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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 (603725)天安新材:天安新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5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安”)
本次担保金额: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
安徽天安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滁州
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安徽天安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9,000 万
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截至 2022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70,700
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
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
截至 2022 年 2 月 24 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日常经营需要,安徽天安向中信银行滁州分行申
请授信额度 3,000 万元。2022 年 2 月 24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滁州分行签署了《最
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安徽天安向中信银行滁州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向中信银行滁州分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 3,000 万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实际经营需求,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和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披露的《天安新材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3 年 7 月 12 日
3、住所: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十谭现代产业园光辉大道 20 号
4、法定代表人:洪晓明
5、注册资本:48,000 万元
6、公司持有安徽天安 100%股权
7、经营范围:压延薄膜、尼龙贴合布、塑胶真皮印花,压延发泡人造革、汽车内饰材料、高分子材料生产、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和限定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0,631.31 59,875.59
负债总额 17,501.71 7,719.65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40,922.93 36,899.57
净利润 973.67 944.17
注:上述安徽天安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 9 月财务报表数据未经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中信银行滁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2)信滁银最保字第 22czA0013-a 号)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3,000 万元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反担保情况: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况。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外,
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截至 2022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
额为人民币 70,700 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下同),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5.87%,其中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35,752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43.42%。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0 元,公司所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金额为 56,200 万元。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五、报备文件
1、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5] (603725)天安新材:天安新材关于更换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6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重大资产购买
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原指定申
晓毅、陈云波为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负责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近日,公司收到光大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重大资产购买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函》,原持续督导独立财
务顾问主办人之一陈云波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无法继续担任该项目的独立财务
顾问主办人,光大证券决定委派詹程浩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陈云波先生履行
该项目财务顾问主办人的相关职责。
本次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变更后,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申
晓毅先生和詹程浩先生。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附件:詹程浩先生简历
詹程浩,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毕业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理工学院,管理学硕士、管理学学士及工学学士。曾就职于国信弘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加入光大证券至今,参与或负责了君华集团全面要约收购齐翔腾达(002408.SZ)项目、齐翔腾达(002408.SZ)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002988.SZ)IPO 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行工作经验。
[2022-02-24] (603725)天安新材:天安新材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4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贴的基本情况
自 2021 年 6 月 18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天安新材”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安徽天安”)、广东天安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高分子”),
控股子公司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欣装材”)、广东天安集
成整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集成”)、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石湾鹰牌”)、佛山鹰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牌科技”)累计
收到政府补助资金 5,269,571.34 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902,671.34
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366,900.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 收款单 资产相
号 时间 补助依据 位 项目名称 金额(元) 关/收益
相关
1 2021.06 南政[2020]1 号 天安高 2020 年南庄镇小升规奖励 100,000.00 与 收 益
分子 (第一批) 相关
2 2021.06 - 公司 省 2021 促经济高质量发展 31,864.33 与 收 益
专项资金 相关
3 2021.06 - 天安集 佛山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850,000.00 与 收 益
成 (三楼)运营费用补助费 相关
4 2021.06 - 公司 中国发明专利年费资助 62,790.00 与 收 益
相关
5 2021.06 - 公司 中国发明专利授权资助 21,000.00 与 收 益
相关
6 2021.07 滁政办秘[2019]119 号 安徽天 2021 年科技成果转化奖补 20,000.00 与 收 益
安 相关
7 2021.08 - 公司 2020 年促进外贸高质量发 78,704.00 与 收 益
展专项资金 相关
8 2021.09 - 安徽天 2021年4-6月份公益性岗位 3,109.95 与 收 益
安 补贴单位部分 相关
9 2021.09 - 安徽天 2020 年度全椒县促进外贸 10,000.00 与 收 益
安 进出口发展奖励资金 相关
10 2021.09 粤人社规[2019]43 号 公司 2021 年 8 月企业职工适岗 34,000.00 与 收 益
培训补贴 相关
佛市监质发[2021]461 2021 年佛山市工业产品质 与 收 益
11 2021.09 号 公司 量提升扶持(质量发展类) 200,000.00 相关
-第二批
12 2021.10 皖人社发[2021]15 号 安徽天 全椒县 2021 年企业失业保 39,960.00 与 收 益
安 险稳岗返还 相关
13 2021.10 滁人社发[2021]59 号 安徽天 2021 年第五批企业新录用 73,200.00 与 收 益
安 人员岗前培训 相关
14 2021.10 佛财工〔2020〕127 号 石湾鹰 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奖励 20,000.00 与 收 益
牌 资金 相关
15 2021.10 - 石湾鹰 2021 年“佛山标准”产品质 200,000.00 与 收 益
牌 量提升扶持资金 相关
16 2021.10 佛禅府办〔2020〕4 号 石湾鹰 2020 年“百企争先”企业奖 200,000.00 与 收 益
牌 励资金 相关
17 2021.10 佛禅府办〔2020〕4 号 公司 2020 年“百企争先”企业奖 200,000.00 与 收 益
励资金 相关
18 2021.10 佛人社[2016]165 号 公司 稳岗补贴 40,065.54 与 收 益
相关
19 2021.10 佛人社[2016]165 号 天安集 2020 年稳岗补贴 1,455.57 与 收 益
成 相关
20 2021.11 皖科资秘[2021]317 号 安徽天 创新型省份建设资金第六 114,000.00 与 收 益
安 批皖财教 980 号 相关
21 2021.11 滁办发〔2017〕12 号 安徽天 市级引才、柔性奖补资金 15,000.00 与 收 益
安 相关
22 2021.11 粤财农〔2021〕56 号 公司 2021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 5,000.00 与 收 益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相关
23 2021.11 粤财农〔2021〕56 号 天安高 2021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 3,000.00 与 收 益
分子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相关
24 2021.11 粤财农〔2021〕56 号 石湾鹰 2021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 2,000.00 与 收 益
牌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相关
佛工信函〔2021〕646 2021 年佛山市工业企业技 与 资 产
25 2021.11 号 公司 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奖补 119,500.00 相关
资金(市级)
佛工信函〔2021〕646 天安高 2021 年佛山市工业企业技 与 资 产
26 2021.11 号 分子 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奖补 92,600.00 相关
资金(市级)
27 2021.11 - 公司 组织企业参加国内重要专 5,436.00 与 收 益
业展会展位补贴款 相关
佛商务内贸函
[2022-02-19] (603725)天安新材:天安新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3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湾鹰牌”)、
广东天安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高分子”)
本次担保金额: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
石湾鹰牌向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农商行”)
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5,280 万
元(按最高借款本金额度计算,公司按照持有其 66%股权提供相应比例
担保);控股子公司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鹰
牌”)、佛山鹰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牌科技”)为石湾鹰牌向
佛山农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
币 8,000 万元(按最高借款本金额度计算)。公司为天安高分子向佛山农
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按最高借款本金额度计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石湾鹰牌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5,972
万元、为天安高分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截至 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60,700
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
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
截至 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日常经营需要,石湾鹰牌向佛山农商行申请最高
借款本金额度 8,000 万元。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东源鹰牌及鹰牌科技分别
与佛山农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公司为石湾鹰牌向佛山农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5,280 万元(按最高借款本金额度计算,公司按照持有其 66%股权提供相应比例担保);控股子公司东源鹰牌、鹰牌科技为石湾鹰牌向佛山农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8,000 万元(按最高借款本金额度计算)。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天安高分子日常经营需要,天安高分子向佛山农商行申请
最高借款本金额度 5,000 万元。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与佛山农商行签署了《最
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公司为天安高分子向佛山农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按最高借款本金额度计算)。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安高分子、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向佛山农商行申请授信总额度为 14,500 万元,其中对天安高分子的授信敞口额度为 5,000 万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石湾鹰牌的授信敞口额度 8,000 万元,由公司按其对石湾鹰牌 66%的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源鹰牌和鹰牌科技为石湾鹰牌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实际经营需求,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和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披露的《天安新材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1995 年 09 月 29 日
3、住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跃进路 2 号 B 座十层
4、法定代表人:吴启超
5、注册资本:43,000 万元人民币
6、公司持有石湾鹰牌 66%股权
7、经营范围:陶瓷玻化砖、釉面砖、抛光砖及墙地砖、各式高级陶瓷装饰砖系列产品和水晶饰面陶瓷装饰砖等高档环保型装饰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陶瓷器生产设备制造、加工,陶瓷生产设备及炉窑设计、安装工作,陶瓷喷雾干燥粉料及釉料加工制造,水暖配件,厨柜的生产、加工及销售。(以上生产、加工、制造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工业设计、建筑设计、室内外装潢装饰设计,知识产权服务,技术培训、开发、转让、咨询及服务。销售五金制品、灯具、家具、卫生洁具、家用电器及视听设备、家居用品、室内装饰材料。房屋及土地租赁;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对工业园区的投资、建设、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30,813.98 114,333.07
负债总额 94,762.16 79,821.85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94,463.15 120,876.72
净利润 1,540.60 3,578.25
注:上述石湾鹰牌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 9 月财务报表数据未经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二)广东天安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广东天安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0 年 6 月 28 日
3、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杏梧工业路 87 号自编 1-8 座之一(住所申报)
4、法定代表人:宋岱瀛
5、注册资本:6,000 万元
6、公司持有天安高分子 100%股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
品);建筑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轻质建筑材料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塑胶表面处理;新型陶瓷材料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5,812.57 11,021.90
负债总额 8,693.36 4,865.44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20,037.08 6,056.83
净利润 962.74 156.46
注:以上天安高分子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 9 月财务报表数据未经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佛山农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号:佛农商 0301高保字 2022 年第 02004 号)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5,280 万元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公告费、翻译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鉴定费、拍卖费及其它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等。
担保期限: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东源鹰牌、鹰牌科技与佛山农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号:
佛农商 0301 高保字 2022 年第 02002 号)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8,000 万元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公告费、翻译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鉴定费、拍卖费及其它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等。
担保期限: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公司与佛山农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号:佛农商 0301高保字 2022 年第 02001 号)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5,000 万元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公告费、翻译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鉴定费、拍卖费及其它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等。
担保期限: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日之起三年。
4、反担保情况: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况。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外,
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截至 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
额为人民币 60,700 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下同),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3.72%,其中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5,472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0.94%。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0 元,公司所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
[2022-02-12] (603725)天安新材:天安新材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2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2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梧村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5,585,11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0.863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吴启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徐芳出席了会议;高管吴建明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5,585,112 100.00 0 0 0 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海峰、陈宇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12 日
[2022-02-08] (603725)天安新材:天安新材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1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湾鹰牌”)起诉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一”)、深圳恒大材料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二”)一案,已向法院申请网上立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启超,住所地: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跃进路 2 号 B 座十层
被告一: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苏鑫,住所地:深圳市
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被告二:深圳恒大材料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苏鑫,住所地:深
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
公司)
(二)诉讼受理及进展情况
原告与被告一存在合同纠纷,原告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网上立案。2022 年 1 月 30日,已经向广州中院现场提交起诉材料,目前该案已转入诉前调解阶段,尚未正式立案。
(三)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一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补充协议-I》。
2、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返还供货保证金人民币 1.3 亿元。
3、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损失人民币 741,125 元。
4、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定制费、专运费人民币 13,500,000 元。
5、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逾期违约金 13,780,000 元(暂计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
6、请求判令被告二对上述第 2、3、4、5 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7、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一、被告二承担。
以上诉讼请求金额暂合计人民币 158,021,125 元。
(四)主要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一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以及《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补充协议-I》(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按照《框架协议》约定内容,被告一在合作期限内向原告意向采购总额(含定制费、专运费)4.5 亿元,原告于签订协议后三日内以现金转账方式支付供货保证金 1.5 亿元,保证金有效期为被告一首次收到保证金之日起在账满一年,在保证金有效期内,被告一须在协议约定期限内向原告返还供货保证金 1.5 亿元,被告一逾期返还保证金的,以逾期金额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向原告偿付逾期违约金。按照《补充协议》约定,被告一于收到保证金的次月起,每三个月末向原告支付定制费、专运费等费用。上述协议签署后,原告合计向被告一支付供货保证金 1.3 亿元。因被告一未在协议约定期限内返还供货保证金,双方协商决定解除《框架协议》和《补充协议》,但最终未能签订解除《框架协议》和《补充协议》的书面文件。根据原告与被告一签订的《框架协议》,被告一逾期返还保证金,《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已实际履行不能。据此,原告有权诉请解除《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并要求被告一返还供货保证金,支付合同约定的定制费、专运费,支付逾期违约金以及资金占用利息等。被告一是一人独资公司,被告二是被告一的全资股东,持有被告一 100%股权。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据此,被告二应对被告一所负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涉案总金额为 5090.14 万元,其中涉及金额 100 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如下:
编号 案号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及金额 进展情况
(万元)
1 (2021) 粤 0114 佛山石湾鹰 广东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 合同纠纷 149.03 一审胜诉,已
民初 1512 号 牌陶瓷有限 公司、四川中宇建设工程 执行完毕,已
公司 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工 结案
程集团有限公司
2 (2021)粤0604 佛山石湾鹰 佛山市意兴陶瓷进出口有 追偿权纠 198.84 二审审理阶段
民初 196 号 牌陶瓷有限 限公司、夏容、曹碧浪 纷
公司
3 (2021)粤民终 佛山市意兴 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 合同纠纷 196.51 二审终审,已
13203 号 陶瓷进出口 司 结案
有限公司
4 (2020)沪0118 佛山石湾鹰 上海鹰煌实业发展有限公 公证执行 1328.63 强制执行阶段
执 7745 号 牌陶瓷有限 司、王坤煌
公司
5 (2021)沪0118 佛山石湾鹰 王坤煌、王丽婷 担保合同 450 强制执行阶段
执 10941 号 牌陶瓷有限 纠纷
公司
6 2021(黔)0102 佛山石湾鹰 贵阳宏益房地产开发有限 票据纠纷 1094.89 强制执行阶段
执 5101 号 牌陶瓷有限 公司
公司
7 (2021)赣 03 佛山石湾鹰 江西省正大陶瓷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 291.12 破产清算阶段
破 2 号 牌陶瓷有限
公司(债权
人)
8 (2021)晋0108 佛山石湾鹰 太原聚生源物资有限公 公证执行 498.00 终结本次执行
执 497 号 牌陶瓷有限 司、苏春生
公司
9 (2022)粤0305 佛山石湾鹰 深圳市华典装饰工程有限 合同纠纷 146.58 仲 裁 立 案 受
财保 24 号 牌陶瓷有限 公司、佛山市三水龙光金 理、财产保全
公司 骏房地产有限公司 阶段
10 (2022)粤1973 佛山石湾鹰 深圳鸿基地产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 134.96 已达成庭外和
民初 561 号 牌陶瓷有限 成都中浦建筑工程有限公 解,目前正在
公司 司 申请撤诉阶段
11 (2019)粤0604 广东天安新 四川湘邻科技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 143.80 强 制 执 行 阶
民初 10019 号 材料股份有 纠纷 段,已执行到
限公司 位 45 万元
注:其他涉诉金额小于 100 万的诉讼、仲裁案件 13 件总计 457.78 万元,其中公司作为
被告的诉讼案件 1 件总计 32.67 万元,目前处于一审审理阶段。
三、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向广州中院递交了网上起诉材料,已网上申请立案,
尚未收到法院的受理通知书。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判决为准。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1-29] (603725)天安新材:天安新材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0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 2021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 4,500 万元到
6,500 万元。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 2021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 5,000 万元到 7,000 万元。
3、公司本次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预计本公司 2021 年计提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相关信用减值损失,导致公司利润下降。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00 万元到-6,500 万元。
2、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000 万元到-7,000 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28.66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94.92 万元。
(二)每股收益:0.03 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1、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湾鹰牌”)、佛山鹰牌陶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牌贸易”)对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
存在业务往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石湾鹰牌、鹰牌贸易持有恒大集团及
成员企业的应收款项合计 2.86 亿元:其中应收票据 0.71 亿元,逾期应收票据
0.08 亿元;应收账款 0.35 亿元,逾期应收账款 0.35 亿元;其他应收款 1.8 亿
元,逾期其他应收款 1.3 亿。虽然公司一直在与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积极协商寻求解决方案,但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公司管理层对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进行了分析评估,认为减值迹象明显,拟对其全部应收款项个别认定,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导致公司利润下降。虽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公司利润下降,但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公司以现金收购了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石湾鹰牌、佛山鹰牌科技有限公司、鹰牌贸易各 66%股权,产生的中介费用及并购利息导致利润减少。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基于客户目前出现的债务违约及风险情况进行的初步估计,若 2021 年年报披露前该客户的债务偿付情况出现变化,将会影响公司本次业绩预告的准确性,公司已就此事项与年审会计师沟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事项
1、以上预告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将继续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财产保全等向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主张公司权益,尽最大可能维护公司利益、减少公司损失。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 (603725)天安新材:天安新材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9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真实反映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的需要计提减值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
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需要计提减值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
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本报告期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万元)
信用减值损失 13,629.54
资产减值损失 857.09
合计 14,486.63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存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1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 857.09 万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应收款项以预期信用损失
为基础确认信用减值准备。2021 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 13,629.54 万元。其中,公司对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的全部应收款项按个别认定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12,942.57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佛
山鹰牌陶瓷贸易有限公司持有恒大集团及成员企业的应收款项合计 2.86 亿元:
其中应收票据 0.71 亿元,逾期应收票据 0.08 亿元;应收账款 0.35 亿元,逾期应
收账款 0.35 亿元;其他应收款 1.8 亿元,逾期其他应收款 1.3 亿。虽然公司一直
在与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积极协商寻求解决方案,但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公司管理层对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进行了分析评估,认为减值迹象明显。公司拟对恒大全部应收款项个别认定单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计入公司本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 12,942.57 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2021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计提减值损失 14,486.63 万元,预计减少公司 2021年度利润总额约 14,486.63 万元。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7] (603725)天安新材:天安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5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送达,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董事长吴启超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天安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高分
子”)、控股子公司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湾鹰牌”)拟向佛
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总额度为 14,500 万元,其中对天安高分
子的授信敞口额度为 5,000 万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石湾鹰牌的
授信敞口额度为 8,000 万元,由公司按其对石湾鹰牌的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和佛山鹰牌科技有限公司
为石湾鹰牌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天安新材存量低风险业务额度为 1,500万元。并同意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 3,000 万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事项尚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明确表示同意。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603725)天安新材:天安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6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送达,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监事会主席黎华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
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广东天安高分子科技有限
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的担保
有助于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
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1)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603725)天安新材:天安新材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7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安新材”)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与会董事全票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天安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高分子”)、控股子公司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湾鹰牌”)向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农商行”)申请授信总额度为 14,500 万元,并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鹰牌”)和佛山鹰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牌科技”)为该等授信提供相应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安”)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滁州分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 3,000 万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授信及提供担保情况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安高分子、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向佛山农商行申请授信总额度为14,500万元,其中对天安高分子的授信敞口额度为5,000万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石湾鹰牌的授信敞口额度为 8,000 万元,由公司按其对石湾鹰牌的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源鹰牌和鹰牌科技为石湾鹰牌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天安新材存量低风险业务额度为 1,500 万元。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向中信银行滁州分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
3,000 万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自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授权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银行具体办理和签署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东天安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广东天安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0 年 6 月 28 日
3、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杏梧工业路 87 号自编 1-8 座之一(住所申报)
4、法定代表人:宋岱瀛
5、注册资本:6,000 万元
6、公司持有天安高分子 100%股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轻质建筑材料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塑胶表面处理;新型陶瓷材料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5,812.57 11,021.90
负债总额 8,693.36 4,865.44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20,037.08 6,056.83
净利润 962.74 156.46
注:以上天安高分子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 9 月财务报表数据未经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二)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1995 年 09 月 29 日
3、住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跃进路 2 号 B 座十层
4、法定代表人:吴启超
5、注册资本:43,000 万元人民币
6、公司持有石湾鹰牌 66%股权
7、经营范围:陶瓷玻化砖、釉面砖、抛光砖及墙地砖、各式高级陶瓷装饰砖系列产品和水晶饰面陶瓷装饰砖等高档环保型装饰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陶瓷器生产设备制造、加工,陶瓷生产设备及炉窑设计、安装工作,陶瓷喷雾干燥粉料及釉料加工制造,水暖配件,厨柜的生产、加工及销售。(以上生产、加工、制造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工业设计、建筑设计、室内外装潢装饰设计,知识产权服务,技术培训、开发、转让、咨询及服务。销售五金制品、灯具、家具、卫生洁具、家用电器及视听设备、家居用品、室内装饰材料。房屋及土地租赁;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对工业园区的投资、建设、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30,813.98 114,333.07
负债总额 94,762.16 79,821.85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94,463.15 120,876.72
净利润 1,540.60 3,578.25
注:上述石湾鹰牌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 9 月财务报表数据未经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三)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3 年 7 月 12 日
3、住所: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十谭现代产业园光辉大道 20 号
4、法定代表人:洪晓明
5、注册资本:48,000 万元
6、公司持有安徽天安 100%股权
7、经营范围:压延薄膜、尼龙贴合布、塑胶真皮印花,压延发泡人造革、汽车内饰材料、高分子材料生产、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和限定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0,631.31 59,875.59
负债总额 17,501.71 7,719.65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40,922.93 36,899.57
净利润 973.67 944.17
注:上述安徽天安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 9 月财务报表数据未经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连带责任担保方式为全资子公司天安高分子、安徽天安及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在审议的授信额度范围内按相应的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控股子公司东源鹰牌、鹰牌科技在授信额度内为石湾鹰牌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全资子公司天安高分子、安徽天安及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实际发生的融资活动为依据,相关担保事项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正式签订的授信协议、借款合同及担保协议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公司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天安高分
子、安徽天安、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的担保,公司董事会在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授信与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天安高分子、安徽天安、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的担保有助于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企业经营实际需要,能够为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等提供融资保障,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本次申请授信担保事项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天安高分子、安徽天安、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的担保,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外,
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截至 2022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
额为人民币 60,700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3.72%。其中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5,47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94%,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0 万元,公司所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金额为 51,200 万元。截止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六、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
[2022-01-27] (603725)天安新材:天安新材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8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11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梧村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11 日
至 2022 年 2 月 1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 √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27 日 公 司 刊 登 在 指 定 披 露 媒 体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725 天安新材 2022/2/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22年2月9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 14:30-16:30 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室登记。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阅本公告附件 1。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须注明“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邮件等方式登记(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需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并经本公司确认为股权登记日为在册股东后有效。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徐芳
3、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梧村工业区
4、联系电话:0757-82560399;传真:0757-82561955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2 月 11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
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2-01-27] (603725)天安新材:天安新材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7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安新材”)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与会董事全票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天安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高分子”)、控股子公司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湾鹰牌”)向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农商行”)申请授信总额度为 14,500 万元,并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鹰牌”)和佛山鹰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牌科技”)为该等授信提供相应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安”)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滁州分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 3,000 万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授信及提供担保情况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安高分子、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向佛山农商行申请授信总额度为14,500万元,其中对天安高分子的授信敞口额度为5,000万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石湾鹰牌的授信敞口额度为 8,000 万元,由公司按其对石湾鹰牌的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源鹰牌和鹰牌科技为石湾鹰牌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天安新材存量低风险业务额度为 1,500 万元。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向中信银行滁州分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
3,000 万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自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授权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银行具体办理和签署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东天安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广东天安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0 年 6 月 28 日
3、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杏梧工业路 87 号自编 1-8 座之一(住所申报)
4、法定代表人:宋岱瀛
5、注册资本:6,000 万元
6、公司持有天安高分子 100%股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轻质建筑材料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塑胶表面处理;新型陶瓷材料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5,812.57 11,021.90
负债总额 8,693.36 4,865.44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20,037.08 6,056.83
净利润 962.74 156.46
注:以上天安高分子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 9 月财务报表数据未经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二)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1995 年 09 月 29 日
3、住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跃进路 2 号 B 座十层
4、法定代表人:吴启超
5、注册资本:43,000 万元人民币
6、公司持有石湾鹰牌 66%股权
7、经营范围:陶瓷玻化砖、釉面砖、抛光砖及墙地砖、各式高级陶瓷装饰砖系列产品和水晶饰面陶瓷装饰砖等高档环保型装饰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陶瓷器生产设备制造、加工,陶瓷生产设备及炉窑设计、安装工作,陶瓷喷雾干燥粉料及釉料加工制造,水暖配件,厨柜的生产、加工及销售。(以上生产、加工、制造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工业设计、建筑设计、室内外装潢装饰设计,知识产权服务,技术培训、开发、转让、咨询及服务。销售五金制品、灯具、家具、卫生洁具、家用电器及视听设备、家居用品、室内装饰材料。房屋及土地租赁;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对工业园区的投资、建设、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30,813.98 114,333.07
负债总额 94,762.16 79,821.85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94,463.15 120,876.72
净利润 1,540.60 3,578.25
注:上述石湾鹰牌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 9 月财务报表数据未经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三)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3 年 7 月 12 日
3、住所: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十谭现代产业园光辉大道 20 号
4、法定代表人:洪晓明
5、注册资本:48,000 万元
6、公司持有安徽天安 100%股权
7、经营范围:压延薄膜、尼龙贴合布、塑胶真皮印花,压延发泡人造革、汽车内饰材料、高分子材料生产、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和限定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0,631.31 59,875.59
负债总额 17,501.71 7,719.65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40,922.93 36,899.57
净利润 973.67 944.17
注:上述安徽天安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 9 月财务报表数据未经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连带责任担保方式为全资子公司天安高分子、安徽天安及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在审议的授信额度范围内按相应的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控股子公司东源鹰牌、鹰牌科技在授信额度内为石湾鹰牌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全资子公司天安高分子、安徽天安及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实际发生的融资活动为依据,相关担保事项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正式签订的授信协议、借款合同及担保协议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公司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天安高分
子、安徽天安、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的担保,公司董事会在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授信与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天安高分子、安徽天安、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的担保有助于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企业经营实际需要,能够为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等提供融资保障,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本次申请授信担保事项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天安高分子、安徽天安、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的担保,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外,
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截至 2022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
额为人民币 60,700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3.72%。其中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5,47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94%,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0 万元,公司所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金额为 51,200 万元。截止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六、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
[2022-01-25] (603725)天安新材:天安新材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1/25)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4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湾鹰牌”)
本次担保金额: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
石湾鹰牌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佛山
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3,300 万元(按授信净额计算,公司按照持有其 66%股权提供相应比例
担保);控股子公司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鹰
牌”)为石湾鹰牌向华夏银行佛山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按授信净额计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石湾鹰牌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2,672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截至 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60,700
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
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
截至 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日常经营需要,石湾鹰牌向华夏银行佛山分行申
请最高融资额度 10,000 万元(授信净额 5,000 万元)。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
及东源鹰牌分别与华夏银行佛山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石湾鹰牌向华夏银行佛山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3,300 万元(按授信净额计算,公司按照持有其 66%股权提供相应比例担保);控股子公司东源鹰牌为石湾鹰牌向华夏银行佛山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按授信净额计算)。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2021 年 11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和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敞口额度)47,194.00 万元,公司按持有石湾鹰牌 66%的股权比例为其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根据银行授信的实际情况和要求,由控股子公司东源鹰牌、佛山鹰牌科技有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为其提供全额保证担保,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和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1995 年 09 月 29 日
3、住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跃进路 2 号 B 座十层
4、法定代表人:吴启超
5、注册资本:43,000 万元人民币
6、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石湾鹰牌 66%股权
7、经营范围:陶瓷玻化砖、釉面砖、抛光砖及墙地砖、各式高级陶瓷装饰砖系列产品和水晶饰面陶瓷装饰砖等高档环保型装饰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陶瓷器生产设备制造、加工,陶瓷生产设备及炉窑设计、安装工作,陶瓷喷雾干燥粉料及釉料加工制造,水暖配件,厨柜的生产、加工及销售。(以上生产、加工、制造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工业设计、建筑设计、室内外装潢装饰设计,知识产权服务,技术培训、开发、转让、咨询及服务。销售五金制品、灯具、家具、卫生洁具、家用电器及视听设备、家居用品、室内装饰
材料。房屋及土地租赁;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对工业园区的投资、建设、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30,813.98 114,333.07
负债总额 94,762.16 79,821.85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94,463.15 120,876.72
净利润 1,540.60 3,578.25
注:上述石湾鹰牌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 9 月财务报表数据未经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华夏银行佛山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FS 高保20220003 号)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3,300 万元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2、东源鹰牌与华夏银行佛山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FS 高保 20220002 号)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5,000 万元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反担保情况: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况。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外,
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截止 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
额为人民币 60,700 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下同),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3.72%,其中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2,172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26.93%。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0 元,公司所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金额为 51,200 万元。截止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五、报备文件
1、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2] (603725)天安新材:天安新材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3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湾鹰牌”)
本次担保金额: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
石湾鹰牌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广发佛山分行”)
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6,336 万
元(按授信额度的 1.2 倍计算,公司按照持有其 66%股权提供相应比例
担保);控股子公司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鹰
牌”)为石湾鹰牌向广发佛山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
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9,600 万元(按授信额度的 1.2 倍计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石湾鹰牌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6,336 万
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截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61,100
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
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
截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日常经营需要,石湾鹰牌向广发佛山分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 18,000 万元(敞口额度 8,000 万元)。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及东
源鹰牌分别与广发佛山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石湾鹰牌向广发佛山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6,336万元(按授信额度的 1.2 倍计算,公司按照持有其 66%股权提供相应比例担保);控股子公司东源鹰牌为石湾鹰牌向广发佛山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9,600 万元(按授信额度的 1.2 倍计算)。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2021 年 11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和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敞口额度)47,194.00 万元,公司按持有石湾鹰牌 66%的股权比例为其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根据银行授信的实际情况和要求,由控股子公司东源鹰牌、佛山鹰牌科技有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为其提供全额保证担保,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和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1995 年 09 月 29 日
3、住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跃进路 2 号 B 座十层
4、法定代表人:吴启超
5、注册资本:43,000 万元人民币
6、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石湾鹰牌 66%股权
7、经营范围:陶瓷玻化砖、釉面砖、抛光砖及墙地砖、各式高级陶瓷装饰砖系列产品和水晶饰面陶瓷装饰砖等高档环保型装饰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陶瓷器生产设备制造、加工,陶瓷生产设备及炉窑设计、安装工作,陶瓷喷雾干燥粉料及釉料加工制造,水暖配件,厨柜的生产、加工及销售。(以上生产、加工、制造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工业设计、建筑设计、室内外装潢装饰设计,知识产权服务,技术培训、开发、转让、咨询及服务。销售五金制品、灯具、家具、卫生洁具、家用电器及视听设备、家居用品、室内装饰
材料。房屋及土地租赁;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对工业园区的投资、建设、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30,813.98 114,333.07
负债总额 94,762.16 79,821.85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94,463.15 120,876.72
净利润 1,540.60 3,578.25
注:上述石湾鹰牌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 9 月财务报表数据未经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广发佛山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2)佛银综授额字第 000022 号-担保 01)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6,336 万元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担保期限: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东源鹰牌与广发佛山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2022)佛银综授额字第 000022 号-担保 02)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9,600 万元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担保期限: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反担保情况: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况。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外,
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截止 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
额为人民币 61,100 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下同),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4.21%,其中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5,836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9.23%。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0 元,公司所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金额为 51,600 万元。截止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五、报备文件
1、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2 日
[2022-01-18] (603725)天安新材:天安新材关于拟收购控股子公司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2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收购控股子公司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少数股东部
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
收到控股子公司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欣装材”)少数股东的第二次收购请求。公司拟根据原《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启动对瑞欣装材的第二次 30%股权(对应 843 万元注册资本)现金收购工作。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瑞欣装材的股权比例将由 60%增加至 90%,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本次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与曹春清、郭瑛、徐伟东、张静、徐国平、陆新明、方惠明、汪敏、张颖、张宪生、任华山(以下简称“交易对方”)以及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同意公司分三
次以现金方式收购交易对方所持有的瑞欣装材 100%股权。2021 年 4 月 9 日,公
司完成对瑞欣装材第一次 60%股权(对应 1686 万元注册资本)收购,瑞欣装材
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2021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收到交易对方的第二次收购请求书,请求公司收购
其所持瑞欣装材 30%股权(对应 843 万元注册资本)(以下简称“第二次收购”)。根据收购协议的相关约定,在符合协议约定的情形下,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交
易对方持有的瑞欣装材 30%股权,第二次收购及交易对价支付将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瑞欣装材的股权将由 60%增加到 90%,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本次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瑞欣装材目前正在开展年度审计相关工作,本次收购的具体转让对价将以另行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为准。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合计持有瑞欣装材 40%股权。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如下:
(一)曹春清
姓名 曹春清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10101195402******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牯岭路***弄***号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2005年9月至2021年4月任浙江瑞欣装饰材料
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 年 9 月起至今担任浙江
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郭瑛
姓名 郭瑛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10109195203******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黄渡路***号***室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2005年9月至2021年4月担任浙江瑞欣装饰材
料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三)徐伟东
姓名 徐伟东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10109196003******
住所 上海市杨浦区通北路***号***号楼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2018 年 1 月起待业,2020 年 3 月起退休
(四)张静
姓名 张静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503196206******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时代花园***幢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2012 年 6 月起退休
(五)徐国平
姓名 徐国平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622196409******
住所 上海市青浦区沿港路***弄***号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2018 年 1 月起担任上海东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
(六)陆新明
姓名 陆新明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624195707******
住所 上海市闸北区光复路***号乙***室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2018 年 1 月起担任南通四通林业机械制造安装
有限公司董事长
(七)方惠明
姓名 方惠明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10229195310******
住所 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松秀路***号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2018 年 1 月起担任上海绿涛食品有限公司董事
长
(八)汪敏
姓名 汪敏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124196401******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钱王大街枫林晓城***幢***
室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2014 年 1 月起退休
(九)张颖
姓名 张颖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10104198308******
住所 北京市宣武区右安门内大家***号***门***号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2018 年 1 月起担任首都股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科员
(十)张宪生
姓名 张宪生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10102195410******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国风上观***楼***室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2014 年 10 月起退休
(十一)任华山
姓名 任华山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10104196801******
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沁春园一村***号***室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2018 年 1 月起待业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名称: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住所:浙江省嘉善县姚庄镇东方路 669 号
4、法定代表人:曹春清
5、注册资本:2,810 万元
6、成立日期:2005 年 09 月 08 日
7、营业期限:2005 年 09 月 08 日至 2055 年 09 月 07 日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177939396X2
9、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装饰
[2022-01-06] (603725)天安新材:天安新材关于子公司获得发明专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1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发明专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于近期收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如下:
证书号:第 4875093 号
发明名称:一种高仿真抗菌瓷砖及其制备方法
专利号:ZL 201910135113.5
专利申请日:2019 年 02 月 25 日
专利权人: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专利权期限:20 年(自申请日起算)
以上发明专利的取得是公司重要核心技术的体现和延伸,本次专利的获得不会对公司近期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优势,促进技术创新,从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
[2021-12-23] (603725)天安新材:天安新材关于获得发明专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1-114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发明专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别于近日收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如下:
1、证书号:第 4858049 号
发明名称:一种耐刮擦 PVC 膜及其制备方法
专利号:ZL 202011030062.9
专利申请日:2020 年 09 月 25 日
专利权人: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21 年 12 月 21 日
专利权期限:20 年(自申请日起算)
2、证书号:第 4857866 号
发明名称:一种 PVC 装饰膜及 PVC 膜的生产工艺
专利号:ZL 201911426166.9
专利申请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专利权人: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21 年 12 月 21 日
专利权期限:20 年(自申请日起算)
以上发明专利的取得是公司重要核心技术的体现和延伸,本次专利的获得不会对公司近期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发挥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优势,促进技术创新,从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12-17] (603725)天安新材:天安新材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1-113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广东天安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高分子”)通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天安高分子对其经营范围和住所进行了变更,并于近期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由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仅涉及经营范围、住所变更,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变更后的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4MA54WWBA39
2、名称:广东天安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杏梧工业路 87 号自编 1-8 座之一(住所申报)
5、法定代表人:宋岱瀛
6、注册资本:陆仟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0 年 6 月 28 日
8、营业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轻质建筑材料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塑胶表面处理;新型陶瓷材料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1-23] (603725)天安新材:天安新材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1-112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湾鹰牌”)
本次担保金额: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
石湾鹰牌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佛山
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6,336 万元(按授信额度的 1.2 倍计算,公司按照持有其 66%股权提供
相应比例担保);控股子公司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源鹰牌”)为石湾鹰牌向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9,600 万元(按授信额度的 1.2
倍计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石湾鹰牌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不
含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截至 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56,500
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
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
截至 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日常经营需要,石湾鹰牌向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 20,500 万元(敞口 8,000 万元)。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及东
源鹰牌分别与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石湾鹰牌向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6,336万元(按授信额度的 1.2 倍计算,公司按照持有其 66%股权提供相应比例担保);控股子公司东源鹰牌为石湾鹰牌向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9,600 万元(按授信额度的 1.2 倍计算)。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2021 年 11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和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敞口额度)47,194.00 万元,公司按持有石湾鹰牌 66%的股权比例为其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根据银行授信的实际情况和要求,由控股子公司东源鹰牌、佛山鹰牌科技有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为其提供全额保证担保,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和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1995 年 09 月 29 日
3、住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跃进路 2 号 B 座十层
4、法定代表人:吴启超
5、注册资本:43,000 万元人民币
6、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石湾鹰牌 66%股权
7、经营范围:陶瓷玻化砖、釉面砖、抛光砖及墙地砖、各式高级陶瓷装饰砖系列产品和水晶饰面陶瓷装饰砖等高档环保型装饰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陶瓷器生产设备制造、加工,陶瓷生产设备及炉窑设计、安装工作,陶瓷喷雾干燥粉料及釉料加工制造,水暖配件,厨柜的生产、加工及销售。(以上生产、加工、制造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工业设计、建筑设计、室内外装潢装饰设计,知识产权服务,技术培训、开发、转让、咨询及服务。销售
五金制品、灯具、家具、卫生洁具、家用电器及视听设备、家居用品、室内装饰材料。房屋及土地租赁;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对工业园区的投资、建设、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30,813.98 114,333.07
负债总额 94,762.16 79,821.85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94,463.15 120,876.72
净利润 1,540.60 3,578.25
注:上述石湾鹰牌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1 年 9 月财务报表数据未经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编号:佛交银高明 2021
年保证字 102702 号),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6,336 万元
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担保期限:《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2、东源鹰牌与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编号:佛交银高明2021 年保证字 102701 号),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9,600 万元
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担保期限:《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3、反担保情况: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况。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外,
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截止 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
总额为人民币 56,500 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下同),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8.62%,其中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9,5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1.54%。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0 元,公司所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金额为 47,000 万元。截止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五、报备文件
1、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2021-11-23] (603725)天安新材:天安新材关于子公司获得发明专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1-111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发明专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于近期收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如下:
1、证书号:第 4773518 号
发明名称:一种特种陶瓷材料的制备方法以及该材料的应用
专利号:ZL 201910090737.X
专利申请日:2019 年 01 月 28 日
专利权人: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21 年 11 月 05 日
专利权期限:20 年(自申请日起算)
2、证书号:第 4776166 号
发明名称:一种陶瓷大板的智能化喷印工艺
专利号:ZL 201910147045.4
专利申请日: 2019 年 02 月 27 日
专利权人: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21 年 11 月 05 日
专利权期限:20 年(自申请日起算)
3、证书号:第 4774204 号
发明名称:喷墨渗花玉质抛光砖及其制备方法
专利号:ZL 201810979573.1
专利申请日:2018 年 08 月 27 日
专利权人: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21 年 11 月 05 日
专利权期限:20 年(自申请日起算)
4、证书号:第 4774362 号
发明名称:一种耐腐蚀抗裂特种陶瓷材料、制备方法及其应用
专利号:ZL 201910090738.4
专利申请日:2019 年 01 月 28 日
专利权人: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21 年 11 月 05 日
专利权期限:20 年(自申请日起算)
5、证书号:第 4685958 号
发明名称:一种低温快烧低黏土釉面砖坯体及其制备方法
专利号:ZL 201810706200.7
专利申请日:2018 年 06 月 29 日
专利权人: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21 年 09 月 17 日
专利权期限:20 年(自申请日起算)
以上 5 项发明专利的取得是公司重要核心技术的体现和延伸,本次专利的获得不会对公司近期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优势,促进技术创新,从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2021-11-06] (603725)天安新材:天安新材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1-110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梧村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6,777,91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1.432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吴启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徐芳出席了会议;高管吴建明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6,777,912 100.00 0 0 0 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宇婧、胡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6 日
[2021-11-05] (603725)天安新材:天安新材关于更换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1-109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重大资产购买
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原指定申
晓毅、谷志文为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负责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近日,公司收到光大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重大资产购买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函》,原独立财务顾问主
办人之一谷志文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无法继续担任该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
人,光大证券决定委派陈云波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谷志文先生履行该项目财
务顾问主办人的相关职责。
本次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变更后,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申
晓毅先生和陈云波先生。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05 日
附件:陈云波先生简历
陈云波,保荐代表人,管理学硕士,现就职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曾负责或参与了光库科技 IPO 项目、广和通 2018 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天安新材重大资产购买项目、广东宝佳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等。
[2021-10-30] (603725)天安新材:天安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1-104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4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送达,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董事长吴启超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公司治理情况,编制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完成对标的资产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东源鹰牌”)66%股权、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湾鹰牌”)66%股权、佛山鹰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牌科技”)66%股权、佛山鹰牌陶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牌贸易”)66%股权的产权交割,石湾鹰牌、鹰牌科技、鹰牌贸易、东源鹰牌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佛山聚锦投资有限公司、佛山石湾华鹏陶瓷有限公司是上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广东鹰牌陶瓷集团有限
公司控制的公司,是公司新增的关联法人。公司自 2021 年 8 月 1 日至本公告披
露日与上述关联法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为 2,669,319.15 元,公司预计 2021年 11-12 月与上述关联法人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1,510,000.00 元,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关联法人提供咨询服务、餐饮服务、向关联法人租赁房屋以及涉及的水电及管理服务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之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明确表示同意。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30] (603725)天安新材:天安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1-105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4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送达,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监事会主席黎华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
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
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本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新增关联方及增加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30] (603725)天安新材: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8元
每股净资产: 4.091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54%
营业总收入: 12.5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796.50万元
[2021-10-21] (603725)天安新材:天安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1-099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送达,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董事长吴启超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敞口额度)47,194.00
万元,并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佛山鹰牌科技有
限公司为该等授信根据银行要求提供相应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授信及担保事
项尚需提交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明确表示同意。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1 日
[2021-10-21] (603725)天安新材:天安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1-100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送达,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监事会主席黎华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
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佛山鹰牌科技有
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的担保有助于公司高效、顺畅地
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
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1)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1 日
[2021-10-21] (603725)天安新材:天安新材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1-101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及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与会董事全票同意控股子公司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湾鹰牌”)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敞口额度)47,194.00万元,并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鹰牌”)、佛山鹰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牌科技”)为该等授信根据银行要求提供相应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授信及提供担保情况
公司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东鹰牌陶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牌集团”)持有的东源鹰牌 66%股权、石湾鹰牌 66%股权、鹰牌科技 66%股权、佛山鹰牌陶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牌贸易”)66%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于 2021 年 8 月已全部完成产权交割,石湾鹰牌、鹰牌科技、鹰牌贸易、东源鹰牌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为确保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的日常经营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石湾鹰牌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敞口额度)47,194.00 万元(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按持有石湾鹰牌 66%的股权比例为其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根据银行授信的实际情况和要求,由控股子公司东源鹰牌、鹰牌科技在授信额度内为其提供全额保证担保。具体授信及为石湾鹰牌提供担保情况如下表 1 所列。
表 1 石湾鹰牌授信及为其提供担保情况表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万元) 提供担保情况
佛山农村商业银 鹰牌集团 34%、天安新材 66%按份额担保,
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东源鹰牌、鹰牌科技全额担保
澜石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 10,000.00 鹰牌集团 34%、天安新材 66%按份额担保,
限公司佛山分行 东源鹰牌全额担保
广发银行股份有 10,000.00 鹰牌集团 34%、天安新材 66%按份额担保,
限公司佛山分行 东源鹰牌全额担保
华夏银行股份有 5,000.00 鹰牌集团 34%、天安新材 66%按份额担保,
限公司佛山分行 东源鹰牌全额担保
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佛山 4,194.00 鹰牌集团 34%、天安新材 66%按份额担保
分行
广东华兴银行股 鹰牌集团 34%、天安新材 66%按份额担保,
份有限公司佛山 5,000.00 东源鹰牌全额担保
分行
东莞银行股份有 10,000.00 鹰牌集团 34%、天安新材 66%按份额担保,
限公司佛山分行 东源鹰牌全额担保
合计 47,194.00
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最终以石湾鹰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授信及担保合同期内,额度可循环使用。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自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授权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银行具体办理和签署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1995 年 09 月 29 日
3、住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跃进路 2 号 B 座十层
4、法定代表人:吴启超
5、注册资本:43,000 万元人民币
6、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石湾鹰牌 66%股权
7、经营范围:陶瓷玻化砖、釉面砖、抛光砖及墙地砖、各式高级陶瓷装饰砖系
列产品和水晶饰面陶瓷装饰砖等高档环保型装饰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陶瓷器生产设备制造、加工,陶瓷生产设备及炉窑设计、安装工作,陶瓷喷雾干燥粉料及釉料加工制造,水暖配件,厨柜的生产、加工及销售。(以上生产、加工、制造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工业设计、建筑设计、室内外装潢装饰设计,知识产权服务,技术培训、开发、转让、咨询及服务。销售五金制品、灯具、家具、卫生洁具、家用电器及视听设备、家居用品、室内装饰材料。房屋及土地租赁;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对工业园区的投资、建设、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
表 2 石湾鹰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33,449.14 114,333.07
负债总额 93,882.37 79,821.85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59,209.87 120,876.72
净利润 3,300.07 3,578.25
注:上述石湾鹰牌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 6 月财务报表数据未经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连带责任担保方式为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在审议的授信额度范围内按相应的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并根据表 1 所列,由控股子公司东源鹰牌、鹰牌科技在授信额度内为石湾鹰牌提供全额保证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实际发生的融资活动为依据,相关担保事项以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各银行等金融机构正式签订的授信协议、借款合同及担保协议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公司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石湾鹰牌提供担保,少数股东鹰牌集团以其持有石湾鹰牌 34%的股权为其提供相应的比例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日常流动资金周转,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整体发
展战略。公司董事会在 2021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授信与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东源鹰牌、鹰牌科技对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的担保有助于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企业经营实际需要,能够为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等提供融资保障,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担保事项为公司及东源鹰牌、鹰牌科技对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的担保,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外,
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截至 2021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
总额为人民币 57,200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9.47%。其中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0,2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39%,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0 万元,公司所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金额为 47,000 万元。截止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六、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1 日
[2021-10-21] (603725)天安新材:天安新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天安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1-103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天安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天安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高分子”)
本次担保金额: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天
安高分子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所签订的购销合同提供不超过500万元的采购
货款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天安高分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200
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截至 2021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57,200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
截至 2021 年 10 月 20 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与子公司天安高分子、创菱(广州)贸易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创菱”)签订了《最高额连带保证合同》,为天安高分子从创菱(广州)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最高限额为
1000 万元人民币,该笔担保现已到期履行完毕。2021 年 10 月 20 日,公司与创
菱签署了《最高额连带保证合同》,为天安高分子向创菱采购原材料所签订的购销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7,650.00万元,同时,根据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要求,公司及子公司为审议通过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担保。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安高分子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 45,500万元(包括当时正在履行的公司为天安高分子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所签订的购销合同提供不超过 1,700 万元的采购货款担保)。该等综合授信、担保事宜及其项下的具体事宜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和签署相关文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
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天安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0 年 6 月 28 日
3、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吉利工业园新源一路 30 号(住所申报)(一址多照)
4、法定代表人:宋岱瀛
5、注册资本:6000 万元
6、公司持有天安高分子 100%股权
7、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经营:压延薄膜、尼龙贴合布、塑胶和真皮印花,压延发泡人造革、汽车内饰材料、高分子材料;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5,763.34 11,021.90
负债总额 8,845.43 4,865.44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12,855.55 6,056.83
净利润 761.45 156.46
注:以上天安高分子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2021 年 6 月财务报表数据未经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广东天安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金额:500 万元
5、担保期限: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天安高分子对创菱所负的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外,
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截至 2021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
总额为人民币 57,200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下同),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69.47%。其中为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0,2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2.39%。
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0 元,公司所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金额为 47,000 万元。截止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五、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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