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科技600751≈≈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2.02.22)
────────────────────────────────────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30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122819.13万元至147382.95万元 (公告日期:2
022-01-29)
3)定于2022年3 月2 日召开股东大会
4)02月22日(600751)海航科技: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1-09-30 净利润:1757.00万 同比增:-96.17% 营业收入:1717.67亿 同比增:-27.28%
────────┬────┬────┬────┬────┬───────
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061│ 0.3391│ 0.1392│ -3.3800│ 0.1582
每股净资产 │ 1.3121│ 1.5992│ 1.4305│ 1.3228│ 4.7023
每股资本公积金 │ 3.5202│ 3.5202│ 3.5202│ 3.5202│ 3.5202
每股未分配利润 │ -3.1903│ -2.8573│ -3.0572│ -3.1964│ 0.338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0.4600│ 23.2100│ 10.1100│-110.5600│ 3.3400
────────┼────┼────┼────┼────┼───────
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061│ 0.3391│ 0.1392│ -3.3762│ 0.1582
每股净资产 │ 1.3121│ 1.5992│ 1.4305│ 1.3228│ 4.7023
每股资本公积金 │ 3.5202│ 3.5202│ 3.5202│ 3.5202│ 3.5202
每股未分配利润 │ -3.1903│ -2.8573│ -3.0572│ -3.1964│ 0.3380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0.4619│ 21.2048│ 9.7311│-255.2183│ 3.3644
────────┴────┴─┬──┴────┴───┬┴───────
A 股简称:海航科技 代码:600751 │总股本(万):289933.78 │法人:李维艰
B 股简称:海科B 代码:900938 │A 股 (万):257318.91 │总经理:于杰辉
上市日期:1996-09-09 发行价: │B 股 (万):32614.87 │行业:批发业
主承销商:中国银行天津国际信托咨询公司│主营范围:国际近洋集装箱班轮运输、国内沿
电话:022-58679088 董秘:姜涛 │海集装箱班轮运输及船务代理、货运代理等
│海运相关业务
───────────────┴────────────────────
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
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
2021年 │ --│ 0.0061│ 0.3391│ 0.1392
─────────┼─────┼─────┼─────┼────────
2020年 │ -3.3800│ 0.1582│ 0.1564│ 0.0515
─────────┼─────┼─────┼─────┼────────
2019年 │ 0.1800│ 0.0951│ 0.0480│ 0.0181
─────────┼─────┼─────┼─────┼────────
2018年 │ 0.0200│ 0.0150│ -0.0003│ -0.0178
─────────┼─────┼─────┼─────┼────────
2017年 │ 0.2800│ 0.0418│ 0.0086│ 0.0086
─────────┴─────┴─────┴─────┴────────
[2022-02-22](600751)海航科技: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B 编号:临2022-009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 2 月 21 日,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海航科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津政监措施﹝2022﹞6 号)。同时,公司代公司实际控制人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间接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津政监措施﹝2022﹞7 号),代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李维艰、朱勇、姜涛、向国栋、白静、胡正良、申雄、庞连义、薛艳、于杰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津政监措施﹝2022﹞8 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主要内容
经查,2021 年 5 月 19 日,海航科技发布《重大资产出售预案》(修订稿),
在该预案中,作为相关方承诺上市公司将不晚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将符合条
件资产置入(以交割完成为准)海航科技。截至承诺到期日,未完成该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 号)第六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决定对上述相关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规学习,诚信履行承诺,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一)上市公司高度重视《警示函》,将认真吸取教训,将加强对《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 号)等的学习,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二)公司已及时将代收的《警示函》向相关方进行传达。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为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大公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2022-02-21](600751)海航科技: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讼进展公告(1)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 B 编号:临 2022-007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涉诉金额:款项 91,250,000 元人民币及利息、执行费。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
为本公告所涉担保累计计提财务担保合同损失 1.66 亿元人民币。本次诉讼对公司 2021 年度的损益最终金额将以公司 2021 年度报告的审计金额为准。
因上市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讼处于执行阶段,公司资产存在被随时划扣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担保人”)于近日收到海南
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琼 96 执 933 号、(2021 琼 96 执 934 号、
(2021)琼 96 执 935 号、(2021)琼 96 执 936 号、(2021)琼 96 执 937 号
《执行裁定书》,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 年 10 月 10 日,公司与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
租赁”)签署《担保函一》、《担保函二》,为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与国网租赁签署的《调解协议》(编号为 SGIL328.2016.001-H)及案号为(2018)津民初 36号《民事调解书》项下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承担的 166,905,706.24 元人民币的债务清偿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前述《调解协议》、
《民事调解书》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在互保额度内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临 2018-126)。
公司在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0)琼 96 执 169
号后,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担保进展暨涉及诉讼的公告》(临 2020-
005),根据上述《执行通知书》公司及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相关款项22,000,000 元人民币及利息和执行费。
二、诉讼案件情况
申请执行人: 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执行裁定书》(2021)琼 96 执 933 号
冻结、划转被执行人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人民币 18,250,000 元及利息、执行费;或查封、扣押、冻结、扣划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二)《执行裁定书》(2021)琼 96 执 934 号
冻结、划转被执行人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人民币 18,250,000 元及利息、执行费;或查封、扣押、冻结、扣划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三)《执行裁定书》(2021)琼 96 执 935 号
冻结、划转被执行人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人民币 18,250,000 元及利息、执行费;或查封、扣押、冻结、扣划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四)《执行裁定书》(2021)琼 96 执 936 号
冻结、划转被执行人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人民币 18,250,000 元及利息、执行费;或查封、扣押、冻结、扣划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五)《执行裁定书》(2021)琼 96 执 937 号
冻结、划转被执行人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人民币 18,250,000 元及利息、执行费;或查封、扣押、冻结、扣划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业绩的可能影响
(一)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为本公告所涉担保累计计提财务担
保合同损失 1.66 亿元人民币。本次诉讼对公司 2021 年度的损益最终金额将以公司 2021 年度报告的审计金额为准。
(二)后续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因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累计涉诉本金合计约 26.40 亿元人民
币,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2020 年 10 月 14 日、2021 年 1 月 6 日、2021
年 3 月 30 日、2021 年 6 月 2 日、2021 年 7 月 24 日、2021 年 9 月 2 日、2021 年
10 月 13 日、2022 年 2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担保进展暨涉及诉讼的公告》(临
2020-005)、《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进展暨涉及诉讼公告》(临 2020-033)、《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讼进展公告》(临 2021-001)、《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进展暨涉及诉讼的公告》(临 2021-037)、《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讼进展公告》(临 2021-072)、《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暨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临 2021-091)、《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暨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临 2021-093)、《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讼进展公告》(临 2021-094)、《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讼进展公告》(临 2022-008)。
截至目前,公司因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涉及诉讼的情况如下:
被担保方 担保本金 担保发生日期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类型 关联关系
(千元) (协议签署日)
海 航 集 团 有 158,001 2018-10-10 2018-10-10 2023-11-17 连带责任担保 间接控股股东
限公司
海 航 集 团 有 1,500,000 2018-03-22 2018-03-22 2022-01-11 连带责任担保 间接控股股东
限公司
海 航 集 团 有 5,202 2019-01-04 2019-01-04 2021-06-30 连带责任担保 间接控股股东
限公司
海 航 科 技 集 227,700 2018-12-12 2018-12-12 2023-03-12 连带责任担保 控股股东
团有限公司
海航科技集 189,800 2019-03-11 2019-03-11 2023-03-09 连带责任担保 控股股东
团有限公司
海航生态科 209,800 2018-05-11 2018-05-11 2022-06-29 连带责任担保 其他关联方
技集团有限
公司
上海尚融供
应链管理有 349,800 2018-07-02 2018-07-02 2022-08-01 连带责任担保 其他关联方
限公司
四、风险提示情况
(一)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将及时跟进该事项后续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刊物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披露及公告内容以上述指定媒体为准。
(三)因上市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讼处于执行阶段,公司资产存在被随时划扣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1 日
[2022-02-21](600751)海航科技: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讼进展公告(2)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 B 编号:临 2022-008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科技股份”或“公司”)为被执行人。
涉诉金额:根据裁定,涉诉合计 10.53 亿元人民币及利息、执行费。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
为本公告所涉担保累计计提财务担保合同损失 11.83 亿元。本次诉讼对公司 2021年度的损益最终金额将以公司 2021 年度报告的审计金额为准。
因上市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讼处于执行阶段,公司资产存在被随时划扣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公司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琼 96 民执 938 号、
(2021)琼 96 民执 939 号、(2021)琼 96 民执 940 号《执行裁定书》,具体内容
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托”)签署《厦门信托-生态科技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保证合同》,为海航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厦门信托签署的《厦门信托-生态科技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履行向厦门国际信托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在互保额度内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临 2018-
074)。
公司与厦门信托签署《保证合同》,为上海尚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厦门
信托签署的《厦门信托-尚融供应链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借款合同》的履行向厦门信托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30 日披露的《关于在互保额度内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临 2018-095)。
公司与厦门信托签署《保证合同》(编号(2018)XMXT- HHKJ(保)字第 2201-2 号),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厦门信托签署的《厦门信托-海航科技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借款合同》(编号:(2018)XMXT- HHKJ(借)字第 2201 号)及其补充协议《厦门信托-海航科技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编号:(2018)XMXT- HHKJ(借补)字第 2201 号)项下的部分债务的履行向厦门信托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海航科技集
团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向公司出具《反担保函》,对于公司本次担保事宜,海航
科技集团承诺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反担保责任,有效期至本次重新签署的《保
证合同》担保责任解除。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在互保额度
内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临 2019-016)。
二、《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申请执行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执行裁定书》(2021)琼 96 民执 938 号
冻结、划转被执行人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人民币 260,000,000 元及利息、执行费;或查封、扣押、冻结、扣划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二)《执行裁定书》(2021)琼 96 民执 939 号
冻结、划转被执行人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人民币 330,000,000 元及利息、执行费;或查封、扣押、冻结、扣划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三)《执行裁定书》(2021)琼 96 民执 940 号
冻结、划转被执行人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人民币 463,000,000 元及利息、执行费;或查封、扣押、冻结、扣划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三、本次执行对公司业绩的可能影响
(一)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为上述担保累计计提财务担保合同
损失 11.83 亿元。本次执行对公司 2021 年度的损益最终金额将以公司 2021 年度
报告的审计金额为准。
(二)后续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因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累计涉诉本金合计约 26.40 亿元人民
币,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2020 年 10 月 14 日、2021 年 1 月 6 日、2021
年 3 月 30 日、2021 年 6 月 2 日、2021 年 7 月 24 日、2021 年 9 月 2 日、2021 年
10 月 13 日、2022 年 2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担保进展暨涉及诉讼的公告》(临
2020-005)、《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进展暨涉及诉讼公告》(临 2020-033)、《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讼进展公告》(临 2021-001)、《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进展暨涉及诉讼的公告》(临 2021-037)、《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讼进展公告》(临 2021-072)、《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暨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临 2021-091)、《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暨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临 2021-093)、《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讼进展公告》(临 2021-094)、《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讼进展公告》(临 2022-007)。
截至目前,公司因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涉及诉讼的情况如下:
被担保方 担保本金 担保发生日期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类型 关联关系
(千元) (协议签署日)
海 航 集 团 有 158,001 2018-10-10 2018-10-10 2023-11-17 连带责任担保 间接控股股东
限公司
海 航 集 团 有 1,500,000 2018-03-22 2018-03-22 2022-01-11 连带责任担保 间接控股股东
限公司
海 航 集 团 有 5,202 2019-01-04 2019-01-04 2021-06-30 连带责任担保 间接控股股东
限公司
海 航 科 技 集 227,700 2018-12-12 2018-12-12 2023-03-12 连带责任担保 控股股东
团有限公司
海航科技集 189,800 2019-03-11 2019-03-11 2023-03-09 连带责任担保 控股股东
团有限公司
海航生态科
技集团有限 209,800 2018-05-11 2018-05-11 2022-06-29 连带责任担保 其他关联方
公司
上海尚融供
应链管理有 349,800 2018-07-02 2018-07-02 2022-08-01 连带责任担保 其他关联方
限公司
四、风险提示情况
(一)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将及时跟进该事项后续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刊物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披露及公告内容以上述指定媒体为准。
(三)因上市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讼处于执行阶段,公司资产存在被随时划扣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1 日
[2022-02-19](600751)海航科技: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 B 编号:临 2022-006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达成民事调解。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诉金额:本金及利息、诉讼费等合计 36,168.71 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产生负面影响:调解协议确定借款利率较原借款合同利率降低,诉讼费由原告承担,有利于减少公司财务费用及管理费用合计约1,967.96 万元,具体会计处理和最终实际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近期,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告”、“借款人”)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1)琼 96 民初 1188 号《民事调解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当事人
原告: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被告: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天津分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诉讼案件情况
原告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太原分行”、“原告”、“贷款人”)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将公司、公司天津分公司(“丙方”)、上海分公司(“丁方”)诉至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临 2021-096)。
三、本次诉讼调解情况
1.2018年07月12日,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了编号为渤太分流贷(2018)第15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15 号合同”)。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借
款本金余额为 15,000 万元(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借款期限为 2018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4 日。对应借据编号为 00182845。2019 年,贷款人与借款
人签订了编号为渤太分流贷展(2019)第 3 号《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展期
协议》(以下简称“《展期协议》”),将上述债权展期至 2020 年 10 月 13 日。
2020 年 9 月 24 日,贷款人与借款人、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海航科
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和出质人)签订了编号为(渤太分流贷变(2020)第 1 号的《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期限变更协议》(以下简称“《期限变更
协议》”),将贷款期限延期至 2021 年 9 月 25 日。
2.2019 年 9 月 25 日贷款人与借款人于 2020 年 06 月 12 日签订了编号为渤
太分流贷(2019)第 40 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40 号合同”)。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贷款人累计四笔发放的借款本金余额合计为 16,928 万元(大
写:壹亿陆仟玖佰贰拾捌万元整)。2020 年 9 月 24 日签署的《期限变更协议》,
将贷款期限延期至 2021 年 9 月 25 日。具体情况如下:
(1)2019 年 9 月 29 日,发放贷款 15,000 万,到期日为 2020 年 9 月 26
日。对应借据编号为 00352682。根据《期限变更协议》,本笔贷款延期至 2021年 9 月 25 日。
(2)2019 年 9 月 29 日,发放贷款 600 万,到期日为 2020 年 9 月 26 日。
对应借据编号为 00352680。根据《期限变更协议》,本笔贷款延期至 2021 年 9 月
25 日。
(3)2020 年 3 月 27 日,发放贷款 1,300 万,到期日为 2020 年 9 月 26 日
对应借据编号为 00392514。根据《期限变更协议》,本笔贷款延期至 2021 年 9 月
25 日。
(4)2020 年 3 月 27 日,发放贷款 28 万,到期日为 2020 年 9 月 26 日。对
应借据编号为 00392516。根据《期限变更协议》,本笔贷款延期至 2021 年 9 月
25 日。
现各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署本调解协议:
各方确认,截止调解协议签署之日,借款人共计欠本金及利息合计34,200.75 万元。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业绩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依据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1)琼 96 民初 1188
号《民事调解书》,完成向原告支付本金及利息合计 34,200.75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于渤海银行太原分行已无其他借款。本次诉讼具体会计处理和最终实际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提示情况
(一)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具备清偿能力,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刊物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披露及公告内容以上述指定媒体为准。
特此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9 日
[2022-02-12](600751)海航科技: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B 编号:临2022-004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海航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召开。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7人,实际出席7人(其中:亲自出席7人,委托他人出席 0 人,缺席 0 人)。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朱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因到龄退休,李维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维艰先生的到龄退休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亦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正常经营。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名于杰辉先生为补选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维艰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李维艰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朱勇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朱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任期与其董事任期一
致(个人简历附后)。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朱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于杰辉为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聘任于杰辉先生为公司总裁(个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于杰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晏勋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聘任晏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个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公司接到 5%以上股东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董事的提名函》,因工作需要,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议调整公司董事,提名范伟情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朱颖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了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董事会同意更换公司董事,提名范伟情女士(个人简历附后)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2 年3 月 2 日(周三)召开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 2022-005 号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补选董事、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变更董事分别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补选公司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提名于杰辉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于杰辉先生具备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具备履行职务的条件和能力;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提名于杰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对选举公司董事长发表了独立意见:朱勇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本次董事会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选举决议,同意朱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会议所涉及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新任职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条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没有发现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聘任结果。
公司独立董事对更换公司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5%以上股东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议调整公司董事,提名范伟情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朱颖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经审查,更换董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范伟情女士符合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董事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同意提名范伟情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特此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2 日
人员简历:
朱勇,男,37岁,中共党员,上海海事大学国际法研究生。2008年 7月至 2012年 2月
任职于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 2 月至 2013年 3 月任职于大新华航运发
展有限公司;2013 年 3 月至 2016 年 12 月历任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经理、
首席风控官、常务副总裁、风控总监等职务;2016年 12 月至 2018 年 11月任海航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经理、风控总监、监事等职务;2018 年 11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海
航集团科技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2019年 4月至今任公司总裁;2019年 5月 15日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于杰辉,男,41 岁,中共党员,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本科学历。2004年 7月至 2012年 7
月任职于金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 7 月至 2013年 4月任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
部总经理助理;2013 年 4月至 2015 年 2 月,历任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
理、海运管理部财务管理中心经理、上海大新华航运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2015
年 2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上海轩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15 年 6 月至 2017 年 5
月,历任上海仙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2017 年 5 月至
2019 年 5 月,历任北京国创量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首席执行官等职务;2019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晏勋,男,40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自 2004 年起至今历任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员、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总经理助理、大新华航运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海南易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国创量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业务群董事总经理、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等职务。
范伟情:女,36 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2013年 7月至 2019 年 8月期间先后担
任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模拟合伙人,2019年 9 月起至今,先后担任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另类投资部法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均未持有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均未受过刑事处
罚;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均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2022-02-12](600751)海航科技: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 B 公告编号:2022-005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3 月 2 日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和平区重庆道 143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3 月 2 日
至 2022 年 3 月 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B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选举于杰辉先生为公司董事的 √ √
议案
2 关于选举范伟情女士为公司董事的 √ √
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于 2022 年 2 月 12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详见公司临 2022-004 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 A 股和 B 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A股 600751 海航科技 2022/2/22 -
B股 900938 海科 B 2022/2/25 2022/2/2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投票登记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及地点:于 2022 年 3 月 1 日 17:00 前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
理登记手续;
4、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方式;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为减少人群聚集、保护股东健康,出席现场股东大会会议地点的人员,需提供天津市有关防疫管控政策所要求的资料及信息。
(二)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投票。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姜涛 闫宏刚
联系方式:电话:022-58679088 传真:022-23160788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重庆道 143 号
特此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2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3 月 2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选举于杰辉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范伟情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2-01-29](600751)海航科技: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B 编号:临2022-003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业绩预计盈利,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2,819.13 万元到 147,382.95 万元。
2.2021 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天海物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物流”)完成出售其境外子公司 GCL Investment Management, Inc.
(以下简称“GCL IM”)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天海
物流不再拥有 GCL IM 任何股份,GCL IM 为控股平台公司,本体未设立经营管
理机构,其生产经营均通过其下属经营实体英迈国际实现。根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协议》约定,在达到《交易协议》约定的情形时,交易对方应向天海物流支付合计不超过 32,500.00 万美元的额外支付对价(以下简称“额外支付对价”),公司将按照所持天海物流之控股股东上海标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8.503%的份额,对上述额外支付对价享有权益。
公司本次业绩预盈主要是由于公司将上述额外支付对价与之前此部分价值评估的差异计入投资收益。
3.其他可能影响 2021 年度业绩的因素:2021 年 10 月 31 日,海南省高级
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公司根据法院的裁定结果以及对各关联担保情况进行梳理并测算,如在 2021 年度报告披露前出现主要关联担保债权人确认相应重整计划信托份额的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于 2021 年度冲回以前年度计提的财务担保合同损失准备约 14.58 亿元至18.94 亿元。以上或有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未计入本公告所测算的 2021 年年度预计财务指标。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2,819.13 万元到 147,382.95 万元。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92,149.31 万元到110,579.18 万元。
3.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8,860.30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56,358.70
万元。
(二)每股收益:-3.38 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协议》中约定:交割日后,买方应根据情况支付卖方不超过合计 32,500.00 万美元的额外支付对价。 1、若标的公司 2021财年调整后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不低于 135,000.00 万美元,则额外支付对价为 32,500.00 万美元。2、若标的公司上述调整后 EBITDA 金额不高于 121,500.00 万美元,则额外支付对价为 0 美元。3、若标的公司上述
调整后 EBITDA 介于 121,500.00 万美元至 135,000.00 万美元之间,则额外
支付对价将按比例计算。4、若 2021 财年额外支付对价未达到 32,500.00 万
美元,则剩余额外支付对价在 2022 财年以标的公司 2022 财年调整后 EBITDA
按上述标准和方法计算应支付金额。相应地,若 2021 财年、2022 财年合计额外支付对价仍未达到 32,500.00 万美元,则剩余额外支付对价在 2023 财年以标的公司 2023 财年调整后 EBITDA 按上述标准和方法计算应支付金额。5、如
果标的公司于 2022 财年最后一天之前发生控制权变更事项,则买方应于该等事项发生的同时向卖方支付 32,500.00 万美元扣除此前已支付的额外支付对价的剩余金额。如果标的公司于 2023 财年发生控制权变更事项,且该等事项发生前四个财务季度的调整后 EBITDA 超过 101,250.00 万美元,则买方应于控制权变更事项发生的同时向卖方支付 32,500.00 万美元扣除此前已支付的额外支付对价的剩余金额;若前四个财务季度的调整后 EBITDA 不高于 101,250.00万美元,则买方无需支付剩余额外支付对价。上述额外支付对价调整仅针对标的公司 2021 至 2023 财年的合并口径经营业绩。
当英迈国际 2021 财年调整后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不低于
135,000.00 万美元,则天海物流将获得额外支付对价不超过 32,500.00 万美元,公司将按照所持天海物流之控股股东上海标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8.503%的份额,对上述额外支付对价享有权益。公司管理层预计英迈国际
2021 财年调整后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将超过 135,000.00 万美
元,故公司将此部分能够收到的额外支付对价与之前此部分价值评估的差异计入投资收益。
2021 年度,公司完成置入两艘好望角型干散货船丰收轮(BULK HARVEST)及喜悦轮(BULK JOYANCE),船舶经营情况符合预期,预计实现营业收入 1.55 亿元人民币,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2021 年度审计尚未完成。公司将在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有关财务数据。
公司 2021 年度仍包含英迈国际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7 月 2 日的经营
数据,同时英迈国际 2021 年全年调整后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将对公司年度业绩有较大影响。由于英迈国际审计数据尚未出具,其最终审计数据对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影响较大。
其他可能影响 2021 年度业绩的因素:2021 年 10 月 31 日,海南省高级人
民法院裁定批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公司根据法院的裁定结果以及对各关联担保情况进行梳理并测算,如在
2021 年度报告披露前出现主要关联担保债权人确认相应重整计划信托份额的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于 2021 年度冲回以前年度计提的财务担保合同损失准备约 14.58 亿元至
18.94 亿元。以上或有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未计入本公告所测算的 2021 年年度预计财务指标。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8]海航科技(600751):海航科技2021年预盈12.28亿元-14.74亿元 同比扭亏
▇上海证券报
海航科技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819.13万元到147,382.95万元。上年同期亏损978,860.30万元。
[2022-01-26](600751)海航科技: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 B 公告编号:2022-002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和平区重庆道 143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85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73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 股)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80,122,807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877,234,275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 股) 2,888,53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0.3560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0.2564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0.099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姜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2 人,副董事长兼总裁朱勇先生、董事朱颖锋先生、
独立董事向国栋先生、独立董事胡正良先生、独立董事白静女士因疫情防护
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薛艳女士、监事庞连义先生因疫情防护
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姜涛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财务总监于杰辉先生列席本
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64,444,375 98.5420 10,109,300 1.1524 2,680,600 0.3056
B 股 1,008,800 34.9243 1,879,732 65.0757 0 0.0000
普通股 865,453,175 98.3332 11,989,032 1.3621 2,680,600 0.3047
合计: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聘请 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64,018,385 98.4934 10,474,790 1.1940 2,741,100 0.3126
B 股 1,008,800 34.9243 1,879,732 65.0757 0 0.0000
普通股 865,027,185 98.2848 12,354,522 1.4037 2,741,100 0.3115
合计:
3、 议案名称:2022 年度融资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61,768,385 98.2369 13,001,390 1.4820 2,464,500 0.2811
B 股 888,800 30.7699 1,999,732 69.2301 0 0.0000
普通股 862,657,185 98.0155 15,001,122 1.7044 2,464,500 0.2801
合计: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 (%) (%)
号
1 关 于 修 订 12,009,890 45.0153 11,989,032 44.9372 2,680,600 10.0475
《 公 司 章
程》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聘 11,583,900 43.4186 12,354,522 46.3071 2,741,100 10.2743
请 2021 年
年度报告审
计机构、内
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议案
3 2022 年 度 9,213,900 34.5354 15,001,122 56.2271 2,464,500 9.2375
融资计划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所有议案均为须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的议案,投票情况见“(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2、第 1 项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冯鹏程 陈羽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05](600751)海航科技: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B 编号:临2022-001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20 年 12 月 9 日,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召开第十届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第十届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天海物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物流”)出售其所持 GCL
Investment Management, Inc(以下简称“GCL IM”)100%股权,GCL IM 为投资
管理公司,其下属公司 Ingram Micro, Inc. (以下简称“英迈国际”)为主要业务经营主体(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1 年 7 月 2 日(纽约时间)完成标的
资产交割。相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此前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预案》、《重大资产出售预案》(修订稿)、《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报告书》。
2021 年 7 月 1 日(纽约时间),公司收到间接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海航集团”)及公司关联方 HNAGroup NorthAmerica LLC.(“海航北美”)通知,海航集团及海航北美收到美国纽约州纽约郡最高法院(即美国纽约州的初审法院)发布的临时限制令(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临时限制令”)。根
据临时限制令,法院批准了 Bravia Capital Hong Kong Limited(“Bravia HK”)的
财产冻结申请,即海航集团、海航北美和 JP Morgan Chase & Co.(作为本次交
易对价支付的付款代理人),不得处分、转让该等共管账户中 Bravia HK 可能拥有权益的 10,000,000 美元资金(“资金冻结”)。经公司谨慎核查,公司及公司境内外子公司均不涉及上述临时限制令的当事方,均未与BraviaHK签署任何合同
或协议。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出售
实施进展的公告》(临 2021-083)。
二、进展情况
公司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司法程序等有效措施,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截至本公告日,前述被冻结资金 10,000,000 美元已返还至公司。
三、其他情况
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指定信息披露刊物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大 公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披露及公告内容以上述指定媒体为准。
特此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月 5日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2-02-07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达到7%的前五只证券
涨幅偏离值:8.11 成交量:4250.94万股 成交金额:12864.23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免税商务大厦证|2432.00 |-- |
|券营业部 | |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滨南路证券营|878.51 |-- |
|业部 | | |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心北路证券营|395.75 |-- |
|业部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313.05 |-- |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大关路证券营业|303.67 |-- |
|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陆家嘴证券营业|-- |674.25 |
|部 | |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360.86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金湖路证券营业|-- |337.00 |
|部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路证券|-- |303.46 |
|营业部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友谊路证券|-- |301.97 |
|营业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8-11-12|2.92 |1768.00 |5162.56 |中信证券股份有|机构专用 |
| | | | |限公司上海南京| |
| | | | |西路证券营业部| |
| | | | | | |
└─────┴───┴────┴────┴───────┴───────┘
(三)融资融券
┌─────┬─────┬─────┬────┬─────┬──────┐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 |融资买入额|融券余额|融券卖出量|融资融券余额|
| | (万元) | (万元) |(万元)| (万股) | (万元) |
├─────┼─────┼─────┼────┼─────┼──────┤
|2019-06-28|39301.97 |608.55 |0.00 |0.00 |39301.97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