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股份603166≈≈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2.02.26)
────────────────────────────────────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30日
2)02月26日(603166)福达股份:福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
及再质押的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59202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2元 ;股权登记日:2021-
05-10;除权除息日:2021-05-11;红利发放日:2021-05-11;
增发实施: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5418.99万股,发行价:5.3700元/股(实施,
增发股份于2021-07-12上市),发行日:2020-06-25,发行对象:广西农垦资
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彭敏、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立华投
资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1-09-30 净利润:15884.00万 同比增:20.23% 营业收入:13.95亿 同比增:10.80%
────────┬────┬────┬────┬────┬───────
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2600│ 0.2000│ 0.1050│ 0.3400│ 0.2200
每股净资产 │ 4.0055│ 4.3066│ 3.9306│ 3.8256│ 3.7099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9636│ 2.2363│ 1.7565│ 1.7565│ 1.7565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8723│ 0.8851│ 0.9888│ 0.8838│ 0.800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6.9300│ 5.1700│ 2.7100│ 9.1400│ 6.1000
────────┼────┼────┼────┼────┼───────
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2458│ 0.1844│ 0.0962│ 0.3104│ 0.2044
每股净资产 │ 4.0055│ 3.9455│ 3.6010│ 3.5048│ 3.3988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9636│ 2.0488│ 1.6092│ 1.6092│ 1.6092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8723│ 0.8108│ 0.9059│ 0.8097│ 0.7337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6.1366│ 4.6736│ 2.6720│ 8.8565│ 6.0152
────────┴────┴─┬──┴────┴───┬┴───────
A 股简称:福达股份 代码:603166 │总股本(万):64620.87 │法人:黎福超
上市日期:2014-11-27 发行价:5.8│A 股 (万):64620.87 │总经理:黎锋
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行业:汽车制造业
电话:86-773-3681001 董秘:张海涛│主营范围:主要从事发动机曲轴、汽车离合器
│、螺旋锥齿轮等汽车零部件以及发动机曲轴
│毛坯、汽车前梁等精密锻件的研发、生产与
│销售
───────────────┴────────────────────
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
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
2021年 │ --│ 0.2600│ 0.2000│ 0.1050
─────────┼─────┼─────┼─────┼────────
2020年 │ 0.3400│ 0.2200│ 0.1500│ 0.0500
─────────┼─────┼─────┼─────┼────────
2019年 │ 0.2200│ 0.1400│ 0.1100│ 0.0770
─────────┼─────┼─────┼─────┼────────
2018年 │ 0.1900│ 0.1300│ 0.1100│ 0.0650
─────────┼─────┼─────┼─────┼────────
2017年 │ 0.2300│ 0.1800│ 0.1400│ 0.1400
─────────┴─────┴─────┴─────┴────────
[2022-02-26](603166)福达股份:福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646,208,651 股,公司控股股东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福达集团”)持有本公司 381,937,285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9.10%。
● 福达集团办理了 101,490,000 股股份质押解除及再质押手续,该手续办理完成后,
福达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仍为 180,090,0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47.15%,占公司总股本的 27.87%。控股股东福达集团的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质押情形。
注:本公告的占比数均以 2022 年 2 月 24 日的公司总股本数、控股股东持股数为基数。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福达集团关于办理了部分股权质押解除及再质押手续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质押解除的相关情况
2021 年 3 月 26 日,福达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24,550,000 股股份继续质押给国泰君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时间至 2022 年 2 月 25 日止。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2021 年 9 月 24 日,福达集团将上述质押股份中的 23,060,000 股股份的办理了提前解
除质押手续,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桂林福达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提前解除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本次提
前解除质押手续完成后,尚剩余的 101,490,000 股股份质押期限至 2022 年 2 月 25 日止。
近日福达集团办理了上述 101,490,000 股质押解除手续,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押股份(股) 101,49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6.57%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5.71%
解质时间 2022/2/23
持股数量(股) 381,937,285
持股比例(%) 59.1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78,60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0.58%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2.16%
二、本次股权再质押的具体情况
福达集团近日办理了上述股权再质押手续,具体如下:
是 是 是
否 否 否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为 本次质 为 补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 持股份 总股本 质押融
名称 控 押股数 限 充 日 日 权 比例 比例 资资金
股 (万股) 售 质 人 (%) (%) 用途
股 股 押
东
国
福达 是 10,149 否 否 2022.2.25 2022.8.24 泰 26.57 15.71 自身生
集团 君 产经营
安
本次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用于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三、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份
占其 占公 份情况 情况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所持 司总 已质 已质 未质 未质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前累计质 后累计质 股份 股本 押股 押股 押股 押股
(万股) 例(%) 押数量(万 押数量(万 比例 比例 份中 份中 份中 份中
股) 股) (%) (%) 限售 冻结 限售 冻结
股份 股份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福达集团 38,193.73 59.10 18,009.00 18,009.00 47.15 27.87 0 0 0 0
黎福超 2,400.00 3.71 0 0 0 0 0 0 0 0
黎锋 608.40 0.94 0 0 0 0 0 0 0 0
吕桂莲 543.96 0.84 0 0 0 0 0 0 0 0
黎莉 196.56 0.30 0 0 0 0 0 0 0 0
黎海 196.56 0.30 0 0 0 0 0 0 0 0
黎宾 196.56 0.30 0 0 0 0 0 0 0 0
黎桂华 54.80 0.08 0 0 0 0 0 0 0 0
合计 42,390.57 65.57 18,009.00 18,009.00 42.48 27.87 0 0 0 0
注:持股比例合计数与部分明细数相加之和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其他事项
本次股权再质押主要为福达集团自身生产经营需要。福达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与经营收入等。本次股权再质押后,福达集团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制权,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2022-02-22](603166)福达股份:福达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
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经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发出。本
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福超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现场出席董事 6 名,3 名董事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全部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2022-02-22](603166)福达股份:福达股份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杭州天道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投资金额:10,000 万元人民币(认缴出资,具体以实际出资金额为准)。
●合伙企业投资领域:数据通讯系统、新能源汽车领域及高端装备制造相关企业。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1、目前合伙协议尚未签署,合伙企业的设立存在不确定性;
2、合伙企业运作过程中,存在决策失误或受经济环境、行业环境、证券市场环境、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导致无法达到预期收益或发生投资亏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鉴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为了加快向新能源汽车产业和高端制造业转型发展,培育新业务和新的市场增长点,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共青城天道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瑞和沣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成立杭州天道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该合伙企业投资总额 60,500 万元人民币,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拟使用自有资金出资 10,000 万元人民币。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
决结果,同意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本次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共青城天道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399WBR8B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昌蕾
成立日期:2020 年 8 月 10 日
主营业务范围:一般项目: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及持股比例:股东为胡昌蕾,持股比例 90%,刘芳,持股比例 10%
(二)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建设四路 11695 号 1 幢
注册资本:6861.4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28903763J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许泉海
成立日期:2001 年 5 月 13 日
主营业务范围: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制造;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智能家庭网关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
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软件开发;移动终端设备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对外承包工程;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控股股东为杭州千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21.59%,实际控制人为雷骞国。
(三)杭州瑞和沣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星韵路 206 号 1 幢四层 4019 室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3MA7DB6FW56
执行事务合伙人:圆沣资本私募基金管理(珠海横琴)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11 月 22 日
主营业务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股东为王晓平,持股比例 66.67%,乾沣咨询管理(横琴)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33.33%,圆沣资本私募基金管理(珠海横琴)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0.03%。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天道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人民币 60,500 万元
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共青城天道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期限:10 年
合伙企业的目的:全体合伙人通过合伙,将有不同资金条件和不同技术、管理能力的人或企业组织起来,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争取企业利润的最大化。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二)拟签订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共青城天道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瑞和沣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签署《杭州天道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尚未签署,拟签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认缴出资
合伙企业由 4 个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资金,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500 万元(大写:陆亿零伍佰万元整)。合伙人的出资明细如下:
合伙人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比例
(万元) (%)
共青城天道诚投资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人 500 0.83
(有限合伙)
杭州瑞和沣科技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 40,000 66.11
(有限合伙)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 16.53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 16.53
合计 60,500 100%
在合伙企业确定投资项目后,普通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分别向其他有限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其他有限合伙人按照缴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及时、足额缴付出资,基于资金筹措的需要,缴款通知期限不得少于二十个工作日。
普通合伙人应在其他合伙人缴付出资义务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按照全体有限合伙人缴付的实缴出资比例,等比例实缴其认缴出资额。
在合伙企业根据合伙协议规定确定投资项目的决策过程中,反对拟投资项目和投资方案的有限合伙人可不按照上述缴款通知的要求进行缴付出资(已实缴出资的有限合伙人除外),且免于承担因为延期实缴出资产生的违约责任。
2、企业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1)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2)企业原则上每年进行 1 次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财务基准日为每年的 12 月末。
但是,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运行情况和项目业绩情况对前述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方式的财务基准日进行调整。
(3)合伙财产不足清偿合伙债务时,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3、投资方向
数据通讯系统、新能源汽车领域及高端装备制造相关企业。
4、退出机制
当被投企业符合退出条件时,应适时进行股权转让、股权回购、份额转让、公开上市、减少资本、清算等方式实现退出。
5、投资决策机制
全体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拟投资项目的投资方案(包含对外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项目投后管理方案和投资项目的退出方案等有限合伙企业投资涉及的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表决权,决策机制为全体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决策方为有效,按照市场化规则进行操作。
6、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1)全体合伙人共同委托共青城天道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3)不参加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随时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4)根据合伙人要求,执行事务合伙人应于每季度结束后二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5)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6)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表决权;除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协议另有规定以外,决议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表决通过;但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6)修改合伙协议内容;
7)进行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
8)对外举债、赞助、捐赠。
(7)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伙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损害本企业利益。
(8)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或未按合伙协议擅自进行投资决策并执行的,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9)本合伙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为他人提供担保。
7、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委托产生,并且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充分执行本合伙协议;
(2)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3)接受全体合伙人委托,对企业的经营负责;
(4)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
8、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和违约处理办法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
(1)负责召集合伙人会议,并向合伙人报告工作;
(2)执行全体合伙人的决议;
(3)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执
[2022-02-11](603166)福达股份:福达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天汇宝 2 号定制 VIP
●委托理财期限:27 天(2022 年 2 月 10 日-2022 年 3 月 9 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重工锻造有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
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福达股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重工锻造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通过适度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保证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
《福达股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国泰君安 本金保障型收 天汇宝2号
证券股份 益凭证 定制VIP 2000 2.50% 3.6986
有限公司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27天 保本保 无 2.5% 3.6986 否
收益型
(四)公司对本次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2022 年 2 月 1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 万元购买了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产品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天汇宝 2 号定制 VIP
2、产品代码:132005027115
3、产品类别: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4、理财本金:2000 万人民币
5、产品期限:2022 年 2 月 10 日-2022 年 3 月 9 日
6、收益率范围:2.5%
7、产品风险等级:低风险
8、运作方式: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国泰君安证券收益凭证“天汇宝 2 号定制 VIP”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三)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 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产品为保本保收益型,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产品为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使用条件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主要条款、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在上述产品期限内,公司将及时关注委
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做好风险防范与控制。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指标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9 月(未审计) 2020 年度(已审计)
总资产 3,724,108,940.72 3,389,635,667.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588,419,065.09 2,264,816,923.56
负债总额 1,135,689,875.63 1,124,818,744.18
营业收入 1,394,998,229.36 1,770,306,191.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8,840,041.78 200,584,148.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1,544,852.97 272,107,984.70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0.50%,公司货币资金为428,638,362.72元,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支付的金额 2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 4.67%,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短期投资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投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理财产品核算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列示,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列示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处置理财产品时,处置收益在“投资收益”科目列示。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拟购买风险可控的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重工锻造有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暂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单位:万元)
序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
号 本金金额
1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2000 - - 2000
合计 2000 - - 2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2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0.88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2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1000
总理财额度 3000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
[2022-01-26](603166)福达股份:福达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经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福
超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现场出席董事 7 名,2 名董事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全部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额度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6](603166)福达股份:福达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
经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武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
本次会议的监事为 3 人,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6](603166)福达股份:福达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12 个月以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重工锻造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通过适度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保证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号]1663 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54,189,941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5.37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290,999,983.17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7,928,481.0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3,071,502.1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第【230Z0143】《验资报告》。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存入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桂支行,账号 660000004357100125。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 0 元,使用 25,000 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补流到期日 2022 年 7 月 12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33,842,696.37 元(包含利息收入)。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计划投入 拟投入募集资金
号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大型曲轴精密锻造 桂林福达重工锻造
1 生产线项目 有限公司 91,524.00 28,307.15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控制风险,公司全资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且该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公司全资子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2、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
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二)投资额度
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 万元的额度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可以在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以 12 个月内任一时点的理财产品余额计算。
(三)投资期限
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指标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9 月(未审计) 2020 年度(已审计)
总资产 3,724,108,940.72 3,389,635,667.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588,419,065.09 2,264,816,923.56
负债总额 1,135,689,875.63 1,124,818,744.18
营业收入 1,394,998,229.36 1,770,306,191.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8,840,041.78 200,584,148.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1,544,852.97 272,107,984.70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拟购买风险可控的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额度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 12 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福达股份本次以不超过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最近十二个月,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福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达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01-25](603166)福达股份:福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收到公司控股
股东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达集团”)《关于减持股份时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7)。福达集团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如下: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9,386,259 股(含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取得的 6,808,011 股,约占总股
本 1.05%),合计不超过总股本的 3%。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2,924,173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
划实施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福达集团在减持计划实施过半(2021
年 9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8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
25,648,626 股,占上述公告当日总股本 3.97%。
二、本次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情况
2021 年 12 月 15 日,福达集团工作人员在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过程中,因操作失误,将“卖出”误操作为“买入”,误买入公司股票 100 股,
成交价为 9.380 元/股,发生金额 938.17 元。当日,福达集团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269,200
股,成交均价为 9.358 元/股。
本次误操作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六个月内卖出公司股票又买入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经公司自查,上述交易行为未发生在本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本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三、本次误操作采取的补救措施
1、上述短线交易行为系福达集团在减持公司股份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福达集团已经意识到本次事项的严重性,现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
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福达集团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卖出公司股票
269,200 股,成交均价为 9.358 元/股,因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 100 股,成交价格 9.380
元/股,以当日减持卖出成交均价为 9.358 元/股作参考,本次误操作行为未产生收益,故不存在将收益上交至公司的情况。福达集团自愿将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 100 股的成交金额 938.17 元上交至公司。
3、福达集团将汲取本次短线交易事件的教训,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今后将严格规范买卖股票的行为,审慎操作,在证券交易系统操作过程中谨慎确认,并将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4、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管理,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
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19](603166)福达股份:福达股份关于接待机构调研情况的公告
603166:福达股份关于接待机构调研情况的公告
二、交流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概要
1. 公司业务结构和占比情况 竞争对手有哪些
答: 公司主营业务分为乘用车、商用车和非道路领域三个产品配套板块,各业务板块
配套产品占比为: 非道路配套产品占比接近 30%、乘用车配套产品占比超过 20%、商用车配
套产品占比近 50%。曲轴产品是公司的核心业务,相关竞争对手有天润工业和丹东五一八
等公司。
........
[2022-01-08](603166)福达股份:福达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4,189,941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月13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的核准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8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1663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公司向广西农垦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彭敏、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铂绅投资中心和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计 7 家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54,189,941 股,发行价格 5.37 元/股。
(三)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的登记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权登记相关事宜。
(四)非公开发行限售期锁定期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
规定,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为 6 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预计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
上市流通。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全部解禁。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广西农垦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彭敏、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铂绅投资中心和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计 7 家股东均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福达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承诺;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54,189,941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13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序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
号 股东名称 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 通数量 股数量
本比例(%) (股) (股)
1 广西农垦资本管理集团 16,759,776 2.59 16,759,776 0
有限公司
2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9,310,986 1.44 9,310,986 0
公司
3 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 5,586,592 0.86 5,586,592 0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586,592 0.86 5,586,592 0
5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 5,772,811 0.89 5,772,811 0
限合伙)
6 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586,592 0.86 5,586,592 0
7 彭敏 5,586,592 0.86 5,586,592 0
合计 54,189,941 8.39 54,189,941 0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5,586,592 -5,586,592 0
有限售条 2、其他境内法人持股 43,016,757 -43,016,757 0
件股份 3、境内自然人持股 5,586,592 -5,586,592 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54,189,941 -54,189,941 0
无限售条 A 股 592,018,710 54,189,941 646,208,651
件流通股
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592,018,710 54,189,941 646,208,651
股份总额 646,208,651 - 646,208,651
七、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达股份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11-24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达到7%的前五只证券
涨幅偏离值:9.94 成交量:1918.09万股 成交金额:19046.71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桂林中山中路证|1249.46 |-- |
|券营业部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路证券营业|957.48 |-- |
|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700.60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527.20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451.95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兰溪三江路证券|-- |800.38 |
|营业部 |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661.63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花园石桥路证券|-- |371.37 |
|营业部 | |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路证券营业|-- |337.49 |
|部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260.90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7-08-14|10.53 |18.99 |200.01 |华宝证券有限责|中国国际金融股|
| | | | |任公司上海东大|份有限公司北京|
| | | | |名路证券营业部|建国门外大街证|
| | | | | |券营业部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