费之和,从首期基金实收资本到位后起收资本到位后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基金管理人支付(实际出资天数即管理费计算起始十个工作日内向基金管理人支付(实际出资天数即管理费计算起始日期指:首期基金实收资本到位的日期作为管理费开始计算的基准日);日期指:首期基金实收资本到位的日期作为管理费开始计算的基准日);
(c) 除首期管理费用外,以后管理费用由本基金托管银行按照本合伙协议约定每除首期管理费用外,以后管理费用由本基金托管银行按照本合伙协议约定每半年直接支付给基金管理人一次,于每年半年直接支付给基金管理人一次,于每年12月月15日支付下一年度上半年(日支付下一年度上半年(1月月1日至日至6月月30日)的管理费,于每年日)的管理费,于每年6月月15日支付当年度下半年(日支付当年度下半年(7月月1日至日至12月月31日)的管理费(不足半年度的按实际存续天数计算并一次性支付)。支付日如是节日)的管理费(不足半年度的按实际存续天数计算并一次性支付)。支付日如是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宁波蓝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收取的管理费主要用于包含但
宁波蓝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收取的管理费主要用于包含但不限于下述费用项不限于下述费用项目:目:
(a) 基金管理人团队的人事开支,包括工资、奖金、福利、咨询费用和相关法务基金管理人团队的人事开支,包括工资、奖金、福利、咨询费用和相关法务财务业务等费用;财务业务等费用;
(b) 与基金管理人相关的办公场所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通讯费、办公设与基金管理人相关的办公场所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通讯费、办公设
施费用等;
施费用等;
(c) 基金管理人在持有、运营、出售项目投资期间发生的差旅费;基金管理人在持有、运营、出售项目投资期间发生的差旅费;
(d) 合伙企业的其他日常运营经费。合伙企业的其他日常运营经费。
(
(十一十一))合伙企业的资金托管合伙企业的资金托管
(a) 全部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合伙企业的托管全部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合伙企业的托管人(“托管机构”)对合伙企业账户内的全部现金实施托管。人(“托管机构”)对合伙企业账户内的全部现金实施托管。
(b) 托管机构的更换由普通合伙人独立决定并在决定后及时通知有限合伙人。托管机构的更换由普通合伙人独立决定并在决定后及时通知有限合伙人。
(c) 合伙企业发生任何现金支出时,均应遵守与托管机构之间的托管协议规定的合伙企业发生任何现金支出时,均应遵守与托管机构之间的托管协议规定的程序。程序。
(十二)
(十二)入伙入伙、退伙、退伙
1、入伙、入伙
新合伙人的入伙应当同时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新入伙的有
新合伙人的入伙应当同时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本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新入伙的普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本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全体合伙人同意在第二次通合伙人对入伙前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全体合伙人同意在第二次出资前可以增加出资前可以增加1名有限合伙人,但新增有限合伙人在收益分配时应扣除第二次出名有限合伙人,但新增有限合伙人在收益分配时应扣除第二次出资前的投资项目本金年化资前的投资项目本金年化8%单利的优先回报。单利的优先回报。
2、、退退伙伙
(a) 本合伙企业之有限合伙人未经普通合伙人书面同意,不得提前退伙。本合伙企业之有限合伙人未经普通合伙人书面同意,不得提前退伙。
(b)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有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有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1)作为)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3)法律规定或者本协议)法律规定或者本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4)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因当然退伙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需承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因当然退伙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c) 由于国家法律变更导致有限合伙人须提前退出由于国家法律变更导致有限合伙人须提前退出合伙企业的,其不需承担违约合伙企业的,其不需承担违约责任。责任。
(d)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本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本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本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伙时从本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e) 本合伙企业之普通合伙人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退伙。本合伙企业之普通合伙人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退伙。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拓展公司投资渠道,优化公司投资结构
本次交易有利于拓展公司投资渠道,优化公司投资结构。。同时公司作为投资人,同时公司作为投资人,在项目培育成熟后在项目培育成熟后可可实现投资退出,从中分享投资回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实现投资退出,从中分享投资回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总投资额占公司的在保证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总投资额占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和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总资产、净资产和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同时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同时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对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本本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主要以股权投资为主,与公司主营主要以股权投资为主,与公司主营业务业务无关联无关联。。因此,本次投资对公司近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本次投资对公司近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实施过程不确定性风险、实施过程不确定性风险
本合伙企业刚
本合伙企业刚完成工商注册,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完成工商注册,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基金的程存在不确定性。基金的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额尚未尚未足额缴纳足额缴纳,可能存在未能按时、足额募集,可能存在未能按时、足额募集到资金的风险。到资金的风险。
2、公司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规模、公司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规模
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
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参与,以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参与,以实际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基金承担有限责任。实际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基金承担有限责任。
3、投资规模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投资规模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该基金,是在确保公司主营业务运作正常情况下适度
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该基金,是在确保公司主营业务运作正常情况下适度参与风险投资,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不良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的参与风险投资,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不良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的正常运转。根据该基金的投资原则、投资方向等,基金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当期正常运转。根据该基金的投资原则、投资方向等,基金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基金设立后续推进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司将持续关注基金设立后续推进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
二零二一二一年年十十二二月月四四日日
[2021-11-27] (603788)宁波高发:关于全资子公司名称变更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21-040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名称变更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宁波高发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通知:为生产经营与市场行政管理相协调,其已将“宁波高发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宁波高发电子有限公司”,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5MA2KPQ5R9Q)。
除上述变更外,其他工商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2021-11-10] (603788)宁波高发:关于参加“宁波辖区2021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21-039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宁波辖区 2021 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宁波辖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增强上市公司的透明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在宁波证监局指导下,宁波上市公司协会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心系投资者、携手共行动—宁波
辖区 2021 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将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 15:00-17:00 举行,平台登陆地址为:https://rs.p5w.net/。届时,公司高管人员将参加本次活动,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2021-11-05] (603788)宁波高发:关于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21-038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投资标的名称:宁波北岸创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本基金”或“本合伙企业”)(名称待定,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
下同)
拟投资金额: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基金尚须在工商局注册及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且该基金此后还存在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
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因而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充分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密切持续关注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及其投资
项目的实施过程,切实降低公司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本次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优化投资结构,提升投资价值,公司拟与宁波蓝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合作
方通过有限合伙形式共同发起设立宁波北岸创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合伙企业(基金)目标总规模 50,000 万元人民币(以最终市场监督管理局登
记为准),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5,000 万元。宁波市江北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作
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8,000 万元,宁波市牛奶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9,000
万元,以及其他方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27,000 万元(目标),宁波蓝湖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 1,000 万元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
2、董事会审议情况
设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对外投资的议案》,为拓展公司投资渠道,优化公司投资结构,公司参与发起设立宁波北岸创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董事会授权公司副董事长处理与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具体事项,并授权公司工作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
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合作各方基本情况
公司拟参与设立的宁波北岸创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主发起人为波市江北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宁波市牛奶集团有限公司,其出资额分别为 8,000万元、9,0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仅为参与设立方,公司拟出资 5,000 万元,为有限合伙人,
公司目前尚未签署任何与本次投资相关的协议,已知合作主体如下,其他合作主体尚有待确定。
(一)普通合伙人
公司名称:宁波蓝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廖文剑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庆丰路 799 弄 1 号 124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二)有限合伙人
1、宁波市江北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黄锋
注册资本:13,500 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大庆南路 181 号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自有房屋出租
2、宁波市牛奶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银冲
注册资本:7,501.86 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洪盛路 6 号
经营范围:普通道路货物运输;种奶牛生产经营(以上范围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财务咨询服务。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奶牛养殖;中式餐(不含冷菜)供应;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住宿(以上范围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 乳制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蛋白饮料的生产加工;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奶牛养殖技术咨询;良种奶牛及其他种畜胚胎技术咨询;农产品收购、批发、零售;本公司房屋、场地租赁,物业服务;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中式餐(不含冷菜)供应;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饲料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拟参与设立的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一)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宁波北岸创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注册地址和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庆丰路 799 弄 1 号 119(以
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地址为准)。
3、经营目的:通过合法经营实现资本增值,为投资人创造价值。
4、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的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6、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蓝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7、投资范围:(a) 本合伙企业资金主要投资于新材料、生物医药、港航服务业、
工业互联网、跨境电商、高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具有创新理念和发展前景的企业。(b) 投资于江北区企业的投资总额不少于江北区政府国有出资有限合伙人出资额的 1.5 倍。包括直接投资、标的公司设立子公司等形式将优质的区域外投资项目落地到江北区。
8、投资限制:
(a) 本合伙企业(基金)应根据国家和省、市、区产业发展战略,鼓励引导投向
区内初创或中早期企业(项目),不得投向高污染、高耗能、落后产能等国家和省、市限制行业。
(b) 不得投资于已上市企业,所投资的未上市企业上市后,所持股份未转让及其
配售部分除外。
(c) 不得投资股票、期货、企业债券、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
融衍生品。
(d) 不得从事担保、抵押、房地产(包括自用房地产)、委托贷款等业务。
(e) 不得用于赞助、捐赠等支出。
(f) 不得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任何第三人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g) 不得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h) 不得用于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二)私募基金基本情况
1、私募基金运作方式:本基金运作方式为封闭式运作。
2、基金管理人:本基金委托宁波蓝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
3、管理费:在其存续期间应按下列规定收取及支付管理费:
(a) 投资期内按每年实缴出资总额的 1.5%收取;回收期内按每年未退出资金的
1.0%收取;若本基金延长,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
(b) 考虑到基金成立日期已是下半年,首期支付的管理费总额为基金成立当年按
该年合伙人实际出资天数折算该年度管理费加第二年全年管理费之和,从首期基金实收资本到位后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基金管理人支付(实际出资天数即管理费计算起
始日期指:首期基金实收资本到位的日期作为管理费开始计算的基准日);
(c) 除首期管理费用外,以后年度管理费用于每年 12 月 15 日由本基金托管银行
按照本合伙协议约定直接支付给基金管理人(不足一个年度的按实际存续天数计算并一次性支付)。
宁波蓝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收取的管理费主要用于包含但不限于下述费用项目:
(a) 基金管理人团队的人事开支,包括工资、奖金、福利、咨询费用和相关法务
财务业务等费用;
(b) 与基金管理人相关的办公场所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通讯费、办公设
施费用等;
(c) 基金管理人在持有、运营、出售项目投资期间发生的差旅费;
(d) 合伙企业的其他日常运营经费。
4、合伙企业的资金托管:
(a) 委托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担任合伙企业的托管人(“托管机构”)
对合伙企业账户内的全部现金实施托管。
(b) 托管机构的更换由普通合伙人独立决定并在决定后及时通知有限合伙人。
(c) 合伙企业发生任何现金支出时,均应遵守与托管机构之间的托管协议规定的
程序。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拓展公司投资渠道,优化公司投资结构。同时公司作为投资人,在项目培育成熟后可实现投资退出,从中分享投资回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总投资额占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和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同时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因此,本次投资对公司近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实施过程不确定性风险
基金尚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尚未完成工商注册,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基金的部分合伙人尚未完全确定,可能存在未能按时、足额募集到资金的风险。
2、公司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规模
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参与,以实际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基金承担有限责任。
3、投资规模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该基金,是在确保公司主营业务运作正常情况下适度参与风险投资,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不良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的正常运转。根据该基金的投资原则、投资方向等,基金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基金设立后续推进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2021-10-21] (603788)宁波高发: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8元
每股净资产: 8.543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75%
营业总收入: 7.0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30亿元
[2021-09-30] (603788)宁波高发: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21-037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2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下应北路 717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14,706,26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1.422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对需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钱高法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彭丽娜女士、财务总监朱志荣先生、副总经理周宏先生出席了本
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4,706,160 99.9999 0 0.0000 100 0.0001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4,706,160 99.9999 100 0.0001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4,706,160 99.9999 0 0.0000 100 0.0001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4,706,160 99.9999 0 0.0000 100 0.0001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4,706,160 99.9999 0 0.0000 100 0.0001
6、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4,706,160 99.9999 0 0.0000 100 0.000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4,300 97.7273 0 0.0000 100 2.2727
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 4,300 97.7273 100 2.2727 0 0.0000
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 4,300 97.7273 0 0.0000 100 2.2727
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 4,300 97.7273 0 0.0000 100 2.2727
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5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 4,300 97.7273 0 0.0000 100 2.2727
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
6 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4,300 97.7273 0 0.0000 100 2.2727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1 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议案 2、3、4、5、6 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万俊、李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09-29] (603788)宁波高发: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21-036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20,000 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宁波高发汽
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披露的《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5MA2KPQ5R9Q
名称:宁波高发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钱高法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集成电路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成立日期:2021 年 9 月 27 日
营业期限:2021 年 9 月 27 日至长期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康桥南路 535 号 7 幢 572 号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2021-09-27] (603788)宁波高发: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21-035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宁波高发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核准确定)
投资金额和比例:宁波高发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全部由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5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使用
自有资金2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0,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宁波
高发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确定,下同)。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宁波高发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范围为准)
三、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鉴于目前公司唯一的生产厂区仅有占地41亩,空间布局促狭,为优化生产经营布局,提高效率,公司拟新设立全资子公司宁波高发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并拟由其购置土地,扩大生产经营用地,拓展新产品机会。本次出资前,公司账上货币资金充裕,流动性良好,计划全部使用自有资金出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属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备案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2021-09-23] (603788)宁波高发: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21-034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 年 9 月 29 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
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本次会议的议案 1 为特别决议案,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2、3、4、5、6 为普通决议案,由参加表决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在《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
布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3),定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1、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9 月 29 日 13 点 30 分
2、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下应北路 717 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29 日
至 2021 年 9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
5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9 月 1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2021-030)。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788 宁波高发 2021/9/22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公司鼓励非宁波本地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网络形式参加会议,非宁波本地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属于中高风险地区的,除提供上述证件外,另需遵守宁波外来人员防疫政策并提供会议召开前两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29 日(12:00-13: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下应北路 717 号)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星期三)下午 13:00 到会议
召开地点报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丽娜、张佳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下应北路 717 号)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015
电话号码:0574-88169136
传真号码:0574-88169136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3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9 月 29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5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9-14] (603788)宁波高发: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21-031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参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
体修订内容如下: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 原文 现修订为
号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 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
1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 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
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
个月时间限制。 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限制。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 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
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 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责任。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
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
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
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
任。
第五十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 第五十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
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 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
将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 将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
2 的股东名册。 的股东名册。召集人所获取的股东名册
不得用于除召开股东大会以外的其他用
途。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 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
披露。 披露。
3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
条 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 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
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
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 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
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 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
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 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
制。 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
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征集人应
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
东投票权。
第一百五十五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 第一百五十五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
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披露的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监事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证券发行
文件和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4 监事无法保证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
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
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
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披露。公
司不予披露的,监事可以直接申请披露。
第一百六十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六十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证券发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证券发
行文件和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 行文件和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
书面审核意见; 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5 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 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
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 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
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 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
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 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
会; 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
一条 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 一条 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
起诉讼; 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
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 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 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
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应当按照国
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 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场所
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定期报告,并按
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2 照以下规定报送和公告: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 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
6 易所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 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
会计年度前 3 个月和前 9 个月结束之日 财务会计报告及年度报告并公告,在每
起的 1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 一会计年度前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2 个月
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 报送半年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及中期报
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的规定进行编制。 告并公告。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聘用取得“从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聘用符合国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要
7 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 求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
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 1 年,可 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
以续聘。 务,聘期 1 年,可以续聘。
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指定上海证 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指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2021-09-14] (603788)宁波高发: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21-032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汽车虚拟仪表项目
项目终止后结余募集资金用途: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
经营活动。
本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终止汽车虚拟仪表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94 号文《关于核准宁波高发汽车控制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8 月完成非公开发行
股票事项,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95.30 万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38.5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8,392.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370.09 万元,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68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 收购雪利曼电子 80%股权和雪利曼软件 15,792.00 15,792.00
35.55%股权项目
2 汽车电子换挡系统项目 23,986.00 23,900.00
3 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项目 14,807.60 14,800.00
4 汽车虚拟仪表项目 15,677.85 15,600.00
5 城市公交车联网平台项目 8,300.00 8,300.00
6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 计 88,563.45 88,392.00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上述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 尚未投入募集 项目进展情况
金额 资金额
1 收购雪利曼电子 80%股权和雪利 15,792.00 - 已完成
曼软件 35.55%股权项目
2 汽车电子换挡系统项目 5,414.43 18,485.57 实施中
3 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项目 301.97 14,498.03 已终止
均联智行增资扩股[注] 10,000.00 - 已完成
4 汽车虚拟仪表项目[注] 402.77 15,197.23 拟终止
5 城市公交车联网平台项目 - 8,300.00 已终止
6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已完成
合 计 41,911.17 46,480.83[注]
注:经公司 2019 年 3 月 2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19 年 4 月 15 日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终止了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募投项目,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进行管理。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使用已终止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参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子公司宁波均联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联智行”)增资事宜。公司为外部投资者,认购均联智行 20,105,772 元新增注册资本。
二、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原因
公司本次拟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汽车虚拟仪表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汽车虚拟仪表项目的基本情况
汽车虚拟仪表项目原计划以公司原控股子公司雪利曼电子为实施主体,在雪利曼电子现有厂区内,新建 2 条汽车虚拟仪表产品生产线,项目建设期为 3 年,实行边投入边生产,在第 4 年达产,待项目建成达产后,将新增汽车虚拟仪表产能 36.50 万套/年。汽车虚拟仪表项目原计划的投资总额为 15,677.85 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为 15,600.00万元。
因汽车虚拟仪表项目原计划以雪利曼电子为实施主体,随着雪利曼电子股权的转让,
汽车虚拟仪表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了变更。经公司 2019 年 3 月 29 日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19 年 4 月 15 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汽车
虚拟仪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汽车虚拟仪表项目实施主体由雪利曼电子变更为宁波高发,实施地点相应的由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陆家庄村变更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下应北路 717 号)。详情请参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汽车虚拟仪表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402.77 万元。
2、本次拟终止实施汽车虚拟仪表项目具体原因
公司前期对该募投项目稳妥推进,主要对产品研发及检测设备进行投入。2019 年至2020 年上半年,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下宏观经济下行、汽车行业处于低谷以及疫情等影响,结合汽车虚拟仪表产品当前的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后,公司经审慎考虑,对该项目
暂缓推进。2019 年度国内汽车全年累计销量为 2,576.9 万辆,同比下降 8.2%,2020 年
上半年国内汽车累计销量为 1,025.7 万辆,同比下降 16.9%,在汽车行业整体发展存在变局、产品预期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公司在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后,谨慎地进行募集资金投入;2020 年下半年,汽车产销有所回暖,公司在立足主业的同时,结合行业发展趋势,进行产品升级换代并探索行业内新的应用领域,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对该募投项目进行了审慎评估,在汽车产业向电动化、智能化方向发展的趋势之下,汽车虚拟仪表产品市场的竞争已日趋激烈,在原有国内外知名企业已占据了较高的市场份额的情况下,亦有一些新的参与者不断加入,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竞争,弱化了公司在该产品上的比较优势,使得公司产品竞争优势不足,因此,在当前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下,
继续进行项目投入存在较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基于上述因素,公司从审慎投资的角度出发,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防范投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营运能力,公司拟对汽车虚拟仪表项目进行终止。
3、本次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公司拟终止实施汽车虚拟仪表项目,并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共计
17,549.76 万元(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余额,含 14,600 万元未到期大额存单)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三、终止汽车虚拟仪表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终止实施汽车虚拟仪表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客观情况做出的谨慎决策,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终止汽车虚拟仪表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客观情况做出的谨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
公司此次终止汽车虚拟仪表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客观情况做出的谨慎决策,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宁波高发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2021-09-14] (603788)宁波高发: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21-030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2021年9月13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9月9日以书面的方式
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晓静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
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终止汽车虚拟仪表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客观情况做出的
谨慎决策,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
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一、二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2021-09-14] (603788)宁波高发: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21-029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下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2021年9月9日以书面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高法先生召集并主
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李成艾、蒲一苇、程峰以通讯方式出
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一、二、三、四、五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决定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议案一、二、三、四、五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一、二、三、四、五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2021-09-14] (603788)宁波高发: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21-033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9 月 29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下应北路 717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29 日
至 2021 年 9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
5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 √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9 月 1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2021-030)。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788 宁波高发 2021/9/2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公司鼓励非宁波本地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网络形式参加会议,非宁波本地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属于中高风险地区的,除提供上述证件外,另需遵守宁波外来人员防疫政策并提供会议召开前两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29 日(12:00-13: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下应北路 717 号)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须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星期三)下午 13:00
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丽娜、张佳
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015
电话号码:0574 – 88169136
传真号码:0574 – 88169136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
议案》
5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8-21] (603788)宁波高发: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21-026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2021年8月20日下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2021年8月10日以书面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高法先生召集并主
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李成艾、蒲一苇、程峰以通讯方式出
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2021-08-21] (603788)宁波高发: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21-027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于2021年8月20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0日以书面的方式
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晓静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
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描述的内容真实、准确,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2021-08-21] (603788)宁波高发: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41元
每股净资产: 8.367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66%
营业总收入: 4.7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9100.32万元
[2021-08-07] (603788)宁波高发: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21-025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波潘火支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共计人民币 18,805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招商银行公司鼎鼎 A 款 65159 号理财计划、共赢智
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04225 期、利多多公司稳利 21JG6225 期
(3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中国农业银行“安心·62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鄞州银行“富利宝”定期开放式净值型(D21032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磐泽扬帆阳光 1 号 1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利多
多公司稳利21JG6281期(3个月网点专属B 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利宝”至尊计划(CF18001)
人民币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短期、不定期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17 日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该议案业经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进行结构性存款及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二)资金来源
本次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金额 预计收 结构 参考年 预计 是否
受托方名称 产品 产品名称 (万 预计年化收 益金额 产品 收益 化安 化收益 收益 构成
类型 元) 益率 (万元) 期限 类型 排 率 (如有) 关联
交易
招商银行股份有 人民币 招商银行公司鼎鼎A款65159号理财计 3,000 5.00% 不定 浮动 / 否
限公司宁波分行 理财 划 期 收益
中信银行股份有 结构性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浮动
限公司宁波分行 存款 04225 期 1,000 1.48%-3.35% 91 天 收益 否
上海浦东发展银 人民币 利多多公司稳利 21JG6225 期(3 个月 浮动
行宁波鄞州支行 理财 网点专属 B 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3,000 1.40% 91 天 收益 / 否
中国农业银行股 人民币 中国农业银行“安心·62 天”人民币 浮动
份有限公司宁波 理财 理财产品 2,800 0.00-2.95% 62 天 收益 / 否
潘火支行
宁波鄞州农村商 人民币 鄞州银行“富利宝”定期开放式净值型 浮动
业银行股份有限 理财 (D21032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2,000 / 182 天 收益 / 否
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 基金 磐泽扬帆阳光 1 号1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 1,005 / 365 天 浮动 / 否
限公司 金 收益
上海浦东发展银 结构性 利多多公司稳利 21JG6281 期(3 个月 2,000 1.40%-2.00% 91 天 浮动 否
行宁波鄞州支行 存款 网点专属 B 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收益
宁波鄞州农村商 人民币 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浮动
业银行股份有限 理财 “富利宝”至尊计划(CF18001)人民 4,000 3.10% 91 天 收益 / 否
公司 币理财产品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的标的产品大多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总体风
险可控。但基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控制投资风险并及时按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1)产品名称:招商银行公司鼎鼎 A 款 65159 号理财计划
(2)产品代码: 65159
(3)理财币种:人民币
(4)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产品,本产品类型系按照监管要求根据投资性质的不同所作出的分类,固定收益类产品不构成管理人对投资者本金及收益的任何承诺和保障。在不利情况下,投资者的本金及收益仍可能发生亏损乃至全部损失。
(5)募集方式:私募发行
(6)运作方式 :封闭式,产品存续期间不开放申购或赎回
(7)本金及理财收益:本理财计划的收益特征是为非保本浮动收益。不保障投资本金及理财收益,理财收益随投资收益浮动,投资者可能会因市场变动等因素而蒙受相关损失且不设止损点。在理财计划对外投资资产正常回收的情况下,
扣除理财计划税费和理财计划费用等相关费用后,计算理财产品的可分配利益。
(8)认购期:认购期从 2021 年 3 月 8 日 9:00 时到 2021 年 3 月 9 日 14:
00 时,认购期内认购资金是否计付利息以销售服务机构约定为准。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募集情况,提前终止或延长认购期,最终以管理人信息披露为准。
(9)认购登记日:2021 年 3 月 10 日,如认购期提前结束或延长,则认购
登记日可能提前或延后,最终以管理人信息披露为准。
(10)产品成立日:2021 年 3 月 10 日,如认购期提前结束或延长,则产品
成立日可能提前或延后,最终以管理人信息披露为准。
(11)产品预计到期日:2025 年 1 月 17 日(若该日不为工作日,则为该日
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若理财产品管理人决定提前终止或延长本理财计划,理财产品管理人将通过约定方式向投资者披露。
鉴于理财计划投资的标的信托次级档信托单位预期到期日为2022 年1 月17
日(若该日不为工作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次级档信托单位在上述预期到期日左右完成分配是大概率事件,因此理财计划提前终止亦是大概率事件。
但本理财计划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含)左右进行较大比例的本金和收益分配甚
至终止仅为理财计划管理人之预计,理财计划管理人不对此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理财计划具体本金及收益分配情况将根据所投资标的信托次级档信托单位的分配情况确定。
(12)申购和赎回:本理财计划自产品成立日起封闭式管理,产品存续期间不开放申购或赎回。
(13)理财计划费用:理财计划费用指理财产品管理人为成立理财计划及处理理财计划事务目的而支出的所有费用,理财计划费用由理财计划财产承担。
a 认购费:本理财计划不收取认购费。
b 固定投资管理费:管理人收取理财计划固定投资管理费,固定投资管理费
的费率为 0.95%/年。
c 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机构收取理财计划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的费率
为 0.50%/年。
d 托管费:托管人对本理财计划收取托管费,托管费的费率为 0.02%/年。
e 其他费用(如有):包括但不限于理财计划验资费、审计费、律师费、信
息披露费、执行费用、交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佣金、撮合费用等)、召开投资者会议的会务费、理财计划清算费用、违约金(如有)等相关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
(14)业绩比较基准:
理财计划在预计到期日正常到期的情况下,本理财计划的业绩比较基准为5.0%/年。
该业绩比较基准系管理人根据标的信托对标的资产的投资安排,以标的资产正常运作、标的信托正常分配为假设前提,对本理财计划资产管理投
[2021-06-16] (603788)宁波高发: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21-024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6/21 - 2021/6/22 2021/6/22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1 年 5 月 7 日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0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223,065,068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33,839,040.80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6/21 - 2021/6/22 2021/6/22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股东宁波高发控股有限公司、钱高法、钱国年、钱国耀、朱志荣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持股期限(持股期限是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续时间)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
上至 1 年(含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现金 0.54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以下简称“沪股通投资者”)通过“沪股通”投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本公司 A 股股票的,其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4 元。
(4)对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居民企业股东,本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取得的现金红利的企业所得税由其自行申报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60 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人:彭丽娜、张佳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下应北路 717 号)
联系部门: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 - 88169136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6 日
[2021-05-08] (603788)宁波高发:宁波高发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21-023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下应北路 717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14,760,32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1.447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对需审议议案进行逐项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钱高法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彭丽娜女士、财务总监朱志荣先生出席会议,副总经理周宏先生
因工作出差委托朱志荣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4,720,120 99.9650 40,200 0.0350 0 0.0000
2、 议案名称:《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4,720,120 99.9650 40,200 0.0350 0 0.0000
3、 议案名称:《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4,720,120 99.9650 40,200 0.0350 0 0.0000
4、 议案名称:《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4,720,120 99.9650 40,200 0.0350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4,720,020 99.9649 40,200 0.0350 100 0.0001
6、 议案名称:《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4,720,120 99.9650 40,200 0.0350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4,720,120 99.9650 40,200 0.0350 0 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4,720,020 99.9649 40,300 0.0351 0 0.0000
9、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4,720,020 99.9649 40,200 0.0350 100 0.0001
10、 议案名称:《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4,720,120 99.9650 40,200 0.035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18,260 31.2350 40,200 68.7650 0 0.0000
告》
2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8,260 31.2350 40,200 68.7650 0 0.0000
3 《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8,260 31.2350 40,200 68.7650 0 0.0000
4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8,260 31.2350 40,200 68.7650 0 0.0000
5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18,160 31.0640 40,200 68.7650 100 0.1710
的议案》
6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260 31.2350 40,200 68.7650 0 0.0000
及摘要
7 《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向银 18,260 31.2350 40,200 68.7650 0 0.0000
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8 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 18,160 31.0640 40,300 68.9360 0 0.0000
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9 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 18,160 31.0640 40,200 68.7650 100 0.1710
财产品的议案》
1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18,260 31.2350 40,200 68.7650 0 0.0000
告》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1、2、3、4、5、6、7、8、9、10 均为普通决议案,已
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万俊、李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8 日
[2021-04-30] (603788)宁波高发: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21-022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 年 5 月 7 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
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在《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9),
定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0 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1、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 13 点 30 分
2、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下应北路 717 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5 月 7 日
至 2021 年 5 月 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 投票股东类型
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4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7 《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8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 √
产品的议案》
9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 √
产品的议案》
1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4 月 16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
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788 宁波高发 2021/4/28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 现场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12:00-13:00)。
(三) 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下应北路 717 号)宁波高
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 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
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须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 2021 年 5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 13:00 到会
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丽娜、张佳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下应北路 717 号)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015
电话号码:0574-88169136
传真号码:0574-88169136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5 月 7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7 《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8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
财产品的议案》
9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
财产品的议案》
1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4-27] (603788)宁波高发: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9元
每股净资产: 8.752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3%
营业总收入: 2.1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313.70万元
[2021-04-24] (603788)宁波高发:关于收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提名)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21-021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提名)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6 月 17 日收到公司董事唐逢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调整原因,唐逢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详见公司公告(编号:2020-027)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文件《关于推荐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函》,推荐(提名)刘军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行相关程序,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
特此公告。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军伟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就职于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电力事业部,2015 年加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投行事业部业务主管,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组业务一部总经理,现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经营三部资产经营四处处长。
[2021-04-17] (603788)宁波高发: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21-019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下应北路 717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5 月 7 日
至 2021 年 5 月 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 投票股东类型
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4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7 《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8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 √
品的议案》
9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 √
品的议案》
1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4 月 16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788 宁波高发 2021/4/2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 现场登记时间:2020 年 5 月 7 日(12:00-13:00)。
(三) 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下应北路 717 号)宁
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 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须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 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 2020 年 5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 13:00 到
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丽娜、张佳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下应北路 717 号)宁波高发汽
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015
电话号码:0574 – 88169136
传真号码:0574 – 88169136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7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5 月 7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7 《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8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
财产品的议案》
9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
财产品的议案》
1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4-17] (603788)宁波高发:202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8元
每股净资产: 8.559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59%
营业总收入: 8.9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79亿元
[2021-04-17] (603788)宁波高发:关于召开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21-020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27 日(星期二)上午 9:00-10:00
会议召开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4日(星期六)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
邮箱:ir@gaofacable.com,本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
行回答。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
财务状况,公司决定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通过“上证 e 互动”之上证 e 访谈召开“宁波高发
2020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0 年度的业绩和经营等
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
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召开时间: 2021 年 4 月 27 日(星期二)上午 9:00-10:00
召开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
召开方式:本次说明会通过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 e 互动”平台中“上证 e 访谈”栏目与公司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副董事长钱国耀先生、财务总监朱志荣先生、董事会秘书彭丽娜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上午 9:00-10:00 通过互联网直接登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同时,公司将通过该平台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为了做好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工作,公司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
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星期六)前
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ir@gaofacable.com,本公司将在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8169136
联系邮箱:ir@gaofacable.com
六、其他
投资者可在会后通过 “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
明会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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