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达精工603331≈≈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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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13日
2)01月25日(603331)百达精工:百达精工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的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17816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2元 ;股权登记日:2021-
06-29;除权除息日:2021-06-30;红利发放日:2021-06-30;
●21-09-30 净利润:7181.92万 同比增:69.27% 营业收入:8.66亿 同比增:3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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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4000│ 0.3000│ 0.1600│ 0.4600│ 0.2400
每股净资产 │ 4.5643│ 4.6676│ 4.7096│ 4.5468│ 4.3285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4567│ 1.4566│ 1.4710│ 1.4710│ 1.4710
每股未分配利润 │ 2.0667│ 1.9640│ 2.0181│ 1.8553│ 1.6803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7.9000│ 5.9400│ 3.2800│ 9.7500│ 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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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4031│ 0.3004│ 0.1635│ 0.4574│ 0.2381
每股净资产 │ 4.9006│ 5.0038│ 5.0669│ 4.9034│ 4.6841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4567│ 1.4566│ 1.4776│ 1.4776│ 1.4775
每股未分配利润 │ 2.0667│ 1.9640│ 2.0271│ 1.8636│ 1.6878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8.2259│ 6.0034│ 3.2274│ 9.3279│ 5.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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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百达精工 代码:603331 │总股本(万):17815.99 │法人:施小友
上市日期:2017-07-05 发行价:9.63│A 股 (万):17541.99 │总经理:阮吉林
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274 │行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电话:86-576-89007163 董秘:徐文│主营范围:各类压缩机零部件、汽车零部件的
│研发、制造和销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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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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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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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4000│ 0.3000│ 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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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4600│ 0.2400│ 0.1600│ 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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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4200│ 0.4900│ 0.3600│ 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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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5500│ 0.4500│ 0.3200│ 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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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5600│ 0.4800│ 0.3800│ 0.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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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5](603331)百达精工:百达精工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2-004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关于对浙江省 2021 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编号为 GR202133003537,发证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16 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公司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起三年内(2021 年至 2023 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公司 2021 年度已按照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
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会影响公司 2021 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05](603331)百达精工:百达精工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2-002
转债代码:113570 转债简称:百达转债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情况: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共有 61,000 元“百达转债”
转为公司普通股,累计转股数量为 5,297 股,占百达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
总额的 0.0030%。其中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共有 10,000
元“百达转债”转为公司普通股,转股数量为 880 股。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转股的百达转债金额
为 279,939,000 元,占百达转债发行总量的 99.9782%。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5号文核准,于2020年3月11日公开发行人民币28,0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28,000万元,期限6年。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81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2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4月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百达转债”,债券代码“113570”。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3月17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0年9月17日至2026年3月10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6.39元/股。
根据2020年6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议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27,821,8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36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实施完毕,根据《募集
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百达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16.39 元/股调整为 11.54 元/股。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百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四)根据 2021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
施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议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78,158,245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实施完毕,根据《募集
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百达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11.54 元/股调整为 11.34 元/股。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百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一)自 2020 年 9 月 17 日可转债开始转股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股
票收盘,累计共有 61,000 元百达转债转为公司普通股,累计转股数量为 5,297
股,占百达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0.0030%。其中 2021 年 10 月 1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共有 10,000 元“百达转债”转为公司普通股,转股
数量为 880 股。
(二)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转股的百达转债金额为 279,939,000
元,占百达转债发行总量的 99.9782%。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注】 本次可转债 变动后
(2021 年 9 月 30 日) 转股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740,000 0 2,740,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5,419,037 880 175,419,917
总股本 178,159,037 880 178,159,917
注:因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 2,740,000 股限制性股票已
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由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
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上述
2,740,000 股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百达精工关于完成股份性质变更暨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及 2021 年 11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百达精工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
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76-89007163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2-01-04](603331)百达精工:百达精工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886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1,813,3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9.63 元,共计募集资金 306,362,079.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8,5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77,862,079.00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承销
和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和材料印刷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46,638,900.00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59,723,179.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40 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经
济开发区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
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台州市百达电
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达电器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8 日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 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百达电器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8 日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
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 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 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止目前,公司共计 3 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07011229200235805 募集专户
司台州经济开发区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9900001040025578 募集专户
司台州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 576900082710981 募集专户
州分行营业部
合 计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募集专户(账号: 19900001040025578)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营业部募集专户(账号: 576900082710981)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 0,上述募集资 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于近日对上述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予以注销。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经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上述账户注销后,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台州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 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2-01-04](603331)百达精工:百达精工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2022/01/04)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886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1,813,3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9.63 元,共计募集资金 306,362,079.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8,5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77,862,079.00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承销
和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和材料印刷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46,638,900.00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59,723,179.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40 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经
济开发区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
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台州市百达电
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达电器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8 日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 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百达电器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8 日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
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 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 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止目前,公司共计 3 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07011229200235805 募集专户
司台州经济开发区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9900001040025578 募集专户
司台州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 576900082710981 募集专户
州分行营业部
合 计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募集专户(账号: 19900001040025578)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营业部募集专户(账号: 576900082710981)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 0,上述募集资 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于近日对上述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予以注销。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经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上述账户注销后,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台州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 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1-12-30](603331)百达精工:百达精工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1-081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2 月 29 日,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兼副总经理张启斌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张启斌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兼副总经理张启斌先生。
2、2021 年 12 月 28 日,张启斌先生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的坚
定信心,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 20,700 股,增持均价 12.88 元/股,增持总金额 266,651.23 元(含税),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1%。
3、本次增持前,张启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797,600股,占总股本2.69%,同时通过百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227,526 股,占总股本的3.50%,通过台州市创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36,474 股,占总股本的 1.03%,通过台州市铭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2,300 股,占总股本的 0.12%,上述持股合计 13,073,900 股,占总股本的 7.34%。
4、本次增持后,张启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18,300股,占总股本2.70%,同时通过百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227,526 股,占总股本的3.50%,通过台州市创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36,474 股,占总股本的 1.03%,通过台州市铭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2,300 股,占总股本的 0.12%,上述持股合计 13,094,600 股,占总股本的 7.35%。
本次增持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均未发生变化。
二、后续增持计划
1、在本次增持公司股份后,目前张启斌先生无其他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2、张启斌先生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张启斌先生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30](603331)百达精工:百达精工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1-082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5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股权登记日(2020 年 3 月 10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共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8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280,000,000.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800,000.00 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
为 277,20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7 日
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承销和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和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不含税外部费用 4,525,471.71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75,474,528.2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48 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止目前,公司共计 2 个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
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7011229200256918 募集专户(发债)
台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900001040033333 募集专户(发债)
台州分行
合 计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经济开发区支行募集专户(账号: 1207011229200256918)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 0,该募集 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于近日对应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予以注销。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经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该账户注销后,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经济开发区支行及保荐 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1-30](603331)百达精工:百达精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1
证券代码:
603331 证券简称: 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 2 021 080
浙江百达精工
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2 5 日、 11 月 2 6 日 、 1 1 月 2 9 日 连续三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
过 2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
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
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11月25日、11月26日、11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
核查,并发函问
询了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 情况说明如下:
(一) 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经营环境未
发生重大变化。
(二) 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得到控股股东
及 实际控制人 书面函证 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
2
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
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项。
(三) 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发现存在涉及市场热点概念事项。
(四) 其他股价敏感信息。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
公司22021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于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于22021021年年1111月月2255日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文女士获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文女士获授1100万股万股股票股票,,易建辉先生获授易建辉先生获授2222万股股票万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司于20212021年年1111月月2727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披露的《百达百达精工关于精工关于202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公告编号:20212021--070799)。)。经经公司自查公司自查,,除以上情形之外,除以上情形之外,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
公司股票于20212021年年1111月月2255日、日、1111月月2266日、日、1111月月2299日连续日连续33个交易日收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2021021年年1111月月3030日日
[2021-11-27](603331)百达精工:百达精工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1-079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25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74 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3 日,授予价格为 6.10 元/股,授予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共计 44 人,授予股份数量为 300 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
普通股。
截至 2021 年 11 月 8 日,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完成缴款,共有 40 名激励对象完
成认购 274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向其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 26 万股。由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 40 人,实际授予数量为 274 万股,
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 1.54%。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价格及授予股票来源等与公司授予董事会审议通过情况一致。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实际情况如下:
(一)授予日:2021 年 11 月 3 日
(二)授予数量:274 万股
(三)授予人数:40 人
(四)授予价格:6.10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六)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股权激励计划 占授予时总股本
姓名 职务 授予数量(万股)
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徐文 董事会秘书 10 3.65% 0.06%
易建辉 财务总监 22 8.03% 0.12%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 38 人) 242 88.32% 1.36%
合计 274 100.00% 1.54%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一)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二)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三)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40%
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30%
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30%
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出具了《浙江百达精工股份
有限公司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620 号),截至 2021 年 11 月 8 日,公司实际收到 40 名
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股款合计 16,714,000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 274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自行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不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动,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2,740,000 2,740,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78,159,389 -2,740,000 175,419,389
总计 178,159,389 0 178,159,389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按实际登记 274 万股测算,公司预计未来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为 1860.46 万元,具体成
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限制性股票摊销成本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1860.46 100.77 1147.28 441.86 170.54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以目前信息测算的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7 日
[2021-11-24](603331)百达精工:百达精工关于完成股份性质变更暨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1-078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股份性质变更暨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11月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1
年 11 月 3 日为授予日,以 6.1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44 名激励对象授
予 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11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百达精工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截至 2021 年 11 月 8 日,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完成缴款,共有 40 名
激励对象完成认购 274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6 万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年 11 月 10 日出具了《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620
号),截至 2021 年 11 月 8 日,公司实际收到 40 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股款合计
16,714,000 元。
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本次拟授予的 274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票。
本次公司股份结构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证券类别 本次变动数量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有限售条件
0 0.00 2,740,000 2,740,000 1.54
股份
无限售条件
178,159,389 100.00 -2,740,000 175,419,389 98.46
股份
合计 178,159,389 100.00 0 178,159,389 100.00
注:公司正处于转股期,上表股本变动前数据为公司 2021 年 11 月 22 日的
股本情况(包含 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2 日的转股数)。
公司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4 日
[2021-11-04](603331)百达精工:百达精工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1-077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1 年 11 月 3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300 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6.10 元/股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者“百达精工”)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1 年 11 月 3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4 名激励对象授予 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10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百
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2、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百达
精工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金官兴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1 年 9 月 17 日至 2021 年 9 月 26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提出的异议。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百达精工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4、2021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浙江
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
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披露《百达
精工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75)。
5、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
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11 月 3 日为授予日,向 44 名
激励对象授予 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10 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以下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
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
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认为本次激
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11 月 3 日为授予日,向
符合条件的 44 名激励对象授予 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10 元/股。
(三)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11 月 3 日
2、授予数量:300 万股
3、授予人数:44 人
4、授予价格:6.10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锁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3)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
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限制性股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授予总量的比例 当前总股本比例
徐文 董事会秘书 10 3.33% 0.06%
易建辉 财务总监 22 7.33% 0.12%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 42 人) 268 89.33% 1.50%
合计 300 100% 1.68%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本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相符。
2、本次被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11 月 3 日为授予日,以 6.10 元/股的价格授予 44 名激励
对象 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 6 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内未对公司股票进行卖出。
四、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300 万股,按照相关测算方法测算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最终确认本次授予的权益费用总额为 1344.00 万元,该等费用总额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2021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11-29 非ST、*ST和S证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证券
累计涨幅偏离值:23.86 成交量:2266.74万股 成交金额:32105.94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1086.99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751.31 |--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第二分公司 |719.78 |-- |
|机构专用 |655.16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504.77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1131.81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 |977.31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府大道证券营|-- |774.88 |
|业部 | |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第二分公司 |-- |749.24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府大道证券营|-- |653.64 |
|业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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