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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 (601113)ST华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 华鼎 公告编号:2022-007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控股股东归还的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
2、控股股东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下午 14:00 以网络会
议方式召开。
一、资金占用情况
经查,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鼎控股”)占用公司资金共计 5.9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3.50%(详见公告:2019-065)。
二、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控股股东归还的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为尽快解决占用资金的归还问题,三鼎控股在前期已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义乌市金融商务区的开元名都大酒店和万豪大酒店两个五星级酒店的产权作为占用资金的担保物抵押给公司的基础上,还积极拟通过引入战投、处置清洁资产、以物抵债、债务承接等多种方式解决占款问题。
目前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重整申请已被法院裁定受理,并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详见公告:2021-039、076)。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2 年 2 月28 日下午 14:00 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具体内容以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发布的信息为准。
三、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
子公司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将至少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披露上述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 》 和 《 证 券 日 报 》 ,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为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2022-02-07] (601113)ST华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 华鼎 公告编号:2022-006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披露
了实际控制人丁志民被刑事拘留、丁尔民被取保候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
054),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披露了实际控制人丁志民被取保候审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65),详情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丁志民、丁尔民通知,其收到义乌市公安局出具的《撤销案件决定书》(义公(经)撤案字【2022】00033 号),因没有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义乌市公安局决定撤销上述案件。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7 日
[2022-01-28] (601113)ST华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产15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募投项目竣工验收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 华鼎 公告编号:2022-005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产 15 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募投项目竣工验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验收情况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全资子公司义乌市五洲新材科技有 限公司“年产 15 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已建设完工,并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的 验收组完成了现场竣工验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义乌市五洲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5 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设计投资总额
为 182,40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100,000 万元,公司自筹资金 82,400 万元),实际投
资金额为 184,760 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本次“年产 15 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的竣工验收将进一步提升公司锦纶行业
的市场占有率,将公司在差别化、功能性锦纶产品方面积累的技术研发优势转化为生 产优势,进一步扩大公司生产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受国家、行业政策及经济运行周期等因素影响,产品市场价格、需求量等方面存 在不确定性,未来的盈利能力存在波动性和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7] (601113)ST华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华鼎 公告编号:2022-004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亏损增加,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52,000.00万元到-78,000.00万元之间。
2、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在-66,000.00万元到-98,000.00万元之间。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亏损增加,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52,000.00万元到-78,000.00万元之间。
2、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在-66,000.00万元到-98,000.00万元之间。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666.03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965.13万元
(二)每股收益:-0.17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电商板块亏损。
1、自今年7月中下旬以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通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拓科技”)因受亚马逊事件影响,多个品牌涉及的店铺被亚马逊暂停销售、资金被冻结,导致通拓科技下半年营业收入、毛利额大幅下降;同时,为降低亚马逊事件影响,通拓科技相关退仓运费、仓储费、广告费等有所增加。
2、自2021年以来,跨境电商平台税务政策变化,开始实行由平台代扣代缴VAT政策,导致VAT税费大幅增加。
3、报告期末,对受亚马逊等事件影响的存货、应收账款,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
(二)商誉减值。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2021年度预计对收购通拓科技、江苏优联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金额约为2-2.89亿元,最终商誉减值准备计提的金额将由公司聘请的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为准。
四、风险提示
(一)业绩预告考虑了购买通拓科技、江苏优联相关资产组产生的商誉减值因素,但尚未由专业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亦未经年审会计师及公司审议程序确认。上述事项会对本次预告的准确性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报告期末,公司财务部门基于通拓科技经营情况和自身专业判断对受亚马逊事件等影响的存货、应收账款,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但尚未经年审会计师进一步审计确认,上述事项会对本次预告的准确性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因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自2019年10月9日起,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归还的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已进入司法重整程序。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
计后的2021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2022-01-27] (601113)ST华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 华鼎 公告编号:2022-003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控股股东归还的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
一、资金占用情况
经查,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鼎控股”)占用公司资金共计 5.9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3.50%(详见公告:2019-065)。
二、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控股股东归还的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为尽快解决占用资金的归还问题,三鼎控股在前期已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义乌市金融商务区的开元名都大酒店和万豪大酒店两个五星级酒店的产权作为占用资金的担保物抵押给公司的基础上,还积极拟通过引入战投、处置清洁资产、以物抵债、债务承接等多种方式解决占款问题。
目前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重整申请已被法院裁定受理,并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详见公告:2021-039、076)。
三、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将至少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披露上述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 》 和 《 证 券 日 报 》 ,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为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11] (601113)ST华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助和退税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华鼎 公告编号:2022-002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和退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和退税的基本情况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1年 12月收到与收益等相关的各类政府补助共计1,629.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8.29%。
公司下属孙公司于2022年1月收到退税金额折合人民币2,241.52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1.40%。
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获得补助/退税的公司 补助/退税金额 补助类型 获得补助/退
(元) 税时间
1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7,093,888.00 与收益相关 2021.12.01-
2021.12.31
2 义乌市五洲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36,695.49 与收益相关 2021.12.01-
2021.12.31
3 深圳市通拓科技有限公司 8,745,039.35 与收益相关 2021.12.01-
2021.12.31
4 江苏优联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421,040.04 与收益相关 2021.12.01-
2021.12.31
5 深圳市通拓科技有限公司 22,415,181.34 与收益相关 2022.01.01-
2022.01.10
合 计 38,711,844.22
注:上述补助均依据人社局、科技局、发改局、商务局、税务等政府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涉及创新主体创建奖励、节能降耗补助、跨境电商扶持、税费返还等多项补助。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上述款项分别计入所属年度当期损益,最终会计处理以及对损益的影响情况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2022-01-07] (601113)ST华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 华鼎 公告编号:2022-001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92,514,93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3.147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丁军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3 人,监事朱永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张益惠女士出席会议;公司全部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 股 492,514,93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2.01 选举王玉萍女士为公司第 457,896,939 92.9711 是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票 比例
(%) 数 数 (%)
选举王玉萍女士为公
2.01 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271,000 0.7767
董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
2、本次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 2;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珊、叶远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7 日
[2021-12-31] (601113)ST华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及违规借款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 华鼎 公告编号:2021-107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及违规借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控股股东归还的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
一、资金占用情况
经查,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鼎控股”)占用公司资金共计 5.9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3.50%(详见公告:2019-065)。
二、涉嫌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涉及的四笔违规担保及违规借款均已消除。
三、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控股股东归还的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为尽快解决占用资金的归还问题,三鼎控股在前期已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义乌市金融商务区的开元名都大酒店和万豪大酒店两个五星级酒店的产权作为占用资金的担保物抵押给公司的基础上,还积极拟通过引入战投、处置清洁资产、以物抵债、债务承接等多种方式解决占款问题。
目前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重整申请已被法院裁定受理,并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详见公告:2021-039、076)。
四、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
将至少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披露上述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 》 和 《 证 券 日 报 》 ,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为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18] (601113)ST华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 华鼎 编号:2021-106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1 司冻 1216-2 号),根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京 02民初 691 号之二】,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鼎控股”)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已解除一轮司法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解除轮候冻结股份的原冻结情况
2020 年 1 月 9 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
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0 司冻 0109-03 号),三鼎控股当时所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312,557,900 股被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告 2020-001。
注:三鼎控股所持公司股份于 2021 年 6 月 1 日被司法拍卖(详见公告 2021-
053),现持有公司股份 284,567,9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4.93%。
二、本次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情况
股东名称 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股数 284,567,900 股
本次解除轮候冻结总股数 284,567,9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0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4.93%
解除冻结时间 2021-12-16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 284,567,900 股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00%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4.93%
注:表格中本次解冻股数为三鼎控股现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
三、本次解冻后股份冻结的情况
本次解除轮候冻结后,三鼎控股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 284,567,900 股,占其原所持有股份的 100%。
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三鼎控股持有公司股份的冻结情况及影响,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8 日
[2021-12-16] (601113)ST华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远期结售汇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 华鼎 公告编号:2021-103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远期结售汇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远期结售汇额度的议案》,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币远期结售汇业务,预计 2022 年度外币远期结售汇交易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美元 7,000 万元等额外币,上述额度授权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以上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办理远期结售汇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境外销售占比较高,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为减少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真实的进出口业务为依据,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按照公司制定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美元 7,000
万元等额外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公司通过对外汇汇率的走势进行研究和判断,并结合公司对因汇率波动而产生价格变化的承受能力,确定是否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以锁定换汇成本和利润。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风险。
五、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管理
1、公司制订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为目的。制度就业务的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责任部门、信息隔离与措施、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及会计政策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3、上述业务只允许与经过中国人民银行及银监会批准具有经营资格的金融
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进行交易。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
[2021-12-16] (601113)ST华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 华鼎 公告编号:2021-102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委托理财金额: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含 5 亿元)委托理
财交易额度,在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2、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债券等中低风险产品)。
3、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4、履行的审议程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具体实施事宜。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授权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的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确保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三)理财额度:在授权的投资期限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如国债、国债逆回购、企业债券)等,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股票为投资目的的理财产品。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风险控制分析
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公司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执行《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投资理财,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结合日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理财产品投资。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管控中心建立委托理财台账、做好账务处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委托理财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4、公司审计督查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上述理财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
经审计)
资产总额 7,289,920,171.77 7,095,208,687.72
负债总额 2,918,387,702.69 2,429,819,789.96
资产净额 4,371,532,469.08 4,665,388,897.76
项目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2,470,767.69 305,308,434.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6,660,331.10 236,619,639.04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34.25%,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进行委托理财,该金额占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期末货币资金 80.93%。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将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委托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且委托理财产品的收益率高于银行同期存款收益率,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
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
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
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合法合规性以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
求的基础上,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
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就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
内容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
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实际投入金 实际收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理财产品名称 实际收益
额 回本金 本金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 工银理财·鑫添益 90 天持盈固 3500 0 14.32 3500
1 定收益类开放式法人理财产品
银行理财产品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1100 1100 3.20 0
2
银行理财产品 财富快线系列5号(7天滚续型) 1000 1000 4.20 0
3
银行理财产品 农银理财“农银匠心·灵动”30 1000 0 12.84 1000
4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银行理财产品 工银超短期法人人民币理财产 8000 4500 31.87 3500
5 品(1901CDQB)
银行理财产品 华夏理财固收增强周期 30 天 B 1000 1000 2.67 0
6 款(新客新资金)
银行理财产品 金雪球稳利季季丰 1000 1000 10.19 0
7 银行理财产品 金雪球稳利月月盈 1200 1200 10.58 0
银行理财产品 委托投资理财 1000 1000 12.58 0
8
银行理财产品 委托投资理财 2000 2000 24.82 0
银行理财产品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 2200 0 / 2200
10
银行理财产品 华夏理财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 1700 0 / 1700
11 3 号 C
银行理财产品 农银理财“农银匠心·天天利” 3000 3000 1.91 0
12 固收增强人民币理财产品
合计 27700 15800 129.18 119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11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2.52%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0.66%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119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2021-12-16] (601113)ST华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 华鼎 公告编号:2021-104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的名称:义乌市五洲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债权 40,000 万元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优化全资子公司义乌市五洲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新材”)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子公司的资金实力。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持有的五洲新材 40,000 万元的债权对其进行增资,增资额全部计入资本公积。相关债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债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或者冻结等司法措施。本次增资完成后,五洲新材的注册资本不变,公司仍持有五洲新材 100%股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本次增资事项。
(三)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公司制度文件,本次增资额度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义乌市五洲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黄俊燕
注册资本:22,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 年 01 月 03 日
住所:浙江省义乌市佛堂镇义乌经济开发区五洲大道 1888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纤维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纤维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五洲新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五洲新材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68,834.51 186,978.92
负债总额 111,685.03 132,891.93
净资产 57,149.48 54,086.99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8,753.54 85,227.84
净利润 -5,139.05 -3,062.48
注:2020 年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1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
三、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五洲新材以债权方式进行增资,可有效改善其自身资产负债结构,
增强子公司的资金实力,有利于促进全资子公司的良性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长远利益。本次增资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的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增资的登记变更事项尚需工商管理部门的批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
[2021-12-16] (601113)ST华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 华鼎 编号:2021-101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上午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 4 人,实际出席监事 4 人(其中,监事朱永明通讯表决)。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确保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在 12 个月内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远期结售汇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 2022 年远期结售汇业务,业务期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美元 7,000 万元等额外币,在此
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义乌市五洲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新材”)40,000 万元的债权对其进行增资,增资额全部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五洲新材的注册资本不变,公司仍持有五洲新材 100%股权。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
[2021-12-16] (601113)ST华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 华鼎 编号:2021-100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董事谭延坤、独立董事王华平、张学军、丁志坚通讯参会)。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丁军民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远期结售汇额度的议案》
为了降低汇率变动的风险,减少汇率波动的影响,结合实际情况,公司董事
会同意开展 2022 年远期结售汇业务。业务期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美元 7,000 万元等额外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优化全资子公司义乌市五洲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新材”)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子公司的资金实力,同意公司以持有的五洲新材 40,000万元的债权对其进行增资,增资额全部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五洲新材的注册资本不变,公司仍持有五洲新材 100%股权。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王华平先生已向董事会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玉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见附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6 日上午 10: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玉萍女士,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秘书长、副会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技发展部副主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江苏新视界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主任兼副董事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玉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2021-12-16] (601113)ST华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 华鼎 公告编号:2021-105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10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6 日至 2022 年 1 月 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1)人
2.01 选举王玉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
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将会议资料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113 ST 华鼎 2021/12/3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委
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于 2022 年 1 月 3 日上
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 在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也可用传真或
电话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期需时半日。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浙江省义乌市雪峰西路 751 号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22000
联系人:张益惠 刘雨晴
联系电话:(0579)85261479
联系传真:(0579)85261475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6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办
法>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2.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王玉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例:陈××
4.02例:赵××
4.03例:蒋××
…………
4.06例:宋××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例:张××
5.02例:王××
5.03例:杨××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例:李××
6.02例:陈××
6.03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票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
[2021-12-14] (601113)ST华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 华鼎 公告编号:2021-099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期间,累计 8 个月收到与收益相关的各类政府补助
共计 1,742.2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 8.86%。
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获得补助的公司 补助金额(元) 补助类型 获得补助时间
1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 6,650,647.43 与收益相关 2021.04.01-
司 2021.11.30
2 义乌市五洲新材科技有限 4,000.00 与收益相关 2021.04.01-
公司 2021.11.30
3 深圳市通拓科技有限公司 9,338,279.67 与收益相关 2021.04.01-
2021.11.30
4 江苏优联环境发展有限公 1,429,649.13 与收益相关 2021.04.01-
司 2021.11.30
合计 17,422,576.23
注:上述补贴均依据财政、税务、经信、科技局、商务局、人社局等政府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涉及科技奖励、电子商务扶持、进出口奖励、稳岗补贴、税收返还等多项补助。
二、政府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上述补助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为 17,422,576.23 元,具体会计处理
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01] (601113)ST华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1/2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华鼎 公告编号:2021-098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 已受理,尚未 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 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通拓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通拓科技”) 及其 在美国 科罗拉多 成立的 7 家 子公司为案件原告;
? 涉诉 的金额: :$2 786 125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 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案件尚未判决,诉讼结果存
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 021 年 1 1 月 2 9 日收
到全资子公司通拓科技关于沃尔玛店铺资金异常情况的说明报告,其现有沃尔
玛店铺 Sports Station 相关收款账户疑似被境外委托人变更或转款,无法正常
回款。为收回相关款项,通拓科技委托美国当地律师处理此案,并向伊利诺伊
州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由 F BI 介入调查涉及刑事部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
1 )通拓科技在美国 科罗拉多州成立 的 7 家公司(以下合称“科罗
拉多公司”): ABSA PINK INC ARNON UBEN INC, BORDER MOSE INC, DESH DIBON
INC, GADY LENTLE INC, JONA THEE INC, SIHON MOUNT INC 2 )深圳市通拓
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谢丹
诉讼机构:美国伊利诺伊州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美国
伊利诺伊州北部地区
2/2
二、案件事实
二、案件事实
通拓科技
通拓科技为为拓拓展展沃尔玛平台销售业务,沃尔玛平台销售业务,在在美国美国注册注册公司、办理公司、办理了了沃尔玛店沃尔玛店铺账号铺账号。。后续后续经营过程中经营过程中,,通拓通拓科技科技发现无法查找发现无法查找美国公司美国公司收款账号的到账信收款账号的到账信息息,,进行调查后得知进行调查后得知Sports StationSports Station相关收款账户疑似被境外委托人谢丹变更相关收款账户疑似被境外委托人谢丹变更或转款,无法正常回款。或转款,无法正常回款。
三、
三、诉讼请求及诉讼请求及进展进展情况情况
1
1、民事诉讼、民事诉讼
现
现原告原告已向已向伊利诺伊州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伊利诺伊州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请求判令判令被告被告还款还款$2$2,,786786,,125125,,同时同时对被告采取对被告采取TROTRO、、PIPI等冻结措施等冻结措施,并,并要求赔偿律师费等所有费用及损失要求赔偿律师费等所有费用及损失。。目前法院已受理本案,但尚未判决。目前法院已受理本案,但尚未判决。
2
2、刑事诉讼、刑事诉讼
美国
美国FFBIBI已介入调查,现阶段正在调查中,尚未已介入调查,现阶段正在调查中,尚未得到得到调查结果调查结果。。
四、本次诉讼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由于上述诉讼案件尚未
由于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判决判决,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会公司将会持续跟踪持续跟踪本次诉讼情况本次诉讼情况,,履行相应的履行相应的信信披披义务义务,努,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报》和《证券日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2021年年1212月月11日日
[2021-11-30] (601113)ST华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及违规借款的进展公告
1/2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华鼎 公告编号:2021-097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及违规借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控股股东归还的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
2
、 截至目前 ,公司涉及的四笔违规担保及违规借款均已消除。
一、 资金占用情况
经查,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三鼎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鼎控股”)占用公司资金共计 5.9 亿元 (该金
额为监管部门认定后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3.50%
(详见公告 2019 065 )。
二、 涉嫌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情况
截至目前
,公司涉及的四笔违规担保及违规借款均已消除。
三、 进展情况
1
、资金占用相关进展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控股股东归还的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为尽
快解决占用资金的归还问题,三鼎控股在前期已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义乌市金
融商务区的开元名都大酒店和万豪大酒店两个五星级酒店的产权作为占用资金
的担保物抵押给公 司的基础上,还积极拟通过引入战投、处置清洁资产、以物
抵债、债务承接等多种方式解决占款问题。
目前
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重整申请已被法院裁定受理 并召开了第一次债
权人会议(详见公告: 2021 039 、 076 )。
2/2
2、违规担保相关进展
公司涉及违规担保发生总额1.3 亿元,已处理金额1.3 亿元,违规担保余
额0 元(详见公告:2021-015、019)。
3、违规借款相关进展
公司涉及违规借款金额2.59 亿元,已处理金额2.59 亿元,违规借款余额0
元(详见公告:2021-013、2021-081)。
四、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控股股东
及其子公司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将至少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披露上述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维护公
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证券日报》,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1 月30 日
[2021-11-27] (601113)ST华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 华鼎 编号:2021-096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1 司冻 1125-3 号),根据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浙07 民初 412 号之二】,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鼎控股”)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及一轮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解除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股份的原冻结情况
2019 年 10 月 23 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
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 司冻 1023-03 号),三鼎控股当时所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283,896,000 股被司法冻结、28,661,900 股被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告 2019-077。
注:三鼎控股所持公司股份于 2021 年 6 月 1 日被司法拍卖(详见公告 2021-
053),现持有公司股份 284,567,9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4.93%。
二、本次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况
股东名称 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股数 284,567,900 股
本次解除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总股数 284,567,9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0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4.93%
解除冻结时间 2021-11-25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 284,567,900 股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00%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4.93%
注:表格中本次解冻股数为三鼎控股现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
三、本次解冻后股份冻结的情况
本次解除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后,三鼎控股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284,567,900 股,占其原所持有股份的 100%。
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三鼎控股持有公司股份的冻结情况及影响,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7 日
[2021-11-26] (601113)ST华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 华鼎 编号:2021-095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通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拓科技”)因涉嫌违反亚马逊平台规则,其多个品牌涉及的 54 个店铺被亚马逊暂停销售、资金 4,143 万元被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重大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资金被冻结后,亚马逊平台可将受限资金用于偿还消费者售后补偿、退货退
款以及卖家其他的未支付费用。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收到通拓科技关于本事
项的进展告知函,通拓科技被限制资金以支付亚马逊仓储及物流费用、处理前期消费者售后补偿及退货退款等方式已累计使用 1,569 万元人民币。截止目前,上
述冻结资金余额为 2,574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20 年年末货币资金的 2.65%。
三、对公司的影响
通拓科技被亚马逊平台封店、资金冻结的事项将对跨境电商本年度的业务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公司管理层将持续关注本事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和手段,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尽快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及子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全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1-12] (601113)ST华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 华鼎 编号:2021-094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收到独立董事王华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华平先生因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故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王华平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王华平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低于法定最低要求,故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王华平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程序尽快补选新的独立董事。
公司及董事会对王华平先生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
[2021-10-30] (601113)ST华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及违规借款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 华鼎 公告编号:2021-093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及违规借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控股股东归还的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
2、截至目前,公司涉及的四笔违规担保及违规借款均已消除。
一、 资金占用情况
经查,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鼎控股”)占用公司资金共计 5.9 亿元(该金额为监管部门认定后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3.50%(详见公告:2019-065)。
二、 涉嫌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涉及的四笔违规担保及违规借款均已消除。
三、 进展情况
1、资金占用相关进展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控股股东归还的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为尽快解决占用资金的归还问题,三鼎控股在前期已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义乌市金融商务区的开元名都大酒店和万豪大酒店两个五星级酒店的产权作为占用资金的担保物抵押给公司的基础上,还积极拟通过引入战投、处置清洁资产、以物抵债、债务承接等多种方式解决占款问题。
目前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重整申请已被法院裁定受理,并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详见公告:2021-039、076)。
2、违规担保相关进展
公司涉及违规担保发生总额 1.3 亿元,已处理金额 1.3 亿元,违规担保余
额 0 元(详见公告:2021-015、019)。
3、违规借款相关进展
公司涉及违规借款金额 2.59 亿元,已处理金额 2.59 亿元,违规借款余额 0
元(详见公告:2021-013、2021-081)。
四、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将至少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披露上述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 》 和 《 证 券 日 报 》 ,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为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29] (601113)ST华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临时停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 华鼎 公告编号:2021-092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临时停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国网浙江金华供电公司计划对公司所在区域周边的部分线路进行检修,公司供电受到影响,同时受“能源双控”政策影响,公司所处区域电力供应依旧紧张,公司部分厂区将临时停产。
本次临时停产的主体为公司第一厂区(设计产能 4.2 万吨),上述停产产量
约占公司目前总产量的 15%。本次临时停产自 2021 年 10 月 29 日起实施,预计
至 2021 年 11 月 13 日恢复生产。
停产期间,公司将通过安排设备检修、设备维护等方式,尽可能降低临时停产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将积极与客户保持沟通,根据订单量和交付期限,对各厂区生产线进行统筹安排,合理组织生产经营,最大限度保证订单的及时供应,满足客户交货期的需求。
除上述临时停产主体外,公司其他生产厂区正常生产。公司将随时关注本次临时停产情况,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8] (601113)ST华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华鼎 编号:2021-091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要求,现将2021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化纤板块
1、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2021 年 1-9 月产量 2021 年 1-9 月销量 2021 年 1-9 月销售
主要产品 收入
(吨) (吨) (万元)
锦纶 6 长 114,611.57 111,651.76 223,827.89
丝
2、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主要产品 2021 年 1-9 月平均售价 2020 年 1-9 月平均售价 变动比率
(元/吨) (元/吨) (%)
锦纶 6 长丝 20,046.97 16,016.66 25.16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2021 年 1-9 月采购均价 2020 年 1-9 月采购均价 变动比率
主要原材料 (元/吨) (元/吨) (%)
锦纶 6 切片 13,592.11 10,099.40 34.58
二、跨境电商板块
1、跨境电商分大类销售收入明细
跨境电商分大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9 月 变动比率
类销售收入明 大类 营业收入(万 营业收入(万元) (%)
细 元)
数码类产品 78,082.44 102,154.41 -23.56%
出口跨境电商 服饰类产品 5,215.69 16,582.23 -68.55%
家居类产品 376,538.88 369,872.82 1.80%
合计 459,837.01 488,609.46 -5.89%
进口跨境电商 其他品类产品 10,665.63 41,940.64 -74.57%
物流服务 59.95 37,244.94 -99.84%
合计 470,562.59 567,795.04 -17.12%
2、通拓科技出口自营网站(含移动端)营业收入情况
网站(含移动端) 报告期(2021 年 1-9 2020 年 1-9 月 变动比率
类别 月)营业收入(万 营业收入(万元) (%)
元)
数码类产品 2,240.59 3,086.31 -27.40%
服饰类产品 1.14 64.05 -98.22%
家居类产品 5,355.82 5,288.85 1.27%
合计 7,597.55 8,439.21 -9.97%
3、关键出口经营数据
关键出口经营数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9 月
订单量(个) 26,317,838 25,901,479
下单用户数(万户) 1,859 1,832
客单价/平均订单金额(元) 189 203
GMV/商品交易总额(元) 4,983,508,690 5,250,426,124
活跃买家数量(万人) 91 175
自营平台访问量(万人次) 4,950 5,200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8] (601113)ST华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1元
每股净资产: 3.985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42%
营业总收入: 70.4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37亿元
[2021-10-13] (601113)ST华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及监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 华鼎 编号:2021-090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及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辞职的情况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收到公司董事丁晨轩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丁晨轩先生因被证监局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丁晨轩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二、监事辞职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10月12日收到公司监事丁晓年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丁晓年先生因被证监局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丁晓年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辞职对公司的影响
丁晨轩、丁晓年先生辞职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正常运行造成影响。
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3 日
[2021-10-13] (601113)ST华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 华鼎 编号:2021-089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浙证调查字 2019426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
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详见公告:2019-085)。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1]13 号)(详见公告:2021-063)。
2021 年 10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
处罚决定书》(【2021】18 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1】5 号)。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
当事人: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鼎股份),住所:浙江省义乌市。
丁尔民,男,1965 年 11 月出生,时任华鼎股份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住址:
浙江省义乌市。
丁志民,男,1963 年 9 月出生,时任华鼎股份董事、实际控制人,住址:
浙江省义乌市。
丁晨轩,男,1988 年 10 月出生,时任华鼎股份总经理,住址:浙江省义乌
市。
丁晓年,男,1979 年 6 月出生,时任华鼎股份监事,住址:浙江省义乌市。
丁军民,男,1967 年 1 月出生,时任华鼎股份董事、实际控制人,住址:
浙江省义乌市。
张惠珍,女,1963 年 10 月出生,时任华鼎股份财务总监、副总经理,住址:
浙江省东阳市。
胡方波,男,1983 年 7 月出生,时任华鼎股份董事会秘书,住址:江苏省
沭阳县。
许骏,男,1957 年 4 月出生,时任华鼎股份董事、副总经理,住址:浙江
省杭州市下城区。
谭延坤,男,1972 年 7 月出生,时任华鼎股份副总经理,住址:浙江省义
乌市。
苏波,男,1972 年 12 月出生,时任华鼎股份副总经理,住址:上海市浦东
新区。
吴清旺,男,1965 年 12 月出生,时任华鼎股份独立董事,住址:浙江省杭
州市西湖区。
王华平,男,1965 年 7 月出生,时任华鼎股份独立董事,住址:上海市长
宁区。
骆中轩,男,1963 年 11 月出生,时任华鼎股份监事,住址:浙江省义乌市。
黄俊燕,女,1972 年 3 月出生,时任华鼎股份监事,住址:浙江省德清县。
金少华,男,1983 年 8 月出生,时任华鼎股份财务部部长,住址:浙江省
东阳市。
依据 2005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2005 年《证券法》)
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华鼎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事人华鼎股份、丁尔民、丁志民、丁晨轩、丁晓年、丁军民、张惠珍、胡方波、许骏、谭延坤、苏波的要求,我局举行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当事人吴清旺、王华平、骆中轩、黄俊燕、金少华进行了陈述申辩。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018 年至 2019 年,华鼎股份通过预付采购款、预付工程款等名义向供应商
及建筑方付款,资金通过中间账户过账,最终转入控股股东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鼎集团)及其控制主体或代三鼎集团偿还债务。上述行为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 14.97 亿元,余额 5.9 亿元。其中,2018
年累计发生额 9.19 亿元,期末余额 1,160 万元,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比例分别
为 15.82%、0.2%;2019 年累计发生额 5.78 亿元,期末余额 5.9 亿元,占公司
当期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2.66%、12.92%。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按规定履行临时披露义务,亦未在 2018 年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
二、未按规定披露共同借款情况
2019 年 5 月 9 日,三鼎集团以员工骆某有名义与张某春签订借款合同,向
其借款 1.59 亿元。2019 年 8 月 8 日,华鼎股份与张某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华
鼎股份为该笔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协议有华鼎股份公章、丁尔民印章。华鼎股份未按规定履行临时披露义务。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董事会及监事会资料、合同及诉讼资料、情况说明、谈话笔录、银行流水、财务凭证等相关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华鼎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2005 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了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时任董事长丁尔民同时担任三鼎集团董事,时任董事丁志民同时担任三鼎集团董事长,二人组织实施了上述资金占用等事项。时任总经理丁晨轩在涉及资金占用的部分单据上签字,且未能保证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时任监事丁晓年参与资金占用事项,明知存在违法行为却隐瞒不报,仍审议通过 2018 年年度报告。上述人员是华鼎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时任董事丁军民同时是华鼎股份实际控制人,在 2018 年年度报告上签字承担保证责任。时任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张惠珍,未能保证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在 2018 年年度报告上签字承担保证责任。时任董事会秘书胡方波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未能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在 2018 年年度报告上签字承担保证责任。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许骏,时任副总经理谭延坤、苏波,时任独立董事吴清旺、王华平,时任监事骆中轩、黄俊燕,未能保证 2018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已勤勉尽责。时任财务部部长金少华未能保证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作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 2018 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上述人员是华鼎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作为华鼎股份实际控制人,丁尔民、丁志民组织实施资金占用等事项,同
时构成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所述的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华鼎股份及其代理人在申辩材料和听证过程中提出:其一,华鼎股份 2018年度资金占用期末余额为 0,认定 2018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违法缺乏依据。其二,共同借款未达到临时披露标准,且公司无须承担还款责任,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其三,对资金占用、共同借款不具有主观恶意,且系积极自查自纠发现,其后及时披露并努力整改,恳请酌情减轻或从轻处罚。
丁尔民、丁志民及其代理人在申辩材料和听证过程中提出:其一,同意华鼎股份申辩意见。其二,未以实际控制人身份指使华鼎股份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包括信息披露行为不等于交易行为、没有利用实际控制人身份和权力影响华鼎股份信息披露、没有积极向华鼎股份董事会告知资金占用及共同借款不属于指使行为等。其三,恳请考虑自查自纠、主动报告、减轻危害后果等情节,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丁晨轩及其代理人在申辩材料和听证过程中提出:其一,同意华鼎股份申辩意见。作为总经理在年度报告上签字,未违反对定期报告的信息披露保证义务。其二,在付款申请单上签字是认为在支付正常的采购预付款,对资金占用不知情,也无法知情。其三,不是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四,五年证券市场禁入过于苛责。其五,发现资金占用后,积极督促公司整改,尽量减轻危害后果,恳请从轻、减轻处罚,不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丁晓年及其代理人在申辩材料和听证过程中提出:其一,同意华鼎股份申辩意见。作为监事审议通过 2018 年年度报告,未违反对定期报告的信息披露保证义务。其二,不是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三,考虑华鼎股份自查自纠、主动报告、减轻危害后果等情节,恳请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不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丁军民及其代理人在申辩材料和听证过程中提出:其一,同意华鼎股份申辩意见。作为董事在年度报告上签字,未违反对定期报告的信息披露保证义务。其二,对资金占用不知情、未参与。其三,虽系实际控制人,但并不因实际控制人身份构成违法。其四,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基于资料、经验和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意见对 2018 年年度报告投票表决,未发现不合理问题。其五,事后积极补救整改,努力解决。综上,请求从轻、减轻处罚。
张惠珍及其代理人在申辩材料和听证过程中提出:其一,同意华鼎股份申
辩意见。其二,2018 年 9 月至 2019 年 4 月因病不在岗,他人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他人作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在财务报告上签字,不应对此期间违法事项承担责任。其三,通过制定落实制度、审慎付款审批、存疑提示上报等方式履职,已勤勉尽责。其四,对资金占用不知情、未参与、难以发现。其五,发现疑似资金占用后,对大额资金往来进行自查,在 2019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并积极配合调查。综上,请求减轻或免于处罚。
胡方波及其代理人在申辩材料和听证过程中提出:其一,同意华鼎股份申辩意见。其二,对资金占用及共同借款不知情且无知悉途径,没有履行临时披露义务的客观条件。其三,在职责范围内对年报披露尽到了勤勉尽责义务。其四,主导公司自查自纠,发现资金占用后及时披露,督促整改,促成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其五,以往案例对不知情的董事会秘书的处罚一般低于实际控制人和财务总监。综上,请求从轻、减轻处罚。
许骏及其代理人在申辩材料和听证过程中提出:其一,同意华鼎股份申辩意见。作为董事兼副总经理在年度报告上签字,并未违反对定期报告的信息披露保证义务。其二,对资金占用及共同借款不知情、未参与。其三,基于专业能力,尽到了处于相似位置上的普通谨慎人在相同或类似情况下所需要的的注意义务。综上,请求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谭延坤及其代理人在申辩材料和听证过程中提出:其一,因事先不知情且2018 年末资金占用余额为零、没有对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数据产生影响,故作为副总经理在年报上签字,并未违反对定期报告的信息披露保证义务。其二,未参与资金占用及共同借款,按职责分工也无权限参与,已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其三,对分管工作已履行相关职责。综上,请求免于处罚。
苏波及其代理人在申辩材料和听证过程中提出:其一,签字是对负责的业务板块内容进行确认核实。由于专业及岗位职责所限,无法对整个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更无法对非职责范围内的资金占用进行分辨并负责,故作为副总经理在 2018 年年度报告上签字,并未违反对定期报告的信息披露保证义务。其二,对资金占用及共同借款不知情、未参与。其三,对分管工作已经勤勉尽责。综上,请求免于处罚。
吴清旺在申辩材料中提出:其一,对华鼎股份一些异常做法,坚守原则、顶住压力、勤勉尽责。其二,对议案严格审查,遇到可能存在法律风险或意见分歧的,始终坚守原则不妥协。其三,事前、事中、事后均尽到了必要的勤勉
义务,采取了必要合理的措施,不能仅凭在 2018 年年度报告上签字而认定未勤勉尽责。在当时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都认为无瑕疵的情形下,签字认可是唯一恰当的履职方式。其四,是唯一一位非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独立董事。与另外两位独立董事尤其是审计委员会主任保持密切联系,对敏感、疑难问题,利用专业特长及时沟通并一致行动,均勤勉尽责。其五,应承担的是过错责任,不能仅凭在年报上签字而简单认定为有过错与不尽责。综上,请求免于处罚。
王华平及其代理人在申辩材料中提出:其一,同意华鼎股份申辩意见。其二,积极
[2021-10-08] (601113)ST华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及违规借款的进展公告
1/3
证券代码: 601113 证券简称: ST 华鼎 公告编号: 2021-087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及违规借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控股股东归还的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
2、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
事裁定书》【(2021)黑 01 民初 4 号之二】,原告黑龙江省壹方融资担保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方融资” ) 已向法院申请撤诉,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
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
一、 资金占用情况
经公司自查,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
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鼎控股”)占用公司资金共计 578,500,009
元(该金额为进一步自查核对金额,实际具体金额以监管部门认定后的金额为
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3.23%(详见公告: 2019-065)。
二、 涉嫌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涉及的四笔违规担保及违规借款均已消除。最后一笔因违
规借款涉及诉讼的案件(出借人为张瑞春一案),债权人已向法院撤诉(详见
公告: 2021-081)。
三、 进展情况
1、资金占用相关进展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控股股东归还的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为尽
快解决占用资金的归还问题,三鼎控股在前期已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义乌市金
融商务区的开元名都大酒店和万豪大酒店两个五星级酒店的产权作为占用资金2/3
的担保物抵押给公司的基础上,还积极拟通过引入战投、处置清洁资产、以物
抵债、债务承接等多种方式解决占款问题。
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重整申请已被法院裁定受理(详见公告: 2021-039) 。
2021 年 8 月 11 日公司收到管理人送达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审议的
各项议案均获表决通过(详见公告: 2021-076)。
2、违规担保相关进展
公司涉及违规担保发生总额 1.3 亿元, 已处理金额 1.3 亿元,违规担保余
额 0 元(详见公告: 2021-015、 019)。
3、违规借款相关进展
公司涉及违规借款金额 2.59 亿元,已处理金额 2.59 亿元,违规借款余额 0
元(详见公告: 2021-013、 2021-081) 。 最后一笔因违规借款涉及诉讼的案件
(出借人为张瑞春一案),具体情况如下:
2019 年 5 月 9 日,自然人张瑞春(借款人) 与骆善有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金额为 15,900 万元; 2019 年 8 月 8 日,张瑞春与公司签订一份补充协议,
协议将公司列为共同借款人; 2019 年 10 月,张瑞春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并将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冻结公司及相关人员账户。该案于 2021 年
4 月 1 日收到二审裁定,撤销该案一审判决同时驳回张瑞春的起诉(详见公告:
2019-078、 2020-010、 067、 2021-022) 。
2021 年 4 月 7 日,公司被该笔借款的担保方壹方融资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也因该案被冻结(详见公告: 2021-044、
2021-025) 。
2021 年 7 月底, 债务人与债权人及相关涉及方通过沟通协商, 达成和解并
签署《和解协议》,债权人向法院申请解除对公司采取的诉讼保全措施, 并向
法院申请撤诉,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详见公告: 2021-067、
2021-081)。
截至当前,出借方、借款方及相关涉及方等各方确认《和解协议》已履行
完毕,各方之间此前所签订的其他任何协议、文件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即予终
止,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争议和纠纷,各方之间无权互相主张任何款项,无权
互相追究任何责任。同时,各方之间所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等均已作废(包3/3
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并当面销毁。至此, 公司涉及的违规借款
均已消除。
四、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 控股股东
及其子公司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将至少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披露上述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维护公
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 》 和 《 证 券 日 报 》 ,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为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
[2021-10-08] (601113)ST华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电停产恢复情况的公告
1
证券代码: 601113 证券简称: ST 华鼎 公告编号: 2021-088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电停产恢复情况的公告
2021 年 9 月 25 日, 因“能源双控”的要求,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根据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 将部分厂区及子公司进行临时停
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084 号公告。
公司临时停产主体将在 2021 年 10 月 1 日起逐步恢复生产。 受“双控” 政策
影响, 公司所处区域电力供应依旧紧张, 为最大限度降低限电对公司的影响, 公
司将根据订单量和交付期限,对各厂区生产线进行统筹安排,有序用电,错峰生
产, 合理组织生产经营,积极应对,尽可能降低限电造成的不利影响。
公司将积极与当地政府就限电有关问题继续保持沟通,并将随时关注限电及
公司生产情况的进展,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09-29] (601113)ST华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注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 华鼎 公告编号:2021-085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9 月 24 日,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21-083。
近日,公司收到了河南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叶)登记内销字[2021]第 595 号】,准许河南鼎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销登记,至此,注销登记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
本次注销控股子公司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及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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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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