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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4] (603267)鸿远电子:鸿远电子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06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具体数据以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2,403,105,889.49 1,700,035,358.09 41.36
营业利润 966,045,928.12 573,756,870.34 68.37
利润总额 965,821,041.81 573,599,591.07 68.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826,709,102.71 486,068,659.00 70.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811,888,190.66 470,671,307.71 72.50
基本每股收益(元) 3.57 2.10 7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增长 7.34 百分点
(%) 28.17 20.83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 资 产 4,327,526,877.98 3,156,091,286.66 37.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
有者权益 3,309,191,067.64 2,587,698,022.63 27.88
股 本 232,404,000 231,476,000 0.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
股净资产(元) 14.24 11.18 27.37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经初步核算,2021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4.03 亿元,同比增长 41.36%;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27 亿元,同比增长 70.0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12 亿元,同比增长 72.50%;基本每股收
益为 3.57 元,同比增长 70.00%。2021 年末,公司总资产 43.28 亿元,较上年末
增长 37.12%。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以及总资产的增长主要源于公司 2021 年度自产业务及代理业务营业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以及毛利率水平保持基本稳定所致。其中:
(一)自产业务
1、公司所在电子元器件行业景气度高,下游客户对公司核心产品多层瓷介电容器和直流滤波器需求旺盛,公司充分把握市场机会,持续加大科研投入,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及可靠性,加快苏州生产基地产能爬坡速度,全力保障客户订单交付的同时赢得了更多客户的信任与合作;
2、公司成都产业基地的投入使用扩充了公司产品类别,新品开始贡献营业收入。
(二)代理业务
1、公司长期耕耘的新能源光伏行业以及近些年重点培育的新能源汽车行业在我国“碳达峰、碳中和”政策驱动下,市场规模扩大,对电子元器件的需求出现大幅增长,并得益于公司与数家国际国内知名电子元器件生产商建立的良好、稳定合作关系,代理产品的交期和分货配额均得到了生产厂商较好的支持;
2、公司优化内部管理结构和激励措施,加大新品和新客户开发力度。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可能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具体准确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2-24] (603267)鸿远电子:鸿远电子关于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07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投资合作设立基金概述
为了充分发挥各方优势,优化投资结构,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2,000 万元参与
北京翠湖原始创新二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公司
出资额占基金总规模的 9.45%。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参与设立股
权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4)。
二、 投资基金进展情况
2022 年 1 月 12 日,基金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北京市海淀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目前尚未完成基金备案。
基金已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完成首期资金募集,各合伙人首次实际出资情况
如下:
币种:人民币
序号 出资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首期出资额
(万元) (万元)
1 北京国鼎实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212 106
2 北京中关村永丰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7,000 3,500
3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有限合伙人 6,000 3,000
4 北京实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 500
5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 1,000
6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 1,000
7 杭州北清环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 1,960 980
(有限合伙)
8 广东三航国鼎一号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 有限合伙人 1,000 500
业(有限合伙)
合计 21,172 10,586
三、 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1-22] (603267)鸿远电子:鸿远电子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04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81 号)核准,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4,134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发行价格为 20.2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836,721,6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5,0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对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1280002 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募集资金已到账。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 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 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 年 5 月,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监管,公司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杭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 《三方监管协议》)。
此外,2019 年 6 月,就本次发行用于由公司子公司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远苏州”)实施的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项目等募集资金的监管,公司、鸿远苏州及保荐机构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什刹海支行 631034869
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77010122001001058
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 20000009961700028453602
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1101040160001037190
鸿远苏州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支行 657068860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三、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1 年 12 月 11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8)。
公司已于近日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上述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2 日
[2022-01-22] (603267)鸿远电子:鸿远电子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05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80,000 万元—83,000 万元,同比增长
65%—71%。
预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约为 78,708 万元—81,708 万元,同比增长 67%—74%。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约 31,393 万元—34,393 万元,同比增长 65%—71%。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约 31,641 万元—34,641 万元,同比增长 67%—74%。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606.8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067.13 万元。
(二)每股收益:2.10 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2021 年度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幅较大,主要源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收入较快增长,其中:
1、自产业务
公司 2021 年度自产业务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实现了较快增长,一方面公司所在电子元器件行业景气度高,下游客户对公司核心产品多层瓷介电容器和直流滤波器需求旺盛,公司充分把握市场机会,持续加大科研投入,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及可靠性,加快苏州生产基地产能爬坡速度,全力保障客户订单交付的同时赢得了更多客户的信任与合作;另一方面公司成都产业基地的投入使用扩充了公司产品类别,新品开始贡献营业收入。
2、代理业务
2021 年度,公司长期耕耘的新能源光伏行业以及近些年重点培育的新能源
汽车行业在我国“碳达峰、碳中和”政策驱动下,市场规模扩大,对电子元器件的需求出现大幅增长,并得益于公司与数家国际国内知名电子元器件生产商建立的良好、稳定合作关系,代理产品的交期和分货配额均得到了生产厂商较好的支持,同时公司优化内部管理结构和激励措施,加大新品和新客户开发力度,致使代理业务营业收入出现了较快增长。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本期业绩预告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本公司初步的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请以本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2 日
[2022-01-21] (603267)鸿远电子:鸿远电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03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元陆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陆鸿
远”)和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思电子”)
本次担保金额:元陆鸿远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创思电子担保
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总计人民币 2,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
司已实际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1,295.58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元陆鸿远、创思电子的业务发展,根据其经营业务实际需要,元陆鸿远、创思电子分别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丽泽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人民币2,000万元。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其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红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配偶耿燕枫女士知悉并同意担保人郑红先生的担保行为。该担保不收取元陆鸿远、创思电子及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提供反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子公司 2021 年度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2021 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元陆鸿远、创思电子及北京鸿远泽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预计 2021 年度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3)。
本次元陆鸿远、创思电子接受关联人担保,元陆鸿远、创思电子及公司未提供反担保,且无担保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1、北京元陆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
法定代表人:王新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电子元件(电容器);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销售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检测电子元器件。(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元陆鸿远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9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21,943.00 15,540.88
负债总额 14,043.22 9,674.14
银行贷款总额 2,000.00 2,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14,006.62 9,635.10
净资产 7,899.79 5,866.74
项目 2021年1-9月 2020年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4,137.34 26,849.77
净利润 -114.12 927.75
2、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天贵街1号院2号楼5层503室
法定代表人:李志亮
注册资本:6,000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电子元器件、电气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空调设备及配件、制冷设备及配件;计算机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创思电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9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26,320.31 19,371.32
负债总额 15,694.69 12,660.03
银行贷款总额 3,000.00 4,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15,678.32 12,660.03
净资产 10,625.62 6,711.29
项目 2021年1-9月 2020年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6,973.85 34,867.61
净利润 854.08 255.59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元陆鸿远
1、担保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4、担保期限: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创思电子
1、担保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4、担保期限: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 47,000.00 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8.16%,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人民币 12,295.58 万元,占公司 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75%。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2022-01-12] (603267)鸿远电子:鸿远电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减持计划披露日,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5%以上股东、董事、总经理刘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80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6.7985%;副总经理杨立宏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4,551,046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9582%;董事、副总经理刘利荣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820,035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7831%;监事会主席陈天畏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910,909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3920%;董事、董事会秘书邢杰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891,409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3836%;总工程师孙淑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47,363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1064%。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刘辰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68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7229%;杨立宏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582%;刘利荣女士 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50,000 股,即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0.1936%;陈天畏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645%;邢杰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645%;孙淑英女士拟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258%。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上述各减持主体任意连续 90 个自
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若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
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收到上述股东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
将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 IPO 前取得:11,000,000 股
刘辰 15,800,000 6.7985%
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其他方式取得:4,800,000 股
IPO 前取得:2,992,604 股
杨立宏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551,046 1.9582%
其他方式取得:1,558,442 股
IPO 前取得:1,134,321 股
刘利荣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820,035 0.7831%
其他方式取得:685,714 股
IPO 前取得:599,221 股
陈天畏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910,909 0.3920%
其他方式取得:311,688 股
IPO 前取得:579,721 股
邢杰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891,409 0.3836%
其他方式取得:311,688 股
IPO 前取得:122,688 股
孙淑英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47,363 0.1064%
其他方式取得:124,675 股
注:其他方式取得是指公司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大股东、董监高过去 12 个月内或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元/股) 露日期
刘辰 1,000,000 0.4320% 2020/8/27~ 69.34-76.74 2020/8/5
2020/9/17
刘利荣 579,965 0.2506% 2020/8/27~ 70.00-76.76 2020/8/5
2020/9/17
陈天畏 180,000 0.0778% 2020/8/27~ 70.00-76.45 2020/8/5
2020/9/17
邢杰 199,500 0.0862% 2020/8/27~ 70.00-76.76 2020/8/5
2020/9/17
杨立宏 253,500 0.1091% 2021/12/14~ 164.15-164.15 不适用
2021/12/14
孙淑英 80,000 0.0344% 2021/12/14~ 164.15-164.15 不适用
2021/12/14
注 1:上述表格中减持比例系以发生减持行为时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计算所得;
注 2:杨立宏女士、孙淑英女士股份系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根据相关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承诺,无需披露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持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价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
名称 量(股) 比例 减持期间 格区间 来源 原因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刘辰 不超过: 不超过: 过:1,680,000 股 2022/2/9~ 按市场价格 首次公开发 个人资金
1,680,000 股 0.7229%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22/8/9 行前股份 需求
过:1,680,000 股
杨立宏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2/2/9 ~ 按市场价格 首次公开发 个人资金
600,000 股 0.2582% 过:600,000 股 2022/8/9 行前股份 需求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刘利荣 不超过: 不超过: 过:450,000 股 2022/2/9~ 按市场价格 首次公开发 个人资金
450,000 股 0.1936%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22/8/9 行前股份 需求
过:450,000 股
陈天畏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2/2/9~ 按市场价格 首次公开发 个人资金
150,000 股 0.0645% 过:150,000 股 2022/8/9 行前股份 需求
邢杰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2/2/9~ 按市场价格 首次公开发 个人资
[2022-01-04] (603267)鸿远电子:鸿远电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思电子”)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6,500 万元。截至目前,公
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6,295.98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创思电子的业务发展,根据其经营业务实际需要,创思电子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人民币5,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创思电子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红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创思电子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单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创思电子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红先生及其配偶耿燕枫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不收取公司及创思电子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提供反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子公司 2021 年度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2021 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创思电子、北京元陆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及北京鸿远泽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预计 2021 年度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3)。
本次创思电子接受关联人担保,公司及创思电子未提供反担保,且无担保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则的相关规定,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天贵街1号院2号楼5层503室
法定代表人:李志亮
注册资本:6,000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电子元器件、电气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空调设备及配件、制冷设备及配件;计算机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创思电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9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26,320.31 19,371.32
负债总额 15,694.69 12,660.03
银行贷款总额 3,000.00 4,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15,678.32 12,660.03
净资产 10,625.62 6,711.29
项目 2021年1-9月 2020年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6,973.85 34,867.61
净利润 854.08 255.59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1、担保金额:人民币 5,500 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保证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三年。
(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单支行
1、担保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保证担保期限: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
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 48,000.00 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8.55%,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人民币 10,295.58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98%。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1-12-29] (603267)鸿远电子:鸿远电子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71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
基地天贵街 1 号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09,400,06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7.1411
份总数的比例(%)
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32,068,934 股,即总股本 232,404,000 股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回购的股份数 335,066 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红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出席人员、人数及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其中,独立董事张德胜、卢闯、林海权以通
讯方式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邢杰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全部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109,400,06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 票数 (%) 票数 (%)
《关于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1 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10,897,024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科、刘亦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 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11] (603267)鸿远电子:鸿远电子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68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鸿远电子”)
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6,846.68 万元(包括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 2,551.67 万元、尚需支付的质保金和合同尾款约 4,480.67 万
元,数据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节余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 22.61%,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81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4,134 万股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20.2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836,721,600.0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后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745,0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1280002 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募集资金已到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号
1 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项目 48,600.00 48,600.00
2 直流滤波器项目 4,900.00 4,900.00
3 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升级 6,000.00 6,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合计 74,500.00 74,50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 年 5 月,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监管,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此外,2019 年 6 月,就本次发行用于由公司子公司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远苏州”)实施的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项目等募集资
金的监管,公司、鸿远苏州及保荐机构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专户余额
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31034869 5,423.49
司北京什刹海支行
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77010122001001058 8,236.12
京分行营业部
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 20000009961700028453602 2,856.71
融港支行
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1101040160001037190 15.17
京中关村支行
鸿远苏州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57068860 315.19
司北京东四支行
合计 16,846.68
三、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与余额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
金额 资金金额
1 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项目 48,600.00 39,005.40
2 直流滤波器项目 4,900.00 2,725.86
3 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升级 6,000.00 3,419.03
4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54.70
合计 74,500.00 60,204.99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74,500.00
加: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2,551.67
减: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项目金额 60,204.99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16,846.68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严格控制募投项目质量和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项目实施费用。
(二)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依法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存款利息收入。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节余金额包括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质保金及尾款(约 4,480.67 万元),因相关合同质保金及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项目”“直流滤波器项目”“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升级”“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尚未支付的项目合同质保金、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公司将在满足付款条件时,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节余募集资金余额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实
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予以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七、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与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考量,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营运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2021-12-11] (603267)鸿远电子:鸿远电子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70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不超过 6 个月(即自 2021 年 6 月 10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9 日止),本次回购的
股份拟用于后续实施公司股权激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6 月 1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1-039)。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1 年 6 月 24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2)。
(二)截至 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已实际回购
公司股份 335,0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4%,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 115.00元/股,最低价格人民币 112.82 元/股,回购均价人民币 114.17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 3,825.50 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原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三、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7)。
自 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
发布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以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335,06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14%,全
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股份 74,891,644 32.22 74,891,644 32.22
无限售条件股份 157,512,356 67.78 157,512,356 67.78
其中:回购专用证 0 0 335,066 0.14
券账户
股份总数 232,404,000 100.00 232,404,000 100.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拟用于后续实施公司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 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
[2021-12-11] (603267)鸿远电子:鸿远电子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67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及相关参会人
员发出。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
药产业基地天贵街 1 号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天畏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8)。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
[2021-12-11] (603267)鸿远电子:鸿远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66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及相关人员
发出。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
业基地天贵街 1 号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红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等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6,846.68万元(包括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 2,551.67
万元、尚需支付的质保金和合同尾款约 4,480.67 万元,数据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8)。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筹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部分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在北京市大兴
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 1 号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1-069)。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
[2021-12-11] (603267)鸿远电子:鸿远电子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69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28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 1 号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28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并已于 2021 年 12 月 1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
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
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
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
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267 鸿远电子 2021/12/2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16:00
以后将不再办理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登记)
(二) 登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
1 号,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
(三) 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者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 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复
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原件;
5、以上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请提供联系人及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在邮件或传真上注明“鸿远电子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 1 号
联系人:张成、张北童
联系电话:010-52270567、010-52270500-623
传真:010-52270569
电子邮件:603267@yldz.com.cn
(四)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股东或代理人如现场参会,除携带相关证件外,请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请遵从北京防疫部门、会议地点及公司各项防疫管控规定和要求。参会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登记及体温检测等各项工作。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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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1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2-10] (603267)鸿远电子:鸿远电子关于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65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投资合作设立基金概述
为了充分发挥各方优势,优化投资结构,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远电子”或“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4,350 万元参与设立基金北京翠湖原始创新一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公司出资额占基金总规模的 41.267%。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4 月 1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5)。
二、基金完成注册登记和备案情况
基金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和 2021 年 6 月 23 日取得北京市海淀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证明》。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6 月 2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1)。
三、基金合伙人出资情况和募集进展
按照各方已签署的《合伙协议》,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 10,450 万元,北京国鼎实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鼎实创”)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人民币 100 万元,北京实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创环保”)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 6,000 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 4,350 万
元。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已分别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和 2021 年 6 月 4 日一
下:
序号 出资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实缴金额 出资方式
(万元) (万元)
1 国鼎实创 100 0.957% 普通合伙人 100 货币
2 实创环保 6,000 57.416% 有限合伙人 6,000 货币
3 鸿远电子 4,350 41.627% 有限合伙人 4,350 货币
合计 10,450 100.000% 10,450 货币
四、基金投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基金已投资了航天智控(北京)监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智控”)、平方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方和”)、北京微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焓科技”)、百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望”)、云丁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丁网络”),截至本公告日,基金已投资至上述 5 家企业合计人民币 5,470 万元,占基金总规模的52.34%。具体标的公司情况及股权结构如下:
1、投资标的公司名称:航天智控(北京)监测技术有限公司
航天智控成立于 2010 年 8 月 17 日,注册资本为 3214.2858 万元,前身为北
京航天智控监测技术研究院,核心技术人员出自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具有近三十年从事设备管理、设备预知性维护、振动分析及故障诊断、智能运维的专业经验,主要面向航空航天、钢铁冶金、石油石化、电力煤炭、化工水泥、轨道交通、装备制造等行业提供工业智能设备运维云平台服务。
截至本公告日,基金持有航天智控股份 3.33%,航天智控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占比
曾志生 31.44%
彭六保 22.51%
北京工业互联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36%
天津纳狗信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7.52%
北京市启赋工业互联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58%
深圳知为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07%
其他持股占比 5%以下股东小计 13.52%
合计 100.00%
2、投资标的公司名称:平方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平方和成立于 2018 年 3 月 6 日,注册资本 396.6988 万元,是一家以工业视
觉,机器视觉和工业自动化为主的企业。
截至本公告日,基金持有平方和股份 3.26%,平方和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占比
蔡仲伦 21.05%
成都博远嘉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89%
苏庆丰 10.52%
Future Capital Discovery Fund II, L.P. 9.91%
北京平方和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32%
北京洪泰助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22%
共青城云澄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17%
姚佳迪 5.26%
徐楠 5.26%
其他持股占比 5%以下股东小计 11.40%
合计 100.00%
备注:已完成追加投资的相关协议签署及资金交割,相关工商变更正在办理中,预计变更后基金持有平方和股份为 4.58%。
3、投资标的公司名称:北京微焓科技有限公司
微焓科技成立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注册资本 359.2142 万元,自成立以来致
力于热控技术服务、热分析、热控产品、以及航天器热试验等领域的技术和产品创新。
截至本公告日,基金持有微焓科技股份 3.14%,微焓科技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占比
孙萌 20.04%
北京启迪腾瑞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7.82%
连红奎 13.92%
常州微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1.14%
常州微焓新材料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10.58%
其他持股占比 5%以下股东小计 26.50%
合计 100.00%
4、投资标的公司名称:云丁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云丁网络成立于 2014 年 5 月 21 日,注册资本为 1418.1646 万元,是国家高
新技术企业、专注于家居智能安全产品和服务的研发和生产,主要为各种租住场景提供软硬件一体的智能化基础服务,包括智能门锁、智能水电表、智能门禁、智能网关等智能硬件,公寓智能化管理平台“安心住”SaaS。
截至本公告日,基金持有云丁网络股份 0.4253%,云丁网络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占比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15.9487%
陈彬 12.1912%
天津云丁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6107%
Shunwei Ventures III(Hong Kong)Limited 7.8592%
海纳华(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0336%
张东胜 6.0956%
天津云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0000%
其他持股占比 5%以下股东小计 36.2610%
[2021-12-09] (603267)鸿远电子:鸿远电子关于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64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北京翠湖原始创新二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基金”或“合伙企业”)。
投资金额: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2,000 万元。
本项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别风险提示:基金投资项目可能受到行业政策法规、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基金设立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合伙人未能及时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基金未能成功募足资金的风险;基金暂未完成注册登记,且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存在不确定性。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2021 年 12 月 7 日,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北京国鼎实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鼎实创”)、北京中关村永丰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永丰”)、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北京实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创环保”)、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宏图”)、杭州北清环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清环丰”)、广东
三航国鼎一号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鼎一号”)签署了《北京翠湖原始创新二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基金认缴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21,172 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2,000 万元参与设立基金,公司认缴出资额占基金总规模的 9.45%。
(二)本次投资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总经理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说明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
名称 北京国鼎实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已于 2018 年 4 月 2 日取得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
情况 记,登记编号为 P106786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0GP5UXE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 81 号院一区 4 号楼 6 层 602 室
法定代表人 石军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17-08-01
经营期限 2017-08-01 至 2047-07-31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
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
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
经营范围 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
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主要投资领域 集成电路、自主可控、卫星互联网、5G、新材料、无人驾驶、工
业互联网等领域。
设立投资委员会和投后管理委员会,投资委员会作为基金的投资
管理模式 决策机构,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授权,专门负责对与基金投资
业务有关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投后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基金已投
企业投后管理有关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北京国鼎科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51.00%
北京实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20.00%
石军:13.00%
股权结构 周建:5.00%
张雨静:4.50%
北京国颐众和科技有限公司:4.50%
北京翠湖科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为 217.55 万元,净资产
为 25.54 万元,营业收入为 240.96 万元,净利润为 11.14 万元。
石军,历任航天科技集团某院、中信集团下属中信信息科技投资
有限公司、国鼎资本创始合伙人,专注于信息通信技术、TMT、
物联网等领域。具备 20 多年的 TMT 中早期项目的投资和投后
管理经验。
郑庆安,拥有 20 年投资经验,历任中外运-联合包裹国际快递有
主要管理人员 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雷石投资合伙人及国鼎资本合伙人,其负
责投资的多个项目完成上市。
季南芳,拥有 15 年的投行从业经验,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业务领域涉及股权投资、股权融资和
并购重组等,在投、融资业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业务
资源。
国鼎实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
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国鼎实创与公司、实创环保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签署了北京翠湖
原始创新一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具体内容详
见 2021 年 4 月 13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 (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设立股
关系等说明 权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5)。
国鼎实创的控股股东为北京国鼎科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
亦为北京国鼎军安天下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
人(北京工道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北京国鼎军安天下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有公司股份 2,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0%。目前,国鼎
实创无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无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
安排。
(二)其他有限合伙人
1、北京中关村永丰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
名称 北京中关村永丰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26340928L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永捷北路 3 号
法定代表人 刘丰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人民币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 2001-04-28
经营期限 2001-04-28 至 2051-04-27
房地产开发;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
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 中关村永丰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
关系等说明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
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名称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000400610297J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凯龙大厦 301 室
负责人 刘维亮
开办资金 10 万元人民币
有效期 2021-04-08 至 2026-04-08
承担促进本市中小企业发展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按照职责分
宗旨和业务范围 工承担相关领域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和农民就业指
导工作。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
关系等说明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北京实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名称 北京实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67547562M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
[2021-12-02] (603267)鸿远电子:鸿远电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1
证券代码:
603267 证券简称: 鸿远 电子 公告编号: 临 2021-063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 的 进展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1年 11月 30日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 回购 A股股
份 335,0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4%,回购成交最高价为 115.00元 /股,
最低价为 112.82元 /股, 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3,825.50万 元(不含交易 佣金
等交易 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
于 2021年 6月 10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 以集
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 不
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0元 /股,回购 期限 为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股份 方 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 (即自 2021年 6月
10日起至 2021年 12月 9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年 6月 18日 披露于 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 《 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临 2021-039 。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 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
2
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年11月月,,公司未回购股份公司未回购股份。。
截至
截至2021年年11月月30日,公司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以集中竞价交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易方式累计累计回购股份回购股份335,066股,占公司总股本股,占公司总股本232,404,000股的比例为股的比例为0.14%,,回购成交最高价为回购成交最高价为115.00元元/股,最低价为股,最低价为112.82元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币3,825.50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三、其他事项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公司将严格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年12月月2日日
[2021-11-23] (603267)鸿远电子:鸿远电子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62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人民币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
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情况详见 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0)。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实际使用 10,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且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 进行了合理的安排,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截至 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并已及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 知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2021-11-02] (603267)鸿远电子:鸿远电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61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A 股股
份 335,0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4%,回购成交最高价为 115.00 元/股,
最低价为 112.82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25.50 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0 元/股,回购期限为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即自 2021 年 6
月 10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9 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6 月 18 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1-039)。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
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1 年 10 月,公司未回购股份。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335,066 股,占公司总股本 232,404,000 股的比例为 0.14%,
回购成交最高价为 115.00 元/股,最低价为 112.82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25.50 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股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
[2021-10-29] (603267)鸿远电子: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2.84元
每股净资产: 13.476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95%
营业总收入: 18.8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57亿元
[2021-10-21] (603267)鸿远电子:鸿远电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60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思电子”)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695.98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创思电子的业务发展,根据其经营业务实际需要,创思电子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定门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其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红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配偶耿燕枫女士同意担保人郑红先生提供担保,该担保不收取创思电子及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提供反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子公司 2021 年度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2021 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创思电子、北京元陆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及北京鸿远泽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4 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预计 2021 年度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3)。
本次创思电子接受关联人担保,创思电子及公司未提供反担保,且无担保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则的相关规定,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天贵街1号院2号楼5层503室
法定代表人:李志亮
注册资本:6,000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电子元器件、电气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空调设备及配件、制冷设备及配件;计算机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创思电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6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23,079.78 19,371.32
负债总额 14,872.47 12,660.03
银行贷款总额 3,500.00 4,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14,818.40 12,660.03
净资产 8,207.31 6,711.29
项目 2021年1-6月 2020年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2,289.76 34,867.61
净利润 484.47 255.59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范围: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4、担保期限: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 48,000.00 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8.55%,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人民币 7,686.98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97%。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1 日
[2021-10-09] (603267)鸿远电子:鸿远电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59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A 股股份335,0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4%,回购成交最高价为 115.00 元/股,最低价为 112.82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25.50 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0 元/股,回购期限为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即自 2021 年 6
月 10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9 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6 月 18 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1-039)。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
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1 年 9 月,公司未回购股份。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335,066 股,占公司总股本 232,404,000 股的比例为 0.14%,回
购成交最高价为 115.00 元/股,最低价为 112.82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25.50 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股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9 日
[2021-09-10] (603267)鸿远电子:鸿远电子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58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股份总数由 23,147.60 万股变更为 23,240.4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3,147.6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23,240.40 万元,并对《公司章程》的注册资本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
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2)。2021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
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备案等工作,并取得了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公司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3,147.6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23,240.40 万元,其他工商登记信息不变。具体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8022402680
名称: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 1 号院 5 号楼 3 层 3-2(园区)
法定代表人:郑红
注册资本:23240.4 万元
成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06 日
营业期限:2001 年 12 月 06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生产;生产电子专用材料、电子电路、电力电子元器件(限在外阜从事生产活动);销售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电子专用材料、电子电路、电力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电子材料检测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0 日
[2021-09-08] (603267)鸿远电子:鸿远电子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56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
基地天贵街 1 号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3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2,048,27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2.5913
份总数的比例(%)
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32,068,934 股,即总股本 232,404,000 股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回购的股份数 335,066 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红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出席人员、人数及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其中,独立董事张德胜、卢闯、林海权以通
讯方式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邢杰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全部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122,039,975 99.9931 8,300 0.0069 0 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科、刘亦鸣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8 日
[2021-09-08] (603267)鸿远电子:鸿远电子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57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2021 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
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3 日(星期四)15:00
至 17:00。
届时公司的董事长郑红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邢杰女士和董事、财务总监李永强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8 日
[2021-09-02] (603267)鸿远电子:鸿远电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55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A 股股份335,0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4%,回购成交最高价为 115.00 元/股,最低价为 112.82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25.50 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0 元/股,回购期限为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即自 2021 年 6
月 10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9 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6 月 18 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1-039)。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
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1 年 8 月,公司未回购股份。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335,066 股,占公司总股本 232,404,000 股的比例为 0.14%,回
购成交最高价为 115.00 元/股,最低价为 112.82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25.50 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股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 日
[2021-08-20] (603267)鸿远电子:鸿远电子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53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9 月 7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 1 号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7 日
至 2021 年 9 月 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
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
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
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
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267 鸿远电子 2021/9/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3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16:00
以后将不再办理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登记)
(二) 登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
1 号,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
(三) 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者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 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复
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原件;
5、以上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请提供联系人及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在邮件或传真上注明“鸿远电子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 1 号
联系人:张成、张北童
联系电话:010-52270567、010-52270500-623
传真:010-52270569
电子邮件:603267@yldz.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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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9 月 7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8-20] (603267)鸿远电子:鸿远电子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50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及相关参会人
员发出。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
产业基地天贵街 1 号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天畏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审核,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
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
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3)截至监事会决议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未发现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其摘要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1)。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2021-08-20] (603267)鸿远电子:鸿远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49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及相关人员发
出。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 1 号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红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其摘要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1)。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已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合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92.80 万股,因此公司股份总数由 23,147.60 万股变更
为 23,240.40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3,147.6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23,240.40
万元。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2)。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部分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21 年 9 月 7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在北京市大兴区
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 1 号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1-053)。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2021-08-20] (603267)鸿远电子: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96元
每股净资产: 12.579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3%
营业总收入: 12.5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54亿元
[2021-08-12] (603267)鸿远电子:鸿远电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48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思电子”)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363.02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创思电子的业务发展,根据其经营业务实际需要,创思电子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地安门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其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红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配偶耿燕枫女士同意郑红先生对本次保证合同项下的债务共同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该担保不收取公司及创思电子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提供反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子公司 2021 年度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2021 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创思电子、北京元陆鸿远电子
技术有限公司及北京鸿远泽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预计 2021 年度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3)。
本次创思电子接受关联人担保,公司及创思电子未提供反担保,且无担保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则的相关规定,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天贵街1号院2号楼5层503室
法定代表人:李志亮
注册资本:6,000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电子元器件、电气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空调设备及配件、制冷设备及配件;计算机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创思电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3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19,591.85 19,371.32
负债总额 12,663.86 12,660.03
银行贷款总额 3,500.00 4,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12,533.09 12,660.03
净资产 6,927.99 6,711.29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805.91 34,867.61
净利润 226.36 255.59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四)保证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 49,500.00 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9.13%,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人民币 6,363.02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46%。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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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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