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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0] (600717)天津港: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 2021-037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天津证监局《关于做好辖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工作的通知》、天津市国资委《关于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要求纳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管理实际,对《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公司章程》“第五章 党组织”内容进行修订,原为:
第五章 党组织
第九十六条 公司建立公司党组织,并按照要求配备专职党务工
作人员。公司党组织书记及委员的产生或任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七条 党组织在公司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
向、管大局、保落实。主要体现在: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重要决定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二)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支持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形成权力制衡、运转协调、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党管人才原则,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和人才队伍;
(四)加强对公司领导人员的管理教育监督,健全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促进权力依法按规运行;
(五)加强对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组织的领导,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第九十八条 党组织集体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管理层决策重大问
题的前置程序,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应当由党组织集体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管理层作出决定。
(一)公司以下事项由党组织研究决策:
1.公司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
2.加强公司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事项;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公司干部进行任免和奖惩或按一定程序向董事会、总裁推荐人选;对董事会或总裁提名人选进行考察和酝酿,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加强公司统一战线和群团工作等方面的事项;
5.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二)公司以下事项党组织参与决策:
1.公司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举措;
2.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
3.公司生产经营方针的制定;
4.公司资产重组、产权变动、资本运作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特别是涉及“三重一大”、“四资一项目”和担保、抵押等方面的事项;
5.公司重要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6.公司的合并、分离、变更、解散以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所属企业的设立和撤销;
7.公司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选聘、考核、薪酬、管理和监督;
8.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9.制定公司在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涉及公司政治责任和社会
责任方面的重要措施;
10.其他应由党组织参与决策的重大事项。
第九十九条 党组织议事一般以会议的形式进行。会议的通知、
召开以及会议表决程序等按照党内有关规定执行。
现修订为:
第五章 党组织
第九十六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
设立中国共产党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或党委)。
第九十七条 公司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每届任期一般为 5 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第九十八条 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
复设置,并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第九十九条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
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
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根据企业实际,也可以单独配备,党员总裁担任党委副书记。党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责抓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进入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党委委员和本公司其他党员在董事会、经理层决策时,要充分表达党委意见,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
第一百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
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
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公司贯彻落实;
(三)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董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五)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
(七)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
第一百零一条 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
后,再由董事会按照职权和规定程序作出决定。
研究讨论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二)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
(三)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四)公司组织架构设置和调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五)涉及公司安全生产、维护稳定、职工权益、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六)其他应当由党委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
公司党委应当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研究讨论的事项清单,厘清党委和董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
第一百零二条 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的要求。公司党
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要严格把关,重点看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是否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是否坚持制造业立市和‘天津+’的改革原则,是否有利于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企业竞争
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否有利于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职工
群众合法权益。
第一百零三条 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的程序。前置研
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坚持决策质量和效率相统一,一般要经过
提出动议、制定建议方案、党委研究讨论、董事会会议前沟通、董事
会会议审议等程序。
第一百零四条 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和精干高效协调原则,
公司党委设立党群工作部,统一负责领导人员管理和基层党组织建设,
由同一个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配备一定比例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与
经营管理人员同职级、同待遇,推动党务工作人员与其他经营管理人
员双向交流。
第一百零五条 通过纳入管理费用、党费留存等渠道,保障公司
党组织工作经费,并向生产经营一线倾斜。纳入管理费用的部分,一
般按照一定比例安排,由公司纳入年度预算。整合利用各类资源,建
好用好党组织活动阵地。
二、其他修订内容
修订情况请见下表:
《公司章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九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 第九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
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组织工作机构, 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 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公司为党组织开展工 的工作经费。
作提供经费保障。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件,对公司、股东、党委成员、董事、监事、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 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 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 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
理人员。 级管理人员。
第七十九条……董事会、独立董事、符合相
第七十九条……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 关规定条件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 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征集股东投票权,征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 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 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
股比例限制。 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
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三条……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 第八十三条……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
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 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
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作; 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制定公司的主要目标和战略; (三)制定公司的主要目标和战略;
(四)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2021-12-30] (600717)天津港: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 2021-036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九届二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于2021年12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4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焦广军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7)。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0-29] (600717)天津港: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6元
每股净资产: 5.940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3%
营业总收入: 107.8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70亿元
[2021-09-30] (600717)天津港: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九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 2021-035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九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以直接
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 名。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参加表决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形成决议:
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业经理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核定的议案》
根据《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对股份公司职业经理人 2020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结果进行核定,根据基本指标完成情况及年度绩效考核系数核定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2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
[2021-09-16] (600717)天津港: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 2021-034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监事辞职及
补选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监事会收到职工监事王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王峥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
公司监事会对王峥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黑建功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附件:黑建功先生简历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15 日
附件:黑建功先生
1979 年 2 月出生。曾任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
经理,天津港散货物流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天津港焦炭码头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天津港中煤华能煤码头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2021-08-27] (600717)天津港: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 2021-033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九届九次监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在天津港办公楼 403 会
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 5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加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在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后,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
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
[2021-08-27] (600717)天津港: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 2021-032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于2021年8月25日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天津港办公楼40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安国利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董事宋天威先生代为出席并签署相关文件)。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焦广军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用,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增补吴津喆女士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
[2021-08-27] (600717)天津港: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元
每股净资产: 5.892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3%
营业总收入: 71.0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83亿元
[2021-08-14] (600717)天津港: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2021-031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8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港办公楼 403 会议室(天津市滨海新区津港
路 99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48,834,51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6.9742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刘庆顺先生受董事长焦广军先生委托代为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5 人,董事长焦广军、独立董事席酉民因公未能出
席;
2、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3 人,监事会主席余加因公未能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644,384,454 99.7301 4,450,060 0.2699 0 0.0000
2、 议案名称:《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集装箱码头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
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648,025,586 99.9509 808,928 0.0491 0 0.0000
3、 议案名称:《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中远海欧亚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
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648,025,786 99.9509 808,728 0.0491 0 0.0000
4、 议案名称:《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647,521,243 99.9203 1,313,271 0.0797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5.01 宋天威 1,648,005,176 99.9497 是
2、 关于《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6.01 吴津喆 1,648,004,276 99.9496 是
3、 关于《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7.01 董靖臣 1,648,006,177 99.9497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4 《天津港股份 170,835 3.6970 4,450,060 96.3030 0 0.0000
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
5.01 宋天威 3,791,557 82.0524
6.01 吴津喆 3,790,657 82.0329
7.01 董靖臣 3,792,558 82.0741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以普通决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天津屈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程鹏、曹慧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监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13 日
[2021-08-07] (600717)天津港: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 2021-030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九届十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
发布了《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根据有关规定,将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2021 年 8 月 13 日 14 点 00 分
现场会议地点:天津港办公楼 403 会议室(天津市滨海新区津港
路 99 号)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2021
年 8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6.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
会网络投票制度>的议案》
2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集装箱码头公司股权转让协 √
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3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中远海欧亚股权转让协议之 √
补充协议的议案》
4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5.00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1)人
5.01 宋天威 √
6.00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1)人
6.01 吴津喆 √
7.00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1)人
7.01 董靖臣 √
1.各议案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在上交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披露。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3.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4.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6.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717 天津港 2021 年 8 月 6 日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凭身份证(法人股东还应出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同时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和上海股票账户卡,于 2021
年 8 月 9 日至 2021 年 8 月 12 日(上午 9:00—下午 16:00)至本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津港路 99 号
邮 编:300461
电子信箱:tianjinport@tianjin-port.com
联系电话:(022)25706615
传 真:(022)25706615
联 系 人:张伟
3.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力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关监管业务安排的通知》(上证函〔 2020〕202 号),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投票表决。请现场参会人员
做好个人防护。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6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8 月 13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制度>的议案》
2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集装箱码头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3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中远海欧亚股权转让协议之补
充协议的议案》
4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5.00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5.01 宋天威
6.00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6.01 吴津喆
7.00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7.01 董靖臣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
[2021-07-29] (600717)天津港: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九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 2021-024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九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 5 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4 名,1 名监事待增补。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参加表决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集装箱码头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且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需要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集装箱码头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5)。
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1 年度公司继续聘用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负责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
2021 年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 118 万元、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人民币 66 万元,公司不负担差旅费等其他费用。2020 年度会计
报表审计费 11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66 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子公司坏账准备财务核销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所属天津港东国际工贸有限公司及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益海工贸有限公司无法收回的应收款 34.88 万元进行财务核销。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已全部计提坏账准
备,故本次核销应收款项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本次核销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推荐董靖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附件:董靖臣先生简历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7 月 28 日
附件:董靖臣先生
1963 年 12 月出生。曾任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天津港
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天津港集团公司专职董监事。
[2021-07-29] (600717)天津港: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 2021-023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以直接
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 名,2 名董事待增补。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参加表决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集装箱码头公司股
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且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集装箱码头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5)。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中远海欧亚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中远海欧亚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6)。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薛晓莉女士、鞠兆欣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推荐宋天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对公司董事会成员构成进行了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由三名变更为四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推荐吴津喆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独立董事候选人吴津喆女士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资料需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1 年度公司继续聘用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负责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
2021 年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 118 万元、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人民币 66 万元,公司不负担差旅费等其他费用。2020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 11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66 万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子公司坏账准备财务核销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所属天津港东国际工贸有限公司及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益海工贸有限公司无法收回的应收款 34.88 万元进行财务核销。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已全部计提坏账准
备,故本次核销应收款项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本次核销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附件:宋天威先生简历
吴津喆女士简历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8 日
附件:
1. 宋天威先生
1968 年 3 月出生。曾任天津港务局、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业
务部副部长,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副部长,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集装箱业务部副部长,天津港欧亚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港五洲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港东方海陆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业务经营部(生产经营中心)主任、业务经营部总经理,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2.吴津喆女士
1974 年 6 月出生。曾任天津城投集团融资发展部部长(兼),天
津海河金岸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天津商业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系教师。
[2021-07-29] (600717)天津港: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中远海欧亚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 2021-026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中远海欧亚股权转让
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简要内容: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港股份”或“公司”)与中远海运港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港口”)、天津港汇远有限公司(暂定名)签署《股权转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在天津港股份与中远海运港口于 2021 年 4 月28 日签署的《中远海运港口有限公司与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远海运港口(天津欧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
协 议 ”) 基 础 之 上 , 确 定 标 的 股 权 最 终 转 让 价 款 为 人 民 币
269,619,801.39 元。
2.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同时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九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天
津港股份收购中远海运港口所持欧亚国际 3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指定境外 SPV 子公司收购中远海运港口(天津欧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欧亚”或“目标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目
标股权”),从而间接持有天津港欧亚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30%股权。同日,天津港股份与中远海运港口签订原协议。
目前,中远海欧亚资产评估已完成国资备案且双方确定最终股权转让价格,其他股东方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与 APM TERMINALSTIANJIN COMPANY LIMITED 已就该项股权转让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文件,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已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查通过。天津港股份将在香港设立天津港汇远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香港登记核准为准)并指定其作为受让方加入到原协议,享有及承担原协议项下受让方的相关权利义务。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交易各方暂未签署本补充协议。
1.协议签约主体
天津港股份指定天津港汇远有限公司(暂定名)作为受让方加入原协议,从中远海运港口处受让目标股权。补充协议将由天津港股份、中远海运港口、天津港汇远有限公司(暂定名)共同签署。
2.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安排
根据经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的目标股权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1】12147 号),中远海运港口所持目标公司总资产评估价值为美元 83,143,390.87 元(其中长期股权投资欧亚码头账面价值为 51,080,382.48 美元,评估值为 83,134,164.91 美元;货币资金为美元9,225.96元),总负债评估价值为美元41,821,715.23元(其中关联应付账款为美元 41,816,941.77 元),全部股权评估价值为美元 41,321,675.64 元。现各方确认并同意,根据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 6.5249 折算,最终股权转让价
款为人民币 269,619,801.39 元。
受让方应于交割日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以美元一次性向转让方指
定银行账户电汇支付最终股权转让价款,支付美元的金额按照付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折算。
3.关联应付账款及支付安排
根据原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双方确认,目标公司经审计的关联应付账款金额合计为 41,816,941.77 美元。天津港股份及受让方应促使并承诺目标公司于交割日或前述关联应付账款整合完成之日(以日期较晚者为准)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以美元向中远海运港口指定银行账户电汇支付并全额清偿应付中远海运港口的关联应付账款。
4.生效条件
(1)各方完成本补充协议的签署,即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及加盖公章。
(2)各方已就本补充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分别按照其现时有效的章程及适用法律要求完成了相关内部及外部的审议批准程序(如需)。
(3)原协议已生效。
(4)转让方已与欧亚码头签署代缴税款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8 日
[2021-07-29] (600717)天津港: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集装箱码头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 2021-025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集装箱码头公司股权
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简要内容: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港股份”或“公司”)与中远海运港口方面签署《股权转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
简称“本补充协议”),在 2021 年 2 月 26 日签署的《天津港股份有限公
司与中远海运港口(天津)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基础之上,确定标的股权最终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247,710,223.53 元。
2.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中远海运港口(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SP 天津”)进行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0;公司与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未经股东大会审议的购买或出售资产类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 3.11 亿元,与本次交易累计计算后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
3.风险提示: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所属集装箱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 CSP 天津转让所持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装箱码头公司”或“目标公司”)34.99%股权。同日,公司
与中远海运港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港口”)、CSP 天津签订
了原协议。
目前,集装箱码头公司资产已完成国资备案且双方确定了最终股权
转让价格。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签约主体:天津港股份、中远海运港口、CSP 天津
2.根据原协议相关条款,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就调整后最终转让价款
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现各方同意,由天津港股份、CSP 天津及中远海运
港口共同签署本补充协议。
3.根据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
[2021]A-0027 号”《资产评估报告》,目标公司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
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3,855,032,486.08 元。
该评估结果已经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以前述经备案的
评估结果为基础,各方最终确定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前述全部股东权
益评估价值乘以 34.99%所对应的金额人民币 1,348,875,866.88 元。
4.目标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做出决议,通过了 2020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对目标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未分配利润按
交割日前的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方案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项目 比例% 金额 2021 年分配利润
号
分配投资者利润 100% 289,127,303.09 289,127,303.09
其中:1.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76.68% 221,702,816.00 221,702,816.00
1 2.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 6.00% 17,347,638.19 17,347,638.19
3.中远海运港口(天津)有限公司 10.01% 28,941,643.04 28,941,643.04
4.招商局国际港口(天津)有限公司 7.31% 21,135,205.86 21,135,205.86
5.针对本次标的股权转让,中远海运港口(天津)应向天津港股份支
付 的 调 整 后 最 终 转 让 价 款 为 标 的 股 权 转 让 价 格 人 民 币
1,348,875,866.88 元扣减目标公司已分配利润乘以 34.99%所对应的标的股权已分配利润金额人民币 101,165,643.35 元,即人民币1,247,710,223.53 元。
6.除非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本补充协议中的词语、释义与原协议中的词语、释义具有相同含义。
7.本补充协议为各方对原协议的补充约定,是原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协议变更、解除、中止或终止的,本补充协议亦应做相应调整,以实现合同公平?各方共赢之目的。
8.本补充协议未涉及事项,在原协议中已有约定的,以原协议中约定的为准。本补充协议约定与原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9.本补充协议自下述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之日起生效:
(1)各方完成本补充协议的签署,即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及加盖公章;
(2)各方已就本补充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分别按照其现时有效的章程及适用法律要求完成了相关内部及外部的审议批准程序(如需);
(3)原协议已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事项不涉及对集装箱码头公司股权转让事宜的实质内容变更,有利于推动原协议的顺利执行,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历史关联交易情况(日常关联交易除外)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 CSP 天津进行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0;公司
与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未经股东大会审议的购买或出售资产类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 3.11 亿元,与本次交易累计计算后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
五、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集装箱码头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事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8 日
[2021-07-29] (600717)天津港: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 2021-029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0 年 9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天津
首席合伙人:方文森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02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 759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80
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74500 万元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 58500 万元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 13600 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7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4400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2000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9000 万元
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并建立了较为完备的
质量控制体系,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
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是否仍
处理处罚类型 处理处罚决定文号 处理处罚决定名称 处理处罚机关 处理处罚日期 影响目
前执业
关于对中审华会计师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行政监管措施 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及注册会计师马长松、 北京局 2018 年 8 月 2 日 否
决定书〔2018〕61 号 欧伟胜采取出具警示函
措施的决定
关于对中审华会计师事
行政监管措施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山东局 2018 年 9 月 13 否
[2018]66 号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日
决定
关于对中审华会计师事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8 年 11 月 14
行政监管措施 [2018]73 号 及注册会计师张利、刘 山东局 日 否
峰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
监管措施的决定
关于对中审华会计师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8 年 12 月 21
行政监管措施 湖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及签字会计师张利、李 湖北局 日 否
决定书[2018]47 号 永山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中审华会计师事
行政监管措施 新疆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新疆局 2018 年 12 月 26 否
决定书〔2018〕9 号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日
决定
关于对中审华会计师事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行政监管措施 〔2019〕6 号 及注册会计师姚运海、 福建局 2019 年 3 月 6 日 否
贺诗钊采取出具警示函
措施的决定
关于对中审华会计师事
安徽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2019]12 号 及注册会计师梁筱芳、 安徽局 2019 年 8 月 2 日 否
金益平、姚运海采取出
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中审华会计师事
行政监管措施 广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西局 2019 年 10 月 9 否
决定书〔2019〕018 号 张乾明、刘凤兰采取出 日
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中审华会计师事
行政监管措施 湖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务所及吴淳、蒋元采取 湖南局 2019 年 12 月 11 否
决定书[2019]29 号 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 日
决定
关于对中审华会计师事
行政监管措施 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局 2020 年 3 月 5 日 否
决定书〔2020〕26 号 庾自斌、吴英达采取出
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福建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 福建证监局行政处罚决 2020 年 9 月 14
行政处罚 书[2020]4 号 定书[2020]4 号(中审 福建局 日 否
华、姚运海、贺诗钊)
关于对中审华会计师事
安徽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 年 9 月 14
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2020〕15 号 及注册会计师梁筱芳、 安徽局 日 否
金益平采取出具警示函
措施的决定
贵州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 关于对中审华会计师事
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2021〕1 号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贵州局 2021 年 1 月 5 日 否
张乾明、周志采取出具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安徽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 安徽证监局行政处罚决
行政处罚 书[2020]3 号 定书[2020]3 号(中审 安徽局 2021 年 6 月 7 日 否
华、梁筱芳、金益平)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丁琛,2000 年经批准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3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学兵,2010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
[2021-07-29] (600717)天津港: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 2021-022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薛晓莉女士、董事鞠兆欣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薛晓莉女士、鞠兆欣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鞠兆欣女士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相应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薛晓莉女士、鞠兆欣女士在担任董事期间表现出的诚信、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予以充分肯定,衷心感谢薛晓莉女士、鞠兆欣女士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8 日
[2021-07-29] (600717)天津港: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公告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 2021-028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和
候选人声明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董事会,现提名吴津喆为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
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8 日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吴津喆,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董事会提名为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2021 年 7 月 28 日
[2021-07-29] (600717)天津港: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2021-027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8 月 13 日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天津港办公楼 403 会议室(天津市滨海新区津港路 99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8 月 13 日
至 2021 年 8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 投票股东类型
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制度>的议案》
2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集装箱码头公司股权 √
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3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中远海欧亚股权转让 √
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4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5.00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
(1)人
5.01 宋天威 √
6.00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
(1)人
6.01 吴津喆 √
7.00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
(1)人
7.01 董靖臣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将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在上交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补监事的议案》《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717 天津港 2021/8/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凭身份证(法人股东还应出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同时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详见
附件 1)和上海股票账户卡,于 2021 年 8 月 9 日至 2021 年 8 月 12 日(上午
9:00—下午 16:00)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津港路 99 号
邮 编:300461
电子信箱:tianjinport@tianjin-port.com
联系电话:(022)25706615
传 真:(022)25706615
联 系 人:张伟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8 月 13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制度>的议案》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集装箱码头公司股权转
2
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中远海欧亚股权转让协
3
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4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5.00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5.01 宋天威
6.00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6.01 吴津喆
7.00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7.01 董靖臣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
选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例:陈××
4.02例:赵××
4.03例:蒋××
…………
4.06例:宋××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例:张××
5.02例:王××
5.03例:杨××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例:李××
6.02例:陈××
6.03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
[2021-06-16] (600717)天津港: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2021-021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086 元
每股派送红股 0.2 股
相关日期
除权(息) 新增无限售 现金红利发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日 条件流通股 放日
份上市日
A股 2021/6/22 - 2021/6/23 2021/6/24 2021/6/23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0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2,411,667,5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
现金红利 0.086 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 0.2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07,403,407.75 元,派送
红股 482,333,506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2,894,001,038 股。
三、 相关日期
除权(息) 新增无限售 现金红利发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日 条件流通股 放日
份上市日
A股 2021/6/22 - 2021/6/23 2021/6/24 2021/6/23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控股股东显创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1,370,178,016 股)所对应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规定,在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所得税,待实际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86 元。持股期限(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续时间)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
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
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
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中证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本公司 A 股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本公司将根据国家税
务总局于 2009 年 1 月 23 日颁发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
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规定,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0574 元人民币。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 A 股股票(“沪港通”),其现金红利由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执行,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0574 元人民币。
(4)对于在中国注册的居民企业的法人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086 元。
(5)对于除上述类别之外的其他股东,本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086 元。
五、 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送股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非流通股) 0 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流通股) 2,411,667,532 482,333,506 2,894,001,038
1、 A 股 2,411,667,532 482,333,506 2,894,001,038
三、股份总数 2,411,667,532 482,333,506 2,894,001,038
六、 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 2,894,001,038 股摊薄计算的 2020 年度每股收益为 0.24
元。
七、 有关咨询办法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津港路 99 号
邮编:300461
邮箱:tianjinport@tianjin-port.com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2-25706615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5 日
[2021-05-13] (600717)天津港: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 2021-020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 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投资者保护工作水平,根据天津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关于举办“天津辖区上市公司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天津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加强公司治理,提高公司质量——做积极回报投资者,让投资者满意的上市公司”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定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周三)15:00-16:30 在全景网举办
2021 年度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 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人员有:公司总裁、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财务部副总经理、投资部副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2 日
[2021-04-29] (600717)天津港: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 2021-017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九届八次监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天津港办公楼 403 会
议室召开。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应出席会议监事人数为 5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人数为 4 名,监事王健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监事王峥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空缺一席待增补。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加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形成决议:
1.审议《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坏账准备财务核销的议案》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两项制度的议案》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6 年修订)》的要求,监事会在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后,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2021-04-29] (600717)天津港: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 2021-016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于2021年4月28日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天津港办公楼40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副董事长刘庆顺、董事孙彬因公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董事鞠兆欣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安国利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董事薛晓莉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席酉民、祁怀锦、杜庆春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焦广军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两项制度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坏账准备财务核销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所属子公司天津港第一港埠有限公司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进行核销。本次拟对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共计 2,915 万元进行财务核
销。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全部计提坏账准备,
故本次核销应收款项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职业经理人绩效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审议通过《关于天津港股份收购中远海运港口所持欧亚国际30%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天津港欧亚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8)。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2021-04-29] (600717)天津港: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8元
每股净资产: 7.056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6%
营业总收入: 31.9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97亿元
[2021-04-28] (600717)天津港: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 2021-014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发布了《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3),现将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2021 年 4 月 28 日下午 14:00 时
现场会议地点:天津港办公楼 403 会议室(天津市滨海新区津港
路 99 号)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4 月 28 日至 2021 年 4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6.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 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2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3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预算报告》
8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9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
案》
10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11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将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在上交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
易 终 端 ) 进 行 投 票 , 也 可 以 登 陆 互 联 网 投 票 平 台 ( 网 址 :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3.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4.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00717 天津港 2021/4/2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凭身份证(法人股东还应出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同时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和上海股票账户卡,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至 2021 年 4 月 23 日、4 月 26 日至 4 月 27 日(上午 9:00
—下午 16:00)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津港路 99 号
邮 编:300461
电子信箱:tianjinport@tianjin-port.com
联系电话:(022)25706615
传 真:(022)25706615
联 系 人:张伟
3.本次公告后,股东授权以本次公告中的《授权委托书》为准,本次公告前股东所做《授权委托书》依然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2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3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预算报告》
8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9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0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11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
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
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4-22] (600717)天津港: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 2021-013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发布了《天津港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根据有关规定,将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2021 年 4 月 28 日下午 14:00 时
现场会议地点:天津港办公楼 403 会议室(天津市滨海新区津港
路 99 号)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4 月 28 日至 2021 年 4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6.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2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3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预算报告》
8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9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
议案》
10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11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在上交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
易 终 端 ) 进 行 投 票 , 也 可 以 登 陆 互 联 网 投 票 平 台 ( 网 址 :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3.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4.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00717 天津港 2021/4/2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凭身份证(法人股东还应出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同时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和上海股票账户卡,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至 2021 年 4 月 23 日、4 月 26 日至 4 月 27 日(上午 9:00
—下午 16:00)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津港路 99 号
邮 编:300461
电子信箱:tianjinport@tianjin-port.com
联系电话:(022)25706615
传 真:(022)25706615
联 系 人:张伟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2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3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9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
议案》
10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
案》
11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4-09] (600717)天津港: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 2021-012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2 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9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名。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参加表决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形成决议:
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余雷先生为公司职业经理人副总裁。任期三年,首个任期至 2022 年年底。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附件:余雷先生简历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8 日
附件:
余雷,1973 年 5 月出生。曾任天津港太平洋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调度指挥中心副主任,天津五洲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总经理(代理)、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天津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业务经营部副总经理,业务经营部(物流经营中心)主任。现任中国天津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21-03-25] (600717)天津港:九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于2021年3月23日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天津港办公楼403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2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董事孙彬,独立董事席酉民、祁怀锦、杜庆春以视频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焦广军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预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0)。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对公司回购股份及处理方式规定的调整,对《公司章程》进行同步修改。此外,在公司董事会董事总人数九人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增加一名独立董事名额,相应减少一名非独立董事名额。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1)。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从原每人每年人民币6.80万元(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00万元(税前)。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2、3、4、8、9、10、12、13、14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03-25] (600717)天津港: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天津港办公楼403会议室(天津市滨海新区津港路99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8日
至2021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
2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
3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4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5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6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7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预算报告》 √
8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9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10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11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于2021年3月25日在上交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2021-03-25] (600717)天津港:202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1元
每股净资产: 6.982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14%
营业总收入: 134.2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87亿元
[2021-02-27] (600717)天津港: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所属燃供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1
证券代码:
600717 证券简称: 天津港 公告编号: 临 20 2 1 0 0 5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出售 所属 燃供 公司
股权
暨 关联交易 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 天津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供公
司”) 为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持股 53% 的 控股 子 公
司。 天津港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天津港(集团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津港集团 全资 子
公司 。公司拟 转让 燃供 公司 5 3 股权 至合作公司 ,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 交易价格 为 经评估备案的评估值 与过渡期损益之和 乘以 53% 最终
交易价格不低于 0 元人民币。
. 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
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的累计金额为 0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资产质量,提高经营能力,
公司 拟将所持燃供公
司 53% 股权转让至合作公司。 本次交易拟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进
行,经国有资产监管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批准后实施 。 由于合作公司为公
司实际控 制人天津港集团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本 次 交易 构成
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的关
2
联交易未达到
联交易未达到3000300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燃供公司燃供公司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10%以上%以上,但未达到,但未达到5500%%,,属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属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无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二、
二、关联方介绍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天津港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天津港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
注册地: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税港区)亚洲路69756975号金融贸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易中心南区11栋栋11门门50135013室室--1313
主要办公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津港路
主要办公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津港路9999号号801801室室
法定代表人:罗勋杰
法定代表人:罗勋杰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95221.97585195221.975851万万人民币人民币
主营业务:包
主营业务:包括开展对外合资、合作经营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技括开展对外合资、合作经营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技术咨询、培训服务术咨询、培训服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一)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出售公司持有的燃供公司
出售公司持有的燃供公司53%53%股权资产股权资产
(二)基本信息
(二)基本信息
燃供公司成立于
燃供公司成立于19821982年,注册资本年,注册资本20,00020,000万元,其中公司占股万元,其中公司占股53%53%,中国船舶燃料供应有限责任公司占股,中国船舶燃料供应有限责任公司占股47%47%。。
主要从事外轮、远洋船舶、沿海、内河水上船舶
主要从事外轮、远洋船舶、沿海、内河水上船舶及港口生产供应成及港口生产供应成品油及淡水;开展船用成品油的进出口和国外换油业务;利用油库基地品油及淡水;开展船用成品油的进出口和国外换油业务;利用油库基地和设备对外开展船用润滑油来料加工业务。和设备对外开展船用润滑油来料加工业务。
燃供公司拥有
燃供公司拥有22家再投资企业:天津港保税区兴桐石油化工有限公家再投资企业:天津港保税区兴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司、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3
燃供公司再投资企业情况表
序号
序号
对外投资企业名称
对外投资企业名称
股东及股比
股东及股比
状态
状态
1
1
天津港保税区兴桐石油化
天津港保税区兴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工有限公司
英属维尔京群岛盛台公司
英属维尔京群岛盛台公司55%55%
天津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
天津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25%25%
天津市孝勤工贸有限公司
天津市孝勤工贸有限公司20%20%
正常
正常经营经营
2
2
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
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52%52%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38%38%
天津港第一港埠有限公司
天津港第一港埠有限公司3.48%3.48%
天津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
天津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2.17%2.17%
天津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天津外轮理货有限公司2.17%2.17%
天津港轮驳有限公司
天津港轮驳有限公司2.17%2.17%
正常
正常经营经营
(三)权属状况说明
(三)权属状况说明
燃供公司股权所有权明晰,无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无
燃供公司股权所有权明晰,无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无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情况。
(四)财务状况财务状况
截至
截至20202020年年1111月末,燃供公司资产总额月末,燃供公司资产总额146,750.02146,750.02万元,负债万元,负债总额总额143,985.73143,985.73万元,净资产万元,净资产2,764.282,764.28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国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国天津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共为其提供委托贷款天津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共为其提供委托贷款45,70045,700万元。燃供公司应万元。燃供公司应付股利付股利4,003.434,003.43万元。万元。22020020年年11--1111月,燃供公司实现营业收入月,燃供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5,830.6195,830.6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利润总额--6,885.826,885.82万元。公司不存在为其提供担保万元。公司不存在为其提供担保及委托其理财情况。及委托其理财情况。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燃供公司股权。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燃供公司股权。
四、合同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四、合同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交易价格
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转让于2021年 2月 8日出具并经天津市国资委或其授权单位备案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同华评报字(2021)第130125号】,截至2020年11月30日(以下简称“评估基准日”)止,燃供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以下简称
4
“评估值”)为人民币28,113,745.81元(大写:人民币贰仟捌佰壹拾壹万叁仟柒佰肆拾伍元捌角壹分),增值率为1.70%。本次股权转让标的股权价格为燃供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经备案的评估值乘以53%,即人民币14,900,285.28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肆佰玖拾万零贰佰捌拾伍元贰角捌分) (以下简称“目标股权价格”)。
自评估基准日次日起(含当日)至股权交割日当月月末期间为“过渡期”,过渡期内燃供公司损益(即过渡期净利润)由股份公司享有或承担。股权最终交易价格为目标股权价格+过渡期损益*53%,最终交易价格不低于0元人民币。
(二)支付形式
现金支付。
(三)支付期限
自股权交割之日(即股权变更登记日)起60日内,合作公司按照股权最终交易价格,将股权交易款一次性支付于公司账户。
(四)生效条件
1.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港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港发展”)为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按照相关规则,该交易构成天津港发展关联交易,且金额达到其股东大会标准。协议需获得公司上级股东天津港发展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2.合作公司完成关于协议的经营者集中申报并获得批准。
3.股权交割日前,燃供公司全额偿还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对其提供贷款和未偿付利息,以及欠缴公司全部股利。
4.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违约责任
如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股权转让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需赔偿
如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股权转让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需赔偿
5
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股
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权转让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实施燃供公司股权转让
实施燃供公司股权转让,,一是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提升主一是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提升主业集中度,释放管理资源,优化资源配置;二是有利于降低公司资产负业集中度,释放管理资源,优化资源配置;二是有利于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提升公司整体资产质量,增强抗风险能力;三是有利于改善公司债率,提升公司整体资产质量,增强抗风险能力;三是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业绩,提升经营业绩,提升净利润和每股收益水平,为投资者带来更大回报。净利润和每股收益水平,为投资者带来更大回报。燃供燃供公司公司股权转让后股权转让后,,公司总资产、营业收入等有所下降,但净利润水平有公司总资产、营业收入等有所下降,但净利润水平有较大幅度提升。较大幅度提升。
六、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六、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
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12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的累计金额为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的累计金额为00。。
七、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
公司九九届届十十六次临时董事会于六次临时董事会于20202121年年22月月26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2121年年22月月2121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参会董事应参会董事99名,实际参会董事名,实际参会董事99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66名关联董事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回避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33名非关联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一名非关联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致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所属燃供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所属燃供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该议案该议案事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认可,同意提事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交董事会审议。
八、风险提示
八、风险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港发展为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按照相关规
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港发展为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按照相关规
6
则,该交易构成天津港发展关联交易,且金额达到其股东大会标准,与
则,该交易构成天津港发展关联交易,且金额达到其股东大会标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的会上对该事项的投票权,本次交易存在天津港发展特别股东大会审议未获通过的风险。投票权,本次交易存在天津港发展特别股东大会审议未获通过的风险。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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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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