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达半导603290≈≈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2.01.27)
[2022-01-27] (603290)斯达半导: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2-001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测,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39,000.00 万元到 40,0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20,931.74
万元到 21,931.74 万元,同比增加 115.85%到 121.38%。
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37,000.00 万
到 38,0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21,458.64 万元到 22,458.64 万元,
同比增加 138.07%到 144.51%。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39,000.00 万元到 40,0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20,931.74
万元到 21,931.74 万元,同比增加 115.85%到 121.38%。
2.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37,000.00 万元到38,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21,458.64万元到22,458.64万元,同比增加 138.07%到 144.51%。
(三)本次预计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068.2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541.36 万元。
(二)每股收益:1.15 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的影响
2021 年,公司把握市场机遇,产品在下游行业持续突破,尤其是在新能源汽车、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储能等行业持续快速放量,公司营业收入实现高速增长。同时新能源行业的收入占比较 2020 年进一步提高。
2021 年,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积累产品和技术优势,不断开发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高附加值产品,优化产品结构,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2021 年,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2000 万元到 2200 万元,
较去年同期减少 300 万元到 500 万元。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预计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初步测算,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1 月 26 日
[2021-12-28] (603290)斯达半导: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1-089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兴斯
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并已取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07731328302
名称: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科兴路 988 号
法定代表人:沈华
注册资本:壹亿柒仟零陆拾万陆仟零陆拾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2005 年 04 月 27 日
营业期限:2005 年 04 月 27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021-12-11] (603290)斯达半导: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1-088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07,70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TLBB20215463)、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TLBB20215563)和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TLBB20215566)
委托理财期限: 分别为 89 天、21 天和 21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斯达半导”或“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1年12月 03日召开的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和不超过 250,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1 号),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00 万股(含本数)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50,000.00
万元。截止 2021 年 11 月 03 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3,499,999,8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 民 币 23,049,272.04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人 民 币
3,476,950,527.96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1 年 11 月 03 日出具了 《嘉兴斯达半导
体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756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
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15463)
预计收益金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杭州银行
杭州银行“添利宝”
股份有限 银行结构
结构性存款产品 30,000 1.5%-3.7% -
公司嘉兴 性存款
(TLBB20215463)
分行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89 天 保本浮动 - - - 否
收益型
2.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15563)
预计收益金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杭州银行
杭州银行“添利宝”
股份有限 银行结构
结构性存款产品 40,000 1.5%-3.7% -
公司嘉兴 性存款
(TLBB20215563)
分行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21 天 保本浮动 - - - 否
收益型
3.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15566)
预计收益金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杭州银行
杭州银行“添利宝”
股份有限 银行结构
结构性存款产品 37,700 1.5%-3.7% -
公司嘉兴 性存款
(TLBB20215566)
分行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21 天 保本浮动 - - - 否
收益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
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15463)
产品名称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15463)
产品名义投资期限 89 天
募集期 2021 年 12 月 06 日 20 点之前
起息日 2021 年 12 月 08 日
名义到期日 2022 年 03 月 07 日
挂钩标的 EURUSD 即期汇率
观察日 2022 年 01 月 05 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客户收益率与钩挂标的即期汇率的在观察日北
京时间 14 点的表现值及约定汇率区间挂钩,具体如下:
1.低于约定汇率区间下限:1.5%,观察日北京时间 14 点彭博页面“BFIX”
客户收益率 公布的 EURUSD 即期汇率小于起息日汇率*94.0%;
2.在约定汇率区间内:3.5%,观察日北京时间 14 点彭博页面“BFIX”公
布的 EURUSD 即期汇率在约定汇率区间内;
3.高于约定汇率区间上限:3.7%,观察日北京时间 14 点彭博页面“BFIX”
公布的 EURUSD 即期汇率大于起息日汇率*106.0%。
认购起点金额 100 万元起,以 10 万元递增。
2、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15563)
产品名称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15563)
产品名义投资期限 21 天
募集期 2021 年 12 月 08 日 22 点之前
起息日 2021 年 12 月 10 日
名义到期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挂钩标的 EURUSD 即期汇率
观察日 2021 年 12 月 28 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客户收益率与钩挂标的即期汇率的在观察日北
京时间 14 点的表现值及约定汇率区间挂钩,具体如下:
1.低于约定汇率区间下限:1.5%,观察日北京时间 14 点彭博页面“BFIX”
客户收
[2021-12-04] (603290)斯达半导: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3290 证券简称: 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 2021 087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21 年 12 月 3 日
(二) 股东大 会召开的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科兴路 988 号斯达半导会议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1
2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14,723,460
3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7.244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沈华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采取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公司在任董事77人,出席人,出席77人;人;
2、公司在任监事公司在任监事33人,出席人,出席33人;人;
3、董事会秘书张哲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张哲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
审议结果:通过通过
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股东类型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A
A股股
114,723,460
114,723,460
100.0000
100.0000
0
0
0.0000
0.0000
0
0
0.0000
0.0000
2、 议案名称: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
审议结果:通过通过
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股东类型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A
A股股
114,723,460
114,723,460
100.0000
100.0000
0
0
0.0000
0.0000
0
0
0.000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涉及重大事项,5%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序号
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名称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1
1
《
《关于变更公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并办并办理工商变更登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记的议案》》
9,518
9,518,492,492
100.000
100.00000
0
0
0.0000
0.0000
0
0
0.0000
0.0000
2
2
《
《关于使用部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管理的议案》》
9,518
9,518,492,492
100.000
100.00000
0
0
0.0000
0.0000
0
0
0.0000
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审议通过,其中议案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会议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会议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
律师:王振王振、王以璇、王以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2021年年1212月月44日日
[2021-11-27] (603290)斯达半导:关于新增募集资金监管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1-086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监管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1 号),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达半导”或“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600 万股(含本数)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50,000.00
万元。截止 2021 年 11 月 03 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99,999,8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3,049,272.0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476,950,527.96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
于 2021 年 11 月 03 日出具了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信
会师报字﹝2021﹞第 ZA15756 号)。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1,977,999,800 元对全资子公司嘉兴斯达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达微电子”)增资,增资额将全部进入注册资本,用于募投项目“高压特色工艺功率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SiC 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建设。为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要求,斯达微电子与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将和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增资款项将专门用于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
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斯达微电子与公司作为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将和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
大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甲方一 甲方二 乙方 丙方 募集资金 专户 对应募集资
专用账号 余额 金投资项目
嘉兴斯达 嘉兴斯达 杭州银行 中信证券 33040401 1,977,999, 高压特色工
半导体股 微电子有 股份有限 股份有限 60000749 800.00 元 艺功率芯片
份有限公 限公司 公司嘉兴 公司 264 研发及产业
司 分行 化项目、SiC
芯片研发及
产业化项目
三、 《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所称甲方一为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二为嘉兴斯达微电子
有限公司,丙方为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丁方为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3304040160000749264,截止 2021 年 11 月 22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元。该专户仅
用于甲方二高压特色工艺功率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 SiC 芯片研发及产业化
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二为甲方一全资子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公告,甲方拟用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高压特色工艺功率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及 SiC 芯片研发及
产业化项目人民币 1,977,999,800 元,甲方二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
2、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得转让。甲方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5、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马峥、庞雪梅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二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6、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7、甲方二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甲方二及乙方应当在付款后 3 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8、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 15 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9、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1、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2、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四、 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1-18] (603290)斯达半导: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1-084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对象:嘉兴斯达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达微电子”)
增资金额: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斯达微电子增资 1,977,999,800 元,用于“高压特色工艺功率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SiC 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建设。本次增资完成后,斯达微电子注册资本将由 60,000,000 元增加至 2,037,999,800 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1 号),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达半导”或“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600 万股(含本数)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50,000.00 万元。截止 2021 年 11 月 03 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3,499,999,8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3,049,272.0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476,950,527.96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
于 2021 年 11 月 03 日出具了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信
会师报字﹝2021﹞第 ZA15756 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入额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元) (元)
高压特色工艺功率芯片 斯达微电子 1,500,000,000.00 1,477,999,800.00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SiC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斯达微电子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功率半导体模块生产线 公司 700,000,000.00 700,000,000.00
自动化改造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 800,000,000.00 800,000,000.00
合计 3,500,000,000.00 3,477,999,800.00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情况
为推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1,977,999,800 元对斯达微电子进行增资,用于“高压特色工艺功率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SiC 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建设。本次增资完成后,斯达微电子注册资本将由 60,000,000 元增加至 2,037,999,800 元。
四、本次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嘉兴斯达微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2JG80587
成立日期:2021 年 02 月 26 日
注册资本:6,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幼兴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凌公塘路 3339 号(嘉兴科技城)1号楼 220 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1 年 09 月 30 日,斯达微电子总资产
10190.69 万元,负债 4334.69 万元,净资产 5856.00 万元。营业收入 0 万元,净
利润-143.99 万元。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后,斯达微电子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且公司持股比例不发生变化。本次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
公司增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要求,斯达微电子与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将和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增资款项将专门用于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七、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斯达微电子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公司募投项目。
1、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均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均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
[2021-11-18] (603290)斯达半导: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1-083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达半导”或“公司”)于 2021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和不超过25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或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关授权之日止,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1 号),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600 万股(含本数)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
超过 350,000.00 万元。截止 2021 年 11 月 03 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3,499,999,8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3,049,272.0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476,950,527.96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
于 2021 年 11 月 03 日出具了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信
会师报字﹝2021﹞第 ZA15756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11 月 03 日全部到位,
各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已于 2021 年 11 月15 日签署。截至目前,公司暂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项目投入,也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为保障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前期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将在履行相应程序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三、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和不超过 250,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现金管理产品种类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将暂时闲置的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三)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
本次现金管理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或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关授权之日止。
(四)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
算账户时,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开展和建设,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通过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 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转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定期存款等,管理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定期存款等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续存。
(二)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和不超过25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和不超过 250,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便于统筹管理闲置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业务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和不超过250,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三) 保荐机构意见:
作为斯达半导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
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四)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
[2021-11-18] (603290)斯达半导: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1-082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1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 10,606,060 股 A 股股票,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330.00 元。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60,000,000.00 元人民币变更为170,606,060.00
元人民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1 月 03 日出具了《验
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756 号)审验确认。
二、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原经营范围:半导体芯片、电子元器件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规定禁止、限制外商投资和许可经营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拟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半导体芯片、电子元器件的设计、生产和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规定禁止、限制外商投资和许可经营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尚需工商机关核准,以工商登记为准。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结合上述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进一步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拟将《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000 万元。 170,606,060 元。
2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营范围:半导体芯片、电子元器件 范围:半导体芯片、电子元器件的
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上述经营 设计、生产和销售;机械零件、零
范围不含国家规定禁止、限制外商 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
投资和许可经营的项目)。(依法 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进出口。(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规定禁止、限制外商投资和许可经
营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3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6,000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万股,均为普通股。 170,606,060 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中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
[2021-11-18] (603290)斯达半导: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1-081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09 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刘志红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监事会同意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便于统筹管理闲置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业务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监事会同意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均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
[2021-11-18] (603290)斯达半导: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1-080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09 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华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
[2021-11-18] (603290)斯达半导: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1-085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3 日10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科兴路 988 号斯达半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3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 √
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1 年 11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290 斯达半导 2021/11/2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时间: 2021 年 12 月 1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2:00-2:30)
(四)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科兴路 988 号斯达半导会议室。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上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通讯方式(传真或邮件)办理登记;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请将上述文件复印件或电子版递交至公司,如通过通讯方式(传真或邮件)办理登记,
以 2021 年 12 月 1 日 15:00 前公司收到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上述登记办法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的参会权利。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科兴路 988 号斯达半导会议室
(二)邮政编码:314006
(三)联系电话:0573-82586699
(四)传真电话:0573-82588288
(五)联系邮箱:investor-relation@powersemi.com
(六)联系人:李君月
(七)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八)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3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
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1-16] (603290)斯达半导: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1-079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的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10,606,060 股。
发行价格:330 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并于 2021 年 11月 15 日收到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投资者所认购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非交易日顺延)。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程序
1. 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达半导”、“发行人”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 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1 年 09 月 23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申请。
2021 年 10 月 11 日,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1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二)本次发行情况
1. 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 发行数量:10,606,060 股
3. 发行价格:330 元/股
4. 募集资金总额:3,499,999,800.00 元。
5. 发行费用:23,049,272.04 元(不含增值税)
6. 募集资金净额:3,476,950,527.96 元
7.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
构”或“主承销商”)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 募资资金验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 11 月 03 日出具的《验证
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755 号),截至 2021 年 11 月 03 日止,中
信证券共收到发行对象汇入中信证券为斯达半导本次非公开发行开立的专门缴款账户认购资金总额为 3,499,999,800.00 元。全体认购人均以货币资金认购。
2021 年 11 月 03 日,中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
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2021 年 11 月 03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756
号),截至 2021 年 11 月 03 日止,斯达半导已收到特定投资者以货币形式缴纳
的出资额人民币 3,499,999,8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3,049,272.0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476,950,527.96 元,其中,记入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10,606,060.00 元,余额人民币 3,466,344,467.96元,记入资本公积。
2. 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 10,606,060 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五)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
1. 保荐机构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1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之发行方案的要求。”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 律师事务所的结论意见
(1)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按内部决策程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核准,已履行全部的批准、核准程序,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
(2)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法律文
件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及发行过程符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
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以及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本次发行结果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330 元/股,10,606,060
股,募集资金总额 3,499,999,800.00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4 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
(月)
1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303,030 99,999,900.00 6
ASSOCIATION
2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09,636 234,179,880.00 6
3 巴克莱银行 BARCLAYSBANKPLC 469,696 154,999,680.00 6
4 郭伟松 757,575 249,999,750.00 6
5 UBSAG 606,060 199,999,800.00 6
6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454,545 149,999,850.00 6
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72,727 452,999,910.00 6
8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4,242 106,999,860.00 6
9 润晖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1,887,878 622,999,740.00 6
10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 909,090 299,999,700.00 6
1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36,363 176,999,790.00 6
1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31,818 208,499,940.00 6
13 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545,454 509,999,820.00 6
14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97,946 32,322,180.00 6
合计 10,606,060 3,499,999,800.00 -
(二)发行对象情况
1、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ASSOCIATION
名称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ASSOCIATION
公司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编号 QF2003NAB009
注册地址 State of NewYork, the United States ofAmerica
注册资本 1,785,000,000 美元
法定代表人 Charles Chiang 江明叡
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本次认购数量为 303,030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2、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二座 27-30 楼
法定代表人 裴长江
注册资本 52,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涉
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本次认购数量为 709,636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3、巴克莱银行有限公司 BARCLAYSBANKPLC
名称 巴克莱银行有限公司 BARCLAYSBANKPLC
公司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编号 QF2004EUB022
注册地址 1 Churchill Place London United Kindom
注册资本
[2021-11-16] (603290)斯达半导: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1-078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2021 年 09 月 23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2021 年 10 月 11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嘉
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1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前述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000,000 股新股。根据发行对象认购结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最终发行股份数量为 10,606,060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60,000,000 股增加至170,606,060 股,原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均被稀释。公司控股股东香港斯达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斯达”)持有的公司股票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持有股份 71,266,800 44.54 71,266,800 41.77
其中:无限售条件 - - - -
香港斯达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71,266,800 44.54 71,266,800 41.77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上述权益变动源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5 日
[2021-11-16] (603290)斯达半导: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1-077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1 号),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达半导”或“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600 万股(含本数)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50,000.00
万元。截止 2021 年 11 月 03 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99,999,8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3,049,272.0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476,950,527.96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
于 2021 年 11 月 03 日出具了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信
会师报字﹝2021﹞第 ZA15756 号)。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
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止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上述开立募资资金存储专户情况如下:
账户金额 对应募集资金投资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用账号
(元) 项目
功率半导体模块生
杭州银行股份有 33040401600007461
700,000,000.00 产线自动化改造项
限公司嘉兴分行 87
目
高压特色工艺功率
中国民生银行股
1,977,999,800.0 芯片研发及产业化
份有限公司杭州 633749183
分行 0 项目、SiC 芯片研发
及产业化项目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嘉兴 19310101040024557 800,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南湖支行
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大于募集资金净额,原因是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包含部分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
三、 《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作为甲方)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作为乙方)、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作为丙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甲方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5、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马峥、庞雪梅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6、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7、甲方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在付款后 3 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8、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 15 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9、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
结束后失效。
12、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5 日
[2021-11-16] (603290)斯达半导: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1、发行数量:10,606,060股
2、发行价格:330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3,499,999,800.00元
4、募集资金净额:3,476,950,527.96元
5、上市时间:2021年11月12日
[2021-11-10] (603290)斯达半导: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1-076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达半导”
或“公司”)股东浙江兴得利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得利”)持有公司股
票 25,312,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82%,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取得的股份和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08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嘉兴斯达半导体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1),兴得利将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
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截至本公告日,兴得利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033,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646%,本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本次股份
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兴得利 5%以上非第一 25,312,900 15.82% IPO 前取得:
大股东 25,312,400 股
其他方式取得:5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持股 5%以上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减持价 减持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 减持 格区间 总金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
股东名称
(股) 例 期间 方式 (元/ 额 量(股) 股比例
股) (元)
兴得利 1,033,000 0.646% 2021/ 集中 401.00 447,2 24,279,900 15.175%
9/27 竞价 -483.80 35,43
~ 交易 3.21
2021/
11/4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持股 5%以上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系兴得利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
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兴得利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仅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因此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0-30] (603290)斯达半导: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1-073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华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30] (603290)斯达半导: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1-074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刘志红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30] (603290)斯达半导: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6658元
每股净资产: 8.642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05%
营业总收入: 11.9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67亿元
[2021-10-12] (603290)斯达半导: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1-072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1 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600 万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1 日
[2021-09-24] (603290)斯达半导: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告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1-071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09 月 2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9 月 23 日
[2021-09-11] (603290)斯达半导:《关于请做好斯达半导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1-069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请做好斯达半导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
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斯达半导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落实和回复,现对《告知函》的回复内容予以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请做好斯达半导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9 月 10 日
[2021-09-11] (603290)斯达半导: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说明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1-070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说明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结合公司最新情况变化,公司对 2021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再次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预案章节 章节内容 修订内容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 更新了“(二)经营风险”之“3、
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 险说明 盈利下降的风险”
的讨论与分析
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9 月 10 日
[2021-09-04] (603290)斯达半导: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1-068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09 月 13 日(星期一)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平台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形式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09 月 09 日 23:59 前将有关问题通
过 电 子 邮 件 的 形 式 发 送 至 公 司 投 资 者 关 系 邮 箱
investor-relation@powersemi.com。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
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08 月 30 日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方便广大投资者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公司决定于 2021 年 09 月 13 日 10:00-11:00 召开“斯达半导 2021 年半年度业绩
说明会” (以下简称“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1 年半年度业绩和经
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1 年 09 月 13 日(星期一)10:00-11:00
2、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平台
(http://roadshow.sseinfo.com)。
3、召开方式:网络互动形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沈华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哲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 2021 年 09 月 09 日 23:59 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
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 investor-relation@powersemi.com。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 2021 年 09 月 13 日 10:00-11:00 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
证路演中心”平台(http://roadshow.sseinfo.com)进入,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82586699
传真:0573-82588288
邮箱:investor-relation@powersemi.com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9 月 03 日
[2021-08-30] (603290)斯达半导: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1-062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
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华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编制了《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08-30] (603290)斯达半导: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1-063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刘志红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编制了《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08-30] (603290)斯达半导: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9624元
每股净资产: 7.89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62%
营业总收入: 7.1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54亿元
[2021-08-25] (603290)斯达半导: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1-061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斯达半导”)股东浙江兴得利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得利”)持有本公司股份 25,312,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5.82%。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兴得利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6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 2021 年 08 月 24 日收到公司股东兴得利的《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25,312,400
5%以上非第
兴得利 25,312,900 15.82% 股;
一大股东
其他方式取得:5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持股 5%以上股东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兴得利 3,981,988 2.49% 2021/4/30~ 205-299 2021 年 02 月
2021/7/6 10 日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方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理价格
数量(股) 持比例 式 持期间 份来源 因
区间
兴得利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 2021/9/16 ~ 按 市 场 IPO 前取得 自身经营需
1,600,000 1% 2022/3/16 价格 及其他方式 要
股 易 减 取得
持,不
超过:
1,600,
0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持股 5%以上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兴得利承诺:(1)在公司上市后,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所作出的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本企业将根据公司经营、资本市场、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综合分析决定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将均不低于发行人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及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2)本企业承诺本公司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实施减持时,本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3)公司上市后,本企业所持股份总数减持至 5%以下前,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尽量避免短期内大量减持对公司股价二级市场走势造成重大影响。(4)若公司股票发生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及相应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取得收益的,将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发行人所有;由此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通过兴得利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陈幼兴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本人将主动向公司申报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不符
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兴得利可能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仅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兴得利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
[2021-08-16] (603290)斯达半导: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1-060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07 月 19 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736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公司将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8 月 15 日
[2021-08-16] (603290)斯达半导: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说明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1-059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说明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08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进行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预案章节 章节内容 修订内容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 更新了“(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 险说明 风险”
的讨论与分析
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8 月 15 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