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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2] (600203)福日电子:福日电子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 2022–014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会
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以书面文件或邮件形式送达,并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在福州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为所属公司深圳市源磊科技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 3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同意公司继续为深圳市源磊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 3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一年,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为所属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不超过 1.9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 票同意,0票弃权,0 票反对)
同意公司继续为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
保金额不超过 1.9 亿元。授信期限一年,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日电子关于为所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5)。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2022-02-22] (600203)福日电子:福日电子关于为所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15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源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磊科技)、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诺通讯)。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公司为所属公司(以下“所属公司”均指公司财务报表并表范围内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源磊科技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 3000 万元(以下万元、亿元均指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3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为中诺通讯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不超过 1.9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 1.9 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公司累计为源磊科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602.92 万元,为中诺通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8.25 亿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为所属公司深圳市源磊科技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 3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继续为所属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不超过1.9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以上议案表决情况均为: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公司为源磊科技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 3000 万元人民币;同意公司为中诺通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1.9 亿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
长卞志航先生签署与之有关的法律文件。
以上担保额度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 2022 年度公司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81.50 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中规定的公司对源磊科技提供 2 亿元、对中诺通讯提供 25 亿元担保范围内,无须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源磊科技
公司名称:深圳市源磊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615.3846 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潭头社区第四工业区 A15 栋
法定代表人:陈仁强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LED 发光二极管的研发与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及决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LED 发光二极管的生产。
源磊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 70%股权,冯云龙持有 18.75%股权,颜磊持有 11.25 股权。源磊科技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源磊科技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财务指标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4,617.13 44,339.62
负债总额 27,738.62 26,954.80
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17,940.34 15,889.32
资产净额 16,878.51 17,384.82
财务指标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1,197.80 24,882.88
净利润 149.55 486.31
少数股东颜磊先生已按其持股比例出具担保函。
(二)中诺通讯
公司名称: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22.7186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隆商务中心 2 号楼 3701
法定代表人:霍保庄
经营范围:移动通信终端设备软件硬件、手机及周边配件、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电子产品、电子设备、电子元器件、微电子器件、通讯器材、智能控制系统产品、智能穿戴设备、家电控制设备及配件、传输设备、数据通信设备、宽带多媒体设备、电源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中诺通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 65.5851%股份,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34.4149%股份。中诺通讯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中诺通讯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财务指标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11,972.21 650,854.15
负债总额 311,243.56 472,797.53
银行贷款总额 48,564.18 84,824.91
流动负债总额 309,172.05 451,765.25
资产净额 200,728.65 178,056.62
财务指标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981,867.28 981,809.54
净利润 4,566.37 -8,392.3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源磊科技及中诺通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源磊科技及中诺通讯提供担保系为支持其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源磊科技及中诺通讯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债务偿还能力。因此董事会认为以上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源磊科技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亿元,担保余额为
3,602.92万元,公司为中诺通讯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4.90亿元,担保余额为8.25亿元;公司及所属公司对其所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5.725亿元,担保余额为265,804.17万元,分别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16.78%、126.02%;公司对所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45.725亿元,担保余额为265,804.17万元,分别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16.78%、126.02%,除对所属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2022-02-12] (600203)福日电子:福日电子关于公司及所属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 2022-013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所属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
属公司 2022 年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 2,435,678.60 元。其
中,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福日电子关于所属公司
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2)中已经披露 2022 年收到与收益
相关的政府补助人民币 872,678.60 元,本次公告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
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补助项目 金额 文号 收款单位 入账日期
1 2021 年节能专项资金 363,000.00 榕财企(指)[2021]60 号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1 月
2 2022 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 200,000.00 深科技创新规〔2021〕5 号 深圳市源磊科技有限公司 2022 年1 月
3 2022 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 200,000.00 深科技创新规〔2021〕5 号 深圳市迈锐光电有限公司 2022 年1 月
4 东莞市商务局中央财政 2021 年 800,000.00 财企(2014)36 号 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 2022 年2 月
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合计 1,563,000.00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补助与公司
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将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但具体的会计处理仍
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12 日
[2022-01-29] (600203)福日电子:2022-012福日电子关于所属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 2022-012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
属公司 2021 年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 49,896,874.01 元。
其中,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福日电子关于所属
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7)中已经披露收到与收益相 关的政府补助人民币 49,492,086.07 元。
此外,公司及所属公司 2022 年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
872,678.60 元。
本次公告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补助项目 金额 文号 收款单位 入账日期
东莞市商务局 2020 年度
1 东莞市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 3,200.00 东商务(2020)54 号 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专项资金(9-12 月项目)
东莞市商务局 2020 年度
2 东莞市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 2,560.00 东商务(2020)54 号 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专项资金(9-12 月项目)
3 第四批中小微稳岗补贴 834.71 人社部【2021】29 号 福建福日友好环境科技有 2021 年 12 月
限公司
4 2021 年促消费提升扶持计划 10,000.00 深府办规〔2020〕8 号 深圳市源磊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消费增长出口转内销项目
5 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 347,943.23 财税[2011]100 号 北京讯通安添通讯科技有 2021 年 12 月
限公司
6 2021 年外贸企业 11,250.00 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运用避险产品奖励金
7 商务厅 2021 年上半年 1,000.00 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汇率避险补贴
8 避险产品奖励金 28,000.00 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9 收龙华区企业新型学徒制企业 159,000.00 深人社规〔2019〕11 号 深圳市福日中诺 2022 年 1 月
预支补贴(贰零贰壹年第贰批) 科技有限公司
10 个税手续费返还 11,680.74 财行[2019]11 号 深圳市福日中诺科技有限 2022 年 1 月
公司
11 个税手续费返还 71,187.89 财行[2019]11 号 深圳市迅锐通信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2 个税手续费返还 27,289.65 财行[2019]11 号 深圳市优利麦克科技开发 2022 年 1 月
有限公司
13 个税手续费返还 87,620.32 财行[2019]11 号 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4 2021 年下半年外贸企业 15,900.00 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运用外汇避险产品奖励金
15 研发资助 500,000.00 国科发火〔2016〕32 号 深圳市优利麦克科技开发 2022 年 1 月
有限公司
合计 1,277,466.54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补助与公司
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将对公司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但具体
的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 (600203)福日电子:2022-011福日电子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 01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预计 2021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0,000 万元。
●公司预计 2021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23,600 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0,000万元。
2、预计 2021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23,600 万元。
(三)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4.68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43.25 万元。
(二)每股收益:0.0218 元/股。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1、2021 年受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公司手机 ODM 和 LED 业务主要元器
件材料价格均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原材料采购成本大幅上升,下游产品价格传导不及时,导致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出现较大幅度下滑。
2、公司 OEM 业务受主要客户年度实际订单量与预期相差较大因素影响,导致制造产能利用率较低,但是租赁费用、间接人员工资等属于刚性支出,两项因素叠加导致 OEM 业务出现亏损。
3、2021 年珠三角地区所属企业招工难度凸显,用工成本相比上年出现较大幅度上升,而且人员波动非常大,也导致生产效率降低,从而造成总成本增加。
4、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
—商誉减值》的相关要求,按照谨慎性原则,公司预计本报告期将计提商誉减值,最终商誉减值计提的金额以评估机构结果为准。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2021 年非经常损益预计约 6,400 万元(其中政府补助约 4,000 万元),同比上
年同期非经常损益 9,477 万元减少约 3,077 万元。
(三)会计处理的影响:无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期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
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及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0] (600203)福日电子:福日电子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07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
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以书面文件或邮件形式送达,并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在福州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1,500 万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与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锐捷)、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光股份)、星联云服科技有限公司、黑石(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盈芯光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新设基金福州市鼓楼福锐星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该基金以半导体、先进制造、新材料等高新科技领域优质项目为主要投资方向,基金总规模为1 亿元,本公司占总认缴出资额的 15%。
鉴于股权投资管理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集团”)之控股子公司;同时,信息
集团是福光股份、星网锐捷持股 5%以上股东,且为星网锐捷的控股股东。本公司董事刘开进先生同时担任星网锐捷董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联董事卞志航先生、林家迟先生、刘开进先生、林伟杰先生已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福日电子关于公司参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9)。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授信期限一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 6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授信期限一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办理商票贷业务提供商业汇票承兑保证担保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同意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的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承兑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具体
担保期限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福日电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2-010)。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0 日
[2022-01-20] (600203)福日电子:福日电子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08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以书面文件或邮件形式送达,并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在福州以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春旺先生召集,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监事 5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参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有利于整合利用各方优势资源,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参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鉴于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李沙先生、高菁女士、张翔先生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日电子关于公司参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9)。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0 日
[2022-01-20] (600203)福日电子:福日电子关于参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09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福州市鼓楼福锐星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福锐星光”)
●投资金额:1,5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万元、亿元均指人民币)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500万元人民币,与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锐捷”)、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光股份”)等合伙人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福锐星光,该基金以半导体、先进制造、新材料等高新科技领域优质项目为主要投资方向,基金总规模为1亿元,本公司占总认缴出资额的15%(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涉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股权投资管理公司、星网锐捷、福光股份未发生同类关联交易;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同或相关的关联交易。
●特别风险提示:福锐星光设立尚需获得行政管理部门的许可并履行私募基金备案程序,能否成功设立存在不确定性。福锐星光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相关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同时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投资管理等多种因素
的影响,存在投资资金损失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推动公司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整体价值,挖掘产业链上下游的优质项目,及时把握市场化的投资机会,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与股权投资管理公司、星网锐捷、福光股份、星联云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联云服”)、黑石(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石投资”)、福州市鼓楼区盈芯光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芯光通”)合伙人共同设立福锐星光。福锐星光总认缴出资额为 1 亿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1,500 万元,将持有福锐星光 15%份额。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投资比例如下表: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别 认缴出资额(万元) 投资比例
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普通合伙人 1,400 14%
公司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 20%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 15%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 10%
星联云服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 10%
黑石(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50 15.5%
福州市鼓楼区盈芯光通创业投资合伙企 有限合伙人 1,550 15.5%
业(有限合伙)
合计 —— 10,000 100%
股权投资管理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集团”)之控股子公司;同时,信息集团是福光股份、星网锐捷持股 5%以上股东,且为星网锐捷的控股股东。本公司董事刘开进先生同时担任星网锐捷董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未发生同类关联交易。
(二)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19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2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股权投资管理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信息集团之控股子公司;同时,信息集团是福光股份、星网锐捷持股 5%以上股东,且为星网锐捷的控股股东。本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公司、星网锐捷同受信息集团控制,福光股份为信息集团参股公司,本公司董事刘开进先生同时担任星网锐捷董事,上述公司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①企业名称: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3375398966
③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④住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4号楼17层08间9单元
⑤主要办公地点:福州市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电子信息大楼11层
⑥法定代表人:王佐
⑦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⑧成立时间:2015-04-17
⑨经营范围:受托对非证券类股权投资管理及与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⑩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
1 责任公司 950.00 95.00
2 福建福日集团有限公司 50.00 5.00
合计 1,000.00 100.00
○ 11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045.93 1241.53
净利润 1893.00 623.01
总资产 8972.72 9536.97
净资产 8645.91 9268.91
除 2020 年与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福建省福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外,股权投资管理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2、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①企业名称: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6110085113
③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④住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18号桔园洲星网锐捷科技园19-22栋
⑤主要办公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18号桔园洲星网锐捷科技园19-22栋
⑥法定代表人:黄奕豪
⑦注册资本:58328.0278万人民币
⑧成立时间:1996-11-11
⑨经营范围:互联网接入设备、网络及通讯设备、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自有产品租赁;网络技术及相关的互联网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IC卡读写机具及配件、电气电源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移动通信及终端设备(含移动电话、手机等)、无线通信终端、无线通信传输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音视频及相关的数字服务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监控设备及相关的社会公共安全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集成业务及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应用与开发;
家庭及公共社区智能化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仓储服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⑩股东情况:星网锐捷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396),股权结构及具体财报数据详见其公开披露信息。
○11 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30,423.43 919,118.61
归母净利润 43,137.97 48,284.86
总资产 871,562.96 1,089,269.29
净资产 488,262.90 554,814.71
星网锐捷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3、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①企业名称: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757384472D
③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④住所: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58号
⑤主要办公地点: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58号
⑥法定代表人:何文波
⑦注册资本:15358.19万人民币
⑧成立时间:2004-02-03
⑨经营范围:光学镜头、光学元器件、光电仪器、光学电子产品、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环保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不从事任何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或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⑩股东情况:福光股份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88010),股权结构及具体财报数据详见其公开披露信息。
○11 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2022-01-20] (600203)福日电子:福日电子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10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日实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日实业继续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办理不超过 2,000 万元的商票贷业务提供承兑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为福日实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9,753.61 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办理商票贷业务提供商业汇票承兑保证担保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福日实业出具的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承兑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签署与之有关的法律文件。
以上担保额度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 2022 年度公司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81.50 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中规定的公司对福日实业提供 9.5 亿元担保范围内,无须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快安大道创新楼
法定代表人:温春旺
经营范围:电视机,显示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及电子器件,电视机配件,家用电器的制造、销售、维修;光学仪器、电器机械及器材的销售与维修;节能环保产品、光伏设备,光电材料、器件及应用产品,移动通信终端(含手提电话)研发、制造、销售;节能环保技术与产品的研究开发、推广及咨询服务;节能环保工程设计、施工;新能源技术研发;应用软件、化工材料(不含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钢铁及其制品(含不锈钢推车、不锈钢床)、金属材料、珠宝首饰、纺织品、化妆品、工艺美术品、化学原料(不含易制毒化学品)、矿产品、煤炭、焦炭、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燃料油、柴油(不含危险化学品)、医疗器械、机械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交电、电线电缆、橡胶(含乳胶)及其制品、塑料制品、玻璃仪器、皮革制品、玩具、服装及鞋帽、钟表及配件、家具的批发、零售;汽车的销售;废旧物资回收(不含危险品);对外贸易。苯、甲苯、邻二甲苯、对二甲苯、甲醇无储存场所经营(票据批发)。
福日实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福日实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财务指标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6,979.37 183,406.82
负债总额 172,775.88 181,885.46
银行贷款总额 17,524.19 17,004.44
流动负债总额 145,937.23 151,644.32
资产净额 4,203.49 1,521.36
财务指标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4,071.45 161,298.51
净利润 -2,299.93 -2,704.0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福日实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福日实业提供担保系为支持其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福日实业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债务偿还能力。因此董事会认为以上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福日实业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85亿元,担保余额为59,753.61万元。公司及所属公司对其所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5.825亿元,担保余额为25,5343.56万元,分别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17.28%、121.07%;公司对所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45.825亿元,担保余额为255,343.56万元,分别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17.28%、121.07%,除对所属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0 日
[2022-01-04] (600203)福日电子:福日电子关于为所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06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日实业)、伟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迪科技)。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公司为所属公司(以下“所属公司”均指公司财务报表并表范围内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福日实业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 4000 万元(以下万元、亿元均指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5,2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为伟迪科技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 500 万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累计为福日实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9,558.96 万元,为伟迪科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所属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金额为 5200 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所属公司伟迪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 500 万美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以上议案表决情况均为: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公司为福日实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 5200 万元人民币;同意公司为伟迪科技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 500 万美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签署与之有关的法律文
件。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担保额度在 2021 年 2 月 1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 2021 年度公司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 74.6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中规定的公司对福日实业提供 9 亿元、对伟迪科技提供 1 亿元担保范围内,无须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福日实业
公司名称: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快安大道创新楼
法定代表人:温春旺
经营范围:电视机,显示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及电子器件,电视机配件,家用电器的制造、销售、维修;光学仪器、电器机械及器材的销售与维修;节能环保产品、光伏设备,光电材料、器件及应用产品,移动通信终端(含手提电话)研发、制造、销售;节能环保技术与产品的研究开发、推广及咨询服务;节能环保工程设计、施工;新能源技术研发;应用软件、化工材料(不含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钢铁及其制品(含不锈钢推车、不锈钢床)、金属材料、珠宝首饰、纺织品、化妆品、工艺美术品、化学原料(不含易制毒化学品)、矿产品、煤炭、焦炭、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燃料油、柴油(不含危险化学品)、医疗器械、机械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交电、电线电缆、橡胶(含乳胶)及其制品、塑料制品、玻璃仪器、皮革制品、玩具、服装及鞋帽、钟表及配件、家具的批发、零售;汽车的销售;废旧物资回收(不含危险品);对外贸易。苯、甲苯、邻二甲苯、对二甲苯、甲醇无储存场所经营(票据批发)。
福日实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福日实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财务指标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6,979.37 183,406.82
负债总额 172,775.88 181,885.46
银行贷款总额 17,524.19 17,004.44
流动负债总额 145,937.23 151,644.32
资产净额 4,203.49 1,521.36
财务指标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4,071.45 161,298.51
净利润 -2,299.93 -2,704.01
(二)伟迪科技
公司名称:伟迪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 元港币
注册地址:ROOMS 2107-08 21/FKAI TAK COMMERCIAL BUILDING 317-319 DES VOEUX
ROAD CENTRAL HK
法定代表人:吴慕毓
经营范围:无线移动通讯产品的贸易,如传统的移动通讯产品,如智能手机、智能路由器、及特种手机等。另外还有智能消费电子类产品,如智能单反相机、智能微投影仪等。
伟迪科技为公司三级控股子公司,公司及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 65.5851%股权、34.4149%股权;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王帆等七位其他少数股东分别持有深圳市优利麦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80%股权、20%股权;伟迪科技为深圳市优利麦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伟迪科技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伟迪科技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财务指标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765.02 26,425.61
负债总额 5,703.93 19,903.01
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5,703.93 19,903.01
资产净额 6,061.09 6,522.60
财务指标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84,154.28 60,866.32
净利润 11.09 499.72
王帆等七名少数股东已按其持股比例出具担保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福日实业及伟迪科技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福日实业及伟迪科技提供担保系为支持其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福日实业及伟迪科技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债务偿还能力。因此董事会认为以上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福日实业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53亿元,担保余额为59,558.96万元,公司为伟迪科技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元,担保余额0元;公司及所属公司对其所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5.535亿元,担保余额为249,267.61万元,分别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15.88%、118.18%;公司对所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45.185亿元,担保余额为249,267.61万元,分别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14.22%、118.18%,除对所属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4 日
[2022-01-04] (600203)福日电子:福日电子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05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合计 19,091.38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8 号)核准,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136,540,962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7.69 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49,999,997.78 元,扣除与发行
有 关 的 费 用 19,775,047.68 元 ( 不 含 税 )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030,224,950.10 元。
2021 年 12 月 1 日,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募集资金总额扣减承销
费(含税)及保荐费(含税)后的余额 1,032,244,997.82 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净额部分 2,020,047.72 元,为其他发行费用,于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时一并转出。上述资金已于 2021年 12 月 1 日全部到位,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到账
事项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
[2021]21000370382 号)。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终端智能制造项目 66,891.47 56,300.00
2 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TWS智能制造建设 18,787.25 17,200.00
项目
3 偿还公司债券 10,000.00 10,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1,500.00 21,500.00
合计 105,000.00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
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21 年 12 月 1 日,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 19,091.38 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的 19,091.38 万元自筹资金。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1]21000370392 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 拟置换募集资金
入金额 金额
1 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终端智能 56,300.00 8,342.26 8,342.26
制造项目
2 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TWS智 17,200.00 749.12 749.12
能制造建设项目
3 偿还公司债券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1,500.00
合计 105,000.00 19,091.38 19,091.38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19,091.38 万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的实际支付情况,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1]21000370392 号),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截止 2021 年 12 月 1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福日电子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且已经福日电子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福日电子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1]21000370392 号),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福日电子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1]21000370392 号)。
(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2-01-04] (600203)福日电子:福日电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04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新增股份 136,540,962 股已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相关条款作如下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的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肆亿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伍仟陆佰肆拾肆万柒仟壹佰贰拾元。 伍亿玖仟贰佰玖拾捌万捌仟零捌拾
贰元。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456,447,120股,均为普通股。 592,988,082股,均为普通股。
《公司章程》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并经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2-01-04] (600203)福日电子:福日电子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03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以书面文件或邮件形式送达,并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福州
市鼓楼区五一北路 153 号正祥商务中心 2 号楼 13 层公司大会议室现场召开。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温春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监事 5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的实际支付情况,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9,091.38 万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日电子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5)。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2-01-04] (600203)福日电子:福日电子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二次临时
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7日以书面文件或邮件形式送达,并于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 153 号正祥商务中心 2 号楼
13 层公司大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卞志航先生主持,会议
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9 票同
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新增股份136,540,962股已于2021
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股份登记手续,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
中涉及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相关条款作如下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的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肆亿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伍仟陆佰肆拾肆万柒仟壹佰贰拾元。 伍亿玖仟贰佰玖拾捌万捌仟零捌拾
贰元。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456,447,120股,均为普通股。 592,988,082股,均为普通股。
《公司章程》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福日电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并经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9,091.38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福日电子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5)。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所属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金额为 5200 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同意公司为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 5200 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一年,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所属公司伟迪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 500 万美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同意公司为伟迪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质押 MMAX
COMMUNICATIONS,INC 的应收账款,担保金额为 500 万美元。授信期限一年,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上述议案三、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日电子关于为所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6)。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2-01-04] (600203)福日电子:福日电子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 153 号正祥商务中心 2 号
楼 13 层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5,281,50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7.872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主持,采取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吴智飞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2022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81.50
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65,262,502 99.9885 19,000 0.0115 0 0
为简化公司会务,提高管理效率,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审批公司对所属公司所提供担保的具体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各所属公司所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流动资金借款、项目贷款、保函、金融衍生交易、履约保函、贸易融资额度、银行承兑汇票等),额度上限为
81.5 亿元,授权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在
此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超过授权审批额度的部分,仍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授权董事会审批的本公司对所属公司提供担保范围内,每一笔具体担保事项,仍需按照有
关规定的额度履行审批程序和公告义务。
具体担保审批额度如下:
2022 年度
序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 拟授权审
号 比例 批担保额
度(亿元)
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 9.50
2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福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 0.50
全资子公司小计 10.00
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 65.5851% 25.00
2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 65.5851% 25.00
3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迈锐光电有限公司 69.59% 0.50
4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市迈锐光电有限公司 84.49% 2.00
5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 65% 1.30
6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源磊科技有限公司 70% 2.00
7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福日源磊科技有限公司 70%
8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旗开电子有限公司 33.45% 3.00
9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旗开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33.45%
10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优利麦克科技开发有限 52.47% 0.80
公司
1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伟迪科技有限公司 52.47% 1.00
12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日中诺电子科技有限 69.59% 0.50
公司
13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迅锐通信有限公司 33.45% 0.50
14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福日以诺(香港)电子科技有 65.5851% 1.00
限公司
15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嘉兴市福日源磊科技有限公司 50.40% 0.30
16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福日照明有限公司 51% 0.10
17 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 深圳市优利麦克科技开发有限 80%
公司
18 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 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 100% 1.00
19 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日中诺电子科技有限 100% 1.00
公司
20 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 旗开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51%
21 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 福日以诺(香港)电子科技有 100%
限公司
22 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 6.00
23 深圳市源磊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福日源磊科技有限公司 100%
24 深圳市迈锐光电有限公司 惠州市迈锐光电有限公司 51% 0.50
控股子公司小计 71.50
合 计 81.50
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1 《关于授权公司董 43,100 69.4041 19,000 30.5959 0 0
事会审批 2022 年度
为所属公司提供不
超过81.50亿元人民
币担保额度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 2022 年度为所属公
司提供不超过 81.50 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亚飞、王凌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1-12-23] (600203)福日电子:福日电子关于所属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2021/12/23)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 2021-087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
属公司 2021 年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 49,492,086.07 元。
其中,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福日电子关于所属
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6)中已经披露收到与收益相
关的政府补助人民币 48,374,086.07 元,本次公告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
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补助项目 金额 文号 收款单位 入账日期
1 2021 年惠州市级研发费用补助 31,000.00 惠市科字【2021】65 号 惠州市迈锐光电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 新型学徒制备案补助 535,500.00 粤人社规〔2019〕25 号 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3 稳增长产业集群工业互联数字化升级 551,500.00 东工信函〔2020〕135 号 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项目补助
合计 1,118,000.00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补助与公司
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将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但具体的会计处理仍
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12-21] (600203)福日电子:福日电子关于所属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 2021-086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
属公司 2021 年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 48,374,086.07 元。
其中,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福日电子关于所属公
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6)中已经披露收到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人民币 42,759,698.07 元,本次公告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明
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补助项目 金额 文号 收款单位 入账日期
1 2021 年第三批“倍增计划”专项资金 133,078.00 东倍增办(2021)128 号 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服务外包项目
2 大朗镇 2020 年倍增计划配套奖励 35,610.00 无 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3 市重点工业企业市场开拓扶持项目 2,599,300.00 无 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4 2021 年“倍增计划”服务包奖励项目 2,846,400.00 东工信〔2021〕174 号 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合计 5,614,388.00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补助与公司
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将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但具体的会计处理仍
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16] (600203)福日电子:福日电子关于为所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83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日实业”)、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以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公司分别为所属公司(以下“所属公司”均指公司财务报表并表范围内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福日实业继续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为 6000 万元(以下万元、亿元均指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广东以诺继续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 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累计为福日实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8,298.96 万元,为广东以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9.11 亿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所属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为 6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关于继续为所属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以上议案表决情况均为: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公司继续为福日实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 6000 万元人民币;同意公司继续为广东以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 1 亿元人民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签署与之有关的法律文件。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担保额度在 2021 年 2 月 1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 2021 年度公司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 74.6
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 2021 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2021 年
9 月 1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 2021 年
度为所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中规定的公司对福日实业提供 9 亿元、对广东以诺提供 25 亿元担保范围内,无须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福日实业
公司名称: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快安大道创新楼
法定代表人:温春旺
经营范围:电视机,显示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及电子器件,电视机配件,家用电器的制造、销售、维修;光学仪器、电器机械及器材的销售与维修;节能环保产品、光伏设备,光电材料、器件及应用产品,移动通信终端(含手提电话)研发、制造、销售;节能环保技术与产品的研究开发、推广及咨询服务;节能环保工程设计、施工;新能源技术研发;应用软件、化工材料(不含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钢铁及其制品(含不锈钢推车、不锈钢床)、金属材料、珠宝首饰、纺织品、化妆品、工艺美术品、化学原料(不含易制毒化学品)、矿产品、煤炭、焦炭、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燃料油、柴油(不含危险化学品)、医疗器械、机械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交电、电线电缆、橡胶(含乳胶)及其制品、塑料制品、玻璃仪器、皮革制品、玩具、服装及鞋帽、钟表及配件、家具的批发、零售;汽车的销售;废旧物资回收(不含危险品);对外贸易。苯、甲苯、邻二甲苯、对二甲苯、甲醇无储存场所经营(票据批发)。
福日实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福日实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财务指标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6,979.37 183,406.82
负债总额 172,775.88 181,885.46
银行贷款总额 17,524.19 17,004.44
流动负债总额 145,937.23 151,644.32
资产净额 4,203.49 1,521.36
财务指标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4,071.45 161,298.51
净利润 -2,299.93 -2,704.01
(二)广东以诺
公司名称: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东莞市大朗镇松木山村利祥路 137、139 号
法定代表人:石利笋
经营范围:塑胶制品、固定电话机、传真机、电子产品、移动电话机、无线终端(固定无线电话、对讲机)、计算机硬件、网络终端产品(非对称数字用户环路产品、网关)、视频通讯终端产品(全球定位系统产品、机顶盒)、数据类产品(数据卡)、数码产品的生产、销售及自营进出口(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电子设备、微电子器件的技术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东以诺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及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 65.5851%股权、34.4149%股权,广东以诺为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以诺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财务指标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42,089.43 379,078.05
负债总额 253,628.08 301,926.77
银行贷款总额 5,005.58 58,684.30
流动负债总额 252,190.43 289,407.34
资产净额 88,461.35 77,151.28
财务指标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796,996.74 807,986.56
净利润 3,654.96 -11,310.0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福日实业及广东以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福日实业及广东以诺提供担保系为支持其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福日实业及广东以诺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债务偿还能力。因此董事会认为以上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福日实业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53亿元,担保余额为58,298.96万元,公司为广东以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6.65亿元,担保余额9.11亿元;公司及所属公司对其所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45.54亿元,担保余额为251,836.18万元,分别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215.93%、119.40 %;公司对所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45.19亿元,担保余额为251,836.18万元,分别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14.27%、119.40%;除对所属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
[2021-12-16] (600203)福日电子:福日电子关于所属公司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84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公司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
2022 年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
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所属公司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为锁定未来时点的外汇交易成本或收益,使进出口贸易业务保持在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降低汇率波动对外汇结算造成的风险,公司的所属公司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日科技”)拟在 2022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累计额度不超过 5,000 万美元,单笔远期结售汇或期权业务金额不超过 300 万美元,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概述
根据福日科技的进出口业务结售汇需要,用于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的交易金额不超过进出口业务收付的外币金额为原则,拟在 2022 年度以自有资金或者银行信用额度为保证金与合作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逐笔签订远期结售汇及期权申请确认书,其中单笔远期结售汇或期权业务金额不超过 300 万美元,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预计 2022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累计合同金额不超过 5,000 万美元。
二、福日科技基本情况
福日科技的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币(以下“万元”均指人民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65%股份。福日科技注册地址为福州马尾快安 M9511工业园 C 座第五层前区 A4;法定代表人为陈富贵,经营范围:家用电器、电子信息、通讯产品的制造、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机电产品、电子元器件的代购代销及相关的技术开发、服务;饲料(不含添加剂)、鱼粉、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医疗器械销售;房屋租赁;黄金、珠宝首饰批发;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福日科技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20,864.94 万元,净
资产为 1,489.36 万元,负债总额为 19,375.58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
为 140,661.22 万元,净利润为 412.44 万元。
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福日科技的总资产为 25,525.50 万元,净资产为
1,717.61 万元,负债总额为 23,807.89 万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总收入为
108,999.23 万元,净利润为 228.25 万元。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必要性
福日科技主营进出口业务,以美元为主要结算货币,交易量大,频率高,周期较长。为锁定未来时点的外汇交易成本或收益,使进出口贸易业务保持在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降低汇率波动对外汇结算造成的风险,福日科技有必要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
四、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可行性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企业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外汇期权又称货币期权,是一种选择契约,其持有人即期权买方享有在契约届期或之前规定的价格购买或销售一定数额某种外汇资产的权利,而期权卖方收取期权费,则有义务在买方要求执行时卖出(或买进)期权买方买进(或卖出)的该种外汇资产。
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遵循的是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将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所有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其交易金额累计不得超过其预测的进出口外汇流入净额,且外汇交易的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须保持一致。开展该类业务,福日科技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信用额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及期权业务锁定外汇汇率,既符合公司规避风险、防范风险的要求,也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具有可行性和可操
作性。
五、远期结汇及外汇业务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准则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七、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在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操作过程中,经办部门应根据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合同中约定的外汇金额、汇率及交割期间,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二)为防止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
(三)强化内部风险报告机制。福日科技应在每季度后 3 个工作日内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开展情况报告给公司财务部;当远期结售汇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业务亏损或潜亏金额达到 100 万元人民币时,福日科技应在情况发生的第一时间及时向公司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
[2021-12-16] (600203)福日电子:福日电子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 2021–082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一次临时
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0日以书面文件或邮件形式送达,并于2021年 12 月 15 日在福州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所属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为 6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同意公司继续为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 6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一年,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所属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 1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同意公司继续为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 1 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一年,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与浙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所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3)。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 2022 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 21.213 亿元人民币借款额度的议案》;(9 票同意,0票弃权,0 票反对)
为支持公司旗下所属公司(公司财务报表并表范围内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发展,公司与所属公司之间发生的借款次数较多,若年度内发生的每笔借款均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将造成公司董事会频繁召开,且资金使用的时效性也会受到较大影响。
为精简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所属公司 2022 年度业务发展需要及资金使用计划,同意 2022 年度向所属公司提供借款总额度为 21.213 亿元(已包含以往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的累积借款余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 2022 年度公司对所属公司所提供借款的具体
额度,借款余额上限为 21.213 亿元,授权期限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借款利率以市场融资成本为基础协商确定,
并逐笔签订借款合同。公司向所属公司提供的借款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超过授权审批额度的部分,仍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 2022 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 81.50 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为支持公司旗下所属公司(公司财务报表并表范围内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发展,2022 年公司对所属公司担保的总额预计将达 81.5亿元(其中子公司对其下级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8.50 亿元的担保额度),预计将超过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总资产的 30%,且部
分所属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公司董事会今后在审议公司对所
属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总资产的 30%,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所属公司提供担保,按《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均须逐次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由此将可能造成公司股东大会的频繁召开,
不利于会务精简和提高融资时效。
为简化公司会务,提高管理效率,公司拟就涉及前述条件的担保
事项继续向股东大会提出申请,授权董事会审批公司对所属公司所提
供担保的具体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各所属公司所申请的综合授信
额度、流动资金借款、项目贷款、保函、金融衍生交易、履约保函、
贸易融资额度、银行承兑汇票等),额度上限为 81.5 亿元,授权期
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2年12 月31 日。在此额度范围内,
无需再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超过授权审批额度的部分,仍需
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授权董事会审批的本公司对所属公司
提供担保范围内,每一笔具体担保事项,仍需按照有关规定的额度履
行审批程序和公告义务。
具体担保审批额度如下:
2022 年度 2021 年度授 增减
序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 拟授权审批 权审批担保 (亿
号 比例 担保额度 额度(亿元) 元)
(亿元)
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 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 100% 9.50 9.00 0.50
公司 公司
2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 福建福日信息技术有限 100% 0.50 1.00 -0.50
公司 公司
全资子公司小计 10.00 10.00 0
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 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 65.5851% 25.00 28.00 -3.00
公司 司
2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 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 65.5851% 25.00 25.00
公司
3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 深圳市迈锐光电有限公 69.59% 0.50 0.50
公司 司
4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 惠州市迈锐光电有限公 84.49% 2.00 2.20 -0.20
公司 司
5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 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 65% 1.30 1.30
公司
6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 深圳市源磊科技有限公 70% 2.00 2.80 -0.80
公司 司
7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 福建福日源磊科技有限 70% 3.00 -3.00
公司 公司
8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 深圳市旗开电子有限公 33.45% 3.00 4.00 -1.00
公司 司
9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 旗开电子(香港)有限公 33.45% 1.00 -1.00
公司 司
10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 深圳市优利麦克科技开 52.47% 0.80 0.80
公司 发有限公司
1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 伟迪科技有限公司 52.47% 1.00 1.00
公司
12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 深圳市福日中诺电子科 69.59% 0.50 0.50
公司 技有限公司
13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 深圳市迅锐通信有限公 33.45% 0.50 0.50
公司 司
14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 福日以诺(香港)电子 65.5851% 1.00 1.00
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
15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 嘉兴市福日源磊科技有 50.40% 0.30 0.30
公司 限公司
16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 福建福日照明有限公司 51% 0.10 0.10
公司
17 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 深圳市优利麦克科技开 80% 0.30 -0.30
司 发有限公司
18 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 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 100% 1.00 5.00 -4.00
司
19 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 深圳市福日中诺电子科 100% 1.00 3.00 -2.00
司 技有限公司
20 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 旗开电子(香港)有限公 51% 1.00 -1.00
司 司
21 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 福日以诺(香港)电子 100% 2.00 -2.00
司 科技有限公司
22 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 6.00 6.00
司
23 深圳市源磊科技有限公 福建福日源磊科技有限 100% 3.00 -3.00
司 公司
24 深圳市迈锐光电有限公 惠州市迈锐光电有限公 51% 0.50 0.50
司 司
控股子公司小计
[2021-12-16] (600203)福日电子:关于召开福日电子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2021-085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 14 点 50 分
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 153 号正祥商务中心 2 号楼 13 层大会议
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 2022 年度为所属公 √
司提供不超过 81.50 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
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 2022 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 81.50 亿元
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已经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
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 2022 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
81.50 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 2022 年度为所属
公司提供不超过 81.50 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03 福日电子 2021/12/2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受托代理人需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30。
(二)登记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 153 号正祥商务中心 2 号楼 12 层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方法:
1、联系电话:0591-83310765, 0591-87111315
2、联系传真:0591-83319978
3、邮政编码:350005
4、联系人:吴智飞、陈懿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号
1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 2022 年度为所属公司
提供不超过 81.50 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2-15] (600203)福日电子:福日电子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 08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公司直接控股
股东福建福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日集团”)因非公开发行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集团”)参与非公开发行持股比例变动。福日集团和信息集团系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直接控股股东福日集团的持股数仍为94,234,189 股,持股比例由发行前的 20.65%减少至发行后的 15.89%;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信息集团持股数由 43,677,021 股增加至70,985,213 股,持股比例由发行前的 9.57%增加至发行后的 11.97%。
福 日 集 团 和 信 息 集 团 合 计 持 股 数 由 137,911,210 股 增 加 至
165,219,402 股,持股比例由发行前的 30.21%减少至发行后的 27.86%。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8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136,934,136 股。
根据发行对象认购结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最终发行股份数量为 136,540,962 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56,447,120 股增加至
592,988,082 股。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信息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 27,308,192 股,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的 20%。此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导致直接控股股东与间接控股股东权益发生 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及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基本 名称 福建福日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 153 号
正祥商务中心 2 号楼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变动股数(股) 稀释比例
权益 (%)
变动 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1 年 人民币
明细 股本增加导致被 12 月 13 日 普通股 - 4.76
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基本 名称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 153 号
正祥商务中心 2 号楼
权益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增持股数(股) 增持比例
变动 (%)
明细 认购非公开发行 2021 年 人民币 27,308,192 2.40
股票 12 月 13 日 普通股
资金 本次增持股份所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209,999,996.48 元,
来源 资金来源为间接控股股东信息集团自有及自筹资金
备注:若以上表格中数据存在尾差,即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集团、福日集团拥有上市公司权益 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信息集团 持有股份 43,677,021 9.57 70,985,213 11.97
其中:无限 43,677,021 9.57 43,677,021 7.37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0 0 27,308,192 4.60
股份
福日集团 持有股份 94,234,189 20.65 94,234,189 15.89
其中:无限 94,234,189 20.65 94,234,189 15.89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0 0 0 0
股份
合计 持有股份 137,911,210 30.21 165,219,402 27.86
其中:无限 137,911,210 30.21 137,911,210 23.26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0 0 27,308,192 4.60
股份
备注:若以上表格中数据存在尾差,即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上述权益变动源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15] (600203)福日电子:福日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80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136,540,962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价格:7.69 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
发行”或“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
●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概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10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10 月 26 召开的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2021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021年9月1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将
本次发行股东决议有效期延长至 2022 年 10 月 25 日。
2、本次非公开发行监管部门的审核过程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
过。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68
号《关于核准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日期为2021年4月8日),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6,934,136股新股(含136,934,136股)。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数量:136,540,962 股
3、定价基准日:2021 年 11 月 19 日
4、发行价格:7.69 元/股
5、募集资金总额:1,049,999,997.78 元
6、发行费用:19,775,047.68 元
7、募集资金净额:1,030,224,950.10 元
8、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9、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联席主承销商”)
10、股份锁定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信息集团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有新的规定,届时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 136,540,962 股,发行价格为 7.69 元/股。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 12 时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17 名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指定账户。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出具的华兴验字[2021]21000370372 号《福建福日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认购资金总额的验证报告》验
证,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 12 时整,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已收到福日电
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1,049,999,997.78元。
2021 年 12 月 1 日,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
费及保荐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2日出具的华兴验字[2021]21000370382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49,999,997.78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9,775,047.68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0,224,950.10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136,540,962.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893,683,988.10 元。
2、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已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依法取得了全部必要的批准和核准;本次发行的询价、申购和配售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与发行对象签署的《股票认购协议》及本次发行的认购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符合已报备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要求,合法有效。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中的《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法律文书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情形,文件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施过程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发行过程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照已报备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要求执行,发行过程公平、公正,发行结果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介绍
(一)发行结果
本次发行最终价格为 7.69 元/股,发行股票数量 136,540,962 股,募集资金总
额 1,049,999,997.78 元,股份发行数量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限 136,934,136股;发行对象总数为 17 名,不超过 35 名,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要求。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如下:
获配数量 获配金额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股) (元)
1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7,308,192 209,999,996.48
2 UBSAG 3,250,975 24,999,997.75
3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827,048 52,499,999.12
4 唐世福 3,250,975 24,999,997.75
5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250,975 24,999,997.75
6 高游 5,201,560 39,999,996.40
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113,133 70,079,992.77
8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040,312 161,799,999.28
9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68,010 25,899,996.90
10 樊一凡 3,250,975 24,999,997.75
11 吕强
[2021-12-15] (600203)福日电子:福日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1、发行数量:136,540,962股
2、发行价格:7.69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1,049,999,997.78元
4、募集资金净额:1,030,224,950.10元
5、上市时间: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
[2021-12-14] (600203)福日电子:福日电子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 -079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8 号)核准,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日电子”或“公司”)以每股7.69 元的价格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36,540,962 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49,999,997.78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 19,775,047.6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30,224,950.10 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后的余额
后已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经华兴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出具了华兴验
字[2021]2100037038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A 股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所属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资金尚未开始使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会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在福州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及所属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诺通讯”)
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会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上梅林支行在福州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公司及所属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以诺”)
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会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大朗支行在福州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序 户名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金额(元)
号
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251000000435652 563,000,000.00
公司 福州分行
2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1008180013000410890 197,244,997.82
公司 福建省分行
3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7200100100334415 172,000,000.00
公司 福州分行
4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1301012900701053 100,000,000.00
公司 福州分行
5 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38920188000109177 0.00
司 公司深圳上梅林支行
6 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58000013328500 0.00
大朗支行
注: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大于募集资金净额,原因是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金额包含部分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
2、后续公司将根据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实施计划和实际资金需求,在履
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分批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到相应募投项目实施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作为甲方)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统称乙方)、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作为丙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户分别为:12251000000435652、117200100100334415、
351008180013000410890、8111301012900701053,截至 2021 年 12 月
1 日,专户余额分别为人民币伍亿陆千叁佰万元整
(¥563,000,000.00)、人民币壹亿柒仟贰佰万元整
(¥172,000,000.00)、人民币壹亿玖仟柒佰贰拾肆万肆仟玖佰玖拾柒元捌角贰分(¥197,244,997.82)、人民币壹亿元整
(¥100,000,000.00)。
2、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终端智能制造项目”、“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 TWS 智能制造建设项目”、“偿还公司债券”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年/月/日,期限/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约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5、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吕泉鑫、陈霖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6、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7、甲方 1 次或者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8、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9、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12、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广东以诺、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的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作为甲方一)及所属公司广东以诺(作为甲方二)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朗支行(作为乙方)、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作为丙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账号为 558000013328500,截至 2021 年 12 月 1 日,专户余额为人民
币零元整(¥0.00)。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二“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终端智能制造项目”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二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年/月/日,期限/个月。甲方二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约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二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吕泉鑫、陈霖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
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6、甲方 1 次或者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2021-12-10] (600203)福日电子:福日电子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78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承销总结报告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通过,公司将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及相关发行文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2-07] (600203)福日电子:福日电子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 2021 -075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结案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案件原告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
●诉讼请求的涉案金额:3,082,687.72 元人民币(以下“元”、“万元”均指人民币)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否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因债权纠纷,本公司起诉北京立颖三昌数码科技有限公司。2008 年 12 月,
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本公司与北京立颖三昌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立颖三昌”)达成和解,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调解书【(2008)一中民初字第 2657 号】,调解书确认北京立颖三昌需偿还本公司往来款及违约金,北京立坤三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立坤三昌”)承担连带责任。
二、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及判决情况
北京立颖三昌、北京立坤三昌两公司并未按调解书内容向本公司支付上述款项,本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未发现其有可执行财产。2011 年 4 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2011)一中执字第 181-1 号】,终结执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08)一中民初字第 2657号】。
2016 年 2 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15)海民清(预)
字第 00026 号】及民事裁定书【(2015)海民清(预)字第 00027 号】,裁定受理本公司提出对北京立颖三昌、北京立坤三昌两个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2017 年 5 月,因北京立颖三昌、北京立坤三昌无法进行清算,北京市海淀区
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16)京 0108 民算 9 号】及民事裁定书【(2016)京 0108 民算 10 号】,裁定终结北京立颖三昌、北京立坤三昌破产清算程序。
2017 年 9 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公司对北京立颖三昌股东王彦昌、郑精
华,对北京立坤三昌股东王彦昌、郭军丽提起连带清偿责任诉讼。2017 年 12 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17)京 0105 民初 66662 号】及民事判决书【(2017)京 0105 民初 66694 号】,判决王彦昌、郑精华、郭军丽对北京立颖三昌对本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8 年,判决生效后,本公司立即申请了强制执行。2019 年公司与郑精华达成和解协议,自郑精华处收回款项共计人民币 243 万元。2019 年,2020 年,
公司收到王彦昌、郭军丽执行款共计 58.02 万元。2021 年 6 月,公司与王彦昌达
成和解协议。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近日,公司自王彦昌处收到款项 351.97 万元,现案件已结案。该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影响 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达到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且绝对额超过 100 万元。本次诉讼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负面影响,最终影响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中经审计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2021-12-07] (600203)福日电子:福日电子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修订)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 2021 -077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修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结案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案件原告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
●诉讼请求的涉案金额:3,082,687.72 元人民币(以下“元”、“万元”均指人民币)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否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因债权纠纷,本公司起诉北京立颖三昌数码科技有限公司。2008 年 12 月,
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本公司与北京立颖三昌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立颖三昌”)达成和解,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调解书【(2008)一中民初字第 2657 号】,调解书确认北京立颖三昌需偿还本公司往来款及违约金,北京立坤三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立坤三昌”)承担连带责任。
二、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及判决情况
北京立颖三昌、北京立坤三昌两公司并未按调解书内容向本公司支付上述款项,本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未发现其有可执行财产。2011 年 4 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2011)一中执字第 181-1 号】,终结执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08)一中民初字第 2657号】。
2016 年 2 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15)海民清(预)
字第 00026 号】及民事裁定书【(2015)海民清(预)字第 00027 号】,裁定受理本公司提出对北京立颖三昌、北京立坤三昌两个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2017 年 5 月,因北京立颖三昌、北京立坤三昌无法进行清算,北京市海淀区
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16)京 0108 民算 9 号】及民事裁定书【(2016)京 0108 民算 10 号】,裁定终结北京立颖三昌、北京立坤三昌破产清算程序。
2017 年 9 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公司对北京立颖三昌股东王彦昌、郑精
华,对北京立坤三昌股东王彦昌、郭军丽提起连带清偿责任诉讼。2017 年 12 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17)京 0105 民初 66662 号】及民事判决书【(2017)京 0105 民初 66694 号】,判决王彦昌、郑精华、郭军丽对北京立颖三昌对本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8 年,判决生效后,本公司立即申请了强制执行。2019 年公司与郑精华达成和解协议,自郑精华处收回款项共计人民币 243 万元。2019 年,2020 年,
公司收到王彦昌、郭军丽执行款共计 58.02 万元。2021 年 6 月,公司与王彦昌达
成和解协议。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近日,公司自王彦昌处收到款项 351.98 万元,现案件已结案。该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影响 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约 142 万,达到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 10%,且绝对额超过 100 万元。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负面影响,最终影响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中经审计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2021-12-07] (600203)福日电子:福日电子关于所属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2021/12/07)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 2021-076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
属公司 2021 年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 42,759,698.07 元。
其中,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福日电子关于所属公
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4)中已经披露收到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人民币 41,840,336.66 元,本次公告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明
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 元
序
补助项目 金额 文号 收款单位 入账日期
号
1 失业稳岗补贴 308.10 无 福建福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 稳岗补贴 4,887.96 深人社发〔2021〕26 号 深圳市福日中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3 2021年度第1批普惠性稳岗返 30,303.24 人社部发〔2021〕深圳市 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还资金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9 号
(人社部发〔2021〕深圳 2021 年 12 月
4 稳岗补贴 5,001.48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9 深圳市优利麦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号)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2021 年 12 月
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龙
5 2021 年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252,351.00 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 深圳市迅锐通信有限公司
(2020 年企业研发投入激励) 施细则(修订)的通知》
(深龙华府办规〔2020〕4
号)
6 稳岗补贴 5,220.60 人社部发【2021】29 号 深圳市迅锐通信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7 稳岗补贴 3,540.24 人社部发【2021】29 号 深圳市旗开电子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8 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 617,748.79 财税[2011]100 号 北京讯通安添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合 919,361.41
计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补助与公司
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将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但具体的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2021-12-02] (600203)福日电子:福日电子关于所属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1
股票
代码: 600203 股票 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 20 2 1 0 74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所属公司 获得政府补助的 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 披露 日,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 所
属公司 20 21 年累计收到 与收益相关的 政府补助共 计 人民币 40 180 942 19 元。
其中 公司 于 20 21 年 11 月 9 日 在 上海交易所网站发布的《 福日电子 关于 所属公
司 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 21 0 66 )中已经披露 收到 与收益相关
的 政府补助 人民币 39 145 673.71 元 本 次公告 的 与收益相关的 政府补助具体明
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补助项目
金额
文号
收款单位
入账日期
1
第二十七批企业职工适岗培训补贴
1,695.00
深人社规〔2020〕13号
深圳市迈锐光电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
2
2021年11月第二批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
204,000.00
粤人社规【2019】25号
惠州市迈锐光电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
3
稳岗补贴
5,258.88
深人社规【2021】26号
深圳市迈锐光电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
4
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资助经费
45,949.00
深经贸信息规〔2017〕8号和深工信规〔2019〕13号
深圳市迈锐光电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
5
2021年第一批东莞市促进服务外包发展专项资金
133,078.00
东府办(2019)59号
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
6
“一镇一品”产业人才培训
100,000.00
东府办〔2019〕32号
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
7
2021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百十五”企业资助类)
500,000.00
深龙华府办规〔2017〕4 号
深圳市福日中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
8
稳岗补贴
39,287.60
人社部发[2021]26号
深圳市源磊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
9
2021年底14批中小微企业招用湖北籍员工补贴
6,000.00
人社厅发〔2020〕4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民 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湖北地区和湖北籍劳动者就业支持
深圳市迅锐通信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
2
力度的通知》
合计
1,035,268.48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16号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补助,上述补助与公司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将将对公司对公司20202211年度利润产生年度利润产生积极积极影响影响, , 但但具体的会计处理仍具体的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董 事事 会会
20
202211年年1122月月22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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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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