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股份603266≈≈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2.01.20)
────────────────────────────────────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3日
2)01月20日(603266)天龙股份: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
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19891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元 ;股权登记日:2021-
05-28;除权除息日:2021-05-31;红利发放日:2021-05-31;
●21-09-30 净利润:7693.04万 同比增:13.58% 营业收入:8.43亿 同比增:26.22%
────────┬────┬────┬────┬────┬───────
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3900│ 0.2800│ 0.1500│ 0.4700│ 0.3400
每股净资产 │ 5.7408│ 5.3641│ 5.3088│ 5.1555│ 4.8958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3099│ 1.3074│ 1.3030│ 1.2983│ 1.2918
每股未分配利润 │ 2.7859│ 2.6723│ 2.6454│ 2.4984│ 2.395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7.1400│ 5.1700│ 2.8000│ 9.5900│ 7.1900
────────┼────┼────┼────┼────┼───────
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3868│ 0.2732│ 0.1464│ 0.4664│ 0.3405
每股净资产 │ 5.7408│ 5.3641│ 5.3088│ 5.1569│ 4.8972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3099│ 1.3074│ 1.3030│ 1.2986│ 1.2921
每股未分配利润 │ 2.7859│ 2.6723│ 2.6454│ 2.4990│ 2.3964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6.7370│ 5.0937│ 2.7577│ 9.0440│ 6.9534
────────┴────┴─┬──┴────┴───┬┴───────
A 股简称:天龙股份 代码:603266 │总股本(万):19891.06 │法人:胡建立
上市日期:2017-01-10 发行价:14.63│A 股 (万):19771.38 │总经理:沈朝晖
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119.67│行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电话:0574-58999899 董秘:虞建锋│主营范围:各类精密模具开发和制造以及精密
│塑料零件的生产和销售
───────────────┴────────────────────
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
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
2021年 │ --│ 0.3900│ 0.2800│ 0.1500
─────────┼─────┼─────┼─────┼────────
2020年 │ 0.4700│ 0.3400│ 0.2000│ 0.0800
─────────┼─────┼─────┼─────┼────────
2019年 │ 0.3300│ 0.2500│ 0.1400│ 0.0600
─────────┼─────┼─────┼─────┼────────
2018年 │ 0.3400│ 0.2800│ 0.1800│ 0.1500
─────────┼─────┼─────┼─────┼────────
2017年 │ 0.8000│ 0.6600│ 0.4800│ 0.4800
─────────┴─────┴─────┴─────┴────────
[2022-01-20](603266)天龙股份: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2,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单位结构性存款 220192
委托理财期限:90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的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投 资理财,提升资金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类 金额 预计年 预计收益 产品期 收益类 是否构
名称 型 产品名称 (万元) 化收益 金额 限 型 成关联
率 (万元) 交易
宁波银行股 银行理 单位结构性存款 2,000 1.00%- / 90 天 保本浮 否
份有限公司 财产品 220192 3.30% 动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公司经营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将资 金安全性放在首位,谨慎决策,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2、公司经营管理层将跟踪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 单位结构性存款 220192
期限 90 天
起息日 2022 年 1 月 21 日
到期日 2022 年 4 月 21 日
收益兑付日 2022 年 4 月 25 日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型
预期年化收益率 1.00%-3.30%
产品存续期间 即收益计算期限,从起息日开始计算到实际到期日
(包括起息日,不包括实际到期日)。
收益兑付货币 人民币
收益支付方式 到期支付
提前终止 遵从双方约定
结构性存款收益计算公 结构性存款收益=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实际天数
式 ÷365 天
①本金支付:产品到期日,宁波银行向投资者归还
本金及结构性存款收益 100%本金,并在到期日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②
兑付 收益支付:结构性存款收益兑付日,宁波银行向投
资者支付结构性存款收益,并在到期日后 2 个工作
日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结构性存款是指商业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
上获得相应的收益。最终实现的收益由保底收益和期权浮动收益构成,期权费来源于存款本金及其运作收益。如果投资方向正确,客户将获得高/中收益;如果方向失误,客户将获得低收益,对于本金不造成影响。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的为低风险、流动性较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基金、资管、信托等。为了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性,严控风险,公司有关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等业务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证券公司等相关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内审部门将持续监督公司该部分自有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上述受托方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59,317,240.85 1,562,895,231.32
负债总额 333,554,834.62 420,991,471.83
净资产 1,025,762,406.23 1,141,903,759.49
项目 2020年1月-12月 2021年1月-9月(未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33,807,502.66 90,316,831.33
净额
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6.94%,货币资金余额为18,053.74万元。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金额为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1.08%,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75%,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比例为1.28%。公司运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及日常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
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发售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基金、银行理财等品种,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龙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1)。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方正证券收益凭
1 证“金添利” 10,000 10,000 0
C749号 410.51
方正证券收益凭
2 证“金添利” 5,000 5,000 0
C959号
3 财通证券财慧通 800 800 4.28 0
446号收益凭证
4 财通证券财慧通 1,900 1,900 15.46 0
447号收益凭证
招商银行点金系
5 列看涨三层区间 3,000 3,000 22.74 0
91天结构性存款
6 2021年单位结构 7,500 7,500 40.73 0
性存款210352
7 国泰君安证券睿 4,000 4,000 19.07 0
博系列尧睿21012
号收益凭证
8 单位结构性存款 4,000 4,000 33.16 0
210705
方正证券收益凭
9 证“金添利” 5,000 0 - 5,000
D130号
10 挂钩Shibor利率 1,000 1,000 7.24 0
人民币存款
方正证券收益凭
11 证“金添利” 3,000 0 0 3,000
[2022-01-19](603266)天龙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所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3,8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98,910,550 股变更为 198,886,750 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若债权人在上述期限内无异议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申报时间:2022 年 1 月 19 日起 45 天内
2、 联系方式 :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杭州湾新区八塘路 116 号
邮编:315336
电话:0574-58999899
传真:0574-58999800-1088
邮箱:info@ptianlong.com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19](603266)天龙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胡建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和《2020 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同意调整第一期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4.84 元/股;调整后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5.30 元/股。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沈朝晖先生、刘宝升先生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激励对象张永亮、刘龙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23,8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上述事项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
事宜。上述事项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19](603266)天龙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滨田修一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上述事项进行调整。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张永亮、刘龙已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23,800 股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公
司董事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上述事项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19](603266)天龙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股份”或“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鉴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张永亮、刘龙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8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98,910,550股减少至198,886,75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9,891.055万元变更为19,888.675万元。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上述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891.055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888.675万元。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9,891.055 万股,均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 19,888.675 万股,均为普
普通股。 通股。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 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因此,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有关手续。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9日
[2022-01-19](603266)天龙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张永亮、刘龙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上述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3,8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9 年 1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9 年 1 月 24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计划向 99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56.9 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7.11 元,预留 60 万股。
2、2019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授予对象调整为 72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56.9 万股调整为
188.76 万股,并确定以 2019 年 3 月 4 日为授予日,向 72 名授予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
3、2019 年 3 月 1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完成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公司的股份总数由本次授予前的 140,000,000 股增加至 141,887,600 股。
4、2019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19
年 11 月 28 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日,向 19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 43.22 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 5.47 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5、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完成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公司的股份总数由本次授予前的 198,642,640 股增加至 199,074,840 股。
6、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实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09,9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并已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完成上述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公司总股本由 199,074,840 股减少
至 198,964,940 股;同意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5.01 元/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数量为 264.264 万股;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69 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 764,022 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上述
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上市流通。
7、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将在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
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截至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12 个月已届满,公司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8、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4.94 元/股,调整后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意见。
9、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
表了同意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上市流通。
10、2022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4.84 元/股,调整后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5.30 元/股;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3,8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原因、数量及价格
鉴于激励对象张永亮、刘龙已离职,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二人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董事会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3,8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由 4.94 元/股调整为 4.84 元/股,预留部分授予的回购价格由5.40 元/股调整为 5.30 元/股。
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回购款项 118,412 元,全部来自于公司自
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98,910,550 股变更为 198,886,750 股,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证券类别 变更前数量 变更数量 变更后数量
无限售流通股 197,713,834 0 197,713,834
限售流通股 1,196,716 -23,800 1,172,916
合计 198,910,550 -23,800 198,886,750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激励对象张永亮、刘龙已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23,8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张永亮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价格为 4.84 元/股,预留部分授予的刘龙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价格为 5.30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基于上述判断,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张永亮、刘龙已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23,800 股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七、律师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本次回购注销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相关法定程序以及股份注销登记等程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事由、股份数量和回购价格均符合《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19](603266)天龙股份: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1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9 年 1 月 24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计划向 99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56.9 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7.11 元,预留 60 万股。
2、2019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授予对象调整为 72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56.9 万股调整为
188.76 万股,并确定以 2019 年 3 月 4 日为授予日,向 72 名授予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
3、2019 年 3 月 1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完成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公司的股份总数由本次授予前的 140,000,000 股增加至 141,887,600 股。
4、2019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19
年 11 月 28 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日,向 19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 43.22 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 5.47 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5、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完成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公司的股份总数由本次授予前的 198,642,640 股增加至 199,074,840 股。
6、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实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09,9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并已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完成上述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公司总股本由 199,074,840 股减少
至 198,964,940 股;同意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5.01 元/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数量为 264.264 万股;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69 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 764,022 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上述
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上市流通。
7、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将在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
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截至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12 个月已届满,公司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8、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4.94 元/股,调整后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5.4 元/股;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4,39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
表了同意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上市流通。
10、2022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4.84 元/股,调整后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5.30 元/股;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3,8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项说明
公司目前正在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为《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包括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完成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
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
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前述调整方法,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如下:
1、公司第一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4.94 元/股调整为 4.84 元/股(P=4.94-0.1=4.84);
2、公司第一期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5.40 元/股调整为 5.30 元/股(P=5.40-0.1=5.30)。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回购的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因此,我们认为此项调整符合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上述事项进行调整。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1-12-31](603266)天龙股份:关于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901 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认购嘉兴颀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份额 (以下简称“嘉兴颀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二、投资进展情况
(一)近日,嘉兴颀杰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相关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嘉兴颀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7E0BQ24E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江金乾)
成立日期:2021 年 11 月 25 日
合伙期限:2021 年 11 月 25 日至 2031 年 11 月 24 日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1 号楼
174 室-83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嘉兴颀杰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备案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嘉兴颀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备案编码:STM385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11](603266)天龙股份: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1,500 万元、人民币 3,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国泰君安证券睿博系列尧睿 21070 号收益凭证、兴业
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88 天、120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的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投 资理财,提升资金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类 金额 预计年 预计收益 产品期 收益类 是否构
名称 型 产品名称 (万元) 化收益 金额 限 型 成关联
率 (万元) 交易
国泰君安证 券商理 国泰君安证券睿博系 3.0%或 本金保
券股份有限 财产品 列尧睿 21070 号收益 1,500 3.2% / 88 天 障型 否
公司 凭证
兴业银行股 银行理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 1.5%或 保本浮
份有限公司 财产品 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3,000 3.23%或 / 120 天 动收益 否
3.43% 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公司经营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将资金安全性放在首位,谨慎决策,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2、公司经营管理层将跟踪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国泰君安证券睿博系列尧睿 21070 号收益凭证
产品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睿博系列尧睿 21070 号收益凭证
产品类型 本金保障型
产品认购模式 一对一
挂钩标的及方向 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 9999,看涨
发行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期限 88 天,起息日(含)至到期日(不含)的自然天数
缴款日 2021 年 12 月 09 日
起息日 2021 年 12 月 10 日
期初观察日 2021 年 12 月 10 日;如遇到期初观察日为法定节假
日或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期末观察日 2022 年 03 月 08 日;如遇到期末观察日为法定节假
日或非交易日,则回溯至其前的第一个交易日
到期日 2022 年 03 月 08 日
到期兑付日 2022 年 03 月 09 日;如遇到兑付日为法定节假日或
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一个交易日
期初价格 挂钩标的在期初观察日的加权平均价。
执行价格 1:期初价格×115%,按四舍五入精确到 2
执行价格 位小数;执行价格 2:期初价格×135%,按四舍五入
精确到 2 位小数;
期末价格 挂钩标的在期末观察日的加权平均价。
(1) 若期末价格≤执行价格 1,则投资者到期年化
收益率=3%
(2) 若执行价格 1<期末价格<执行价格 2,则投资
到期年化收益率 者到期年化收益率=3%+1%×(X-115%),其中 X 为
期末价格/期初价格;
(3) 若期末价格≥执行价格 2,则投资者到期年化
收益率=3.2%
认购金额×到期年化收益率×产品期限÷年度计算
到期投资收益计算方式 天数,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四舍
五入
2、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存款名称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存款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存款期 120 天(自起息日(含)至到期日(不含),受限于提
前终止日)
认购期 2021 年 12 月 10 日
起息日(成立日) 2021 年 12 月 13 日
到期日 2022 年 4 月 12 日
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下午基准价。
(上海金基准价是指,市场参与者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平
观察标的(挂钩标的) 台上,按照以价询量、数量撮合的集中交易方式,在达
到市场量价相对平衡后,最终形成的人民币基准价,具
体信息详见 www.sge.com.cn.
观察日 2022 年 4 月 7 日
产品收益 产品收益=本金金额*(固定收益率+浮动收益率)*产品
存续天数/365
固定收益 固定收益=本金金额*固定收益率*产品存续天数/365
其中固定收益率=1.5%/年
浮定收益=本金金额*浮定收益率*产品存续天数/365
若观察日价格大于等于(参考价格*100.50%),则浮动
浮动收益 收益率=1.73%/年;若观察日价格小于(参考价格
*100.50%)且大于等于(参考价格*55%),则浮动收益
率=1.93%/年; 若观察日价格小于(参考价格*55%),
则浮动收益率为零。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国泰君安证券睿博系列尧睿 21070 号收益凭证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发行人营运资金,主要投向公司 FICC 业务,提升发行人多元化业务收入水平。
2、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结构性存款是指商业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品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本次是通过挂钩观察日的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价看涨,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更高收益,最终实现的收益由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构成。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的为低风险、流动性较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基金、资管、信托等。为了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性,严控风险,公司有关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等业务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证券公司等相关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内审部门将持续监督公司该部分自有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为已上市金融机构,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上述受托方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59,317,240.85 1,562,895,231.32
负债总额 333,554,834.62 420,991,471.83
净资产 1,025,762,406.23 1,141,903,759.49
项目 2020年1月-12月 2021年1月-9月(未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33,807,502.66 90,316,831.33
净额
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6.94%,货币资金余额为18,053.74万
元。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
[2021-12-04](603266)天龙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12月3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胡建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12-23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达到7%的前五只证券
涨幅偏离值:9.47 成交量:511.81万股 成交金额:6878.01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195.76 |--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第二分公司 |734.87 |-- |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433.88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75.31 |--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肇嘉浜路证券营|264.96 |-- |
|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寺山路证券营业|-- |137.00 |
|部 |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路证券营业|-- |133.22 |
|部 | |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花园石桥路证券|-- |132.74 |
|营业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锦华街证券营业|-- |127.54 |
|部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六一中路证券营|-- |91.60 |
|业部 | |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