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600711≈≈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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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08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110000万元至140000万元,增长幅度为1762%至22
69% (公告日期:2022-01-29)
3)02月24日(600711)盛屯矿业: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269011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1元 ;股权登记日:20
21-07-13;除权除息日:2021-07-14;红利发放日:2021-07-14;
增发预案:1)2021年拟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80250.01万股;预计募集资金:222492.3
0万元; 方案进度:2021年06月21日股东大会通过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
特定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具备届时有效法律法规规定认购条件的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
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
其他机构投资者等
●21-09-30 净利润:149393.42万 同比增:467.41% 营业收入:373.75亿 同比增:1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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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5560│ 0.2670│ 0.1570│ 0.0260│ 0.1140
每股净资产 │ 4.5014│ 4.2508│ 4.1853│ 4.0128│ 3.9721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4330│ 2.4049│ 2.3948│ 2.3726│ 2.1441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0559│ 0.7918│ 0.7336│ 0.5856│ 0.779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2.9070│ 6.3880│ 3.8090│ 0.6400│ 2.8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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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5438│ 0.2597│ 0.1517│ 0.0215│ 0.0958
每股净资产 │ 4.5173│ 4.1843│ 4.1002│ 3.8875│ 3.4614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4330│ 2.3550│ 2.3319│ 2.2797│ 1.8064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0558│ 0.7753│ 0.7144│ 0.5626│ 0.6563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2.0384│ 6.2058│ 3.7001│ 0.5533│ 2.7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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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盛屯矿业 代码:600711 │总股本(万):274714.32 │法人:陈东
上市日期:1996-05-31 发行价:1.7│A 股 (万):260588.22 │总经理:张振鹏
主承销商:建设银行厦门信托投资公司│限售流通A股(万):14126.1│行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电话:0592-5891697 董秘:邹亚鹏 │主营范围:自产矿产品、矿产品贸易、大宗金
│属商品贸易、咨询服务、保理、黄金租赁、
│资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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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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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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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5560│ 0.2670│ 0.1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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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0260│ 0.1140│ 0.0160│ -0.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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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 0.0810│ 0.0300│ 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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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2570│ 0.2780│ 0.2220│ 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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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4080│ 0.2530│ 0.1480│ 0.1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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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4](600711)盛屯矿业: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2-018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2月23日以通讯传真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会议由董事长陈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
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2-24](600711)盛屯矿业: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2-019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第十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以通讯传真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
名,实到监事三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郁岚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监事会将监督公司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2-24](600711)盛屯矿业: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2-020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6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 日公开发行了 23,864,56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 238,645.60 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236,619.96 万
元。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中证
天通【2020】证审字第 0400002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3 月 6
日到账。公司己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暂时用作补 募集资金专
序 拟投入募集 累计使用募 工程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充流动资金 户余额(注)
号 资金 集资金 进度
金额
暂时用作补 募集资金专
序 拟投入募集 累计使用募 工程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充流动资金 户余额(注)
号 资金 集资金 进度
金额
刚果(金)年产
30,000 吨电铜、
1 5,800 吨粗制氢氧 239,057.66 170,000.00 63,032.42 81,300.00 37.08% 25,876.60
化钴(金属量)湿
法冶炼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
2 68,645.60 68,645.60 68,645.60 - 100% -
目
合计 307,703.26 238,645.60 131,678.02 81,300.00 - 25,876.60
注:包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
截至 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余额为 25,876.60 万元。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3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使用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按
时将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3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使用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
已按时将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6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999.99万元,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按时将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2021年3月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按时将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3月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公告日,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尚未归还。
2021年3月1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公告日,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尚未归还。
2021年3月1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公告日,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尚未归还。
2021年6月10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公告日,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尚未归还。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财务成本,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监事会将监督公司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不存在重大影响。公
[2022-02-23](600711)盛屯矿业: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2-017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1 日
●可转债除息日:2022 年 3 月 2 日
●可转债兑息发放日:2022 年 3 月 2 日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屯矿业”)于 2020
年 3 月 2 日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盛屯转债”)将于 2022 年
3 月 2 日支付自 2021 年 3 月 2 日至 2022 年 3 月 1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盛屯转债
3、债券代码:110066
4、证券类型: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5、发行规模:238,645.60 万元
6、发行数量:2,386.456 万张
7、面值和发行价格: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8、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
2020 年 3 月 2 日至 2026 年 3 月 1 日。
9、债券利率:第一年 0.40%、第二年 0.6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
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到期赎回价为 110 元(含最后一期利息)。
10、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
11、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3
月 6 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起至可
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0 年 9 月 6 日至 2026 年 3 月 1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2、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4.92 元/股,因公司 2019 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实施,自 2020 年 7 月 14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 4.88 元/股,因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自 2021 年 7 月 14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 4.87 元/股。
13、可转债信用评级:AA
14:信用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15、担保事项:本次转债不提供担保
16、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约定,本次付息为公司可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
为 2021 年 3 月 2 日至 2022 年 3 月 1 日。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 0.60%(含税),
即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 0.60 元人民币(含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和兑息发放日
1、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1 日
2、可转债除息日:2022 年 3 月 2 日
3、可转债兑息发放日:2022 年 3 月 2 日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3 月 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盛屯转债”持有人。
五、本次付息办法
1、本公司已与中登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本公司将在本年度兑息发放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年度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一)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二)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三)征税税率:按利息
额的 20%征收,即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 0.60 元人民币(税
前),实际派发利息为 0.48 元人民币(税后);(四)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一次性扣除;(五)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 0.60 元人民币(含税)。
3、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
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即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 0.60 元人民币(含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七、本次付息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 81 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 A 座 33 层
联系人:卢乐乐、肖静芸
联系电话:0592-5891697
传真:0592-5891699
(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1 层
联系电话:010-60833040
传真:010-60836029
(三)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188 号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3 日
[2022-02-22](600711)盛屯矿业: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2-015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2年2月21日以通讯传真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会议由董事长陈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盛屯转债”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6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238.6456 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 238,645.60 万元,期限 6 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75 号文同意,公司 238,645.60 万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盛屯转债”,债券代码“110066”。“盛屯转债”自 2020 年 9 月 7 日起可转
换为公司股份,转股起止日期为 2020 年 9 月 7 日至 2026 年 3 月 1 日。“盛屯转
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4.92 元/股,因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自 2020
年7月14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4.88元/股。因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
自 2021 年 7 月 14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 4.87 元/股。
根据《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
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1 月 25 日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盛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6.33 元/股),已触发“盛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董事会结合公司及当前市场情况,决定行使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盛屯转债”全部赎回。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后续“盛屯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有关赎回时间、程序、价格及付款方式等具体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票 7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盛屯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2022-02-22](600711)盛屯矿业: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盛屯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2-016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盛屯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1 月 25 日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
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盛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4.87 元/股)的 130%(即6.33 元/股)。根据《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盛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按照债券
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赎回登记日收市前,“盛屯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转股价格 4.87 元/股转为公司股份(可转债持有人可向开户证券公司咨询办理转股具体事宜)。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盛屯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盛屯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投资者除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前在债券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4.87元/股的转股价格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将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盛屯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差异,强制赎回将可能会导致投资损失。如投资者持有的“盛屯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一、“盛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6 号”文核准,盛屯矿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 年3 月 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238.6456 万手可转换公司债
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 238,645.60 万元,期限 6 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75 号文同意,公司 238,645.60 万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盛屯转债”,债券代码“110066”。“盛屯转债”自 2020 年 9 月 7 日起可转
换为公司股份,转股起止日期为 2020 年 9 月 7 日至 2026 年 3 月 1 日。“盛屯转
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4.92 元/股,因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自 2020
年7月 14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 4.88元/股。因公司 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
自 2021 年 7 月 14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 4.87 元/股。
二、“盛屯转债”触发提前赎回条件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1 月 25 日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盛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6.33 元/股),已触发“盛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前赎回“盛屯转债”的议案》,董事会结合公司及当前的市场情况,决定行使“盛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提前赎回“盛屯转债”。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盛屯转债”全部赎回,并将在赎回期结束前发布“盛屯转债”赎回提示公告至少 3 次,通知“盛屯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后续“盛屯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有关赎回时间、程序、价格及付款方式等具体事宜。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该可转债的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均未交易“盛屯转债”。
五、风险提示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赎回登记日收市前,“盛屯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转股价格 4.87 元/股转为公司股份(可转债持有人可向开户证券公司咨询办理转股具体事宜)。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盛屯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盛屯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投资者除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前在债券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4.87元/股的转股价格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将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盛屯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差异,强制赎回将可能会导致投资损失。如投资者持有的“盛屯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盛屯转债”相关赎回登记日、赎回程序、价格、时间等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后续发布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盛屯转债”赎回的公告》。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2022-02-19](600711)盛屯矿业: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2-014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于2021
年3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
集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的法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2022年2月18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5亿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5亿元已全部归还,其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在到期日之前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9日
[2022-02-17](600711)盛屯矿业: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2-013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提示:
● 被担保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屯矿
业”或“上市公司”)
●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四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环锌锗”)为公司最高额不超过贰亿贰仟万元整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四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拟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本
公司自 2022 年 2 月 10 日起至 2023 年 11 月 15 日止在浙商银行福州分行形
成的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大写)贰亿贰仟万元整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四环锌锗已履行内部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7 年 01 月 14 日
3、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莲亭路 836 号 3#楼 101 号 A 单元
4、法定代表人:陈东
5、注册资本:274711.3628 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对矿山、矿山工程建设业的投资与管理;批发零售矿产品、有色金属;黄金和白银现货销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信息咨询;智能高新技术产品的销售、服务;接受委托经营管理资产和股权;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7、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元) 27,726,490,800.66 23,233,332,947.55
负债总额(元) 13,915,400,757.89 12,024,485,913.98
资产净额(元) 13,811,090,042.77 11,208,847,033.57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12 月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 37,375,076,708.85 39,236,191,435.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493,934,153.07 59,088,000.35
净利润(元)
8、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担保人四川四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为被担保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主债权):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 (大写)贰亿贰仟万元整。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
履行金等。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部单位担保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余额为 407,912.16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8.20%,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余额为 403,612.16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7.79%,公司对外担保均无逾期。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7 日
[2022-02-15](600711)盛屯矿业: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屯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2-012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盛屯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盛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6 号”文核准,盛屯矿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238.6456
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 238,645.60万元,期限 6 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75 号文同意,公司 238,645.60 万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盛屯转债”,债券代码“110066”。“盛屯转债”自 2020 年 9 月 7 日起可转
换为公司股份,转股起止日期为 2020 年 9 月 7 日至 2026 年 3 月 1 日。“盛屯转
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4.92 元/股,因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自 2020
年7月 14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 4.88元/股,因公司 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
自 2021 年 7 月 14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 4.87 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自 2022 年 1 月 25 日至 2022 年 2 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连续十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不低于“盛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6.33 元/股),若在未来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将触发“盛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盛屯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盛屯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方式:0592-5891697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1-29](600711)盛屯矿业: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2-011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04,091.20万元到134,091.20万元,同比增加1762%到2269%。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52,322.29万元到82,322.29万元,同比增加384%到604%。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04,091.20万元到134,091.20万元,同比增加1762 %到 2269 %。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
加 52,322.29 万元到 82,322.29 万元,同比增加 384%到 604%。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08.8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619.71 万元
(二)每股收益:0.026 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公司围绕新能源电池金属,上控资源,下拓材料,2021 年全年预计实现公司历史上最好的效益。报告期内公司镍、钴、铜板块在锂电行业发展的带动下,下游电池材料生产商对镍、钴原料的需求旺盛,镍、钴、铜等新能源金属价格处于较高的水平,公司铜钴板块因技改扩产产量提升,镍板块实现了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满产,2021 年公司镍、钴、铜产量均实现了历史最高水平,镍、钴、铜产品单位盈利水平同比大幅上升,效益大幅增长;锌锗冶炼及综合回收板块产量及盈利能力同比保持稳定;国内矿山板块因技改及环保升级影响,产品、产量及盈利能力同比下降;贸易及供应链板块,盈利能力同比下降。以上因素导致公司2021 年经营效益大幅增长。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影响
为进一步夯实公司资产,增强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
对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
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预计业绩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08-27 非ST、*ST和S证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证券
累计涨幅偏离值:20.55 成交量:106189.22万股 成交金额:1116813.24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沪股通专用 |50326.28 |-- |
|机构专用 |26045.48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非营业场所) |20805.13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源深路|18719.54 |-- |
|证券营业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15148.84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沪股通专用 |-- |42389.68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非营业场所) |-- |17294.16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 |10635.56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招商证券大厦证|-- |8976.00 |
|券营业部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九路证券营|-- |8873.04 |
|业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8-09-20|6.98 |1500.00 |10470.00|华泰证券股份有|海通证券股份有|
| | | | |限公司总部 |限公司深圳金田|
| | | | | |路证券营业部 |
└─────┴───┴────┴────┴───────┴───────┘
(三)融资融券
┌─────┬─────┬─────┬────┬─────┬──────┐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 |融资买入额|融券余额|融券卖出量|融资融券余额|
| | (万元) | (万元) |(万元)| (万股)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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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8|111028.61 |4534.78 |0.00 |16.00 |111028.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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