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江文旅600706≈≈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2.02.15)
[2022-02-15] (600706)曲江文旅: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2/02/15)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 2022-009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2 月 14 日连续二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
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及发函询问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年初以来公司股价涨幅达 99.17%,涨幅较高。2022 年 2 月 14 日的换手率
为 22.12%,连续二个交易日换手率累计达到 48.26%,换手率较高。公司市净率 3.11高于行业市净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2 月 14 日连续二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
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查的相关情况
1、生产经营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580 万元~75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3,220 万元~-3,050 万元。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
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27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5)。
(2)公司所管辖开放式景区于 2022 年 1 月 23 日恢复对外开放。西安城墙景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 2022-009
区、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大唐芙蓉园景区、曲江海洋极地公园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1 月 26 日、1 月 27 日、1 月 30 日恢复对外开放,演出等经营项目恢复
经营。
(3)近期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西安曲江城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分别推出数字藏品。公司数字藏品不是 NFT。目前该项收入在公司年度营收中占比尚不到 1%。
2、公司书面函证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电话询问公司实际控制人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后书面回复:“截止目前,本公司及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不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4、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1)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披露了《公司关于应收账款回款进展情况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6)。公司原计划于 2022 年 1 月底前回款 3.5 亿元,截
止 1 月 26 日,公司共计收到回款 1.3 亿元,剩余 2.2 亿元回款时间延期至 2022
年 3 月底前完成。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27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二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年初以来公
司股价涨幅达 99.17%,涨幅较高。2022 年 2 月 14 日的换手率为 22.12%,连续二
个交易日换手率累计达到 48.26%,换手率较高。公司市净率 3.11 高于行业市净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报刊及网站上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 2022-009
董事会也未获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4 日
[2022-02-12] (600706)曲江文旅: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 2022-008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2 月 8 日、2 月 9 日、2 月 1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
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已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披露了《公司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2022 年 2 月 11 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现
公司提示相关风险如下:
一、年初以来公司股价涨幅达 81.05%,涨幅较高。2022 年 2 月 11 日的换手
率为 26.14%,换手率较高,连续三个交易日换手率累计达到 73.69%。公司市净率2.83 高于行业市净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二、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约 580 万元~75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3,220 万元~-3,050 万元。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
三、公司关注并核查的相关情况
1、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所管辖开放式景区于 2022 年 1 月 23 日恢复对外开放。西安城墙景区、
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大唐芙蓉园景区、曲江海洋极地公园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1 月 26 日、1 月 27 日、1 月 30 日恢复对外开放,演出等经营项目恢复经营。
近期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西安曲江城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分别推出数字藏品。公司数字藏品不是 NFT。目前该项收入在公司年度营收中占比尚不到 1%。
2、2022 年 2 月 10 日,公司书面函证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电话询问公司
实际控制人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后书面回复:“截止目前,本公司及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 2022-008
补充之处。”
3、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不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4、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1)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披露了《公司关于应收账款回款进展情况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6)。公司原计划于 2022 年 1 月底前回款 3.5 亿元,截
止 1 月 26 日,公司共计收到回款 1.3 亿元,剩余 2.2 亿元回款时间延期至 2022
年 3 月底前完成。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27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报刊及网站上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
[2022-02-11] (600706)曲江文旅: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 2022-007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2 月 8 日、2 月 9 日、2 月 1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近期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西安曲江城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分别推出数字藏品。公司数字藏品不是 NFT。目前该项收入在公司年度营收中占比尚不到 1%。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幅较大,换手率较高,年初以来股价涨幅达64.59%,连续三个交易日换手率累计达到 65.51%。公司市净率 2.6,高于行业市净率。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及发函询问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2 月 8 日、2 月 9 日、2 月 1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查的相关情况
1、生产经营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580 万元~75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3,220 万元~-3,050 万元。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
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27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5)。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 2022-007
(2)公司所管辖开放式景区于 2022 年 1 月 23 日恢复对外开放。西安城墙景
区、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大唐芙蓉园景区、曲江海洋极地公园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1 月 26 日、1 月 27 日、1 月 30 日恢复对外开放,演出等经营项目恢复
经营。
(3)近期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西安曲江城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分别推出数字藏品。公司数字藏品不是 NFT。目前该项收入在公司年度营收中占比尚不到 1%。
2、公司书面函证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电话询问公司实际控制人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后书面回复:“截止目前,本公司及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不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4、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1)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披露了《公司关于应收账款回款进展情况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6)。公司原计划于 2022 年 1 月底前回款 3.5 亿元,截
止 1 月 26 日,公司共计收到回款 1.3 亿元,剩余 2.2 亿元回款时间延期至 2022
年 3 月底前完成。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27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涨幅较大,换手率较高,年初以来股价涨幅达 64.59% , 连 续三个交易日换手率累计达到65.51%。公司市净率 2.6,高于行业市净率。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报刊及网站上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 2022-007
董事会也未获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01-27] (600706)曲江文旅: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 2022-005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580万元~750 万元。
2、扣除非经常损益后,预计公司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3,220 万元~-3,050 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580万元~750 万元。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3,220 万元~-3,050 万元。
3、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86.3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4,140.29 万元。
(二)每股收益:-0.33 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报告期内,随着国内旅游市场的逐步复苏,旅游需求逐渐释放,公司运营管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 2022-005
理的景区、酒店餐饮等主营业务持续恢复,公司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同时,持续开展各类经营活动,大唐芙蓉园新春灯会、《梦回大唐》黄金版、大型水舞光影秀《大唐追梦》等项目、海洋极地公园等营业收入均较上年有所增加等。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约 3,800 万元,主要为公司 2021 年度收到的
政府补助及因疫情减免部分税收等。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7] (600706)曲江文旅: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应收账款回款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 2022-006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收账款回款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就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
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2880 号)所提问题及相关要求披露了《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详情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中披露,公司将尽最大努力沟通协调力争 2022 年 1月底前回款 3.5 亿元。现将该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应收账款回款进展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回款 1.3 亿元。受疫情影响,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公司尚未收到回款。截止目前,公司共计收到回款 1.3 亿元。公司已在
2022 年 1 月 22 日《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1 月 25 日《公司股票交易风险
提示公告》、1 月 26 日《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中披露该事项。
二、应收账款回款后续安排
由于受西安市本轮疫情影响,公司主要欠款方相关资金预算紧张。原计划于 1月底前回款 3.5 亿元,现尚余 2.2 亿元未能回款。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应收问题高度重视,督促欠款方克服困难清偿公司应收款项。公司也将继续积极与各欠款方沟通协商,持续跟进催收。现根据疫情对该事项的影响,将 2.2 亿元回款时间延期至 2022 年 3 月底前完成。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6] (600706)曲江文旅: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 2022-004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1 月 25 日连续二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
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及发函询问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1 月 25 日连续二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
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查的相关情况
1、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所管辖开放式景区于 2022 年 1 月 23 日恢复对外开放。受疫情影响,大
唐芙蓉园、曲江海洋极地公园等景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暂未开放。公司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逐步做好其他景区及经营性项目的对外开放工作。
2、公司书面函证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电话询问公司实际控制人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后书面回复:“截止目前,本公司及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不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4、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 2022-004
(1)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
回复的公告》,就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2880 号)所提问题及相关要求进行回复。
公司将努力沟通协调力争 2022 年 1 月底前回款 3.5 亿元,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相
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回款 1.3 亿
元。受疫情影响,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公司尚未收到回款。截止目前公司共计
收到回款 1.3 亿元。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二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涨幅较大。
2022 年 1 月 25 日的换手率为 18.14%,换手率和成交量均高于公司前二十个交易
日的平均水平。公司 2021 年 1-9 月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09.48 万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140.47 万元。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报刊及网站上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 (600706)曲江文旅: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 2022-003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1 月 20 日、1 月 21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22 日披露了《公司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
短期波动幅度较大,现对公司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公司股票短期内波动幅度较大,2022 年 1 月 24 日的换手率为 19.79%,
明显上升,成交量显著放大,换手率和成交量均高于公司前二十个交易日的平均水平,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二、公司 2021 年 1-9 月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09.48 万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140.47 万元。
三、公司关注并核查的相关情况
1、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所管辖开放式景区于 2022 年 1 月 23 日恢复对外开放。受疫情影响,大
唐芙蓉园、曲江海洋极地公园等景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暂未开放。公司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逐步做好其他景区及经营性项目的对外开放工作。
2、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书面函证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电话询问公司
实际控制人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后书面回复:“截止目前,本公司及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不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4、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 2022-003
(1)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
回复的公告》,就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2880 号)所提问题及相关要求进行回复。
公司将努力沟通协调力争 2022 年 1 月底前回款 3.5 亿元,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相
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回款 1.3 亿
元。受疫情影响,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公司尚未收到回款。截止目前公司共计
收到回款 1.3 亿元。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报刊及网站上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22] (600706)曲江文旅: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 2022-002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1 月 20 日、1 月 21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及发函询问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1 月 20 日、1 月 21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查的相关情况
1、生产经营情况
受疫情影响,截止目前,公司所管辖景区暂未开放,演出等经营项目暂停。公司严格贯彻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随时做好复工复产的准备。
2、公司书面函证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电话询问公司实际控制人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后书面回复:“截止目前,本公司及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不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4、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 2022-002
(1)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
回复的公告》,就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2880 号)所提问题及相关要求进行回复。
公司将努力沟通协调力争 2022 年 1 月底前回款 3.5 亿元,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相
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回款 1.3 亿
元。受疫情影响,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公司尚未收到回款。截止目前公司共计
收到回款 1.3 亿元。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涨幅较大,
换手率较高,公司已披露的 2021 年 3 季度报告净利润-2,409.48 万元,扣除非经
常行损益后的净利润-4,140.47 万元,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报刊及网站上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2022-01-05] (600706)曲江文旅: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 2022-001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公司下属西安曲江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管理有限公司、海洋极地公园分公司
于近日收到 5A 级景区奖励资金、2021 年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及 2021 年市
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收款单位 项目名称 取得依据 补助金额
(万元)
西安曲江大明宫国 5A 级景区奖励 《西安市财政局 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下
1 家遗址公园管理有 资金 达 2021 年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市 500.00
限公司 财函〔2021〕2316 号)
西安曲江大明宫国 2021 年市级文 《关于下达 2021 年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
2 家遗址公园管理有 化产业发展专 金的函》(市财函〔2021〕2327 号) 70.00
限公司 项资金
西安曲江大明宫国 2021 年市级旅 《西安市财政局 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下
3 家遗址公园管理有 游发展专项资 达 2021 年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市 60.00
限公司 金 财函〔2021〕2316 号)
公司海洋极地公园 2021 年市级旅 《西安市财政局 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下
4 分公司 游发展专项资 达 2021 年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市 60.00
金 财函〔2021〕2316 号)
小 计 690.00
公司下属子(分)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至今收到的其他主要政府补助情况如
下:
序号 收款单位 项目名称 取得依据 补助金额
(万元)
无锡汇跑体育有限 无锡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印发《关于加快打造
1 公司 房租补贴 现代产业引领区的若干政策 意见(试行)》的 41.27
通知锡经开委发〔2019〕2 号
2 公司大唐芙蓉园景 以工代训补贴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以工代 34.44
区管理分公司 训补贴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3 公司海洋极地公园 以工代训补贴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以工代 16.67
分公司 训补贴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西安曲江国际酒店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以工代
4 管理有限公司餐饮 以工代训补贴 训补贴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21.42
分公司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 2022-001
西安曲江国际酒店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以工代
5 管理有限公司泾渭 以工代训补贴 训补贴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
酒店分公司
公司曲江池遗址公 失业保险稳岗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
6 园景区管理分公司 补贴 厅关于延续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扩围政策有 3.42
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14 号
公司唐华宾馆分公 失业保险稳岗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
7 司 补贴 厅关于延续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扩围政策有 1.87
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14 号
公司海洋极地公园 失业保险稳岗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
8 分公司 补贴 厅关于延续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扩围政策有 1.94
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14 号
西安曲江城墙旅游 失业保险稳岗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
9 发展有限公司 补贴 厅关于延续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扩围政策有 7.49
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14 号
10 西安曲江城墙旅游 旅游演艺纾困 《陕西省和文化旅游厅 关于做好旅游演艺节 5.00
发展有限公司 补助 目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11 公司大唐芙蓉园景 旅游演艺纾困 《陕西省和文化旅游厅 关于做好旅游演艺节 10.00
区管理分公司 补助 目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公司唐华宾馆分公 2021 年市级旅游 《西安市财政局 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下
12 司 发展专项资金 达 2021 年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市 1.20
财函〔2021〕2316 号)
西安曲江国际旅行 2021 年市级旅游 《西安市财政局 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下
13 社有限公司 发展专项资金 达 2021 年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市 15.00
财函〔2021〕2316 号)
小 计 161.74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专款专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其中:
1、西安曲江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管理有限公司收到的 5A 级景区奖励资金 500
万元、2021 年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70 万元及 2021 年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
金 60 万元,共计 630 万元,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2、公司海洋极地公园分公司收到的 2021 年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60 万元,
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资产账面价值。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 2022-001
3、无锡汇跑体育有限公司收到的房租补贴 41.27 万元;大唐芙蓉园景区管理分公司、海洋极地公园分公司、西安曲江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餐饮分公司、西安曲江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泾渭酒店分公司收到的以工代训补贴共计 74.55 万元;曲江池遗址公园景区管理分公司、唐华宾馆分公司、海洋极地公园分公司、西安曲江城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收到的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共计 14.72 万元;西安曲江城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大唐芙蓉园景区管理分公司收到的旅游演艺纾困补
助共计 15 万元;唐华宾馆分公司收到的 2021 年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1.2 万元,
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4、西安曲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收到的 2021 年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15 万
元,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事务所确认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1-12-29] (600706)曲江文旅: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 2021-064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
3、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5、会议由董事长耿琳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关于收购西安现代唐人街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因此耿琳先生、史展莉女士、岳福云先生、臧博先生、杨涛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其他 4 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声明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事宜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需进行回避表决。
我们认为公司收购西安现代唐人街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能进一步扩大公司主业收入,增加公司经营现金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交易符合市场公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收购西安现代唐人街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的独立意见为: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收购西安现代唐人街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时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 2021-064
履行了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均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我们认为公司收购西安现代唐人街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能进一步扩大公司主业收入,增加公司经营现金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交易符合市场公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关于收购西安现代唐人街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关于收购西安现代唐人街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 2021-066)。
2、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关于签订“三河一山”绿道项目委托管理运营协议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因此耿琳先生、史展莉女士、岳福云先生、臧博先生、杨涛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其他 4 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声明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事宜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需进行回避表决。
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山河景区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接受西安山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三河一山”绿道项目进行管理运营,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避免同业竞争。交易行为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将关于签订“三河一山”绿道项目委托管理运营协议的议案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的独立意见为: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签订“三河一山”绿道项目委托管理运营协议的议案时履行了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均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山河景区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接受西安山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运营管理“三河一山”绿道项目,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避免同业竞争。交易行为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同意公司关于签订“三河一山”绿道项目委托管理运营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 2021-064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 2021-067)。
三、其他事项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9] (600706)曲江文旅: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 2021-065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
3、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5、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德嘉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关于收购西安现代唐人街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根据正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衡评估)出具的《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项目涉及的西安现代唐人街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正衡评报字[2021]
第 482 号),以 2021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西安现代唐人街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唐人街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2,105.43 万元。经公司与文化产业集团协商确定,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文化产业集团所持唐人街公司 100%股权,收购价格为 2,105.43 万元。
会议认为:公司收购唐人街公司 100%股权,唐人街公司将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能够进一步扩大公司主业规模,增加公司经营现金流。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唐人街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格为 2,105.43 万元。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9] (600706)曲江文旅: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充分发挥“三河一山”绿道在共享治水成果、完善城市功能、维护生态安全、展示文化魅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西安市全域治水碧水兴城“三河一山”绿道管理运营方案》相关要求,持续良性做好“三河一山”项目的运营管理工作,西安山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发展公司,公司关联方)委托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山河景区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景区运营公司)对“三河一山”绿道项目进行运营管理,并签订《“三河一山”绿道项目委托管理运营协议》(以下简称:《管理运营协议》)。“三河一山”绿道项目参照 4A 级景区管理标准,山河景区运营公司进行运营管理,山河发展公司向山河景区运营公司支付管理运营费。
西安“三河一山”绿道管理运营范围为河山绿道全线,以 74 公里核心段为主,绿道以灞河、渭河、沣河和秦岭丰富的自然历史人文资源为依托,以水质提升、河道治理、路网连通、城市增绿、生态修复、文化保护为重点,打造的一条展现西安山水资源的绿色生态廊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对方山河发展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向山河发展公司、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游投资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不足 5%。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山河发展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旅游投资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山河发展公司成立于 2021 年 4 月;住所:西安曲江新区雁翔路 3168 号雁翔
广场 10 层西北角;注册资本 3 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臧博;主营业务:游览景区管理;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杂品销售;自动售货机销售;玩具销售;餐饮管理;酒店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文化场馆管理服务;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营业期限:长期。
根据《西安市全域治水碧水兴城“三河一山”绿道管理运营方案》,山河发展公司接受主管部门委托对“三河一山”绿道进行管理,是为本次交易专门成立的公司,目前暂无相关业务。
旅游投资集团作为山河发展公司股东,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旅游投资集
团总资产 141.12 亿元、净资产 13.35 亿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 32.27 亿元、
净利润-5425.76 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为山河发展公司委托公司全资子公司山河景区运营公司为其提供景区运营管理业务,为提供劳务类别。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山河景区运营公司与山河发展公司签订《管理运营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充分发挥“三河一山”绿道在共享治水成果、完善城市功能、维护生态安全、展示文化魅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西安市全域治水碧水兴城“三河一山”绿道管理运营方案》相关要求,持续良性做好“三河一山”项目的运营管理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1、管理运营范围
根据山河发展公司与各区县、开发区所签订《“三河一山”绿道委托管理范围确认书》确定的管理范围,全权委托山河景区运营公司对已交付管理的绿道、驿站、配套设施等实施运营管理。
2、管理运营内容
按照西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西安市全域治水碧水兴城“三河一山”绿道管理运营方案》管理运营内容,参照 4A 级景区管理标准,山河发展公司委托山河景区运营公司对“三河一山”绿道项目进行管理运营,主要工作内容为:
(1)统一对管理运营范围内已交付管理的绿道、驿站、配套设施等进行日常维护、绿化养护、保洁管理、安保管理等相关管理工作。
(2)开展自行车租赁、停车场经营、广告服务、驿站服务等“三河一山"绿道相关配套服务业务。
(3)对“三河一山”绿道周边文化进行深度挖掘,做好绿道线下标识系统建设和线上智慧解说服务系统的开发、运营和维护。丰富旅游咨询及讲解服务,并在管理运营过程中不断完善驿站服务等配套服务功能。
(4)开发“三河一山”绿道相关的线上线下旅游产品。构建类型多样、特色鲜明、品质优良、适销对路的旅游产品供给体系。开发康体保健、户外娱乐、体育休闲、农事体验、野营郊游、水上游乐等参与度广、体验性强的项目,切实满足游客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5)举办各类文化旅游活动、体育赛事及节庆活动。
(6)其他创新运营产品及委托运营项目等。
山河发展公司委托山河景区运营公司管理运营期间,管理运营范围内各经营项目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属于山河景区运营公司并用于绿道管理运营。
3、委托时限及管理运营费用
根据西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西安市全域治水碧水兴城“三河一山”绿道管理运营方案》委托管理期限及管理运营费用标准执行。
(1)委托期限暂定 3 年,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止。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
双方同意延长委托期限的,应在委托期限届满前 30 个工作日内签署延长委托期限的补充协议或重新签署委托管理运营合同。
(2)根据《绿道管理运营方案》有关内容,双方议定:委托期限内,山河发展公司每年向山河景区运营公司支付管理运营费 8500 万元整,最终支付金额以山
河发展公司受到的主管部门年度考核、结算结果为准。
4、费用支付
(1)曲江新区文化和旅游局按照《西安市全域治水碧水兴城“三河一山”绿道管理运营方案》管理运营内容,参照 4A 级景区管理标准,对山河发展公司进行季度综合考核。
(2)山河发展公司根据曲江新区文化和旅游局的考核结果及资金拨付情况向山河景区运营公司支付管理运营费用。
(3)每一季度考核结束后 10 日内山河发展公司向山河景区运营公司支付该季度管理运营费用。最后一个月费用根据全年考核、结算结果进行调整。
(4)山河发展公司每次付款前,山河景区运营公司应向山河发展公司出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缴纳的相应税、费由双方各自自行承担。
5、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任何对本协议的修改需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若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宏观因素的影响,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友好协商解除本协议,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对方。
6、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另一方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其他
(1)山河景区运营公司在委托范围内开展管理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市、区水务、交通主管部门关于河道、道路管理的相关规定,服从水灾害防御等方面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2)“三河一山”绿道资产产权、所有权归各区县、开发区所有,各区县负责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合法性。
(3)“三河一山”绿道如有专项审计,山河景区运营公司予以配合。
(4)山河景区运营公司与第三方签订服务协议时,必须合法合规,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要求及山河景区运营公司的相关制度和流程执行。
(5)山河景区运营公司负责绿道日常基本管理,绿道质保期内的资产如出现不可抗力及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由山河发展公司报各区县、开发区维修并承担费用。质保期后,与项目运营管理有关的日常基本维修,由山河景区运营公司
自行维护。绿道、驿站主体,基础管线、服务设施等重大硬件设施及大修项目由山河发展公司报各区县维护并承担费用。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完善。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
山河发展公司、旅游投资集团为国有独资公司,依法经营,具备履约能力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河景区运营公司接受山河发展公司委托对“三河一山”绿道项目进行管理运营,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避免同业竞争。交易行为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签订“三河一山”绿道项目委托管理运营协议的议案。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因此耿琳先生、史展莉女士、岳福云先生、臧博先生、杨涛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其他 4 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表决结果全票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声明如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事宜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需进行回避表决。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山河景区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接受西安山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三河一山”绿道项目进行管理运营,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避免同业竞争。交易行为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将关于签订“三河一山”绿道项目委托管理运营协议的议案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的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签订“三河一山”绿道项目委托管理运营协议的议案时履行了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均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山河景区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接受西安山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运营管理“三河一山”绿道项目,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避免同业竞争。交易行为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公司关于签订“三河一山”绿道项目委托管理运营协议的议案。”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控股股东旅游投资集团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9] (600706)曲江文旅: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西安现代唐人街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西安现代唐人街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再累计计算)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无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主业规模,公司以现金的方式收购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以下简称:文化产业集团)持有的西安现代唐人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人街公司)100%的股权。
根据正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衡评估)2021 年 11 月出具的《西
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项目涉及的西安现代唐人街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正衡评报字
[2021]第 482 号),以 2021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唐人街公司 100%股权的
评估值为 2,105.43 万元。经公司与文化产业集团友好协商确定,公司收购文化产业集团所持唐人街公司 100%股权的价格为 2,105.43 万元。
公司本次收购唐人街公司 100%股权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 3000 万元以上,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不足 5%。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基本情况
文化产业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公司关联方。
文化产业集团成立于 1998 年 4 月;注册地址:西安曲江新区雁翔路 3168 号
雁翔广场 1 号楼 18、19、20 层;注册资本 83 亿元人民币;为西安曲江文化控股
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铁军;主营业务:文化体育设施、景区、游乐设施及基础设施、旅游项目、旅游产品、房地产、交通设施、康复保健设施、餐饮设施的开发、经营,企业投资,国内商业,对新区范围内的公用配套设施进行物业管理及相关设施租赁服务。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文化产业集团总资产 967.17 亿元、净资产 205.78
亿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85.63 亿元、净利润 4.92 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的名称及类别
收购唐人街公司 100%股权
(二)唐人街公司基本情况
1、唐人街公司基本信息
(1)股权结构:文化产业集团持股 100%
(2)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物业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营业性演出;餐饮服务;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网络文化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经营期限:长期。
(3)法定代表人:耿琳
(4)注册资本:2000 万元
(5)成立时间:2018 年 4 月 4 日
(6)注册地点:西安曲江新区慈恩东路通善坊北区 9 号楼 401 室
(7)唐人街公司是大唐不夜城步行街运营管理主体。大唐不夜城步行街总占
地 936 公顷,全长 2100 米,街宽 500 米,是含“主题广场集群+公园集群+购物中
心集群+步行街+文化中心集群+酒店集群”等在内的文化商业片区。2018 年,成功入选全国 11 条改造提升试点商业步行街。大唐不夜城步行街连续举办了"西安年·最中国"、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等文化旅游活动,文商旅加速融合,商业品质凸显。
唐人街公司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无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况。
2、唐人街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9 月份 /2020 年度
资产总额 73,667,752.11 48,190,929.60
资产净额 20,901,411.40 20,403,434.24
营业收入 53,810,022.29 44,584,357.53
净利润 512,851.82 275,678.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75,943.37 63,771.18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唐人街公司 100%股权,唐人街公司将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不存在为唐人街公司担保、委托理财及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4、唐人街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的希格玛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希会审字[2021]5155 号)。
(三)关联交易价格确定方法
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文化产业集团持有的唐人街公司 100%股权事宜。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唐人街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正衡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正衡评报字[2021]第 482 号),评估结论如下: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评估准则,本着独立、公正、科学、客观的原则,履行了资产评估法定的和必要的程序,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唐人街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通过对评估结果的分析,最终得出在被评估企业持续经营、公开市场和适当的假设前提下,采用市场价值类型,在评估
基准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1、资产基础法初步评估结果
本报告评估范围的总资产账面值 7,366.77 万元,评估后总资产为 7,382.06
万元,增值额为 15.29 万元,增值率为 0.21%;
本报告评估范围的总负债账面值为 5,276.63 万元;评估后总负债为 5,276.63
万元,无增减值;
本报告评估范围的净资产账面值为 2,090.14 万元,评估后净资产为 2,105.43
万元,增值额 15.29 万元,增值率为 0.75%。具体情况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6,729.02 6,730.62 1.60 0.02
2 非流动资产 637.75 651.44 13.69 2.15
3 固定资产 500.08 513.77 13.69 2.74
4 开发支出 130.72 130.72 - -
5 递延所得税资 6.95 6.95 - -
产
6 资产合计 7,366.77 7,382.06 15.29 0.21
7 流动负债 4,673.49 4,673.49 - -
8 非流动负债 603.14 603.14 - -
9 负债合计 5,276.63 5,276.63 - -
10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2,090.14 2,105.43 15.29 0.73
2、评估结论
唐人街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
为 2,105.43 万元。
3、评估结论有效期
本资产评估报告结论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起
计算,至 2022 年 9 月 29 日止。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文化产业集团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署《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现代唐人街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股权转让价款
1、双方同意由公司向文化产业集团支付《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金额作为对
价,收购《股权转让协议》持有的唐人街公司 100%的股权。
2、根据【正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21 年 11 月出具的《西安现代唐
人街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衡评报字[2021]第 482
号),以 2021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的唐人街公司净资产为依据,经双方协商一致,
公司收购文化产业集团所持唐人街公司 10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105.43万元。
基准日之后,唐人街公司在过渡期内的损益均归公司所有。
3、股权转让价是指转让股权的购买价,包括转让股权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所需的全部费用。
4、双方一致同意,为确定上述股权转让价款对唐人街公司进行的审计评估工作,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1、双方同意,公司应在本协议签订后 15 日内支付
[2021-12-28] (600706)曲江文旅: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2880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公司高度重视,根据《工作函》的要求,公司现就《工作函》所提问题及相关要求回复公告如下: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应收账款余额为8.49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2.33%,占流动资产比重超过60%,公司2020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7.49亿元,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前两名为西安曲江新区事业资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产管理中心)、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办公室(以下简称:大明宫保护办),合计欠款金额6.17亿元,占应收账款总额82.38%。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结合经营模式、销售政策变动、结算周期等,公司对应收款项余额较高并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的说明
1、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历史文化类旅游景区运营管理、策划、餐饮酒店、旅行社等为核心的文化旅游产业运营。有食、宿、行、游、购、娱六大业务板块。主要业务范围包括:景区运营管理业务、历史文化主题酒店管理(含餐饮管理)业务、旅行社业务、演出演艺业务、文化旅游商品业务、园林绿化及其他新型旅游业务等。其中公司景区运营管理业务包括公司接受委托运营管理的景区及公司自有旅游资产的景区。公司接受委托运营管理的文化旅游景区主要包含“西安曲江大雁塔 大唐芙蓉园”、西安城墙景区、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三个国家 5A 级景区,及寒窑遗址公园、曲江池遗址公园、唐城墙遗址公园、唐慈恩寺遗址公园、秦二世陵遗址公园、曲江青年公园、杜邑遗址公园、唐苑景区、汉风台景区、大华社区公园、花影社区公园、渼陂湖景区等。公司自有旅游资产为国家 4A 级景区曲江海洋极地公园。
2、销售政策、结算周期
公司的应收挂帐主要为受托运营管理景区的管理酬金,管理酬金依合同按月或按季度计提,委托方依验收合格后的确认单及相关合法凭证,对公司进行支付。2021 年至今公司结算周期未发生变化。
3、应收款项余额较高并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应收账款形成主要来自于受托运营管理景区业务。公司应收款项余额较高主要是随着公司业务与相关管理部门合作不断深入,公司受托管理景区有所增加,应收取的相关酬金规模相应有所增大。及公司运营管理的大唐芙蓉园于 2020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免费预约入园等因素,使得公司应收管理酬金规模自 2020 年
起较以前年度管理酬金规模也相应增大。其次由于主要欠款方付款具有严格审批流程,同时也因为受新冠疫情散发、资金预算等因素,客观导致付款流程时间较长,具有客观原因和合理性。
二、结合主要欠款方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坏账准备余额等,公司对是否存在逾期无法收回的风险,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的说明。如无法按期收回,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
1、应收账款主要单位基本情况
(1)资产管理中心,曲江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为曲江新区社会事业提供服务。曲江新区内公用公益设施、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及有关社会工作的委托管理,资金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区内市容绿化、市政公共设施管理的年度计划、预算、调查研究、信息统计和宣传。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2)大明宫保护办,曲江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提供服务。大明宫遗址保护改造区内的招商引资、规划建设、市政建设、国土资源管理、房屋管理等。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3)西安曲江楼观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楼观办),曲江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楼观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建设,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度假区区域内的规划、建设、绿化、市政设施、外经外贸、招商引资、投融资、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楼观台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4)西安曲江渼陂湖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渼陂湖投资公司),公司关联方,经营范围:基础设施投资、开发、建设;建设工程投资、设计、施工;土地整理及综合开发;资产管理;资产重组与并购;项目管理及咨询服务;景区
运营及管理;受政府委托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渼陂湖投资公司总资产 54.61 亿元、净资产 4.74 亿元,2020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
收入 209.76 万元、净利润-780.78 万元。
(5)西安曲江楼观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楼观建设公司),公司关联方,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名胜风景区管理;游览景区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土地整治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物业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房地产经纪;酒店管理;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市政设施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规划设计管理;房屋拆迁服务。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
建设工程监理;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楼观建设公司总
资产 40.10 亿元、净资产 10.67 亿元,2020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54 亿元、
净利润 526.25 万元。
(6)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游投资集团),公司控股股东,主营业务:文化旅游项目投资;文化旅游项目的建设开发;房地产开发、销售;商业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及经营;工程项目管理;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与销售;酒店的建设;特种设备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旅游投资集团总资产 141.12 亿元、净资产 13.35 亿元,2020 年
度实现营业总收入 32.27 亿元、净利润-5425.76 万元。
2、应收账款账龄、坏账准备余额及是否存在逾期无法收回的风险
(1)资产管理中心
①资产管理中心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 1-9 月应收账款期末情况详见下
表:
单位:元
应收账款 占应收账 坏账准备
截止日期 期末余额 款总额的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余额
比例(%)
2019-12-31 207,104,165.49 34.05 134,239,361.23 72,864,804.26 4,985,633.83
2020-12-31 441,121,920.18 53.03 343,142,290.21 55,966,044.01 42,013,585.96 8,879,804.40
2021-09-30 541,467,876.73 56.65 410,403,047.54 89,416,292.62 41,648,536.57 9,885,813.36
从资产管理中心应收账款账龄情况来看,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截
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及 2021 年 9 月 30 日,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
账款余额的比重分别为 64.82%、77.79%、75.79%;2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 100%、90.48%和 92.31%,应收账款账龄整体较短。
②公司下属大唐芙蓉园景区管理分公司、曲江池遗址公园景区管理分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曲江大雁塔景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接受资产管理中心委托
对相关景区进行运营管理,2019 年、2020 年、2021 年 1-9 月应收资产管理中心
管理酬金主要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委 受托 运营管 主营业务 回款 应收账款 是否
托 方 理景区 期间 管理酬金 收入 金额 余额 逾期 逾期金额
方 名称
大唐 2019 年度 - - - - - -
芙蓉
园景 大唐芙 2020 年度 13,400.00 12,705.16 - 13,400.00 否 0
区管 蓉园
理分 2021 年 1-9 月 10,190.24 9,613.43 13,400.00 10,190.24 是 10,190.24
公司
合 计 10,190.24
曲江池 2019 年度 5,350.59 5,047.73 4,040.85 4,124.33 是 891.76
遗址公
园和唐 2020 年度 5,203.10 4,908.59 3,232.56 6,094.87 是 5,203.10
城墙遗 2021 年 1-9 月 是
址公园 3,751.63 3,539.27 0.00 9,846.49 3,751.63
小计 9,846.49
秦二世 2019 年度 730.68 689.31 569.83 528.84 是 121.78
陵遗址 2020 年度 730.68 689.32 346.17 913.35 是 730.68
公园 2021 年 1-9 月 533.20 503.02 60.89 1,38
[2021-11-16] (600706)曲江文旅: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 2021-059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
3、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5、会议由董事长耿琳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编号:临 2021-061)。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5 日
[2021-11-16] (600706)曲江文旅: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 2021-060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
3、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5、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德嘉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募集资金投向一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5 日
[2021-11-16] (600706)曲江文旅: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 2021-061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2,210.28万元,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644,648.18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0﹞2695 号),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39,648,175 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5.7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228,769,969.75 元,扣除发行费 6,289,732.41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2,480,237.34 元,该募集资金净额业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希会验字(2021)0047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额
1 大唐芙蓉园夜游系列水舞光影秀 17,142.00 17,142.00
2 《梦回大唐》黄金版 15,000.00 15,000.00
3 御宴宫提升改造 11,999.92 11,999.92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4,000.00 4,000.00
合 计 48,141.92 48,141.92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 2021-061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投资项目的需要,资金缺口将通过公司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预案的议案》,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出具
了《关于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希会审字([2021]5053 号),根据鉴证报告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本次置 换募集资金金额 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金额
1 大唐芙蓉园夜游系列水舞光影秀 8,852.98 14,850.52
2 《梦回大唐》黄金版 8,430.30 14,141.48
3 御宴宫提升改造 4,927.00 8,250.87
合 计 22,210.28 37,242.87
四、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构成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需支付发行费用(含税)6,667,116.35 元,具体构成如下:
序号 摘要 金额(元)
1 承销费用 4,522,468.17
2 会计师服务费 350,000.00
3 律师服务费 900,000.00
4 信息披露费 800,000.00
5 证券登记费 39,648.18
6 制作费 55,000.00
合 计 6,667,116.35
(二)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支付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含税)共计人民币 6,667,116.35 元,截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募集资金到位时直接扣除承销费金额(含税)4,522,468.17 元,
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含税)共计人民币 1,644,648.18 元,需从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 1,644,648.18 元,剩余发行费(含税)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 2021-061
500,000.00 元尚未支付。
五、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经鉴证,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专项说明》在所有
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实际情况。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相关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募集资金投向一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 2021-061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募集资金投向一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募集资金投向一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七、上网公告文件
1、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希会审字(2021)5053 号);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5 日
[2021-11-16] (600706)曲江文旅: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 2021-062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9,648,175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原 215,411,610 股增加至 255,059,785 股。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近日,公司已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手续,并取得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新营业执照。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具体情况为: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5,411,610 元。 255,059,785 元。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215,411,610 股,全部为普通股。 255,059,785 股,全部为普通股。
《公司章程》除上述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司章程》全文。公司营业执照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5 日
[2021-11-11] (600706)曲江文旅: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 2021-058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0﹞2695 号),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39,648,175 股,每股发行价
人民币 5.7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8,769,969.75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4,522,468.17 元(含税)后,公司实际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入募集资金人民币 224,247,501.58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6,289,732.41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2,480,237.34 元。希格玛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1)0047 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具体如下:
序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金额(元) 用途
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2019 年非公开
1 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 3700024629200698088 112,123,750.79 发行项目
开发区支行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 2021-058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029900010710919 112,123,750.79 2019 年非公开
司西安曲江支行 发行项目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或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支行(以下简称: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该账户只能通过柜面办理业务,不能开通通兑业务及其他电子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或自助设备等)功能,除按本协议的约定办理相关业务外,不能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账户及账户内资金。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未以存单的方式存储募集资金。甲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以以存单方式存放。如以存单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各方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存单方式的募集资金存储及监管事宜。甲方承诺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约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持续督导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 韩昆仑和李建 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 2021-058
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将复印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较低者为准)的,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10、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11、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0-28] (600706)曲江文旅: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1元
每股净资产: 4.443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9%
营业总收入: 8.9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24亿元
[2021-10-26] (600706)曲江文旅: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 2021-057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公司下属子公司西安曲江城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 2020 年市级旅游发展专项加快发展服务业(2018 年)奖励激励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收款单位 项目名称 取得依据 补助金额
(万元)
2020 年市级旅
西安曲江城墙旅游 游发展专项加 《西安曲江新区财政局关于拨付 2020 年部分
1 发展有限公司 快发展服务业 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西曲财发 210.00
(2018 年)奖 ﹝2020﹞98 号)
励激励资金
小 计 210.00
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至今收到的其他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序号 收款单位 项目名称 取得依据 补助金额
(万元)
1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 以工代训、创业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以工代 12.81
股份有限公司 培训资金 训补贴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2 唐华宾馆分公司 以工代训、创业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以工代 13.44
培训资金 训补贴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3 曲江池遗址公园景 以工代训、创业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以工代 47.59
区管理分公司 培训资金 训补贴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4 西安曲江国际酒店 以工代训、创业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以工代 1.89
管理有限公司 培训资金 训补贴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西安曲江国际酒店 以工代训、创业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以工代
5 管理有限公司西安 培训资金 训补贴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6.59
分公司
6 西安曲江如华物业 以工代训、创业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以工代 5.46
管理有限公司 培训资金 训补贴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7 西安曲江渼陂湖景 以工代训、创业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以工代 8.48
区管理有限公司 培训资金 训补贴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 2021-057
8 陕西友联国际旅行 以工代训、创业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以工代 2.23
社有限责任公司 培训资金 训补贴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9 西安曲江柏伽斯酒 以工代训、创业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以工代 0.50
业有限公司 培训资金 训补贴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小 计 98.99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专款专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其中:
1、西安曲江城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收到的 2020 年市级旅游发展专项加快发展服务业(2018 年)奖励激励资金 210 万元,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2、公司及下属唐华宾馆分公司、曲江池遗址公园景区管理分公司、西安曲江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西安曲江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西安曲江如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渼陂湖景区管理有限公司、陕西友联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曲江柏伽斯酒业有限公司收到的以工代训、创业培训资金共计 98.99 万元,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事务所确认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5 日
[2021-10-23] (600706)曲江文旅: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的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39,648,175 股
发行价格:5.77 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已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 6 个月,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9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申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
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延长非
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2021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延长非公
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核准
2020 年 10 月 12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020 年 10 月 23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95 号),核准公司发行不超过 64,623,483 股股票。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数量:39,648,175 股
3、发行价格:5.77 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228,769,969.75 元
5、发行费用(不含税):6,289,732.41 元
6、募集资金净额:222,480,237.34 元
7、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截至 2021 年 10 月 13 日,11 名发行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获配的全额资金
汇入中信证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账户。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1)0048 号),截至 2021 年 10 月 13 日止,中
信证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非公开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购资金人民币228,769,969.75 元。
2021 年 10 月 14 日,中信证券将上述认购资金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后的剩
余资金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1)0047 号),截至 2021 年
10 月 14 日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9,648,175 股,实际募集资金
总额为 228,769,969.75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6,289,732.41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22,480,237.34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9,648,175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182,832,062.34 元。
2、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已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 6 个月,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五)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承销商)的结论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95 号)和公司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缴款通知书》的发送、缴款和验资过程合规,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以及《西安曲江文化旅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规定。
2、律师事务所的结论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核准;发行人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追加申购单》《缴款通知书》《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以及《发行方案》的规定,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发行过程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以及《发行方案》的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本次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如下表: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1 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 10,398,613 59,999,997.01 6
公司
2 李永杰 5,199,306 29,999,995.62 6
3 吕鹏 5,199,306 29,999,995.62 6
4 王平 4,332,755 24,999,996.35 6
5 俞元省 3,466,204 19,999,997.08 6
6 北京光影梦幻城市文化发展有限 3,466,204 19,999,997.08 6
公司
7 张有贤 2,079,722 11,999,995.94 6
8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06,412 10,999,997.24 6
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33,102 9,999,998.54 6
10 万志毅 1,000,000 5,770,000.00 6
11 朱蜀秦 866,551 4,999,999.27 6
合计 39,648,175 228,769,969.75 -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 6 个月,将于限售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非交易日顺延)。
(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16层1606
法定代表人 沙晓岚
注册资本 13,694.07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1741558466W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舞台灯光设计;舞台灯光设备租赁;安装、
调试舞台设备;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承办展览展示;技术推广
经营范围 服务;销售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经济信
息咨询;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文艺创作;会
议服务;影视策划;组织体育赛事;公共关系服务;市场调查;服
装设计;摄影服务;文艺表演;票务代理;电影摄制;设计、制作、
代理、发布广告;工程勘察设计;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营业性演
出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6月21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市场
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
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李永杰
姓名 李永杰
身份证号码 610524************
住址 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县
3、吕鹏
姓名 吕鹏
身份证号码 371521************
住址 济南市市中区
4、王平
姓名 王平
身份证号码 620402************
住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5、俞元省
姓名 俞元省
身份证号码 330725************
住址 浙江省义乌市城西街道
6、北京光影梦幻城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名称 北京光影梦幻城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3号3号楼4925房间
法定代表人 李颖
注册资本
[2021-10-23] (600706)曲江文旅: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5%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 2021-056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5%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西安曲江文化
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95 号)。公司现已完成本次发行工作,新增的 39,648,175 股有限售条件股票的股份登记托管手
续已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公司总股本由 215,411,610 股增加至 255,059,785 股。公司控股股东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游投资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比例从 53.16%降低至 44.90%,被动稀释约 8.26%。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实施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导致股份增加而被动稀释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公司的治理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关于核准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95 号)。公司现已完成本次发行工作,新增的 39,648,175 股有限售条件股票的股份登记托管
手续已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215,411,610 股增加至 255,059,785 股。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控股股东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游投资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比例从 53.16%降低至 44.90%,被动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 2021-056
稀释约 8.26%;发行前后旅游投资集团持股股数不变。
二、发行前后控股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一)控股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33757829312H
注册地址/住所 西安曲江新区雁翔路 3168 号雁翔广场 1 号楼 9 层
法定代表人 臧博
成立时间 2004-7-14
经营期限 2004-7-14 至长期
注册资本 48,4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 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00%
文化旅游项目投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
文化旅游项目的建设开发;房地产开发、销售;商业项目的投资(不得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开发建设及经营;工程
经营范围 项目管理;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与销售;酒店的建设;特种设备项目
的投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建设、运
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通讯地址 西安曲江新区雁翔路 3168 号雁翔广场 1 号楼 9 层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39,648,175 股,已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向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并于2021
年 10 月 21 日办理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215,411,610 股增加至 255,059,785 股。
公司控股股东旅游投资集团的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但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其持股比例由 53.16%被动稀释为 44.90%,被动稀释约 8.26%。具体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 本次发行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 (%) 持股数量(股) (%)
旅游投资集 114,511,121 53.16% - 114,511,121 44.90%
团
旅游投资集团唯一股东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江文投)、曲江文投唯一股东西安曲江文化控股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相应发生变化。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 2021-056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后续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源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业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旅游投资集团,上述权益变动情况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2021-10-23] (600706)曲江文旅: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曲江文旅
股票代码:600706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曲江新区雁翔路 3168 号雁翔广场 1 号楼 9 层
通讯地址:西安曲江新区雁翔路 3168 号雁翔广场 1 号楼 9 层
股份变动性质:因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少),持股数量不变,未发生主动增持或减持行为。
签署日期:2021 年 10 月 2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释义...... 3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4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6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的计划...... 6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 7
二、本次权益变化前后的持股情况......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7
第四节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8
第五节其他重要事项...... 9
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0
第七节备查文件......11
一、备查文件......11
二、备查文件放置地点......11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曲江文旅 指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旅游投资集团/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因曲江文旅实施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导致总股本增加,旅游投资集团持股比例被
动稀释至 44.90%;曲江文旅间接控股股东西安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西安曲江
文化控股有限公司,及曲江文旅实际控制人西
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在曲江文旅中拥有权益
相应变化
曲江文投 指 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旅
游投资集团唯一股东
曲江文控 指 西安曲江文化控股有限公司,为曲江文投唯一
股东
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曲江文旅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权益变动报告书/报告书 指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33757829312H
注册地址/住所 西安曲江新区雁翔路 3168 号雁翔广场 1 号楼 9 层
法定代表人 臧博
成立时间 2004-7-14
经营期限 2004-7-14 至长期
注册资本 48,4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 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00%
文化旅游项目投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
文化旅游项目的建设开发;房地产开发、销售;商业项目的投资(不
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开发建设及经营;
经营范围 工程项目管理;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与销售;酒店的建设;特种设备
项目的投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建设、
运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通讯地址 西安曲江新区雁翔路 3168 号雁翔广场 1 号楼 9 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别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臧博 执 行 董 事 兼 总 经 男 中国 中国 无
理,曲江文旅董事
贾育平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中国 无
王晓媛 副总经理 女 中国 中国 无
薛海军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中国 无
曹智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中国 无
赵琳 监事 女 中国 中国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因曲江文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39,648,175 股,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已
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曲江文旅总股本由
215,411,610 股增加至 255,059,785 股。曲江文旅控股股东旅游投资集团的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但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其总持股比例由 53.16%被动稀释为 44.90%,被动稀释约 8.26%。
旅游投资集团唯一股东曲江文投、曲江文投唯一股东曲江文控,及曲江文旅实际控制人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在曲江文旅中拥有权益相应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未来如有进一步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2695 号)核准,曲江文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39,648,175 股,曲江文旅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上海分公
司申请办理了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并已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办理完毕,曲江文旅
总股本由 215,411,610 股增加至 255,059,785 股。
发行前,旅游投资集团持有曲江文旅 114,511,121 股股票,持股比例 53.16%,
本次发行完成后,旅游投资集团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但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为44.90%,被动稀释约 8.26%。
旅游投资集团唯一股东曲江文投、曲江文投唯一股东曲江文控,及曲江文旅实际控制人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在曲江文旅中拥有权益相应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化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旅游投资集团 114,511,121 53.16% 114,511,121 44.9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旅游投资集团持有曲江文旅无限售流通股 114,511,121 股,不存在质押等权利限制情况。
第四节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本报告书出具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曲江文旅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
[2021-10-23] (600706)曲江文旅: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情况报告书
1、发行数量:39,648,175股
2、发行价格:5.77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228,769,969.75元
4、募集资金净额:222,480,237.34元
5、上市时间:2021年10月21日
[2021-09-25] (600706)曲江文旅: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 2021-052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
3、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5、会议由董事长耿琳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温州雁荡山曲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编号:临 2021-053)。
2、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编号:临 2021-054)。
3、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关于设立芳林苑酒店分公司的议案。
公司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理顺公司业务组织架构,细化业务管理,设立芳林苑酒店分公司,负责芳林苑酒店的运营管理。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
[2021-09-25] (600706)曲江文旅: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 2021-054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95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4,623,483 股新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中集中管理。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
[2021-09-25] (600706)曲江文旅: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温州雁荡山曲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核准为准)
投资金额: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3800 万元,占温州雁荡山曲文旅游发展
有限公司 38%的股权。
特别风险提示:目前景区及索道项目已通过浙江省林业局专家预审,景区总规划已报至国务院待审批。项目审批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积极践行公司“走出去”战略,公司拟与温州市雁荡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发集团)、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欢瑞世纪)、北京恒利信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利信远)签订《雁荡山文旅产业开发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设立温州雁荡山曲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核准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共同参与雁荡山文旅产业开发项目建设与运营。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亿元。其中,旅发集团以现金方式出资 2500
万元,占项目公司 25%的股权;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3800 万元,占项目公司 38%的股权;欢瑞世纪以现金方式出资 2000 万元,占项目公司 20%的股权;恒利信远以现金方式出资 1700 万元,占项目公司 17%的股权。项目公司合作内容:建设雁荡山雁湖岗景区及索道项目、雁荡山酒店项目的拓展、打造实景演艺项目、丰富景区业态及基础设施提升等。
雁荡山雁湖岗景区及索道项目是雁荡山中高山旅游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雁
荡山中高山旅游项目位于首批国家 5A 级旅游景区雁荡山风景名胜区,是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落实《浙江省“十大名山公园”提升行动计划(2020-2022 年)》,重塑“三山五岳”旅游强势品牌重要支撑项目。根据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与公司、旅发集团、欢瑞世纪、恒利信远已签订的《雁荡山雁湖岗景区及索道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就设立项目公司事宜,各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
了公司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温州雁荡山曲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温州市雁荡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旅发集团成立于 2014 年 7 月,注册资本 6 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
乐清市雁荡镇雁山路 88 号;法定代表人:黄升良;主营业务:旅游产业化项目基础配套设施的投资、综合开发建设;人文景观的修缮、保护和建设;旅游投资项目的代建和运营管理;旅游项目的开发、经营;交通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票务代理;旅游信息咨询服务;商铺租赁;停车管理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文化交流活动组织策划;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代订酒店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汽车租赁;服装、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食品销售。营业期限:长期。
旅发集团是温州市人民政府授权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旅发集团总资产 23.76 亿元、净资产 9.30 亿元,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723 万元、净利润 0 元。
2、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欢瑞世纪成立于 1997 年 11 月,2016 年 A 股主板上市,注册资本 9.81 亿元
人民币,注册地址:重庆市涪陵区人民东路 50 号;法定代表人:赵枳程;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制作、发行、复制:电视剧、动画片、广播剧、综艺、专栏、专题;摄制电影;艺人经纪;从事网络游戏上网运营;计算机软件开发。营业期限:无固定期限。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欢瑞世纪总资产 26.45 亿元、净资产 18.69 亿元,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85 亿元、净利润-7.85 亿元。2021 年 6 月 30 日,欢
瑞世纪总资产 28.70 亿元、净资产 18.80 亿元,2021 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6164.64 万元、净利润 1135.08 万元(未经审计)。
3、北京恒利信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恒利信远成立于 2015 年 11 月,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北京市
海淀区阳光南里 32 号楼 4 层 4014;法定代表人:林上椿;主营业务:销售食品;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教育咨询(中介服务除外);企业策划;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工艺品、日用品、医疗器械 I 类;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营业期限:50 年。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恒利信远总资产 1.17 亿元、净资产 0.82 亿元,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07 亿元、净利润 994 万元。
4、旅发集团、欢瑞世纪、恒利信远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投资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项目公司名称:温州雁荡山曲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 亿元人民币
4、注册地:乐清市雁荡镇响岭头步行街 30 号
5、经营范围:景区的运营管理服务;机电一体化客运索道及配套设备的投资建设、运营;酒店管理、餐饮服务、物业管理等;票务代理服务、商品批零、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管部门审批结果为准)。
6、出资金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万元) (%)
温州市雁荡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500 货币资金 25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3800 货币资金 38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00 货币资金 20
北京恒利信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700 货币资金 17
合计 10000 - 100
项目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设立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雁荡山文旅产业开发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旅发集团、欢瑞世纪、恒利信远签订的《雁荡山文旅产业开发投资合作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项目公司组建
1、项目公司名称:同第“三、1”点
2、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同第“三、3”点
3、项目公司注册地:同第“三、4”点
4、各股东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同第“三、6”点
5、出资日期:各方应在项目公司章程签署完毕之日起 30 日内进行公司设立,项目公司设立后10日内按认缴比例出资10%;取得索道最终审批许可后30日内,各方按认缴比例出资 20%;取得索道施工许可证后 30 日内各方完成所有出资。未能按期出资且未取得各股东一致同意,视为主动退出项目公司,同时按照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的 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守约方按实缴比例重新确定股东权益比例和分配违约金。
6、股东会是项目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项目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 7 人
组成,其中公司提名 4 人,其余各方各提名 1 人;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
由旅发集团、恒利信远提名的董事担任。董事会表决事项须经半数以上董事同意方可通过。
7、项目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旅发集团、欢瑞世纪、恒
利信远各提名 1 名,职工监事 2 名。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由监事会选举产
生。
8、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由公司提名;财务总监由欢瑞世纪提名,财务经理由公司提名。各股东有权根据项目公司经营需要推荐管理层。
9、其余未明确事项在项目公司章程中另行约定。
(二)合作项目内容
雁荡山雁湖岗景区及索道项目、雁荡山酒店项目的拓展、大型实景演艺项目、景区业态及基础设施提升。
(三)共同遵守条款
1、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合计 1 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项目其他建设资金缺口由项目公司负责筹措,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融资、政府各项扶持资金。各方应保证项目不因投资资金短缺而降低建设质量或延缓工程进度,在项目公司无法以外部融资方式筹措项目资金时,经各股东同意后,按照各自股权比例向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
2、关于一致行动人的约定
各方在此一致确认,其互相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在项目公司成立后也不会结成任何一致行动关系。
3、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整体规划和设计。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经雁荡山管委会认可并报乐清市相关机构审批后实施。
若雁湖岗景区及索道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审批等未能通过,项目公司无法继续推进该项目开发,可由旅发集团受让其他三方全部股权,其它三方退出后,本协议终止;如果各方无法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一致的,也可由股东会决议解散项目公司。
(四)合作保障机制
1、由旅发集团牵头,各方共同指定的人员具体负责,建立项目工作协调机制,共同推进相关工作。项目筹备期各方从各自体系调入的工作人员的薪酬由各方自行承担。
2、项目公司负责提交项目推进进度计划,报雁荡山管委会确认后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实现项目合作目标。项目公司指定专人与雁荡山管委会对接,共同推进相关工作,共同解决开发建设、运营管理中遇到的问题。
3、各方均应充分调动各自领域的人、财、物、信息等资源,对项目进行宣传推广,提升项目影响力和知名度。积极推动合作项目的实施,确保合作项目的
经济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五)特别约定
1、旅发集团负责协调雁荡山管委会将项目公司编制的规划设计开发方案融入雁荡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及相关土地、交通等专项规划,并负责协调雁荡山管委会完成项目设计规划方案的初审,协助项目公司办理相关规划及审批手续。
2、旅发集团利用属地优势,负责支持项目公司统筹协调本项目开发过程中所涉及的各方关系,确保项目公司投资开发经营的正常秩序,负责做好合作项目涉及到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村组、社区关系的协调,规范、加强项目区域内村组、社区的管理。
3、公司、欢瑞世纪、恒利信远发挥各自产业资源优势推动项目公司及雁荡山整体发展。公司提供先进的景区运营管理经验,并通过强有力的品牌宣传策划能力,引入新业态,提升雁湖岗景区知名度及美誉度;欢
[2021-09-24] (600706)曲江文旅: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 2021-051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公司下属大唐芙蓉园景区管理分公司、海洋极地公园分公司、西安曲江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山河景区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应对疫情支持旅游景区发展政策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收款单位 项目名称 取得依据 补助金额
(万元)
公司大唐芙蓉园景 应对疫情支持 《西安曲江新区财政局关于拨付应对疫情支持
1 区管理分公司 旅游景区发展 旅游企业健康发展政策补助的通知》(西曲财发 200.00
政策补助 〔2020〕55 号)
公司海洋极地公园 应对疫情支持 《西安曲江新区财政局关于拨付应对疫情支持
2 分公司 旅游景区发展 旅游企业健康发展政策补助的通知》(西曲财发 100.00
政策补助 〔2020〕55 号)
西安曲江大明宫国 应对疫情支持 《西安曲江新区财政局关于拨付应对疫情支持
3 家遗址公园管理有 旅游景区发展 旅游企业健康发展政策补助的通知》(西曲财发 40.11
限公司 政策补助 〔2020〕55 号)
西安山河景区运营 应对疫情支持 《西安曲江新区财政局关于拨付应对疫情支持
4 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旅游景区发展 旅游企业健康发展政策补助的通知》(西曲财发 10.72
政策补助 〔2020〕55 号)
小 计 350.83
公司下属子(分)公司于 2021 年 7 月至今收到的其他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序号 收款单位 项目名称 取得依据 补助金额
(万元)
公司大唐芙蓉园景 河湖长制信息化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拨付 2018 年生态恢复八水
1 区管理分公司 系统建设资金 绕长安以奖代补及河湖长制项目市级补助资 10.00
金的函(市财函〔2018〕1911 号)
2 公司海洋极地公园 科普日活动经费 西安市雁塔区“创新推动发展、科技引领未来” 1.00
分公司 科普项目申报书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市财政
3 西安曲江国际酒店 失业保险稳岗补 局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 关于失业保 2.46
管理有限公司 贴 险基金支持疫情防控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
的通知》(市人社发[2020]5 号)
西安曲江国际酒店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市财政
4 管理有限公司西安 失业保险稳岗补 局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 关于失业保 4.06
分公司 贴 险基金支持疫情防控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
的通知》(市人社发[2020]5 号)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 2021-051
西安曲江国际酒店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市财政
5 管理有限公司餐饮 失业保险稳岗补 局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 关于失业保 1.49
分公司 贴 险基金支持疫情防控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
的通知》(市人社发[2020]5 号)
陕西友联国际旅行 旅行社过夜游客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
6 社有限责任公司 补贴 商务厅 关于印发《陕西省促进旅游消费八条 44.70
措施》的通知
曲 江 新 区 支 持 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关于<
7 公司大唐芙蓉园景 “五上”企业发 曲江新区支持“五上”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00
区管理分公司 展三年行动计划 申报的通知》
政策补贴资金
西安曲江大明宫国 曲 江 新 区 支 持 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关于<
8 家遗址公园管理有 “五上”企业发 曲江新区支持“五上”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10.00
限公司 展三年行动计划 申报的通知》
政策补贴资金
西安曲江国际酒店 曲 江 新 区 支 持 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关于<
9 管理有限公司西安 “五上”企业发 曲江新区支持“五上”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10.00
分公司 展三年行动计划 申报的通知》
政策补贴资金
曲 江 新 区 支 持 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关于<
10 西安曲江城墙旅游 “五上”企业发 曲江新区支持“五上”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10.00
发展有限公司 展三年行动计划 申报的通知》
政策补贴资金
西安曲江大雁塔景 曲 江 新 区 支 持 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关于<
11 区管理服务有限公 “五上”企业发 曲江新区支持“五上”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10.00
司 展三年行动计划 申报的通知》
政策补贴资金
曲 江 新 区 支 持 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关于<
12 西安曲江国际旅行 “五上”企业发 曲江新区支持“五上”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10.00
社有限公司 展三年行动计划 申报的通知》
政策补贴资金
小 计 133.71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专款专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其中:
1、大唐芙蓉园景区管理分公司、海洋极地公园分公司、西安曲江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山河景区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收到的有关疫情政策补助款共计 350.83 万元,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2、大唐芙蓉园景区管理分公司收到的河湖长制信息化系统建设资金 10 万元,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3、海洋极地公园分公司收到的科普日活动经费 1 万元,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
4、西安曲江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西安曲江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西安曲江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餐饮分公司收到的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共计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 2021-051
8.01 万元,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5、陕西友联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收到的旅行社过夜游客补贴 44.7 万元,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6、大唐芙蓉园景区管理分公司、西安曲江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管理有限公司、西安曲江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西安曲江城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西安曲江大雁塔景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曲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收到的曲江新区支持“五上”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政策补贴资金共计 70 万元,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事务所确认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3 日
[2021-08-26] (600706)曲江文旅: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8元
每股净资产: 4.474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9%
营业总收入: 6.0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1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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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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