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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 (603711)香飘飘:香飘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2-003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蒋建斌先生持有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量
为 3,6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41,511.38 万股的比例为 8.67%;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蒋建斌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中累计质押数量为 1,264 万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 35.1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04%。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接到持股 5%以上的股东蒋建斌先生办理股票质押
展期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展期情况
2020 年 2 月 25 日,公司股东蒋建斌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 1,264 万股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股票(该部分股份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解除限售)质押给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该业务的质押起始日为 2020 年 2 月 26 日,质押到期日为 2021
年 2 月 25 日。2021 年 2 月 25 日,蒋建斌先生将上述股份质押办理了延期购回
手续,延期购回后的质押到期日为 2022 年 2 月 25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披露的《香飘飘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9)及 2021 年 2 月 27 日披露的《香飘飘关于持股 5%以上
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2)。
2022 年 2 月 25 日,蒋建斌先生将上述股份质押办理了展期手续,展期后的
质押到期日为 2023 年 2 月 25 日。
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 是否为 本次质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原质押 展期后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称 控股股 押展期 为限 补充 始日 到期日 押到期日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东 股数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1,264 否 2020 年 2022 年 2023 年 2 招商证券 个人融
蒋建斌 否 万股 [注] 否 2 月 26 2 月 25 月 25 日 股份有限 35.11% 3.04% 资需要
日 日 公司
合计 - 1,264 - - - - - - 35.11% 3.04% -
万股
注:本次质押股份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解除限售。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
障用途的情形。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蒋建斌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质 本次质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名 持股数 持股比 押前累 押后累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称 量 例 计质押 计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数量 数量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蒋建斌 3,600 8.67% 1,264 1,264 35.11% 3.04% 0 0 0 0
万股 万股 万股
合计 3,600 8.67% 1,264 1,264 35.11% 3.04% 0 0 0 0
万股 万股 万股
三、其他说明
本次质押展期为蒋建斌先生对前期质押股份的展期,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蒋建斌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包括其自有
资金及其投资收益等,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实质性资金偿还风险;本次质押展
期后,不存在平仓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2022-01-13] (603711)香飘飘:香飘飘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2-002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根据《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336,800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 416,450,600 元变更为
415,113,80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由董事会全权办理,无须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于近期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778299605T
名 称: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类 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 所:浙江省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 888 号
法定代表人:蒋建琪
注册资本:肆亿壹仟伍佰壹拾壹万叁仟捌佰元
成立日期:2005 年 08 月 12 日
营业期限:2005 年 08 月 12 日至 2025 年 08 月 11 日
经营范围:饮料(固体饮料类、液体饮料、乳制品)生产,自产产品销售,食品经营(凭许可证经营)、自动售货机的销售、租赁、安装、运营管理及相关技术咨询,纸制品、塑料制品的销售,食品生产技术咨询及产品研发,人力资源服务(凭许可证经营),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湖州市凤凰西区西凤路 1318 号 1 号楼。(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05] (603711)香飘飘:香飘飘关于部分产品价格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11 股票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2-001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产品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鉴于各主要原材料、人工、运输、能源等成本持续上涨,为更好地向经销商、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促进市场及行业可持续发展,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公司固体冲泡奶茶(含经典系列、好料系列)产品价格进行调整,主要产品提价幅度为 2%-8%不等,新价格自
2022 年 2 月 1 日起按各产品调价通知执行。
本次部分产品调价可能对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有一定的影响,加上成本上涨因素,本次产品调价不一定使公司利润实现增长,调价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1-12-18] (603711)香飘飘:香飘飘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03711 股票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1-048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4,219,200 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 年 12 月 22 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8年9月28日,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9月29日至2018年10月8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0月1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5、2018年10月19日,公司披露了《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18年11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18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
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 40,001 万股变更为 41,935 万股。
8、2019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于 2020年 1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178,900 股,公司股本总额相应减少 1,178,900 股。
9、2020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手续,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55,100 股。
10、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调整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2020 年、2021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相应修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 2020 年、2021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相关条款,除上述内容调整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0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12、2021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于2021年1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
票上市流通手续,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961,500 股。公司已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720,500 股,公司股本总额相应减少 1,720,500 股。
13、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
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激励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336,800 股,公司股本总额相应减少1,336,800 股。
二、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届满
根据《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18 年 12 月 13 日,2021
年 12 月 13 日达到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时间要求。
(二)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符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业绩成就情况: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37.61
达成目标:以 2017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准,2020 年度营业 亿元,相比2017年增长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 42.4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条件已达到达成目标。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情况:
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按下表考核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激励对
结果确定: 象中:2020年度43名激励对
个人层面上一 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在良好
年度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及以上,其个人本次计划解
个人层面解除 除限售额度的100%可解除限
限售比例(N) 100% 80% 0% 售。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为合格,其个人本次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 计划解除限售额度的 80%可
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 解除限售。
售比例(N)。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在限售期
届满后按照《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2019 年
[2021-12-16] (603711)香飘飘:香飘飘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1-047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恒基浦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82,786,300.00 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信证券添添益 1 号、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外汇
掉期、招商资管瑞丰双季红 6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证券资管月月福 7 号、9 号、1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恒金节节高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招商资管瑞嘉年年享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皇稳健 2 号资产管理计划、华安证券月月赢 7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华夏理财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 1 号。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一年
●履行的审议程序: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1 年 6 月 18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拟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计划购买理财产品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且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投资及 预计年 预计收 结构 是否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收益币 金额 化 益金额 产品 收益 化 构成
名称 类型 名称 种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期限 类型 安排 关联
交易
安信证券股 安信证券添添益 2 号集 2021-9-6 至 固定收益类集
份有限公司 证券理财产品 合资产管理计划 人民币 2,000.00 4.30% 37.9 2022-3-7 合资产管理计 / 否
划
中国银行浙 银行理财产品 外汇掉期(350 万) 美元 350.00 0.91% 0.54 2021-9-6 至 外汇掉期 / 否
江省分行 2021-12-6
招商证券股 招商资管瑞丰双季红 6 2021-9-7 至 固定收益类集
份有限公司 证券理财产品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人民币 1,000.00 4.10% 18.40 2022-3-9 合资产管理计 / 否
划
财通证券股 财通证券资管月月福 11 2021-9-13 至 固定收益类集
份有限公司 证券理财产品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人民币 1,500.00 4.30% 31.50 2022-4-11 合资产管理计 / 否
划
中国银行浙 银行理财产品 外汇掉期(200 万) 美元 200.00 0.93% 0.46 2021-9-17 至 外汇掉期 / 否
江省分行 2021-12-17
财通证券股 财通证券资管月月福 9 2021-10-27 固定收益类集
份有限公司 证券理财产品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人民币 1,000.00 4.60% 35.79 至 合资产管理计 / 否
2022-10-17 划
上海恒基浦 恒金节节高 1 号私募证 4.40%- 固定收益类基
业资产管理 私募理财产品 券投资基金 人民币 2,000.00 4.80% / 无固定期限 金 / 否
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 招商资管瑞嘉年年享 1 2021-10-27 至 固定收益类集
份有限公司 证券理财产品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人民币 2,000.00 5.20% 93.40 2022-10-27 合资产管理计 / 否
划
安信证券股 安信证券添添益 1 号集 2021-11-1 至 固定收益类集
份有限公司 证券理财产品 合资产管理计划 人民币 2,000.00 4.30% 39.25 2022-5-9 合资产管理计 / 否
划
安信证券股 安信证券添添益 2 号集 2021-11-8 至 固定收益类集
份有限公司 证券理财产品 合资产管理计划 人民币 1,000.00 4.30% 18.90 2022-5-9 合资产管理计 / 否
划
上海恒基浦 恒金节节高 1 号私募证 4.40%- 固定收益类基
业资产管理 私募理财产品 券投资基金 人民币 1,000.00 4.80% / 无固定期限 金 / 否
有限公司
财通证券股 财通证券资管月月福 9 2021-11-9 至 固定收益类集
份有限公司 证券理财产品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人民币 1,000.00 4.60% 34.48 2022-10-17 合资产管理计 / 否
划
财通证券股 证券理财产品 财通基金-玉皇稳健 2 号 人民币 4,000.00 4.50% / 无固定期限 固定收益型 / 否
份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计划
华安证券股 华安证券月月赢 7 号集 固定收益类集
份有限公司 证券理财产品 合资产管理计划 人民币 500.00 4.60% / 无固定期限 合资产管理计 / 否
划
财通证券股 财通证券资管月月福 7
[2021-12-15] (603711)香飘飘:香飘飘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1-046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9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1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2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336,800股。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1,336,800 1,336,800 2021 年 12 月 17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2021年10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公示期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公示期间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此次议案提出异
议的情况,也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二)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鉴于 9 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1,188,000 股。
根据《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的规定:“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 100% 8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
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2 名激励对象因
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48,800 股。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33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2%。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 12 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336,8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8,587,20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用于回购的专用证券账户(B883014641),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
请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9,924,000 -1,336,800 8,587,2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06,526,600 0 406,526,600
股份合计 416,450,600 -1,336,800 415,113,800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浩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已符合实施的前提条件;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安排等均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减资、股
份注销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1-19] (603711)香飘飘:香飘飘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1-045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 4 幢西
楼 13 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20,062,14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76.8548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蒋建琪先生以现场召开的方式主持本次
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7 人,副董事长蒋建斌先生、独立董事应振芳先生
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邹勇坚先生、财务总监李超楠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 319,910,147 99.9525 200 0.0001 151,800 0.0474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续聘公 664,9 151,8
1 司 2021 年度审 07 81.3932 200 0.0245 00 18.5823
计机构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经表决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毛圣霞、陈根雄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13] (603711)香飘飘:香飘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1-044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志周合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志周合道”,
原“宁波志同道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量为 34,965,72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1,645.06
万股的比例为 8.4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志周合道持有的公司股份中累计
质押数量为 1,200 万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 34.3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88%。
公司于近日接到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安徽志周合道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
本公司的部分股份于近日先后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安徽志周合道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 1,200 万股质押给中
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质押登记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 11 日,相关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股份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是否 本次 是否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股东名 为控 质押 为限 补充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称 股股 股数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东
安徽志 1,200 2021 年 11 2023 年 5 月 中国银河 自身资
周合道 否 万股 否 否 月 11 日 10 日 证券股份 34.32% 2.88% 金需要
有限公司
合计 - 1,200 - - - - - 34.32% 2.88% -
万股
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
保障用途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股份解质
近日,安徽志周合道将其质押给银河证券的 980 万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股票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相关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安徽志周合道
本次解质股数 980 万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8.03%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35%
解质时间 2021 年 11 月 12 日
持股数量 3,496.572 万股
持股比例 8.4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1,200 万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比例 34.32%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88%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安徽志周合道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质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 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押前累 后累计质 所持 司总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称 (股) 例 计质押 押数量 股份 股本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数量 (股)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股)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蒋建琪 235,946,520 56.66% 0 0 0 0 0 0 0 0
陆家华 28,800,000 6.92% 0 0 0 0 0 0 0 0
蒋晓莹 18,000,000 4.32% 0 0 0 0 0 0 0 0
安徽志 34,965,720 8.40% 0 12,000,000 34.32% 2.88% 0 0 0 0
周合道
合计 317,712,240 76.29% 0 12,000,000 34.32% 2.88% 0 0 0 0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形成。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3 日
[2021-11-11] (603711)香飘飘:香飘飘关于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暨签订合作协议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1-043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暨签订合作协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签订合作协议的概述
香飘飘食品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同意以自有资金分别出资 510 万元、460 万元,与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威”)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宣映云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合资设立金飘飘(上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 51%的股权)、金达威(上海)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 46%的股权)。
二、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暨签订合作协议的进展情况
上述两家合资公司分别于近日办理了相关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市场监管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一)控股子公司
名称:金飘飘(上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7BKHL92J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建斌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11 月 04 日
营业期限:2021 年 11 月 04 日至 2071 年 11 月 03 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 2266 号 1 号楼 201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参股公司
名称:金达威(上海)营养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7BMU634T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斌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11 月 08 日
营业期限:2021 年 11 月 08 日至 2071 年 11 月 07 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 2266 号 1 号楼二层 202 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技术进出口,会议及展览服务,自动售货机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2021-10-30] (603711)香飘飘:香飘飘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1-042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1 月 18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 4 幢西楼 13 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18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711 香飘飘 2021/11/1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 9:30-17:00
2.登记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 4 幢西楼 13 楼 1 号
会议室
3.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ir@chinaxpp.com)或传真方式(0571-28801057)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 2021 年 11 月12 日 17 时)
六、 其他事项
1. 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 会议联系人:邹勇坚
电话:0571-28801027 传真:0571-28801057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1 月 18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2021-10-30] (603711)香飘飘:香飘飘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1-035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
决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建琪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 年 10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9 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
会决定取消该部分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1,188,000 股;1 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2 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48,800 股。本次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336,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2%。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7.05 元(由原始出资成本即每股 7.85
元,扣减公司 2018 年度分红每股 0.25 元、2019 年度分红每股 0.25 元、2020
年度分红每股 0.3 元计算得出)/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416,450,600 股减少至
415,113,800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 416,450,600 元减少至 415,113,800 元。
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因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36,800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16,450,600股减少至415,113,8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416,450,600元减少至415,113,800元。
需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做出修订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 年 10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及第三个限售期即将届满。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44 名,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21.92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1%。
公司董事邹勇坚、杨静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人员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在公司十三楼 1 号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2)。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30] (603711)香飘飘:香飘飘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1-036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到
参与表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商钢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 年 10月修订)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9 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取消该部分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188,000 股;1 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2 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公司决定回购注销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48,800 股。本次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336,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2%。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7.05 元(由原始出资成本即每股 7.85 元,扣减公
司 2018 年度分红每股 0.25 元、2019 年度分红每股 0.25 元、2020 年度分红每
股 0.3 元计算得出)/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416,450,600 股减少至
415,113,800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 416,450,600 元减少至 415,113,800 元。
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原因、价格、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 年 10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及第三个限售期即将届满,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
为 44 名,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21.92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1%。公司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 44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同意公司董事会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同意本次审计机构续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30] (603711)香飘飘: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9元
每股净资产: 6.68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9%
营业总收入: 19.7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939.55万元
[2021-10-29] (603711)香飘飘:香飘飘关于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1-034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协议不会对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一、合作协议概述
基于对中国市场健康营养补充剂类产品、功能性食品及功能性饮料的潜在需求和市场机会,以及培育和挖掘相关功能性食品、功能性饮料业务增长线的共识,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威”)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宣映云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宣映云浩”)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投资成立两家合资公司,分别进行 LEAN BODY 产品在中国市场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共同开拓中国健康营养补充剂及相关功能性食品及功能性饮料市场。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江斌
注册资本:61,648.1927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化妆品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品牌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5,152,669,515.78
净资产 3,428,400,989.49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3,504,406,641.70
净利润 959,207,761.32
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宣映云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法定代表人:沈丽芳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940,498.56
净资产 1,933.06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0
净利润 -5,086.21
上述协议各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与金达威、宁波宣映云浩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市现场签署《关
于 LEAN BODY 项目合作协议书》。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的签署无需监管机构或其他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主要内容
1、合作的背景与目标
公司为国内知名食品饮料品牌上市企业,主营食品饮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金达威为国内 A 股营养健康全产业链龙头企业且合法拥有 LEAN BODY 品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标权。宁波宣映云浩是一家主要为快消品行业公司提供战略投资策划,引入投资伙伴等一系列投资管理服务的合伙企业。
金达威于 2017 年通过全资子公司 Kingdomway America, LLC 持有 Labrada
Bodybuilding Nutrition, Inc.(以下简称 Labrada)30%股权,并合法拥有 LEANBODY 品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标权。
Labrada 总部位于美国德克萨斯州,由 IFBB(国际健美健身联合会)职业健
美名人堂成员,全球知名健美先生 Lee Labrada 于 1996 年创立。Labrada 专注
于营养产品研发和营养教育,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举办健身、营养、健康教育普及活动;Labrada 提供多种健康营养补充剂,旗下 LEAN BODY 即饮高蛋白营养奶昔产品多次获得美国烹饪学院的金奖以及美国国家食品营养协会的民众优选奖,该品牌产品可为忙碌的上班族、青少年、运动及体重管理者、老年人,提供便捷美味优质的营养蛋白、维生素、矿物质及能量补充。
基于对中国市场健康营养补充剂类产品、功能性食品及功能性饮料的潜在需求和市场机会,以及培育和挖掘相关功能性食品、功能性饮料业务增长线的共识,各方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投资成立两家 LEAN BODY 品牌合资公司,分别进行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共同开拓中国健康营养补充剂及相关功能性食品及功能性饮料市场。
2、主要内容、合作模式、合作规模
生产方面,由三方成立生产合资公司金飘飘(上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从事 LEAN BODY 的研发、生产及委托生产业务,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公司持有其 51%的股权,金达威持有其 46%的股权,宁波宣映云浩持有其 3%的股权。
销售方面,三方成立销售合资公司金达威(上海)营养食品有限公司(最终
以工商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从事 LEAN BODY 的销售业务,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金达威持有其 51%的股权,公司持有其 46%的股权,宁波宣映云浩持有其 3%的股权。
经营期限方面两家合资公司经营期限为 50 年。
知识产权方面,金达威同意将所持“LEAN BODY”的国内商标所有权转让予销售合资公司,转让价格按 1 元确定。未来如若各方同意继续申请注册“LEANBODY”其他类别商标或近似商标,以销售公司名义办理。
在销售合资公司登记成立后,金达威应在 30 天内启动将注册商标转让的工作。
(二)交易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本协议生效后,协议各方应积极推进合作的进行,及时到市场监督部门办理生产公司及销售公司的设立登记事宜。
(三)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各方同意,在本协议成立和/或生效后,为促成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各方可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友好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将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 2021 年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公司此次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公司与金达威公司强强协作,致力于开发高端营养补充剂,及相关领域的功能性食品及功能性饮料,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实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风险提示
在合作过程中,项目可能存在因市场、技术、财务、经营管理等因素引致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协议涉及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09-04] (603711)香飘飘:香飘飘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1-033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湖州分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83,180,300.00 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外汇掉期、宁波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安信证券添添益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安信资管步步为赢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
-玉皇稳健 2 号资产管理计划、财通证券资管双周赢 1 号、2 号、3 号、6 号、7
号、8 号、9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证券资管月月福 6 号、20 号、21 号、26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天添利进取 1 号理财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一年
●履行的审议程序: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1 年 6 月 18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拟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计划购买理财产品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且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
受影响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投资及 预计年 预计收 结构 是否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收益币 金额 化 益金额 产品 收益 化 构成
名称 类型 名称 种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期限 类型 安排 关联
交易
中国银行浙江省分 2021-03-17
行 银行理财产品 外汇掉期 美元 250.00 0.92% 0.57 至 外汇掉期 / 否
2021-06-17
中国银行浙江省分 2021-03-17
行 银行理财产品 外汇掉期 美元 200.00 0.92% 0.91 至 外汇掉期 / 否
2021-09-1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 安信资管步步为赢 1 号 开放式 商品及金融衍生
公司 证券理财产品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人民币 1,000.00 净值 / 无固定期限 品类集合资产管 / 否
理计划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 证券理财产品 财通证券资管双周赢 1 人民币 500.00 开放式 0.83 2021-04-13 固定收益类集合 / 否
公司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净值 至 资产管理计划
2021-04-29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 财通证券资管双周赢 2 开放式 2021-04-14 固定收益类集合
公司 证券理财产品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人民币 500.00 净值 0.94 至 资产管理计划 / 否
2021-04-29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 财通证券资管月月福 20 2021-04-14 固定收益类集合
公司 证券理财产品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人民币 2,000.00 3.80% 7.73 至 资产管理计划 / 否
2021-05-18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 财通证券资管月月福 26 2021-04-21 固定收益类集合
公司 证券理财产品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人民币 1,500.00 4.00% 15.94 至 资产管理计划 / 否
2021-07-20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 财通证券资管月月福 21 2021-04-21 固定收益类集合
公司 证券理财产品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人民币 1,000.00 3.80% 3.77 至 资产管理计划 / 否
2021-05-25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 财通证券资管双周赢 1 开放式 2021-05-11 固定收益类集合
公司 证券理财产品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人民币 500.00 净值 0.83 至 资产管理计划 / 否
2021-05-2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 财通证券资管双周赢 7 开放式 2021-05-11 固定收益类集合
公司 证券理财产品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人民币 500.00 净值 0.75 至 资产管理计划 / 否
2021-05-2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 财通证券资管双周赢 9 开放式 2021-05-11 固定收益类集合
公司 证券理财产品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人民币 500.00 净值 0.94 至 资产管理计划 / 否
2021-05-2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 证券理财产品 财通证券资管双周赢 6 人民币 500.00 开放式 / 无固定期限 固定收益类集合 / 否
公司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净值 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 证券理财产品 财通证券资管双周赢
[2021-08-28] (603711)香飘飘: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5元
每股净资产: 6.438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1%
营业总收入: 10.8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62亿元
[2021-06-26] (603711)香飘飘:香飘飘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1-031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30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7/1 - 2021/7/2 2021/7/2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1 年 6 月 18 日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香飘飘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已于 2021 年 6 月 19 日刊登于《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0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416,450,6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24,935,180.00 元(含税)。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7/1 - 2021/7/2 2021/7/2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中,不存在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事项,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2. 自行发放对象
(1)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所对应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2)公司股东蒋建琪、蒋建斌、陆家华、蒋晓莹及安徽志周合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所对应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2]85 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0 元。待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24元;
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
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27 元;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免征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2]85 号)有关规定,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即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27 元。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有关规定,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27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
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持有本公司 A 股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有关规定,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按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7 元。
(5)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
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30 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 4 幢西楼 13 楼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71-28801027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6 日
[2021-06-19] (603711)香飘飘:香飘飘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1-029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6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原“下城区”)杭州新天
地商务中心 4 幢西楼 13 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01,424,24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72.3794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蒋建琪先生以视频会议的方式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
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7 人,副董事长蒋建斌先生、董事蒋晓莹女士因工
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沈国华先生、张丽萍女士因工作原因未
能参加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邹勇坚先生、财务总监李超楠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 301,423,940 99.9999 300 0.0001 0 0.0000
2、 议案名称:《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 301,422,840 99.9995 300 0.0001 1,100 0.0004
3、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 301,423,940 99.9999 300 0.0001 0 0.0000
4、 议案名称:《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 301,423,940 99.9999 300 0.0001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 301,423,940 99.9999 300 0.0001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 301,423,940 99.9999 300 0.0001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 301,424,040 99.9999 200 0.0001 0 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 2021 年度拟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 301,353,140 99.9764 71,100 0.0236 0 0.0000
9、 议案名称:《关于 2021 年度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 301,403,240 99.9930 21,000 0.007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关 于 公 司
2020 年 度 董
5 事、高级管理 178,700 99.8324 300 0.1676 0 0.0000
人员薪酬的议
案》
《 关 于 公 司
6 2020 年度监事 178,700 99.8324 300 0.1676 0 0.0000
薪酬的议案》
7 《公司 2020 年 178,800 99.8883 200 0.1117 0 0.0000
度利润分配预
案》
《关于 2021 年
度拟使用公司
8 闲置自有资金 107,900 60.2793 71,100 39.7207 0 0.0000
购买理财产品
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
9 度申请融资综 158,000 88.2682 21,000 11.7318 0 0.0000
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 5-9 议案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经表决获得通过。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何晶晶、杨北杨
2、律师见
[2021-06-19] (603711)香飘飘:香飘飘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批复有效期、决议有效期到期终止发行情况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1-030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批复有效期、决议有效期到期
终止发行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基本情况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6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
案有效期为自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期自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刊登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2019 年 12 月 1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61 号)。
二、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原因
公司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后,因受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募投项目、行业情况等综合因素影响,公司未能在证监会核准发行期限内完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批复
和决议有效期已到期自动失效。
三、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未来公司将根据项目的推进进度及资金需求状况,统筹安排公司融资计划。截至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均正常运行。
根据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再融资相关规定,如公司拟继续或重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需按照规定重新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9 日
[2021-04-30] (603711)香飘飘:香飘飘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1-026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6 月 18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原“下城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 4 幢
西楼 13 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6 月 18 日
至 2021 年 6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
序号 议案名称 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4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6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7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8 《关于 2021 年度拟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9 《关于 2021 年度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上还将听取《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711 香飘飘 2021/6/1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 年 6 月 11 日 9:30-17:00
2.登记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原“下城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 4幢西楼 13 楼 1 号会议室
3.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ir@chinaxpp.com)或传真方式(0571-28801057)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 2021 年 6 月11 日 17 时)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邹勇坚 李菁颖
电话:0571-28801027 传真:0571-28801057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6 月
18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号
1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7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 《关于 2021 年度拟使用公司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9 《关于 2021 年度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2021-04-30] (603711)香飘飘:香飘飘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1-020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到参与表
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商钢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公司 2020 年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358,356,333.16 元,2020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82,297,628.62 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 48,229,762.86 元,加母公司期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802,083,740.71 元,加 2020 年度因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回购注销而计入未分配利润的人民币 294,725.00 元,扣除 2020 年对
2019 年度进行现金分红人民币 104,542,775.00 元,母公司 2020 年末累计可供
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人民币 1,131,903,556.47 元。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416,450,6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124,935,180.00 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交的《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遵循了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的长期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
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2021-04-30] (603711)香飘飘:香飘飘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1-019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
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建琪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公司 2020 年合并会计报表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358,356,333.16 元,2020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82,297,628.62 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 48,229,762.86 元,加母公司期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802,083,740.71 元,加 2020 年度因部分股权激励对象
回购注销而计入未分配利润的人民币 294,725.00 元,扣除 2020 年对 2019 年度
进行现金分红人民币 104,542,775.00 元,母公司 2020 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人民币 1,131,903,556.47 元。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416,450,6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124,935,180.0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拟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议案》
经审议,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公司计划购买理财产品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且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
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调整原管理层职务,邹勇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同意聘任李超楠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2021 年 4 月修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在公司十三楼 1 号会议室召开 202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 具 体 内 容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6)。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2021-04-30] (603711)香飘飘: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1元
每股净资产: 6.87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1%
营业总收入: 6.9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97.52万元
[2021-04-30] (603711)香飘飘:202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88元
每股净资产: 6.787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33%
营业总收入: 37.6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58亿元
[2021-04-30] (603711)香飘飘:香飘飘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1-027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酒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 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
1、 按产品档次分类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品分类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 1-3 月 增减变动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幅度(%)
冲泡类 520,319,433.83 310,484,937.17 67.58
即饮类 163,759,426.61 112,188,548.14 45.97
其他类 - 1,311,621.85 -100.00
合计 684,078,860.44 423,985,107.16 61.35
报告期内,公司对细分系列的销售收入情况按产品分类进行合并统计,冲泡类包括经典系列、好料系列、珍珠系列及冲泡类其他系列,即饮类包括液体奶茶、果汁茶及即饮类其他系列,其他类为除上述产品分类外的其他系列。
2、 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渠道类型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 1-3 月 增减变动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幅度(%)
经销商 575,460,089.91 365,730,110.86 57.35
电商 101,287,066.04 48,821,694.38 107.46
出口 3,210,026.59 6,414,175.30 -49.95
直营 4,121,677.90 3,019,126.62 36.52
合计 684,078,860.44 423,985,107.16 61.35
3、 按区域分类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区域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 1-3 月 增减变动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幅度(%)
华东 261,139,630.90 145,107,718.67 79.96
西南 99,414,389.68 72,637,614.51 36.86
华中 89,491,237.73 51,470,683.07 73.87
西北 50,666,414.56 37,580,289.14 34.82
华南 34,727,912.66 28,627,161.14 21.31
华北 32,338,739.28 23,146,577.34 39.71
东北 7,681,765.10 7,160,066.99 7.29
电商 101,287,066.04 48,821,694.38 107.46
出口 3,210,026.59 6,414,175.30 -49.95
直营 4,121,677.90 3,019,126.62 36.52
合计 684,078,860.44 423,985,107.16 61.35
二、 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区域名称 报告期末经销商数量 报告期内增加数量 报告期内减少数量
华东 414 7 20
西南 179 13 8
东北 71 1 5
华北 130 2 14
华中 200 2 12
华南 114 1 22
西北 159 4 5
合计 1267 30 86
报告期内经销商数量减少,主要系公司经销商管理制度“成都模式”的推进,对经销商及终端服务商体系进一步优化,将一些规模较小的经销商优化调整为经销商下设的分销商或终端服务商,导致经销商数量有所下降,但渠道基本稳定。
以上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2021-04-22] (603711)香飘飘:香飘飘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1-018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五)上午 10:00 至 11:00
2、召开地点: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
3、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4、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 2021 年 4 月 29 日下午 16:00 前,将需要了解的
情况和关注的问题提前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chinaxpp.com),公司将在本次活动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现定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召开“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
遍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五)上午 10:00 至 11:00
2、召开地点: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
3、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蒋建琪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邹勇坚先生;财务副总监李超楠女士,具体人员以实际出席为准。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 2021 年 4 月 29 日下午 16:00 前,将需要了解的
情况和关注的问题提前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chinaxpp.com),公司将在本次活动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本次活动将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网络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活动。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71-28801027
传 真:0571-28801057
邮 箱:ir@chinaxpp.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
[2021-04-10] (603711)香飘飘:香飘飘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1-017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兰芳园食品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兰芳园”)、天津兰芳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兰芳园”)、杭州香
飘飘食品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香飘飘”)、香飘飘四川食品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四川香飘飘”)、兰芳园食品制造四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兰芳园”)
及兰芳园(广东)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兰芳园”)、宁波同创亨达贸易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同创”),自 2020 年 6 月 6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收到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共 35,564,585.07 元(数据未经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项目名称 获得时间 补助金额 补助类 收款单 补助依据
号 型 位
《关于开展 2020 年度展会目录编制工作
2019 年境外展会补 2020 年 6 月 与收益 的通知》、《湖州市商务局 湖州市财政
1 助 8 日 111,400.00 相关 香飘飘 局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湖州市委员
会关于关于公布 2019 年度展会目录的通
知》
《湖州市工业“双高”企业培育工作联席
2 科技新政 2019 年新 2020 年 6 月 50,000.00 与收益 兰芳园 会议办公室关于授予浙江鸿昌铝业有限
认定瞪羚企业 9 日 相关 公司等 148 家企业“2019 年湖州市‘瞪
羚’企业”称号的通知》
3 小升规补贴(市级补 2020 年 7 月 20,932.00 与收益 兰芳园 关于组织申报 2017 年度“小升规”企业
助) 1 日 相关 税收补助的通知
4 小升规补贴(区级补 2020 年 7 月 48,840.00 与收益 兰芳园 关于组织申报 2017 年度“小升规”企业
助) 2 日 相关 税收补助的通知
《湖州南太湖新区财政局 湖州南太湖新
5 2020 年第三批开放 2020 年 7 月 185,100.00 与收益 香飘飘 区经发局关于下达 2019 年度湖州南太湖
型经济政策扶持 10 日 相关 新区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奖补资
金的通知》湖南太湖财〔2020〕21 号
南太湖新区小微企 2020 年 7 月 与收益 《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
6 业和个体工商户“两 28 日 10,000.00 相关 兰芳园 资金补助通告》
直”资金补助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
7 稳岗补贴 2020 年 8 月 130,491.94 与收益 四川香 财政局关于印发应对疫情稳定就业有关
10 日 相关 飘飘 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成人社发〔2020〕
5 号
承担生产防疫物资 2020 年 8 月 与收益 四川香 《成都市温江区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8 企业的电费补贴 12 日 31,830.90 相关 飘飘 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
16 条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
区内企业协作配套 2020 年 8 月 与收益 四川香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成都市温江区人
9 协同发展的补贴 18 日 451,200.00 相关 飘飘 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
施意见》(温委发﹝2019﹞1 号)
关于支持企业员工 2020 年 8 月 与收益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 关于支持企业
10 返岗就业 助推企业 25 日 50,000.00 相关 香飘飘 员工返岗就业 助推企业复工复产的八条
复工复产补助奖励 政策》
11 企业新招员工一次 2020 年 8 月 17,000.00 与收益 兰芳园 《企业复工复产补助奖励配套实施办法
性补助 25 日 相关 的通知》湖人社发〔2020〕10 号文件
12 金融十条保费补助 2020 年 8 月 1,550.00 与收益 兰芳园 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的十条举措
26 日 相关
13 金融十条保费补助 2020 年 8 月 1,550.00 与收益 香飘飘 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的十条举措
26 日 相关
14 企业专项补贴 2020 年 8 月 436,400.00 与收益 四川香 按照上半年社保购买平均人数,650 元/
28 日 相关 飘飘 人的标准给予的补贴
承担生产防疫物资 2020 年 9 月 与收益 四川香 成都市温江区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
15 企业的电费补贴 11 日 23,400.10 相关 飘飘 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 16
条政策措施
承担生产防疫物资 2020 年 9 月 与收益 四川香 成都市温江区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
16 企业的电费补贴 11 日 21,075.97 相关 飘飘 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 16
条政策措施
17 20 年上半年失业动 2020 年 9 月 600.00 与收益 四川香 按 600 元/公司的标准给予补贴
态补贴 15 日 相关 飘飘
18 梅山保税港区扶持 2020 年 9 月 11,620,000.00 与收益 宁波同 扶持申请书
申请 22 日 相关 创
19 2019 年度一企一策 2020 年 9 月 4,000,000.00 与收益 香飘飘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拨“2019
财政补助 30 日 相关 年度一企一策”奖补资金的申请
承担生产防疫物资 2020 年 11 与收益 四川香 《关于做好对参与疫情防控相关中小企
20 企业的电费补贴 月 19 日 60,205.28 相关 飘飘 业实施临时电费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成
发改要素价〔2020〕59 号
[2021-04-06] (603711)香飘飘:香飘飘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1-016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根据《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720,500 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 418,171,100 元变更为 416,450,60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9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由董事会全权办理,无须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于近期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778299605T
名 称: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类 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 所:浙江省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 888 号
法定代表人:蒋建琪
注册资本:肆亿壹仟陆佰肆拾伍万零陆佰元
成立日期:2005 年 08 月 12 日
营业期限:2005 年 08 月 12 日 至 2025 年 08 月 11 日
经营范围:饮料(固体饮料类、液体饮料、乳制品)生产,自产产品销售,食品经营(凭许可证经营)、自动售货机的销售、租赁、安装、运营管理及相关技术咨询,纸制品、塑料制品的销售,食品生产技术咨询及产品研发,人力资源服务(凭许可证经营),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湖州市凤凰西区西凤路 1318 号 1 号楼。(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6 日
[2021-03-18] (603711)香飘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志周合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志周合道”,原“宁波志同道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量为34,965,720股,占公司总股本41,645.06万股的比例为8.4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志周合道持有的公司股份中累计质押数量为980万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28.0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35%。
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接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安徽志周合道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于2021年3月16日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详见查询公告原文
[2021-03-17] (603711)香飘飘: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恒基浦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52,500,000.00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信证券添添益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证券资管润富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商资管瑞丰双季红3号、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恒金节节高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证券资管月月福12号、20号、22号、23号、2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天添利进取1号理财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一年
履行的审议程序: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拟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计划购买理财产品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且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详见查询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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