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洋科技603703≈≈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2.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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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3日
2)02月12日(603703)盛洋科技:盛洋科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详
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增发预案:1)2021年拟非公开发行, 方案进度:董事会预案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
定投资者
2)2021年拟非公开发行, 发行价格:11.98元/股; 方案进度:董事会预案
发行对象: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21-09-30 净利润:1598.31万 同比增:214.90% 营业收入:7.38亿 同比增:3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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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500│ 0.0500│ 0.0300│ 0.0200│ 0.0200
每股净资产 │ 3.1330│ 3.6754│ 3.6613│ 3.6301│ 1.9361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7671│ 2.2092│ 2.2092│ 2.2092│ 0.3728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3854│ 0.3822│ 0.3665│ 0.3318│ 0.430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4600│ 1.3800│ 0.9500│ 1.1900│ 1.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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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535│ 0.0504│ 0.0347│ 0.0176│ 0.0170
每股净资产 │ 3.1330│ 3.6754│ 3.6613│ 3.6301│ 1.4893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7671│ 2.2092│ 2.2092│ 2.2092│ 0.2868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3854│ 0.3822│ 0.3665│ 0.3318│ 0.3313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7085│ 1.3701│ 0.9464│ 0.4841│ 1.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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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盛洋科技 代码:603703 │总股本(万):29861 │法人:叶利明
上市日期:2015-04-23 发行价:11.32│A 股 (万):29861 │总经理:叶利明
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行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电话:86-575-88622076 董秘:吴秋婷│主营范围:生产经营干发干肤系列产品及配件
│、纺机配件、小五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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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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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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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0500│ 0.0500│ 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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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0200│ 0.0200│ 0.0100│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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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0200│ 0.0100│ 0.0100│ 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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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3900│ -0.0300│ -0.0200│ -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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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1100│ 0.1200│ 0.0900│ 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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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2](603703)盛洋科技:盛洋科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通信集团”)持有的北京中交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科技”)100%股权;同时,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披露的《盛
洋科技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盛
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11 月 13 日披露
了《盛洋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同日,公司披露了《盛洋科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
提示暨股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盛洋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904 号)(以
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披露的《盛
洋科技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及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积极认真的核查、分析和研究,并逐项予
以落实和回复,同时根据《问询函》对公司重组预案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和补充披
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披露的《盛洋科技关于对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对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及相关文件。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11 日、2022 年 1 月 13 日披露了《盛洋科技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2022-007)。
公司及各中介机构正在全面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待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方审批后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公司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本次交易获得标的资产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审查(如需);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等。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2 日
[2022-02-09](603703)盛洋科技:盛洋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3703 股票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18 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披露的《盛
洋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51)。
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4.70 元/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5 日披露的《盛洋科技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2 年 1 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股份 508,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购买的最高价为 24.10 元/股,
最低价为 21.68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1,872,283 元(不含印花税、交
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3,022,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购买的最高价为 24.10 元/股,最低价为 11.24 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1,863,351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公司后续将严格按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实施本次回购,并密切关注本次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1-29](603703)盛洋科技:盛洋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3703 股票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
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18 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披露的《盛
洋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51)。
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4.70 元/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5 日披露的《盛洋科技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3,022,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与 2022 年 1 月 5 日
披露数 2,514,500 股相比增加 0.17%,购买的最高价为 24.10 元/股,最低价为
11.24 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41,863,351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公司后续将严格按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实施本次回购,并密切关注本次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5](603703)盛洋科技:盛洋科技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基本情况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洋科技”)控股股东盛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盛洋控股集团”)于 2021 年 7 月完成发行“绍兴市盛洋电器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债券简称为“21 盛 01EB”,债券代码为“137124”,发行
规模为 1.00 亿元,债券期限为 3 年,票面利率为 1.0%,标的股票为盛洋科技 A
股股票。
根据《绍兴市盛洋电器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第一期)》的约定及相关规定,本次可交换债券将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进
入换股期,换股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27 日至 2024 年 7 月 26 日止。如为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换股期间,盛洋控股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可能会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盛洋控股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38,809,9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0%。根据可交换债目前的换股价格测算,进入换股期后,用于交换的股票数量上限为 8,169,934 股,假设全部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交换债券全部用于交换公司股票,盛洋控股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为 30,640,0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6%,公司控股股东可能会由盛洋控股集团变更为叶利明,但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换股可能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结构产生的影响预计如下:
换股前 换股 换股后
股东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名称 持股数量(股) (%) 换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
盛洋控
股集团 38,809,949 13.00 8,169,934 30,640,015 10.26
叶利明 37,095,000 12.42 37,095,000 12.42
徐凤娟 7,130,000 2.39 7,130,000 2.39
叶盛洋 7,000,000 2.34 7,000,000 2.34
叶美玲 2,000,000 0.67 2,000,000 0.67
叶建中 1,875,000 0.63 1,875,000 0.63
小计 93,909,949 31.45 8,169,934 85,740,015 28.71
总股本 298,610,000 100.00 - 298,610,000 100.00
换股期内,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因换股条件调整可能导致的实际换股数量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盛洋控股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可能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的情况,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提醒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15](603703)盛洋科技:盛洋科技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703 股票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 34.70 元/股,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本次调整股份回购方案事项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
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股份回购方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调整前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披露了《盛
洋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
人民币 1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18 元/股,
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2021 年 6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盛洋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
告书》(公告编号:2021-051)。
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回购股份计划。截
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251.45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
的 0.84%,购买的最高价格为 12.26 元/股、最低价格为 11.24 元/股,累计支付的
总金额为人民币 29,991,068.0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
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调整内容主要为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事项 调整前 调整后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4.70
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 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 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
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
等因素确定;一方面表明了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 况等因素确定;一方面表明了管理层对公司未来
回购股份 展的积极预期,可有效增强投资者信心,另一方 发展的积极预期,可有效增强投资者信心,另一价格上限 面,可以提高每股收益,能够切实起到促进公司 方面,可以提高每股收益,能够切实起到促进公
价值回归的重要作用。 司价值回归的重要作用。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派息、资本公积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派息、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等 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等
其他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 其他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
限进行相应调整。 限进行相应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股份数量和回购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等事项也需相应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拟回购股份金额下限为1亿元,上限为2亿元,按回购金额下限1亿元、
回购价格上限 34.7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仍需回购股份 201.75 万股左右,累计
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52%左右;按回购金额上限 2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34.7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仍需回购股份 489.94 万股左右,累计回购股份约占公
司总股本的 2.48%左右。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鉴于近期公司股价的积极变化,为保证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保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是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调整后的回购股份方案不会对公司回购股份事项造成实质性影响。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调整股份回购方案事项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事项是根据公司目前股价情况及回购实施情况所作出的必要调整,调整后的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调整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5 日
[2022-01-14]盛洋科技(603703):盛洋科技拟将回购价格上调至不超34.7元/股
▇上海证券报
盛洋科技公告,公司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34.70元/股,原回购价格为不超过18元/股。
[2022-01-13](603703)盛洋科技:盛洋科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通信集团”)持有的北京中交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科技”)100%股权;同时,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披露的《盛
洋科技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盛
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11 月 13 日披露
了《盛洋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同日,公司披露了《盛洋科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
提示暨股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盛洋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904 号)(以
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披露的《盛
洋科技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及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积极认真的核查、分析和研究,并逐项予
以落实和回复,同时根据《问询函》对公司重组预案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和补充披
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披露的《盛洋科技关于对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对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及相关文件。
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披露了《盛洋科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2021 年 12 月 10 日,交通通信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集
团有限公司相关业务整合实施方案》。2021 年 12 月 13 日,中国交通通信信息
中心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业务整合实施方案》。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交通通信集团已完成注入业务相关的划转工作。
中交科技与前述业务涉及划转人员重新签署劳动合同,划转人员的人事、劳资、档案等关系一并划入中交科技;涉及的软件代码、应用运营平台等已交付中交科技;涉及的尚未执行完毕的业务合同已由中交科技承接。
公司及各中介机构正在全面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待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方审批后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公司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本次交易获得标的资产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审查(如需);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等。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12](603703)盛洋科技:盛洋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变更名称及其他工商登记信息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703 股票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变更名称及其他工商登记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绍兴市盛洋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洋电器”)的通知,盛洋电器已办理完成其名称、住所及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21430107169
名称:盛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人民西路 144 号
法定代表人:叶利明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成立日期:1997 年 2 月 4 日
营业期限:1997 年 2 月 4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自然遗迹保护管理;电线、电缆经营;通讯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导航终端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机械设备研发;家用电器研发;五金产品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卫星通信服务;卫星导航服务;5G 通信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量子计算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生产线
管理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卫星遥感数据处理;集成电路设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充电控制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上经营范围除投资与资产管理、金融、证券、期货、基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控股股东相关工商登记事项变更后,其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2022-01-08](603703)盛洋科技:盛洋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9,5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08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6,89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61元,募集资金总额66,222.5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926.7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4,295.73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5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6949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1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月4日,公司已将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2,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1年5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000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笔资金尚未归还。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 1 月 4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募集资金 已投入金额中用于
总投资额 已投入金额 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 通信铁塔基础 39,200 36,000 13,574.79 5,000
设施建设项目
2 智能仓储配送 15,100 15,000 2,659.63 -
中心建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9,000 19,000 13,474.13 -
合 计 73,300 70,000 29,708.55 5,000
注:1.上述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包含发行费用、置换资金、利息收入及支出等。
2.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公司已于2021年2月
对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绍兴市越城支行;银行账号:
353278501045)予以注销。
截至2022年1月4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4,991.65
万元(含利息收入等)。
三、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29,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12个月。
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
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公司将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此期间内,如
果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需要提前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提前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29,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经核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该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29,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2022-01-08](603703)盛洋科技:盛洋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 1 月 7 日,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
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 1 月 4 日以专人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利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 29,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2-005。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人民币风险敞口余额不超过贰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购买生产性物资。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叶利明先生在上述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所有信贷事宜、签署相
关合同及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授权有效期限自银行批复日始一年。
公司控股股东绍兴市盛洋电器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叶利明先生和徐凤娟女士同意为公司本次授信业务提供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12-03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达到7%的前五只证券
跌幅偏离值:-10.90 成交量:4050.94万股 成交金额:95271.86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696.29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一|1589.20 |--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前进西路证|1535.15 |-- |
|券营业部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蓬莱南关路证券营业|1532.27 |-- |
|部 | |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邯郸路证券营业|1488.43 |-- |
|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 |3779.73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3502.30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崇贤街证券|-- |3073.52 |
|营业部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东路|-- |1984.84 |
|证券营业部 | |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1347.46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7-03-22|36.67 |9.00 |330.03 |中国银河证券股|中信证券股份有|
| | | | |份有限公司上海|限公司总部(非 |
| | | | |上南路证券营业|营业场所) |
| | | | |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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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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