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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8] (601137)博威合金:博威合金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 2022-006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宁波博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德高科”)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博德高科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不含本次,公司为博德高科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34,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基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博德高科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本次为博德高科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2、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
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健、持续的发展,满足子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宁波康奈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博威合金板带有限公司、博威合金(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博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博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博威尔特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博威尔特太阳能(美国)有限公司、
Berkenhoff GmbH、贝肯霍夫(越南)有限公司、博德高科(香港)有限公司、贝肯霍夫(越南)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包含目前正在履行的担保合同到期后的续签以及预计新增担保。
本项担保议案经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相关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及2021年5月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5)、《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提供担保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博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700 万元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前后陈村
法定代表人:谢识才
成立日期:2006 年 7 月 4 日
经营范围:精密切割丝、精密细丝、电子线的研发、制造和加工;模具设备及耗材的加工、批发、零售;塑料制品的研发、制造、加工;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2、公司提供担保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2.1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 司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银行贷款 流动负债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资 产 负
名称 总额 总额 债率%
博德 74,811.73 36,165.87 16,302.01 35,934.19 38,645.86 49,022.55 5,702.83 48.34
高科
2.2 截止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 司 银行贷款 流动负债 资 产
名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总额 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负 债
率%
博德 103,743.89 62,684.10 29,904.47 61,923.67 41,059.79 50,155.43 2,413.93 60.42
高科
注:以上财务指标均为单体报表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三年;
主要用途: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健、持续的发展,满足子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宁波康奈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博威合金板带有限公司、博威合金(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博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博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博威尔特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博威尔特太阳能(美国)有限公司、BBerkenhoff GmbH、贝肯霍夫(越南)有限公司、博德高科(香港)有限公司、贝肯霍夫(越南)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包含目前正在履行的担保合同到期后的续签以及预计新增担保。
本项担保议案经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旗下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上述公司的信用状况做出的,是为了满足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
公司本次为博德高科提供的金额为3,000万元的担保处于上述额度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对外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不含本次)为人民币312,930.57万元(其中包含9,731.64万美元按照2022年2月17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3321折算,人民币金额为61,621.72万元;3,130万欧元按照2022年2月17日欧元兑人民币汇率1:7.2073折算,人民币金额为22,558.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0.47%,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2,550万元,均为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09] (601137)博威合金:博威合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2-004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公司对员工的股权激励(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2021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博威合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7)及《博威合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1-010)。
由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6月23日实施完毕,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5.0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14.8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博威合金关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1)。
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0股。
截止2022年1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1,334,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7%,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0.75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0.5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4,255,794.24元(不含交易费用)。
自2021年10月25日至2022年1月31日期间,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69个交易日超出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14.83元/股(含),导致公司在上述期间内无法实施回购;按照本次回购方案,回购期间已于2022年2月7日届满,相关回购结果请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5)。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2-09] (601137)博威合金:博威合金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2-005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公司对员工的股权激励(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2021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博威合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7)及《博威合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1-010)。
由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6月23日实施完毕,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5.0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14.8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博威合金关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1)。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1年2月1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1)。
(二)截止2022年2月7日,本次回购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1,334,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7%,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0.75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0.5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4,255,794.2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存在差异, 具体差异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内容,公司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若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5.00 元/股的条件计算,按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3,333,333 股,约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 1.69%,按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666,667 股,约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 0.84%。
若按照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4.83 元/股的条件计算,按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3,486,176 股,约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 1.71%,按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743,088 股,约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 0.85%。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数量 1,33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7%,支付的资金总
额为 14,255,794.24 元(不含交易费用)。
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占回购方案规定下限的 19.78%(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后),实际使用资金总额占回购方案规定下限的 14.26%,回购数量、使用资金总额均未达到回购方案的下限。
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
1、 本次回购的目的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并将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对员工的股权激励,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更紧密地合力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2、 但由于本次回购期间内,受新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对公司新能源业务冲击较大,公司一直在窗口期之外寻找合适的回购时机;但后来由于新材料板块发展势头良好,市场看好公司的未来发展,股价持续高于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导
致公司本次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存在差异。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的条件。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首次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博威合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前一日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表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有限售股份 70,014,142 8.86 70,014,142 8.86
无限售股份 720,030,830 91.14 720,030,830 91.14
其中:回购专用证 0 0 1,334,000 0.17
券账户
股份总数 790,044,972 100 790,044,972 1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1,334,000 股目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将全部用于公司对员工的股权激励,并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后的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计划。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1-27] (601137)博威合金:博威合金关于变更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2-003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鉴于公司与《上海证券报》签订的信息披露服务协议于2022年1月26日到期,自本公告日起,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变更为《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对《上海证券报》长期以来提供的优质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14] (601137)博威合金:博威合金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2-002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
宁波康奈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奈特”)
博德高科(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德高科(香港)”)
以上公司中,康奈特为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博德高科(香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博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德高科”)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
本次公司为康奈特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博德高科为博德高科(香港)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55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不含本次,公司为康奈特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54,300万元;为博德高科(香港)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健、持续的发展,满足子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公司及博德
1.1公司本次为康奈特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2,000万元,主要用于康奈特开展商业汇票承兑、银行保函等综合授信业务;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1.2博德高科本次为博德高科(香港)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550万元,主要用于博德高科(香港)开展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信用证开证等综合授信业务;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博德高科已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2、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健、持续的发展,满足子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宁波康奈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博威合金板带有限公司、博威合金(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博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博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博威尔特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博威尔特太阳能(美国)有限公司、Berkenhoff GmbH、贝肯霍夫(越南)有限公司、博德高科(香港)有限公司、贝肯霍夫(越南)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包含目前正在履行的担保合同到期后的续签以及预计新增担保。 本项担保议案经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博德高科为博德高科(香港)、贝肯霍夫(香港)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用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授权有效期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提供担保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55,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前后陈村
法定代表人 谢朝春
成立日期 2015 年 1 月 21 日
经营范围 自营或者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
和技术除外;五金交电、金属材料、包装材料、玻璃制品、塑料制品、化
工产品、电子产品、电器配件、太阳能硅片及组件、五金模具、机械设备
的批发。
1.2 博德高科(香港)
注册资本 50 万美元
注册地址 香港九龙尖沙咀,加连威老道 98 号东海商业中心 701 室 B-C
执行董事 谢识才
成立日期 2013 年 2 月 1 日
经营范围 用于电火花加工的精密细丝(即 EDM 切割丝)贸易(相关货物并不出入
香港关税区或边境)。
2、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2.1 公司提供担保的全资子公司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 银行贷款 流动负债 资 产
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总额 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负 债
率%
康奈特 114,318.61 32,473.84 6,703.73 28,770.11 81,844.77 108,229.50 -680.29 28.41
博德高
科(香 5,674.85 4,414.94 1,539.74 4,414.94 1,259.91 19,233.52 -603.55 77.80
港)
2.2 公司提供担保的全资子公司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 司 名 银 行 贷 流动负债 资 产
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款总额 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负 债
率%
康奈特 119,146.33 38,215.56 6,700.00 34,515.56 80,930.77 82,899.04 -913.99 32.07
博 德 高
科 ( 香 8,502.18 7,097.69 2,419.93 7,097.69 1,404.50 20,871.83 152.68 83.48
港)
注:以上财务数据均为全资子公司单体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康奈特提供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12,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三年;
主要用途:主要用于康奈特开展商业汇票承兑、银行保函等综合授信业务。
2、博德高科为博德高科(香港)提供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11,55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三年;
主要用途:主要用于博德高科(香港)开展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信用证开证等综合授信业务。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分别对前述担保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独立董事分别对前述担保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为旗下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上述公司的信用状况做出的,是为了满足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
公司本次为康奈特提供的金额为12,000万元的担保以及博德高科本次为博德高科
(香港)提供的金额为11,550万元的担保均处于前述的额度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博德高科本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550万元。
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不含本次)为人民币301,318.10万元(其中包含9,731.64万美元按照2022年1月13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3542折算,人民币金额为61,836.79万元;3,130万欧元按照2022年1月13日欧元兑人民币汇率1:7.2624折算,人民币金额为22,731.3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 经审计净资产的58.23%,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不含本次)为人民币21,000万元,均为对公司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05] (601137)博威合金:博威合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2-001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公司对员工的股权激励(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2021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博威合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7)及《博威合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1-010)。
由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6月23日实施完毕,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5.0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14.8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博威合金关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1)。
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1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0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1,334,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7%,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0.75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0.5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4,255,794.24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自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连续50个交易日超出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4.83元/股(含),导致公司在上述期间内无法实施回购;按照本次回购方案,回购期间将于2022年2月7日届满,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完成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及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1-12-31] (601137)博威合金:博威合金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 2021-070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集
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
表旗下金鹰穗盈定增 207 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户名:金鹰基金-浦发银行-深圳
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基金”)持有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9,391,68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5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披露了《博威合金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2),金鹰基金本次拟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7,65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5%;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拟减持股份数
量不超过 15,8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以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股
份数量不超过 27,65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5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收到金鹰基金《关于集
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通知》,2021 年 12 月 9 日-2021 年 12 月 30 日期间,
金鹰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7,900,100 股,减持数量已超
过其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数量的一半;此外,金鹰基金还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
持公司股份 12,215,200 股,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金鹰基金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59,391,685 7.52% 非公开发行取得:
59,391,685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减持价
股东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期间 减持 格区间 减持总金额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
名称 (股) 例 方式 (元/ (元) 量(股) 股比例
股)
金鹰 0.99996 2021/12/9 集中 20.34 4.97141
基金 7,900,100 % ~ 竞价 -23.64 170,613,985.22 39,276,385 %
2021/12/30 交易
此外,金鹰基金还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2,215,2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54614%,减持价格区间为 18.75-21.29 元/股,减持总金额 239,411,208.00
元。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0 日,金鹰基金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累
计减持股份共 20,115,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54610%。
本公告数据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性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金鹰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股票价格情况等情形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能否按期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金鹰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金鹰基金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实施减持。在减持期间,金鹰基金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25] (601137)博威合金:博威合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 2021-069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旗下金鹰穗盈定增207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户名:金鹰基金-浦发银行-深圳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基金”)持有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比例将从5.52%减少至4.99%。
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金鹰基金发来的《关于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 名称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义务人基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71 号 11 楼自编 1101 之一 J79
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2 月 23 日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 (%)
减持明细 大宗交易 2021 年 12 月 23 日 人民币普通股 2,880,200 0.3646
集中竞价 2021 年 12 月 20 日 人民币普通股 1,208,300 0.1529
合计 - - 4,088,500 0.52
备注:
1、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18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5/067),该次权益变动后,金鹰基金持有公司股份43,590,6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2%。
2、本次权益变动后,依据其本次减持计划,金鹰基金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9,88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2%;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为 7,899,300 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为 11,990,200 股,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后金鹰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39,502,185 股,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已低于 5%,金鹰基金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5、本公告数据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投资者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金鹰基金 合计持有股份 43,590,685 5.52 39,502,185 4.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3,590,685 5.52 39,502,185 4.99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系金鹰基金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履行相关股份减持计划:金鹰基金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7,65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5%;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5,8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以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7,65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5 %。
3、金鹰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2-25] (601137)博威合金:博威合金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1137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博威合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71 号 11 楼自编 1101 之一 J79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28 号越秀金融大厦 30 楼联系电话:020-38283647
股份变动性质:集中竞价交易与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签署日期:2021 年 12 月 2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合金”)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博威合金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5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1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威合金、上市公司指: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指: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旗下金鹰穗盈定增207 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金鹰基金”)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减持博威合金的行为
本报告书指: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备注: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数据为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信息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11楼自编1101之一J79
法定代表人:王铁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壹仟零贰拾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9144000074448348X6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02年11月06日至长期
通讯方式: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30楼,020-38283647
2. 股东信息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金鹰基金66.19%的股权,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金鹰基金24.01%的股权,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金鹰基金9.8%的股权。
3.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况
序 其它国家/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
自然人姓名 性别 国籍 居住地
号 地区居留权 司兼职情况
1 王铁 男 中国 北京 无 董事长、法人
2 李兆廷 男 中国 北京 无 董事
3 姚文强 男 中国 广东深圳 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 李松民 男 中国 广东广州 无 董事
5 周建余 男 中国 广东广州 无 董事
6 黄雪贞 女 中国 广东广州 无 董事
7 张影 男 中国 北京 无 董事
8 郝春莉 女 中国 北京 无 董事
9 王克玉 男 中国 北京 无 董事
10 姚智志 女 中国 广东广州 无 监事
11 姜慧斌 男 中国 广东广州 无 监事
12 黄定明 男 中国 广东广州 无 监事
13 刘盛 男 中国 广东广州 无 高级管理人员
14 周蔚 女 中国 北京 无 高级管理人员
15 耿源 男 中国 北京 无 高级管理人员
16 牟敦国 男 中国 上海 无 高级管理人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 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如意集团(代码:
002193.SZ)5.28%的股份。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经营需要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11月17日告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披露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2)。根据减持计划安排,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博威合金股份合计不超过27,650,000股,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5%。
自2021年11月18日起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止,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减持博威合金股份19,889,500股,减持比例为2.51751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权决策机构审批范围内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管理的金鹰穗盈定增207号
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9,391,685股,所持股份占总股本比
例为7.51750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日 2021 年 11 月 18 日起至本权益变动报告
书签署之日,金鹰穗盈定增 207 号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博威合金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共
19,889,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2.51751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管理的金鹰穗盈定增 207 号
资产管理计划持上市公司股份39,502,185 股,所持比例为4.999992%。
具体减持情况如下表所示:
价格区间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 (股) (%)
2021 年 12 月 9 日—
集中竞价 20.34-22.70 7,899,300 0.999855
2021 年 12 月 20 日
金鹰基金
2021 年 12 月 3 日—
大宗交易 18.75-21.29 11,990,200 1.517660
2021 年 12 月 23 日
汇总 19,889,500 2.517515
2.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变动前持有股份 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939.1685 7.517507 3950.2185 4.999992
金鹰基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939.1685 7. 517507 3950.2185 4.999992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 或被限制转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止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存在卖出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及 2021 年 12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
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2021 年 12 月 3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6 日期
[2021-12-22] (601137)博威合金:博威合金关于更换持续督导项目主办人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 2021-068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更换持续督导项目主办人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关于更换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持续督导项目主办人的函》及《关于更换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原持续督导项目主办人及保荐代表人杨俊浩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持续督导工作,国信证券决定指派保荐代表人姚焕军先生(简历见附件)接任其持续督导工作,履行相关职责。
本次变更后,负责公司 2019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持续督导工作的项目主办人为傅毅清先生、洪丹女士和姚焕军先生;负责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傅毅清先生和姚焕军先生。
公司对杨俊浩先生在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附:姚焕军先生简历
附件:
姚焕军先生简历:
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部门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2013 年加入国信证券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先后参与了中新赛克(002912)、众望布艺(605003)IPO 项目,仟源医药(300254)非公开发行、博威合金(601137)可转债项目,山东路桥(000498)、任子行(300311)、博威合金(601137)重组项目。
[2021-12-18] (601137)博威合金:博威合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 2021-067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旗下金鹰穗盈定增207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户名:金鹰基金-浦发银行-深圳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基金”)持有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比例将从6.52%减少至5.52%。
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金鹰基金发来的《关于减持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 名称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义务人基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71 号 11 楼自编 1101 之一 J79
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2 月 16 日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 (%)
大宗交易 2021 年 12 月 13 日 人民币普通股 1,210,000 0.1532
减持明细 -2021 年 12 月 15 日
集中竞价 2021 年 12 月 13 日 人民币普通股 6,690,500 0.8469
-2021 年 12 月 16 日
合计 - - 7,900,500 1.00
备注:
1、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5),该次权益变动后,金鹰基金持有公司股份51,491,185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6.52%。
2、本次权益变动后,依据其本次减持计划,金鹰基金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5,80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为 6,691,000 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为 9,110,000 股,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投资者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金鹰基金 合计持有股份 51,491,185 6.52 43,590,685 5.5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1,491,185 6.52 43,590,685 5.52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系金鹰基金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履行相关股份减持计划:金鹰基金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7,65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5%;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5,8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以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7,65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5 %。
3、金鹰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8 日
[2021-12-17] (601137)博威合金:博威合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误减持公司股票并致歉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 2021-066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误减持公司股票并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旗下金鹰穗盈定增207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户名:金鹰基金-浦发银行-深圳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基金”)误减持公司500股股票的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误减持前的持股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披露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2)(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告”),根据减持计划公告内容,金鹰基金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7,65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5%;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5,8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以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7,65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5 %。
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将于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期间为 2021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2 年 6 月 9 日;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将于公告日起三个
交易日后开始进行,期间为六个月。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金鹰基金持有公司股份59,391,68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52%。上述股份全部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取得,于2017年8月1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误减持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9日,金鹰基金工作人员因对减持规定“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的理解有偏差,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较减持公告列示的减持时间提前一天误减持股份共计
500股,该部分股票的成交均价为20.34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01%。
三、本次误减持公司股票的致歉与处理情况
1、金鹰基金向公司说明,此次误减持行为主要系金鹰基金工作人员对相关减持规定的理解有偏差,金鹰基金就本次减持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
2、金鹰基金在发现问题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全面认真地学习《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未来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合法合规实施减持,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董事会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核实了相关操作情况,并要求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证券账户的管理、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0] (601137)博威合金:博威合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 2021-065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旗下金鹰穗盈定增207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户名:金鹰基金-浦发银行-深圳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基金”)持有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比例将从7.52%减少至6.52%。
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金鹰基金发来的《关于减持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 名称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义务人基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71 号 11 楼自编 1101 之一 J79
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2 月 9 日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 (%)
减持明细 大宗交易 2021 年 12 月 3 日 人民币普通股 7,900,000 0.9999
-2021 年 12 月 8 日
集中竞价 2021 年 12 月 9 日 人民币普通股 500 0.0001
合计 - - 7,900,500 1.00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投资者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金鹰基金 合计持有股份 59,391,685 7.52 51,491,185 6.5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9,391,685 7.52 51,491,185 6.52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系金鹰基金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履行相关股份减持计划:金鹰基金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7,65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5%;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5,8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以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7,65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5 %。
3、金鹰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2-02] (601137)博威合金:博威合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1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1-064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 进展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公司对员工的股权激励(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2021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博威合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7)及《博威合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1-010)。
由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6月23日实施完毕,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5.0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14.8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博威合金关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1)。
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0股。
截止2021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1,334,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7%,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0.75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0.5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4,255,794.24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2
自
自20212021年年1100月月2255日至日至本公告日本公告日期间期间,公司股票价格连续,公司股票价格连续2288个交个交易日易日超出超出回购股份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格上限14.83元/股(含),导致公司在上述期间内无法实施回购;按照本次回购方案,回购期间将于2022年2月7日届满,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完成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及市场情况继续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及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并按照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并按照相关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日
[2021-11-27] (601137)博威合金:博威合金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 2021-063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贝肯霍夫(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肯霍夫(越南)”)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
本次为全资孙公司贝肯霍夫(越南)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90万美元(按照2021年11月26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3936折算,人民币金额为1,854.14万元),为原担保合同到期后的续签。
截至本公告日,不含本次,公司为贝肯霍夫(越南)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500万美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基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旗下全资孙公司贝肯霍夫(越南)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以及原担保合同已到期解除,公司本次为贝肯霍夫(越南)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90万美元,主要用于贝肯霍夫(越南)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保
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内市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2、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健、持续的发展,满足子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宁波康奈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博威合金板带有限公司、博威合金(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博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博德高科 股份有限公司、博威尔特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博威尔特太阳能(美国)有限公司、
Berkenhoff GmbH、贝肯霍夫(越南)有限公司、博德高科(香港)有限公司、贝肯霍夫(越南)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包含目前正在履行的担保合同到期后的续签以及预计新增担保。
本项担保议案经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相关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及2021年5月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5)、《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3)。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提供担保的全资孙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贝肯霍夫(越南)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300 亿越南盾(1,000 万美元)
注册地址:北江省北江市双溪内黄工业区 B5-B6 区
法定代表人:万林辉
成立日期:2018 年 10 月 19 日
经营范围:切割丝加工,制造;其他未分类的经营支持服务活动,具体:公司所生产的商品之进出口。
2、公司提供担保的全资孙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2.1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资产总额 负 债 总 银行贷 流动负债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资产负
额 款总额 总额 债率%
贝肯霍夫 17,229.65 4,708.45 979.21 4,708.45 12,521.20 21,872.24 3,564.26 27.33
(越南)
2.2 截止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资产总额 负 债 总 银 行 贷 流 动 负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资产负
额 款总额 债总额 债率%
贝肯霍夫 25,553.07 9,491.57 1,881.29 9,491.57 16,061.50 43,769.49 3,433.71 37.14
(越南)
注:以上财务数据均为单体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290万美元(按照2021年11月26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3936折算,人民币金额为1,854.14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两年;
主要用途:主要用于贝肯霍夫(越南)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健、持续的发展,满足子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宁波康奈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博威合金板带有限公司、博威合金(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博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博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博威尔特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博威尔特太阳能(美国)有限公司、BerkenhoffGmbH、贝肯霍夫(越南)有限公司、博德高科(香港)有限公司、贝肯霍夫(越南)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包含目前正在履行的担保合同到期后的续签以及预计新增担保。本项担保议案经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旗下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上述公司的信用状况做出的,是为了满足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
公司本次为贝肯霍夫(越南)提供的金额为290万美元的担保处于上述额度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对外担保金额为290万美元(按照2021年11月26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3936折算,人民币金额为1,854.14万元),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不含本次)为人民币299,552.85万元(其中包含9,441.64万美元按照2021年11月26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3936折算,人民币金额为60,366.07万元;3,130万欧元按照2021年11月26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7.1683折算,人民币金额为22,436.7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 经审计净资产的57.89%,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0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27 日
[2021-11-18] (601137)博威合金:博威合金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 2021-062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
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日,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代表旗下金鹰穗盈定增 207 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户名:金鹰基金-浦发银行-深圳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基金”)持有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9,391,68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5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金鹰基金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7,65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5%;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5,8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以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7,65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5 %。
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将于本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期间为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6月9日;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将于本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开始进行,期间为六个月。
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
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更事项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拟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在股份减持期间内,金鹰基金将遵守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金鹰基金 5%以上非第 59,391,685 7.52% 非 公 开 发 行 取 得 :
一大股东 59,391,685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 前期减持计划披
比例 间(元/股) 露日期
金鹰基金 7,572,600 0.96% 2020/7/21~2020/8/4 14.56-16.27 2020 年 7 月 9 日
金鹰基金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具体情况请
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9 日披露的《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21-004。)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计划减持数量 计划减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名称 (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金鹰 不 超 过 : 不 超 竞价交易减 2021/12/10 按市场价 非公开发 自身投
基金 15,800,000 股 过:2% 持,不超过: ~2022/6/9 格 行取得 资安排
15,800,000 股
除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外,金鹰基金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 27,65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5%,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
后的六个月内。
综上,金鹰基金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总计不超
过 27,65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5%。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金鹰基金于 2016 年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承诺:自博威合金非公
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即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公司认购的博威合金股票,也不由博威合金回购该部分股份。
履行期间为:2016 年 8 月 16 日-2017 年 8 月 15 日。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在金鹰基金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金鹰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股票价格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能否按期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金鹰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及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
[2021-11-12] (601137)博威合金:博威合金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 2021-059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宁波博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德高科”)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博德高科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为原担保合同到期后的续签。
截至本公告日,不含本次,公司为博德高科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25,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基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博德高科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以及原担保合同已到期解除,公司本次为博德高科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为原担保合同到期后的续签,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开立等银行综合授信业务;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2、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健、持续的发展,满足子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宁波康奈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博威合金板带有限公司、博威合金(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博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博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博威尔特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博威尔特太阳能(美国)有限公司、
Berkenhoff GmbH、贝肯霍夫(越南)有限公司、博德高科(香港)有限公司、贝肯霍夫(越南)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包含目前正在履行的担保合同到期后的续签以及预计新增担保。
本项担保议案经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相关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及2021年5月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5)、《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提供担保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博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700 万元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前后陈村
法定代表人:谢识才
成立日期:2006 年 7 月 4 日
经营范围:精密切割丝、精密细丝、电子线的研发、制造和加工;模具设备及耗材的加工、批发、零售;塑料制品的研发、制造、加工;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2、公司提供担保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2.1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 司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银行贷款 流动负债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资 产 负
名称 总额 总额 债率%
博德 74,811.73 36,165.87 16,302.01 35,934.19 38,645.86 49,022.55 5,702.83 48.34
高科
2.2 截止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 司 银行贷款 流动负债 资 产
名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总额 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负 债
率%
博德 103,743.89 62,684.10 29,904.47 61,923.67 41,059.79 50,155.43 2,413.93 60.42
高科
注:以上财务指标均为单体报表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人民币9,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三年;
主要用途: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开立等银行综合授信业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健、持续的发展,满足子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宁波康奈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博威合金板带有限公司、博威合金(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博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博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博威尔特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博威尔特太阳能(美国)有限公司、BBerkenhoff GmbH、贝肯霍夫(越南)有限公司、博德高科(香港)有限公司、贝肯霍夫(越南)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包含目前正在履行的担保合同到期后的续签以及预计新增担保。
本项担保议案经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旗下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上述公司的信用状况做出的,是为了满足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
公司本次为博德高科提供的金额为9,000万元的担保处于上述额度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对外担保金额为9,000万元,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不含本次)为人民币293,231.06万元(其中包含9,731.64万美元按照2021年11月11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4145折算,人民币金额为62,423.60万元;3,130万欧元按照2021年11月11日欧元兑人民币汇率1:7.3666折算,人民币金额为23,057.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6.67%,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0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
[2021-11-12] (601137)博威合金:博威合金关于参加宁波辖区2021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 2021-061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宁波辖区 2021 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主题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宁波辖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增强上市公司的透明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在宁波证监局指导下,宁波上市公司协会将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心系投资者 携手共行动” ——宁
波辖区 2021 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主题活动。活动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
下午 15:00-17:00 举行,平台登陆地址为: http://rs.p5w.net。
届时,公司高管人员将参加本次活动,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
[2021-11-12] (601137)博威合金:博威合金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1-060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博威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博威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32,340,9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博威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40,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17.22%,占公司总股本数量的5.06%。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接到控股股东博威集团的通知,获悉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股东名称 博威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股) 52,0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2.38%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58%
解质时间 2021 年 11 月 10 日
持股数量(股) 232,340,968
持股比例 29.41%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40,00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7.22%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06%
博威集团将根据后续其他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博威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情况
情况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 已质 已质 未质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质押前累 质押后累 持股份 司总 押股 押股 未质押股 押股
名称 例 计质押数 计质押数 比例 股本 份中 份中 份中限售 份中
量 量 比例 限售 冻结 股份数量 冻结
股份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数量
博威 232,340,968 29.41% 92,000,000 40,000,000 17.22% 5.06% 0 0 19,626,012 0
集团
博威集团之一致行动人均无股份质押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
[2021-11-02] (601137)博威合金:博威合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1-058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公司对员工的股权激励(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2021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博威合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7)及《博威合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1-010)。
由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6月23日实施完毕,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5.0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14.8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博威合金关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1)。
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10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0股。
截止2021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1,334,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7%,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0.75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0.5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4,255,794.2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及市场情况继续在回
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
[2021-10-23] (601137)博威合金: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3元
每股净资产: 6.858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95%
营业总收入: 73.7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62亿元
[2021-10-20] (601137)博威合金:博威合金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2021/10/20)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1-057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64 号)核准,博威合金于2020年1月1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188,679.25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89,811,320.75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952,830.19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87,858,490.5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1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020年1月17日,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及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宁波博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1月18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编号:临2020-012)及《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的公告》编号:临 2020-013)。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博威新材料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39152001047777788 已注销
波江东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39152001047777770 已注销
波江东支行
博威合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3901100029200075868 本次注销
波东门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 361077480815 已注销
鄞州分行
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361077480815)已于2021年9月22日注销,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4)。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39152001047777770)以及博威新材料公司在上述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39152001047777788)已于2021年10月14日注销,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6)。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3901100029200075868)中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于2021年10月18日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因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完毕。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10 月 20 日
[2021-10-15] (601137)博威合金:博威合金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1-056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64 号)核准,博威合金于2020年1月1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188,679.25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89,811,320.75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952,830.19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87,858,490.5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1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020年1月17日,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及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宁波博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1月18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编号:临2020-012)及《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的公告》编号:临 2020-013)。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博威新材料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39152001047777788 本次注销
波江东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39152001047777770 本次注销
波江东支行
博威合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3901100029200075868 /
波东门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 361077480815 已注销
鄞州分行
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361077480815)已于2021年9月22日注销,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4)。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39152001047777770)以及博威新材料公司在上述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39152001047777788)中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于2021年10月14日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2021-10-09] (601137)博威合金:博威合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1-055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公司对员工的股权激励(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2021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博威合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7)及《博威合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1-010)。
由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6月23日实施完毕,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5.0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14.8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博威合金关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1)。
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9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0股。
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1,334,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7%,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0.75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0.5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4,255,794.2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及市场情况继续在回
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10 月 9 日
[2021-09-24] (601137)博威合金:博威合金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1-054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64 号)核准,博威合金于2020年1月1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188,679.25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89,811,320.75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952,830.19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87,858,490.5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1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020年1月17日,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及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宁波博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1月18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编号:临2020-012)及《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的公告》编号:临 2020-013)。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博威新材料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39152001047777788 /
波江东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39152001047777770 /
波江东支行
博威合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3901100029200075868 /
波东门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 361077480815 本次注销
鄞州分行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361077480815)中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于2021年9月22日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
[2021-09-07] (601137)博威合金:博威合金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 号:临 2021-053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鄞州大道东段 1777 号博威大厦 11 楼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01,931,10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0.874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王永生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 股 401,919,906 99.9972 11,200 0.0028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1 年 8 月修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 股 401,296,636 99.8421 634,470 0.1579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董事会增加授权董事长借款审批权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 股 401,296,636 99.8421 634,470 0.1579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序 (%) (%) 数 (%)
号
《关于公司与全资子
1 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 30,187,253 99.9629 11,200 0.0371 0 0
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 1 项议案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401,919,9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0,187,25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9%;反对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青、杨镕澺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7 日
[2021-09-01] (601137)博威合金:博威合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 编 号:临2021-052
宁 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 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公司对员工的股权激励(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2021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博威合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7)及《博威合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1-010)。
由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6月23日实施完毕,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5.0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14.8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博威合金关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1)。
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8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0股。
截止2021年8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1,334,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7%,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0.75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0.5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4,255,794.2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及市场情况继续在回
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1 日
[2021-08-30] (601137)博威合金:博威合金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 2021-051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49号),定于2021年9月6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9 月 6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鄞州大道东段 1777 号博威大厦 11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 2021 年 9 月 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
序 议案名称 类型
号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的议 √
案》
2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1 年 8 月修订)》 √
3 《关于提请公司董事会增加授权董事长借款审批权限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五届二次董事会及五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
容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进行披露。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 1 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137 博威合金 2021/8/3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1 日(星期三)9:30-11:30,13:00-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州大道东段 1777 号博威大厦 6 楼董事
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州大道东段 1777 号博威大厦 6 楼董事会
办公室。
联 系 人:王永生、孙丽娟
联系电话:0574-82829383、82829375
联系传真:0574-82829378
邮政编码:315137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博威合金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9 月 6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 反 弃
号 意 对 权
1 《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
额度的议案》
2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1 年 8 月修订)》
3 《关于提请公司董事会增加授权董事长借款审批权
限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2021-08-20] (601137)博威合金:博威合金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 2021-047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上午9时在博威大厦11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谢识才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参会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健、持续的发展,满足子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公司及宁波博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拟为博德高科(香港)有限公司、贝肯霍夫(香港)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用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担保总额的范围内,对上述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进行调配;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履约担保等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本项担保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
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1 年 8 月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1 年 8 月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1 年 8 月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董事会增加授权董事长借款审批权限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的议案》,并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公司董事长借款审批权限如下: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融资(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信用证开证、开立担保、国际国内贸易融资、远期结售汇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及展期等业务)或对外借款总额在人民币 45 亿元以内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在授权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由于预计公司新建项目陆续投产,产销量持续增长,同时预计未来原材料价格有进一步上涨的可能,导致所需营运资金大幅增加。基于以上原因,董事会拟将上述融资借款总额增加至 55 亿元以内,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1 年 9 月 6 日 14:00 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1-04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备查文件目录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2021-08-20] (601137)博威合金: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1元
每股净资产: 6.671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
营业总收入: 49.7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6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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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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