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电科技600584≈≈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2.02.12)
[2022-02-12] (600584)长电科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2-009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收到一审判决书,芯动技术公司(INNOSILICONTECHNOLOGY LTD)(以下简称“芯动公司”)提起上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及涉案金额:
案件 1、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电科技”)、STATS CHIPPAC PTE. LTD.(以下简称“SCL”)、星科金朋半导体(江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JSCC”)作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涉案金额为 25,000,000 美元(折合人民币 174,565,000 元)及诉讼费用。
案件 2、长电科技作为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涉案金额为 13,254,429.65 美
元加工费和逾期付款利息及诉讼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作为原审被告的案件1,鉴于本案二审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确定本案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作为原审原告的案件2涉及的加工费已于2018年度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芯动公司不服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 1、案件 2 作出的民事判决
[(2020)苏 02 民初 129 号、(2021)苏 02 民初 22 号)],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提起上诉。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2022 年 2 月 11 日收到江苏省无锡市
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案件 1:长电科技、SCL 和 JSCC 作为被告
注册于萨摩亚的芯动公司就其与长电科技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向江苏省无锡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收悉《应诉通知书》(案件
编号:(2020)苏 02 民初 129 号)。
芯动公司诉称:芯动公司与长电科技在 2018 年 3 月签订《委托芯片封装设
计及加工合同》,长电科技向其提供芯片封装服务,由于封装质量不合格,造成芯片不能正常工作,给其造成来料成本损失达 14,151,390 美元,被公司暂扣的芯片及库存晶圆损失达 12,864,130 美元,损失共计 25,000,000 美元。芯动公司据此请求判决公司向其赔偿因封装芯片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 25,000,000 美元
(折合人民币 174,565,000 元)及诉讼费用。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6 日披露
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临 2020-021)。
案件 2:长电科技作为原告
长电科技就与芯动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一”)、武汉芯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二”)、苏州芯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三”)、亨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四”)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
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并于 2021 年 1 月 7 日收悉《案件受理通知》(案件编
号:(2021)苏 02 民初 22 号)。
2017 年开始,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作为定作人,委托长电科技作为承揽人提供芯片封装加工服务,由被告一与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合同,被告二、被告三通过邮件方式下订单或工单,公司按被告要求完成封装加工、发货以及将相应发
票 开 具 给 被 告一 或 被 告 四 ;截至起诉之日,尚有 已开票未支付款项
13,254,429.65 美元。公司据此请求判决上述四个被告向长电科技支付加工费
13,254,429.65 美元和逾期付款利息及诉讼费用。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9 日
披露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临 2021-001)。
二、一审判决情况
案件 1:
经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做出判决如下:
驳回芯动技术公司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 984,993 元,由芯动技术公司负担。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6 日披露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
进展公告》(临 2022-001)。
案件 2:
经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做出判决如下:
1、芯动技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加工费共计 13,254,429.65 美元和相应的逾期付款利息[以 87,161,818.04
元人民币为基数,自 2018 年 7 月 26 日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按两倍同期中国人
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
两倍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2、驳回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 546,021 元,由芯动技术公司负担(该款已由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交并同意不直接退回,芯动技术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将应负担部分直接支付给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6 日披露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
进展公告》(临 2022-001)。
三、本次芯动公司上诉情况
案件 1:
原审原告芯动公司不服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苏 02 民初129 号民事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具体如下:
(一)诉讼当事人情况
上诉人:芯动技术公司
被上诉人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二:STATS CHIPPAC PTE.LTD.
被上诉人三:星科金朋半导体(江阴)有限公司
(二)上诉请求
1、撤销(2020)苏 02 民初 129 号民事判决书,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
2、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审、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三)主要事实与理由
1、 对于 PPT 基板封装的芯片不耐高温是否构成封装质量问题、对 PPT 基板
质量问题的责任认定以及对长电公司留置权的判定问题,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2、一审判决利用优势证据规则判定“涉案质量问题并非发生于长电公司封装过程,与长电公司所封装的芯片质量本身无关”,属于严重事实未查清,结论过于武断。在双方《专家论证意见》、专家辅助人各执一辞的情况下,一审法院本应根据上诉人(原审原告)芯动公司的申请,启动司法鉴定,由鉴定机构对专业问题发表结论性意见。
3、 一审判决认定的“长电公司所封装的芯片符合芯动公司的质量要求”(一审判决书第 52-56 页),多处事实不清,对于封装厂工艺认可、验收等问题多处认定有误。
案件 2:
原审被告芯动公司不服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苏 02 民初22 号民事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具体如下:
(一)诉讼当事人情况
上诉人:芯动技术公司
被上诉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上诉请求
1、维持(2021)苏 02 民初 22 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判决;
2、撤销(2021)苏 02 民初 22 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判决,发回重审或依法
改判;
3、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审、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三)主要事实与理由
1、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长电公司应对由其加工的芯片质量合格负有举证责任,以证明其交付工作成果,一审法院刻意回避,属于法律适用错误。
2、一审判决对于《设计及加工合同》 生效前的订单的重要事实未查清,原告作为承揽方索赔的加工费金额,有部分应由新加坡星科金朋公司或星科金朋半导体(江阴)有限公司作为原告起诉。
3、一审法院认定的“芯动公司……并未对加工费欠款金额本身提出异议”,事实不清,且关于报关金额和开票金额的差额仅听取长电单方面的“合理解释”,并未给予芯动反驳的机会,程序上明显不当。
4、一审法院对于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长电公司扣留涉案晶圆的行为定性适用法律错误。
5、一审法院对于加工费的付款期限、利息计算的认定事实不清,法律适用错误。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作为原审被告的案件 1,鉴于本案二审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确定本案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作为原审原告的案件 2 所涉及的加工费已于 2018 年度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如后续收回上述款项,将会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2022-01-28] (600584)长电科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2-008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楼 M107 会议室
(江阴市滨江中路 275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99,875,57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8.089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周子学先生主持,公司聘请的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其中 7 名以通讯方式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其中 2 名以通讯方式参会);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97,947,527 99.6142 386,300 0.0772 1,541,750 0.3086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 32,215,625 94.3531 386,300 1.1313 1,541,750 4.5156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案,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阚赢、张若愚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6] (600584)长电科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编号:临 2022-004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以现场加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事项的议案》
基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及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将继续聚焦高附加值、快速成长的市场热点应用领域,优化各业务比重,加大对先进技术的投入,计划2022 年固定资产投资人民币 60 亿元,主要用于产能扩充、研发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根据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 2021 年末各类资产进行判断及减值测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量后,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 1.65 亿元,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 1.02 亿元,前述两项减值准备均计入公司 2021 年度损益,扣除所得税影响额后,减少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2.30 亿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
产品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任一时点所有已购买生效但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 亿元,在该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同意授权公司法人代表及其授权签署人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2022-01-26] (600584)长电科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2-005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以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应参会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
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阶段性闲置的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2022-01-26] (600584)长电科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07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365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阶段性闲置的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盘活资金,提高收益。
2、投资额度
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在该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所有已购买生效但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总额不
得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用阶段性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包括本币和外币理财产品,限于稳健性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可转让存单),以上额度内资金仅用于购买 365 天以内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4、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本决议作出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365 天。
5、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货币资金。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人代表及其授权签署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资金运营资深副总裁负责组织资金运营部具体实施。公司资金运营部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财务部门须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公司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用于银行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
1、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事项的投资期限、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公司是在确保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2022-01-26] (600584)长电科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2-006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
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资产现状及减值测试结果,2021 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 2.67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一)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计提方法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各项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本集团通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当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二)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对 2021 年各类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差异,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 1.65 亿元。本项减值损失计入公司 2021年度损益,扣除所得税影响额后,导致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人民币 1.42 亿元。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基本情况
(一)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对于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其他存货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 1.02 亿元。本项减值损失计入公司 2021 年度损益,扣除所得税影响额后,导致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人民币 0.88 亿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 2.67 亿元,计入 2021 年度损益,
扣除所得税影响额后,导致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人民币 2.30 亿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2022-01-25] (600584)长电科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2-003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 28.00 亿元到 30.80 亿元,同比增长 114.72%到 136.20%。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预计公司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23.50 亿元到 25.80 亿元,同比增长 146.85%到 171.01%。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 28.00 亿元到 30.80 亿元, 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
增加 14.96 亿元到 17.76 亿元,同比增长 114.72%到 136.20%。
2.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23.50 亿元到
25.80 亿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13.98 亿元到 16.28 亿
元,同比增长 146.85%到 171.01%。
(三)本期业绩预告为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的初步预测,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04 亿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52 亿元
(二)每股收益:0.81 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聚焦高附加值、快速成长的市场热点应用领域,整合提升全球资源效率, 强化集团下各公司间的协同效应、技术能力和产能布局等举措,以更加匹配市场和客户需求,打造业绩长期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使公司各项运营积极向好。同时,来自于国际和国内客户的订单需求强劲,各工厂持续加大成本管控与营运费用管控,调整产品结构,全面推动盈利能力提升。
(二)出售参股公司 SJ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 股权的影响。
公司在报告期向独立第三方出售全资子公司长电国际(香港)贸易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 SJSEMICONDUCTORCORPORATION 全部股权,影响当期投资损益 2.86亿元。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2022-01-11] (600584)长电科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27 日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楼 M107 会议室(江阴市滨江中
路 275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27 日
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于 2021 年 8 月 21
日在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后续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股东大会
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584 长电科技 2022/1/2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办理登记手续
1、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2022 年 1 月 26 日上午 8:30-11:00;
下午 13:0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外地个人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参加现场股东大会所需的文件、凭证和证件
1、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可为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一)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2、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一)、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1、电话:0510-86856061
2、传真:0510-86199179
3、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滨江中路 275 号
5、邮政编码:214431
6、电子信箱:IR@jcetglobal.com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2022-01-06] (600584)长电科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及涉案金额:
案件 1、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电科技”)作为被告,涉案金额为 25,000,000 美元(折合人民币 174,565,000 元)及诉讼费用。
案件 2、长电科技作为原告,涉案金额为 13,254,429.65 美元加工费和逾期付
款利息及诉讼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涉及的加工费已在 2018 年度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且一审判决被告向公司支付加工费及逾期付款利息等,故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收到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
书》((2020)苏 02 民初 129 号、(2021)苏 02 民初 22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 诉讼基本情况
案件 1:长电科技作为被告
注册于萨摩亚的芯动技术公司(INNOSILICON TECHNOLOGY LTD)(以下简称
“芯动公司”)就其与长电科技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收悉《应诉通知书》(案件编号:(2020)
苏 02 民初 129 号)。
芯动公司诉称:芯动公司与长电科技在 2018 年 3 月签订《委托芯片封装设
计及加工合同》,长电科技向其提供芯片封装服务,由于封装质量不合格,造成芯片不能正常工作,给其造成来料成本损失达 14,151,390 美元,被公司暂扣的芯片及库存晶圆损失达 12,864,130 美元,损失共计 25,000,000 美元。芯动公司据此请求判决公司向其赔偿因封装芯片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 25,000,000 美元
(折合人民币 174,565,000 元)及诉讼费用。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6 日披露
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临 2020-021)。
案件 2:长电科技作为原告
长电科技就与芯动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一”)、武汉芯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二”)、苏州芯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三”)、亨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四”)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
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并于 2021 年 1 月 7 日收悉《案件受理通知》(案件编
号:(2021)苏 02 民初 22 号)。
2017 年开始,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作为定作人,委托长电科技作为承揽人提供芯片封装加工服务,由被告一与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合同,被告二、被告三通过邮件方式下订单或工单,公司按被告要求完成封装加工、发货以及将相应发
票 开 具 给 被 告一 或 被 告 四 ;截至起诉之日,尚有 已开票未支付款项
13,254,429.65 美元。公司据此请求判决上述四个被告向长电科技支付加工费
13,254,429.65 美元和逾期付款利息及诉讼费用。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9 日
披露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临 2021-001)。
二、诉讼进展情况---- 一审判决
案件 1:
经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做出判决如下:
驳回芯动技术公司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 984,993 元,由芯动技术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芯动技术公司、STATS CHIPPAC PTE.LTD 可在判决书送达之
日起三十日内,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星科金朋半导体(江阴)有限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件 2:
经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做出判决如下:
1、芯动技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加工费共计 13,254,429.65 美元和相应的逾期付款利息[以 87,161,818.04
元人民币为基数,自 2018 年 7 月 26 日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按两倍同期中国人
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
两倍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2、驳回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 546,021 元,由芯动技术公司负担(该款已由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交并同意不直接退回,芯动技术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将应负担部分直接支付给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芯动技术公司、亨通电子有限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芯动科技有限公司、芯动科技(珠海)有限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 1,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公司作为原告的
案件 2 所涉及的加工费已于 2018 年度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如后续收回上述款
项,将会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2021-12-28] (600584)长电科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1-063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长电先进”)为二审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涉案的金额:1,612.47 万元人民币及逾期付款利息、相关诉讼费、保全
费等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已在 2020 年度对本案涉及
的加工费 1,612.47 万元人民币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截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已累计收到本案所涉全部封装加工费 1,612.47 万元人民币,公司将
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沪 01 民终 3799 号),
瑞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章公司”)需向长电先进支付本案所涉全部封装加工费 1,612.47 万元人民币及逾期付款利息,现将案件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长电先进就其与瑞章公司的封装加工合同酬金纠纷,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请求判决瑞章公司支付原告封装加工测试费人民币 16,124,699.89 元人民币,逾期付款 4,896.82 元人民币,材料费用 1,356,924.48 元人民币及诉讼费用、保全费
用。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披露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
公告》(临 2020-049)。
二、一审判决情况
2021 年 1 月,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沪 0117 民初
12602 号)判决如下:
(一)被告瑞章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封装加工费 16,124,699.89 元;
(二)被告瑞章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江阴长电
先进封装有限公司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 16,124,699.89 元为基数,自 2020 年 7
月 20 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三)驳回原告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披露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
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临 2021-009)。
三、二审判决(终审判决)情况
2021 年 5 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沪 01 民终
3799 号)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60,783 元,由上诉人瑞章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3 日、2021 年 5 月 14 日披露的《江苏长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临 2021-012、临 2021-031)。
四、执行进展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长电先进已累计收到瑞章公司支付的本案所涉全
部封装加工费 16,124,699.89 元人民币。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已在 2020 年度对本案涉及的加工费 1,612.47 万元人民币全额计提减值
准备,现已收回上述款项,将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公司将根据本次诉讼的执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2021-11-16] (600584)长电科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1-062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持有公司 272,488,845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5.31%。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及实施结果
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集
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4),产业基金计划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35,591,0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产业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 35,590,9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产业基金 5%以上第一大 272,488,845 15.3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
股东 得:97,734,074 股
非公开发行取得:
174,754,771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减持价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方 格区间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减持总金额(元)
(股) 例 式 (元/ 情况 量(股) 比例
股)
产业基金 35,590,939 2.00% 2021/6/8~ 集中竞 32- 1,229,659,713.48 已完成 236,897,906 13.31%
2021/11/12 价交易 37.79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1/15
[2021-11-06] (600584)长电科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编号:临 2021-061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被动稀释、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
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至14.00%。自2018年8月公司向信息披
露义务人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登记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
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减少达5%(含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发来的《关于本公司持有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达5%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87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楼宇光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18 室
成立时间:2014 年 9 月 2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440918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4 年 09 月 26 日至 2024 年 09 月 25 日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18年8月30日,公司完成向产业基金等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登记事项,
产业基金持有公司股份304,546,165股,占当时总股本1,602,874,555股的19.00%。
自2020年10月起至本公告披露日,产业基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
55,408,666股,持有比例下降至14%,累计减少5%(含被动稀释),具体变动情
况如下:
1、权益变动—减持股份
2020 年 9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43)。自 2020 年 9 月 2 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180 日内,产业基金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32,057,4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1.00%。变动如下:
减持数量 减持前持股 减持前持 减持后持股 减持后持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股) 数量(股) 股比例 数量(股) 股比例
产业基金 2020/10/15~
32,057,320 304,546,165 19.00% 272,488,845 17.00%
2021/1/27
2、权益变动—被动稀释股份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总股本由 1,602,874,555 股增加至 1,779,553,000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产业基金
持股数量不变,持有股份比例被动稀释,变动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持有股份 本次发行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产业基金 例 例
272,488,845 17.00% 272,488,845 15.31%
3、权益变动—减持股份
2021年5月18日,公司披露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4)。自2021年5月18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日内,产业基金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5,591,0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截至目前,产业基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1.31%股份,变动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期间 当前持股数量 当前持股比例
(股)
2021年6月8日
产业基金 23,351,346 至2021年11月 249,137,499 14.00%
4日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
股东名 股份 份
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股数(股) 本的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
例 的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04,546,165 19.00% 249,137,499 14.00%
产业
基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 129,791,394 8.10% 249,137,499 14.00%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产业基金仍在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2021-11-06] (600584)长电科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修订稿)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长电科技
股票代码:600584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18 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路 1 号职工之家 C 座 21 层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 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和“长电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长电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1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13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6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公司、上市公司、长电科技 指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产业基金 指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港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 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87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楼宇光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18 室
成立时间:2014 年 9 月 2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440918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4 年 09 月 26 日至 2024 年 09 月 25 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产业基金的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36.47%
2 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22.29%
3 中国烟草总公司 11.14%
4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13%
5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5.06%
6 其他股东 14.91%
合计 1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国家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楼宇光 男 董事长 中国 北京 否
丁文武 男 董事、总裁 中国 北京 否
唐雪峰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严剑秋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杨鲁闽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程驰光 男 董事 中国 武汉 否
范冰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王文莉 男 董事 中国 上海 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4 日,产业基金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已发行股
份的情况如下:
1、截至 2021 年 11 月 4 日,除长电科技外,产业基金直接持有:
公司名称 上市地点 持股比例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 7.47%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 5.27%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上交所 5.92%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 5.98 %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9.14%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 7.08 %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7.48 %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 6.07 %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 5.12 %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12.10 %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12.62 %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15.30 %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 6.65%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 22.86%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 10.30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7.76 %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8.57 %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5.46 %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 5.82%
2、截至 2021 年 11 月 4 日,产业基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巽鑫(上海)投资有限公
司及巽鑫(上海)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鑫芯(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公司名称 上市地点 持股比例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港交所 7.57 %
国微技术控股有限公司 港交所 9.37 %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港交所 15.30 %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 15.15 %
除上述持股情况外,产业基金不存在其他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安排及上市公司增发股票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通过上市公司发布了减持计划,自 2021 年
5 月 18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180 日内,产业基金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
超过 35,591,060 股,占公司
[2021-11-06] (600584)长电科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长电科技
股票代码:600584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18 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路 1 号职工之家 C 座 21 层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 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和“长电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长电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6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公司、上市公司、长电科技 指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产业基金 指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港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 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87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楼宇光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18 室
成立时间:2014 年 9 月 2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440918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4 年 09 月 26 日至 2024 年 09 月 25 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产业基金的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36.47%
2 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22.29%
3 中国烟草总公司 11.14%
4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13%
5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5.06%
6 其他股东 14.91%
合计 1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国家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楼宇光 男 董事长 中国 北京 否
丁文武 男 董事、总裁 中国 北京 否
唐雪峰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严剑秋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杨鲁闽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程驰光 男 董事 中国 武汉 否
范冰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王文莉 男 董事 中国 上海 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4 日,产业基金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已发行股
份的情况如下:
1、截至 2021 年 11 月 4 日,除长电科技外,产业基金直接持有:
公司名称 上市地点 持股比例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 7.47%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 5.27%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上交所 5.92%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 5.98 %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9.14%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 7.08 %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7.48 %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 6.07 %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 5.12 %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12.10 %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12.62 %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15.30 %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 6.65%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 22.86%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 10.30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7.76 %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8.57 %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5.46 %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 5.82%
2、截至 2021 年 11 月 4 日,产业基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巽鑫(上海)投资有限公
司及巽鑫(上海)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鑫芯(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公司名称 上市地点 持股比例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港交所 7.57 %
国微技术控股有限公司 港交所 9.37 %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港交所 15.30 %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 15.15 %
除上述持股情况外,产业基金不存在其他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安排及上市公司增发股票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通过上市公司发布了减持计划,自 2021 年
5 月 18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180 日内,产业基金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2021-10-28] (600584)长电科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编号:临 2021-060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7 日
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以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江阴新基电子设备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江阴新基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下称“新基电子”)注册资本 2,002.33968 万元,其中长电科技出资占比 74.78%;新基电子主要管理团队/核心骨干设立的合伙企业江阴新华电子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新华电子”或“交易对方”)出资占比25.22%;主营业务为生产半导体封装检测设备、精密模具、刀具及零配件等;2021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 3,856.90 万元,净利润 240.48 万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8,087.28,净资产 4,254.70 万元。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聚焦主业,公司拟将持有的新基电子 74.78%股权
出售给新华电子。本次交易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聘请江苏华信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新基电子全部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苏华评报字
[2021]第 503 号),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新基电子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6,324.71万元,较其账面净资产4,254.70万元增值2,070.01万元,增值率48.65%。本次交易以评估值 6,324.71 万元为依据,与交易对方磋商确定。
本次交易价格将包括新基电子现金分红、交易对方现金对价及过渡期损益分配三项,具体如下:
1、交割前现金分红安排
新基电子拟于本次交易交割日前作出现金分红决议,将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未分配利润 1,173.34 万元进行现金分红,本公司持有的 74.78%股权可获得现金分红 877.42 万元。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或交易双方认可的股权交割日前,新基电子将向本公
司支付现金分红 877.42 万元。
2、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及支付安排
截至评估基准日,新基电子 100%股权评估值为 6,324.71 万元,减去交割日
前现金分红金额 1,173.34 万元后的剩余评估价值为 5,151.37 万元,其中公司持有的 74.78%股权价值为 3,852.20 万元。
本次交易《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向本公司支付 1,000 万元;于股权交割日当日,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向本公司支付剩余股权交易对价 2,852.20 万元。
3、过渡期损益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下称“过渡期”),新基电子产生的损益归原股东所有或承担。过渡期产生的盈利,由新基电子根据会计师过渡期损益审计报告按 74.78%的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向公司一次性支付;过渡期产生的亏损,由长电科技根据会计师过渡期损益审计报告按 74.78%的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向新基电子一次性支付。
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新基电子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对公司当期净利润产生正面影响,交易预计可产生收益 1,048 万元左右。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签署人在上述交易方案的基础上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股权转让协议》相关条款、签署协议并办理股权出售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2021-10-28] (600584)长电科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23元
每股净资产: 11.389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36%
营业总收入: 219.1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1.16亿元
[2021-10-21] (600584)长电科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证券代码:600584 编号:临 2021-059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限售股
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76,678,445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27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一)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时间
2020 年 12 月 28 日,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
电科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5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8,000 万股新股。
(二)股份登记时间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向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Abu Dhabi Investment Authority、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JPMorganChaseBank,NationalAssociation、青岛德泽六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8L-CT001 沪、颐和银丰天元(天津)集团有限公司、江阴毅达高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河南战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宁波保税区永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吕大龙、中
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个险投连、平安资产-工商银行-鑫享 3 号资
产管理产品、大家资产-工商银行-大家资产-蓝筹精选 5 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新
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传统产品 2、徐永珍、浙江义乌市檀真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正心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浙江义乌市檀真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正心谷(檀真)价值中国专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张勤(合称“23
家认购方”)非公开发行的 176,678,445 股 A 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三)锁定期安排
上述 23 家认购方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共计 176,678,445 股,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毕
登记托管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1,602,874,555 股增加至 1,779,553,000 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779,553,000 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本次上市限售股股东关于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做出的有关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与《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标的股份自本次发
股份限售 23 家认购方 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认购方确认其将遵守该等规
定,并承诺配合长电科技办理标的股份的锁定事宜。如相关监
管机关对认购方所认购股份的限售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要
求的,从其规定。”
(二)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 23 家认购方均严格履行了其所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长电科技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有关规则的要求;
2、长电科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履行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承诺;
3、长电科技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本保荐机构对长电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股解禁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76,678,445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27 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持有限售
本次上市 剩余限售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 股占公司
序号 流通数量 股数量
数量(股) 总股本比
(股) (股)
例(%)
1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431,095 0.92 16,431,095 0
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042,402 0.90 16,042,402 0
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3,356,890 0.75 13,356,890 0
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109,540 0.74 13,109,540 0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5 合伙) 10,600,706 0.60 10,600,706 0
Abu Dhabi Investment
6 8,833,922 0.50 8,833,922 0
Authority
7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268,551 0.46 8,268,551 0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8 7,137,809 0.40 7,137,809 0
Association
青岛德泽六禾投资中心(有限
9 合伙) 7,067,137 0.40 7,067,137 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 传 统 - 普 通 保 险 产 品 -018L- 7,067,137 0.40 7,067,137 0
CT001 沪
颐和银丰天元(天津)集团有
11 限公司 6,007,067 0.34 6,007,067 0
江阴毅达高新股权投资合伙
12 企业(有限合伙) 5,477,031 0.31 5,477,031 0
河南战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
13 合伙) 5,300,353 0.30 5,300,353 0
宁波保税区永谐国际贸易有
14 限公司 5,300,353 0.30 5,300,353 0
15 吕大龙 5,300,353 0.30 5,300,353 0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16 公司-投连-个险投连 5,300,353 0.30 5,300,353 0
平安资产-工商银行-鑫享 3 号
17 资产管理产品 5,300,353 0.30 5,300,353 0
大家资产-工商银行-大家资产
18 -蓝筹精选 5 号集合资产管理 5,300,353 0.30 5,300,353 0
产品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9 新传统产品 2 5,300,353 0.30 5,300,353 0
20 徐永珍 5,300,353 0.30 5,300,353 0
浙江义乌市檀真投资管理合
21 伙企业(有限合伙)-正心成长 5,300,353 0.30 5,300,353 0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浙江义乌市檀真投资管理合
22 伙企业(有限合伙)-正心谷(檀 5,300,353 0.30 5,300,353 0
真)价值中国专享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23 张勤 4,275,628 0.24 4,275,628 0
合计 176,678,445 9.93 176,678,445 0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26,466,430 -26,466,430 0
有限售条件 2、其他内资持有股份 134,240,284 -134,240,284 0
的流通股份 3、外资持有股份 15,971,731 -15,971,731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021-09-30] (600584)长电科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1-058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召开
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批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1 日披露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临 2021-054)。
近日,公司收到安永华明发来的《关于变更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项目合伙人以及签字会计师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的情况
安永华明原指派都蕾女士作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顾沈为先生作为签字会计师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审计服务。鉴于原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都蕾女士工作调整,为按时完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经安永华明安排,指派顾沈为先生接替都蕾女士作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新增张璐女士作为签字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的财务报告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签字会计师为顾沈为先生及张璐女士。
二、本次新任签字会计师的简历及诚信和独立性情况
1、基本信息
签字会计师张璐女士,于 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专职执业、2016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1 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签字会计师张璐女士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签字会计师张璐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项目合伙人以及签字会计师的函》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2021-09-22] (600584)长电科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1-057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28 日(星期二)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播放结合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 17:00 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相关问题发
送至公司邮箱(IR@jcetglobal.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
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21 日在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半年度业绩
和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以视频播放结合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
“长电科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解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二、说明会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28 日(星期二)10:00-11: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视频播放结合网络文字互动
三、出席会议人员
公司首席执行长(CEO)郑力先生、首席财务长周涛女士、董事会秘书吴宏鲲先生等相关人员。
四、投资者参会方式
1、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星期二)10:00-11:00 登陆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2、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 17:00 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相关问题发
送至公司邮箱(IR@jcetglobal.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0-86856061
传真:0510-86199179
电子邮箱:IR@jcetglobal.com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业 绩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
[2021-09-18] (600584)长电科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现金要约收购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1-056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现金要约收购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20 长电科技
MTN001,代码:102000358)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完成募集,发行金额为 10 亿
元人民币,期限 3 年,单位面值 100 元人民币,票面利率 3.99%,起息日 2020 年
3 月 16 日,到期日 2023 年 3 月 16 日。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披露的《江
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情况的公告》(临2020-006)。
为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根据当前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文件《中市协发【2020】139号(关于试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现金要约收购业务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以自有资金对上述中期票据开展现金要约收购,收购价格为债券剩余本金 100.00
元/百元面值上浮 58.86BP 与自 2021 年 3 月 16 日(上一付息日,含当日)至 2021
年 9 月 16 日期间产生的利息 2.0114 元/百元面值之和(利息金额四舍五入至小
数点后 4 位),共计 102.6000 元/百元面值。
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完成对 20 长电科技 MTN001 共计 10 亿元人民币
(面值)的现金要约收购,并已通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向最终接受收购的持有人账户划付相应资金,合计划付 10.26 亿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日,20 长电科技 MTN001 已全部注销。
本 期 中 期 票 据 现 金 要 约 收 购 相 关 文 件 详 见 中 国 货 币 网
(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2021-08-26] (600584)长电科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证券代码:600584 编号:临 2021-055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限售股
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243,030,552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31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一)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时间
2018 年 8 月 15 日,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
电科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85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71,968,800 股新股。
(二)股份登记时间
2018 年 8 月 30 日,公司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产业基金”)、芯电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电半导体”)、无锡金投领航产业升级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投领航”)非公开发行的 243,030,552 股 A 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三)锁定期安排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锁定期(月)
产业基金 174,754,771 36
芯电半导体 34,696,198 36
金投领航 33,579,583 36
合计 243,030,552 -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共计 243,030,552 股,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毕
登记托管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1,359,844,003 股增加至 1,602,874,555 股。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向 23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 176,678,445 股 A 股
股票,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1,602,874,555 股增加
至 1,779,553,000 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779,553,000 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本次上市限售股股东关于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做出的有关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本公司在长电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认购的股票,自该等股票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
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由长电科技回购。如前述关于本公司在本次非公
产业基金/
开发行股票中取得的长电科技股票的锁定期承诺与中国证监会的最新监管
股份限售 芯电半导体/
意见不相符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该等股
金投领航
票上市后还应当遵守证券监管部门其他关于股票锁定的要求。本次非公开
发行所涉股票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因长电科技送股、转增股本而取得的新增
股票,亦遵守上述锁定日期安排。”
(二)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产业基金、芯电半导体、金投领航均严格履行了其所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长电科技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
2、长电科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履行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承诺;
3、长电科技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本保荐机构对长电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股解禁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243,030,552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31 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 占公司总股 剩余限售股数
序号 通数量
数量(股) 本比例 量(股)
(股)
(%)
1 产业基金 174,754,771 9.82 174,754,771 0
2 芯电半导体 34,696,198 1.95 34,696,198 0
3 金投领航 33,579,583 1.89 33,579,583 0
合计 243,030,552 13.66 243,030,552 0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201,221,201 -174,754,771 26,466,430
有限售条件 2、其他内资持有股份 202,516,065 -68,275,781 134,240,284
的流通股份 3、外资持有股份 15,971,731 0 15,971,731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份合计 419,708,997 -243,030,552 176,678,445
无限售条件 A 股 1,359,844,003 243,030,552 1,602,874,555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的流通股份 1,359,844,003 243,030,552 1,602,874,555
份合计
股份总额 1,779,553,000 0 1,779,553,000
七、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限
售股份解禁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2021-08-21] (600584)长电科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1-051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9 日以
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以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应参会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一致认为:
1、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 2021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2021-08-21] (600584)长电科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编号:临 2021-050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9 日以
通讯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以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
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出售全资子公司江阴达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并注销的议案》
江阴达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达仕新能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 4,560 万元,主营业务为太阳能新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销售。达
仕新能源自 2014 年设立后,因市场、设备等原因未实际进行生产线建设,一直处于停业状态,其资产主要为土地厂房;截至 2021 年 4 月末,土地、厂房及附属设备账面净值为 3,260 万元。
经多轮磋商,拟由江阴市徐霞客镇政府对达仕新能源的土地厂房进行收储;收储价格参考了搬迁评估价值(经江阴恒诚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以 2021 年4 月末为评估基准日评估,土地厂房及附属设备搬迁的总价值为 3,286 万元)及厂房土地账面净值,由双方协商确定为 3,286 万元。土地厂房出售后,公司将对达仕新能源进行清算注销。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双方尚未签署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办理上述资产交易及公司注销事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1 关于增加 2021 年度与长电集成电路(绍兴)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郑力先生回避表决。
4.2 关于增加 2021 年度与盛合晶微半导体(江阴)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周子学先生、高永岗
先生、任凯先生、郑力先生回避表决。
4.3 关于增加 2021 年度与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中芯国
际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周子学先生、高永岗
先生、任凯先生回避表决。
4.4 关于增加 2021 年度与中芯集成电路(宁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高永岗先生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公司拟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年审计费用不超过 362 万元人民币(含 45 万内部控制审计费)。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决定在江阴市滨江中路 275 号荷花池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发出。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2021-08-21] (600584)长电科技: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78元
每股净资产: 10.930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48%
营业总收入: 138.1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3.22亿元
[2021-07-08] (600584)长电科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 代 码:6005 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1-049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 证本公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 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05 元
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1、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 元,待实际转让股票时按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2、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 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香港市场投资者按 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45 元。3、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及其他非居民企业股东,其所得税自行缴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7/15 - 2021/7/16 2021/7/16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 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1 年 6 月 3 日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0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 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779,553,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88,977,650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7/15 - 2021/7/16 2021/7/16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公司所有股东的红利委托中 国结算上海分 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 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 易的股东派发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 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 利,未办理指 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无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55 号、财税字〔2004) 78 号〕等有关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 元。待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 股份托管机 构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 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
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
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 所得税政策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税[2012]85 号)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045 元。
(3)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由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045 元。如果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协定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 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通过沪港通持有公 司股票的香 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 和个人), 其现金红利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 司按股票名 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 有限公司)账户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布的《关于 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规定,由公司按照 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045 元。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低于 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 务机关提出 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应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5)对于属于《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所 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 业股东(含机 构投资者)及其他非居民企业股东,本公司将不代扣 代缴企业所得税,其现金 红利所得税自 行缴纳,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05 元人民币。
五、 有关咨询办法
投资者就本次权益分派事宜可向公司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0-86856061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7 日
[2021-07-02] (600584)长电科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1-048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80 亿元左右,同比增长 249%左右。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预计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9.10 亿元左右;同比增长 208%左右。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12.80 亿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9.14 亿元左右,同比增长 249%左右。
2.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9.10 亿元左右,
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6.14 亿元左右。
(三)本期业绩预告为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的初步预测,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6 亿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6 亿元
(二)每股收益:0.23 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主要来自于国际和国内客户的订单需求强劲,公司营收同比大幅提升。国内外各工厂持续加大成本与营运费用管控,积极调整产品结构,持续推动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带领下,不断强化精益管理、改善财务结构、加大中高端人才引进,打造国际化的管理团队。管理层继续强化集团下各公司间的协同效应、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丰富产能布局,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一流的产品及服务,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出售参股公司 SJ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 股权的影响。
公司在报告期向独立第三方出售全资子公司长电国际(香港)贸易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 SJ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 全部股权,影响当期投资损益2.86 亿元。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的2021 年半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 日
[2021-06-29] (600584)长电科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1-047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持有公司 272,488,845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5.31%。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集
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4)。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收到产业基金《关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进
展情况的告知函》,其于 2021 年 6 月 8 日至 2021 年 6 月 25 日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7,795,4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产业基金 5%以上第一大 272,488,845 15.3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
股东 得:97,734,074 股
非公开发行取得:
174,754,771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减持价格
股东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
减持期间 区间(元/ 减持总金额(元)
名称 (股) 例 方式 量(股) 股比例
股)
产业 17,795,488 1.00% 2021/6/8 ~ 集中 36.08 651,432,372.15 254,693,357 14.31%
基金 2021/6/25 竞价 -37.79
交易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的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
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1、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在按照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产业基金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日,产业基金的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产业基金将根据
市场情况、公司股价、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减
持计划,减持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
[2021-06-26] (600584)长电科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1-046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5 号文)核准,
公司向 23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共计 176,678,445 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28.3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93.5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65,994,447.84 元。上述
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到账,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 61121126_B0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由于募投项目之一“年产 100 亿块通信用高密度混合集成电路及模块封装项
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长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宿迁”),为了更好地进行募集资金专项管理,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长电宿迁为开户主体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年产 100亿块通信用高密度混合集成电路及模块封装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规范性文件,公司于 2021 年 6月 25 日与长电宿迁、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及保荐机构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截至 2021 年 6 月 25 日)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账号 存放金 额(元)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92030078801800000622 0.00
公司江阴虹桥路支行
备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虹桥路支行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下属机构。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协议,本公司简称“甲方一”,长电宿迁简称“甲方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简称“乙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丙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二已在乙方下属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虹桥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92030078801800000622,
截至 2021 年 6 月 25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二年产 100 亿块
通信用高密度混合集成电路及模块封装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方一、甲方二、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一、甲方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一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一、甲方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一、甲方二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至少每半年对甲方一、甲方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一、甲方二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陈城、丁昊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二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5 日前)向甲方二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
并抄送给丙方。
6、甲方二 1 次或者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
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甲方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二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一、甲方二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一、甲方二、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四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11、本协议一式八份,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四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一、甲方二备用。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2021-06-25] (600584)长电科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编号:临 2021-045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被动稀释、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比例下降至15.00%。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发来的《关于本公司持有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达2%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权益变动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被动稀释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5 号),公司向 23 名投资者发行176,678,445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总股本由1,602,874,555 股增加至 1,779,553,000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产业基金持股数量不变,持有股份比例被动稀释,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持有股份 本次发行后持有股份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产业基金 例 例
272,488,845 17.00% 272,488,845 15.31%
2、减持股份
2021年5月18日,公司披露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4)。自2021年5月18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日内,产业基金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5,591,0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截至目前,产业基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0.31%股份,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当前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期间 当前持股比例
(股)
2021年6月8日
产业基金 5,555,807 至2021年6月 266,933,038 15.00%
23日
(二)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
股东名 股份 份
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本的比 股数(股) 的比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272,488,845 17.00% 266,933,038 15.00%
产业
基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 97,734,074 6.10% 92,178,267 5.18%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产业基金仍在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2021-06-23] (600584)长电科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参股公司SJSEMICONDUCTORCORPORATION股权完成交割公告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证券代码:600584 公告编号:临 2021-044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 SJ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
股权完成交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长电国际(香港)贸易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长电国际”)出售其持有的参股公司SJ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下称“目标公司”)4,900万股股份,转让对价为6,125万美元。
本次交易已完成交割。
一、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概述
1、经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同意向独立第三方 Pluto Connection Limited 及 SCGC Capital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转让全资子公司长电国际持有的目标公司 4,900 万股股份,其中向 Pluto
Connection Limited 转让 2,400 万股,转让对价为 3,000 万美元;向 SCGCCapital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转让 2,500 万股,转让对价为 3,125 万美元,合计为
6,125 万美元。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5 日披露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出售参股公司 SJ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 股权的公告》(临2021-033)。
2、2021 年 6 月 3 日,交易各方完成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并生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7 日披露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参股公司 SJ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 股权进展公告》(临 2021-037)。
二、股权交割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18 日,长电国际已收到本次股权转让的全部对价 6,125 万
美元。
截至本公告日,长电国际已完成上述 4,900 万股股份的交割事项,长电国际不再持有 SJ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 任何股份。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