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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9] (603168)莎普爱思:莎普爱思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 2022-013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江建斌先生的辞职报告。江建斌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江建斌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江建斌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江建斌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9 日
[2022-02-07] (603168)莎普爱思:莎普爱思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 2022-012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莎普爱思”)大股东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海景兴”)持有莎普爱思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1,452,390 股,
占莎普爱思总股本 322,592,499 股的 6.6500%。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上海景兴出于自身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及对
外投资的资金需要,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后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2 年 3 月 1 日至 2022 年 8 月 27 日,将根据市场情况,做出适当减持安排;
拟通过上交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减持数量不超过 645 万股,即
不超过莎普爱思总股本的 2%,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
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
行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上海景兴 5%以上非第 IPO 前取得:21,440,040 股
一大股东 21,452,390 6.6500%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2,350 股
注:上述持股数量均包括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上海景兴 2020/12/19~ 8.60-8.61
40,000 0.0124% 2020-11-28
2021/6/16
上海景兴 2021/7/10~ 10.13-10.21
280,000 0.0868% 2021-6-18
2022/1/5
上述减持股份计划、减持股份进展以及减持股份结果等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90,2021-012、040、041、058,2022-001)。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拟减持股份来源 拟减持原因
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格区间
莎普爱思IPO前取
得的股份以及发 出于自身战略发
竞 价 交 易 减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2/3/1 ~ 行上市后以利润 展规划的需要及
上海景兴 持,不超过: 按市场价格
6450000 股 2% 2022/8/27 分配及资本公积 对外投资的资金
6450000 股 金转增股本方式 需要
取得的股份
上海景兴将根据市场情况,做出适当减持安排;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关于首发股份限售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即 2014 年 7 月 2 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即上海景兴)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即莎普爱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
2、关于首发相关减持承诺:作为莎普爱思股东,上海景兴就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的减持意向及减持方式承诺如下:上海景兴将基于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上海景兴若于承诺的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在股票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的情况下,上海景兴将减持所持公司股票,且至多减持所持公司全部股票;上海景兴减持公司股票时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承诺中所指的发行价将相应调整。上海景兴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上海景兴同意将减持股票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上海景兴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3、关于证监会公告【2015】18 号文件相关减持规定:从 2015 年 7 月 8 日起
6 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4、关于上海景兴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莎普爱思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安排:截至《莎普爱思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景兴)》签署之日(即
2016 年 12 月 17 日),在未来 12 个月内,上海景兴拟继续减持其在莎普爱思拥
有权益的股份,含 2016 年 9 月 3 日减持计划未完成部分(即 800 万股),至多减
持 1,000 万股,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如果未来发生权益变动事项,上海景兴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承诺的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上海景兴 2017 年 11 月 24 日因误操作通过二级市场买入 9,500 股(占莎
普爱思当时总股本的 0.0038%)。上海景兴为自觉遵守《证券法》第 47 条的有关
规定,决定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终止 2017 年 8 月 26 日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
并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终止之日后六个月内亦不增持公司股票。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69、070)。
6、关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的《关于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为
促进证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本着对社会公众股东
负责的态度,上海景兴承诺自 2017 年 12 月 20 日至 2018 年 6 月 19 日不减持所
持公司股份。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81)。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海景兴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减持承诺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在减持期间内,上海景兴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
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
确定性。本次减持系上海景兴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相关规定;相关股东将严格
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及相关股东将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7 日
[2022-01-28] (603168)莎普爱思:莎普爱思2021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 2022-011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
算,公司预计 2021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00 万元至 4,500
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00万元至 4,500 万元。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600 万元到 3,900 万
元。
3.公司本期业绩预告情况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936.93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227.28 万元。
(二)每股收益:-0.56 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2021 年,公司实现扭亏为盈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将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医院”)2021 年度全年财务数据纳入了公司合并报表。
(一)药品生产及销售板块
2021 年,由于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逐渐减弱及公司推进营销改革,公司滴眼液、头孢等产品营业收入增加。
2021 年,为加快产品线布局,公司加大了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大幅增加。
(二)医疗服务板块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完成对泰州医院并购,并将泰州医院 2021 年全年财务
数据纳入了合并报表。2021 年,泰州医院经营稳定。报告期内,泰州医院贡献了主要利润。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6] (603168)莎普爱思:莎普爱思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 2022-010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进展
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交易方式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强身药业(吉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身药业”,曾用名“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推进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挂牌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推进强身药业股权转让挂牌事宜,调整挂牌条件后重新挂牌,具体挂牌方案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待受让方确定后,公司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交易对象、价格及相应产权交易合同条款并进一步提交给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受让方签订相应产权交易合同。公司于挂牌期内征集到吉林省岳氏天博医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岳氏医药”)一个意向受让方,摘牌价格为 8,200.00 万元。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手方、交易价格及相应产权交易合同主要条款,同意公司按照摘牌价格 8,200.00 万元与岳氏医药
签署《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与岳氏医药签署了《上海市产
权交易合同》。
二、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强身药业股权变更登记以岳氏医药支付首期股权转让价款及强身药业偿还完毕其对公司债务为前提。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岳氏医药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转入的本次股权转让首期价款 4,182 万元,且强身药业
已偿还完毕其对公司债务 8,806.43 万元。2022 年 1 月 25 日,强身药业完成了 100%股
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由东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新《营业执照》。岳氏医药将根据《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于强身药业股权转让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剩余股权款 4,018 万元、逾期支付首期股权转让价款及逾期向强身药业提供借款的违约金 1,038.55 万元。
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强身药业股权,强身药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核算。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18] (603168)莎普爱思:莎普爱思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 2022-009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 2021 年 10 月 15 日(减持计划披露日),浙
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莎普爱思”)董事胡正国
先生持有莎普爱思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680,000 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
322,592,499 股的 3.3107%。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胡正国先生在 2021 年 10 月 15 日减持股
份计划的减持区间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即自 2021 年 11 月 8 日
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期间,胡正国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莎普爱思股份
1,335,000 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 322,592,499 股的 0.4138%,占计划减持股份
数量上限的 50%,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 2022 年 1 月 17 日,胡正国先生持有莎普爱思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345,000 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 322,592,499 股的 2.8968%。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胡正国 董事、监事、高 10,680,000 3.3107% IPO 前取得:10,680,000 股
级管理人员
注:上述持股数量均包括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减持 减持总金额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区间(元/
(股) 方式 (元) 量(股) 比例
股)
2021/11/8 集中
9.36 -
胡正国 1,335,000 0.4138% ~ 竞价 14,113,218.00 9,345,000 2.8968%
11.28
2022/1/14 交易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胡正国先生出于个人资金需求,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后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1 年 11 月 8 日至 2022 年 5 月 6 日,将根据市场情况,做出适当
减持安排;拟通过上交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减持数量不超过 267 万
股,即不超过莎普爱思总股本的 0.8277%,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
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
进行调整。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莎普爱思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1-059)。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胡正国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正国先生本次减持股份
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在减持期间内,胡正国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系胡正国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实施减持计划期间,胡正国先生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
减持,胡正国先生及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2] (603168)莎普爱思:莎普爱思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 2022-007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到期赎回理财产品情况: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以下简
称“兴业银行”)兴银理财金雪球聚利 2021 年第三期净值型理财产品,
本金为 5,000 万元,到期收益为 66.15 万元。
赎回无固定期限的理财产品情况: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民生银行”)民生天天增利对公款理财产品,本金为 5,000 万元。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占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8.28%)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投资低风险、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和券商理财产品,自2021年4月16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相关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0、022)。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2021年9月13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购买了民生银行15,000万元理财产品及兴业银行5,000万元理财产品。相关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9日、2021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5、2021-056)。公司已赎回民生银行10,000万元理财产品,相关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日、2021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4、2021-057)。截止本公告日,理财产品已全部赎回,本次赎回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
认购金额 本次赎回金 到期收益 实际年化
方名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万元) 额(万元) (万元) 收益率
称
民生 银行理财 民生天天增利对公 非保本浮
15,000 无固定期限 5,000 444.63 /
银行 产品 款理财产品[注] 动收益型
兴银理财金雪球聚
兴业 银行理财 非保本浮
利 2021 年第三期净 5,000 119 天 5,000 66.15 4.00%
银行 产品 动收益型
值型理财产品
注:公司部分赎回本理财产品份额时,银行在确认赎回份额成功后即向公司支付赎回份
额所对应的理财金额,剩余理财产品份额将自动续作投资。截至本公告日,民生天天增利对
公款理财产品已全部赎回,到期收益为认购金额 15,000 万元的全部收益。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尚未收回本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35,000 35,000 860.63 0,000
合计 35,000 35,000 860.63 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35,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26.80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4.80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50,000
总理财额度 50,000
注:“实际收益”为最近 12 个月累计收到的委托理财收益,且未扣除增值税等。“最近
12 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数值为绝对值。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 3.50
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本金)为 0 元人民币(含本次);
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使用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和券商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2022-01-12] (603168)莎普爱思:莎普爱思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 2022-008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连续 2 个交易日
内(2022 年 1 月 10 日、1 月 11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核实,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2 个交易日内(2022 年 1 月 10 日、1 月 11 日)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函询证,核实相关情况如下:
1、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
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3、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4、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请以上述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2022-01-11] (603168)莎普爱思:莎普爱思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 2022-003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1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 1588 号浙江莎普
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董事会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35,096,20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1.878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鄢标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7 人,其中独立董事傅元略先生、葛盛芳先生以视
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董事汪为民先生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汪燕女士、蔡立先生因事未能出席本次
会议;
3、董事会秘书温玄先生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林秀松先生、副总
经理吴建伟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黄明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35,096,203 41.8783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关于补选黄明雄先生
1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9,9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说明:上表为剔除公司董监高的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 1 个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沈诚敏、朱意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2-01-11] (603168)莎普爱思:莎普爱思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 2022-006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披露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3),由于工作疏忽,部分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黄明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35,096,203 41.8783 0 0.0000 0 0.0000
更正后: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黄明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35,096,20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除以上更正的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上述更正,属于根据议案实际审议结果对相关公告中录入数据错误的调整,不影响议案审议通过的表决结果。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2-01-11] (603168)莎普爱思:莎普爱思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 2022-005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温玄先生的辞职报告。温玄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温玄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温玄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温玄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黄明雄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黄明雄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期满之日止。
黄明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鉴于黄明雄先生暂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将以公司董事身份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黄明雄先生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待黄明雄先生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后,聘任正式生效。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3-85021168
传真:0573-85076188
邮箱:spasdm@zjspas.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董事会秘书简历如下:
黄明雄先生,1993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主管、行政主任。现任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办主任。
[2022-01-11] (603168)莎普爱思:莎普爱思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 2022-004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1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鄢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董监高均知悉本次会议相关情况。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经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选产生了非独立董事黄明雄先生。黄明雄先生与非独立董事鄢标先生、林秀松先生、胡正国先生、吴建国先生、汪为民先生及独立董事傅元略先生、徐国彤先生、葛盛芳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豁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并于2022年1月10日下午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改选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鉴于温玄先生因个人原因已不再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选黄明雄先生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同意补选黄明雄先生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期满之日止,其他委员会成员不变。补选后的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安排如下:
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鄢标
委员:林秀松、黄明雄、徐国彤(独立董事)、葛盛芳(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傅元略(独立董事)
委员:徐国彤(独立董事)、黄明雄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黄明雄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讨论决定,同意聘任黄明雄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期满之日止。
鉴于黄明雄先生暂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将以公司董事身份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黄明雄先生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待黄明雄先生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后,聘任正式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莎普爱思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5)。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2-01-08] (603168)莎普爱思:莎普爱思关于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头孢克肟颗粒《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物的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头孢克肟颗粒
剂型:颗粒剂
规格:50mg(按C16H15N5O7S2计)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0636
上市许可持有人: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和《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的规定,经审查,本品视同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二、药物的其他情况
头孢克肟为口服第三代头孢菌素,抗菌谱广,本品适用于对头孢克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及流感嗜血杆菌等引起的下列细菌感染性疾病:急性支气管炎、肺炎、慢性呼吸系统感染疾病的继发感染、膀胱炎、肾盂肾炎、淋球菌性尿道炎、胆囊炎、胆管炎、中耳炎、副鼻窦炎、猩红热。
头孢克肟颗粒属于乙类国家医保目录产品。根据米内网数据显示,头孢克肟口服制剂2020年在国内的销售额为273,198万元。
该项目于2017年1月立项,于2020年4月获得补充申请受理,目前获得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截至目前,该项目累计研发投入约1,097.95万元人民币。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目前,公司为国内第六家通过头孢克肟颗粒一致性评价的企业。公司头孢克肟颗粒视同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有利于提升该产品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扩大产品的市场销售,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风险提示
公司高度重视医药研发工作,并严格控制药品研发、制造及销售等各环节的质量及安全。但产品未来销售情况可能会受市场环境变化等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2022-01-06] (603168)莎普爱思:莎普爱思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 2021 年 6 月 18 日(减持计划披露日),浙江
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莎普爱思”)大股东上
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景兴”)持有莎普爱思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21,732,390 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 322,592,499 股的 6.7368%。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上海景兴出于自身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及对
外投资的资金需要,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后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1 年 7 月 10 日至 2022 年 1 月 5 日,将根据市场情况,做出适当减持安排;
拟通过上交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减持数量不超过 645 万股,即
不超过莎普爱思总股本的 2%,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
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
行调整。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上海景兴 2021 年 6 月 18 日减持股份计
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已届满,即自 2021 年 7 月 10 日至 2022 年 1 月 5 日期间,
上海景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莎普爱思股份 280,000 股,占莎普爱思
总股本 322,592,499 股的 0.0868%,占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上限的 4.3411%,本
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截至 2022 年 1 月 5 日,上海景兴持有莎普爱思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1,452,390
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 322,592,499 股的 6.6500%。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上海景兴 5%以上非第 IPO 前取得:21,720,040 股
一大股东 21,732,390 6.7368%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2,350 股
注:上述持股数量均包括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减持
价格 减持
股东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 减持总金额 当前持股数量 当前持股
减持期间 区间 完成
名称 (股) 例 方式 (元) (股) 比例
(元/ 情况
股)
上海 280,000 0.0868% 2021/7/10~ 集中 10.13 2,845,700.00 已完 21,452,390 6.6500%
景兴 2022/1/5 竞价 - 成
交易 10.21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根据上海景兴的相关通知,公司先后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2021 年 10 月 9
日披露了《莎普爱思持股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1-090)、《莎普爱思持股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1-012)。
上海景兴 2021 年 6 月 18 日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已届满,即自 2021
年 7 月 10 日至 2022 年 1 月 5 日期间,于 2021 年 9 月 3 日,上海景兴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莎普爱思股份 280,000 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 322,592,499
股的 0.0868%,占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上限的 4.3411%,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上海景兴本次减持系减持计划披露后的相关减持;在实施减持计划期间,上
海景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1/6
[2021-12-31] (603168)莎普爱思:莎普爱思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 2021-072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71)等。
为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信息,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10 日 10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 1588 号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董事会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10 日至 2022 年 1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补选黄明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 √
1 独立董事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请详见 2021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在指定披露媒
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以及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168 莎普爱思 2022/1/4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5 日(9:00-11:30,13:00-16: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 1588 号浙江莎普爱思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董秘办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请出席会议者最晚不迟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上午 10:00 至会议召开地点
报到。
3、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温玄 李悦
联系地址: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 1588 号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董秘办
邮政编码:314200
联系电话:(0573)85021168 传真:(0573)85076188
邮箱地址:spasdm@zjspas.com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
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补选黄明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1 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2-25] (603168)莎普爱思:莎普爱思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 2021-070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辞职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温玄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温玄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温玄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温玄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职,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温玄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董事补选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经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养和实业有限公司推荐,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黄明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介附后),该候选人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提名人及候选人均已确认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
独立董事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莎普爱思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有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如下:
黄明雄先生,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主管、行政主任。现任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
[2021-12-25] (603168)莎普爱思:莎普爱思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 2021-069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021年12月2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鄢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温玄先生因个人原因已不再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董监高均知悉本次会议相关情况。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温玄先生因个人原因已不再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上海养和实业有限公司提名的黄明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期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莎普爱思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1月10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在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公司五楼董事会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2-25] (603168)莎普爱思:莎普爱思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 2021-071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10 日 10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 1588 号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董事会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10 日 至 2022 年 1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补选黄明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
立董事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请详见 2021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及公司后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
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168 莎普爱思 2022/1/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
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5 日(9:00-11:30,13:00-16: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 1588 号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董秘办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请出席会议者最晚不迟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上午 10:00 至会议召开地点
报到。
3、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温玄 李悦
联系地址: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 1588 号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董秘办
邮政编码:314200
联系电话:(0573)85021168 传真:(0573)85076188
邮箱地址:spasdm@zjspas.com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
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补选黄明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
1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2-16] (603168)莎普爱思:莎普爱思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 2021-068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 1588 号浙江莎普
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董事会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8,108,25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27.3126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鄢标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其中独立董事傅元略先生、徐国彤先生、葛
盛芳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董事汪为民先生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汪燕女士、蔡立先生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
议;
3、董事会秘书温玄先生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林秀松先生、副总
经理徐洪胜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87,468,794 99.2742 639,461 0.7258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87,468,794 99.2742 639,461 0.7258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关于公司 2020 年
1 非公开发行股票决 2,763,900 81.2109 639,461 18.7891 0 0.0000
议有效期延期的议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延长授权董事会办
2 理 2020 年非公开 2,763,900 81.2109 639,461 18.7891 0 0.0000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有效期的议案
说明:上表为剔除公司董监高的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 2 个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
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全
部议案需关联股东上海养和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谊和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同
辉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上海养和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谊
和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同辉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沈诚敏、朱意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6 日
[2021-12-08] (603168)莎普爱思:莎普爱思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 2021-067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莎普爱思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66)等。
为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信息,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15 日 10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 1588 号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董事会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
1 延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
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临时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请
详见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以及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养和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谊和医疗管理有
限公司、上海同辉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168 莎普爱思 2021/12/10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
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9:00-11:30,13:00-16: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 1588 号浙江莎普爱思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董秘办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请出席会议者最晚不迟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上午 10:00 至会议召开地点
报到。
3、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温玄 李悦
联系地址: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 1588 号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董秘办
邮政编码:314200
联系电话:(0573)85021168 传真:(0573)85076188
邮箱地址:spasdm@zjspas.com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
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1 延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1-30] (603168)莎普爱思:莎普爱思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
603168 证券简称: 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 临 2021 066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 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1 年第 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
2021 年 12 月 15 日 10 点 00 分
召开地点:
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 1588 号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董事会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 15 9 25 9 30 11 30 13 00 15 00 ;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 15 15 00 。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A
A股股东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1
关于公司
关于公司2020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期的议案
√
√
2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2020年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0211年年1111月月29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请详见时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请详见20220211年年1111月月3030日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www..ssesse..comcom..cncn)上及公司后续)上及公司后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特别决议议案:11、、22
3、 对中小投资者对中小投资者单独单独计票的议案:计票的议案:11、、22
4、 涉及关联涉及关联股东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回避表决的议案:11、、2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养和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养和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谊和医疗管理有、上海谊和医疗管理有限公司限公司、、上海同辉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同辉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168
莎普爱思
2021/12/1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卡原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1)。)。
2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
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1)。)。
3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参会登记时间: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20211年年1212月月1313日(日(99::0000--1111::3030,,1313::0000--1616::30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1588号浙江莎普爱思药号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董秘办业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董秘办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
2、请出席会议者最晚不迟于、请出席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12021年年1212月月1515日上午日上午1010::0000至会议召开地点至会议召开地点报到。报到。
3
3、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联
联 系系 人:温玄人:温玄 李悦李悦
联系地址:浙江省平湖
联系地址:浙江省平湖市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1588号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号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董秘办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董秘办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314200314200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730573))8502116885021168 传真:(传真:(05730573))8507618885076188
邮箱地址:
邮箱地址:spasdmspasdm@@zjspaszjspas..comcom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20212021年年1111月月3030日日
附件
附件11: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1-30] (603168)莎普爱思:莎普爱思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 20 2 1 0 64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 届监事会第 五 次会议 (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
监事 会及全体 监事 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
五 次会议 (临
时会议) 经全体监事同意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以电 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
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
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
全体 监事 逐项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顺
利推进,现将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
日起十二个月。除延长 决议 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
详细
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 关于非公开
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 公告编号: 临 2021 065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表决情况: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鉴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即将
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 同意 提请股东大会将上述授权有效期延
长至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
长至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除延长授权有效期外,股东大会对董事会二个月。除延长授权有效期外,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授权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www.sse.com.cn)披露的《)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公告编号:临临20212021--06506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表决情况:同意票表决情况:同意票33票、反对票票、反对票00票、弃权票票、弃权票00票票))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2211年年1111月月3300日日
[2021-11-30] (603168)莎普爱思:莎普爱思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3168 证券简称: 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 临 20 21 0 65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 1 年 1 月 4 日召
开的 202 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
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 202 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 021 年 1 1 月 1 5 日出具了《关于核准浙江莎普
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 〕 3633 号),
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十二 个月内有效。
鉴于
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
公司于 2021 年 1 1 月 29 日召开第 五 届董事会第 五 次会议 (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
董事会 同意 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
满之日起十二个月 ,并 提请 公司 股东 大会将授权有效期延长至自前次决议有效期
届满之日起 十二 个月。除延长 决议和 授权有效期之外,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
他内容不变 。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
项发表了 表示 同意的 独立意见。
公司上述《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
议案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
21 年 1 1 月 30 日
[2021-11-30] (603168)莎普爱思:莎普爱思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 20 2 1 0 63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
届董事会第 五 次会议 (临时 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
时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以电子邮
件 、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鄢标先
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董监高均知悉本次会议相关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
全体 董事 逐项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顺
利推进,现将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
日起十二个月。除延长 决议 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第五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 会议 )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 关于非公开
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 公告编号: 临 2021 065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鉴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2020年非公开发行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相关事项的有效期即将即将到期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上述授权有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上述授权有效期效期延长至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延长至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除延长授权有效期外,股东大会对除延长授权有效期外,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站(www.sse.com.cn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司独立董事关于关于第五届董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www.sse.com.cn)披露的《)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公告编号:临临20212021--06506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表决情况:同意票表决情况:同意票99票、反对票票、反对票00票、弃权票票、弃权票00票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公司定于20212021年年1212月月1515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在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在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明路15881588号公司五楼董事会会议室召开号公司五楼董事会会议室召开2021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需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
(表决情况:同意票表决情况:同意票99票、反对票票、反对票00票、弃权票票、弃权票00票票))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
202211年年1111月月3030日日
[2021-11-20] (603168)莎普爱思:莎普爱思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 2021-062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33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4,191,522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你公司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0 日
[2021-11-09] (603168)莎普爱思:莎普爱思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 2021-061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1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9 日
[2021-10-30] (603168)莎普爱思: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1元
每股净资产: 4.160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6%
营业总收入: 4.7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614.70万元
[2021-10-20] (603168)莎普爱思:莎普爱思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 2021-060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
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864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5)。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就有关问题作出了书面说明和解释,现将上述书面说明和解释予以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能否最终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0 日
[2021-10-15] (603168)莎普爱思:莎普爱思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2021-059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 2021 年 10 月 14 日,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莎普爱思”)董事胡正国先生持有莎普爱思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 10,680,000 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 322,592,499 股的 3.3107%。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胡正国先生出于个人资金需求,自本减持
计划公告之后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1 年 11 月 8 日至 2022 年 5 月 6
日,将根据市场情况,做出适当减持安排;拟通过上交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减持数量不超过 267 万股,即不超过莎普爱思总股本的 0.8277%,减持
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
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董事、监事、高
胡正国 10,680,000 3.3107% IPO 前取得:10,680,000 股
级管理人员
注:上述持股数量均包括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事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2020/7/1~
胡正国 240,000 0.0744% 8.14-9.1 2020-06-06
2020/12/27
上述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等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65、105)。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拟减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份来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理价格 持原
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源
区间 因
竞价交易 莎普爱思 IPO 前
减持,不超 取得的股份以及 个 人
胡正国 不 超 过 : 不超过: 过 : 2021/11/8 ~ 按 市 场 发行上市后以利 资 金
2,670,000 股 0.8277% 2,670,000 2022/5/6 价格 润分配及资本公 需求
股 积金转增股本方
式取得的股份
胡正国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做出适当减持安排;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董事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关于首发股份限售承诺的主要内容有:在莎普爱思股票上市之日(即
2014 年 7 月 2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即胡正国)
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莎普爱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莎普爱思
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
持有莎普爱思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莎普爱思股份;
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
占本人所持有莎普爱思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2、 关于首发相关减持承诺的主要内容有:本人(即胡正国)就所持公司股
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的减持意向及减持方式承诺如下:本人将通过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若于承诺的持有公司股票的锁
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发行价;在公司股票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的情况下,本人将减持所持公司股票,减持数量不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数量范围,且第一年不超过锁定期届满时所持公司股票的 50%,第二年不超过锁定期届满时所持公司股票的 100%;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时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等将相应调整。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 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 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3、 关于证监会公告【2015】18 号文件相关减持规定:从 2015 年 7 月 8 日
起 6 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4、 关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的《关于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为
促进证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本着对社会公众股东
负责的态度,本人承诺自 2017 年 12 月 20 日至 2018 年 6 月 19 日不减持所持公
司股份。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81)。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胡正国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减持承诺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在减持期间内,胡正国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
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
不确定性。本次减持系胡正国先生根据个人资金需求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
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相关规定;相关股东将严格
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及相关股东将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2021-10-09] (603168)莎普爱思:莎普爱思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 2021-058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 2021 年 6 月 18 日(减持计划披露日),浙江
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莎普爱思”)大股东上海
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景兴”)持有莎普爱思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21,732,390 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 322,592,499 股的 6.7368%。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上海景兴 2021 年 6 月 18 日减持股份计划的
减持时间过半,即自 2021 年 7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0 月 7 日期间,上海景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莎普爱思股份 280,000 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
322,592,499 股的 0.0868%,占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上限的 4.3411%,本次减持
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2021年10月7日,上海景兴持有莎普爱思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452,390
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 322,592,499 股的 6.6500%。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上海景兴 5%以上非第 IPO 前取得:21,720,040 股
一大股东 21,732,390 6.7368%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2,350 股
注:上述持股数量均包括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减持数 减持方 减持价格区 减持总金额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量(股) 式 间(元/股) (元) 量(股) 股比例
2021/7/10~ 集中竞
上海景兴 280,000 0.0868% 10.13-10.21 2,845,700.00 21,452,390 6.6500%
2021/10/7 价交易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上海景兴出于自身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及对外投资的资金需要,自本减持计
划公告之后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1 年 7 月 10 日至 2022 年 1 月 5
日,将根据市场情况,做出适当减持安排;拟通过上交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减持数量不超过 645 万股,即不超过莎普爱思总股本的 2%,减持价格
视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
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莎普爱思持股 5%以上股东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1)。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上海景兴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海景兴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
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在减持期间内,上海景兴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系上海景兴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实施减持计划期间,上海景兴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
持,上海景兴及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9 日
[2021-09-28] (603168)莎普爱思:莎普爱思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 2021-057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理财产品情况: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
民生天天增利对公款理财产品,本金为 5,000 万元。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议案》: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占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
产的38.28%)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投资低风险、短期的银行理财产
品和券商理财产品,自2021年4月16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相关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0、022)。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民生银行15,000万元民生天
天增利对公款理财产品,委托理财期限为无固定期限,公司已根据资金安排赎回
部分理财产品。相关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9日、2021年9月1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55 、临
2021-054)。
2021年9月27日,公司根据资金安排赎回5,000万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方 认购金额 本次赎回金 到期收益 实际年化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名称 (万元) 额(万元) (万元) 收益率
民生银 银 行 理 财 民生天天增利对公 非保本浮
15,000 无固定期限 5,000 / /
行 产品 款理财产品[注] 动收益型
注:公司部分赎回本理财产品份额时,银行在确认赎回份额成功后即向公司支付赎回份额所
对应的理财金额。公司的剩余理财产品份额自动续作投资。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本
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35,000 25,000 349.85 10,000
合计 35,000 25,000 349.85 1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35,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26.80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1.95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10,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40,000
总理财额度 50,000
注:“实际收益”为最近 12 个月累计收到的委托理财收益,且未扣除增值税等。“最近
12 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数值为绝对值。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 3.50
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本金)为 1 亿元人民币(含
本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使用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
低风险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和券商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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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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