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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4] (603160)汇顶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2021 年 11 月 20 日),
公司股东汇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发国际”)持有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28,144,769 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6.14%。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 2021 年 11 月 25 日起至 2022 年 5 月 23 日,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6,876,619 股公司股份,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 个月内不转让所受让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 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减持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自 2021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2 年 2 月 22 日期间,
汇发国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774,009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汇发国际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汇发国际(香港)有 5%以上非第一 28,144,769 6.14% IPO 前取得:
限公司 大股东 28,144,769 股
备注:上述持股比例按减持计划披露时的总股本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减持价
当前
减持数 减持 减持 格区间 减持总金额 当前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持股
量(股) 比例 方式 (元/ (元) 数量(股)
比例
股)
汇发国际 774,009 0.17% 2021/11/25 集中竞 92.14 77,398,618.19 27,370,760 5.97
(香港) ~ 价交易 -103.29 %
有限公司 2022/2/22
备注:上述减持比例及当前持股比例按公司现在总股本计算得出, 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
后两位小数。
以上当前持股数量及当前持股比例均指截至 2022 年 2 月 22 日的持股数据。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
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汇发国际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
汇发国际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2-18] (603160)汇顶科技: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码:2022-007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2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2 年 2月 11 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张帆 206,296,376 44.98
2 汇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27,505,760 6.00
3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16,492,194 3.60
4 朱星火 11,000,000 2.40
5 云南聚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017,608 2.18
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9,512,580 2.07
7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5,026,523 1.10
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 5,000,000 1.09
交易专用证券账户
9 四川宣邦科技有限公司 4,021,823 0.88
1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国证半导 3,389,077 0.74
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注:公司前十大股东所持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故公司前十大股东与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一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8] (603160)汇顶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 1%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7%减少至5.99%。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顶科技”或“公司”)于 2022年 2 月 17 日收到公司股东汇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发国际”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发来的《关于股份变动达到 1%的告知函》,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 名称 汇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露义务 住所 FLAT/RM 2006-8 20/F, TWO CHINACHEM EXCHANGE
人基本 SQUARE 338 KING’S ROAD NORTH POINT HK
信息 权益变动 2022 年 2 月 16 日
时间
权益变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份(股) 减持比例
动明细 集中竞价 2021/5/12~ 人民币普 4,063,249 0.886%
2022/2/16 通股
大宗交易 2021/8/2 人民币普 537,700 0.117%
通股
合计 - - 4,600,949 1.003%
备注:
1、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 1%
的提示性公告》,该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2,056,709 股,占 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7.00%。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 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32,056,709 7.00% 27,455,760 5.99%
汇发国际 其中:无限售
32,056,709 7.00% 27,455,760 5.99%
流通股
备注:
1、变动前的持股比例按照变动前公司总股本计算,变动后的持股比例按照公司目前总股本 计算,以上所有表格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 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下列减持计划: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汇发国际拟自 2021 年 4 月 2 日起至 2021 年 9
月 28 日期间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731,72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9,154,480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合计不超过 13,731,721 股。本次减持计划已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实施完毕,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
告》(公告编号:2021-118)。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
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140),汇发国际拟自 2021 年 11 月 25 日起至 2022
年 5 月 23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6,876,619 股
公司股份,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6,876,619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6,876,619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汇发国际尚未实施完成本次减持计划。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5] (603160)汇顶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6元/股(含),回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4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05)。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2月14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96,80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购买的最高价为90.90元/股,最低价为90.1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7,824,945.3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以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
份》第十八条、十九条、二十条的相关规定。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十八条的规定,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 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
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 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 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十九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合理安排每日回购股份的数量,因本指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回购股份的,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该股票成交量之和的25%,但每5个交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100万股的除外。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二十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其交易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 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申报;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12] (603160)汇顶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的用途:拟全部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6元/股(含);
回购数量: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6元/股(含)条件下,按不超过
人民币50,000万元(含)的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968,254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7%;按不低于人民币40,000万元(含)的回购金额下
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174,60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9%。具体回
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自
2022年2月11日至2023年2月10日;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汇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发
国际”)自2021年11月25日起至2022年5月23日,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6,876,619股公司股份,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尚未实施完毕,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除以上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股5%以上股东目前无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3个月、6个月之内,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 2022年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二)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不含本数)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第一百零七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在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 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自2022年2月11日至2023年2月10日。发生下述情况或触及以下条件,则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及
以上的,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披露对回购方案是否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实施
序号 回购用途
(股) 的比例(%) (万元) 期限
3,174,603- 2022.02.11-
1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0.69-0.87 40,000-50,000
3,968,254 2023.02.10
3,174,603-
合计 0.69-0.87 40,000-50,000 /
3,968,254
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以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实施回购。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6元/股(含)条件下,按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的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968,25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7%;按不低于人民币40,000万元(含)的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174,60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9%。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除权除息等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及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相应变化。
(六)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6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本次回购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1、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2、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26元/股(含),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50,000万元(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968,25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7%。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种类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占比 占比
(股) (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62,126 0.28% 5,230,380 1.14%
无限售条件股份 457,299,944 99.72% 453,331,690 98.86%
总股本 458,562,070 100.00% 458,562,070 100.00%
2、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26元/股(含),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40,000万元(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174,60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9%。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种类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占比 占比
(股) (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62,126 0.28% 4,436,729 0.97%
无限售条件股份 457,299,944 99.72% 454,125,341 99.03%
总股本 458,562,070 100.00% 458,562,070 100.00%
注:1、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公司2018年、2019年及2020年股票期权正在自主行权过程中,上表中回购后的股本结构未包含自2022年1月1日起期权自
[2022-02-12] (603160)汇顶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公司监事会主席冯敬平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讨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同意公司在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以不低于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并全部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26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自 2022 年 2 月 11 日至 2023 年 2 月 10 日。同
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12 日
[2022-02-12] (603160)汇顶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公司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董事长张帆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同意公司在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以不低于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并全部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26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自 2022 年 2 月 11 日至 2023 年 2 月 10 日。同时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2 日
[2022-01-06] (603160)汇顶科技:关于股票期权2021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 2021 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
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
量为 1,688,530 份,实际可行权期间为 2021 年 7 月 16 日-2022 年 5 月 22 日(行
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共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156,722 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 9.28%。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910,375 股,占可行权
股票期权总量的 53.92%。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
权数量为 465,891 份,实际可行权期间为 2021 年 7 月 16 日-2022 年 6 月 19 日
(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31日,共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38,830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8.33%。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90,563 股,占可行权股
票期权总量的 19.44%。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 35,806 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5,678 份。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7 日-2022 年 7 月 23 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共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0 股,占可行权股
票期权总量的 0%。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0
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 0%。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一)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审批程序
1、 2018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核实<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 2018 年 9 月 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及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 2018 年 9 月 8 日起至
2018 年 9 月 17 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
象提出的异议。此外,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18
年 9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 2018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二)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1、 2018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18 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 2018 年
10 月 15 日为授予日,向 300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792.047 万份,授予价格
为人民币 84.22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 2018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股票期权最终授予登
记数量为 783.4395 万份,激励对象 296 人,行权价格为人民币 84.22 元/份。
(三)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后的历次调整情况
1、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已实施 2018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故 2018 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84.22 元/份调整为 83.72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0 年 5 月 13 日,公司完成对所述 18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
有的 542,694 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2、 2020 年 6 月 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故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83.72 元/份调整为82.92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 2021 年 4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完成对所述 11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201,123 份股票期权的注销
手续。
4、 2021 年 6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5 元(含税),故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82.92 元/份调整为 82.47 元/份。公司独
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 年 7 月 6 日,公司完成对所述 1
名激励对象及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合计持有的5,692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四)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历次行权情况
1、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22%,280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可行权
的股票期权共计 1,602,851 份,行权有效期自 2020 年 5 月 23 日起至 2021 年 5 月
22 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截至 2021 年 5 月 22 日,
本激励计划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1,602,559 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
的 99.98%。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92 份,已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完成注销。
2、 2021 年 6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24%,269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期可行权
的股票期权共计 1,688,530 份,行权有效期为自 2021 年 5 月 23 日起至 2022 年 5
月 22 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五)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1、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本次可行权的 2021 年第四 截至 2021 年 累计行权占
姓名 职务 股票期权数量 季度行权数量 12 月 31 日累 可行权数量
(份) (份) 计行权总量 的百分比
(份)
王丽 副总裁、 12,000 0 12,000 100%
董事会秘书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 1,676,530 156,722 898,375 53.59%
术(业务)骨干
合计 1,688,530 156,722 910,375 53.92%
2、本次行权股票的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 A 股普通股
3、行权人数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 269 人,截至2021 年12 月31日,
共 173 人参与行权。
二、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一)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审批程序
1、 2019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 2019 年 4 月 1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及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 2019
[2021-12-31] (603160)汇顶科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152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软件产业基地 4 栋 B 座 9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22,373,57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8.974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帆先生因公出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推选朱星火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1 人,董事长张帆先生、董事 XIEBING(谢兵)
先生、董事顾大为先生、独立董事庄任艳女士、独立董事张彤先生、独立董事高翔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 RAYTZUHSIN HUANG 先生、监
事蔡秉宪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王丽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22,337,374 99.9837 30,000 0.0134 6,200 0.0029
2、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19,718,916 98.8062 2,654,658 1.1938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 2020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标的股
份处置方式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19,506,913 98.7108 2,739,658 1.2320 127,003 0.0572
4、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 2020 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标的股
份处置方式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22,189,971 99.9174 56,600 0.0254 127,003 0.0572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 于 续 聘 公 司 5,017,998 99.2837 30,000 0.5935 6,200 0.1228
2021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2 关于使用闲置自 2,399,540 47.4761 2,654,658 52.5239 0 0.0000
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3 关 于 变 更 公 司 2,187,537 43.2815 2,739,658 54.2055 127,003 2.5130
2020 年第二期员
工持股计划锁定
期届满后标的股
份处置方式的议
案
4 关 于 变 更 公 司 4,870,595 96.3673 56,600 1.1198 127,003 2.5129
2020 年第三期员
工持股计划锁定
期届满后标的股
份处置方式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2,3,4 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无关联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丁紫仪、刘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18] (603160)汇顶科技:关于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 151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 年 12 月 30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160 汇顶科技 2021/12/22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张帆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44.99%股份的股东张帆,在 2021 年 12 月 17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
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规定,
将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变更公司 2020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标的股份处置方式的议案》
以及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变更公司 2020 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标的股份处置方式的议案》一并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 2020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标的股份处
置方式的议案》
基于 2020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需求,拟将公司《2020 年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中关于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标的股份的处置方式由“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变更为“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或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归属与考核安排将当期可归属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持有人”,并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办理非交易过户的相关事项。
《关于变更公司 2020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标的股份处置方式的议案》已经公司 2020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变更公司 2020 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标的股份处
置方式的议案》
基于 2020 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需求,拟将公司《2020 年第三期
员工持股计划》中关于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标的股份的处置方式由“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变更为“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或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归属与考核安排将当期可归属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持有人”,并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办理非交易过户的相关事项。
《关于变更公司 2020 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标的股份处置方
式的议案》已经公司 2020 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软件产业基地 4 栋 B 座 9 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30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3 关于变更公司 2020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 √
定期届满后标的股份处置方式的议案
4 关于变更公司 2020 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 √
定期届满后标的股份处置方式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一、二、四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述议案三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1 年 11 月 13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系为本期员工持股
计划的持有人或与持有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 2020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
3 标的股份处置方式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 2020 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
4 标的股份处置方式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
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2-15] (603160)汇顶科技:关于2020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9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披
露了《关于明确公司 2020 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的价格及计划规模的公 告》,确认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标的股票的价格为 93.46 元/股,可购买公司股票的数量
为不超过 74,800 股,参与对象认购总金额为不超过 6,990,808.00 元。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上述
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第三期员
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于 2021 年 12 月 11
日届满,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2020 年 12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
易过户的公告》,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
《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账户(B882241499)中所持有的 55,842 股公司股票
已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 2020 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
(B883625400),过户价格为 93.46 元/股。截至本公告日(2020 年 12 月 12 日),公司
2020 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55,8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2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
即 2020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1 日。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经届满,但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所持的标的股票,或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归属与考核安排将当期可归属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持有人。因离职而失去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的持有人所持有的未能归属的部分,根据《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其持股计划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该部分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出售后所获收益归属于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上述敏感期是指《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期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72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且未展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满后,持有人会议未作出有效的延长存续期的决议则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资产均为货币资金且完成全部权益归属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除前述自动终止、提前终止外,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相关决议。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15] (603160)汇顶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8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信誉佳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等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 65 亿元人民币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委托理财等
现金管理投资期限:投资额度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购买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期限以不超过十二个月为原则。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述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现金管理类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
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通过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现金管理类产品,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投资额度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委托理财等。
发行主体应选择信誉佳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等。
(五)投资期限
投资额度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购买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期限以不超过十二个月为原则,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财务负责人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或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七)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控制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标的。
2、建立台账对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包括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及对应的风险控制分析等。
四、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现金管理受托方将选择信誉佳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等。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 现金管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2020年度 2021年第三季度
资产总额 988,785.46 1,042,057.69
负债总额 185,074.28 207,030.53
资产净额 803,711.18 835,027.16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21,164.13 18,146.49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
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当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根据自身的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计划购买中短期现金管理类产品,不仅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更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申请未来两年委托理财的闲置资金投资额度为 65 亿元,占最近一期财报期末货币资
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合计的 1.36 倍。2021 年 1-9 月公司现金管理实际到期累
计收益为 1,989 万元,约占净利润的 3.23%,预计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现金管理会计处理方式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2017 年 5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四项准则统称
“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
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公司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处理方式及依据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与“货币资金”科目科目与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与“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科目。
六、风险提示
1、虽然公司将选取信誉好、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提供的中短期、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但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资金存放和使用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刊登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监事会同意公司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对不超过6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现金管理类产品。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200,000 40,000 662 160,000
2 证券理财产品 29,075 16,016 207 13,059
合计 229,075 56,016 869 173,059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173,059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21.53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0.52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173,059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476,941
总理财额度 650,000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15] (603160)汇顶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150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30日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特别提醒:因会场物业防疫工作需要,为顺利出入会场,请需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事先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 14 点 30 分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30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于 12 月 1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160 汇顶科技 2021/12/2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软件产业基地 4 栋 B 座 9 楼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软件产业基地 4 栋 B 座 9 楼
联系人:王丽
联系电话:0755-36381882
传真:0755-33338830
电子邮件:ir@goodix.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2-15] (603160)汇顶科技: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7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或“大华”)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1 年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财务咨询服务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2 年 2 月 9 日,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首席合伙人为梁春。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具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书。
截至 2020 年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 232,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679,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821。
2020 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52,055.32万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为 225,357.8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09,535.19 万元;2020 年
末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76,主要行业1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审计收费总额为 41,725.72
万元,其中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6。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 年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405.91 万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7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职业保险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
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4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成为注册会计 开始从事上市公 开始在本所执 开始为本公司提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
项目组成员 姓名 司审计时间
师时间 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 程纯 2007 年 2 月 2007 年 2 月 2011 年 1 月 2020 年度 3 家
项目质量控 王曙晖 1996 年 5 月 1994 年 3 月 2020 年 10 月 2020 年度 超过 50 家
制复核人
本期拟签字 陈葆华 1995 年 9 月 1993 年 7 月 1998 年 2 月 2021 年 12 月 4 家
会计师
1 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下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 130 万元(含税),包括年度审计、半年度审阅、
内控审计等,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为 25 万元。
以上费用与 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 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做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同时已与公司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行政监管措施记录。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做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同时已与公司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1 年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财务咨询服务工作,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年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做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同时已与公司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1 年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财务咨询服务工作,续聘期限为壹年,审计费用为 130 万元。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1 年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财务咨询服务工作,
续聘期限为 1 年,2021 年审计费用预计为 130 万元。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15] (603160)汇顶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6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讨论,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1 年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财务咨询服务工作,续聘期限为壹年,审计费用为 13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7。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监事会同意公司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对不超过 6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8。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15] (603160)汇顶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5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董事长张帆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0 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
后标的股份处置方式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需求及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同意将公司《2020 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关于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标的股份的处置方式由“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变更为“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或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归属与考核安排将当期可归属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持有人”,并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办理非交易过户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公司 2020 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 2021 年 12 月
11 日届满,根据《2020 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0 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2020 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 2020 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及对应收益进行归属,可归属到持有人的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 19.7%,共计 10,9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因离职而失去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的持有人所持的未能归属的部分,其持股计划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该部分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出售后所获收益归属于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年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做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同时已与公司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1 年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财务咨询服务工作,续聘期限为壹年,2021 年审计费用为 13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7。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现金管理类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8。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公司定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上述第三、四项议案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50。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11] (603160)汇顶科技: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4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顶科技”)控股股东张帆先生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06,296,3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99%;本次解除质押后,张帆先生剩余累计质押股份数为 570,000 股,占其持股比例的0.2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12%。
一、 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收到控股股东张帆先生的通知,张帆先生将其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质押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汇顶科技股份 1,300,000 股解
除了质押,上述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相关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股东名称 张帆
本次解质股份 1,3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0.63%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8%
解质时间 2021 年 12 月 09 日
持股数量 206,296,376
持股比例 44.9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57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0.28%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2%
本次股份质押解除后,张帆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后续如有变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
[2021-11-26] (603160)汇顶科技: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1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2020 年 7 月 10 日,公司完成对上述议案所述 27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
有的 43.2773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因此,公司的注册资本相应减少43.2773 万元,总股本相应减少 43.2773 万股。
2. 2020 年 7 月 24 日,公司完成了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及预留授予合计 23.032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因此,公司的注册资本相应增加 23.032 万元,总股本相应增加 23.032 万股。
3. 2021 年 4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1 年 8 月 13 日,公司完成对上述议案所述 28 名激励对
象合计持有的 32.4807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因此,公司的注册资本相应减少 32.4807 万元,总股本相应减少 32.4807 万股。
4. 2021 年 6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1 年 7 月 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完成对上述议案所述 7 名激励对象
合计持有的 1.1467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因此,公司的注册资本相应减少 1.1467 万元,总股本相应减少 1.1467 万股。
5.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
2020 年 5 月 23 日起至 2021 年 5 月 22 日止,在此期间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
登记 160.2559 万股;第二个行权期为自 2021 年 5 月 23 日起至 2022 年 5 月 22
日止,自 2021 年 5 月 23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
登记 75.3653 万股。因此,公司的注册资本相应增加 235.6212 万元,总股本相应增加 235.6212 万股。
6.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为自 2020 年 6 月 20 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19 日止,在此期间累计行权且完成股
份过户登记 44.2862 万股;第二个行权期为自 2021 年 6 月 20 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19 日止,自 2021 年 6 月 20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
过户登记 5.1733 万股。因此,公司的注册资本相应增加 49.4595 万元,总股本相应增加 49.4595 万股。
综合上述事项涉及的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增减情况,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及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的相关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原 456,054,438 元变更为 458,366,518 元、总股本由原456,054,438 股变更为 458,366,518 股,同意对现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将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 22106527593 号《变更(备案)通知书》,相关核准变更(备案)事项如下:
章程备案:
变更前股东信息:非限售流通股:出资额 44884.7579(万元),出资比例 98.42%
限售流通股:出资额 720.6859(万元),出资比例 1.58%
变更后股东信息:非限售流通股:出资额 45710.4392(万元),出资比例 99.72%
限售流通股:出资额 126.2126(万元),出资比例 0.28%
变更前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万元):45605.4438 币种:人民币
变更后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万元):45836.6518 币种:人民币
《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腾飞工业大厦 B 座 13 层
法定代表人:张帆
注册资本:人民币 45836.6518 万元
成立日期:2002-05-31
营业期限:永续经营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及转让自行开发的技术成果;电子产品、
集成电路模块、电子设备、机器设备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套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自有物业租赁(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 4 栋)。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1-20] (603160)汇顶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0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汇发国际(香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发国际”)持有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股份 28,144,769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6.14%。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 2021 年 11 月 25 日起至 2022 年 5 月 23 日,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6,876,619 股公司股份,拟减持
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
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所受让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增发
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
变更的,减持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
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汇发国际(香 5%以上非第
28,144,769 6.14% IPO 前取得:28,144,769 股
港)有限公司 一大股东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汇发国际(香港) 9,123,224 1.99% 2020/7/10~ 148.02-216.90 2020/6/16
有限公司 2021/1/5
汇发国际(香港) 5,114,940 1.12% 2021/4/2~ 113.00-124.68 2021/3/12
有限公司 2021/9/28
注:以上减持比例分别按上述减持计划结束时公司总股本计算。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
计划减 计划 拟减持
竞价交易减 合理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持数量 减持 减持方式 股份来
持期间 价格 因
(股) 比例 源
区间
汇 发 国 际 不超过: 不 超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1/12/13 按市场 IPO 前取 汇发国际资
(香港)有 6,876,61 过 : ~2022/5/23 价格 得的股份 金规划
限公司 9 股 1.5% 过:6,876,619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过:6,876,619 股
注: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 2021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2 年 5
月 23 日,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大宗交易受让方
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所受让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
2021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2 年 5 月 23 日,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记载,汇发国际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每个会计年度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 3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鉴于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超过 5%,在满足上述减持条件的情况下,将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汇发国际严格遵守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汇发国际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汇发国际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0 日
[2021-11-16] (603160)汇顶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9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70.43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披露了《深圳市汇顶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19)。
2021 年 6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鉴于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实施了 2020 年
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及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170.43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169.98 元/股。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1 年 11 月 9 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实施完毕,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已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4,24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3%,购买的最高价
为 124.69 元/股,最低价为 106.50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499,973,306.00
元(含交易费用)。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内部核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2021 年 6 月 9 日至 2021 年 7 月 27 日期间,公司原董事龙华先生(任期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73,000 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股份变动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4,241,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93%,
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类别 (截至 11 月 12 日)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 4,385,442 0.96% 1,262,126 0.28%
股份
无限售条件 453,398,983 99.04% 457,104,392 99.72%
股份
其中:回购专 84,068 0.02% 1,819,282 0.40%
用证券账户
股份总数 457,784,425 100.00% 458,366,518 100.00%
备注:
1.本次回购实施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 2,505,786 股公司股票以非交易过户
形式过户至 2021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
2021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2.公司 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股票期权正在自主行权过程中,上表中本次变动后的
股本结构未包含自 2021 年 10 月 1 日起期权自主行权导致的股份变动,具体行权结果对股本
结构的影响将于每季度结束后进行单独披露。
四、回购股份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拟全部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五、其他
由于本次股份回购的目的是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总股本不会因此发生变化。如果后续涉及股份注销,公司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
[2021-11-13] (603160)汇顶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7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董事长张帆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0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
标的股份处置方式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需求及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同意将公司《2020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关于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标的股份的处置方式由“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变更为“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或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归属与考核安排将当期可归属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持有人”,并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办理非交易过户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公司 2020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届满,根据《2020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0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2020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2020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及对应收益进行归属,可归属到持有人份额对应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 22%,共计 25,7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6%。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3 日
[2021-11-13] (603160)汇顶科技:关于2020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8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9月22日召开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公司 2020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 计划购买回购股票的价格及计划规模的议案》,确认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标的股票的价
格为 82.35 元/股,可购买公司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 182,100.00 股,参与对象认购总金额
为不超过 14,995,935.00 元。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第二期员
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届满,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和锁定期
2020 年 11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
易过户的公告》,2020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
《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账户(B882241499)中所持有的 116,990.00 股公司
股票已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 2020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账户(B883546193),过户价格为 82.35 元/股。截至本公告日(2020 年 11 月 13 日),
公司 2020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16,9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5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
即 2020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2 日。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经届满,但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所持的标的股票,或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归属与考核安排将当期可归属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持有人。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上述敏感期是指《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期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72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且未展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满后,持有人会议未作出有效的延长存续期的决议则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资产均为货币资金且完成全部权益归属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除前述自动终止、提前终止外,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相关决议。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3 日
[2021-11-02] (603160)汇顶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6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70.43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披露了《深圳市汇顶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19)。
2021 年 6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鉴于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实施了 2020 年
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及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170.43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169.98 元/股。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2021 年 10 月,公司未回购公司股份。
自本次回购实施开始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3,422,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 0.75%,购买的最高价为 124.69 元/股,最低价为 111.96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
额为 411,325,948.73 元(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继续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
[2021-10-28] (603160)汇顶科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9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0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软件产业基地 4 栋 B 座 9 楼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34,837,78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1.648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帆先生因公出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推选朱星火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1 人,董事长张帆先生、董事 XIE BING(谢
兵)先生、董事顾大为先生、独立董事庄任艳女士、独立董事张彤先生、独立董事高翔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 RAYTZUHSIN HUANG 先生、
监事蔡秉宪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王丽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32,757,090 99.1139 2,080,692 0.8861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32,757,090 99.1139 2,080,692 0.8861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32,757,090 99.1139 2,080,692 0.8861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34,736,382 99.9568 101,400 0.0432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34,736,382 99.9568 101,400 0.0432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34,736,382 99.9568 101,400 0.0432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 15,46 88.13 2,080,69 11.861 0 0.000
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 0,714 83 2 7 0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 15,46 88.13 2,080,69 11.861 0 0.000
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 0,714 83 2 7 0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15,46 88.13 2,080,69 11.861 0 0.000
办理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 0,714 83 2 7 0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 《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 17,44 99.42 101,400 0.5781 0 0.000
限公司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 0,006 19 0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 《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 17,44 99.42 101,400 0.5781 0 0.000
限公司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 0,006 19 0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6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17,44 99.42 101,400 0.5781 0 0.000
办理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 0,006 19 0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2,3,4,5,6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2,3,4,5,6 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无关联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易文玉、丁紫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8] (603160)汇顶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0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董事长张帆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全体董事讨论,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及经营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
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鉴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中 1 人因离职失去本次激励资格,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授予的激励
对象总人数由 49 名调整为 48 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400,114 份调整为
1,397,971 份。经上述调整,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仍属于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中确定的人员。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2。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10 月 27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8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397,971 份,行权价格为 112.00 元/份。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3。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
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鉴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中 14 人因离职失去本次激励资格,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授予的激
励对象总人数由 1,675 名调整为 1,661 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5,466,991 份
调整为 15,378,804 份。经上述调整,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仍属于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中确定的人员。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1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4。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10 月 27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661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5,378,804 份,行权价格为 112.00 元/份。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5。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8] (603160)汇顶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1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 2021 年第三季
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
项的议案》
经监事会讨论,鉴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中 1 人因离职失去本次激励资格,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授予的激励对
象总人数由 49 名调整为 48 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400,114 份调整为
1,397,971 份。经上述调整,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仍属于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中确定的人员。
经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以上调整符合公司《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2。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
监事会认为:获授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的 48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1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中确定的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进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 48 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
同意以 2021 年 10 月 27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8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期权 1,397,971 份,行权价格为 112.00 元/份。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3。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
项的议案》
经监事会讨论,鉴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中 14 人因离职失去本次激励资格,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1,675 名调整为 1,661 名,授予
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5,466,991 份调整为 15,378,804 份。经上述调整,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仍属于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中确定的人员。
经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以上调整符合公司《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1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4。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
监事会认为:获授 2021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的 1,661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1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中确定的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进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 1,661 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
同意以 2021 年 10 月 27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661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
票期权 15,378,804 份,行权价格为 112.00 元/份。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5。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8] (603160)汇顶科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36元
每股净资产: 18.217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51%
营业总收入: 41.4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15亿元
[2021-10-13] (603160)汇顶科技: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7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1年10月22日(上午9:30—11:00,下午13:00—15: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庄任艳
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的 2021 年第二期及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庄任艳女士。
庄任艳:女,1970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于香港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任高级经理,瑞声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现任深圳市鑫致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自2018年9月26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至2024年9月23日。
庄任艳女士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对《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认为公司实施上述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0 月 27 日 14 点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0 月 27 日。
公司本次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软件产业基地 4 栋 B 座 9 楼公司会议室。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第二期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 《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期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 《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期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6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第三期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 2021 年 10 月 21 日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1 年 10 月 22 日(上午 9:30—11:00,下午 13:00—15: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软件产业基地4栋B座9层
收件人:王丽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电话:86-755-36381882
传真:86-755-3333883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九)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征集人:庄任艳
2021 年 10 月 13 日
附件: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
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庄任艳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
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第二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 《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 《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6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第三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注: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
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021-10-13] (603160)汇顶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8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支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
现金管理金额: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支行购买 4 笔现金管
理产品,分别为 10,000 万元、5,000 万元、10,000 万元及 10,000 万元;在国泰君
安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5,000 万元;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 3
笔现金管理产品,分别为 3,059 万元、79 万元及 1,921 万元;在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购买 2 笔现金管理产品,分别为 10,000 万元及 5,000 万元;在国联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3,000 万元;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5,000 万元;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20,000 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宁银理财宁欣固定收益类 3 个月定期开放式理财 22
号、宁银理财宁欣固定收益类封闭式理财 135 号、宁银理财宁欣固定收益类一年定期开放式理财 2 号、宁银理财宁欣固定收益类半年定期开放式理财 1 号、国泰
君安君跃飞龙伍佰定制款 2021 年第 27 期收益凭证、中信期货粤湾 2 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中信期货粤湾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期货粤湾 4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平安理财-稳健成长机构第 10 期净值型理财产品、平安理财-启航成长半年定开 3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国联玉如意 7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证券信信向荣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银理财招睿公司金石系列 86745 号封闭式理财
计划
现金管理期限:宁银理财宁欣固定收益类 3 个月定期开放式理财 22 号无
固定期限,为自 2021.7.20 起不超过一年;宁银理财宁欣固定收益类封闭式理财135 号自 2021.7.22-2022.7.6,共 349 天;宁银理财宁欣固定收益类一年定期开放
式理财 2 号自 2021.8.12-2022.7.28,共 350 天;宁银理财宁欣固定收益类半年定
期开放式理财 1 号无固定期限,为自 2021.8.18 起不超过一年;国泰君安君跃飞
龙伍佰定制款 2021 年第 27 期收益凭证自 2021.7.27-2021.10.25,共 90 天;中信
期货粤湾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无固定期限,为自 2021.8.3 起不超过一年;中信期货粤湾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无固定期限,为自 2021.8.18 起不超过一年;中信期货粤湾 4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无固定期限,为自 2021.8.24 起不超过一年;平安理财-稳健成长机构第 10 期净值型理财产品自 2021.8.12-2021.12.21,共 131天;平安理财-启航成长半年定开 3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自 2021.9.7-2022.3.29,共
203 天;国联玉如意 7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无固定期限,为自 2021.9.1 起不超过
一年;中信证券信信向荣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无固定期限,为自 2021.9.10-起不超过一年;招银理财招睿公司金石系列 86745 号封闭式理财计划自2021.10.11-2021.10.11,共 365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
顶科技”)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
一、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现金管理的目的
通过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现金管理类产品,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 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流动资金。
(三) 现金管理产品基本信息
1、宁银理财宁欣固定收益类3个月定期开放式理财22号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金额
(万元)
宁波银行股份 银行理 宁银理财宁欣固定
有限公司深圳 财产品 收益类3个月定期开 10,000 3.75% 191.64
前海支行 放式理财 22 号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天)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无固定期限 非保本
(不超过一 浮动收 无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年) 益型
2、宁银理财宁欣固定收益类封闭式理财135号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金额
(万元)
宁波银行股份 银行理 宁银理财宁欣固定
有限公司深圳 财产品 收益类封闭式理财 5,000 4.35% 207.97
前海支行 135 号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天)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非保本
349 浮动收 无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益型
3、宁银理财宁欣固定收益类一年定期开放式理财2号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金额
(万元)
宁波银行股份 银行理 宁银理财宁欣固定
有限公司深圳 财产品 收益类一年定期开 10,000 4%-4.3% 412.33
前海支行 放式理财 2 号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天)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非保本
350 浮动收 无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益型
4、宁银理财宁欣固定收益类半年定期开放式理财1号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金额
(万元)
宁波银行股份 银行理 宁银理财宁欣固定
有限公司深圳 财产品 收益类半年定期开 10,000 3.7%-4% 185.21
前海支行 放式理财 1 号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天)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无固定期限 非保本
(不超过一 浮动收 无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年) 益型
5、国泰君安君跃飞龙伍佰定制款2021年第27期收益凭证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金额
(万元)
国泰君安证券 证券公 国泰君安君跃飞龙
股份有限公司 司理财 伍佰定制款2021年 5,000 1%-12.55% 61.64
产品 第 27 期收益凭证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天)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保本浮
90 动收益 无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型
6、中信期货粤湾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金额
(万元)
中信证券股份 证券公 中信期货粤湾 2 号
有限公司 司理财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059 3.90% 48.05
产品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天)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无固定期限 非保本
(不超过一 浮动收 无 不适用 不适用
[2021-10-12] (603160)汇顶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6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27日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特别提醒:因会场物业防疫工作需要,为顺利出入会场,请需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事先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0 月 27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软件产业基地 4 栋 B 座 9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0 月 27 日
至 2021 年 10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 √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 √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第二期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 《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 √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 《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 √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6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第三期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于 10 月 1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 特别决议议案:1、2、3、4、5、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4、5、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系拟为本次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160 汇顶科技 2021/10/21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 年 10 月 22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软件产业基地 4 栋 B 座 9 楼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
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软件产业基地 4 栋 B 座 9 楼
联系人:王丽
联系电话:0755-36381882
传真:0755-33338830
电子邮件:ir@goodix.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2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第二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 《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 《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6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第三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
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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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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