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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8] (601169)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2-002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在北京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13 名,实际到会董事 13
名。会议由张东宁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设立双碳与金融研究中心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通过《北京银行 2022 年度不良资产处置方案的报告》,同意本行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对存量及本年新增不良资产通过多元化、市场化方式进行处置,并授权高级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通过《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调整方案》。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13] (601169)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2-00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银行桃峪口研发基地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0,051,266,92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7.539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3 人,出席 12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7 人,出席 7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张东宁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9,988,368,562 99.3742 62,228,463 0.6191 669,900 0.0067
1.02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杨书剑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9,993,792,528 99.4281 57,390,497 0.5709 83,900 0.0010
1.03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魏德勇先生(Johannes Hermanus de Wit)为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0,035,978,631 99.8478 14,960,294 0.1488 328,000 0.0034
1.04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张光华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0,049,003,296 99.9774 1,935,629 0.0192 328,000 0.0034
1.05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赵丽芬女士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0,049,003,396 99.9774 1,935,629 0.0192 327,900 0.0034
1.06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杨运杰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0,049,003,296 99.9774 1,935,629 0.0192 328,000 0.0034
2.0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周一晨先生为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0,039,385,231 99.8817 11,553,694 0.1149 328,000 0.0034
2.02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李健女士为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0,049,006,896 99.9775 1,932,129 0.0192 327,900 0.0033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 股 6,767,741,749 67.3322 528,184,076 5.2549 2,755,341,100 27.4129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9,516,625,448 94.6808 534,557,677 5.3183 83,800 0.0009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9,516,625,448 94.6808 534,557,577 5.3183 83,900 0.0009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提名与选举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9,516,381,348 94.6784 534,557,577 5.3183 328,000 0.0033
7 议案名称:关于选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0,049,396,072 99.9813 1,786,953 0.0177 83,900 0.001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01 关于选举张东宁 3,589,616,580 98.2779 62,228,463 1.7037 669,900 0.0184
先生为董事的议
案
1.02 关
[2021-12-25] (601169)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1-05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彭吉海先生的书面辞呈。彭吉海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本行董事职务。彭吉海先生辞任后,将不再担任本行的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吉海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2-25] (601169)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1-05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一年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在北京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 8 名,实际到会监事
8 名。会议由曾颖监事长召集。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通过《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周一晨先生连任本行监事、李健女士连任本行外部监事,任期三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1、周一晨先生,2002 年 7 月获得北京行政学院工商管理研究生
学历。2004 年 6 月加入本行监事会,现任泰富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基金小镇建设项目办公室副主任,北京基金小镇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基金小镇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北京延庆村镇银行董事,北京市工商联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副主席,北京市房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北京市房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副理事长。周一晨先生曾任北京市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政协委员,北京市工商联第十一届、十二届常委,北京市工商联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副主席。
周一晨先生于 1995 年 7 月至 1999 年 7 月任北京金安星辰公司总裁,
1992 年 5 月至 1995 年 7 月任北京凯悦食品公司董事、总经理,1990
年 7 月至 1992 年 5 月任房山物资局木材公司业务二部经理。
2、李健女士,1997 年获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 年 12 月加入本行监事会。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流动站导师,中国金融学会理事、中国市场经济学会常务理事等。李健女士于 1983 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毕业后留校任教至今,2003 年获国家教学名师奖,2004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主要研究领域为金融理论与政策。
[2021-12-25] (601169)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1-053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二〇二一年
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在北京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
事 12 名,实际到会董事 10 名(魏德勇董事因个人原因缺席会议,张东宁董事委托杨书剑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杨书剑董事主持。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北京银行 2021 年二级分行发展规划有效性延期方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程序>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银行流动性风险预警机制与应急计划管理程序>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张东宁先生、杨书剑先生、魏德勇先生(Johannes Hermanus de Wit)连任本行董事,任期三年。刘振东先生不再担任本行董事。提名张光华先生、赵
丽芬女士、杨运杰先生连任本行独立董事,任期三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提名与选举办法>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通过《关于制定<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承诺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关于提请召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本行董事会定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召开北京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东宁先生,北京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厦门大学管理学硕士,经济师。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张东宁先生具有 30 余年金融从业经验,在 1996 年北京银行成立之初即加入北京银行,历任人力资源总监、上海分行行长,北京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行长,
2016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2 月担任北京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行长,
2017 年 12 月至今担任北京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曾荣获 2015 年
度“中国企业十大人物”、2015-2016 年度“全国优秀企业家”、
2015-2016 年度“北京市优秀企业家”、“2017 中国经济年度人物”、“最具社会责任银行家”、“2019 中国经济年度人物”、2019 年度“全国优秀诚信企业家”、“社会责任杰出人物”等荣誉称号。
2、杨书剑先生,1991 年获吉林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1994 年获吉林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1997年获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北京市西城区人大代表,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顾问委员
会委员。1997 年加入本行,2014 年 5 月加入本行董事会。2017 年 12
月担任本行党委副书记、行长。杨书剑先生于 2014 年 8 月至 2017
年 12 月担任本行副行长,2007 年 8 月至 2018 年 8 月担任本行董事
会秘书,期间 2013 年 3 月至 2014 年 3 月兼任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2014 年 7 月至 2017 年 2 月兼任本行石家庄分行行长。荣获
“2019-2020 年全国金融系统文化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2021 年度中国企业十大人物(国有企业)”称号。
3、魏德勇(Johannes Hermanus de Wit)先生,荷兰国籍。1987
年毕业于荷兰乌得勒支大学,获地理学硕士学位;1995 年毕业于美国罗彻斯特大学和荷兰伊拉斯谟大学,均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3
年12月加入本行董事会,同时于2013年12月至今担任本行副行长,
负责零售业务。魏德勇先生 2010 年 10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 ING 银行
(土耳其)零售银行首席执行官,2008 年 1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 ING
直销银行(英国)首席执行官,2002 年 7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 ING 人
寿保险(日本)总裁兼首席执行官、ING 共同基金(日本)主席,2001
年 8 月至 2002 年 6 月任 ING 集团总部(荷兰)项目经理,1998 年 9
月至 2001 年 8 月任 ING 人寿保险(智利)战略与商务总监,1997 年
6 月至 1998 年 9 月任 ING Afore Bital 养老基金(墨西哥)首席财
务官兼董事会成员,1989 年 4 月至 1997 年 5 月期间担任 ING 人寿
保险(荷兰)集团内团体养老金团队负责人和荷兰西部区域团体养老
金业务负责人等多个管理职位,1987 年 11 月至 1989 年 3 月任荷兰
皇家海军中尉,1986 年 8 月至 1987 年 11 月任荷兰巴克咨询公司顾
问。
4、张光华先生,经济学博士,现任社会价值投资联盟主席团成员。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2 月加入本行董事会。曾任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计划处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广东发展银行行长、党委副书记,招商银行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副行长、副董事长,永隆银行副董事长、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5、赵丽芬女士,中央财经大学原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97 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获经济学
博士学位。2018 年 12 月加入本行董事会。1985 年 7 月起在中央财经
大学工作至今。期间,1991 年 12 月-1993 年 6 月在日本筑波大学作
教育部公派访问学者,现兼任中国宏观经济管理教育学会副会长、北京市经济学总会副会长、首都女教授协会理事、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6、杨运杰先生,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0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博士。2018 年 12 月加入本行董事会。现担任教育部高等学校经济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并在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2021-12-25] (601169)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1-05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12 日9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银行桃峪口研发基地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12 日
至 2022 年 1 月 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部分董事的议案 √
1.01 关于选举张东宁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
1.02 关于选举杨书剑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
1.03 关于选举魏德勇先生(Johannes Hermanus de √
Wit)为董事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张光华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5 关于选举赵丽芬女士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6 关于选举杨运杰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选举部分监事的议案 √
2.01 关于选举周一晨先生为监事的议案 √
2.02 关于选举李健女士为监事的议案 √
3 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4 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
规则》的议案
5 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
则》的议案
6 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提名与选 √
举办法》的议案
7 关于选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30
日、2021 年 12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普通股和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同时持有
多只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169 北京银行 2022/1/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办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或亲自送达方式进行登记。
(二)出席回复:拟出席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应于股权登记日之
后,2022 年 1 月 6 日之前在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4:30 将
出席会议的书面回执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至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六、 其他事项
1、本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北京银行大厦
邮政编码:100033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10)66223826
联系传真:(010)66223833
2、为严格落实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股东如到现场参会,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材料外,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请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前,与本行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如实登记有无
发热、呼吸道症状,个人近期行程等信息。
(2)参会当天往返路途及会场上,请做好个人防护。抵达会场时,请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引导,配合落实参会登记、体温检测等防疫要求。体温正常者可进入会场,请全程佩戴口罩。
3、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它有关费用自理。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12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持有股数: (普通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法人股东
委托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注册号:
个人股东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信息: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联系方式: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关于选举部分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张东宁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杨书剑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魏德勇先生(Johannes Hermanus de Wit)为董
事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张光华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1.05 关于选举赵丽芬女士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1.06 关于选举杨运杰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选举部分监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周一晨先生为监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李健女士为监事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5 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6 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提名与选举办法》
的议案
7 关于选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
愿进行表决。
附件 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
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 2022 年 1 月 6 日(星期四
[2021-12-22] (601169)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京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1-052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
京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信用审批委员会审议通过京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科技”)授信申请,同意授予京东科技授信额度 15 亿元,额度有效期 1 年,业务品
种为流动资金贷款;自 2021 年 12 月 21 日起生效。
京东科技是本行的关联方,本行对京东科技授信额度 15 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根据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构成一般关联交易,需按关联交易管理并进行信息披露。
二、关联方介绍
京东科技成立于 2012 年 9 月 5 日,注册资本 52.53 亿元,注册
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法定代表人李娅云。
京东科技致力于为企业、金融机构、政府等各类客户提供全价值链的技术性产品与解决方案。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前沿科技能力,京东科技打造出了面向不同行业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帮助全社会各行业企业降低供应链成本,提升运营效率,成为值得产业信赖的数字合作伙伴。京东科技在信息技术领域进行系统化研发,构建了重点技术研发平台,并将积累的基础技术相互交融,形成
特有的应用技术体系,以支撑各项业务的运转,对外输出技术能力和解决方案。
根据未经审计的 2021 年 6 月末财务报告数据,京东科技总资产
为 678 亿元,总负债 379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56%;2021 年 1-6 月收
入 25 亿元,利润总额 10 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行与京东科技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我行贷款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向京东科技授信,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北京银行向京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授信是正常业务经营所必需的,授信项下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该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
定。但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明显风险,建议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12-14] (601169)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1-05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 2020 年 4 月 3 日
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同意本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600 亿元(含人民币 600 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批准,本行近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簿记建档,并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完成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200 亿元,前 5 年票面利率
为 3.84%,每 5 年调整一次,在第 5 年及之后的每个付息日附发行人
有条件赎回权。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10] (601169)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征集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1-05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征集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部分监事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平稳运行,本行拟选举一名股东监事和一名外部监事。本行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提名与选举办法》的相关规定,将监事选举工作原则、监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时间和提案内容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本次监事选举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监事资格、监事选举程序进行。
2、完善治理原则。本次监事选举以保证本行监事会结构稳定,保持监事会监督工作的长期性、持续性,促进本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为原则。
3、协商沟通原则。本次监事选举将坚持充分协商、有效沟通的原则。
二、监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
1、股东监事候选人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本行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监事候选人。
(2)股东提名监事候选人时,应当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在提名监事候选人之前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各项情况,并负责向本行监事会提供所提名候选人的简历等书面材料。被提名的候选人也应当向本行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监事义务。
(3)股东监事候选人原则上由股东提名产生。当股东提名监事候选人数少于拟选任人数时,可以由监事会提名补足。
2、外部监事候选人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本行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外部监事候选人,已经提名股东监事的股东及其关联人不得同时提名外部监事。
(2)外部监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各项情况,并负责向本行监事会提供所提名候选人的简历等书面材料。被提名的候选人也应当向本行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监事义务。
(3)外部监事候选人原则上由股东提名产生。当股东提名
外部监事候选人数少于拟选任人数时,可以由监事会提名补足。
三、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时间和提案内容
1、在提案时登记在册的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在下述期限内提出监事候选人。
2、提案期限为 2021 年 12 月 10 日至 12 月 16 日,提名截
止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16 日 17:00。
3、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北京银行大厦监事会办公室,邮编 100033;联系人:章女士;联系电话:010-66223830;传真:010-66223833。
4、本次提名文件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如采取
亲自送达的方式,则必须在 2021 年 12 月 16 日 17:00 前将提名
材料的原件送达至本行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如采取邮寄的方
式,提名材料的原件必须在 2021 年 12 月 16 日 17:00 前邮寄至
本行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以指定联系人收到时间为准)。
5、提案内容包括:
(1)监事候选人提名函(原件、格式参见附件 1);
(2)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提名的监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原件、格式参见附件2);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6、提名股东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附件 1:北京银行监事候选人提名函
附件 2:北京银行监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附件 1:北京银行监事候选人提名函
北京银行监事候选人提名函
提名股东名称 股东帐户卡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被提名人姓名 推荐担任职务 □股东监事
□外部监事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籍贯
学历 毕 业 院 校及
专业
经济工作年限 金 融 从 业年 专业技术职称
限
身份证号码 护照号码
被提名人
简历
兼职单位 职务 任期
被提名人
兼职情况
关系 姓名 年龄 政治面貌 单位及职务
主要家庭
成员及社
会关系
提名股东签名:
(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北京银行监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
本人 同意被提名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候
选人,并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当选后能够履行监事职责。
被提名人(签字):
年 月 日
[2021-12-10] (601169)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征集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1-049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征集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部分董事任期届满。为保证我行董事会平稳运行,本行拟选举三名执行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本行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提名与选举办法》的相关规定,将董事选举工作原则、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时间和提案内容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本次董事选举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行《公司章程》确定的董事资格、董事选举程序进行。
2、完善治理原则。本次董事选举以保证本行董事会结构稳定,保持本行战略的长期性、持续性,促进董事会决策水平和本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为原则。
3、监管核准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部门规章的要求,担任商业银行董事的,其资格应经监管部门核准。
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
1、董事候选人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本行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
(2)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时,应当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在提名董事候选人之前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各项情况,并负责向本行董事会提供所提名候选人的简历等书面材料。被提名的候选人也应当向本行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义务。
(3)董事候选人原则上由股东提名产生。当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数少于拟选任人数时,可以由董事会提名补足。
2、独立董事候选人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本行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提名董事的股东及其关联人不得同时提名独立董事。
(2)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各项情况,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并负责向本行董事会提供所提名候选人的简历等书面材料。被提名的候选人也应当就其本人与本行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
(3)独立董事候选人原则上由股东提名产生。当股东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数少于拟选任人数时,可以由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名补足。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时间和提案内容
1、在提案时登记在册的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在下述期限内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2、提案期限为 2021 年 12 月 10 日至 12 月 16 日,提名截
止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16 日 17:00。
3、邮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北京银行大厦董事会办公室,邮编 100033;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10-66223822;传真:010-66223833。
4、本次提名文件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如采取
亲自送达的方式,则务必在 2021 年 12 月 16 日 17:00 前将提名
材料的原件送达至本行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如采取邮寄的方
式,提名材料的原件务必在 2021 年 12 月 16 日 17:00 前邮寄至
本行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以指定联系人收到时间为准)。
5、提案内容包括:
(1)董事候选人提名函(原件、格式参见附件 1);
(2)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提名的董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原件、格式参见附件 2);
(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原件、格式参见附件 3);
(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原件、格式参见附件 4);
(7)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6、提名股东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附件 1:北京银行董事候选人提名函
附件 2:北京银行董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
附件 3:北京银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附件 4:北京银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北京银行董事候选人提名函
提名股东名称 股东帐户卡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被提名人姓名 推荐担任职务 □独立董事 □董事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籍贯
学历 毕 业 院 校及
专业
经济工作年限 金 融 从 业年 专业技术职称
限
身份证号码 护照号码
被提名人
简历
兼职单位 职务 任期
被提名人
兼职情况
关系 姓名 年龄 政治面貌 单位及职务
主要家庭
成员及社
会关系
提名股东签名:
(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2:北京银行董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
本人_____同意被提名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当选后能够履行董事职责。
被提名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3:北京银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北京银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现提名 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未取得资格证书者,应做如下声明: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
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
[2021-12-03] (601169)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 20 2 1 0 4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在北京召开。 本 次会议 应 到 董事 12 名, 实际 到会 董事
12 名。 会议由 张东宁 董事长 主持 。 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
通过 决议如下:
一、
通过《关于 2022 年董事会对行长授权文件的议案》。 同意《北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授予行长经营管理权限的授权书》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授权行长对外代表本行签署文
件的授权书》。
表决结果:
12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
二、通过《关于对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
同
意授予北银消费授 信额度 60 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风险委
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 1 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 。
表决结果:
12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
三、通过《关于对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对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京电控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同意授予北京电控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8080亿元;其中:债券包销额亿元;其中:债券包销额度度3030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风险委员会核定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风险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额度有效期11年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同意。
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1212票赞成,票赞成,00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
四、通过《关于
四、通过《关于20202020年度监管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情况的报告》。年度监管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1212票赞成,票赞成,00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为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注资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为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注资的议案》,同意参同意参与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与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1212票赞成,票赞成,00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
202211年年1212月月33日日
[2021-12-03] (601169)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股息发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
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 2021 0 4 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股息发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优先股代码: 360018
? 优先股简称: 北银 优 1
? 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4. 67 元( 含税
? 最后交易日: 202 1 年 12 月 9 日(周 四
? 股权登记日: 202 1 年 12 月 10 日( 周 五
? 除息日: 202 1 年 12 月 10 日( 周五
? 股息发放日: 202 1 年 12 月 1 3 日( 周 一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行”)优先股(优先股代
码: 360018 ;优先股简称 北银 优 1 的 股息 发放 方案已经 本行 董事
会审议通过, 现将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
、优先股股息 发放 方案
1.
发放金额: 本次股息发放的计息起始日为 20 20 年 12 月 11 日,
按照 北银 优 1 票面股息率 4. 67 计算,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 4. 67
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 2 2 883 亿 元(含税)。
2.
发放对象: 截至 202 1 年 12 月 1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北银优 1 股东。
3.
3.扣税情况:每股税前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扣税情况:每股税前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4.6767元。根据国家元。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税法的有关规定:
(
(11)对于持有)对于持有北银北银优优11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规定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每股实际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缴纳,每股实际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4.6767元。元。
(
(22)其他)其他北银北银优优11股东现金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股东现金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执行。
二
二、优先股、优先股股息发放股息发放实施日期实施日期
根据
根据20120155年年1212月月2222日披露的日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优先股每年的付息日为优先股发行的缴款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优先股每年的付息日为优先股发行的缴款截止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截止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应付股息不另计利息。本次优先股付息日为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应付股息不另计利息。本次优先股付息日为每年的每年的1212月月1111日日,因,因20212021年年1212月月1111日为休息日,北银优日为休息日,北银优11于于20212021年年1212月月1313日发放股息日发放股息。具体实施日期如下:。具体实施日期如下:
1.
1.最后交易日:最后交易日:201201年年1212月月99日(日(周周四四))
2.
2.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20212021年年1212月月1010日(日(周五周五))
3.
3.除息日:除息日: 20212021年年1212月月1010日(日(周五周五))
4.
4.股息发放日:股息发放日:20212021年年1212月月1133日(日(周一周一))
三
三、、股息发放股息发放实施实施方法方法
全体
全体北银北银优优11股东的股息由本行自行发放。股东的股息由本行自行发放。
四
四、咨询方式、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10010--6622382662238266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2021年年1212月月33日日
[2021-12-03] (601169)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 2021 04 8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
1 年 12 月 2 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 简 称“本行”)
董事会 审议通过 《关于对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授信的议
案》, 同意授予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 称“北 京电控
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 80 亿元。其中:债券包销额度 30 亿元,具体业
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 额度有效期 1 年,自董事会审批
通过之日起生效。
北京电控
为 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
本行对北京电控授信 80 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 。
根据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已构成重大关联交易,经本行内部
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后,应提交关联交易委员会审批,并报董事会进行
最终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北京电控成立于
1997 年 4 月,为北京市人民政府投资组建的国
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 313921 万元,由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
公司
公司100%100%出资,北京市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实际控制人是出资,北京市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实际控制人是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电控主要产业分布于半导体显示、集成电路、新能源、电子
北京电控主要产业分布于半导体显示、集成电路、新能源、电子信息服务等产业领域。信息服务等产业领域。 20212021年,北京电控名列“年,北京电控名列“20212021中国企业中国企业500500强”第强”第151151位、“位、“20212021中国制造业企业中国制造业企业500500强”第强”第6363位。位。
根据
根据20202020年末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经审计合并报表数据数据,北京电控总资产,北京电控总资产48734873亿元,亿元,总负债总负债28452845亿元,亿元,资产负债率为资产负债率为5858%%;;20202020年全年实现年全年实现营业营业收入收入15361536亿元亿元,,经营活动净现金流经营活动净现金流393393亿元亿元。。截截至至20202020年末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有者权益168168亿元,亿元,20202020年全年年全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399.39亿元。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
本行与北京电控北京电控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向
本行向北京电控北京电控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要求。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北京银行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
北京银行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上述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银行股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独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但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明显风险,建议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但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明显风险,建议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风险。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1、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2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2021年年1212月月33日日
[2021-12-03] (601169)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 2021 04 7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与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
021 年 12 月 2 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 简 称“本行”)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 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关联授信的议案》,
同意授予 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北银消费”)授信额度
60 亿元, 具体 业务品种由 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 核定,额度有效期 1
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北银消费是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
本行对北银消费授信 60 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 %。
根据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已构成重大关联交易,经本行内部
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后,应提交关联交易委员会审批,并报董事会进行
最终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北银消费
成立于 2010 年 2 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由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 。 目前 注册资本金 8.5 亿元,
北京银行持股占比 为 35.29% 2021 年 11 月监管部门批准增资至 10
亿元,增资完成后, 北京银行持股占比为 37.5% 。
北银消费金融有限
公司 经营范围: 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接受股东
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
融债券;境内同业拆借;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代理销
融债券;境内同业拆借;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固定收益类债券投资业务;经银监会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固定收益类债券投资业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批准的其他业务。
北银消费自成立以来,坚持以
北银消费自成立以来,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始终秉承“立足普惠客户为中心,始终秉承“立足普惠金融,助推消费升级,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而不懈努金融,助推消费升级,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而不懈努力”的企业使命,积极探索消费金融业务模式,依托互联网技术大力力”的企业使命,积极探索消费金融业务模式,依托互联网技术大力推进产品创新和业务流程优化。推进产品创新和业务流程优化。
截至
截至20212021年年99月末,月末,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贷款总额贷款总额97.0597.05亿亿元,元,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11.65%11.65%,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率2.302.30%%,,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206.96%206.96%;;20212021年年11--99月实现营业收入月实现营业收入5.455.45亿元,实现净利润亿元,实现净利润0.430.43亿元。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
本行与北银消费北银消费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向
本行向北银消费北银消费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要求。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北京银行与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经营
北京银行与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所必需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
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
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上述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但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明显风险,建议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但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明显风险,建议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风险。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1、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2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2021年年1212月月33日日
[2021-11-17] (601169)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1-04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第十次会议以书面传
签方式召开,决议表决截止日为 2021 年 11 月 15 日。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
董事 12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2 名。会议由张东宁董事长召集。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通过《北京银行关于开展市管企业金融子企业风险自查工作的报告》。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
[2021-10-30] (601169)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1-04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二〇二一年
第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2
名,实际到会董事 12 名。会议由张东宁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北京银行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选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 2022 年度审计师,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共计 566 万元人民币,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对 ING Bank N.V.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
ING Bank N.V.同业机构综合授信额度 5 亿美元,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魏德勇董事回避表决。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通过《北京银行 2021 年三季度不良资产处置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通过《北京银行“十四五”时期各专项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通过《北京银行“十四五”时期各分行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通过《北京银行“十四五”时期投资机构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通过《关于发放北银优 1 优先股股息的议案》。同意本行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向北银优 1 优先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按照北银
优 1 票面股息率 4.67%计算,每股优先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 4.67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 2.2883 亿元。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通过《关于 2021 年度理财安全垫相关事项申请的议案》。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30] (601169)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1-04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一年第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北京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 8 名,实际到会监事 7
名(吴文杰监事委托李建营监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曾颖监事长召集。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北京银行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认为: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本次监事会之前,未发现参与三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发放北银优 1 优先股股息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制定<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的议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办法(试行)》自即日起实施。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通过《关于制定<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监督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监督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自即日起实施。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30] (601169)北京银行: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84元
每股净资产: 10.0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34%
营业总收入: 497.8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81.83亿元
[2021-10-20] (601169)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1-039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 2020 年 4 月 3 日
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同意本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600 亿元(含人民币 600 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批准,本行近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簿记建档,并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完成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400 亿元,前 5 年票面利率
为 4.35%,每 5 年调整一次,在第 5 年及之后的每个付息日附发行人
有条件赎回权。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0 日
[2021-09-28] (601169)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1-038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第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2 名,实际到会董事 12
名。会议由张东宁董事长召集。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北京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投资不超过 50 亿元设立理财子公司,并授权高级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以及根据监管机构要求组织实施报批手续,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银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与追索扣回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
[2021-09-17] (601169)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1-037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银行桃峪口研发基地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617,587,61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5.4883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8 人,出席 7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刘希普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9,572,025,121 99.5262 44,981,493 0.4677 581,000 0.0061
2、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北京银行监事会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9,153,724,380 95.1769 463,389,034 4.8181 474,200 0.005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 关于选举刘希普先 3,174,124,148 98.5848 44,981,493 1.3970 581,000 0.0182
生为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傅卓婷、王昊楠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
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16 日
[2021-09-16] (601169)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1-03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将参加“2021 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
间为 2021 年 9 月 23 日(星期四)15:00 至 17:00。
届时本行党委副书记、行长杨书剑先生,董事会秘书刘彦雷先生等领导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16 日
[2021-08-28] (601169)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1-03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9 月 16 日 9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银行桃峪口研发基地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16 日
至 2021 年 9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选举刘希普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制定《北京银行监事会监督工作办法(试 √
行)》的议案
3 听取北京银行 2020 年度董监高履职评价结果的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169 北京银行 2021/9/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办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或亲自送达方式进行登记。
(二)出席回复:拟出席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应于股权登记
日之后,2021 年 9 月 10 日之前在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4:30
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执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至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六、 其他事项
1、本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北京银行大厦
邮政编码:100033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10)66223826, 66223822
联系传真:(010)66223833
2、为严格落实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股东如到现场参会,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材料外,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请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前,与本行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如实登记有无
发热、呼吸道症状,个人近期行程等信息。
(2)参会当天往返路途及会场上,请做好个人防护。抵达会场时,请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引导,配合落实参会登记、体温检测等防疫要求。体温正常者可进入会场,请全程佩戴口罩。
3、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它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9 月 16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持有股数: (普通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法人股东
委托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注册号:
个人股东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信息: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联系方式: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选举刘希普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制定《北京银行监事会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的议
案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 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
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1年9月10日之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2021-08-28] (601169)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1-033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一年第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北京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 8 名,实际到会监事 7
名(李建营监事委托吴文杰监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曾颖监事长召集。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北京银行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认为: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本次监事会之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通过《2021 年上半年案防工作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制定<北京银行监事会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2021-08-28] (601169)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1-032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二〇二一年
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实际到会董事 10 名(钱华杰董事委托杨书剑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张东宁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北京银行 2021 年上半年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通过《2020 年并表管理工作及投资机构经营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通过《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调整方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通过《关于提名刘希普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刘希普先生为本行董事,任期三年,其任职资格尚需取得监管机构核准。何红心先生不再担任本行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行董事会定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召开北京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通过《2021 年业务连续性管理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通过《北京银行 2021 年上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通过《北京银行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附件:刘希普先生简历
刘希普先生,同济大学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博士。2021 年 4 月
至今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金融管理中心副主任。2021
年 2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金融管理
中心融资管理部处长。2015 年 6 月至 2021 年 2 月,任中国长江三峡
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资金处处长。2015 年 5 月至 2015 年 6 月,
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资本市场处处长。2011 年 8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资本市场处副
处长。2004 年 7 月至 2011 年 8 月,历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资本运营部见习,资本运营部证券融资助理、业务经理、业务高级经理。
[2021-08-28] (601169)北京银行: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7元
每股净资产: 9.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84%
营业总收入: 333.7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25.83亿元
[2021-08-20] (601169)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中期业绩说明会预告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 2021-03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中期业绩说明会预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30 日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的“上证 e
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形式
为提高互动交流效果和效率,投资者可于 8 月 27 日前将关注的问
题发送至公司邮箱(snow@bankofbeijing.com.cn),本行将在业
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集中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将于 2021 年 8 月
28 日(周六)披露《2021 年半年度报告》并于 8 月 30 日(周一)召
开 2021 年中期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二、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21 年 8 月 30 日下午 15:00-16:00
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的“上证 e 访谈”栏
目(http://sns.sseinfo.com)
方式:网络互动形式
三、参加人员
本行董事会秘书刘彦雷先生以及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 2021 年 8 月 30 日(周一)下午 15:00-16:00 登
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的“上证 e 访谈”栏目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
2、为提高互动交流效果和效率,投资者可于 8 月 27 日前将关注
的问题发送至公司邮箱(snow@bankofbeijing.com.cn),本行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集中回答。
3、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上证 e 访谈”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和主要内容。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6223826
联系邮箱:snow@bankofbeijing.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2021-08-17] (601169)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8/17)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1-03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一年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在北京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 8 名,实际到会监事 8
名。会议由曾颖监事长主持。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通过《北京银行 2020 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结果的报告》,同意将相关履职评价结果向股东大会报告。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
[2021-08-10] (601169)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1-029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一年第六次会议以通讯方
式召开,决议表决截止日为 2021 年 8 月 6 日。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8 名,实
际参与表决监事 8 名。会议由曾颖监事长召集。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通过《监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调整方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
[2021-08-10] (601169)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1-028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第六次会议以通讯方
式召开,决议表决截止日为 2021 年 8 月 6 日。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8 月 2 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1 名。会议由张东宁董事长召集。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通过《北京银行 2020 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结果的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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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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