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迪集团603726≈≈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2.02.24)
[2022-02-24] (603726)朗迪集团:关于参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2-005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矽电子”)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申请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获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
2022 年第 11 次会议审议通过:甬矽电子(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甬矽电子主要从事集成电路的封装与测试业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甬矽电子 3,100 万股,占其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 8.92%。
甬矽电子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最终是否发行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2-09] (603726)朗迪集团: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2-004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内部分工调整需要,徐超儿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其仍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
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补选应雄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应雄伟先生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应雄伟,男,1978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1 年
3 月至今任朗迪集团 IT 主管。
应雄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关于监事任职资格和要求的规定。
[2022-02-08] (603726)朗迪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2-003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高炎康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 98,708,232 股,占公司总股本 53.17%。
高炎康先生本次部分解质前累计质押数量为 10,877,720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
的 11.02%,占公司总股本的 5.86%。本次解质 1,932,869 股,高炎康先生剩余质
押公司股份数量为 8,944,851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9.06%,占公司总股本
的 4.82%。
●高炎康先生和一致行动人(干玲娟女士、高文铭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3,067,2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52%。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高炎康先
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剩余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 8,944,851 股,占合计持有本公司股
份的 8.68%,占公司总股本的 4.82%。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炎康先生转发的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高炎康 干玲娟 高文铭 合计
本次解质股份 1,932,869 股 / / 1,932,869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96% / / 1.96%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4% / / 1.04%
解质时间 2022 年 1 月 28 日 / / 2022 年 1 月 28 日
持股数量 98,708,232 股 2,399,040 股 1,960,000 股 103,067,272 股
持股比例 53.17% 1.29% 1.06% 55.52%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8,944,851 股 / / 8,944,851 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9.06% / / 8.68%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4.82% / / 4.82%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高炎康先生本次解除质押为到期解除质押,不存在延期情形。目前本次解质
的股份暂无质押及其他后续计划,后续如有相关计划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的质解押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1-27] (603726)朗迪集团: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2-002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计划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收到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炎康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 2021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高炎康先生累计减持公司 3,733,128 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1%。本次权益变动后,高炎康先生持股比例从 55.18%减
少至 53.17%,现就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股东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名称 (股) (%)
人民币
集中竞价 2021/12/15 至 2021/12/22 1,220,000 0.66
普通股
高炎康
人民币
大宗交易 2022/1/25 2,513,128 1.35
普通股
合计 - - 3,733,128 2.01 -
注: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名称
(股) (%) (股) (%)
无限售条件
高炎康 102,441,360 55.18 98,708,232 53.17
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
干玲娟 2,399,040 1.29 2,399,040 1.29
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
高文铭 1,960,000 1.06 1,960,000 1.06
流通股
合计 - 106,800,400 57.53 103,067,272 55.52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高炎康先生实施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
收购。股份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披露的《股东股
份减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未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炎康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06] (603726)朗迪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2-001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高炎康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 101,221,36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4.52%。
高炎康先生本次部分解质前累计质押数量为 15,164,240 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
份的 14.9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8.17%。本次解质 4,286,520 股,高炎康先生
剩余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 10,877,720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10.75%,占公
司总股本的 5.86%。
●高炎康先生和一致行动人(干玲娟女士、高文铭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5,580,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87%。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高炎康先
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剩余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 10,877,720 股,占合计持有本公司股
份的 10.30%,占公司总股本的 5.86%。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炎康先生转发的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高炎康 干玲娟 高文铭 合计
本次解质股份 4,286,520 股 / / 4,286,52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4.23% / / 4.23%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31% / / 2.31%
解质时间 2021 年 12 月 30 日 / / 2021年12月30日
持股数量 101,221,360 股 2,399,040 股 1,960,000 股 105,580,400 股
持股比例 54.52% 1.29% 1.06% 56.87%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10,877,720 股 / / 10,877,720 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10.75% / / 10.3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5.86% / / 5.86%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高炎康先生本次解除质押为到期解除质押,不存在延期情形。目前本次解质
的股份暂无质押及其他后续计划,后续如有相关计划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的质解押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
[2021-12-29] (603726)朗迪集团: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 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1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7 日,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
11,252,835.53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0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的政府补助情况公
告如下:
序 公司名称 补助依据、补助项目名称 收到金额(元) 到账时间
号
1 四川朗迪新材料 四川罗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50,000.00 2021 年 1 月 14 日
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发展补助资金
余姚市人民政府朗霞街道办事处
2 浙江朗迪集团股 关于加快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 2,310.00 2021 年 1 月 14 日
份有限公司 平稳运行的若干意见朗街政
[2020]5 号,核酸检测补助款
含山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安徽
3 安徽朗迪叶轮机 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签订《空 2,095,300.00 2021 年 1 月 26 日
械有限公司 调风叶生产项目投资协议》的奖
励政策,土地出让金奖励
4 四川朗迪塑胶电 国家税务局个税手续费返还奖励 1,355.94 2021 年 1 月 27 日
器有限公司 款
5 安徽朗迪叶轮机 国家税务局个税手续费返还奖励 772.65 2021 年 2 月 10 日
械有限公司 款
武汉朗迪叶轮机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汽
6 械有限公司 车及零部件产业园 2020 年企业研 390,000.00 2021 年 2 月 5 日
发奖励
7 湖南朗迪叶轮机 益阳市赫山区工伤保险基金服务 2,842.00 2021 年 2 月 5 日
械有限公司 中心工伤保险退款
8 安徽朗迪叶轮机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 24,985.34 2021 年 2 月 26 日
械有限公司 徽省财政厅文件皖人社秘
[2021]3 号《关于使用省级就业风
险储备金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
业岗位的通知》,就业补贴款
《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
9 广东朗迪格林特 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 2,938.51 2021 年 3 月 1 日
电器有限公司 [2019]11 号),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返还奖励款
10 武汉朗迪叶轮机 国家税务局个税手续费返还奖励 359.73 2021 年 3 月 5 日
械有限公司 款
11 浙江朗迪集团股 国家税务局个税手续费返还奖励 61,185.94 2021 年 3 月 8 日
份有限公司 款
12 宁波朗迪叶轮机 国家税务局个税手续费返还奖励 2,755.87 2021 年 3 月 8 日
械有限公司 款
13 宁波朗迪制冷部 国家税务局个税手续费返还奖励 699.99 2021 年 3 月 8 日
件有限公司 款
14 宁波朗迪智能机 国家税务局个税手续费返还奖励 986.43 2021 年 3 月 8 日
电有限公司 款
15 宁波朗迪环境科 国家税务局个税手续费返还奖励 494.60 2021 年 3 月 8 日
技有限公司 款
16 石家庄朗迪叶轮 国家税务局个税手续费返还奖励 341.86 2021 年 3 月 15 日
机械有限公司 款
17 安徽朗迪叶轮机 含山县科学技术局 2019 年自主创 20,000.00 2021 年 3 月 16 日
械有限公司 新奖补资金
益阳市赫山区衡龙新区管理委员
会文件(益赫衡管委[2021]34 号)
益阳市衡龙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
18 湖南朗迪叶轮机 表彰二 0 二 0 年度科技创新先进 5,000.00 2021 年 3 月 18 日
械有限公司 单位、纳税贡献先进单位、产业
项目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
定,衡龙新区产业项目三等奖奖
励
19 宁波朗迪叶轮机 朗霞街道"两新"党组织党建亮显 5,000.00 2021 年 3 月 25 日
械有限公司 工程奖励
20 宁波朗迪制冷部 余姚市人民政府朗霞街道"两新" 5,000.00 2021 年 3 月 25 日
件有限公司 党组织党建亮显工程奖励
绵知促发{2021}2 号绵阳市知识
21 四川朗迪塑胶电 产权促进服务中心关于拨付市级 4,200.00 2021 年 4 月 2 日
器有限公司 2020 市专利资助资金有关事项的
通知,2020 年授权专利资助资金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设备
浙江朗迪集团股 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
22 份有限公司 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6,500.00 2021 年 4 月 6 日
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9]22 号),税收奖励
中山市朗迪电器 中山市南头镇经济发展和科技统
23 有限公司 计局南头镇 2020 年度推动高质量 20,000.00 2021 年 4 月 16 日
发展突出贡献奖奖励
宁波朗迪智能机 余姚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就业再
24 电有限公司 就业专项资金吸收高校毕业生补 1,716.80 2021 年 4 月 20 日
贴
宁波朗迪叶轮机 余姚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就业再
25 械有限公司 就业专项资金吸收高校毕业生补 3,000.00 2021 年 4 月 21 日
贴
26 四川朗迪塑胶电 以工代训补贴款 43,000.00 2021 年 4 月 27 日
器有限公司
27 安徽朗迪叶轮机 含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厂房租金 332,568.00 2021 年 5 月 7 日
械有限公司 奖
浙江余姚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余
浙江朗迪集团股 姚市人民政府朗霞街道办事处关
28 份有限公司 于表彰 2020 年度工贸经济先进单 80,000.00 2021 年 5 月 7 日
位的通报(余工园[2021]5 号),十
强企业奖励
29 宁波朗迪智能机 余姚市人民政府朗霞办事处余姚 10,000.00 2021 年 5 月 7 日
电有限公司 市级新认定企业工程中心奖励
30 宁波朗迪制冷部 余姚市人民政府朗霞街道智能制 20,000.00 2021 年 5 月 7 日
件有限公司 造推广省优质企业奖励
浙江省余姚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
宁波朗迪制冷部 会余姚市人民政府朗霞街道办事
31 件有限公司 处关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创 20,000.00 2021 年 5 月 7 日
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余工园
[2020]19 号),亩均效益奖励
含山县人民政府文件(含政
32 安徽朗迪叶轮机 [2019]39 号)含山县人民政府关 80,000.00 2021 年 5 月 18 日
械有限公司 于印发含山县知识产权资助奖励
办法的通知,知识产权资助奖励
绵安商务{2021}38 号绵阳市安州
四川朗迪塑胶电 区商务局关于拨付 2020 年中央外
33 器有限公司 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 40,100.00 2021 年 5 月 20 日
商务局 2020 年中央外经贸发展补
助资金
34 绵阳朗迪新材料 绵阳市安州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 20,000.00 2021 年 5 月 27 日
有限公司 局 2020 年度企业贡献奖
35 四川朗迪塑胶电 绵阳市安州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 55,000.00 2021 年 5 月 27 日
器有限公司 局颁发的企业贡献奖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 2019
36 中山市朗迪电器 年度企业研发费后补助的通知 117,900.00 2021 年 5 月 27 日
有限公司 (中山科发[2021]64 号),2019 年
度企业研发费后补助
37 武汉朗迪叶轮机 武汉科学技术局(武科[2021]17 50,000.00 2021 年 6 月 21 日
械有限公司 号)高企培育补贴
武汉朗迪叶轮机 武
[2021-12-23] (603726)朗迪集团: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0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22 日,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炎康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
101,221,36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4.52%。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炎
康先生拟计划自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3,713,024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拟计
划自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股份不超过 1,856,51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高炎康先生自 2021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2 日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累计减持股份 1,2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66%,集中竞
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52,266,000 股
高炎康 5%以上第一大股东 102,441,360 55.18%
其他方式取得:50,175,36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高炎康 102,441,360 55.18%
高炎康先生与干玲娟女士为夫妻
干玲娟 2,399,040 1.29%
第一组 关系,与高文铭先生为父子关系。
高文铭 1,960,000 1.06%
合计 106,800,400 57.53%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减持价
股东 减持数量 减持 减持 格区间 减持总金额 当前持股 当前持
减持期间
名称 (股) 比例 方式 (元/ (元) 数量(股) 股比例
股)
2021/12/15 集中竞 15.24
高炎康 1,220,000 0.66% 18,767,716 101,221,360 54.52%
~2021/12/22 价交易 -15.67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高炎康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计划期间内,高炎康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提醒高炎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12-18] (603726)朗迪集团: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1-039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披
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将公告重要内容提示之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中的集中竞价减持方式误表述为集合竞价,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炎康先生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
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3,713,024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1,856,51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更正后: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炎康先生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
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3,713,024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1,856,51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披露文件的编制审核工作,提高信
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问题出现,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8 日
[2021-12-14] (603726)朗迪集团: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8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董事李建平先生持
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 39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1%,上述
减持主体股份来源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董事李建平先生未减持股份。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IPO 前取得:200,000 股
李建平 392,000 0.21%
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192,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方 减持总金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比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区间
(股) 例 式 额(元) 情况 量(股) 例
(元/股)
2021/6/16~ 集中竞 未完成:
李建平 0 0% 0-0 0 392,000 0.21%
2021/12/13 价交易 98,000 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基于市场情况等因素,李建平先生在减持计划期间未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2/14
[2021-12-11] (603726)朗迪集团:关于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1-037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认购基金概述
经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8 月 7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8,000 万元认购宁波燕创德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燕创
德鑫”或“基金”)部分份额。具体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二、基金完成注册登记和备案情况
基金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和 2021 年 9 月 23 日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和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具体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0 日和 2021 年 9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和《关于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三、基金合伙人出资情况和募集进展
按照各方已签署的《合伙协议》,基金总规模为 134,555 万元,具体详见公
司 2021 年 8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参与认
购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已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前缴纳出资,基金完成募集。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 名称 出资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 合伙人类型
号 方式 (万元) (万元) 比例
1 宁波燕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100.00 100.00 0.0743% 普通合伙人
2 达孜县鼎诚资本投资有限公 货币 100.00 100.00 0.0743% 普通合伙人
司
3 湖州景福融泰股权投资合伙 货币 32,500.00 32,500.00 24.1537% 有限合伙人
企业(有限合伙)
4 宁波燕创睿盈创业投资合伙 货币 47,265.00 47,265.00 35.1269% 有限合伙人
企业(有限合伙)
5 安吉云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货币 7,000.00 7,000.00 5.2023%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
6 广东弘远青藤壹号股权投资 货币 5,800.00 5,800.00 4.3105% 有限合伙人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 宁波燕创象商创业投资合伙 货币 5,000.00 5,000.00 3.7160% 有限合伙人
企业(有限合伙)
8 宁波工投产业投资基金有限 货币 4,800.00 4,800.00 3.5673% 有限合伙人
公司
9 宁波荣舜燕园创业投资合伙 货币 4,600.00 4,600.00 3.4187% 有限合伙人
企业(有限合伙)
10 宁波燕创缔艺创业投资合伙 货币 4,400.00 4,400.00 3.2700% 有限合伙人
企业(有限合伙)
11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货币 3,990.00 3,990.00 2.9653% 有限合伙人
12 深圳中融哈投纾困投资合伙 货币 3,000.00 3,000.00 2.2296% 有限合伙人
企业(有限合伙)
13 宁波燕创宸德创业投资合伙 货币 2,500.00 2,500.00 1.8580% 有限合伙人
企业(有限合伙)
14 宁波燕园姚商产融股权投资 货币 2,400.00 2,400.00 1.7837% 有限合伙人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 西藏天资国融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2,000.00 2,000.00 1.4864% 有限合伙人
16 国科开研(深圳)集成电路 货币 1,100.00 1,100.00 0.8175% 有限合伙人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8,000.00 8,000.00 5.9455% 有限合伙人
合计 134,555.00 134,555.00 100.00%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
[2021-11-24] (603726)朗迪集团: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6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炎康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
流通股份 102,441,36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5.18%。上述减持主体股份来
源均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
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炎康先生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
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3,713,024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1,856,51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1.00%。
若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配股等事项,
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5%以上第一大 IPO 前取得:52,266,000 股
高炎康 102,441,360 55.18%
股东 其他方式取得:50,175,36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高炎康 102,441,360 55.18% 高炎康先生与干玲娟女士为夫妻
干玲娟 2,399,040 1.29% 关系,与高文铭先生为父子关系。
第一组
高文铭 1,960,000 1.06%
合计 106,800,400 57.53%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
减持
计划 减
股东 计划减持数 竞价交易减 合理 拟减持股份
减持 减持方式 持
名称 量(股) 持期间 价格 来源
比例 原
区间
因
个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IPO 前取得
人
不 超 过 : 不超 2021/12/15 按市 的股份及上
过:3,713,024 股 资
高炎康 5,569,536 过: ~ 场价 市后资本公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金
股 3% 2022/6/13 格 积转增股本
需
过:1,856,512 股 取得的股份
求
注: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
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2%,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受让的股份。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高炎康先生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 6 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的股份,买入后 6 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半年后的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此承诺在职务变更或离职后依然生效。本人承诺锁定期满后 2 年内无减持公司股份意向。锁定期满后 2 年后,如实施减持,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
干玲娟女士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限售期满后,本人作为高炎康配偶,在高炎康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 6 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的股份,买入后 6 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份;高炎康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半年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高文铭先生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 6 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的股份,买入后 6 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半年后的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
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此承诺在职务变更或离职后依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高炎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提醒高炎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4 日
[2021-11-10] (603726)朗迪集团:关于参加宁波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 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5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宁波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
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增强上
市公司透明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在宁波证监局指导下,宁波上市公司协会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心系投资者 携手共
行动”—宁波辖区 2021 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主体活动。
活动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下午 15:00-17:00 举行,平台登陆地址为:
https://rs.p5w.net。
届时,公司高管人员将参加本次活动,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一对
多”形式的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09] (603726)朗迪集团: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 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4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安徽省2021 年第一批备案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公告》及《关于四川省 2021 年第一批备案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公告》,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朗迪”)、四川朗迪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迪新材料”)和四川朗迪塑胶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朗迪”)分别被列入安徽省、四川省 2021 年第一批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书相关信息
1、安徽朗迪
企业名称:安徽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134001325
发证日期:2021 年 9 月 18 日
有效期:三年
2、朗迪新材料
企业名称:四川朗迪新材料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151001554
发证日期:2021 年 10 月 9 日
有效期:三年
3、四川朗迪
企业名称:四川朗迪塑胶电器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151002115
发证日期:2021 年 10 月 9 日
有效期:三年
二、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朗迪、朗迪新材料、四川朗迪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通过后三年内(即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9 日
[2021-11-02] (603726)朗迪集团:关于全资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并签署出让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1-033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
并签署出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迪集团”、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朗
迪”)以人民币 6,508,824 元竞拍取得了含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
出让的编号含国土出字[2021]16 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1、交易的基本情况
朗迪集团全资子公司安徽朗迪于2021年9月23日参与了含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出让的编号含国土出字[2021]16 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
拍活动,并最终竞得。安徽朗迪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收到了含山县自然资源和规
划局的《挂牌成交确认书》,并与其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交易事项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的批准权限在公司总经理授权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交易性质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主要合同条款
1、合同主体:
出让人:含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受让人:安徽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
2、宗地编号:含国土出字[2021]16 号
3、宗地位置:含山经济开发区东区
4、规划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5、出让面积:31,906 平方米。
6、成交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 204 元,总价为人民币 6,508,824 元。
三、购买土地使用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将用于安徽朗迪风叶风机扩产项目。该项目的建设,有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行业竞争力,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权属证书及手续,项目建设涉及规划、工程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公司将积极推进实施工作,相关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五、备查文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
[2021-10-30] (603726)朗迪集团: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67元
每股净资产: 5.729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88%
营业总收入: 14.2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24亿元
[2021-09-25] (603726)朗迪集团:关于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1-032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认购基金概述
经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8 月 7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8,000 万元认购宁波燕创德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燕创
德鑫”或“基金”)部分份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二、相关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燕创德鑫其他基金份额认缴人已签订了《宁波燕创德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8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合伙协议签订后,公司在收到燕创德鑫出资通知书后,已履行了 8,000 万元的出资义务。
燕创德鑫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营业执照,营
业执照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1MA290HC443
名称: 宁波燕创德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7 年 5 月 4 日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期限: 2017 年 5 月 4 日 至 长期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宁波燕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 吴蓉)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聚贤路 587 弄 15 号 2#楼 033 幢 10-1-22
室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
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5 日
[2021-09-15] (603726)朗迪集团: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1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李建平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 39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1%。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 年 5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司董事李建平先生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98,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528%。
截至本公告日,董事李建平先生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过半,在此
期间其未减持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董事、监事、高级 IPO 前取得:200,000 股
李建平 392,000 0.21%
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192,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董事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减持价
减持总 当前持 当前
股东 减持数 减持 减持方 格区间
减持期间 金额 股数量 持股
名称 量(股) 比例 式 (元/
(元) (股) 比例
股)
2021/6/16 ~ 集中竞
李建平 0 0% 0 -0 0 392,000 0.21%
2021/9/14 价交易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李建平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
致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
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李建平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期间内,李建平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
李建平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李建平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5 日
[2021-08-28] (603726)朗迪集团: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1-029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17时以现场方式在公司10号楼二楼A21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20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焦德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8日
[2021-08-28] (603726)朗迪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1-028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15点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10号楼二楼A21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20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炎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
机构的相关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2、审议通过《关于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3、审议通过《关于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2021-08-28] (603726)朗迪集团: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48元
每股净资产: 5.541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5%
营业总收入: 9.4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8895.33万元
[2021-08-10] (603726)朗迪集团:关于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 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5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宁波燕创德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燕创德鑫创投”或“标的基金”)。
投资金额: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
资金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8,000.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标的基金存续期长,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
变化、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收益不
达预期的风险;在基金份额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公司可能面临无法取
得收益乃至投资本金受损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落实企业战略发展规划,在稳固发展公司主业的同时,公司拟协同专业资本、产业资源通过参与投资标的基金适度开展新兴产业财务投资,提升公司发展空间,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标的基金拟募集资金规模总额为人民币 134,555.00 万
元(具体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出资份额人民币 8,000.00 万元。标的基金将重点投资于先进制造等行业的未上市公司。
2021 年 8 月 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
认购基金份额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标的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宁波燕创德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90HC443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7 年 5 月 4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宁波燕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7,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聚贤路 587 弄 15 号 2#楼 033 幢 10-1-22 室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 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基金备案情况:标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备案编号 为 SQV819。
实际控制人:刘增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末,燕创德鑫创投总资产为 0 万元,净资
产为 0 万元,2020 年 1 月至 12 月总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为 0 万元。截至 2021
年 6 月末,燕创德鑫创投总资产为 45,945.08 万元,净资产为 45,945.08 万元,
2021 年 1 月至 6 月总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为-0.02 万元。
(二)标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宁波燕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宁波燕园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同时也是标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之一,标的基金另有一位普通合伙 人为达孜县鼎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此次燕创德鑫创投拟引进若干新合伙人。各 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具体拟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 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 合伙人类型
号 (万元) 比例
1 宁波燕园创业投 货币 100.00 0.0743% 普通合伙人
资有限公司
2 达孜县鼎诚资本 货币 100.00 0.0743% 普通合伙人
投资有限公司
3 湖州景福融泰股 货币 32,500.00 24.1537% 有限合伙人
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燕创睿盈创
4 业投资合伙企业 货币 47,265.00 35.1269%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
安吉云锐企业管
5 理合伙企业(有限 货币 7,000.00 5.2023% 有限合伙人
合伙)
广东弘远青藤壹
6 号股权投资合伙 货币 5,800.00 4.3105% 有限合伙人
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燕创象商创
7 业投资合伙企业 货币 5,000.00 3.7160%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
8 宁波工投产业投 货币 4,800.00 3.5673% 有限合伙人
资基金有限公司
宁波荣舜燕园创
9 业投资合伙企业 货币 4,600.00 3.4187%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
宁波燕创缔艺创
10 业投资合伙企业 货币 4,400.00 3.2700%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
11 中原信托有限公 货币 3,990.00 2.9653% 有限合伙人
司
深圳中融哈投纾
12 困投资合伙企业 货币 3,000.00 2.2296%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
宁波燕创宸德创
13 业投资合伙企业 货币 2,500.00 1.8580%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
宁波燕园姚商产
14 融股权投资合伙 货币 2,400.00 1.7837% 有限合伙人
企业(有限合伙)
15 西藏天资国融投 货币 2,000.00 1.4864% 有限合伙人
资有限公司
国科开研(深圳)
16 集成电路投资合 货币 1,100.00 0.8175% 有限合伙人
伙企业(有限合
伙)
17 浙江朗迪集团股 货币 8,000.00 5.9455% 有限合伙人
份有限公司
合 134,555.00 100.00%
计
(三)合伙人基本信息
1、普通合伙人
(1)名称:宁波燕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创资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81W5378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6 年 4 月 26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聚贤路 587 弄 15 号 2#楼 033 幢 10-1-65 室
法定代表人:刘增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创业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基金管理人备案情况:燕创资本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P1033742。
实际控制人:刘增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刘增 67.00% 670.00
宁波燕创凌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00% 330.00
合计 100.00% 1,000.00
宁波燕创凌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为刘增(98%)、北京燕园未来科技有限公司(2%);北京燕园未来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刘增(90%)、吴蓉(10%)。
关联关系说明:燕创资本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或间接控制燕创资本或在燕创资本任职,燕创资本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无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燕创资本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燕创资本亦未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上市公司利益的安排。
(2)名称:达孜县鼎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诚资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2632139061X7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4 年 12 月 23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区德庆中路 16 号荣成大厦 4 楼 A-7 号
法定代表人:毛得贵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顾问(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北京中融鼎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
合计 100.00% 1,000.00
关联关系说明:鼎诚资本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或间接控制鼎诚资本或在鼎诚资本任职,鼎诚资本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无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鼎诚资本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鼎诚资本亦未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2、有限合伙人
序 名称 住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号
1 湖州景福融泰股权投资合 浙江省湖州市泊月湾 26 幢 B 座 91330501MA2JK4LYXL
伙企业(有限合伙) -20
2 宁波燕创睿盈创业投资合 宁波高新区聚贤路587弄15号2# 91330201MA28YPM60W
伙企业(有限合伙) 楼 033 幢 10-
[2021-08-10] (603726)朗迪集团: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1-026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7日11时以现场方式在公司10号楼二楼A21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2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焦德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本次合作的专业机构具有丰富的投资经验,对先进制造、芯片半导体等投资领域较为熟悉,并具有专业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需加强与专业投资机构的合作,密切关注相关监管政策变化,按照规范要求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严格做好投资风险管控,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有效维护公司投资资金安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0日
[2021-07-24] (603726)朗迪集团:关于股东因误操作造成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 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4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因误操作造成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持股 5%以
上股东李逢泉先生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于2021年7月21日因误操作通过二级
市场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票 13,500 股。经公司与李逢泉先生进行核实和确
认,现就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交易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5 月 22 日,公司公告了李逢泉先生的减持计划(公告编号:
2021-018),李逢泉先生将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3,713,024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
2021 年 6 月 18 日至 7 月 21 日,李逢泉先生通过二级市场交易公司股票,
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时间 交易情况 交易方式 成交均价 交易数量 占公司总 成交金额(元)
(元) (股) 股本比例
2021-6-18 卖出 集中竞价 14.42 500,000 0.27% 7,210,000.00
2021-6-22 卖出 集中竞价 15.01 150,000 0.08% 2,251,500.00
2021-7-19 卖出 集中竞价 15.30 33,500 0.02% 512,550.00
2021-7-21 误买入 集中竞价 15.30 13,500 0.01% 206,550.00
二、本次交易公司股票的违规情况说明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3.1.8
条的规定,李逢泉先生在 2021 年 7 月 19 日至 2021 年 7 月 21 日的交易构成短线
交易。
公司在获悉李逢泉先生上述违规交易后立即向其进行核实确认,李逢泉先生积极配合,并及时向公司提供了其本次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根据李逢泉先生的减持计划,其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开始减持公司股票。
2、李逢泉先生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误将“卖出”操作成“买入”,造成当日
买入公司股票 13,500 股,占当日朗迪集团总交易量的 0.49%,并非故意违规买入。
3、李逢泉先生不存在利用本次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主观目的。
三、本次违规交易公司股票的处理情况
公司在获悉上述短线交易行为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李逢泉先生积极配合和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如下:
1、李逢泉先生上述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行为。经与李逢泉先生核实,其误将“卖出”操作成“买入”,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或内幕信息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形。
2、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本次李逢泉先生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按 2021年7月19日当日卖出成交价15.30元作为卖出价格;以7月21日当日买入13,500
股的成交价 15.30 元/股作为买入价格,计算所得收益为 0 元,即(15.30 元/股
-15.30 元/股)*13,500 股=0 元。
3、虽然此次交易行为系李逢泉先生误操作所致,但李逢泉先生已经深刻意识到本次违规交易的严重性,同时就本次违规交易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表示今后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证券交易系统操作过程中谨慎确认,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并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股票。
4、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相关工作人员关于《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工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4 日
[2021-07-24] (603726)朗迪集团: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3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暨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减持计划披露之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李逢泉先生持有公司无
限售流通股份 12,710,92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85%。上述股份
来源为李逢泉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李逢泉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 683,5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7%。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比例
IPO 前取得:8,187,400 股
李逢泉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12,710,920 6.85%
其他方式取得:4,523,52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方 减持总金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比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区间
(股) 例 式 额(元) 情况 量(股) 例
(元/股)
2021/6/18~ 集中竞 14.42-
李逢泉 683,500 0.37% 9,764,844 已完成 12,040,920 6.49%
2021/7/23 价交易 15.30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李逢泉先生因个人原因,决定提前终止原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7/24
[2021-07-21] (603726)朗迪集团: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 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2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朗迪”)。
本次担保系原担保合同到期续签,本次公司为宁波朗迪担保的金额为
3,000 万元人民币,截止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
担保后公司担保金额为 4.81 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因原担保合同到期,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经营业务拓展需求,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宁波朗迪提供 3,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2、公司 2021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上述担保
事项已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宁波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2 年 5 月 10 日
2、注册地点:余姚市朗霞街道镇中路 82 号
3、法定代表人:杨增权
4、注册资本:3,500.00 万元
5、经营范围:叶轮机械、塑料制品、家用电器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
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6、股权结构:股东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7、宁波朗迪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指标名称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73,761,008.49 284,246,287.35
负债总额 116,896,386.63 123,498,373.63
短期借款 20,023,573.61 20,023,573.61
流动负债 112,949,592.09 119,605,614.94
净资产 156,864,621.86 160,747,913.72
指标名称 2020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1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85,881,560.90 86,891,095.33
利润总额 12,682,087.11 4,568,578.66
净利润 12,132,835.66 3,883,291.8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
可撤销担保书,编号:1699210720-1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类型:最高额担保。
3、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
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
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4、担保金额:3,000 万元人民币。
5、上述担保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无须反担保。
6、上述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董事会意见: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情形。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担保金额为4.81 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7.43%,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1 日
[2021-07-15] (603726)朗迪集团: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 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1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公司2021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增加4,660万元到5,420 万元,同比增加 122%到 142%。
2.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预计将增加4,700万元到5,400万元,同比增加134%到154%。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4,660 万元到 5,420 万元,同比增加 122%到 142%。
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
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4,700 万元到 5,400 万元,同比增加 134%到 154%。
3.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17.4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507.14 万元。
(二)每股收益:0.21 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的影响
1. 2020 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客户停工停产,订单减少,公司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同期有所下滑。2021 年上半年随着疫情影响不断减弱,国内空调行业市场恢复回暖,客户订单增加,营业收入增长。
2. 公司积极优化产品结构,实施三精管理,加强成本管控,盈利能力提升。
3. 参股公司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上半年的净利润与上年
同期相比大幅增长,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增加。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2021 年 1-6 月非经营性损益主要为取得政府补贴等项目,对公司 2021 年上
半年净利润预增无重大影响。
(三)会计处理的影响
本报告期公司合并报表增加了新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广东朗迪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对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净利润预增无重大影响。
(四)其他影响
无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5 日
[2021-06-08] (603726)朗迪集团: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 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0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朗迪”)、
河南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朗迪”)、四川朗迪塑胶电
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朗迪”)、中山市朗迪电器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山朗迪”)。
本次公司为 4 家全资子公司担保的金额为:1.0 亿元人民币,截止本公
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担保金额为 4.81
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经营业务拓展需求,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安徽朗迪、河南朗迪、四川朗迪、中山朗迪 4 家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 1.0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2、公司 2021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上述担保
事项已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安徽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3 年 7 月 31 日
2、注册地点:含山经济开发区凌家滩路 491 号
3、法定代表人:高文铭
4、注册资本:4,000.00 万元
5、经营范围:通风设备及叶轮机械配件制造、销售;塑料制品、空调设备
制造、销售;模具研发、制作、销售;金属制品研发、制造、销售。
6、股权结构: 股东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7、安徽朗迪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指标名称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1,074,583.06 183,097,192.69
负债总额 90,662,982.33 106,686,994.45
短期借款 20,024,589.58 20,024,589.58
流动负债 90,662,982.33 105,646,762.63
净资产 70,411,600.73 76,410,198.24
指标名称 2020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1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30,236,253.71 35,607,816.99
利润总额 16,937,941.85 7,998,130.02
净利润 13,623,612.13 5,998,597.51
(二)河南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1 年 11 月 16 日
2、注册地点:新乡市原阳县产业集聚区农行大道与工纬四路交叉口
3、法定代表人:高文铭
4、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
5、经营范围:风叶、风机、塑料颗粒加工、销售;模具的开发、设计;金
属制品的研发。
6、股权结构:股东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7、河南朗迪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指标名称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6,559,373.99 160,477,985.92
负债总额 80,231,484.14 101,814,724.75
短期借款 35,041,670.14 35,052,346.53
流动负债 80,231,484.14 101,814,724.75
净资产 56,327,889.85 58,663,261.17
指标名称 2020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1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64,714,789.20 43,558,082.61
利润总额 19,035,559.10 3,113,828.44
净利润 14,594,874.21 2,335,371.32
(三)四川朗迪塑胶电器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2 年 12 月 5 日
2、注册地点:四川绵阳安州工业园区永丰路
3、法定代表人:陈海波
4、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
5、经营范围: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制造、销售;家用电器及配件制造、销
售;百货批发、零售;厂房租赁;企业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6、股权结构:股东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7、四川朗迪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指标名称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3,029,718.61 228,417,466.33
负债总额 112,920,636.48 131,494,356.76
短期借款 35,041,471.53 35,041,471.53
流动负债 88,947,949.35 107,963,848.85
净资产 90,109,082.13 96,923,109.57
指标名称 2020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1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40,226,535.56 67,125,669.52
利润总额 20,472,198.47 8,016,502.87
净利润 18,302,434.40 6,814,027.44
(四)中山市朗迪电器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3 年 7 月 11 日
2、注册地点: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 56 号
3、法定代表人:李逢泉
5、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家用燃气炉具、消毒柜、电磁炉、吸油烟机、
厨房设备、工业风扇叶、小家电、空调配件、光电子配件、模具、塑胶制品、五
金制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6、股权结构:股东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7、中山朗迪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指标名称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7,270,004.23 187,933,058.12
负债总额 102,588,580.37 98,231,430.81
短期借款 35,041,868.75 35,041,868.75
流动负债 102,588,580.37 97,696,697.00
净资产 84,681,423.86 89,701,627.31
指标名称 2020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1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85,219,019.06
[2021-05-27] (603726)朗迪集团: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9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6/2 - 2021/6/3 2021/6/3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1 年 5 月 18 日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0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85,651,2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 0.4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4,260,480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6/2 - 2021/6/3 2021/6/3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高炎康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0 元;对个人持股 1 年以内(含一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0 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至公司,公司将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股息红利差别化所得税政策具体如下: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率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
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率为 10%;持股
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 0.36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 A
股股票(“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执行,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6 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40 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分配有关事项如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4-62193001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7 日
[2021-05-22] (603726)朗迪集团: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7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财务总监鲁亚波女士
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 39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1%,上
述股份来源为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截止本公告日,鲁亚波女士通过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 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38%,计划减
持时间区间届满,本次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董事、监事、 IPO 前取得:200,000 股
鲁亚波 392,000 0.21%
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192,000 股
注:其他方式取得为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高管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方 减持总金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比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区间
(股) 例 式 额(元) 情况 量(股) 例
(元/股)
2021/5/20~ 集中竞 14.85-
鲁亚波 70,000 0.038% 1,039,500 已完成 322,000 0.1734%
2021/5/20 价交易 14.85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5/22
[2021-05-22] (603726)朗迪集团: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8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李逢泉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
流通股份 12,710,92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85%。公司董事李建平先
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 39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1%。
上述减持主体股份来源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
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李逢泉先生拟计划自本公告发
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3,713,024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公司董事李建平先生拟计划自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
不超过 98,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528%。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5%以上非第一 IPO 前取得:8,187,400 股
李逢泉 12,710,920 6.85%
大股东 其他方式取得:4,523,520 股
董事、监事、 IPO 前取得:200,000 股
李建平 392,000 0.21%
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192,000 股
注:其他方式取得为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元/股) 披露日期
2020/11/5~
李逢泉 3,600,000 1.94% 11.77-11.77 2020年10月31日
2020/11/6
李建平先生自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减持合理 拟减持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量(股)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拟减持股份来源
比例 价格区间 原因
IPO 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
不 超 过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个 人 资
李逢泉 不超过:3,713,024 股 2021/6/16~2021/12/13 按市场价格 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2.00% 过:3,713,024 股 金需求
的股份
IPO 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
不 超 过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个 人 资
李建平 不超过:98,000 股 2021/6/16~2021/12/13 按市场价格 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0.0528% 过:98,000 股 金需求
的股份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事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李逢泉先生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
的 25%,并且在卖出后 6 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的股份,买入后 6 个月内不再
卖出发行人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半年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此承诺在职务变更或离职后依然生效。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减持方式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但如果其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转让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将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如实施减持,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
李建平先生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
的 25%,并且在卖出后 6 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的股份,买入后 6 个月内不再
卖出发行人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半年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逢泉先生、李建平先生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大股东及董事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提醒李逢泉先生、李建平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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