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中600200≈≈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2.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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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7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2000.00万元至2600.00万元 (公告日期:2022-
01-28)
3)02月26日(600200)江苏吴中: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
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增发预案:1)2021年拟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5434.78万股; 发行价格:5.52元/股;预
计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 方案进度:2021年11月29日股东大会通过
发行对象:苏州复基苏吴医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机构调研:1)2016年12月22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4938.87万 同比增:207.45% 营业收入:14.68亿 同比增:-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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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690│ 0.0980│ 0.1330│ -0.7110│ -0.0650
每股净资产 │ 2.6420│ 2.6919│ 2.7270│ 2.5939│ 3.2457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9697│ 1.9697│ 1.9697│ 1.9697│ 1.9697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4014│ -0.3730│ -0.3375│ -0.4708│ 0.175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2.6500│ 3.7000│ 5.0100│-24.0800│ -1.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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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693│ 0.0977│ 0.1333│ -0.7109│ -0.0645
每股净资产 │ 2.6420│ 2.6919│ 2.7270│ 2.5939│ 3.2457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9697│ 1.9697│ 1.9697│ 1.9697│ 1.9697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4014│ -0.3730│ -0.3375│ -0.4708│ 0.1756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2.6241│ 3.6295│ 4.8878│-27.4054│ -1.9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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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江苏吴中 代码:600200 │总股本(万):71238.88 │法人:钱群英
上市日期:1999-04-01 发行价:7.75│A 股 (万):71238.88 │总经理:钱群英
主承销商:中国教育科技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行业:医药制造业
电话:0512-65626898 董秘:顾铁军│主营范围:医药、房地产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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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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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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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0690│ 0.0980│ 0.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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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7110│ -0.0650│ -0.0260│ 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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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0900│ 0.0770│ 0.0730│ 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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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4000│ 0.1600│ 0.1170│ 0.0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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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1850│ 0.1410│ 0.0920│ 0.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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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600200)江苏吴中: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 2022-016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许良枝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许良枝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另有任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许良枝先生在任职公司副总裁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其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2022-02-17](600200)江苏吴中: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 2022-012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
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
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的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钱群山先生主持。经会议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42.1000 万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43 人调整为 110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74.0000 万股调整为 331.9000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由 38.4303 万股调整为 80.5303 万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确定以 2022 年 2 月 16 日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10 名激励
对象授予 331.9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68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7 日
[2022-02-17](600200)江苏吴中: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2-013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
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通知于2022年2月14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2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建平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2年2月16日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10名激励对象授予331.9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68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17 日
[2022-02-17](600200)江苏吴中: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 2022-014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43 人调整为 110 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74.0000 万股调整为 331.9000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由 38.4303
万股调整为 80.5303 万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变。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
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将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
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江苏
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2022 年 1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江苏吴中
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4、2022 年 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
讯表决)及第十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43 人调整为 110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74.0000 万股调整为 331.9000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由 38.4303 万股调整为 80.5303 万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变。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2 月 16 日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1.9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68 元/股。公司
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调整的情况说明
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42.1000 万股,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43人调整为110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74.0000 万股调整为 331.9000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由 38.4303 万股调整为 80.5303 万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变。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分配情况如下: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 占授予时股本总额
票数量(万股) 权益数量的比例 比例
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 331.9000 80.47% 0.47%
人员(110 人)
预留 80.5303 19.53% 0.11%
合计 412.4303 100.00% 0.58%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事项出具了书面同意的意见: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已经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认为: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和条件;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调整和授予事宜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调整和授予事宜及授予日及授予对象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前提条件均已成就,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以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不符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7 日
[2022-02-17](600200)江苏吴中: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 2022-015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2 年 2 月 16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331.9000 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3.68 元/股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
权,于2022 年2 月 1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确定以 2022 年 2 月 16 日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10 名激励
对象授予 331.9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68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将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
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江苏
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2022 年 1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江苏吴中
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4、2022 年 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
讯表决)及第十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43 人调整为 110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74.0000 万股调整为 331.9000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由 38.4303 万股调整为 80.5303 万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变。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2 月 16 日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1.9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68 元/股。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
定以 2022 年 2 月 16 日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10 名激励对
象授予 331.9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68 元/股。
(三)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 年 2 月 16 日
2、授予数量:331.9000 万股
3、授予人数:110 人
4、授予价格:3.68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0%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分配情况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 占授予时股本总额
票数量(万股) 权益数量的比例 比例
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 331.9000 80.47% 0.47%
人员(110 人)
预留 80.5303 19.53% 0.11%
合计 412.4303 100.00% 0.58%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四)关于本次授予权益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42.1000 万股,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43人调整为110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74.0000 万股调整为 331.9000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由 38.4303 万股调整为 80.5303 万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2 月 16 日为限制性股票首次
[2022-02-09](600200)江苏吴中: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2022-011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2 月 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方大道 988 号,公司会议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4,794,30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17.7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钱群山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3 人,副董事长钱群英女士,董事蒋中先生、陈颐女
士,独立董事沈一开先生、张旭先生、陈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会主席金建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
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江苏吴中医药集团研
发及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4,794,30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
1 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江苏 1,998,53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吴中医药集团研发及产业
化基地一期项目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1 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议案 1 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授权代
表单独计票。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何嘉、王省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江苏吴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1-28](600200)江苏吴中: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2-010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预计盈利 2,000.00 万元到 2,600.00 万元。
公司本次业绩预盈主要是由于收到政府补助、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
司苏州中凯生物制药厂完成拆迁确认资产处置收益等事项产生非经常
性损益约 11,295.00 万元。
扣除上述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业绩预计亏损 8,695 万元至 9,295
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00.00 万元到 2,600.00 万元。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695 万元至-9,295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641.07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306.86 万元。
(二)每股收益:-0.711 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上年度减亏的主要原因为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度下降、研发费用较上年度减少。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公司本次业绩预盈主要是由于收到政府补助、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中凯生物制药厂完成拆迁确认资产处置收益等
事项产生非经常性损益约 11,295.00 万元。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2](600200)江苏吴中: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 2022-009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通知于2022年01月19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01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33名,代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334.00万份,占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97.8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顾铁军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人。
管理委员会委员均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1,334.00 万份同意,0 份反对,0 份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拟提名屈莉、李锐、孙雪明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其中屈莉为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
表决结果:1,334.00 万份同意,0 份反对,0 份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拟提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或者授权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并负责与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如有);
5、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6、制定预留部分份额的分配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7、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强制收回份额的归属;
8、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员工持股计划法定锁定期及份额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9、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0、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1、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1,334.00 万份同意,0 份反对,0 份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01 月 22 日
[2022-01-22](600200)江苏吴中: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 2022-008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与维娜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娜香港”)、上海维娜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维娜”或“标的公司”)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维娜香港现持有上海维娜100%股权,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收购上海维娜不少于7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交易事项的原因说明
《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签署后,公司通过聘请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公司也抽调专人做了尽职调查。尽职调查期间,公司发现维娜香港有限公司及李善用先生存在诉讼纠纷且未完结,根据《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第二条约定“在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安排其工作人员或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丙方的业务、财务、法律等方面和乙方的交易资格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乙方、丙方应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如果在尽职调查中,甲方发现存在对本协议下的交易有任何实质影响的任何事实(包括但不限于丙方未披露之对外担保、诉讼、不实资产、重大经营风险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列明具体事项及其性质,各方应友好协商予以解决。”
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委托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发出律师函至维娜香港有限公司及李善用先生,要求其就上述事件向公司做出真实完整准确的解释,向公司表达歉意并赔偿公司本次收购所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同时亦告知对方,上述步骤是维娜香港有限公司及李善用先生回应公司及其股东的最基本的弥补措施。如果最终以诉讼方式解决,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追究对方的欺诈责任和全部直接与间接经济损失。
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再次发函至维娜香港有限公司及李善用先生,要求其最迟于2022年1月20日就上述事件向公司做出真实完整准确的解释,向公司表达歉意并赔偿公司本次收购所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否则,公司将终止《股权收购意向协议》。
鉴于对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任何回应,亦未向公司做出解释或表达歉意。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决定终止本次收购。
三、终止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终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通过各种途径丰富公司产品布局,继续拓展市场,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01 月 22 日
[2022-01-15](600200)江苏吴中: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 2022-004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通知于 2022 年 01 月 12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
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01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钱群山先生主持。经会议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中医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现金形式对吴中医药进行增资,拟增资金额为 3.4亿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吴中医药的注册资本由 40,000 万元增加至 74,000万元。
本次增资的目的主要为满足吴中医药的业务经营需要。本次增资完成后,吴中医药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有利于改善吴中医药财务结构,促进核心医药业务进一步快速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加强对吴中医药经营活动的管理,做好风险监督和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江苏吴中医药集团研发及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江苏吴中医药集团研发及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2 年 02 月 08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01 月 15 日
1、鉴于事实,公司和五位人员一致认为:增持行为完全是公司为落实监管部门的维稳号召而部署给董事及高管人员的工作要求,董事和高管人员按要求增持股票是自行筹资在公开市场自行买入的,与公司后来实施的收购项目行为不存在任何关联。
2、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均正常,且此次调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
3、五位被调查人员均正常在公司上班,履行工作职责。
4、公司会积极配合做好相关调查,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以期监管部门尽快给予公司遵循客观事实的调查结果,以维护公司董事、高管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09-29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达到7%的前三只证券
涨幅偏离值:11.87 成交量:1691.78万股 成交金额:13534.21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8000.00 |--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1558.08 |-- |
|司 |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640.00 |-- |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宁波天童南路证券营业部|536.40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口龙昆北路证券营|423.20 |-- |
|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证券营|-- |294.24 |
|业部 | |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北洪家楼证券营|-- |204.32 |
|业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 |194.56 |
|业部 | |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善体育南路证券营|-- |191.52 |
|业部 | |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江厝路证券营业|-- |184.00 |
|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8-03-20|9.29 |105.52 |980.23 |东方证券股份有|机构专用 |
| | | | |限公司公司总部| |
| | | | | | |
└─────┴───┴────┴────┴───────┴───────┘
(三)融资融券
┌─────┬─────┬─────┬────┬─────┬──────┐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 |融资买入额|融券余额|融券卖出量|融资融券余额|
| | (万元) | (万元) |(万元)| (万股) | (万元) |
├─────┼─────┼─────┼────┼─────┼──────┤
|2019-06-28|44012.07 |459.72 |0.00 |0.25 |44012.07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